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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业务新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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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业务新变种(二)】远期买断模式

数位兴业银行同业业务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兴业银行正在推广“远期买断(受让)”模式——出资行委托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计划,投资券商定向资管计划向企业发放委托贷款;项目行则与信托公司——而非出资行——签订资管计划受益权“远期受让协议”。

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现阶段很多违规的同业非标业务,分行甚至不需向总行合规部门报批,同时授权授信管理也非常混乱。“总行和分支机构之间存在总行不知道分支机构的业务,分支机构也不向总行报批的情况。”“商业银行改革还是严重不到位。如果内控制度完善,中后台督导应该完全按照监管政策来,但现在中前台沆瀣一气,后台监督无力。”上述人士说,“总分行制,应该是家庭内母子的关系。但现在两者更像是兄弟之间的关系,总行的盈利完全依赖分行,分行的考核晋级依赖总行。相当于一种利益交换。”

距离127号文下发三个月,市场“创新”冲动仍然难以遏制,违反监管规则动作不断。“猫鼠游戏”升级,同业监管亦将再度加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内部文件和接近央行人士处获悉,作为127号文的牵头方,央行近期已部署对落实同业业务规范情况展开专项督查。

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此次专项督查是同业业务监管“1+N”政策框架的一部分。

127号文第17条已明确提及,央行和各监管部门全面加强对同业业务的监督检查,“对业务结构复杂、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加大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对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的金融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本报此前刊发《“买入返售”变异:后127号文时代同业再“出轨”》后,人民银行即约谈相关银行,并叫停“T+D”模式。此后资本饥渴的市场亦创设出“远期买断”等变种模式。

一位监管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上述模式均违反127号文规定的风险资本计提规则。已知的买入返售变种模式中,违规之处集中在,未足额计提风险资本、违规会计核算,以及变相兜底。

根据127号文规定,同业非标业务应计入“同业投资”科目,并根据“穿透原则”,以基础资产为标的计提风险资本。

此轮现场检查将对上述违反同业监管规则的模式和参与银行进行重点督查。

这一举措也暗合了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精神。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说,一方面,复杂的同业非标交易结构,拉长了企业融资链条,抬高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同业资金源源不断地输血对利率不敏感的房地产、融资平台和产能过剩行业,亦变相推高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同业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将覆盖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内部文件显示,督查对象既包括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在内的银行机构,亦涵盖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

督查范围原则上以2014年5月28日(即127号文转发之日)为限,“必要时可向前追溯”。督查内容重点主要为同业业务内部管理合规性,包括会计核算、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流动性管理、授权授信管理等;以及同业业务资本计量与拨备计提。

督查方式包括前期金融机构自查和后期现场检查。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人民银行此次督查将调动各分支机构的力量,必要时或将与银监会配合。人民银行系统内的督查培训已经完成。

一位国有银行同业部人士告诉记者,此次督查从通知下发到提交报告时间极短,报送资料清单科目要求也非常细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7月29日印发的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内部文件要求,“各机构于2014年8月5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清单”。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于8月抽取北京辖区内部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一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士亦告诉记者,所在地区将于8月10日前开展现场检查。

人民银行要求各机构报送的清单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代付、同业投资科目,要求列明5月末余额,6、7月业务发生额和科目明细表。

以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一项为例,监管层要求金融机构填报明细包括交易对手名称(上手方、下手方、回购方)、授信额度、金额、交易资产、交易资金来源(自有、理财)、交易起止日期、利率、是否存在担保、资本占用比例、拨备计提比例等。

“远期受让”模式

本报6月28日刊发报道《“买入返售”变异:后127号文时代同业再“出轨”》披露T+D等同业非标交易结构后,监管机构约谈相关银行,叫停“T+D”模式。

据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T+D模式中,最大的问题在于项目行持有非标资产,但并不入表,更未按“穿透原则”计提相应风险资本,属于严重违规。出资行则相当于在项目行存放了一笔资金,普遍计“同业拆借”科目,这在127号文后也并不合规。127号文规定,计入“同业拆借”科目的必须是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意味着线下的拆借行为不能计入此科目。“出资行做法有问题,但还能说得通。”上述人士说。

此次127号文出台后,监管层落地同业业务规范的决心堪称坚决。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在约谈相关银行后,监管层以此为突破口,彻查每一笔交易对手方并“顺藤摸瓜”。监管层的调查发现,银行参与的广度已超预期。“可能还有漏网之鱼,确切的规模仍在排查。”事实上,市场“创新”冲动仍然难以遏制,“创新”仍然围绕如何利用变相同业兜底,降低风险资本计提。多位股份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眼下相比于存贷比和信贷规模的限制,股份制银行最大的困扰是受制于资本约束。

数位兴业银行同业业务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兴业银行正在推广“远期买断(受让)”模式——出资行委托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计划,投资券商定向资管计划向企业发放委托贷款;项目行则与信托公司——而非出资行——签订资管计划受益权“远期受让协议”。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这份“远期受让协议”实际起到项目行“风险兜底”的作用,但根据兴业银行总行层面的解读,项目行与信托签署远期受让协议,不属于《担保法》中显性或隐性担保的范畴,因此不违反127号文相关规定。

兴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有项目行“实际兜底”缓释风险,出资行只需计提25%风险资本。而项目行因未有资金流出,无需入表,同时依靠收取托管费完成

中收目标。

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上述模式仍然出现实质上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并且未足额计提风险资本。根据127号文规定的基础资产穿透原则,以最终的基础资产性质为准,应计提100%风险资本。

完善银行内控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127号文下发后已知的“创新”模式均违反同业监管规则。违规之处集中在,未按“穿透原则”足额计提风险资本、违规会计核算,以及变相兜底。

亦有市场人士担心,在此轮“短兵相接”的督查行动中,银行机构在自查报告和数据资料中会掩盖违规行为。亦不乏金融机构通过设计多层嵌套跨监管部门、跨地区的产品增加监管难度。

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尽管金融机构的自查报告和报送数据本身可能造假,但各个科目、总体和个体、历史数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数据环环相扣,不难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在127号文下发前的同业业务现场检查中,监管层已积累了大量调查经验。

但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亦担心,依靠监管机构暴风式的现场检查并非规范同业业务的长久之计。而监管机构较弱的处罚力度也将影响督查效果。

上述人士认为,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才是规范同业业务的治本之策。上收同业业务权限、落实总行层面的同业专营部门可能是“有效的手段”。

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现阶段很多违规的同业非标业务,分行甚至不需向总行合规部门报批,同时授权授信管理也非常混乱。“总行和分支机构之间存在总行不知道分支机构的业务,分支机构也不向总行报批的情况。”“商业银行改革还是严重不到位。如果内控制度完善,中后台督导应该完全按照监管政策来,但现在中前台沆瀣一气,后台监督无力。”上述人士说,“总分行制,应该是家庭内母子的关系。但现在两者更像是兄弟之间的关系,总行的盈利完全依赖分行,分行的考核晋级依赖总行。相当于一种利益交换。”

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分析和建议

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分析及建议 导读 银行同业业务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格局下逐渐形成的。银行同业业务的增长表明这种同业创新具有模式灵活、银行创收高和企业需求高的特点。为此,它深受各大银行喜爱。 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取得了迅猛发展,各银行都组建了同业业务部门,解决了部分企业融资难题。但过程中尚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所以该业务仍然存在着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率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同业业务管理水平,以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本文将分析具体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一、同业业务现状银行同业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 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自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同业业务以来,产品种类每年都在增加。比如银行可通过各类同业投资扩大资产规模,利用买入返售、拆入短期资金错配、发行理财产品出表等多种方式赚取利润。 同业部在各家银行都被定位利润中心,甚至个别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高达50%以上,然而在为银行带来高额利润的同时也隐藏着一定风险。在较为严格的监管导向下,银行同业业务也开始逐渐向流动性管理、信用管理职能偏重,随着监管趋严,MPA落地执行,风险权重变化及同业资产内部结构调整下,让同业业务中资本套利空间逐步缩窄,最终结果会使得同业资产在银行总资产中所占比重的上升空间变得非常有限。另一面,随着电商平台、非银金融机构及各类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产品种类不断丰富,银行储蓄存款将会向非银机构转移,而非银机构剩余资金又会以同业(非银)存款形式存出至商业银行,如某宝等大型电商平台通过基金形式存出资金,商业银行的同业负债所占比例或会逐渐上升。二、同业业务产品种类就目前同业业务发展情况来看,银行同业业务的产品种类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即:从负债端出发的同业业务、从资产端出发的同业业务和居间、投顾、委托代理等中间业务收入端出发的同业业务。 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同业存款、存放同业、协议存款、非银存款、同业借款、同业存单、同业代付、同业偿付、同业代销、委托投资、黄金租赁、同业赊销、票据转贴现、信托受益权、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同业理财、福费廷、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同业投资、负债、居间业务。 以上模式作为市场投融资需求的有力补充,为更多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渠道。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同业利差缩窄,加之银监加大监管力度,银行同业部门也会随之转型不断创新,以适应市场进一步发展。三、同业业务对实体经济作用从实际情况看,同业业务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银行同业投资业务出现的“井喷”式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在融资渠道方面为企业做相应补充。所以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的作用归结起来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服务实体经济 众所周知,我国的电子商务经济在互联网背景下得到了很快发

我国银行同业业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银行同业业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深圳金融》2014年第3期 摘要: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一直是商业银行快速发展和创新活跃的重点领域,银行同业业务为市场提供优金融势服务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争议而广受关注,近期市场又在讨论银监会预期的“同业融资管理办法”新规范的出台。本文立足市场实际,对银行同业业务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银行同业业务、制度经济学 一、银行同业业务现状 (一)同业业务概念。狭义的银行同业业务指依据人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金融机构间的资金拆借业务。这是基于资金流动性缺口而拆借资金的传统同业范畴。广义的同业业务指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从主体上看主要是服务银行自营和代客两方面的交易需求。交易涉及的市场主要有银行间货币市场、票据转贴交易市场、信贷资产交易市场、信托资产交易市场、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外汇衍生及商品交易市场等。从产品功能看分为四类1, 1四类业务的主要品种有,一是资金类,如同业拆借、同业借款、人民币质押外币质押借款、货币互存、债券回购、票据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同业存放、债券代持、股票质押融资等;二是投资类,如债券投资、票据转贴、同业代付、投资信托计划、理财计划等;三是资产管理类,如银行理财投资信托计划、投资理财产品、信托贷

资金类、投资类、资产管理类、交易服务类,这四类产品在交易中往往通过组合交易和相关机构的链条式参与,实现各方交易目的和盈利收益。近年来,在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引领下,同业业务发展迅速,新产品层出不穷,同业业务量、收入、利润等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占比和贡献明显提高。 (二)银行同业发展现状 1、市场需求推动快速发展。银行同业业务是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业务品种。是金融市场生态系统中,各个主体发挥资源优势,整合社会金融服务能力、降低成本,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银行同业业务的核心是同业交易,通过市场化的“交易”实现资源在金融机构间的优化配置,是市场发展的基本需求。 从银行间市场发展看,至2013年7月银行间债券市场余额26.7万亿元,信托市场融资余额1.3万亿,票据资产余额2.2万亿元,银行作为主力投资者,通过配置和交易债券支持直接融资发展和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从社会融资结构来看,非信贷资产已占到社会融资总量的50%,其他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融资、债券等渠道贡献大幅上升,银行同业业务快速发展,适应市场变化和需求,成为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的新通道。 款、私募股权、信贷资产买卖等;四是交易服务类,如代理外汇买卖、衍生产品交易、贵金属商品市场交易、风险资产或不良资产交易、信托通道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类通道业务等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盈利模式和发展方向

课后测试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观看课程 测试成绩:6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银监会127号文规定,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 A 三分之一 B 二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正确答案:A 2. PPP业务模式中,私人部门风险承担最大的是()√ A 外包类 B 特许经营类 C 私有化类 正确答案:C 3. 对于以下同业业务,银行的选择顺序为()× A 信托池—银行非保—资产管理计划池 B 资产管理计划池—银行非保—信托池 C 银行非保—信托池—资产管理计划池 D 银行非保—资产管理计划池—信托池 正确答案:C 4. 对于ABS类产品,底层资产的分散度指标很重要,一般单一资产占比不超过()√ A 0.05 B 0.06 C 0.07

D 0.1 正确答案:A 多选题 5. 以下属于商业银行未来经营趋势的有()√ A 交易化 B 表内化 C 短期化 D 电子化 正确答案:A C D 6. 以下属于交易类业务的是()√ A 同业投资业务 B 电子银行类业务 C 现金管理类业务 D 供应链金融业务 正确答案:A B C D 7. 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哪些方面进行转变()× A 由被动投资向主动资产管理转变 B 由池投资向项目投资转变 C 由项目投资向池投资转变 D 由非标准化向标准化转变 正确答案:A B D 8. 商业银行做同业负债,应该从哪方面着手()× A 分散化 B 集中化 C 稳定化 D 综合化

正确答案:A C 9. 对于资产业务,投资方向可以为()√ A 政银合作类 B 国企改革 C 资产证券化 D 资本市场投融资 E 跨境资产配置 正确答案:A B C D E 判断题 10. 委外是单一委托。×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同业存款合同模板

同业存款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刘安东住所:XX市XX区金融大街3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本合同于年月日于签署: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存款协议。 第一条同业存款金额、存期 甲方存入乙方人民币元整(小写:¥ )。同业存款的期限为年。存款起讫日期以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划款申请书为准。 甲方存入乙方的同业存款的账户信息以同业存款划款申请书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二条同业存款利率和利息计算利率 本合同中同业存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为 % 。本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实施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导致

合同计息基准不存在的,本合同利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协商不成的,乙方应于利率市场化后10个工作日内偿还剩余同业存款本金,并按利率市场化前一日的执行利率支付利息。 利率调整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固定利率,利率不做调整。 (2)利率在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1日根据基准利率水平调整,每个计息期内不再调整。 (3)利率于基准利率调整日调整,计息期内调整次数不限。计息 本合同项下利息采用“实际/360”方式计息,公式如下:利息=同业存款本金×利率×计息天数÷360。计息期内利率或存款金额作调整的,应分段计息。 在“实际/360”计息方式下,计息天数按实际公历天数计算。付息 付息方式为以下第(1)种方式: (1)本合同项下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20日。付息日为每季度末月21日。存款按季付息,最后一期利息利随本清。 (2)本合同项下存款到期一次性结息,利随本清。 如遇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甲方第一个工作日付息,付息金额不变,顺

银监发2014 9号文件

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 银监发【2014】9号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融资经营行为,为促进同业融资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定义 本办法所称同业融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向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资金融入和融出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同业账户透支、同业代付、同业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确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四条总要求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融资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遵循协商自愿、诚信自律和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五条监管权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融资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六条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应当具有健全的同业融资业务管理架构、政策制度、操作规程以及计算机支付系统,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针对不同类型同业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第七条业务流程

商业银行应当认真做好同业融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和存续期管理工作,确保交易对手金融机构符合相关资信条件、交易背景真实、资金用途合法合规、业务风险可控。 第八条同业拆借 商业银行开展的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拆借交易应当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同业借款 商业银行开展的同业借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之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出资金的业务行为。 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借款资格要求。 第十条同业账户透支 商业银行开展的同业账户透支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金融机构因结算目的产生的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允许该金融机构通过法人结算账户透支获取资金的业务行为。

解密银行同业业务的6种典型模式及其操作要点

作为银行表外融资的新型工具,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近几年已成为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中广泛流行的操作模式。商业银行通过信托收益权买入返售的形式,将传统上属于资金业务的同业业务演变成了类贷款业务,这种类贷款业务与银行常规的贷款业务相比,有如下几个优势:(1)不纳入银行存贷比考核,存贷比考核的公式是贷款/一般存款,上限是75%,由于同业资产不体现在贷款额度中,这对于存贷比较高而信贷额度不足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来说,吸引力明显;(2)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权重为3个月以内20%、3个月以上25%,而常规贷款业务的风险权重很高,比如投向工商企业的,风险权重为100%;(3)这种类贷款业务中的同业负债无需缴纳准备金。 买入返售业务的基本操作模式是三方协议模式,这种模式中通常会出现甲、乙、丙三方,甲方一般是资金过桥方,乙方是实际出资方,丙方是提供信托受益权远期受让的兜底方,也常常是融资客户的授信银行。三方协议模式从2011年开始兴起,到2012年大发展,再到2013年的衍变和创新,走出了一条金融压抑下独具特色的同业创新之路。 模式一:抽屉协议暗保模式 抽屉协议暗保模式是最简单、最基础的操作模式,通常是B银行由于信贷额度或贷款政策限制,无法直接给自己的融资客户贷款时,找来一家A银行,让A银行用自己的资金设立单一信托为企业融资。这种模式下,B银行作为风险的真正兜底方,与A签订承诺函或担保函(暗保),承诺远期受让A银行持有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或者基础资产。这里B银行有两种兜底方式,一种是B银行出资受让信托受益权,另一种是B银行直接收购针对融资客户的基础资产。 前一种方式的优点是银行不用在表内发放一笔贷款,不用真实占用企业的授信额度。但缺点有两个:(1)如果B银行用资金受让信托受益权,这样B银行成为信托受益人,但问题是信托计划并没有就此终止,信托到期时信托计划无法结束,就会发生信托贷款逾期,而信托逾期是需要向监管机构上报的;(2)很多银行的分行是不具备投资信托

银行同业存款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人民币/外币)同业存款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 账户户名及账号 乙方在甲方开立(人民币/外币)同业存款账户,账户的户名为:,账号为:(以下简称“乙方账户”),双方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存款业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的账户结算服务。 2 账户类型 乙方账户性质为(自有资金账户/客户保证金账户/托管专户/备付金账户/清算账户/其他需注明具体账户性质)。 3 利率(本条款中相关名词解释统一见协议第8条) 3.1 活期存款 对于乙方账户内的活期存款,利率约定为以下情形(以下两者择一,选择项打勾,非选项打叉):固定利率:(三者择一) (1)无论存款金额多少,均按以下存款利率统一计息,利率为:%; (2)按分档方式计息,具体地: 1)视存款金额大小,按下列分档方式计息: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低于亿(元/美元/)时,利率为%;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且小于亿(元/美元/)时,利率为%;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 ),且小于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且小于亿(元/美元/)时,利率为%;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时,利率为%; 2)对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为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账户(以下简称“存管账户”)的,视存管资金的摆放比列情况,按下列分档方式计息: 乙方当季在甲方的第三方存管资金的摆放比例小于%时,乙方存管账户资金当季利率为%; 乙方当季在甲方的第三方存管资金的摆放比例大于等于%时,乙方存管账户资金当季利率为%; (3)按分段计息方式,具体地: 1)视存款金额在不同的金额区间,按下列分段方式计息: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低于亿(元/美元/)的存款部分,利率为%;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且小于(亿元/亿美元/)的存款部分,利率为%;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且小于(亿元/亿美元/)的存款部分,利率为%;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且小于(亿元/亿美元/)的存款部分,利率为%;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的存款部分,利率为%;2)对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为第三方存管账户的,视存管资金的摆放比列情况,采取如下分段方式计息: 乙方当季在甲方的第三方存管资金的摆放比例小于%时,乙方存管账户资金当季利率全部执行%; 乙方当季在甲方的第三方存管资金的摆放比例大于等于%时,乙方第三方存管管理账户日均余额的%资金当季按%计息,乙方第三方存管汇总账户日均余额减去上述乙方第三方存管管理账户日均余额的%部分的其余资金当季按%计息。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号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 银发[2014]127号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创新活跃、发展较快,在便利流动性管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 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二、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拆借应当遵循《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发布)及有关办法相关规定。同业拆借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并在上述会计科目下单独设立二级科目进行管理核算。 三、同业存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业务按照期限、业务关系和用途分为结算性同业存款和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存款相关款项在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会计科目核算。 同业借款是指现行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同业借款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 四、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受托方同业代付款项在拆出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贷款会计科目核算。

银行同业业务的6种典型模式及其操作要点

银行同业业务的6种典型模式及其操作要点作为银行表外融资的新型工具,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近几年已成为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中广 泛流行的操作模式。商业银行通过信托收益权买入返售的形式,将传统上属于资金业务的同业业务演变成了类贷款业务,这种 类贷款业务与银行常规的贷款业务相比,有如下几个优势:(1)不纳入银行存贷比考核,存贷比考核的公式是贷款/一般存款, 上限是75%,由于同业资产不体现在贷款额度中,这对于存贷 比较高而信贷额度不足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来说,吸引力明显;(2)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权重为3个月以内20%、3个 月以上25%,而常规贷款业务的风险权重很高,比如投向工商 企业的,风险权重为100%;(3)这种类贷款业务中的同业负债 无需缴纳准备金。买入返售业务的基本操作模式是三方协议模式,这种模式中通常会出现甲、乙、丙三方,甲方一般是资金 过桥方,乙方是实际出资方,丙方是提供信托受益权远期受让 的兜底方,也常常是融资客户的授信银行。三方协议模式从2011年开始兴起,到2012年大发展,再到2013年的衍变和创新,走出了一条金融压抑下独具特色的同业创新之路。模式一:抽屉协议暗保模式抽屉协议暗保模式是最简单、最基础的 操作模式,通常是B银行由于信贷额度或贷款政策限制,无法

直接给自己的融资客户贷款时,找来一家A银行,让A银行用自己的资金设立单一信托为企业融资。这种模式下,B银行作为风险的真正兜底方,与A签订承诺函或担保函(暗保),承诺远期受让A银行持有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或者基础资产。这里B 银行有两种兜底方式,一种是B银行出资受让信托受益权,另一种是B银行直接收购针对融资客户的基础资产。前一种方式的优点是银行不用在表内发放一笔贷款,不用真实占用企业的授信额度。但缺点有两个:(1)如果B银行用资金受让信托受益权,这样B银行成为信托受益人,但问题是信托计划并没有就此终止,信托到期时信托计划无法结束,就会发生信托贷款逾期,而信托逾期是需要向监管机构上报的;(2)很多银行的分行是不具备投资信托产品权限的,审批权限在总行,比如工农中建的二级分行和很多股份制银行的一级分行都没有这个权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分行就不具备受让信托受益权的能力。第二种方式是收购融资企业的基础资产,也就是B银行向融资客户发放一笔表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以流动资金贷款偿还之前的信托贷款,这样信托计划顺利结束,信托贷款不会出现逾期。但这种方式 要占信贷规模,并且B银行必须真实具备对融资企业的授信额度。关于收购基础资产方式,有这样一个背景:银监会在2012年初出了一个文,不允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远期受让信托受益权,也不允许给信托直接做担保,这样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对基

本、外币存放同业业务定期存款合同

附件1 本、外币存放同业业务定期存款合同 编号: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为促进甲、乙双方资金存放同业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存放乙方的同业定期存放币种、金额及划款路径如下:(备注:据实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一)同业定期存款币种:人民币。 (二)存款金额:(大写) (小写) (三)甲方同意将上述资金划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下述人民币账户,用于办理人民币存放同业业务: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乙方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账号: (四)乙方同意将甲方上述存款本息划至甲方指定的下述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甲方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账号: □(一)同业定期存款币种:。(据实填写外币币种) (二)存款金额:(大写) (小写) (三)甲方同意将上述资金划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指定(据实填写外币币种)账户,用于办理外币存放同业业务: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四)乙方同意将甲方上述存款本息划至甲方指定外币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第二条甲方存放乙方同业定期存款期限:天,起息日年月日,到期日年月日。 甲方于年月日按照第一条约定的存款金额存放于该条约定的乙方账户,乙方自甲方该笔存款到账日起计算存款期限。实际存入日期与本条约定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存入日期为准计算起存期限。 第三条存款利率与计结息 (一)存放同业定期存款利率

定期同业存款协议

金融机构定期同业存款协议 编号: 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促进双方业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办理同业存款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账户信息 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存款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资金存放。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大额行号: 二、存款金额、期限、年利率 (1)存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2)存款期限:,起息日为,到期日为,起息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存款利率:年利率 %。 本协议约定与《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一致的,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准。 (4)对账模式: 三、付息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该笔资金付息方式为利随本清。若遇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则付息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顺延期间应当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若节假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属于下一个公历月份,则提前至

存款到期日前的最近一个营业日。同业存款计息天数均按实际天数计算,人民币按360天一年计算。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于到期日将存款本金及利息划拨至以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四、存款支取 双方签订本存款协议后,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支取该笔存放资金的,应提前3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提前支取且提前支取部分的款项 但是,若甲方出现未按期支付本息等违约事项或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挤提、财务状况或清偿能力严重恶化、被主管部门接管、托管、解散、撤销、破产、涉及重大诉讼等可能影响乙方存放资金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支取而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但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提前支取部分的款项按年利率 五、查询安排 对于乙方存入甲方的资金,乙方及乙方上级行有权主动查询该笔资金的有关事项,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及乙方上级行的查询安排。 查询事项包括:资金存放营业网点查询、账户余额对账单、重要单证核实、印章印模核实、资金流向等。 六、违约责任 甲方应保证及时支付乙方存款本金和利息(包括乙方存款正常到期和提前支取的情形),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甲方应对尚未支付的本金、利息按照延期 乙方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用于偿还甲方应付本息。因该等扣收行为所需汇率换算的,均按照乙方确定的汇率进行换算,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汇率损失、利息损失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未达成书面意见之前,本协议条款依然有效。

银行同业业务分类及现状

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及指引2017-08-02 “就目前同业业务发展情况来看,银行同业业务的产品种类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即:从负债端出发的同业业务、从资产端出发的同业业务和居间、投顾、委托代理等中间业务收入端出发的同业业务。 原标题: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分析及建议来源:华尔街见闻作者:周海滨普兰金融大连分公司总经理,曾任某股份制银行总行票据金融事业部产品中心负责人银行同业业务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格局下逐渐形成的。银行同业业务的增长表明这种同业创新具有模式灵活、银行创收高和企业需求高的特点。为此,它深受各大银行喜爱。在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取得了迅猛发展,各银行都组建了同业业务部门,解决了部分企业融资难题。但过程中尚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所以该业务仍然存在着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率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同业业务管理水平,以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本文将分析具体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同业业务现状 银行同业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自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同业业务以来,产品种类每年都在增加。比如银行可通过各类同业投资扩大资产规模,利用买入返售、拆入短期资金错配、发行理财产品出表等多种方式赚取利润。同业部在各家银行都被定位利润中心,甚至个别以上,然而在为银行带来高额利润的同50%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高达

时也隐藏着一定风险。在较为严格的监管导向下,银行同业业务也开始逐渐向流动性管理、信用管理职能偏重,随着监管趋严,MPA落地执行,风险权重变化及同业资产内部结构调整下,让同业业务中资本套利空间逐步缩窄,最终结果会使得同业资产在银行总资产中所占比重的上升空间变得非常有限。另一面,随着电商平台、非银金融机构及各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产品种类不断丰富,银行储蓄存款将会向非银机构转移,而非银机构剩余资金又会以同业(非银)存款形式存出至商业银行,如某宝等大型电商平台通过基金形式存出资金,商业银行的同业负债所占比例或会逐渐上升。 二、同业业务产品种类 就目前同业业务发展情况来看,银行同业业务的产品种类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即:从负债端出发的同业业务、从资产端出发的同业业务和居间、投顾、委托代理等中间业务收入端出发的同业业务。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同业存款、存放同业、协议存款、非银存款、同业借款、同业存单、同业代付、同业偿付、同业代销、委托投资、黄金租赁、同业赊销、票据转贴现、信托受益权、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同业理财、福费廷、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同业投资、负债、居间业务。以上模式作为市场投融资需求的有力补充,为更多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渠道。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同业利差缩窄,加之银监加大监管力度,银行同业部门也会随之转型不断创新,以适应市场进一步发展。 三、同业业务对实体经济作用 从实际情况看,同业业务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银行同业投资业务出现的“井喷”式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盘活存量所以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对我国在融资渠道方面为企业做相应补充。信贷资产,

同业定期存款协议

同业存款合同(人民币)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特别承诺 甲方同意将一定的人民币资金定期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专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账号:,户名,开户行:)。 二、存款金额及存期 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将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元整 )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专户或上述甲方指定的账户中,存放期限个月,到期日为年月日。 三、定期存款利率 1、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存入乙方的人民币资金按年利率 %。 2、该定期存款执行固定利率,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或人民银行放开并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本存款利率也不做调整。 四、存款凭证

1、在甲方资金到达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专户或上述甲方指定帐户后,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开立定期存款证实书。 2、甲方须在乙方预留相关印鉴,以便资金的支取。 五、计结息方式和本金及利息支取方式 1、乙方同意对甲方存放的资金自到帐日起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存款到期后,甲方向乙方出示本合同、定期存款证实书,乙方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应文件进行审查。 2、在乙方对甲方相关文件以及甲方预留印鉴审查无误后,乙方应为甲方全额支取本金及利息并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指定的存款账户并协助办理销户。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还本付息,顺延期间仍按原合同利率计息不变。 六、挂失处理 甲方的单位印鉴遗失、毁损,必须持本行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乙方受理后,挂失生效。 七、违约处理 1、乙方保证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乙方按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保证该笔资金不提前支取,若提前支取,本合同约定的定期存款利率不再执行,乙方按照年利率0.72%计算并支付全部利息。 3、因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政策的变化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无须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保密责任 本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存款利率、金额等有关约定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监管机构要求对外披露的除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完整版)非标资产主要运作模式汇总

非标资产主要运作模式汇总 一、非标资产的主要业务形式 非标资产全称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2009年“四万亿”刺激后,信贷采取总量控制方式管理,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等成为银监会限制银行贷款投向领域,通过非标融资方式变相取得银行贷款就成为其主要的融资方式。 对于银行而言,出于规避信贷规模管制、降低资本消耗和拨备监管压力等考虑,银行也积极借助信托、券商、保险公司、基金子公司等通道投资非标,常见的非标业务形式包括买入返售票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同业代付、保险协议存款等。 二、银行投资非标的主要渠道与监管 1、以理财资金投资非标 2013年出台的“8号文”,限制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规模的上限,为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银行理财产品的非标业务规模逐渐压缩,占比由12年末的约42%降至15年末的15.73%。 2、以同业资金投资非标 2014年出台的127号文对同业非标业务进行了严格规范,规定买入返售下的金融资产必须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票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标准化资产,卖出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转出。 3、以自有资金投资非标 “127号文”后,应收款项类投资成为非标的新宠。即银行利用自营资金通过互买、腾挪等方式将非标资产转移至自营投资下。根据“127号文”规定,金融机构同业投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 三、非标资产的出路

2014年4月24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

每经记者袁君发自上海 改进版“9号文”终于如期而至。5月16日,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以下简称“127号文”),进一步规范银行同业业务。 多位专业人士分析称,“127号文”的主要目的,在于约束同业类型的非标(非标准化资产)业务,未来该类型业务可能得随着到期逐步消化,难以新增。对高收益的非标业务进行压缩,总体上无疑会给银行的利润带来影响。 某股份行同业部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不同银行来说,影响的程度也不尽相同,部分同业业务规模日趋庞大的城商行、农商行估计影响较大。 不过,自去年年中开始,不少银行已逐步压缩并调整了同业业务的规模和结构。 非标资产收益将下滑 近年来,金融机构非标业务发展迅速,虽然存在诸多风险,但其超高的收益率还是让银行“难以割舍”。此次“127号文”对非标业务的压缩,无疑会给银行利润带来不利影响。 “冲击比较大的是买入返售这块的业务,这块是腾挪同业非标资产最主要的一种方式,而‘127号文’对传统类型的非标业务进行了很大的限制。”某股份行同业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要做非标业务,就按照规范来做,实际上就和做贷款差不多了,对资本的消耗会很大,利润也会大幅降低。 除了对传统的买入返售业务进行严格限制,“127号文”还对金融机构饱受诟病的期限错配也予以明确规范。“127号文”提到,“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业务,应当合理审慎确定融资期限。其中,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 “过去,金融机构通过‘短借长贷’,用较低成本的资金投资于期限长、利率高的资产,来增加其利差收入。这种期限错配的行为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一旦资金紧张,短期利率就会飙升过快。”某银行业分析师指出,期限错配受到规范后,银行非标业务的利差收入将明显降低。

同业存款协议书

同业存款协议书 甲方:银行XX分行 乙方:中国农业XX银行XX市分行营业部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同业存款协议。 一、特别承诺: 1、甲方同意将一定的人民币资金定期存入在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专户或甲方指定帐户中。 2、乙方承诺按照双方已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约定,委托甲方代付资金流额度不低于甲方在乙方的同业存款的3倍。 二、同业存款金额及存期 1、同业存款额度:以甲方实际存入乙方专户或指定帐户的实存金额为准。 2、同业存款存期:定期存款3个月。存款到期如续存,仍以3个月为期,金额以续存日的余额为准。

三、同业存款利率: 1、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存入乙方的人民币资金按乙方上级行---中国农业XX银行总行规定的同业存款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如遇提前支取,则执行人民银行挂牌活期利率。 2、如在合同期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并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商同业存款利率及调整方式。 四、同业存款凭证: 1、在甲方资金到达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专户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自到达之日起定期3个月,不另开具同业存款凭证。 2、甲方须在乙方预留相关印鉴,以便资金的支取。 五、计结息方式和本金及利息的支取方式 1、乙方同意对甲方存放的资金自到帐日起计息,计结息方式:存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双方在存款证实书中约定的年利率/360,本金和利息到期日一次结清。如需提前支取,须在支取前七天告知乙方。

2、同业存款到期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本合同及相关划款凭证,乙方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应资料进行审查。 3、在乙方对甲方相关资料以及甲方预留印鉴审查无误后,乙方应为甲方全额支取本金及利息,并以转帐方式划入甲方指定的存款帐户并协助办理销户等有关手续。如到期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还本付息,顺延期间仍按原合同利率计息不变。 六、挂失处理 甲方的单位印鉴遗失、毁损,必须持本行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乙方受理后,挂失生效。 七、违约处理 1、乙方保证到期支付本金和存款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乙方按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2、因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政策的变化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无须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银行发展同业存放业务的思考

《金融发展研究》第5期刘兰设 (山东银监局,山东济南250001) 银行发展同业存放业务的思考 近年来,在货币市场资金趋紧的宏观背景下,信贷供需矛盾突出,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快速升温。分析同业存放业务的来龙去脉,探讨其业务实质和问题所在,不仅对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加强银行风险监管、规范同业业务发展的必然需要。 一、同业存放业务特征(一)功能定位 传统的同业存放业务主要是基于资金清算的需要,《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同业存款”的定义是“金融企业之间因发生日常结算往来而存入本企业的清算款项”,也明确了其清算(结算)的性质。随着同业存放业务的发展,非结算类存放款项日益增多,已经成为银行融通资金、拓展业务、配置资产与负债结构的重要着力点。 (二)交易对象 按现行监管统计制度的规定,认定为金融同业的机构主要包括银监会监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境外同业等。2006年以前,保险公司定期存款计入同业存款,活期存款不计入;2006年(含)以后,保险公司存款均不再纳入同业存款范畴。 (三)利率定价 2005年3月17日前,人民银行规定同业存款利率上限为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之后,人民银行放开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改由双方协商确定,迈出了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第一步。目前,同业存款利率主要参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市场利率(Shibor )或在人民银行指导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四)与拆借的区别 结合《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同业存放与同业拆借的主要区别:一是交易主体不同,同业拆借的交易主体仅限于具有同业拆借市场资格的法人机构及其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而同业存放的交易主体一般没有限制。二是限额要求不同,中资商业银行的拆入、拆出限额均不得超过该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8%;而同 业存放则无金额限制。三是期限要求不同,同业拆借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不得展期;而同业存放则无存放时间限制。四是业务功能不同,同业拆借主要是为了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而同业存放一般用于业务清算。五是交易方式不同,同业拆借交易必须在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中进行,即线上交易,交易资金存放央行账户,不需要在拆放行开立存款账户;同业存放业务属线下交易,需事先在存放行开立同业存款账户。六是利率定价机制不同,同业拆借利率是在市场竞价的基础上形成的;同业存放利率则更多依靠双方协商决定。 二、同业存放业务快速发展的现状及原因剖析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同业款项”余额为92696.86亿元,较年初增加14701.09亿元,同比多增315.9亿元,增速39.71%,高于各项资产平均增速22.02个百分点。“同业存放款项”余额为111872亿元,较年初增加20678.75亿元,同比少增1760.98亿元,增速28.93%,高于各项负债平均增速11.41个百分点。与2007年末相比,“存放同业款项”和“同业存放款项”规模均扩大了4倍。同业存放业务的快速发展,既是金融市场开放程度逐渐提高和市场相互渗透的结果,也是银行间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并在发展模式、考核导向、资金松紧程度等多重作用下共同推动的结果。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银行间存款资源分配不平衡 受成立期长短、机构规模、发展理念、网点分布等因素的影响,不同机构分配到的存款资源并不平衡。国有商业银行依靠成立时间长、规模大、网点多等优势,存款资源相对丰富;城市商业银行因区域性限制,存款资源一般来源于当地,拓展空间有限;农村信用社由于扎根农村、县域,存款资源相对稳定;部分股份制银行特别是新设立银行受营业网点、客户群体的制约,一般性存款资源相对不足。机构间存款资源分配的不平衡性,为开展同业存款业务创造了需求。 】 【 83

银行同业存款合作协议

附2 XX银行 同业存款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年字第号

甲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地址:电话: 乙方:公司(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人民币/外币)同业存款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 账户户名及账号 乙方在甲方开立(人民币/外币)同业存款账户,账户的户名为:,账号为:(以下简称“乙方账户”),双方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存款业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的账户结算服务。 2 账户类型 乙方账户性质为(自有资金账户/客户保证金账户/托管专户/备付金账户/清算账户/其他需注明具体账户性质)。 3 利率(本条款中相关名词解释统一见协议第8条) 3.1 活期存款 对于乙方账户内的活期存款,利率约定为以下情形(以下两者择一,选择项打勾,非选项打叉): □固定利率:(三者择一)

(1)无论存款金额多少,均按以下存款利率统一计息,利率为: 5.5 %; (2)按分档方式计息,具体地: 1)视存款金额大小,按下列分档方式计息: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低于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 ),且小于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 ),且小于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 ),且小于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 2)对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为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账户(以下简称“存管账户”)的,视存管资金的摆放比列情况,按下列分档方式计息: 乙方当季在甲方的第三方存管资金的摆放比例小于 %时,乙方存管账户资金当季利率为 %; 乙方当季在甲方的第三方存管资金的摆放比例大于等于 %时,乙方存管账户资金当季利率为 %; (3)按分段计息方式,具体地: 1)视存款金额在不同的金额区间,按下列分段方式计息: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低于亿(元/美元/ )的存款部分,利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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