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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也是一个移民国家,它居民来自早期欧洲大陆的迁徙。在历史的长河中,英伦三岛大部分时间是荒芜的。公元43年,罗马帝国将英格兰便成它的一个行省,也是发现那里有大片土地,而且也有人居住。

罗欧亚大陆是联通的,4世纪的欧洲,被一股外来势力所纠结。他们就是被中国赶出去的匈奴,罗马帝国再衰退,匈奴人的入侵加剧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地处德国和丹麦的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继续向西飘洋渡海。他们成为英格兰的主宰,英格兰的名称就源于这里。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入侵,加冕为英王威廉一世,这个“征服者威廉”,建立起的强大王权对巩固封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与中国不同,古代欧洲封建国王的继承制度,是按照亲属关系亲密程度排序的,国王也受制于宗教。

13世纪,国王约翰从即位一开始就不被人们看好,人们怀疑他是将侄子暗杀后,才得到王位继承权。面对质疑,约翰与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导致教庭向英格兰施以惩罚,约翰国王最后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

针对法国占领了英国在诺曼底大部份的土地,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遭逢大败。

1215年,封建贵族乘机联合对国王不满的各方力量反对约翰王。5月17日,封建贵族得到伦敦市民支持,占领了伦敦。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

1215年6月15日,在强大压力下,约翰在兰尼米德(RunnyMede)签署《大宪章》。其中主要反映西欧封建政治制度的特点,即国王只是贵族“同等中的第一个”,没有更多的权力。

当今世界民主制度,多少带有探险者的印迹。作为早期开拓者的后代,不免留有他们的思想痕迹,带有功利性、现实性。因为物质成果受人尊敬,这一思想已经领导全球200多年。美国也是英国的延续。

《大宪章》全文共63条。有许多内容是保障封建贵族的权益。《大宪章》对骑士及自由农民的利益也有一些保障。《大宪章》对后世影响深远,2015年,是签署800周年,全世界进行了广泛的纪念。

然而,被挟持情况下签署的《大宪章》随后被约翰反悔,于是贵族及他们的同盟斗争更为猛烈。因为它们是欧洲专制最薄弱的地方。

1258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的妹夫西蒙·德·孟福尔男爵武装闯宫,迫使亨利同意召开会议签订限制王权的“牛津条例”。根据牛津条例,国家权力由贵族操控的十五人委员会掌握。1265年,召开了第一次议会,英国议会产生了。

14世纪上半叶,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院又称贵族院,下院又称平民院。议会有决定征税、颁布法律等权利。当然议会的上、下院是斗争妥协的结果:议会上院多由王室后裔、法律贵族、世袭贵族等人担任,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主要行使司法职能,虽然后期一再要求削减甚至废除上院。但到目前为止,还是保留下来。

讨论财政权、延搁否决权等,在一定程度上对下院通过的决策起着延缓、补充、完善的作用;下院的权利较大,主要行使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英国政治上的君主、贵族(上院)、民主(下院)三股势力初现雏形。

政治因素就是人的因素。和当时的中国不同,这批流离失所的人饱经沧桑,他们之所以远离家乡,或许就是要追求个人的自由。当时中国南部的宋朝,在儒家经典的影响下,人民也是安居乐业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被日耳曼人统治,但昙花一现,随即分裂。欧洲大陆一分为三:为法兰西、德意志、意大利。

盎格鲁、撒克逊进入了不列颠。这些封建领主不但进行侵伐、吞并,虽然有时因政治需要又相互通婚。

英国在王位继承上,规定如果没有直系继承人,那么就在上一代直系继承人中选择,包括女性。

宫廷总管出身的斯图亚特家族,通过与苏格兰公主的结婚,继承了苏格兰的王位。16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四世也同样因为通婚即位英国国王,成为詹姆士一世。詹姆士一世统治着英伦三岛中的苏

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这就是斯图亚特王朝。

斯图亚特王朝时,英国的资本主义已经有较大发展,出现了新兴资产阶级和按照资本主义方式从事经济活动的新贵族。他们在经济上不断强大,在议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里的自由氛围太浓,完全有别于欧洲大陆。看到欧洲大陆的君主生活,詹姆士一世和他的儿子查理一世必然要厉行专制。

于是他们宣扬“君权神授”,规定皇帝:“除上帝外,国王不对任何人负责”。加强君主专政,必然干涉正常的生产经营。

查理一世上台后,面对法国和西班牙双线作战。战争是需要钱的,然而税收征收权以把持在议会手中,矛盾愈发加剧。因为掌握财权,议会手中的权力应该大一些。

但查理一世并没有完全妥协,他甚至典当妻女的嫁妆来应付战争,他一意孤行,多次解散议会。

议会和君主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不要忘记了欧洲另一个重要势力——宗教。

15世纪,欧洲宗教已经改革,分为改革派的新教和保守势力的天主教,英国新兴贵族奉新教为国教。斯图亚特王朝的几个统治者却信仰天主教,包括他的的家族也是信仰天主教。

1633年查理,查理任命高教徒威廉·劳德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国教主),并向苏格兰教会强加伦敦草就的祈祷书,以便把两个王国的宗教活动统一起来。

苏格兰没有买账,内战爆发了。查理一世亲手组织的军队,最终被克伦威尔的“新模范军”打败。

“成者王,败者寇”一样适应西欧,因为国王发动对人民的战争,查理一世必须接受审判。

1849年,查理一世没有以辩护来求生,为了尊严,在被送上断头台时他冷静的说:死亡对我并不可怕,感谢上苍,我已准备好了。他还要求穿两件衬衣,以免冷得发抖使人们认为他是在害怕。查理一世是一个有性格的人。

1649年后,英国曾实行了短暂的共和制。

1653年,那个克伦威尔通过事先预谋,宣布自己为“护国公”,

最终将议会的权利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到4年的共和制崩溃。

同样的道理,克伦威尔与贵族、军队的矛盾日渐激烈,他死后儿子继任“护国公”时,社会已一片混乱,国会赶走了狼,却受制于虎。善良的人们有开始怀念君主制度,1660年,查理一世流亡在法国的儿子被加冕为查理二世。

光荣革命

查理二世复辟后,竭力加强王权,并对过去的“弑君犯”进行惩处。他的弟弟詹姆士二世即位后,继续高压事态,一方面推行天主教,推行“赦免宣言”,将天主教徒引入军政。另一方面积极组建强大军队加强王权。

这一举动将议会中国教徒为主的托利派和以新教左翼为主的辉格派推向了联合。除了教派问题外,他们对当年受制于“新模范军”可能心有余悸。他们认为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无权继承王位,而与伦敦主教的矛盾又让詹姆士二世步履维艰。

矛盾尚未爆发,詹姆士二世的儿子出生,加速了他的退位。詹姆士没有儿子,按照王室继承规则,国王应该由他信奉新教的女儿玛丽继承,那些议员对此还抱有一丝希望。

而此时,人们已经等不急了,玛丽的丈夫荷兰执政威廉,也等不急了。

两方势力一拍即合,威廉带了一万多人的军队登陆英格兰,得到数万人的迎接和拥护。詹姆士二世刚刚召集的三万精兵处处遭到他自己国民的媾难,最终不战而逃。

1688年,英国议会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荷兰执政威廉共同承袭英国王位。精明的贵族和资本家知道,一个女人和毫无根基的外国人,是他们君主立宪制度王位的最佳人选。

英国资产阶级近3个世纪的斗争,时间长、路程险、不彻底。宗教信仰经常都成为导火索,詹姆士、查理们为什么总是一意孤行?应该不是宗教这么简单,这是利益群体的斗争,更是社会制度的斗争。最后的事实证明,民主代替了封建。

政治由经济来决定的,新航线开辟后,英国加入了早期殖民扩张的行列,使新兴的资产阶级力量不断增强。

1640年至1688年的资产阶级革命,使资产阶级掌握了大权,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方面以手工业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日益繁荣,为殖民活动奠定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既得利益者大力发展海军力量,为夺取殖民地提供了武力保障。

18世纪,英国成为影响世界的“日不落帝国”。

光荣革命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制度的变迁可以用非革命的手段来完成,以后英国历史上不再出现重大的暴力冲突。它使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学到:过快过急的变革难以巩固,真正的变革可以在保留旧有的形式下加以进行。但也有人称这是“保守主义政治”。

权利法案

早在玛丽、威廉到英国时,双方已就限制王权的一系列措施达成协议,这对玛丽和威廉夫妇来说也是求之不得中的无可奈何。英国《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内容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十三条: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人们可以看到“十三条”主要有两方面内容:①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国王的实际统治权,如第1、2、4、6条;②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如第8、9、13条。它的意义在于:1.为限制国王的权力提供的法律保障。2.确立了议会的权力。3.英国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4.国王日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它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了道路,英国迅速崛起成为头号资本主义强国。

如上所述,英国议会权力非常大。议会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是所谓的代议制。代议制相对古希腊城邦民主是一种间接民主,通俗说就是“人民代表为人民”,现在大多数国家议会,包括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的都是“代议制”。在代议制下,资产阶级通过议会对国家实行集体统治吗,以防止专制独裁。

我们知道,英国议会分为上下二院,这里的代议制主要是在下院,而权利法案涉及议会地位、权利的提高也是指下院,而英国议会的权力一直不断从上院向下院转移。1701年,又通过《王位继承法》,明确规定了天主教徒不能担任国王。

任何一项新鲜事物的出现,都需要不断地修正和完善,英国议会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工业革命之后,英国人口大量由传统聚居的东南部北移,使得一些如曼彻斯特、利物浦等新工工业城市崛起。但英国下议院1688年后再没有新的市镇取得议会代表权,而一些所

谓“衰废市镇”(Rotten Boroughs),仅有数户居住、无人居住、甚至在地理上消失的地方(如Dunwich己陆沉于北海)竟拥有在下议院市镇代议士;反之新工业城市往往聚居数以万计人口却无代议士代表。而且议席代表市民数亦失衡,康沃尔在议会有四十四席,而苏格兰有45席,但苏格兰人口却有康沃尔八倍之多。

议员的民意代表性也不充分,在英格兰及爱尔兰只有百分之五的成年男性选举权,苏格兰200万人口中更仅有3000人有选举权。因为代表为成年男性,而且还需要具有相应的财产资格。而且选举方式上采取公开投票法,选民无法对自己的投票取向保密,很多时候屈服于有势力人士的威迫利诱,被迫投票给他们。

新兴资产阶级权力诉求的呼声不断高涨。

英国的政治自1822年后日趋改革,比如在1824年,劳工结社法规被废除,容许工人组织成立及允许罢工,1825年又开放集体谈判权,1828年取消查理二世限制非圣公会教徒任官的权利,1829年天主教徒取得了选举及被选举权。

1832年英国议会下院进行了大幅度改革,将各选区议员人数作了相应的调整,将选民财产限制下调。对议会议员任职的不动产要求并没有改变,所以议会议员主要还是贵族地主,但那些在工业革命中迅速崛起的工业资产阶级可以获得更多议席,为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保障。

上面可以看出,只是对将工业资产阶级纳入选举权,与工人和无产阶级没有半毛钱关系。斗争是长期的,权利诉求是曲折的,直到60多年后的1889年,英国才规定所有成年男子都有选举权。很早之前王室女性可以继承王位(或许是故意安排,就像让不懂英文的乔治一世即位),但英国妇女在1969年时才可以参加议会下院的选举。

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光荣革命前,国王就有召集一些贵族、大臣和高级教士开会、商讨国家大事的传统。光荣革命后,国王经常在一个秘密的小房间里召开这种会议,人们称为内阁会议。1714年,斯图亚特王朝最后一名国王去世,因为没有合法继承人,乔治一世即位,开启了汉诺威王朝。乔治一世出身在德国汉诺威,在英王的继承人中排在他前面的有50

多位,但那些人都信奉天主教,不能继承国王位,于是他捡了个便宜。因为不懂英语,参加了几次内阁会议后,索性就不参加了。

1721年,担任财政大臣的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经常组织内阁会议,英国责任制内阁开始逐渐形成,沃波尔实际上成为英国的第一位首相。

责任制内阁: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递交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制内阁,即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制政府”。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必须在大政方针上与首相保持一致。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垮台。在早期英国议会出现辉格党和托利党,19世纪,辉格党和托利党逐渐演变为自由党和保守党。20世纪后,自由党衰落,工党和自由党成为成为英国议会下院的两大主要执政党。

英国的首相并不是没有实权,相对与美国它的权力毫不逊色。第一,他有权有权提名内阁成员及各部大臣,提名就相当于任命,英王的任命只是形式而已。另外内阁成员与各部大臣是有区别的,不是所有的内阁大臣都能成为内阁成员。第二,它掌握国家行政大权,有权决定国家重要事项。如宣布紧急状态等。第三,因为首相为执政党领袖,通过议会中的多数票,间接地掌握了立法权。第四,同样的道理,议会可以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首相也可以解散议会,重新选举。1784年,小皮特内阁因得不到下院支持而提请国王解散下院,并提前大选,获胜后继续组阁,这一作法也成为惯例。

与中国明代的内阁制不同,英国的内阁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发展的产物,是通过选举而产生的,他掌握着国家的实权,促进了英国的近代化进程。而明朝的内阁,是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制度加强的表现,他是皇帝专制独裁的产物,它强化了封建专制制度,成为维护封建专制的帮凶。

现代英国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他的主要特点是既保留了君主,但由议会掌权,以议会内阁制为核心。在这一政治模式下,真正掌握国家实权的是代议制政府;国王不仅“临朝不理政”,而且游离于党派政治纷争之外,无权废除

任何法律。但是,国王作为一个国家元首,是国家统一的象征;同时,国王也是英联邦首脑,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在欧盟一体化进程中,也处处反映自己的高贵与特立独行;在人民群众中,更能体现日不落帝国的记忆。任何事物的存在总有它的理由,女王也不例外。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 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 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 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

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 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

英国政治制度专题

第一节中世纪英国的分权君主制 一、英吉利王国早期政治制度 (一)不列颠初期的历史演变 1.英格兰的由来 2.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 ①自由农村公社(马尔克):一种新的关系,土地分封 ②固定的中央行政制度:国王和贤士会 ③地方行政制度:郡、百户区、村社 行政、司法合一的地方权力机构 (二)威廉征服与王权的强化 1.威廉征服 2.强化王权的四点措施 占有1/7的土地/封地分散/向国王宣誓效忠/地方统治沿袭分郡制度 三、中世纪英国财政与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 1.12、13世纪英国财政改革 2.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 3.改革意义 二、英国等级君主制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大宪章的签署及其对王权的限制 1.签署大宪章的背景 ①君主和封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改变 ②斗争的焦点:直接争夺中央政府的控制权——约翰与教会的冲突/约翰与平民、贵族的冲突 2.大宪章的基本内容 ①肯定教会和贵族的特权 ②国王不能向封臣征收额外捐税 ③不经法院判决,任何人不能被逮捕、监禁或处以罚金

3.监督国王机构的成立:25名男爵 4.《大宪章》的历史意义 ①明文规定了对王权的限制 ②维护了封建领主的司法裁判权 ③确立了国王依法办事的原则 ④表明各阶层的联合行动成为当时政治斗争的一种新新式 ⑤大宪章是英国第一个成文的宪法性文件,是贵族限制王权的产物。 (二)议会的演变与英国大贵族 1.议会的演变 2.议会的演变与英国大贵族密切相关 3.地方代表 4.议会分为上、下两院:14世纪中叶 (三)英国早期的检察制度和地方司法、地方自治制度 参考教材第85页,学生自学 三、都铎王朝时期的议会与国王(1485—1603年) (一)都铎时期王权的强化 1.政府机构进一步完备 2.宗教改革 3.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二)都铎时期议会与国王的关系 1.议案制开始取代请愿制;议案委员会出现;三读制逐渐形成;骑士成为下院的主体2.都铎时期,议会驯服,很少发生议会与王权的尖锐对立,其原因有: ①王权与中产阶层联盟 ②当时的大政方针符合英国国家利益 ③国王成为议会的一部分 (三)都铎时期议会的地位 1.议会不是可有可无,国王为了取得议会的支持,其手段必须符合程序和制度 2.议会机构自我意识强化

英国政体总介绍(中英文)

英国指南.英国的内政.英国的政体 (1)君主政制 女王拥有什么权力? 王国政府代表英王(即宪法赋予其统治王国权力的人)及政府,也是最高行政机构的象征。英女王拥有王国政府的统治权,但行使有关权力的,一般都是向国会负责的部长级官员,因此英国实际上是由英国政府代替女王管治的。然而,大部分重要的政府议案仍须得到女王同意方可获得通过。 国会 女王有权召开、解散或下令国会休会。新一年度国会在召开第一次会议前,女王均会发表一篇由政府官员撰写的演辞,内容主要简述政府新一年的工作大纲。每项议案均须得到女王在国会两院宣布正式批准方能成为法律。 女王在部长的建议下有权特赦囚犯或宣布减刑。根据法律规定,女王个人是不会犯法的——因为她获民事及刑事起诉的豁免权,法庭也不能起诉她。然而,其他王室成员却不能享有该项豁免权。 勋衔及委任女王有权册封贵族、颁授爵位及其他勋衔。受勋人士名单通常由首相提名,但某些勋衔则由女王自己决定。许多重要的国家职位均由女王委任,人选则由首相或有关内阁大臣提名。 外交政策 各国派驻伦敦的外交人员均须得到女王的同意,她有权缔结条约、发动战争或议和、确认海外国家及政府、吞并及割让领土。 枢密院 女王负责主持枢密院的会议。按君主特权所订立的枢密令,以及其他法令均是由枢密院通过的。君主特权包括组织行政机关,而政府的权力则受制于宪法习惯(这些规则本身并非法律,但对政府的运作却异常重要)。 所有涉及君主特权的行为,均须由有关部长负责执行,他们须向国会负责,并就各项政策接受国会议员的质询。国会有权撤消或限制有关特权的行使。 除了听取各项报告外,女王也可随时就国民生活情况向其官员发表意见。 为什么英女王有两个生日呢? 女王的出生日期是在4月21日。但传统以来,英国人都习惯于夏天庆祝君王的寿辰。由1805年起,英国人开始以举行军旗礼来庆祝君王的官方寿辰,日期通常是定于6月的第二个周末。 这个仪式的本来目的是让士兵熟识其所属兵团的旗帜式样,以便日后行军打仗时易于识别。五个步兵团,包括近卫步兵第一团、Coldsteam步兵团、苏格兰、爱尔兰及威尔士步兵团,每年按编制负责于仪式上展示其军旗。 仪式开始时,女王会在王室骑兵军官的陪同下骑马离开白金汉宫,沿着林荫大道步往骑兵卫队的阅兵场,检阅五百名卫兵。军旗礼展示的军旗依照卫兵的官阶高低排列,每队卫兵随着军旗带领,在步兵团的陪同下,分列式步操经过女王面前。至于女王正式生日当天,并无特别仪式举行,只是各政府大楼会有升国旗及播放国歌,以示庆祝。 王位继承人的排列次序如下: 1.威尔斯王储(1948年生)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也是一个移民国家,它居民来自早期欧洲大陆的迁徙。在历史的长河中,英伦三岛大部分时间是荒芜的。公元43年,罗马帝国将英格兰便成它的一个行省,也是发现那里有大片土地,而且也有人居住。 罗欧亚大陆是联通的,4世纪的欧洲,被一股外来势力所纠结。他们就是被中国赶出去的匈奴,罗马帝国再衰退,匈奴人的入侵加剧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地处德国和丹麦的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继续向西飘洋渡海。他们成为英格兰的主宰,英格兰的名称就源于这里。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入侵,加冕为英王威廉一世,这个“征服者威廉”,建立起的强大王权对巩固封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与中国不同,古代欧洲封建国王的继承制度,是按照亲属关系亲密程度排序的,国王也受制于宗教。 13世纪,国王约翰从即位一开始就不被人们看好,人们怀疑他是将侄子暗杀后,才得到王位继承权。面对质疑,约翰与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导致教庭向英格兰施以惩罚,约翰国王最后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 针对法国占领了英国在诺曼底大部份的土地,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遭逢大败。 1215年,封建贵族乘机联合对国王不满的各方力量反对约翰王。5月17日,封建贵族得到伦敦市民支持,占领了伦敦。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 1215年6月15日,在强大压力下,约翰在兰尼米德(RunnyMede)签署《大宪章》。其中主要反映西欧封建政治制度的特点,即国王只是贵族“同等中的第一个”,没有更多的权力。 当今世界民主制度,多少带有探险者的印迹。作为早期开拓者的后代,不免留有他们的思想痕迹,带有功利性、现实性。因为物质成果受人尊敬,这一思想已经领导全球200多年。美国也是英国的延续。

浅析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政治文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15653919.html, 浅析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政治文化 作者:贺文涛 来源:《现代交际》2016年第16期 [摘要]英国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其独特的君主立宪制的政治制度,并且英国政治制度有它自身的特点,这种政治制度的形成也有其特殊的政治文化的影响。本文是在简述英国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分析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促使它政治制度产生的文化因素。 [关键词]英国政治制度政治文化保守主义自由主义 [中图分类号]D73/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6-0150-02 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用它的科技和文化给全球带来了原子弹爆炸般的冲击。英国是独立的岛屿,与其他大陆有大海这道天然的屏障,为英国创造了一个优越的地理环境,避免了频繁的战乱,让其可以有充分的时间壮大自己。以蒸汽机的发明为标志的第一次工业革命推动了生产力的大幅提高,与此同时英国拥有一支强大海军,国内市场的狭小迫使它走上殖民扩张的道路。“当欧洲宗教机构和封建割据势力肆虐之际,他们已经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司法陪审制和地方管理体制;当欧洲封建专制主义普遍加强时,他们又发动资产阶级革命,摧毁封建主义根基”。① 要了解英国的君主立宪体制,首先就要了解英国的宪法。大部分学者都承认英国有宪法,只是有自己的特点,不像大多数国家那样汇编成一部法律文件,而是由分散的宪法性法律、惯例等组成。国外学者称之为“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只有在认识宪法的的基础上才能更深刻地认识英国的政治制度。 一、英国议会 议会作为英国的重要组织机构在长时间的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议会至上”的原则。英国议会由英王、上议院、下议院共同组成。议会和内阁虽掌握实权,但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②英王无实权,代表贵族制的上议院和代表共和制的下议院经过了长时间的争斗,权力逐渐从上议院转移到下议院。英国议会的权力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立法权、财政监督权、行政监督权和司法权。其中司法权由上议院独有,它可以审理贵族的案件,也可以审理下议院的弹劾案。根据法律,立法权、监督政府财政和行政的权力归属于下议院。1911年《议会法》确认了下议院 的政治优势地位,作为一个惯例,首相必须来自下议院,内阁成员也很少由贵族担任。③ (一)立法权是议会最重要的权力

英国政体的演变

英国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封建君主制 时间:449——1215 内容:1、封臣对封君的义务:“效忠”、“帮助”、“劝告”; 2、封君对封臣的义务:“保护”和维持“封臣”。 特征:“义务性”、“直属性”、“权力分散性”、“世袭性”。二、等级君主制 形成:1215年,《大宪章》的颁布,维护封君封臣的既定原则,维护教俗封建贵族的特权。 1265年召开的英国议会, 标志着英国等级君主制 的初步形成。 时间:1215——1485 内容:1、司法和军事等方面的权利渐渐集中到中央; 2、等级代表会议则主要掌控国家赋税的批准权和 分摊权。 特征:君主的权力相对受到约束。 作用:等级君主制相对于中世纪早期的政治混乱和割据状态而言,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 一步发展。 三、专制君主制 时间:1485——1649 内容:统治者君主(皇帝或国王王)拥有统治国家和公民自

由的所有权力而没有法律或法定程序的制约。 特征:权力的高度集中 作用: 四、共和制 时间:1649——1653 内容:共和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根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分为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 民主制是相对于集权制而言的,区别在于: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而共和制是相对于君主制而言的,区别在于: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还是世袭 五、君主立宪制 时间:1689——至今 确立: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发展: 1、责任内阁制: 起源:16——18世纪,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化而来。当时即有内阁之称,但性质是封建君主的咨询机构。 形成:18世纪早期,英王退出内阁,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 完善:19世纪上半期,两党制度建立而完善。

英国史中文参考书目

英国史中文参考书目(2009) 推荐书目: (推荐书目非必读书目,同学可根据自己的背景和兴趣选择。推荐目的,是试图通过这些书籍,使阅读者循着基本史事-宏观叙事-学术介绍-学术研究-专题研究的路线,逐步深入到英国史的世界中去。) 《周末读完英国史》,丹尼尔著,侯艳、劳佳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牛津英国通史》, (英)摩根(Morgan, K.O.)主编;英文版,外研社,2007。 《斑斓阅读》(very short introduction,中英对照)相关书目:盎格鲁-撒克逊简史;中世纪英国;18世纪英国;19世纪英国;20世纪英国)外研社,2007-2009. 《牛津英国通史》, (英)摩根(Morgan, K.O.)主编;王觉非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英国通史》,钱乘旦, 许洁明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英国封建社会研究》,马克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英国文化模式溯源》,钱乘旦, 陈晓律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英国政治制度史》,程汉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英国早期历史中的三次危机》,亚历山大著,林达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诺曼征服时期的国王与领主》,弗莱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英国封建王权论稿:从诺曼征服到大宪章》,孟广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以下书目供同学选择阅读及做学术史参考,且并不意味着本人已经阅读甚至见过所有的它们。各专题按出版时间降序排列) 一、史料: 《贝奥武甫》,译林出版社,1999. 《英吉利教会史》,(英)比德,商务印书馆, 《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寿纪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亨莱的田庄管理》,Cunningham,商务印书馆,1995. 《帕斯顿信札:一个望族的兴衰》,奈特编;田亮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一六八九~一八一五年的英国》,辜燮高,商务印书馆,1997. 《一八一五~一八七○年的英国》,张芝联,商务印书馆,1987. 《一八七○~一九一四年的英国》,刘克华,商务印书馆,1987. 二、通史: 1、综合: 《英国历史地图》(第3版),马丁吉尔伯特著,王玉菡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 《英國史》(上下),屈勒味林著;钱端升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英语民族史》(全四册),(英)丘吉尔,南方出版社,2007。 《吴于廑文选》,吴于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英国:从称霸世界到回归欧洲——强国兴衰史丛书》,刘成,三秦出版社,2005. 《英国史》,阎照祥著,人民出版社,2003. 《英国通史》,钱乘旦, 许洁明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英国政体的演变过程

英国政体的演变过程 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工程101班 李若昭 6002210019 【摘要】英国现行的政体是议会民主制和君主立宪制,而且英国没有总统;英国的国家元首即形式上的最高领袖是国王。但是实权在内阁,内阁首相就是政府的真正首脑。内阁对议会负责是因为议会由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的。本文主要探讨英国现行政体的形成过程,并分析其中重要的几次变革。【关键词】君主;议会制;首相责任制 英国的现行政体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最完备的政体——议会代议制和责任内阁制。从最初建国的绝对君制,英国政体经历了长达7个多世纪的演变与改革。从而使英国以一个强国的身份,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大舞台上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英国政体的初步奠定——绝对君主制 公元827年,西塞克斯王爱格伯特(Egbert)统一了七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英格兰这一名称。这时的英格兰,政治上有耆老会议(全国最有势力的贵族会议),国王的一切重大政务,都要经过耆老会议的批准,由此而形成了英国贵族制约国王的传统。1066年诺曼人征服,在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征服者威廉一世建立,1066-1154),随着征服分封了众多的追随者,并由国王的直接附庸组成大议会,负责决定重大事务,提出法令建议,确定赋税征收。大议会每年召开三次,因过于庞大,开会有困难,于是又有一个较小的库里亚(御前会议), 由宫廷大臣参加,也邀请贵族、骑士参加。库里亚具有财政机关和最高法院职能。同时,诺曼王朝开始在英国推行诺曼法。诺曼法本质上是一种契约法:它不是建立在国王的单方支配和臣民的单方服从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国王和受封者之间相对的权力义务上。不管国王和受封哪一方,只要是单方面拒绝行使自己的义务,或者是寻求契约以外的权利,权益受害的一方都可以投诉于法庭获得救济。如果法律解决不了,则受害者有权解除封建契约,国王可收回领地,附庸可放弃效忠义务。显然,独立的司法,在这时已经有了苗头。 限制王权的里程碑——《大宪章》 这一时期,随着王权的强大,王权和法律的关系就成了英国人注目的重大问题。1199年登基的约翰王,仗着手中的权力,践踏封建契约,横征暴敛,残害民众,破坏了以往的封建传统,导致了国内封建领主的普遍不满。在坎特伯利大主教的支持下,封建领主领导了反约翰王的起义。值得庆幸的是,约翰王因为刚刚在对法作战中失利,没有力量同国内的封建领主抗衡,而是以契约的方式达成了与封建贵族的“和解”,并由此而产生了等级代表机构-- 国会。这个契约,就是有名的《大宪章》。《大宪章》共65条,其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国 王与领主关系规定;第二部分为国王施政方针与程序规定;第三部分为国王与领主争端处理规定。按照《大宪章》的规定,国王要保障贵族和骑士的封建继承权,不得违例向封建主征收高额捐税;不得任意逮捕、监禁、放逐自由人或没收他们的财产;承认伦敦等城市的自治权。为了保证宪章能够顺利执行,由25名男爵组成一个委员会,对国王进行监督。如果宪章遭到破坏,封建领主有权以军事手段强迫国王履约。英国以后的宪政,追根溯源即来自《大

英国的政治体制

论英国的政治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摘要;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曾经说过,“总之,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今天,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仍然需要借鉴欧美大国政治体制里的精华部分。在这里,我将与大家探讨一下英国的政治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英国政治体制产生背景历史发展主要架构基本特点借鉴意义 我将从英国的政治体制产生背景、历史发展、主要架构和基本特征来评论英国的政治体制,同时分析它对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借鉴意义。 标题一:英国的政治体制探讨 从英国的政治体制产生背景来看,英国近现代的政治制度是英国中世纪政治制度的延伸和发展。英国政治体制产生背景,主要分为历史传统、经济基础、阶级基础和政治基础这四块。其一,我们知道,英国传统的政治原则就有两个,一个是“王在法下”,另一个是“国王在议会中”。英国在其历史变迁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着这两个传统的政治原则,因此国王权利的有限性为之后英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提供了传统基础。其二,英国四面环海、优越的地理位置适宜其发展海外贸易,同时圈地运动促进了英国资本的原始积累,这是英国政治体制产生的经济基础。其三,伴随着英国商业不断发展,英国资产阶级也不断发展壮大,这是英国政治体制产生的阶级基础。其四,由于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国王与议会矛盾尖锐,税收是其矛盾的焦点。这次矛盾斗争实质是新兴的资产阶级民主与封建专制的斗争。因此,国王与议会的矛盾成为了英国发展的政治阻碍,也是英国政治体制产生的政治基础。 从英国政治体制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英国的政治体制的确立是民主与专制反复较量的结果。英国先后经历了诺曼王朝(1066—1154年)、金雀花王朝(1154—1399年)、兰开斯特王朝(1399—1464年)、约克王朝(1461—1485年)、都铎王朝(1485—1603年)、斯图亚特王朝(1603—1649年,1660—1714年)、汉诺威王朝(1714—1901年)和温莎王朝(1910年至今)。但是,英国政体真正意义改变的开始是从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的。由于斯图亚特王朝专制统治,加剧了英国社会的矛盾,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以1640年长期议会召开为标志的,随后英国经历了1642-1648年的两次内战时期。在内战的纳西比战役中,克伦威尔领导的新模范军骑兵大败王军,取得胜利。这次战役为国会军在内战中获胜奠定了基础。1649年,议会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内战结束,同时宣布成立共和国。但是,共和国时期仅仅持续了4年。1653年,克伦威尔就任护国主,开始了资产阶级的军事独裁。众所周知,任何一种独裁统治都不可能长远,因此1658年,伴随着克伦威尔的逝世,人们推翻了这一独裁统治。然而克伦威尔死后政局混乱,为了维护和巩固统治秩序,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对恢复君立制的势力采取了妥协和赞同的态度。因此,1660年,查理一世的儿子返回英国登上王位,称查理二世,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可是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并没有给资产阶级带来利益,反而在查理二世之后的詹姆士二世不久就实行反攻倒算的政策,引起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不满。因此在1688~1689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了推翻詹姆斯二世的统治、防止天主教复辟的非暴力政变,这就是英国历史上的光荣革命。光荣革命后詹姆士二世逃亡,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迎来了詹姆士二世的女婿威廉和女儿玛丽,让他们共同统治英国,同时于1689年议会提出了《权利宣言》,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 从英国政治体制的主要架构来看,英国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结构有国王、议会和内阁。其中,议会是国家最高的立法机关,主要扮演立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而国王则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利,统而不治,主要是国家的象征,承担国家元首等礼仪性的职能。国王是世袭产生的,且按照英国宪法的惯例,国王不能为非。议会英国采取的是两院制的组织

英国政治体制

位。几乎所有时候在下议院总有一个拥有绝对多数的政党。该党的领袖被君主任命为首相。下议院第二大党的领袖则成为反对党领袖。 议会中一般都会有一个超过半数的政党,这要归功于英国采用的简单多数投票制度(由于缺少比例代表机制,政党之间的差距容易被扩大,因此占优势的政党很难不获得超过多数席位)。这也使得多党联合政府出现的可能性变小。一般情况下英国君主会询问那位将组政府的未来首相,他的政府是否可能在下议院生存下来,而在一个政党占多数的情况下这不会是一个问题。但在特殊情况下君主会要求一名议员“组成一个获得议会多数支持的政府”,这时一个未获下议院半数议席的政党就必须组成一个多党联合政府。但后一种情况只在战争时期出现过。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的组成不需要下议院的投票,而只需要君主的任命。对议会开幕时君主的致词(Speech from the Throne)投票是议会所获得的第一个对新政府表达意见的机会。 上议院 上议院曾经是一个世袭的贵族议院,但是目前英国正在对上议院进行重大改革,现在的上议院成员有部分还是世袭贵族,其他则是获任命的议员(所谓终身贵族,即他们无法将贵族头衔传给后代)。上议院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1年。一般而言政府都会接受上议院提出的修正案,以节省时间,并避免发生两院冲突的窘境。 上议院也是英国的最高申诉司法机构,但事实上只有极少部分的上议院议员(法律议员,Law Lords)拥有司法仲裁权。 国王(或女王) 在名义上,国王(或女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英格兰教会最高领袖,也参加立法机关活动。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主要扮演礼仪性角色。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机构是政治中立的组织,协助政府处理行政事务。公共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由政府的内政部门管辖,每个主要部门都有一名内阁大臣负责。大多数政府部门总部都设在白厅(伦敦的一条街名)上或周围,因此“白厅”逐渐成为英国公共服务部门的代名词。 权力下放 除了位于伦敦的英国上议院外,现在苏格兰、威尔斯和北爱尔兰都拥有自己的议会,这些议会中的部分议院是按照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的。虽然这些二级政府拥有部分立法等方面的权限,他们的权力还是无法足够大到能与英国议会抗衡。三个地方议会之间的权限大小也各不相同。例如,苏格兰议会拥有立法权,而威尔斯议会政府则

英国近代民主政治的确立及发展

英国近代民主政治的确立及发展 历史传统—— 有限的王权 时间:13世纪——17世纪初(包括都铎王朝)。 表现:13世纪《大宪章》—— 原则:法律高于国王之上,连国王也不得违反! 议会传统 —— 是否同意征收新税的传统权力 — — — — — — — — —(1640)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 — — — — — — — —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 背景:英国的 取得成功 2. 标志:通过《 》 实质:英国资产阶级与新旧贵族妥协的结果 《王位继承法》:1701年英国王位继承法 (1700年制订,1701年公布) 第一条 当今国王无嗣,死后其王位由安妮公主(Anne )继承,安妮公主无嗣,死后其王位由国王詹 姆士一世的孙女、已故波希米王后的女儿、汉诺威选侯索菲亚公主及其信仰新教的后裔继承。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发展完善 内阁起源于光荣革命前的国王最高咨询机构——枢密院,光荣革命后内阁逐渐取代了枢密院,成为国王直辖的最高行政机关 确立过程 (1)首相制度的形成:时间 — 18世纪;第一任首相 — 1721年,沃波尔 (2)确立内阁对议会负责的制度:(18世纪中叶)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即应辞职;内阁失去 议会多数信任时,可以解散议会,重新选举,直接诉诸选民的裁决。 (3)国王的权力逐渐削弱。 (4)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让在议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该党的领袖就是理所 当然的首相。 (5)责任内阁制的确立:19世纪中期 (6)议会中的“第三院” 背景:19世纪后期,英国也开始了向帝国主义过渡,由于垄断组织的出现,使英国面 临着更为激烈的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和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使资产阶级不得不在政治上做出必要的调整——加强行政权力。 表现: ① 内阁占用议会会议的时间达全部时间的84.5%. ② 内阁几乎垄断了全部立法权. ③ 内阁篡夺了议会的财政权. ④ 议会对内阁的控制变的极其微弱. 趋向: 内阁权力膨胀,议会的权力和作用缩小. 1. 1832年改革 (1)背景:①光荣革命后,议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但是土地贵族(托利党)操纵着 议会议员的选举;②一些“衰败选区”仍有议员名额;③工业革命展开后,新兴工业资产阶级为维护自身利益,强烈要求参与国家管理。(根本动力:工业革命);④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的冲击,英国再次掀起改革运动高潮

【新版】高中政治选修三英国政治制度介绍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以任意修改,直接打印使用!) 英国政治制度介绍 (一)两党制的形成与发展 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17世纪70年代到19世纪初为萌芽时期。17世纪70年代出现了分别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政治组织—宫廷党和乡村党,后演变为托利党和辉格党,初步具备政党特征。1688年,由于面临国王专制的共同威胁,两派联合发动了光荣革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这次革命的成功使两派由对立转入并存,并逐步形成了两派轮流执政的宪法性习惯。 2、19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初为形成时期。19世纪托利党和辉格党演变为保守党和自由党,阶级利益和宗教立场日趋一致,前者代表主张保护关税、以地产为中心的地主阶层的利益,后者代表主张自由贸易的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始于19世纪30年代的选举改革,有力的促进了两党基层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两党逐渐发展成为全国性的政党,并形成了保守党和自由党轮流执政的局面。 3、20世纪初至今为新的两党制的确立与发展时期。19世纪末,自由党衰落,工党兴起。1922年成为第二大党。1924年,保守党和工党开始轮流执政,英国确立了新的两党制。 (二)英国两党制的表现形式 反对党制度,依据宪法惯例,在下院占有多数席位的政党为执政党,党的领袖为政府首相并负责组织政府。在下院席位次之者则为反对党。 内阁成员全部是同属于一个政党的议员,而内阁的更换必须通过下院大选进行,如果反对党获得多数席位,则由反对党重新组阁执政。反对党在野时组织自己的影子内阁 两党的选民基础传统上有差异,保守党的选民基础主要是垄断财团、企业老板、公司经理、农场主等中上等阶层。工党则与工会关系密切,工会为工党提供绝大部分活动经费,并对工党领袖、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政策具有重大影响。 由于受单一制、议会君主立宪政体以及不严格的分权结构的影响,两党的组织比较严密,权力比较集中,有较严格的党纪约束。

浅谈英国政治制度发展史

浅谈英国政治发展史

提纲展示∶ 封建君主制度 一.统一国家的形成与贵族民主制(5—11世纪)(一)英吉利统一国家的形成 (二)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政治制度 二.封建集权君主制(11—12世纪) (一)集权君主制的建立 (二)集权君主制的巩固 (三)亨利二世改革与集权君主制的发展 三.等级—代议君主制(13-15世纪) (一)议会的产生 (一)议会的早期发展 (三)早期议会政治的失败与等级—代议君主制四.都铎王朝专制君主制(16世纪) (一)专制王权的建立

(二)王权与议会 五.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演进(一)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三)两党制的形成

浅谈英国政治发展史 一.统一国家的形成与贵族民主制 (一)英吉利统一国家的形成(5-11世纪) 从公元5世纪中叶,正处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的3个日耳曼部落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入侵不列颠,形成若干小国争雄称霸长达近300年。公元597年罗马教廷派遣奥古斯丁到不列颠的肯特王国传教, 此后,不列颠的许多居民都成为了基督教徒。基督教的传播统一了大多数不列颠居民的宗教信仰,成为凝聚不列颠人思想的纽带。9世纪中叶,不列颠人联合打击丹麦人入侵,公元871年5月,威塞克斯国王阿尔弗雷德率军在爱丁顿与丹麦人展开激战,取得决定性胜利,迫使丹麦人退居北英格兰。为此,阿尔弗雷德被英格兰人公认为领袖。阿尔弗雷德死后,几代继任者征伐不止,终于在10世纪中叶赶走了丹麦人,并迫使威尔士人和苏格兰人称臣,威塞克斯国王成了整个不列颠的统治者,英吉利统一国家终于形成。 (二)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政治制度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是不列颠国家产生和统一形成时期。此前,盎格鲁—撒克逊人正处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建国之后,人们的思想冲破氏族观念,出现了阶级,以往的氏族民众会议也不复存在。然而,由于受原始社会氏族军事首领公选制的影响,在新国家中产生了特有的中央机

英国政体演变

. ... .. . 英国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封建君主制 时间:449——1215 容:1、封臣对封君的义务:“效忠”、“帮助”、“劝告”;2、封君对封臣的义务:“保护”和维持“封臣”。 特征:“义务性”、“直属性”、“权力分散性”、“世袭性”。二、等级君主制 形成:1215年,《大宪章》的颁布,维护封君封臣的既 定原则,维护教俗封建贵族的特权。 1265年召开的英国议会, 标志着英国等级君主制的初步形成。 时间:1215——1485 容:1、司法和军事等方面的权利渐渐集中到中央; 2、等级代表会议则主要掌控国家赋税的批准权和分摊权。 特征:君主的权力相对受到约束。 作用:等级君主制相对于中世纪早期的政治混乱和割据状态而言,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专制君主制

时间:1485——1649 . . .z . ... .. . 容:统治者君主(皇帝或国王王)拥有统治国家和公民自由的所有权力而没有法律或法定程序的制约。 特征:权力的高度集中 作用: 四、制 时间:1649——1653 容: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制根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分为议会制制和总统制制。 制是相对于集权制而言的,区别在于: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而制是相对于君主制而言的,区别在于: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还是世袭 五、君主立宪制 时间:1689——至今

确立: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发展: 1、责任阁制: 起源:16——18世纪,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化而来。当时即有阁之称,但性质是封建君主的咨询机构。 形成:18世纪早期,英王退出阁,沃波尔主持阁会议。 . . .z . ... .. . 完善:19世纪上半期,两党制度建立而完善。 阁制原则: 1、产生方式:下院多数党领袖为阁首相;阁成员由首相从下院多数党议员中挑选任命。 2、统治方式:全体一致,集体负责制。 3、去留方式:阁失去下院信任时,全体辞职;或请求国王解散议会,重新进行大选。 阁的地位:英国最高行政机构,最高立法动议机构。19——20世纪以来,成为英国现代政治权力的核心。

英国的政治制度及其对英国兴衰的作用

英国的政治制度及其对英国兴衰的作用 摘要:英国是现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源地。英国政治生活的主体主要包括:君主、议会、内阁、政党。本文通过梳理近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创立和发展, 阐述了政治制度、英国的政治制度及其对英国政治、经济、军事发展的影响。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政治实践逐步完善起来的。它对英国的兴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政治制度君主立宪制专制崛起 在世界近代历史上的社会转型过程中, 政治制度的变革始终是世界各国社会转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英国是现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源地[1]。 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典型代表有两种类型,即立宪制和共和制。其中立宪制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为代表,共和制以美国的总统制联邦制的共和制为代表,两种制度都统称资产阶级代议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主要是责任内阁制,国会分上下两院。上院由各类册封的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组成;下院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下院获胜的多数党领袖就会成为首相。首相负责组阁,内阁对首相负责,不对国王负责。国王处于临朝不理政的状态,游离于党派纷争之外,只作为国家的象征[2]。 英国今日的政治制度的原型早在13世纪就已经建立起来了。13世纪形成了英国宪政史上的两个重要基础——《自由大宪章》和议会制度,它们共同奠定了英国宪政民主的政治基础。从贵族化的君主专制体制走向平民化的君主立宪式的民主体制,1689年光荣革命是英国由近代封建专制君主制向现代立宪君主制转变的标志, 也是英国社会由依附性的臣民社会向契约性公民社会转变的标志[3]。专制王权和民族国家的建立为英国的崛起准备了政治条件。中世纪的欧洲各国处在一种分裂的状态之中,在各个“国家”内部,国王并不具有超越于贵族的权利,只是他们当中居位较高的一员。在这样的分裂状态之中,很难会有经济发展、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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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 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英国内阁由英王授

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 脱,不承担具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 制。

英国政治制度史论文

英国政治制度史姓名:梁铁芹专业:09级历史学学号:2009210035 英国陪审团制度价值评析 概要:英国陪审团制度作为一种对法官的监督机制,独立于司法系统,以从当地随机挑选的12名陪审员为载体,参与案件的审理与裁决,从而“将大街上的人的观点①”引入审判程序中,分割了法官的事实审权力,其所彰显的司法公正性与民主成分是英国法系中的鲜明特色,成为“英国法的荣耀②”,而无形中的“陪审式”教育元素更使普通民众受益匪浅。 关键词:英国陪审团制度司法公正性民主成分“陪审式”教育元素陪审团制度长期以来都是英国司法领域中的研究热点,国内外学者相继发表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论著,在学术界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其研究主要集中在英国陪审团制度的起源、历史演变、存废之争、法治功能、陪审团制度改革及其未来走向等方面,而对英国陪审团制度价值评析这一问题却很少涉及。因此,本文欲从英国陪审团制度中所包含的司法公正性、民主成分和“陪审式”教育3个层面阐明自己的观点。 陪审团制度起源于法兰克王国时期的宣誓调查法,1066年诺曼征服后,由征服者威廉带入英国,最初主要用于行政事务,维护国王利益。亨利二世(1154—1189)改革时期,陪审团的司法职能制度化。1215年,第四次拉特兰宗教大会做出决议,禁止教士参与神判,从而废除了神判法,陪审团成为主要的审判方式。1352年,爱德华三世(1327—1377)颁布诏令,禁止大陪审团参与审判,大陪审团做出起诉后另设一个由12人组成的小陪审团专司审判之职③,成为大、小陪审团正式分离的标志,英国陪审团制度得以确立。不可否认,英国陪审团制度中的司法价值、政治价值和教育价值在英国法制文化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一、英国陪审团制度中的司法公正性 在英国诉讼案件中,“陪审制在理论上的权力是不应该被低估的,它使得普通的百姓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纠纷或审判犯罪,无疑这种方式使整个法律制度充满了一种合法性和正义感④”可见,其主要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这也是英国陪审团制度得以长期运转的决定性因素。 首先,在权力分配方面,实行诉审分离。大陪审团负责是否应向法庭提起诉讼,小陪审团负责案件事实的审理并对是否有罪做出裁决,而法官是在小陪审团事实审的基础上行使法律审权力,做出最终判决和处罚。不难看出,陪审团的介入使司法裁决权一分为二,从而避免了诉、审、判三权集于法官一人的弊端,对抑制法官偏私和专断具有监督制衡作用,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1649年和1653年李尔本案在审理中,陪审团顶住国王和法官的双重压力,两次均作出无罪裁决,使法庭企图将李尔本治罪的阴谋化为泡影⑤,从而维护了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体现了司法公正。1688年,詹姆士二世颁布《容忍宣言》,宣布国王有权废除法律,七位主教联名呈交请愿书而被指控犯有煽动性诽谤罪,主审法官罗伯特·莱特偏私国王,认为罪名成立,而陪审团在事实面前仍然做出了无罪裁决⑥。可见,法官作为王国司法权力体系中的个体,极易受到既得利益和国王的压力而做出不公 ①焦诸华《英国陪审制度的历史嬗变及存废之争》载于《政治与法律》2001年第5期 ②W.Blackstone,”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V ol.3,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9,P.379 ③Theodore Plucknett,”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Common Law”,CITIC Publishing House,2003,P.119 ④许国鹏《英国陪审制度改革及其走向》载于《法学论坛》2004年第9期 ⑤L.W.Levy,The Palladium of Justice—Origions of Trial by Jury,Chicago:IvanR.Dee,1999,PP.55—57 ⑥程汉大、李培锋著《英国司法制度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98—299页

现代英国政治制度2008

现代英国政治制度2008-03-14 20:38内容提要]近代英国政治领域的一系列制度变革促进了经济制度的变革,经济制度的变革又促进了技术变革和经济增长。因此,近代英国崛起的动力之一毋庸置疑是其各领域的制度变革。但是,制度变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只有恰当、适宜、一定质量和规模的制度变革才能最终导致一个大国的崛起。同时,我们也不能认同绝对的“制度决定论”。 如果单从面积和人口来看,人们无法想像,这么一个“小小”的英国竟然在近代世界历史上叱咤风云,成为“日不落帝国”、18—19世纪的“世界霸主”。为什么小小的英国会崛起成为一个世界大国?换句话说,近代英国崛起的动力在哪里?很多学者认为,工业革命促进了近代英国的崛起,它是生产技术革新的直接结果。但是,有学者通过对近代英法两国的比较研究,认为制度对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英国正在走向自由主义、国会统治和进步;而法国则不断加强贵族政治,‘封建主义’以及浪费——简言之,加强旧制度”,“英国是宪法国家而且相对自由一些,而法国却是专制主义和独裁主义的国家”。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学者们对大国崛起的动力提出了新的解释,认为制度在国家兴衰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换句话说,制度变革是大国崛起的主要动力之一。本文试图从制度变革这个角度对近代英国的崛起进行论述和分析。 一、近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变革 近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变革对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对其他国家政治思想和制度的影响来说,英国政府是世界上闻所未闻的最出色的一个”。近代英国制度变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议会制度的确立 英国现代议会制度的形成是在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开始的。英国资产阶级在17世纪革命初期就把议会的下院作为与国王斗争的阵地,议会与国王的权力之争成为这次革命爆发的直接动因之一。1628年,英国通过了《权利请愿书》,主要内容包括:国王不经议会同意不得征收捐税;不出示具体罪证不能任意逮捕任何人;和平时期不能随意实行军事法;不得任意在居民家里驻军;等等。1629年3月,查理一世解散议会,导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长期议会”(1640年11月—1653年4月)一度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领导中心。1649年1月,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同时,议会通过决议:“在上帝之下,人民是一切正当权力的来源;在议会里集会的英国下议院是人民选出并代表人民的,在本国有最高的权力……”1649年5月19日,英国议会通过一个决议:“现在的议会以它的职责宣布并且规定:英国的人民和所有隶属于它的领地和地区上的人民,都是并且都由此构成、缔造、建立和团结成为一个共和国和自由邦。它将由这个民族的最高权力,即议会中的人民代表和他们所任命的为人民谋福利的官员所统治,而不需要任何国王和贵族院。”这两个决议体现了现代议会制度——主权在民的思想,说明英国的现代议会制度开始出现。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具有重大影响的《权利法案》,法案规定:“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税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皆为非法”。这样,《权利法案》以成文法的形式宣布英国现代议会制度的确立。在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现代议会制度形成了,可以看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与国王的斗争中,议会的权力不断扩大,最终超越国王,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二是在议会中,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英国的议会制度被称为“议会之母”,它所确立的制度和形式成为其他国家纷纷仿效的样板。同时,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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