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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规全面答案 2

房地产法规全面答案 2
房地产法规全面答案 2

一、填空题(38分):

1.用图来表示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条件:

1. 法律的颁布和实施.

自然现象条事件

2.事实社会现象

件行为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

其中哪几项又称为不可抗力。你谈谈什么是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社会事件。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2. 房地产业的内容是:

基础设施

开发

狭义的开发和交易房屋建设

房地产

业转让

交易

抵押

成片开发租赁

3.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有(保留划拨用地、国有土地租赁、土地使用权出让、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

4.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需有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5、一般来说,研究一个问题,首先应了解它的知识体系的框架,请完成下表:

自物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民事物权地上权林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法学财产关系用益物权地役权

他物权经营权

抵押

担保物权质押

留置

合同之债

债权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侵权之债

人格权

人身关系

身份权

招标、投标

6、有偿出让协议

我国土地使拍卖

用权取得的转让

方式有无偿划拨

7.中央级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土资源部。中央级的建筑行政管理部门是建设部。

8.

农用地

房土地

地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住房

工商业用房

房屋办公用房

建筑构筑物

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客体是空间。

10.土地使用权终止后,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归属问题,因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

11.土地地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

12.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商品房时,必须提供的五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证,开工证。

13.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第一次大会在物业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物业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使用已满一年-两种情况下可以召开

14.广义的房地产税收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5.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消协调解,行政处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名词解释(如能举出实例也给分,18分):

1、“七通一平”

七通:路通、上下水通、雨污排水通、电力通、通讯通、煤气通、热力通;一平:平整场地

2、无因管理之债

没有法律或者是合同上的义务帮助别人,被帮助者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3.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地随房走:房产转让或抵押时,该房产下边的土地也同时转让或抵押

房随地走:土地转让或抵押时,该土地上边的房产也同时转让或抵押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持分权以及成员权

5.房屋部分所有权:

城镇居民按照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公房享有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并可以继承。

6.不可抗力:

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现象。

7、不当得力之债

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规定,额外得到的利益

8、侵权之债侵权(tort)在法律上的专门涵义是:一种发生在无合同(契约)关系当事人之间的、违反公共行为规范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彭万林,1994)。

8.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合同的制度。

9.合同上的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

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而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10.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内容:我国《担保法》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

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解释》第80条第1款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优先受偿。”

11.混同: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12.炒卖楼花:转卖期房。

13、公示公信制度、

14.物上请求权:当物权的权利人在受到侵犯时,对于造成的妨害可以请求的权利。包

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物上请求权是指当物权的行使受到妨害或有妨害的可能时,物权人为排除或防止妨害,恢复物权的圆满支配状态,而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上请求权是保障物权人对物的支配权所必需的,其目的在于对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排除或对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侵害进行预防。

15.买卖不破租赁:从法律上看,出租房屋的转让不应影响租赁关系的效力。这就是买

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违法者基于违法行为向国家和受害者承担的法律后果,

16.合同上的撤销权: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7.善意第三人制度:善意第三人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但目前我国现行法

律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物权法草案在此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突破。草案第1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即时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在受让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二)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三)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四)转让合同有效。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一般认为,“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之合同,也即一方当事人要么整体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在我国,1994年1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用了“格式合同”,而1999年10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则使用“格式条款”一词,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三.简答:

1.从责任形式的角度分,企业是由哪些形态组成的?法人的定义及成立条件,企业的三种形

态中的哪些是法人,哪些不是法人,区分法人与非法人的主要标准是什么?

答: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一,依法成立;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法人、其他不是。标准:看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去旅游,约定乙为他的导游,报酬50元每天,问该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内

容各为什么,并以图表的形式写出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

主体:甲乙。客体:导游行为、50元。内容:甲去旅游,约定乙为他的导游,报酬50元每天。

主体

内容物知识产权

行为非专利技术

客体非物质财富商业秘密

3.请你谈谈你对自然人的理解。(人与物,人的资格)

答:1、人与物是相对的。2、人与物是不平等的。

人的资格的发展:1、神。2、王、父。3、贵族。。4、商人5、所有人。

4.请你谈谈善意第三人制度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即时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在受让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二)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三)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四)转让合同有效。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5.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请你谈谈你对他们的理解。

民事权利能力:把人和物区分开来。民事行为能力:把任何人区分开来。

6.广义的房地产法由哪些内容构成,并请针对每一项内容作举例说明?

1、关于房地产权属的规定;

2、关于房地产开发利用的规定;

3、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

4、关于国家对房地产业及其市场实施管理的规定;

5、关于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的规定。

7.谈谈房地产相邻权的种类,并请举例说明(3分)。

1、因使用邻地、通道、或通行而发生的相邻关系。

2、因相邻环境保护而发生的相邻关系。

3、因险情危害而发生的相邻关系。

4、因相邻通风、采光、管线设置而发生的相邻关系。

8.征用耕地费用一般由哪几部分构成(5分)?

征用土地的补偿费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构成:

(1)土地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的投入和收益

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2)安置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的农业人口的

生产和生活所给予经济上的补助。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

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

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

伐费等。

(4)青苗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农作物造

成的损失一次性给予的经济补偿。

(5)新菜地开发基金。

(6)其他补偿费,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

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土地复垦费或耕地开垦费、水利设

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9.一个物业公司,从成立到成长为物业资质一级企业,最短要多长时间?请用图表示它成长

的各个环节。(3分)

答:五年。

新设立领取《临时资质证书》------------------一年后申请三级资质的评定,《三级》-----------二年后申请二级资质的评定《二级》,----------二年后申请二级资质的评定《一级》。

法律中对格式合同的限制有哪些?

免责条款的说明和提示义务;有利于相对人解释的原则;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和法律相抵触时,以法律为准。

房地产税收

在我国,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税收种类大体上有6个: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

四.辨析题,判断对错,并根据所学知识判断对错(12分):

1.企业就是法人。(错)

分析:企业中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

2.因为“买卖不破租赁”,所以,对于任何被抵押的房屋,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继续有效。(错)

分析:抵押在租赁前的,合同无效。

抵押在租赁后的,合同有效。

3.以成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来操作房地产企业新承接的项目,不能给企业带来好处,而且增加了费用,根本就是多此一举。(错)

分析:项目公司承担独立责任,产生的风险由项目公司独立承担。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单位在经济适用房开发贷款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还本息。借款要求办理展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贷款人提出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申请展期的,考虑到有原来的担保合同,故,保证人、抵押人不必出具书面同意证明。(错)

分析: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借款合同)存在,主合同变化,从合同无效,所以保证人抵押人应出具书面同意证明。

5.格式合同、要式合同?()

6.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特征之一为“它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此特征的意义在于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我们能看到更多的细节,易于理解,便于实施。(错)

分析:具体的行政行为是可诉的。

六,案例(10)

1,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 牛2 . 牛3 牛4. 牛5,

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五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乙。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

(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一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答:乙。标的物的收益由占有人享有。

(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乙。动物伤人由主人或看管人承担。

(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效力待定,法律规定没有所有权的人处分财产,经所有权人追认或取得所有权,该合同有效。

(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且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答:有。他是善意的第三人。

(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与戌,租期为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庆如何理?

答:有效。租金归乙。收益权归乙。

(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无效。定金不超过总额的20%。

六.案例题(16分):

1.甲欲租乙的房,8月29日看过房后,甲乙达成口头协议“500/月,甲暂时住两个月,之后再考虑长期租住;甲将于9月2日搬入,于9月10日交给乙1000元房钱”。8月30日,乙请丙将钥匙交给甲,9月5日甲仍未搬入空出的房,此时,乙表示“因为两人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且甲尚未支付房租,所以,合同没有成立,决定将房收回自用。”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房屋出租合同是否一定要书面形式?

答:要

(2)甲如果坚持要租乙的房,就需证明合同成立,甲乙间的租房合同成立么?为什么?(2分)

答:成立,因为有些合同要书面形式才有效的,而当事人没有订立合同的,但一方已旅行主

要义务,而另一方接受的算合同的事实成立。

(2)乙于8月6日向丙借得12万,借期两个月,并将房抵押给丙,为保证抵押合同成立,丙必须怎么做?

答:丙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

(3)除了抵押合同外,还有那项丙拥有的证书能证明抵押权的存在?

答:房地产他项权证

(4)10月6日,因乙无钱还款,将房以12万转让给丙,假设,甲与乙的租房合同成立,甲此时也欲以12万购买该房,问,谁更有优先权?

答:丙

(5)如果丙买得了该房,可以请甲在租期到达前离开该房么?为什么?

可以,因为抵押在先,买卖可以破租赁

(6)设在甲搬出后,丙因买了该房而入住,只是还未办过户手续,问,该房的权属是怎样的?为什么?

乙的,因为房屋所有权是要式的,必须要办证所有权才转移。

(8)丙住进后,因风大,将该房窗子吹落楼下,砸伤丁某,乙丙主张丁某受伤责任自负,因为,是自然风力导致的,属不可抗力,你认为,谁该负责?为什么?

答:丙负责,谁使用谁承当风险。

2.甲的工作单位A分房给甲男,甲一家两口,甲与其爱人乙,第二年,甲以标准价将房买下,又六年后,甲乙离婚(无子女),离婚前双方一致同意,将房卖掉,得款50万。问,

(1)根据国家规定,单位以标准价售给甲的房,其房的权属关系是怎样的?各成员间的关系如何?(2分)

答:权属关系是拥有部分产权,各成员间对部分产权共同所有。

(2)公房出售的价格种类有哪些?它们各自针对哪些家庭?(3分)

答:市场价成本价标准价。市场价针对高收入人群,成本价、标准价针对中底收入人群。(3)以该几种价买的房,在出售上有什么要求(包括出售条件及售房所得价款分配两方面)(2分)

市场价买的房:马上可以上市,卖出后钱归个人所有;成本价买的房,5年后可以上市,但先要交税,交完后才归个人所有;标准价买的房子,5年后可以上市,但钱先要交税,交完后再和单位按一定的比例分,最后才是个人所有。

(4)在甲乙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该房款该做如何分配?为什么?(1分)。

答:该房款先与单位按一定比例分配,余下的夫妻对半分。

四.多项选择(6):

1.根据我国法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不能为(ABC )。

A.抵押权人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执行。

B. .抵押权人依法直接行使不需借助他人力量。

C.可以协议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志执行。 D.先协议,协议不成的请法院裁决。

2.以下哪种是要式法律行为(A BD )

A.房屋出典

B.房屋交换合同

C.房屋出租合同

D.房屋抵押合同

3.房屋交换是(ABC )

A. 双务合同

B.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D诺成性合同

4. 房地产包括(ABCD )

A.未利用地

B. 桥梁

C.居民住宅

D.农业用地

5.下列权利属于物权的有(BCD )

A.基于合同要求对方付款权

B.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C.抵押权

D.所有权

五.问答题(22分):

1.请谈谈狭义的房地产税收的种类,及计税依据与税额计算方法。

答:

六.案例题(17分):

1.甲乙订立了一份卖房合同(乙一家两口,其妻庚),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五套

房,分别为房1,房2,房3,房4,房5,每套20万,共100万;乙向甲交付定金30万,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后付清,在款项付清后,甲乙将一同去办理过户手续。甲在乙交付30万定金后,交付了该五套房。根据房地产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9分)

(1)设在房款付清前,五房的所有者是谁?为什么?

答:房子属于甲。房子的所有权没有转移,还在甲手中,钱交清后所有权才转移。

(2)设在房款付清前,房1被雷击失火而烧毁,问,该损失由谁承担?为

什么?

答:乙。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3)设在房款付清前的时间内,房2被乙出租得租金5000元,该收益归谁所有?为什么?

答:乙。收益权自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4)设在房款付清前,房3的窗因风力过大被吹落到楼下,砸伤丙,丙花

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万元,该赔偿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乙。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

(5)设在房款付清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房3的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

何?为什么?

答:效力待定。若丁善意该合同有效;若丁恶意该合同无效。

(6)设在房款付清过户后,01年1月乙将房4抵押给银行,借款20万借

期一年,同年6月,乙将房4租给戊某2年。在02年1月因不能还钱,

协商将房4变价20万归银行所有,此时,银行欲立刻把戊手中的房收

回,而戊主张租房期限未到,问,此时银行能否立即收回房4?为什

么?

答:能。抵押在先,抵押可以破租赁。

(7)设在房款付清后,乙的妻子庚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将房以18万卖给辛,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问,该房的权属是怎样的?依法律规定,未

经一方同意,另一方能否处分该房?

答:权属是买房者。不能。

(8)接上题;问,乙能否主张该交易无效?为什么?

答:不能。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房的,应当维护地三人的合法权益。

(9)合同中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无效。定金不能超过20%。

七.论述题(7分):

李某欲买房,但担心因不了解市场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而错误操作造成损失,故,特地去房地产咨询机构寻求帮助,假设你是该机构的一名办事员,请你谈谈商品房买卖中可能出现那些问题?

答:层高面积户型绿化该房是否划拨的土地楼层建筑材料

一.物业管理行业的进一步洗牌整合将成为发展趋势。有可能出现多个管理面积超

过2000万平方米、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超大型物业管理企业集团,甚至会出现管理面积超过5000万平方米或营业收入达到5至10亿元的物管大鳄。

二.除了大型企业集团对所属物管企业的重组外,通过市场进行并购、联合、

股份合作等整合形式也将会出现,并形成以经济因素为主要构件的新品牌实力,市场将向这些名牌企业最大限度地敞开胸怀。目前深圳、北京已有公司用并购的方式进行了重组和联合。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将继续完善,管理体制逐步理顺,与物业管理

公司的普遍对抗现象将出现舒缓。

四.物业管理行业整顿将在各地出现,政府查出违规企业、行业协会自律性处

罚,甚至企业退出机制都将浮出水面。企业自律、强化服务将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选择。

五.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将进一步加强,一些新兴公司和一些力求上进的老

牌公司会导入三标一体综合管理体系,北京、上海、深圳都有三标一体标准进行认证。同时,大多数公司将注重服务,强化服务细节,争取业主的满意。三标一体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体系。

六.物业管理费总体上可能停止跌回稳甚至可能出现轻微上浮。

七.零管理费现象有可能继续出现并引发理性探讨甚至导出规范。

八.物业管理专业咨询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和第三方公证机构参与物业管理活

动将越来越多,社会化专业分工将越来越细。

九.企业资产结构的多元化将发生变化,未来5—10年,民营企业、合伙制、

职业经理人制将成为物业管理改制和发展的一个主流。

十.物业管理主流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开始分化,专业分工与存在形式将发生变化,资产管理公司和设施管理公司将以物业管理公司的姊妹形式出现。(吴江)

稿源:北方网-每日新报编辑: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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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精心整理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一、房地产宏观管理篇 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建设部关于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知》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地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司关于试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表》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管好地产市场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正式使用建设用地批准书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报和审批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增发国债投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案例分析一 【案由概述】 2003年3月,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名义与北京海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全部房屋拆迁款。陈丽丽与陈杰系兄妹关系,陈丽丽声称陈杰是在未获得自己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与海润房地产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为此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 陈丽丽诉称: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顺城拆迁公司对法华寺一带进行拆迁,我父母所遗留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该房屋虽由陈杰个人经营饭馆,但产权属于我与陈杰、陈明、陈雅丽共有。但二被告公司在没有其他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陈杰达成拆迁协议,并将全部拆迁款交给陈杰。现起诉要求确认陈杰与海润房地产公司所签合同无效,三被告支付我拆迁款312500元,并负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 海润房地产公司辩称:陈丽丽的户口确系落在被拆迁房屋但其实际并不在此居住,经我们多方寻找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只有陈杰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杰以被拆迁人代理人的名义与我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但其确系未向我公司提供其他被拆迁人的委托手续。另外,顺城拆迁公司系接受我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其在此次拆迁中的行为均是代表我公司实施,故其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现我公司可以同意与被拆迁人重新签订协议,但前提是陈杰必须将拆迁款先返还我公司。 顺城拆迁公司辩称:我公司是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即拆迁行为并非我公司的行为,且我公司也未与陈杰签订任何协议。另外,拆迁时我公司曾多方寻找陈丽丽,但确系没有能够与其取得联系,现我公司不同意陈丽丽的诉讼请求。 陈杰辩称:被拆迁的房屋系我父母购买并由我扩建而成,故扩建部分的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试题

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52题,每题1分) 1、安全是() A、没有危险的状态 B、没有事故的状态 C、舒适的状态 D、预知人类在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存在的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并且为消除这种危险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手段和行动的总称 【答案】D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A、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B、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C、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答案】D 3、下列哪部法律确定了我国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 A、劳动法 B、产品质量法 C、安全生产法 D、刑法

【答案】C 4、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机构。 A、检查 B、监督 C、监理 D、管理 【答案】D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制定。 A、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D、有关部门 【答案】C 6、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 A、责任方 B、施工方 C、业主方 D、设计方 【答案】A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 A、划分明显界限 B、实行封闭围挡 C、安排专人巡视 D、设置美观围栏 【答案】B 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 A、安全责任人 B、保卫责任人 C、义务消防队 D、消防安全责任人 【答案】D 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A、最终用户 B、勘探单位 C、作业人员 D、产品经销单位 【答案】C 1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有权()。

房地产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房地产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培训:【见房地产销售合同分条款讲解】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合同订立的条款应该严谨、周密,而且签订合同者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只有具备了一定条件,合同才有效。首先,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其次,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另外,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再有,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合法)。 签订合同双方应该注意: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现行新合同,并且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订金与定金 在销售(预售)过程中,客户交纳意向购买诚意金的行为,我们通常称之为”下定”。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在于:订金只是一种认定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应;而定金具备一定法律效力,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切记使用”定金”一词。 3.商品房销售应持的”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房屋交易 (1)房地产产权(概念):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 (2)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只有通过产权登记,购房者利益才能得到合法有效的保障。 5.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持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B.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C.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拟预售属于高层的,已建面积应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3/1以上,多层主体封顶,并已经确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D.涉及房屋拆迁,已取得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签订了监管协议。 感谢您的阅读!

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

房地产法律法规 1.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已通过竣工验收; ●拆迁安置已落实; ●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2.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设单位具有开发经营资格; ●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期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3.商品房销售是否合法,消费者要看哪几证? 应当查看《国有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若现房,还要看有无《产权登记备案证》。 4.什么是契税?商品房买卖现行税率是多少?应该什么时候交纳? 契税是在土、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商品房买卖现行契税交纳税率为2%。契税应在交易双方正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一个月内交纳,逾期要罚交滞纳金。 5.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因商事活动、产权转移、权利许可证照授受等行为而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证收的一种税。 商品房买卖买方应交印花税,税率为0.03%。 6.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房地产法规定,开发经营企业与承购人签定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后,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7.开发企业发布房地产广告,内容上有什么要求? 发布房地产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服务代理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号; 物业具体座落、类型、配套设施、平均价、起价等; ●需要载明位置图的应按比例载明; ●自管或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情况; ●优惠条件、按揭情况等; ●房地产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联系人、售楼电话。 8.房产登记和程序是什么? ●登记收件; ●登记的审查 ●缮证发证 ●归档和产籍异动整理; ●编制房产总登记簿 9.对于产权办理时间国家有什么规定? 2001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0.购买商品房,未成年人能否办理产权证? 目前,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办证大厅能够为未成年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是,由于《民法》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下公民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或活动。并且房地产交易行为属于一项复杂的民事行为,所以必须有监护人代为办理。同时规定,在产权人未满18周岁之前,不允许出售所购房屋,但产权人在重大疾病,出国等争需大量资金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11.什么是“两书”? “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它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2.商品房各部位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土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2000年的保修办法中的关于最低保修期限规定比以往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体现出

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

(一) 主要法律 1、《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第一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 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修正) 4、《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正) 5、《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 6、《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7年10月1日施行) 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订,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修订) 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施行) (二)法规、规章1、主要行政法规、规章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通过,2001年11月1日施行,2011年1月21日废止)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发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通过,1999年1月1日施行,2010年12月29日通过修正决定,2011年1月8日施行)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通过,2000年1月20日发布施行) (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3月14日通过,2001年6月1日施行) (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 (8)《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年8月7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9)《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10)《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 (1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 (1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13)《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1月28日通过,2008年2月1日施行) (14)《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1月22日通过,2008年7月1日施行) (15)《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2010年4月17日发布施行)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2011年1月26日发布施行) (17)《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0年10月27日通过,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8)《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2011年5月11日发布施行) (19)《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发布,2011年2月1日施行) (20)《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2011年3月16日发布,2011年5月1日施行) (2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发布施行) (2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2011年6月3日发布施行) (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19日通过,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4-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4-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5-29 ·房地产法规·

建筑法规试题与答案(期末试题全套版)

建筑法规期末试卷 说明:1、开卷考试 2、本试卷共4大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请将第一、二大题选择的答案填入下列表格中: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 B )属于行政法规范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D.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具备的前提条件不包括( C )。 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C、已经取得拆迁许可证 D、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进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 )。 A、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B、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已经申报 C、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经确定 D、招标人已经成立组织 4.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最低保修期限为( D )。 A、保修合同约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B、50年 C、70年 D、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 A )。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群防群治制度 C、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D、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 关于评标委员会组成条件正确的是( C )。

A、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B、有关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应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 C、招标人代表可以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D、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者即是评标委员会专家 7. 在我国,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建设工程企业实行( A )制度。 A、资质等级许可 B、级别划分制度 C、营业登记制度 D、政府审查制度 8.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其邀请的名额为( B )。 A、不少于2个 B、3个以上 C、1~3家 D、5人以上单数 9.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许提供相关服务的( C )。 A、其他组织 B、代理组织 C、社会中介组织 D、招标管理组织 10.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是(D )的质量责任。 A、监督单位 B、监理单位 C、设计单位 D、建设单位 1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 C )。 A、资格证书 B、上岗证书 C、注册证书 D、职业印章 12.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承包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时间是( A )。 A、应付款之日 B、开工日 C、通知催告日 D、停止施工日 13. 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竣工期限,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地区发生了地震,使得在建的工程损毁严重,导致施工单位未能按时交付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1-1 单位:姓名:考号:得分: 一、单选题;每题1分(答案中只有1个答案是正确的,错选、错选、不 选均不得分)共60分。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 B)。 A.各自相应的责任 B.连带责任 C.按份责任 D.补充责任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 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 B )。 A.立即处罚 B.立即制止 C.给予处理 D.停工处理 3、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 B )。 A.重要结构 B.承重结构 C.全部结构 D.部分结构 4、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10万元以上(D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20 B.30 C.40 D.50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 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 B )。 A.检测 B.查验 C.检查 D.测试 6、( C )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

的承包单位。 A.主管部门 B.建设单位C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D.招标部门 7、( C)可以规定实施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国务院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建筑法》规定,( B )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A.要求 B.提倡 C.强制实行 D.禁止 9、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 B )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A.可以 B.应当 C.自行决定 D.不用 1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在采用(B )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A.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 B.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C.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原料 D.新能源、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B )的罚款;逾期仍不补办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12、(D )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

2020年房地产法律法规手册参照模板

1.土地使用权年限: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土地使用权期满或收回: 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续期问题 5.房地产广告: 6.预售商品房的条件: 7.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订立的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8.销售代理: 9.预订款: 10.定金: 11.商品房现售的条件: 12.不得重复销售: 13.房屋平面图及尺寸误差: 14.签约时同时签订物业合同: 15.计价方式、销售面积、分摊及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 16.明示法规和合同: 17.规划变更: 18.样板间: 19.合同备案: 20.延期交付房屋或迟延支付房款: 21.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和调整: 22.惩罚性赔偿: 23.两书: 24.现场施工管理: 25.建筑噪声: 26.空调器、冷却塔等环境噪声: 27.竣工验收及备案: 28.房屋的转移占有及风险转移: 1

29.产权登记: 30.抵押及抵押登记: 31.按揭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除权: 32.担保按揭合同的解除权: 33.质量责任: 34.测绘单位及测绘人员的责任: 35.房屋建设质量保修 36.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7.房产测绘收费问题: 38.契税: 39.印花税: 40.公共维修基金: 41.物业收费: 42.物业收费明码标价: 43.空置房的交费: 44.业主公约及临时业主公约: 45.物业招投标: 4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7.物业管理用房: 48.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49.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50.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51.装修活动的噪声管理: 52.住宅室内装修: 2

1、土地使用权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土地使用权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四十二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3、土地使用权期满或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续期: 3

房地产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房地产营销广告宣传方面的法律法规,现就重点部分进行摘抄,供诸位领导查阅。 一、《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 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案例:武汉某有限公司从2005年6月开始,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 过报夹式擅自在蔡甸城关发布“今天,康城的主角是你!”的预售房地产印刷广告3000份。蔡甸工商分局 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据此,蔡甸工商分局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决定:1、责令停止发布;2、罚款8000元。 二、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 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

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案例:宁波市象山坤宏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在销售楼盘时,通过户型宣传册、楼盘立体模型、微信公众号、样板房等,将原规划设计图纸中的庭院、设备阳台等部分,以业主购房后可以拓展建设增加使用面积为由,开展违法宣传,对购房对象进行错误引导,对客户购买意向产生实质性影响,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2018年1月,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80万元。 三、广告法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案例:温州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没有明示附赠信息的印刷品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于2016年3月14日至4月3日间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成交就有金条送”、“金 喜一:送金钥匙”、“金喜二:抽金条”、“金喜三:送金条“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没有明 示所附带赠送的商品的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当事人又于2016年4月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空间最优化:全跃设计带来温州利用率最高户型,双倍空间超值拓展,私密套房动静分离”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 当事人发布没有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罚款210000元。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考卷 案例分析一 【案由概述】 2003年3月,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名义与北京海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全部房屋拆迁款。陈丽丽与陈杰系兄妹关系,陈丽丽声称陈杰是在未获得自己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与海润房地产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为此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 陈丽丽诉称: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顺城拆迁公司对法华寺一带进行拆迁,我父母所遗留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该房屋虽由陈杰个人经营饭馆,但产权属于我与陈杰、陈明、陈雅丽共有。但二被告公司在没有其他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陈杰达成拆迁协议,并将全部拆迁款交给陈杰。现起诉要求确认陈杰与海润房地产公司所签合同无效,三被告支付我拆迁款312500元,并负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 海润房地产公司辩称:陈丽丽的户口确系落在被拆迁房屋但其实际并不在此居住,经我们多方寻找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只有陈杰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杰以被拆迁人代理人的名义与我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但其确系未向我公司提供其他被拆迁人的委托手续。另外,顺城拆迁公司系接受我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其在此次拆迁中的行为均是代表我公司实施,故其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现我公司可以同意与被拆迁人重新签订协议,但前提是陈杰必须将拆迁款先返还我公司。 顺城拆迁公司辩称:我公司是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即拆迁行为并非我公司的行为,且我公司也未与陈杰签订任何协议。另外,拆迁时我公司曾多方寻找陈丽丽,但确系没有能够与其取得联系,现我公司不同意陈丽丽的诉讼请求。 陈杰辩称:被拆迁的房屋系我父母购买并由我扩建而成,故扩建部分的产权应归我所有,且我一直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丽丽已明确表示放弃对被拆迁房屋的继承权,现我不同意陈丽丽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事实及证据】 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16日,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该协议所列明的被拆迁人为陈明、陈杰、陈雅丽、陈丽丽。庭审中,海润房地产公司明确表示,签订协议时陈杰未向其提供陈明、陈雅丽、陈丽丽的委托手续。当日,陈杰将房屋拆迁款1250000元全部领取,上述款项中含电器移机费925元、搬家费1859元、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139425元。庭审中,陈明、陈雅丽、陈丽丽均认可陈杰个人在被拆迁房屋中经营饭馆,海润房地产公司认可顺城拆迁公司在对法华寺地区拆迁行为,均是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所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项题 例、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2003年 11月24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93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成为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制 度被确立为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一项根本制度。 3、建设部从1996年开始申办在我国执行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并于(2001年10月27日),经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 会通过,我国正式批准在中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实施建筑施工安全卫生公约,成为实施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第15个国家。 4、建设部从1996年开始申办在我国执行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并于2001年10月27日经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通过, 我国正式批准在中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实施建筑施工安全卫生公约,成为实施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第(15)个国家。 5、《建筑法》(草案)经全国人大八届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于(1997年11月1日)正式颂布。 6、《建筑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筑活动的(法律)。 7、《建筑法》总计(85)条。 8、(《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 9、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年2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1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1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非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工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通过。 14、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源 头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大举措。 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规 范,确立了十三项主要制度。其中,涉及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有(7)项。 16、属于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有: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7、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18、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书面通知企 业并说明理由)。 1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20、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 手续。 21、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 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22、(《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于1989年9月30日由建设部第3号令发布,对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的报告、现场保护和调查程序作了相关规定。 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于1991年12月5日由建设部第15号令发布,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 房地产业是一个相当广泛的领域,它涉及众多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房地产经营中,无论其买卖,租赁,还是其抵押,继承都不象一般商品那样靠物质实体在当是人之间流通完成,而主要靠法律,法规和合同来完成。合同规定了个种技能,和交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证了置业人和租赁人所购买或承租的某些权能,以实现其权利。不仅如此,还因为房地产营销中所涉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所以要求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以协调、调整各经济主体之间的权利关系,从而保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从事房地产经济活动所依据的房地产相关法规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章明确了建设用地的管理与使用。这些内容的规定确立了房地产的权属关系,是我们从事房地产营销活动的基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1994年7月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市场营销人员应着重中对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管理及法律责任都有明确规定。掌握该法中的一些具体内容,如国家施行的五种房地产管理制度、五项登记备案制度、五项证书及五种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与房地产有关的条款主要在第十三章“租赁合同”中其中第230条、234条有具体规定。 四、《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于2001年3月14日以88号令的形式颁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1年6月1日起施行。地产市场营销人员应着重了解其中的第二、三、四、五、六章的内容。

最新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试题题库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建设行政主体的是()。 A.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机关 B.地方行使对建设活动管理职权的其他行政机关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答案】A 本题考核的是建设工程法规的调整对象及建设行政主体的概念。 建设行政主体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国务院及其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以及国家和地方行使对建设活动管理职权的其他行政机关;二是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等。 2. 在建设工程中,下列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是()。 A.施工企业 B.项目经理部 C. 勘察设计单位 C. 监理单位 【答案】B 本题考核的是法人的概念及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在同一个法律体系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总称为()。 A.法律形式 B.法律体系 C.法律规范 D.法律部门 【答案】D 本题考核的是法律体系及法律部门(部门法)的概念。 4.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A.《招标投标法》B.《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C.《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D.《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答案】A 本题考核的是法的形式及其效力。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5.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A.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安全生产法D.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答案】B 本题考核的是行政法规的概念。 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执行法律规定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以及依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名称一般是《×××条例》。 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A.法律B.行政法规C.司法解释D.部门规章 【答案】D 本题考核的是部门规章的概念。 部门规章是指由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名称可以是“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7. 被代理人因为向代理人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

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1 目 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六日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第四条企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步规范,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不得事先确定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 第二章收入的税务处理 第五条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第六条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 (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四)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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