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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医院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医院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医院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2018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7年12月28日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

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工作制度。 二、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 三、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超过38以上伴流感样症状患者给予测体温,戴医用口罩,并询问病人有关情况,且做好资料登记,将病人门诊就诊。 四、经预检为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使用后体温计用含氯消毒液500mg浸泡,晾干备用。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预检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 二、办理挂号登记手续【危重患者应先通知医生抢救,后补办手续】。 三、认真接待和处置患者,按病情轻重缓急决定送入分诊室或抢救室,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 四、绿色通道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呼叫有关人员增缓。 五、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会诊。 六、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

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八、对突发事件,立即执行呈报制度并记录。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安培、针头、刀片等输液器、注射器等 放锐器盒内放锐器盒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塑料药瓶、棉枝、棉球 【各种引流管、敷料】 黄色垃圾袋内黄色垃圾袋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 度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烧患者给予体温计测温,体温℃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发热门诊,与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五、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预检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七、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八、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九、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手足口发热门诊,与手足口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和手脚发现皮疹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情况,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手足口病的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手足口发热门诊,与手足口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和手脚发现皮疹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情况,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手足口病的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规章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 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篇一 一、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它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至挂号台和普通门诊。 二、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师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三、普通门诊医师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立即通知导医,在对患者采取一级防护的情况下分诊到发热门诊。 四、发热门诊医师还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检查,并进行相关处理。 五、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立即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做出临床诊断并进行相应处理。 六、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当依次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它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篇二 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7、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做好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和规范医院预检分诊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成立传染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院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门、感染控制职能科室、门诊部、急诊科、相关科室、财务部门、信息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加强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的领导。 (三)传染病预检分诊门诊 1.发热门诊发热预检筛查室日常管理工作由感染控制职能科室负责;应急条件下,由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负责协调人员和物资组建发热门诊进行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2.肠道门诊日常工作由感染控制职能科室负责;应急条件下,由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负责协调人员和物资组建肠道门诊进行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3.肝炎门诊日常工作由消化内科或相关临床科室负责;应急条件下,由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负责协调人员和物资组建肝炎门诊进行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四)日常诊疗要求 1.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24小时开诊。 2.凡有发热、腹泻等症状患者必须先到传染病预检分诊门诊筛查。 3.接诊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必须询问患者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

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 4.经筛查患者确有到门诊就诊的需要,可凭传染病预检分诊门诊开具的转诊单和病历本到相应科室诊疗。其他科室一般不直接接诊发热、腹泻患者。 5.儿科门诊设立肠道门诊和预检点,儿科患者便检工作在肠道门诊。 (五)严格疫情报告 传染病预检分诊门诊医疗、医技、防疫、传染病管理人员准确、及时、按程序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六)个人防护 1.医务人员采取标准防护措施。 2.限制患者陪同家属人数。 3.发热门诊为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发放口罩。 (七)消毒隔离 1.对特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按要求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患者陪同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预防措施。 2.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转运患者到定点医院时,通知当地急救中心转运。 3.按照要求及时对预检分诊门诊进行消毒。 (八)培训 传染病预检分诊门诊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接受染病防治知识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为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利《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由门诊挂号室、各楼层咨询台、各层门诊分诊台、急诊分诊台、儿科分诊台的工作人员承担患者的预检分诊工作;分诊时应询问患者是否发热、根据当季流行传染病询问相应传染病患者接触史,引导体温≥37.3℃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腹泻患者到肠道门诊就诊,进行相关传染病筛查。 2.发热、肠道门诊的医务人员负责发热、腹泻患者的筛查、分诊工作。对来医院就诊的发热、腹泻患者,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筛查、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发热、腹泻患者就诊指示牌,张贴或播放预检分诊要求,引导发热、腹泻患者到发热、肠道门诊进行初诊。 4.发热、肠道门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应详细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的筛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科室就诊。 5.经筛查为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应将患者分诊至相应诊室就诊或患者原诊室隔离启用备用诊室,同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患者转出

或离院后对接诊的诊室及相关区域进行终末消毒。 6.对呼吸道等重点监测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就地隔离措施控制传播,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肠道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预防和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清洁、消毒,诊疗区域内产生的所有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处理应符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大都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传染病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传染病分诊点的工作人员在预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医院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五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院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

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六条医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第七条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市卫生局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第八条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否则依法查处。

卫生院预检分诊制度

王杏兰卫生院预检分诊制度 (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 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 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4)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患者提供就诊指导,方便患者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部具体负责预检分诊组织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门诊预检分诊人员资格 1.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医院工作流程和科室布局。 3.了解相关医院概况,如:结核病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的地址、交通路线等。 4.接受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 四、不同区域预检分诊人员的职责 1.门诊大厅预检分诊人员 (1)需急诊处理的患者——按照急诊预检分诊制度的规定分诊,引导或护送患者至急诊科。 (2)需儿科处理的患者——儿科就诊,14岁以下的患者。 (3)需门诊处理的患者——普通门诊就诊。 (4)传染病预检分诊——依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执行。 (5)对行动不便的患者——需要时帮其联系轮椅或平车,对无陪人的盲人患者安排全程导诊、优先就诊。 2.各区域分诊人员 (1)发现急危重症患者,引导或护送患者到急诊科就诊。 (2)引导儿科患者到儿科就诊。 (3)对需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的患者,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执行。 五、遇突发事件时,预检分诊人员应立即报告门诊部、医务部,门诊部、医务部依据事件的性质、程度报告主管院长、院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六、门诊部牵头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医务部、护理部、行风办等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第二章传染病预检分诊 一、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门诊传染病的预检分诊组织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 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 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一一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一一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一一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一一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预检分诊制度等大全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预检分诊制度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严格实行传染病人预检分诊制度,对发热、腹泻及其它可疑传染病人预先分诊到相应科室就诊。 2、在门诊大厅常年设置预检分诊点,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防护、消毒设施,配备体温计等必要的器械。 3、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4、大厅预检分诊处、各门诊科室应协助进行预检分诊工作, 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要及时分诊到相关科室;其它门诊医师在就诊时,也要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对于预检为传染病的,应及时分诊到感染性疾病科等相关科室。 5、预检分诊处要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 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作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6、发热门诊,对发热等病人,初步排除传染病后,可以转 到相应的普通门诊就诊。 7、预想检分诊中,发现可疑特殊重大传染病例时,要及时 电话联系防保科,院感科等相关科室,并立即依法采取相应的隔离或控制措施,对病人陪同人员和其它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洪雅县中医医院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1、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应由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急诊临床 工作经验的护师担任,不能让实习学生或卫生员在预检 分诊。 2、急诊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置,判断病情危重 程度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诊处分诊,以免影响预检分诊质量。 3、预检分诊护士应有较强的急诊意识和急救理论,掌握急 诊就诊标准和分诊原则,力求准确率>90%,协调各专 科问题,礼貌待人文明用语,耐心细致,维持良好的就 诊环境,使工作秩序化、规范化、减少医疗隐患和纠纷, 严防交叉感染。 4、分诊护士接诊后,应对病员做以下必要的护理体检:采 集生命征(T、P、R、BP、痛反应)、观察神志精神 状态、查看瞳孔变化、对光反应等,简单询问病史,初 步判定病种后转到相应科(诊)室。如病情复杂,难以 立即确定科别的,由分诊护士指定初诊科室处理,实行 医师首诊负责制。对可疑传染病员,按急诊科有关制度 汇报及处理。 5、分诊护士应具有冷静机动灵活的头脑,善于统筹安排, 分清病员的轻重缓急,决定病员就诊次序及就诊程序。 一般将病情由重到轻分为四级。

(1)一级为致命性的,如果得不到紧急救治,很快会导致生命危险。 (2)二级为严重的即有潜在性危及生命的可能。 (3)三级为紧急但病情稳定,即急性症状不能缓解的病员。 (4)四级为病情相对稳定的,多为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病员。 其中一级和二级病员应先进抢救室,先抢救后挂号;三级病员应先挂号后入留观室,四级病员作一般急诊处理。 6、对所有转院、110转入、120接入病员皆应先进入抢救室,并详细交接。 7、绿色生命通道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并通知增援。 8、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专科医生会诊。 9、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做妥善处理,做好解释工作。 10、做好各种登记及各种相关记录,无家属的要立即与家属和单位取得联系。 11、如在短时间内接诊较多类似病症且有相同病史,怀疑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提高警惕,立即向当班医生、120调度室、院总值班、急救中心领导等报告。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66571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LC—006: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急诊科预检分诊必须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担任。 二、预检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由能力相当的护士替代。 三、预检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扼要了解病情,并进行必要的检查(T、P、R、BP),根据病情确定就诊科室,办理手续,并通知相关科室急诊值班医师。 四、对危重病患者应先通知值班医师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 五、注意传染病的预检,以防交叉感染,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 六、多发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八、遇突发事件、大批患者来院应立即通知科领导、医务部、医院总值班,以便组织抢救。有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预检护士应准确记录患者到达时间、患者送入病区时间。 十、在预检分诊过程中遇有困难时,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商议解决,以提高预检分诊质量。

LC—007:抢救室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空气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及时做好抢救登记,书写抢救记录,总结抢救经验。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得:及时为来院就诊得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得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得医院可提供得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得应变能力与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得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就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得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得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得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得病人—-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得病人-—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得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得病人——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 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得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她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得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3篇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3篇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3篇篇一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 38℃ 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 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 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篇一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仝38 C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 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 C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 5 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7、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三节儿科预检分诊制度1、分诊护士要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稳定的心理素质,良好的医风医德。 2、通过简单扼要的询问患儿病史、观察情病情,做出初步诊断,给予合理的分诊指导。、对体温仝38 C的立即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 C 的引导到儿科门诊按照病种准确、快捷的就诊治疗。 3、对有传染病症状的患儿,立即进行相庆检查,并采取隔离措施。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儿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儿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门诊儿科就诊。 4、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儿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儿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5、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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