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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账务处理程序

第九章 帐务处理程序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帐务处理程序的意义,了解三种帐务处理程序的操作过程,特点及适用条件。 [教学重点] 重点掌握记帐凭证处理程序和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 [教学难点] 汇总记帐凭证帐务处理程序 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 帐务处理程序的意义和要求 所谓帐务处理程序就是指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和帐务处理程序相互结合的方式,也称会计核算形式、记账程序和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不同的记账程序规定了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的不同步骤和方法。 帐务处理程序的意义和作用 帐务处理程序的意义 对于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正确及时地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全面、连续、系统、清晰的会计核算资料,满足企业内外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减少会计人员的工作量,节约人力和物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帐务处理程序的作用 适用的合理的记账程序在会计核算工作中能起到下列作用: 使整个会计循环能按部就班地运行,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既能提高信息质量,又能提高效率,节约开支。 使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能及时正确地在帐务程序的各个环节上反映出来,加工成信息后不重不漏地反映在会计报表上来。 使单位内外有关部门能按照帐务处理程序中规定的记账程序审查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从而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设计帐务处理程序的要求 要适应本单位的经济活动特点、规模大小和业务的繁简情况,有利于会计核算的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 要适应本单位、主管部门以至国家管理经济的需要。 要在保证核算资料正确、及时和完整的前提条件下,尽可能地简化会计核算手续。 帐务处理程序的种类 各单位应采用何种帐务处理程序,由各单位自主选用或设计,我国各经济单位通常采用的主要帐务处理程序有三种: 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 汇总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 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 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 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的特点 它是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形式,是直接根据记帐凭证,逐登记总分类账。 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的核算要求 一般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其中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均采用三栏式。 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的步骤 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 根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逐笔登记各种明细账。 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月终,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及各种明细账余额的合计数,分别与总分类账中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月终,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账资料编制会计报表。 如图所示: 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优点:简单明了,在总账中可以全面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便于分析和检查,对经济业务较少的科目,总账可代替明细账。 缺点:登记总账的工作量较大,也不便于会计分工。 适用范围:只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的单位。 汇总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 汇总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的特点 其主要特点是根据记账凭证编制汇总记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账。 汇总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的核算要求 必须设置专用的收付转凭证,除此以外还要汇总收付转凭证,一般为每隔5天或10天一汇总,每月汇总编制一张,月终结出合计数,据以登记总账。 汇总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的核算步骤 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收付转凭证; 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收付转凭证或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逐笔登记各种明细账。 根据收付转凭证定期编制汇总收付转凭证。 月终,根据汇总收付转凭证登记总账。 月终,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及各明细账的余额合计数与总账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月终,根据总账、明细账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 如图所示: 汇总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优点:可以大大简化登记总账的工作,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进而利于分析和检查。 缺点:不利于会计核算分工,同时汇总工作量也很大。 适用范围:规模较大,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 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的特点 主要特点是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并据以登记总账。 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的核算要求 要编制科目汇总表,帐簿的设置与格式均与记账凭证帐务处理程序相同。 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的核算步骤 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付转凭证。 根据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 根据科目汇总表,定期登记总账; 月终,现金

、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账分别与总账核对; 月终,根据总账和明细账资料编制会计报表。 如图所示: 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优点:1、可以简化登记总账的工作。2、能起试算平衡作用,利于检查记账工作的准确性。 缺点:1、汇总的工作量也较繁重。2、不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适用范围:规模较大,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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