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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车载药械配置标准

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车载药械配置标准
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车载药械配置标准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车载药械配置标准

为规范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车载药品和器械配置,保障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顺利开展,使急、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依据《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救护车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车载药械配置包括:药品、医疗耗材、医疗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等。本标准为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单车配置标准,分为基本配置和可选配置,基本配置为必要选项,原则上不可删减但可以同类替代;可选配置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性配置。

一、药品配置标准

(一)基本配置

1

(二)可选配置

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可根据本单位承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中患者伤病特点选配以下类别药品:

二、耗材配备标准

2

(一)基本配置

(二)可选配置

三、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3

4

四、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标准

(一)外伤包配置

(二)救援防护装备

5

院前急救

●院前急救 概念:院前急救是指急、危、重症伤病员进入医院前的医疗救护。 ●急诊科救护 是指院内急诊科的医护人员接受各种急诊病人,对其进行抢救治疗和护理,并根据病情需要,对病人作出出院、留院观察、收住专科病房或ICU进一步救治的决定。 ●危重症救护 是指受过专门培训的医护人员在备有先进监护设备和救治设备的重症监护病房(ICU),接收由急诊科和院内有关科室转来的危重病人,对多种严重疾病或创伤及其复杂并发症等进行全面监护和治疗。 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SS) 是将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科诊治和ICU救治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即院前急救负责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急诊科和ICU负责院内救护。它是一个有严密组织和统一指挥机构的急救网络。 ?何谓EMSS 、ICU、院外救护 ?院外救护:是指在医院之外的环境中对各种危及生命的急症、创伤、中毒、灾难事故等伤病者进行现场救护、转运及途中救护的统称,即在病人发病或受伤开始到医院就医之前这一阶段的救护。 ?ICU(intensive care unit):是应用现代医学理论,利用高科技现代化医疗设备,对危重病病人进行集中监测,强化治疗的一种特殊场所 ? ?说出院外救护的特点、原则、组织形式 ?对医护人员素质要求高。 ?身体素质-适合强体力劳动。 ?心理素质-沉着冷静、紧张有序。 ?涉及知识范围广。 ?技术技能要求高。 ? ?原则“1.先排险后施救 ? 2.先重伤后轻伤 ? 3.先施救后运送 ? 4.急救与呼救并重 ? 5.转送与监护急救相结合 ? 6.紧密衔接、前后一致 ?广州模式(指挥型):中心具有全市院外救护的调度指挥权 ?重庆模式(依托型):中心依托于一家综合性医院 ?上海模式(单纯型):中心和其所属分站与该市若干协作医院紧密配合的急救模式 ?北京模式(独立型):是首都院前抢救和重大急救医疗任务的统一指挥、调度和抢救中 心 ?深圳模式(交叉型):既依托各大医院,又自成体系的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香港模式(附属消防型):中心与消防、司警统一通讯网络,报警电话为"999" ? ?简述院外救护“生存链”由几哪个环组成及其内在的含义 ?第一环——早期通路(早期呼救) ?第二环——早期心肺复苏

120急救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51670

120急救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 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 ??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 分钟内出发(用物见

“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 ??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 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 ??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 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0月22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3年11月29日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管理、实施。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第四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急救网络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共同实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七条急救中心(站)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设区的市设立一个急救中心。因地域或者交通原因,设区的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县级市),可以依托县级医院或者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 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急救中心(站)并提供业务指导。 第九条急救中心(站)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医院专科情况等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急救网络医院名单向社会公告。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其承担任务达到急救中心(站)基本要求。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十条急救中心(站)负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指挥和调度,按照院前医疗急救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急救网络医院按照急救中心(站)指挥和调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院前急救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汇总版)

院前急救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急救站主任职责 1.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负责急救站的全面工作。 2.负责急救站人员的工作安排,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急救站急救质量。 3.认真贯彻执行中心制订的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4.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急救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差错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中心。 5.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亲临现场参与指挥抢救。 6.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护士长职责 1.在急救站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教学和排班工作。 2.负责急救站护理人员工作排班,制定护理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总结经验。 3.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院前抢救工作及医嘱执行情况。 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驾驶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提高院前急救的技术水平。 6.督促检查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应定量、定点、定位放置,并及时补充、更换。 7.督促医、护、驾做好救护车内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和有效的工作环境。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抢救成功率。 2.在急救单元中实行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3.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操作常规,积极妥善处理好院前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医师要将病情、治疗方案、转送医院及时告知病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转送中做好途中监护工作。 4.患者转送至医院急诊科后泌须与当班医务人员交代患者病情和用药情况写好院前急救病历,严格遵守病案管理。 5.遇重大抢救和灾难事件应及时向中心(站)领导报告。 6.保障设备完好,提高使用率,及时补充药品和器材,保证患者得到有效的救治,按常规进行器械与车厢消毒。 7.严格遵守物价规定,合理收费。 8.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院前急救医疗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12-19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0月22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2013年11月29日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管理、实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第四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 管理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急救网络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共同实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 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七条急救中心(站)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 置、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设区的市设立一个急救中心。因地域或者交通原因,设区的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县级市),可以依托县级医院或者独立设置一个县级 急救中心(站)。

120急救车急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120急救车急救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1、救护车费收费标准 3元/公里 40元/次(副主任医师以 2、出诊费上) 30元/次(主治医师及以 下) 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3、院前急救费100元/次救;不含出诊费、检查费、监护费;除外化验、特殊检查、治疗、药物、血液 4、氧气吸入费3元/小时 肌肉注射:2元/次 5、注射费静脉注射:4元/次 静脉输液:10元/次 6、物理降温 7、心电图检查 8、心肺复苏术 9、气管插管术 10、心电监护费 11、体外经胸型临时

12、心脏电复律 13、心脏电除颤 14、心包穿刺术 15、血氧饱和度监测 16、导尿 17、血葡萄糖检测 18、烧伤的清创5元/次常规心电图8元/次; 三通道心电图:12元/次150元/次 60元/次 6元/小时 75元/次 50元/次 50元/次 150元/次 5元/小时 35元/次 10元/次 小面积烧伤的清创250元

(1)中清创缝合:80元/ 19、清创缝合次 (2)小清创缝合:40元/ 次 20、环甲膜穿刺术 21、胸腔穿刺术60元/次 60元/次(含环甲膜置管和注药) (含抽气、抽液、注药) (创面在30-50cm2或伤口在5-10cm之间)(创面在30cm2以下或伤口在5cm以下)项目内涵 往返计费 包括急救出诊,含所有出诊人员。 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给氧、氧气创面治疗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等含皮内注射,耗材及药品另行收费。 包括酒精擦浴及冰袋等方法 含单通道、常规导联 不含开胸复苏和特殊气管插管术 指经口插管 一次性电极另行收费 一次性起搏电极另行收费

_院前急救管理规定

2011年改善医疗服务具体措施 一、改善门诊服务 1、规范窗口服务。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三级和县级综合医院以及门诊量较大的专科医院实行挂号、检验、“一站式”服务台等窗口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以上挂牌上岗。挂号、取药等候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2、改革服务流程。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优化门诊“一站式”服务和导医服务。开设简易门诊。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排班、分层分科分区挂号、收费、候诊。三级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要全面实行电子排队、叫号。注意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实时传输门诊和入院患者相关信息,提前做好服务,缩短患者门诊检查、缴费、取药和办理住院手续时间。鼓励开展门诊适宜手术、开设日间病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3、推进预约诊疗。建设省、市级区域预约诊疗服务信息平台。各医院积极推进窗口、诊间、出院、电话、短信、网络、社区等多种预约方式,方便患者预约。2011年,二、三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率分别达20%、50%以上。其他医院也要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加强预约诊疗管理,确保预约成功率。 4、方便患者检查。合理安排检验检查设备和人力资源,进一步减少预约检查,力争做到随到随查。对需要空腹检查等特殊项目,在人员和时间上要尽可能从患者角度考虑,努力节省患者等候时间。全面推行检验检查报告及时发放制度,能即时出结果的,即时发放;能当天出结果的,当天发放。继续完善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方式,在确保患者隐私的前提下,通过自助打印、手机短信、电话或网络查询等多种形式方便患者。

5、实行专家门诊“全日制”。方便农村和外地患者就医,合理安排专家门诊,积极推行专家门诊“全日制”和专家门诊“中心制”。专家门诊要确保诊疗时间,确保诊疗质量,对疑难杂症要以专家诊疗中心为平台,及时组织相关专科的专家会诊,让患者得到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紧缺专家门诊号的管理,想方设法杜绝“炒号”牟利行为。 6、安排好节假日服务。认真执行我厅下发的《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节假日正常开诊的通知》(苏卫办医…2008?11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黄金周”休假方式的通知》(…2007?14号),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安排好节假日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满足患者需求,确保医疗安全。 7、改善服务设施和环境。坚持一切从方便患者出发,完善医院标识和就诊流程引导系统。门诊实行分科候诊,并保证各医疗区域有足够的候诊空间,保持安静、舒适。有条件的医院要开设自动取款机、小卖部、休闲区等服务设施。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为患者创造安静、有序、安全的诊疗环境。 8、强化患者身份识别。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对患者的身份识别。对首次就诊患者,建立规范的电子档案。对重复就诊的患者,及时查阅相关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及时识别患者,以便于及时、详细了解病史和治疗情况,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之间建立患者就诊信息交流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医疗费用。 二、改善急救医疗服务 9、强化院前急救服务。完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加强调度指挥,接到呼救信息后,无特殊情况下,农村30分钟内、城市(含县城区)10—15分钟内救护车赶到现场规范开展救治、转运。加强院前、院内急救医疗服务的协调配合,确保急救医疗服务的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出车前: (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夜间由行政值班,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可直接调用)。 (2)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保持车辆处于随时待命状态。接到电话10分钟内必须出车。并填写有出车登记,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3)急救车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定人、定车、责任到人。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如需变动,需经院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4)急诊护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交接。当日出诊前必须对照《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对抢救物资进行检查。护士长每周一次检查药品、器材、物品,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 二、出车中: (1)院办公室或行班值班接到120电话,并简单询问病情及联系方式后,立即通知驾驶员及值班医生、护士,告之简要病情和联系方式,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10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出发前出诊医生必须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再次询问病情。 (2)当班驾驶员严禁饮酒,不得酒后驾车。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不得与人闲谈,驾驶室内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护人员上车后应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3)救护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范。确保行车安全。完成救护任务后及时返回医院,不得路途中办私事和单独出车,私自出车。 (4)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在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

牌,对病人及家属在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5)出诊人员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必须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并签署《120出诊、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取得家属签字。 (6)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医疗急救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对待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7)使用担架搬运病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将病人固定于担架上。 (8)接送过程中医护人员至少应有一人在病人身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如系危急重症病菌,医护人员均须在病人身旁密切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医护人员坐在驾驶室内。如遇危急情况,可第一时间报告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取得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的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9)加强查对制度,不管是在现场还是在路途中救护,护士所执行的口头医嘱及所有操作,包括时间、药名、剂量、给药方法,要及时记入抢救记录,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要核对后带回医院。 (10)接诊病人返回医院后,出诊医师要立即对接诊医师交接出诊情况。如系危急重症患者或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提前向行政值班或院办公室汇报,告之相关科室提前做好准备。 (11)车辆在外出执行急救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院办公室,等候院办公室的指示和安排。 三、出车后 (1)为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救护车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一般情况下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如遇外伤血液、呕吐物污染等需及时清洗消毒。车辆清洗消毒由救护

救护车收费管理规定-2014

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规范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行为,根据甘肃省卫生厅、物价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第三条我院医疗救护车急救出诊收费项目为:救护车费、院前(后)急救费、出诊费。 第四条我院医疗救护车类型为:普通型救护车。 第五条救护车费:来回里程在5公里(含5公里,下同)以内的30元/车、次,超过5公里部分按每公里2元计收,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下同)。县(区)域是指救护车辆来回行驶在本县(区)行政区域内。医疗救护车收费标准:救护车收费按照2元/公里标准双向收费。接送医院1公里范围内住/出院病人不收费。杜绝急救出诊人员以现金形式收取救护车费用,救护车费用由病人直接到收费室缴纳,收费室开具相关收据或扫支付码缴纳。急救出诊人员月底凭收费室开具的收据到财务核算出车补助。 第六条里程规定计算方法,车费按来回里程收取,来回里程是指从医院出发到病人所在的现场,再将病人送到目的地,最后返回医院的来回路程。 第七条经批准县(区)域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实行

自愿委托,按来回里程每车每公里普通型救护车费2元计收(不含过路、过桥费),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l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提供服务前必须签定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 第八条院前(后)急救费(必须有医生、护士随出车并实施抢救方可收取)是指随车医护人员在院前对急救对象实施紧急,或院后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实施紧急救治时收取的费用,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急救费收费标准为32元/次。不含出诊费,诊查费,监护费,治疗费,手术费,化验检查,药物及医用耗材费。 第九条出诊费:副主任医师以上40元/次,主治医师及以下30元/次,含所有出诊人员。 第十条急救出诊人员补助:急救出诊人员不得收受红包。急救出诊在县(区)域内的,随车出诊人员补助为出诊费。急救出诊为县(区)域外的随车出诊人员每人每次补助50元。经批准县(区)域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的,委托双方协商补助事宜。 第十一条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乱收费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第十二条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

院前急救工作心得体会

院前急救工作心得体会 导语:院前急救, 最主要的特点是“急”和“救” 。“急” 就是紧急、快速, 通过现代化的通讯和运输来实现; “救”则是要通过先进的医疗救护技术来实现。因此通讯、运输、和急救技术被认为是院前急救三大要案, 当病人突发急症或遭到意外伤害时, 这些设备技术将发挥及时有效的急救作用。院前急救工作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日益增加,要求我们护理工作更要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院前急救是急诊服务体系的重中之重,是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过程中的首要环节。急救护理水平可以直接影响到急救工作的质量,也关系到患者的生存及预后,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急救措施和护理,争取宝贵的抢救时间,才能真正降低急诊患者的死亡率和伤残率。也为患者到医院的后期治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何做好院前急救护理工作?如何发挥院前急救中的“急” 、“稳”、“准” ? 作为基层医院,现将院前急救护理体会总结如下。 1 概况 我院地处珠江三角洲,辖区内总人口近30 万人,承担对全镇及周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重大伤亡事件、实施紧急救援及支援,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以及组织开展全镇厂企、学校急救业务培训等工作。

我科共有医护人员37人、司机4人、担架员2 人,急救车3 辆,每台救护车上均安装有GPS卫星定位车载台。每年我科接市120 指挥调度中心出车近3800 车次。出车最快,最慢3min , 10? 15min到达15公里内的现场,抢救成功率达% 2 对科里护理人员的要求科内护士均在临床工作一年以上,有 较强的理论知识和 娴熟的抢救技能,掌握各项急救技能和抢救仪器的使用,能迅速有效地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工作; 有良好的医德医风,高尚的责任心; 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接到“120”求救电 话时,快速反应,用最简短的语言问清患者的详细地址、病人数量、基本病情及联系方式等,迅速出车。 3 院前急救护理工作要程序化、规范化最佳急救期为伤后12h 内,较佳 急救期为24h 内,延期急救期为24h 后。猝死病人抢救的最佳时间是4m i n ,严重创伤病人抢救的黄金时间是30min。 到达现场后必须保持沉着冷静,首先了解患者情况和周边环境,让患者迅速脱离致伤环境,现场救治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如果是成批伤病患者,医护人员赶到出事现场, 应迅速作出伤情判断,为 抢救赢得时机。运用“一听二看三摸四问五测”的快速检诊程序,对病人伤情评估:(1) 耳听呼吸,有无通气不良。(2)

1.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1.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1、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 3、接到出诊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报市120急救中心并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市120急救中心或科室主任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5、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并签字,无家属者告知相关者或现场警察并取得签字。

6、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在《院前病情告知书》签字后方可转运。 7、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相应科室做好抢救准备,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8、危重病人转运途中,医护人员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9、病人在我院救治需转院者,主管医师必须提前与急诊科取得联系,完善相关资料后予以转院。 10、急诊病人接诊回院后,如属它科疾病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11、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12、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急诊科遵照急救中心统一调配,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院领导组织协调、支援。 13、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 附件:院前急救工作流程

福建规范院前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 为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 二、实施时间 2014-2015年。 三、主要内容 (一)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活动内容 1. 加强建设,严格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 (1)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 (2)急救中心(站)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3)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急救中心(站)和配置救护车,省及设区市设立急救中心,设区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市)依托县级医院或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救护车的配置达到《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 (4)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疗机构内不得擅自使用急救中心名称。 2. 多措并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发展。 (1)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专业人员在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待遇等方面有倾斜政策,保证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稳定。 (2)积极协调物价部门,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相适应,并建立相应调整机制。 (3)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4)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地域范围、经济条件等,加强急救中心(站)的应急储备。 (5)建立规范的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的有效衔接流程,病人送达医院后,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接受病人。 (6)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3. 加强监督,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 (1)除“120”以外不得开设其他承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电话号码。 (2)制定全省的救护车辆统一标识,并向社会公示和宣传。 (3)主动定期会同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黑救护车”进行清理整顿。(4)对院前医疗急救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简报

灵武市人民医院简报 (2014年度第5期) 灵武市人民医院 2014年11月18日铃声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 ——灵武市医院院前急救网络使用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灵武辖区医 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 高医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能力,确保在重大疫情 发生时,能够反应迅速,处理 及时。我院于2014年11月17日正式加入了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建立了灵武市急救分站,“120”院前急救归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统一调度指挥。 为了提高急救分站的院前急救和应急救援能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院前急救服务,11月17日下午2:00分,我院特邀请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副主任殷刚,指挥调度科科长杨蕴青、车辆管理科科长王晓东三人,在四楼多功能厅进行《灵武市医院院前急救网络使用知识培训》,医院应急领导

小组成员及急救中心全体医务 人员,包括院内急救,院前急救, 120急救车司机全部参加了此次 培训。会上,院长胡学清做了重 要讲话,他指出:120急救热线是医院急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规范运行,生命大于一切,我们要不惜一切代价,做好急救工作;他说:这是一次正规化的培训,这标志着我院作为急救中心分站正式开始运行,灵武市急救分站的建设,要以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为核心,医院网络信息化建设为基础,24小时听候银川市急救中心统一调度,确保急救工作的万无一失。之后由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的三位领导分别对紧急救援工作做了详细讲解。 首先,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调度科杨科长对《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及院前医疗纠纷的防 范》做详细介绍。她重点强调: 院前急救是急救医疗服务的延 伸,服务时限性强,要求我们 要做到“有呼必应”“有求必救”。按照“现场抢救,就近救急,病人自愿,医院能及,统一调度”的原则,开展院前急救工作。同时杨科长通过培训对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救治环境的局限性、院前急救工作流程、院前急救医疗纠纷的因素和防范对策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管理、实施。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第四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急救网络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共同实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七条急救中心(站)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设区的市设立一个急救中心。因地域或者交通原因,设区的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县级市),可以依托县级医院或者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 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急救中心(站)并提供业务指导。 第九条急救中心(站)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

120救护车管理制度

合江普仁医院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原则上由急诊科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医务科可以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业务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规范

XX市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制度 为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工作机制,规范院前医疗急救信息上报流程,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信息上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订本规范。 一、突发事件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 (一)报告范围 1.突发事件死亡1人或伤病3人及以上。 2.各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3.敏感时期、敏感地区、敏感人群发生的突发事件。 4.上级部门规定需要上报的其它情况。 (二)报告方式及时限 突发事件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终结报告。 1.初次报告:院前医疗急救调度指挥机构在接到相关信息后,及时调派医疗资源参与救援,并在30分钟内进行初报。初报内容数据尽量准确。 2.进程报告:事件处置过程中,及时跟踪事件进展,收集现场信息,根据情况进行追报。 3.终结报告: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终结报告,并于24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 (三)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别、伤亡人数。

2.目前已采取的医疗救援措施及投入的急救力量;是否需要上级医疗支援。 3.现场救治情况。 4.伤病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初步诊断、伤情、病情、去向等。 5.还需进一步投入的急救资源(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和资金等)。 (四)报告程序 1.现场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向所属120调度指挥中心报告。特别是第一辆到达现场的救护车,院前医疗急救医生要经过初步评估后,第一时间向所属120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2.各医疗机构急诊或其他科室向本院医务科(处)上报伤病员收治信息。 3.各医疗机构在汇总本院收治伤病员信息后,向任务派遣的120调度指挥中心和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报告。 4.各区县(自治县)120调度指挥中心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报告和市120调度指挥中心报告。各区县卫生健康委和市120调度指挥中心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五)报告责任 1.各120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人是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初次报告”第一责任人。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天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院前急救设施配备,加强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大型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由急诊科主任负责救护车设施策划和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行车路线、病情或受伤情况,要求呼救者提供联系电话(且不要随意使用该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在5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 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或就近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有生命危险的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出诊医护人员必须守护在车厢内随时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不得坐在驾驶室内。

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工作规范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工作规范 为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医生的工作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依据《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用语 (一)您好,我是急救医生,请问是您要的救护车吗? (二)我们正在路上,病人什么情况?您做了哪些处理? (三)请您配合,我们一会儿就检查完。 (四)现在我们要对您进行XX治疗,请您放松,别紧张。 (五)病人现在的情况比较危重,我们要对他(她)进行XX 治疗,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六)病人病情危重,我们将就近送他(她)去XX医院,在路上病人可能出现病情加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如果您同意,请您在病情告知书上签您的姓名以及和病人的关系。 (七)对不起,根据医疗规定如果您不同意现场检查和治疗或者不去医院就诊,需要在病情告知书上签字,请您配合,签上 1

您的姓名以及和患者的关系。 (八)患者现在的情况是XX,符合病情告知书的第XX条,如果您同意,请您签上您的姓名以及和患者的关系。 (九)现在病人的情况是XX,还需送到医院进一步诊治,病人是医保、自费或公疗? (十)路上您哪儿不舒服请随时告诉我,我们会及时处置。 (十一)您好,我是XX救护车医生,患者初步诊断考虑为XX病,生命体征平稳/不平稳,我们给予了XX治疗,现准备送往XX医院,请您帮忙联系。 (十二)您好,我们是急救医生,这位患者是XX情况,我们采取的治疗是XX。 (十三)您确认不需要救护车了吗?请您密切关注病人情况,如有需要,请随时拨打120/999急救电话。 (十四)请您付一下急救费用,共计XX元,其中救护车费用XX元,医疗费用XX元,这是您的收据。 二、服务忌语 (一)禁用不礼貌、个人忌讳、无称呼的语句。 (二)禁用有损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形象、名誉的语句。 (三)禁用刺激性、攻击性的语句。 (四)禁用语意不明、令人疑惑的语句。 2

有关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即120急救系统)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提案

有关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即120急救系统)医疗人 才队伍建设提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 案由:关于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即120急救系统)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卫生部会同教育部办理 提案人:民进中央 主题词:医疗,人才培养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即120急救系统)是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提供基础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各地院前医疗急救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装备配置得到快速发展,但不少地方存在一些通病: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分中心院前急救医师队伍人员紧缺,仅靠各个医院抽调临床科室医生顶替,勉强维持120急救系统正常运转,院前急救医师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等,已成为院前医疗急救发展的瓶颈。 院前急救系统医疗人才队伍建设难的主要原因: 一是行业性质特殊。院前急救虽然是医疗行为,但与院内的医疗工作区别很大。院前急救以维持伤病员基本生命体征、防止再损伤、快速安全转运为主,虽然所需医疗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自身特殊要求,但从根本上说,不及院内专业高、精、尖,急救医务人员专业发展受限,很难有医疗成果产出。

二是急救工作风险大。院前急救病人具有病情危重、病种多、涉及社会层面广等特点,还可能面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车祸、自杀、劫持人质等突发事件。院前急救医师不仅要熟悉临床各科疾病,还要面临比院内更大的执业风险。 三是工作环境艰苦。救治的场所除了病人的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室外复杂的环境,如马路、菜场、娱乐场所等等,经常有许多围观群众,不利于急救医师开展正常的检查与治疗。同时,急救人员经常受到不了解医学知识的群众的无端指责与谩骂。因此,急救人员还需具备超常的应变能力与心理承受力。 四是急救医师的待遇低。目前急救系统待遇水平相对于卫生系统的各类医院较低。低收入、低待遇,与急救医师的辛劳工作形成鲜明反差。 五是执业资格考取难。从事院前急救的医生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只能报考临床专业,所考内容多为院内临床知识。由于平时工作中没有机会接触院内临床病例,造成院前急救医师知识面及实践技能与临床类的执业医师考试要求严重脱节,通过执业医师考试的比例非常低。 以上原因导致各地院前急救系统医疗人才紧缺。为此,建议: 一、制定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院前急救医师学历标准。将院前急救医师的学历资格定位在“临床类大专”水平。院前急救以现场、途中急救与安全转运为主,虽然具有较特殊的专业要求,但所需专业知识与技能,与院内相比医疗成分相对较低。大专毕业生的专业知识与技术已基本能适应单纯院前急救需要,同时他们也基本能安心于急救工作。 二、探索灵活的人才培养方式。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使用”急救医师培养使用方式。每年由各急救医疗机构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培养需求数量。每年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三校生”(即来自技校、中专或职高的学生),参加高校统一入学考试后,由定点培养的医药高等院校在一定范围内择优录取,参加定点培养的院前医疗急救医学(专科)的学历教育。培养对象录取后由所在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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