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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1标准编制的目的及意义

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是关系到全人类命运的议题,国际社会纷纷采取措施应对。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前夕,中国政府宣布了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GHG)排放的行动目标:即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也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发布,这标志着国内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目前,国际通行的碳排放计算标准主要包括:CDM(清洁发展机制)、GS(黄金标准)、VCS、VER+、VOS、CCX、CCBS、Plan Vivo System等,其中自愿碳减排市场较常用到的是VCS、VER+等少数几个标准。这些标准都是基于项目层面,不适用于全面核算组织层次的排放量。2006年3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14064标准,其中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用于指导政府和组织量化、报告和核查温室气体的排放。然而,ISO14064—l标准并未涉及具体的操作方法,也无法完全适应中国国情的需要。国内关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尚未制定,与标准相配套的计算方法仍处于开发阶段。在这一历史时机编制《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的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于:

(1)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从并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单位GDP碳排放量考查的要求;

(2)针对湖南省行政区划内不同行业组织的特点,全面计算和审核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操作性强;

(3)为组织特别是企业建立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记账提供依据,使企业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的采取适当的减排措施;

(4)随着国内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制定与实施,碳交易将成为促进我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本标准将作为碳交易过程中的基础工具发挥重要的意义;

(5)本标准的制定将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碳交易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和借鉴经验。

2标准编制过程

2.1 任务来源

温室气体计算是温室气体考核和交易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碳排放量考查要求,审核湖南省不同行业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湖南省科技厅批准了《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方法学开发》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FJ307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度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湘质监函[2010]238号)。本标准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湖南省湘科清洁发展有

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和标准编制工作。

2.2 标准文稿的编写情况

接受任务后,湖南省湘科清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并邀请湖南省湘科节能减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合作单位开展了标准的编制工作。标准编制组对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第一部分: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削减的量化、监测和报告规范》和《IPCC:2006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进行了认真研究,调研总结了湖南省具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多次组织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对不同行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对适合中国国情特别是湖南省省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温室气体计算方法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目前的《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送审稿)》。

2.3 标准文本(送审稿)征求意见情况

标准文本(送审稿)征求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基本意见如下:本标准满足现行相关文件在碳审计方面的原则要求,具有良好的科学基础。在组织层次的温室气体计算具有良好的操作性,标准借鉴了目前通行的一些方法;为了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对其中较为繁琐复杂的部分进行了简化。专家对标准也提出了以下修改意见:

(1)在确定活动数据、排放因子和计算结果时,应增加“不确定性分析”环节,说明计算所得排放量的置信区间和误差范围。

(2)应增加与我国减排目标相适应的减排计算指标,即单位GDP排放量的指标。

2.4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结果和依据

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我们采取如下措施:

(1)增加了第9节“9 不确定分析”,规定“组织应对计算方法及其输入值进行不确定性分析,获得计算结果的置信区间和误差范围。”

(2)增加了8.3 节“8.3 基于基准年的排放强度变幅”,规定了组织统计报告期内的单位增加值排放量相对于基准年情形变化幅度的计算方法。

3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

本标准主要依据《ISO14064.1-2006,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和《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并结合湖南省各企事业单位的特点而编制。为了确保对组织排放及相关信息进行真实、公正的计量和报告,标准的编制遵守了下列原则:

(1)相关性:选择适应计量和核查需求的GHG源、GHG汇、数据和方法;

(2)完整性:包括组织边界内所有相关的GHG排放和清除;

(3)一致性:GHG所有要素应该内在一致,以保证不同时间的可比性;

(4)准确性:尽可能减少计量结果的偏差和不确定性;

(5)透明性:发布充分、适用的GHG相关信息,以满足GHG的计量和核查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划内除农、林、牧、渔业外的各类型行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范围、计算方法、考核指标、质量管理和报告要求。以下将技术要求逐条说明:

3.1核算范围

温室气体主要包括以下6类气体: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组织需要采用财务控制或运营

控制的方法的确定应包含在组织GHG排放核算范围内的业务,构成组织边界。组织应在组织边界内确定主要的GHG源,并按以下规定分为直接排放源和间接排放源。

(1)直接排放源:组织实际拥有或控制的GHG源,包括(如存在):

——能源的开采生产、加工转化及输配送过程;

——化石燃料的燃烧过程;

——生物质燃料的燃烧过程;

——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

——废弃物处理过程。

其中,生物质燃料的来源涉及碳汇过程,因此其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需单独报告。当生物质燃料来自组织边界内时,其产生的排放可不计入。

(2)间接排放源:因组织活动引起但被其它组织拥有或控制的GHG源,包括(如存在):能源间接GHG排放,即组织所消耗的采购电力、热力或蒸汽的生产而造成的GHG排放。

其它间接GHG排放,即除能源间接GHG排放外,其它形式的间接GHG排放,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消耗的采购新水的生产和配送产生的排放;

——组织产生的但由其它组织管理的废弃物处理的排放;

——组织员工公务出差的排放;

——外包活动、契约制造的排放;

——由其它组织承担的产品、物料、人员和废弃物的运输;

——来自组织的产品及服务之使用和生命终结阶段的排放;

——组织消耗的采购能源产品(电力、热力或蒸汽除外)的生产和配送产生的排放;

——来自采购原物料和初级物料的生产所造成的排放。

为尽可能避免不同组织对同一排放源的重复计算,本标准规定的间接排放源仅包括与国家能源与环境政策直接相关的能源间接排放和部分其它间接排放(第一、二项)(包括电力、热力和水的消耗以及废弃物的排放),而忽略了其余的其它间接排放。间接排放应同时计入到其它实际拥有或控制这些排放源的组织的直接排放。因此,组织的间接排放应单独报告。

表1用于识别组织边界内与排放有关的业务及其所属的部门、活动类型和所涉及的气体类型。

专门报告。

(1)采用特定的技术手段对组织活动排放进行收集和消除;如对排放的CH4进行回收并火炬燃烧,对排放的N2O回收销毁等。根据温室气体的回收量和消除效率计算得到清除量。(2)植树造林。可根据造林和再造林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规则计算得到温室气体清除量。

3.3 考查指标

3.3.1 总排放量

组织应按表1规定的在组织层次分别汇总温室气体的直接排放量、间接排放量和总排放量。其中,生物质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应单独报告。

3.3.2 排放强度

排放强度是在统计报告期内,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与增加值的比值。该指标用于考查单位增加值下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我国的碳减排目标相适应。

组织在统计报告期内(通常为1年)的排放量或排放强度与基准年相比变化的幅度。变幅是反映组织排放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政府监督、控制、考核组织排放情况的重要指标。(1)基准年

在计算组织的减排量之前,需首先建立一个GHG排放和增加值的历史基准年。基准年可按以下步骤建立:

——2005年。由于我国设立的减排目标是以2005年为比较基准的,因此应首先选择2005年作为基准年。

——如果无法获得2005年的数据(如组织成立时间在2005年之后),组织可使用拥有可靠GHG排放数据的最早时间点作为基准年;

——当国家存在强制执行的政策和规范规定了组织GHG排放强度的上限时,组织GHG排放基准线应按强制规定执行,组织需将执行率提高到强制水平之上。

是否重新计算基准年取决于变化的重要性。确定一项变化是否重要,需考虑多起小的变化的累计影响。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并造成GHG排放或清除发生重要变化时,组织应在后续的GHG清单中重新计算基准年情形并形成文件:

——GHG源或汇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发生转移;如发生企业的收购、剥离、重组等,从而引起结构性的变化,此时应划定新的组织边界重新计算基准年情形。

——GHG计量方法、排放因子变更,从而使已量化的GHG排放或清除产生重大变化。

当设施生产层次上发生变化时,不必重新计算基准年的GHG清单,如组织拥有或控制的设施关闭和投产、产品组合的变化等。

(2)核算基于基准年的排放量变幅

排放量变幅是组织在统计报告期内(通常为1年)与基准年相比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的量,以质量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表示。组织应根据组织总排放量核算基于基准年的排放量变幅。当

组织在统计报告期内的总排放量相对于基准年减少时,计算所得的温室气体基于基准年的排放量变幅应为正值;相反,当组织在统计报告期内的总排放量相对于基准年增加时,计算所得的温室气体基于基准年的排放量变幅为负值。

(3)核算基于基准年的排放强度变幅

基于基准年的排放强度变幅,用于表示统计期内(通常为1年)相对于基准年排放强度(即单位增加值的排放量)减少的比例,以百分数表示。当组织在统计报告期内的排放强度相对于基准年减少时,计算所得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变幅应为正值;相反,当组织在统计报告期内的排放强度相对于基准年增加时,计算所得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变幅为负值。

3.6质量管理和报告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规定定期统计GHG排放量、编写GHG报告。建立合适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对活动数据、排放因子及温室气体排放量化结果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并使不确定性置于合理的置信区间和误差范围内。组织应保存和维护用于GHG清单设计、编制和保持的文档,制定文件和记录保管的信息管理程序并按要求进行管理,以便核查。

4贯彻地方标准的实施意见

为确保本标准的贯彻执行,标准编制组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人员。由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负责对相关单位的从事GHG排放量计算和报告的人员进行所需的,使他们理解和掌握本标准所涉及的内容和方法,同时达到宣传本标准的目的。(2)软件开发。根据本标准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开发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软件。组织只需填报和选取有关参数,软件自动完成计算,获得量化结果。

(3)示范实施。选取典型单位,示范实施本标准,为推广实施本标准积累经验。

(4)全面推广。在全省范围推广实施本标准,切实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和完善碳市场交易服务,并总结经验,在条件成熟时形成国家标准。

温室气体及监测用标准

温室气体及监测用标准 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章恭菲 温室气体主要指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臭氧(O3)和氟氯烃类(CFC s)。随着地球人口不断增加、工业迅速发展以及环境遭到人为破坏等原因,使大气中温室气体急剧增加。以最主要的温室气体CO2为例:其含量由工业革命前的280×10-6(体积分数)上升到2000年的367×10-6,增加了31%。温室气体的排放-吸收过程、温室效应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然而,温室气体的增加可以通过日地辐射传输过程直接引起气候变化,成为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这一观点已普遍为世界舆论所公认。近10年来全球平均气温升幅之大,已创110年间的最高纪录。全球气温升高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导致全球性气候异常,引发更频繁的自然灾害,大规模的疾病流行,加速土地沙漠化,使农田变成荒原;气温的升高还可能引起冰山融化、导致海平面上升。为人类的长远利益着想,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就更应引起全世界的关注。 为了判断和评价人类活动对全球气候环境的影响,世界气象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计划署等国际性组织于20世纪70年代发起组织了大气本底污染监测网。1988年在联合国系统内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在科学预测、影响评价和对策措施三个方面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工作。1992年150多个国家签署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标志着在世界范围内开始了对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进程。我国也是《公约》缔约国之一。1997年《公约》缔约方又在日本京都就发达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成《京都议定书》。这个文件是第一个通过控制自身行为以减少对气候变化影响的国际性文件。 中国作为一个国土和人口大国又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对能源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中国发电企业

附件1 中国发电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

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它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燃煤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本指南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普遍存在煤种掺烧的问题,针对燃煤的排放因子很难给出缺省值。因此,为准确评估企业由于煤炭燃烧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指南要求企业实际测量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为避免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担,本指南提出企业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该月每天获得的缩分样品混合,测量月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对于燃煤机组的碳氧化率给出两种选择,使用实测值或者缺省值。此外,脱硫过程产生的排放只占燃煤发电企业排放总

温室气体计算公式及方法介绍

依試行計畫結果持續更新 溫室氣體計算公式及方法介紹 排放源及排放實體完成排放源鑑別後應進行溫室氣體排放計算方法之選擇,排放源及排放實體進行溫室氣體之排放量計算得採用下列方法之一: 一、排放係數法:利用原料、物料、燃料之使用量或產量等數值乘上特定之排 放係數所得排放量之方法。 1.固定燃燒源: 溫室氣體排放CO2當量=固定燃燒源年活動強度×排放係數× GWP值 2.移動燃燒源: 溫室氣體排放CO2當量=移動燃燒源年活動強度×排放係數× GWP值 已知移動燃燒源之行駛里程數者,應將行駛里程數換算成燃料使用量, 再以前述移動燃燒源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公式計算。 3.廢水厭氣處理、廢污泥厭氣處理或化糞池厭氣處理: 溫室氣體排放CO2當量=(系統處理之BOD或COD量×排放係數) × ( 1 -甲烷捕 集率×燃燒效率) × GWP值 4.溶劑、噴霧劑、冷媒之氟氯碳化物逸散: 溫室氣體排放CO2當量=設備數量×設備之原始充填量×設備之年平均逸散率× GWP值 5.外購電力: 溫室氣體排放CO2當量=電力使用度數×電力排放係數× GWP值 二、直接監測法:以連續排放監測或間歇採樣之方式來進行廢氣內容直接監 測,測定出溫室氣體之排氣濃度,並根據排氣濃度與流量來計算溫室氣體 排放量之方法。 溫室氣體排放CO2當量=排氣濃度×流量×排放係數× GWP值 三、質量平衡法:利用製程或化學反應式中物種質量與能量之進出、產生、消 耗及轉換所進行之平衡計算,來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方法。 1.含碳化合物: 溫室氣體排放CO2當量=物質質量×含碳比例%× 44/12 每克碳分子可轉換成44/12克之二氧化碳。 2.溶劑/噴霧劑/冷媒等氟氯碳化物之逸散: 溫室氣體排放CO2當量=(氟氯化合物逸散量×排放因子) × ( 1-消除率×使用率) × GWP值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本次编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旨在帮助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科学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及对策,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管道科技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部分阐述了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本指南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作业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核算与报告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二氧化碳(CO2)排放、火炬燃烧CO2和甲烷(CH4)排放、工艺放空CO2和CH4排放、设备泄露CH4逃逸排放、CH4回收利用量、CO2回收利用量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使用本指南的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应以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如果除石油天然气生产外还存在其他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还应参考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算并报告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企业应为排放量的计算提供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

碳排放计算方式

碳排放计算方式 大气中主要的温室气体是水汽(H2O),水汽所产生的温室效应大约占整体温室效应的60%~70%,其次是二氧化碳(CO2)大约占了26%,其他的还有臭氧(O3),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全氟碳化物(PFCs)、氢氟碳化物(HFCs)、含氯氟烃(HCFCs)及六氟化硫(SF6)等。 有5种气体: 二氧化碳; 甲烷; 氧化亚氮(一氧化二氮); 臭氧; 氯氟烃(CFC). 烃:烃是化学家发明的字,就是用“碳”的声母加上“氢”的韵母合成一个字,用“碳”和“氢”两个字的内部结构组成字型,烃类是所有有机化合物的母体,可以说所有有机化合物都不过是用其他原子取代烃中某些原子的结果。碳氢化合物,只含有碳和氢的一大类有机化合物之一,它包括烷烃、烯烃、炔烃的成员、脂环烃(如环状萜烯烃及甾族化合物)和芳香烃(如苯、萘、联苯),在许多情况中它们存在于石油、天然气、煤和沥青(石油、天然气、煤、沥青等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中。 沥青分为煤焦沥青、石油沥青和天然沥青。天然沥青类似原油,可以制成汽油、柴油或作为燃料油。 氯氟烃的英文缩写为CFCs,是20世纪30年代初发明并且开始使用的一种人造的含有氯、氟元素的碳氢化学物质,在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中还有不少的用途。在一般条件下,氯氟烃的化学性质很稳定,在很低的温度下会蒸发,因此是冰箱冷冻机的理想制冷剂。它还可以用来做罐装发胶、杀虫剂的气雾剂。另外电视机、计算机等电器产品的印刷线路板的清洗也离不开它们。氯氟烃的另一大用途是作塑料泡沫材料的发泡剂,日常生活中许许多多的地方都要用到泡沫塑料,如冰箱的隔热层、家用电器减震包装材料等。 然而,氯氟烃有个特点:它在地球表面很稳定,可是,一蹿到距地球表面15~50千米的高空,受到紫外线的照射,就会生成新的物质和氯离子,氯离子可产生一系列破坏多达上千到十万个臭氧分子的反应,而本身不受损害。这样,臭氧层中的臭氧被消耗得越来越多,臭氧层变得越来越薄,局部区域例如南极上空甚至出现臭氧层空洞。 甲烷(CH4):甲烷是在缺氧环境中由产甲烷细菌或生物体腐败产生的,沼泽地每年会产生150Tg (1T=1012)消耗50Tg,稻田产生100Tg消耗50Tg,牛羊等牲畜消化系统的发酵过程产生100-150Tg,生物体腐败产生10-100Tg,合计每年大气层中的甲烷含量会净增350Tg左右。它在大气中存在的平均寿命在8年左右,可以通过下面的化学反应:CH4 + OH --> CH3 + H2O 消耗掉,而用于此反应的氢氧根(OH)的重量每年就达到500Tg。

LGR温室气体分析仪

温室气体分析仪 Greenhouse Gas Analyzer (CH4, CO2, H2O) LGR的温室气体分析仪(GGA)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同时测量甲烷、二氧化碳和水汽浓度的仪器,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能。GGA操作简单,耗电低,坚固耐用,是野外研究和空气质量监测的理想工具。快速测量的特性使其成为涡动相关协方差通量测量和土壤通量研究的最佳选择。 GGA报告并存储所有测量的吸收光谱,使其能对水汽稀释效应和吸收谱线增宽效应进行准确的校正,因此可以直接报告CH4和CO2的干摩尔分数,而无需在测量前进行气体干燥或测量后进行数据后处理。此外,LGR新的“扩展量程”选项能够准确测量10%以上水平的CH4浓度(无需稀释),并确保精度和灵敏度与典型环境水平下的测量保持一致——这是LGR独一无二的性能。只有LGR的分析仪能够做到在CH4浓度超过环境水平20倍时,仍然提供可靠有保证的测量。LGR最新的“EP型”分析仪结合了专利的内部控温技术,为客户提供稳定到极致的测量,在欧洲、亚洲、美国的一流实验室和通量网络的应用中表现出卓越的精密度、最高的准确度和最小化的漂移。 LGR专利的第4代光腔增强吸收光谱技术,与老式传统的光腔衰荡光谱(CRDS)技术相比,具备操作简单,易于制造,坚固耐用等优点,以更低成本提供更高的性能。 LGR分析仪采用了内置计算机以提供数据的连续存储和测量等功能,Linux操作系统可以确保无病毒影响的风险。数据也可以通过数字信号(RS 232)、模拟信号或以太网实时发送给其他数据采集器。用户还可以通过网络在任意地点对LGR分析仪进行远程控制,实时共享数据并进行远程故障诊断,从而提高了仪器故障处理的效率。 特点: 1. 最高的准确度,不确定性<0.03%(EP型) 2. 三种气体(CH4, CO2, H2O)同时测量 3. 测量光谱实时可见 4. 直接报告CH4、CO2的干摩尔分数 5. 涡动相关协方差通量测量和土壤通量研究 的理想工具 6. 最宽的测量范围 7. 通过扩展量程选项,可以测量高达10%的甲烷浓度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1标准编制的目的及意义 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是关系到全人类命运的议题,国际社会纷纷采取措施应对。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前夕,中国政府宣布了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GHG)排放的行动目标:即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也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发布,这标志着国内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目前,国际通行的碳排放计算标准主要包括:CDM(清洁发展机制)、GS(黄金标准)、VCS、VER+、VOS、CCX、CCBS、Plan Vivo System等,其中自愿碳减排市场较常用到的是VCS、VER+等少数几个标准。这些标准都是基于项目层面,不适用于全面核算组织层次的排放量。2006年3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14064标准,其中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用于指导政府和组织量化、报告和核查温室气体的排放。然而,ISO14064—l标准并未涉及具体的操作方法,也无法完全适应中国国情的需要。国内关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尚未制定,与标准相配套的计算方法仍处于开发阶段。在这一历史时机编制《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的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于: (1)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从并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单位GDP碳排放量考查的要求; (2)针对湖南省行政区划内不同行业组织的特点,全面计算和审核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操作性强; (3)为组织特别是企业建立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记账提供依据,使企业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的采取适当的减排措施; (4)随着国内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制定与实施,碳交易将成为促进我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本标准将作为碳交易过程中的基础工具发挥重要的意义; (5)本标准的制定将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碳交易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和借鉴经验。 2标准编制过程 2.1 任务来源 温室气体计算是温室气体考核和交易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碳排放量考查要求,审核湖南省不同行业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湖南省科技厅批准了《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方法学开发》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FJ307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度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湘质监函[2010]238号)。本标准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湖南省湘科清洁发展有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SHMRV-001-2012)

SH/MRV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文件 SH/MRV-001-2012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与报告指南 (试行) 2012年12月11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目录 前言 (1) 1 范围 (2) 2 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2) 3 术语和定义 (3) 4 原则 (3) 5 边界确定 (4) 6 核算方法 (4) 6.1 基于计算的方法 (4) 6.1.1 排放因子法 (4) 6.1.2 物料平衡法 (7) 6.2 基于测量的方法 (7) 6.3 不确定性 (7) 7 监测 (7) 7.1 监测计划 (8) 7.2 监测实施要求 (8) 8 报告 (8) 8.1 报告编制 (8) 8.2 数据质量控制 (9) 8.3 信息管理 (9) 附录 A (10) 附录 B (11) 附录 C (16) 附录 D (26)

前言 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我国现阶段发展来看,能源结构仍旧以煤为主,经济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随着能源消耗的不断增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巨大压力。因此,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切实推动低碳发展,已成为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要求在上海等七个省市开展区域碳排放交易试点。2012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64号),要求制定出台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和分行业的核算方法等。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是开展碳排放交易的一项基础工作。为指导和规范本市排放主体的温室气体核算、监测和报告行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等单位开展了本指南和相关行业方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际和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指南和文献资料,听取了相关行业协会和国内外专家意见,通过对各行业企业的大量调研,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旨在加强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指导排放主体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并编制“方法科学、数据透明、格式一致、结果可比”的排放报告。同时,本指南也是本市制定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的重要依据。 鉴于此类指南在国内是首次发布,本指南可能还存在不足之处,希望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及时得到相关反馈意见。今后将根据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本指南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本指南参与单位: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顾庆平、王延松、臧奥乾、宾晖、陆冰清、唐玮、李瑾、李青青。 本指南主要参与人:凌云、刘佳、朱君奕、齐康、鞠学泉、余星、蒋文闻、张东海、臧玲、罗鸿斌、彭鹓、潘洲、金韬、蒲军军。 本指南咨询专家:孙翠华、郑爽、林翎、康艳兵、王庶、唐人虎、朱松丽、胡晓强、朱静蕾、孙富敬、马蔚纯、沈猛。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附件5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认真征询了中国有色金属协

会的意见,编制完成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部分的七个小节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基本框架。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全氟化碳。排放源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排放。适用范围是以电解铝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指南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等,提供了主要燃料热值、含碳量、氧化率等参数的推荐值,供相关企业核算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时使用。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采用本指南正文中所提供的标准方法,实测吨铝炭阳极净耗、炭阳极平均含硫量、炭阳极平均灰分含量、平均每天每槽阳极效应持续时间等数据。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本指南在实

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模板

XXX企业 201 年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 排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监测执行年度(版本号):年

0.计划修改记录 版本号:xxx 文档状态:有效 发布/修订日期:xxxxx年x月xx日 文档修订记录: 版本发布/修订日期批准人备注(简述更改理由/内容) 1.0 2012年2月10日高某初稿 1.1 2013年3月30日高某添加新监测参数 1.2 2014年8月10日高某添加备用仪表 注:对本手册所作的任何修改/修订,必须经过温室气体上报小组长的书面批准。书面批准函应及时存档,并在上表中做好文档修订记录。 1.报告边界 11 组织边界 本计划中的温室气体核算边界,是以企业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为边界。企业应详细描述的核算边界的范围,并附平面图 例如:组织边界为某有限公司(具体地址) 描述企业核算边界内的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等。如有几 个地址,应一一说明。 附平面图(如果边界内有不属于核算范围的设施,请具体说明,如:A幢出租给B公司,不在核算上报 范围内) 【范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增加、删除表格】 1.2温室气体排放源

请在下表列出排放单位内部涵盖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 排放类型排放设备/活动排放源 燃料燃烧锅炉煤炭燃烧 燃料燃烧叉车柴油燃烧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烧结炉石灰石分解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水泥窑生料煅烧碳酸钙分解 净购入电热电炉外购电力排放 ..... 【范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增加、删除表格】 2.温室气体报告管理小组 本排放单位运行/管理结构及主要责任如下: 负责部门职位负责人具体工作职能培训情况 温室气体上报小组/管理小组长高某?全面管理排放量核算 ?第三方测量数据的管理 ?外部报告的准备 ?制定员工培训记录 ?撰写监测计划 参加过2014年10月市发改 委组织的温室气体管理培训 Or 温室气体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温室气体上报小组/数据收集专员方某燃料购入量记录参加过2014年10月市发改 委组织的温室气体管理培训 Or 温室气体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温室气体上报小组/质量管理员李某数据整理及报表 数据质量检验 温室气体上报小组/设备管理专员张某仪表校准、现场仪表巡检及维 护监督 【范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增加、删除表格】 3.核算方法及监测参数的收集和管理 3.1 燃料燃烧排放 设备/排放源锅炉/煤炭燃烧 核算方法排放因子法 核算公式E(燃烧, j,m)=FC(煤,j,m)× NCV(煤, j,m )× CC(煤,j,m)×O× 44 /12×10?6活动水平数据的收集和管理要求 参数名称描述单位数据来源监测过程描 述 监测频率质量控制方 法 例如“例如“机组 月度燃煤 例如基于实际情 况对数据来 例如:“计量设 备直接监测,自 例如“连续监测 当日汇总上报, 例如“交叉核 对:运行人员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本次编制的《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旨在帮助独立焦化企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科学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及对策,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冶金工

业规划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部分阐述了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本指南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焦炭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焦化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核算与报告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二氧化碳(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CO2回收利用量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使用本指南的焦化企业应以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如果除焦炭(含半焦)以及副产的煤焦油、粗(轻)苯、焦炉煤气等焦化产品外还存在其它产品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还须参考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算和报告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企业应为排放量的计算提供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作为核查校验依据。企业应尽可能实测自己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为方便用户使用,本指南参考《2006年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

碳排放计算方法

碳排放计算 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可以通过实际能源使用情况,比如燃料账单/水电费上的说明,来乘以一个相应的“碳强度系数”,从而得出您或您家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精确数字。 典型的系数 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SO2(二氧化硫)0.0165 NOX(氮氧化合物)0.0156 烟尘0.0096 CO2(二氧化碳)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推荐值:0.67(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参考值:0.68(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 0.69(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 火力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g/kWh)(克/度) SO2(二氧化硫)8.03 NOX(氮氧化合物)6.90 烟尘 3.35 如何计算减排量 近年来,全球变暖已成为全世界最关心的环保问题,造成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是大量的温室气体产生,而温室气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二氧化碳(CO2),而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是现代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归根到底是大量使

用各种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造成的,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各国纷纷制定了减排二氧化碳的计划。 通过节约化石能源和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减少二氧化 碳排放的两个关键。在节能工作中,经常需要统计分析二 氧化碳减排量的问题,现将网络收集的相关统计方法做一 个简单整理,仅供参考。 1、二氧化碳和碳有什么不同? 二氧化碳(CO2)包含1个碳原子和2个氧原子,分子量为44(C-12、O-16)。二氧化碳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气体,空气中含有约1%二氧化碳。液碳和固碳是生物体(动物植物的组成物质)和矿物燃料(天然气,石油和煤)的主要组成部分。一吨碳在氧气中燃烧后能产生大约3.67 吨二氧化碳(C的分子量为12,CO2的分子量为44, 44/12=3.67)。 我们在查看减排二氧化碳的相关计算资料时,有些提 到的是“减排二氧化碳量”(即CO2),有些提到的是“碳排放减少量”(以碳计,即C),因此,减排CO2与减排C,其结果是相差很大的。因此要分清楚作者对减排量的具体 含义,它们之间是可以转换的,即减排1吨碳(液碳或固碳)就相当于减排3.67吨二氧化碳。 2、节约1度电或1公斤煤到底减排了多少“二氧化碳”或“碳”?

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一、项目执行情况

每阶段具体实施计划 按项目目前的开发进度,经过24个月完成项目的研发和产品测试等工作,达到规模生产、销售阶段。项目研发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本项目执行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7个主要任务。 以下是项目执行期内的工作任务安排。 第一阶段:产品的整体研发阶段

任务1:系统架构设计和传感器开发改进 进度安排:2015年7月~2015年12月 任务2:系统功能模块详细设计和功能实现 进度安排:2015年12月~2015年2月 任务3:原型机集成测试和控制软件开发 进度安排:2016年2月~2016年4月 第二阶段:产品的测试、完善阶段 任务4:原型机全状态测试和完善 进度安排:2016年5月~2016年8月 第三阶段:用户测试改进 任务5:用户试用和改进 进度安排:2016年9月~2016年12月 第四阶段:产品的试生产、试销售与项目验收阶段任务6:转入试生产,试销,和项目验收 进度安排:2017年1月~2017年6月

任务7:市场宣传销售,落实主要用户 进度安排:2017年7月~2017年12月 (二)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 项目研发的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系统主要性能有望优于国产的同类产品,部分性能指标优于国外产品,技术水平与国外知名厂商持平,预计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测量方式原位;采样方式扩散式;精度漂移±2 F.S;测量范围最小量程(1) 最大量程(1) ;NH 0~10000ppm;HF 0~2000ppm;HCL 0~3000ppm;CO2 0~100vol%;H2O 0~3000ppm;O3 0~100vol%;响应时间T90: <12S;防护等级IP65;使用寿命>100000小时; 项目成功研发将有望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发表论文两篇。 该系统研发成功并产业化后,其关联产品未来两年内预计可累计实现销售收入以前千万元,贡献税收三百万元 项目实施预计在技术软硬件开发人才部分可培训一支10人左右的高水平开发队伍,其中在相关产品的后继开发和测试人员方面可培

碳排放计算方法

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可以通过实际能源使用情况,比如燃料账单/水电费上的说明,来乘以一个相应的“碳强度系数”,从而得出您或您家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精确数字。典型的系数 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SO2(二氧化硫) NOX(氮氧化合物) 烟尘 CO2(二氧化碳)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推荐值:(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参考值:(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 (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 火力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g/kWh)(克/度) SO2(二氧化硫) NOX(氮氧化合物) 烟尘 如何计算减排量 近年来,全球变暖已成为全世界最关心的环保问题,造成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是大量的温室气体产生,而温室气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二氧化碳(CO2),而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是现代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归根到底是大量使用各种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造成的,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各国纷纷制定了减排二氧化碳的计划。

通过节约化石能源和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两个关键。在节能工作中,经常需要统计分析二氧化碳减排量的问题,现将网络收集的相关统计方法做一个简单整理,仅供参考。 1、二氧化碳和碳有什么不同? 二氧化碳(CO2)包含1个碳原子和2个氧原子,分子量为44(C-12、O-16)。二氧化碳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气体,空气中含有约1%二氧化碳。液碳和固碳是生物体(动物植物的组成物质)和矿物燃料(天然气,石油和煤)的主要组成部分。一吨碳在氧气中燃烧后能产生大约吨二氧化碳(C的分子量为12,CO2的分子量为44,44/12=)。 我们在查看减排二氧化碳的相关计算资料时,有些提到的是“减排二氧化碳量”(即CO2),有些提到的是“碳排放减少量”(以碳计,即C),因此,减排CO2与减排C,其结果是相差很大的。因此要分清楚作者对减排量的具体含义,它们之间是可以转换的,即减排1吨碳(液碳或固碳)就相当于减排吨二氧化碳。 2、节约1度电或1公斤煤到底减排了多少“二氧化碳”或“碳”? 发电厂按使用能源划分有几种类型:一是火力发电厂,利用燃烧燃料(煤、石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等)所得到的热能发电;二是水力发电厂,是将高处的河水通过导流引到下游形成落差推动水轮机旋转带动发电机发电;三是核能发电

碳排放介绍及相关计算方法

碳排放介绍及相关计算方法 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可以通过实际能源使用情况,比如燃料账单/水电费上的说明,来乘以一个相应的“碳强度系数”,从而得出您或您家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精确数字。 典型的系数 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SO2(二氧化硫)0.0165 NOX(氮氧化合物)0.0156 烟尘0.0096 CO2(二氧化碳)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推荐值:0.67(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参考值:0.68(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 0.69(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 火力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g/kWh)(克/度) SO2(二氧化硫)8.03 NOX(氮氧化合物)6.90 烟尘3.35 如何计算减排量 近年来,全球变暖已成为全世界最关心的环保问题,造成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是大量的温室气体产生,而温室气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二氧化碳(CO2),而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是现代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归根到底是大量使用各种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造成的,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各国纷纷制定了减排二氧化碳的计划。 通过节约化石能源和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两个关键。在节能工作中,经常需要统计分析二氧化碳减排量的问题,现将网络收集的相关统计方法做一个简单整理,仅供参考。 1、二氧化碳和碳有什么不同? 二氧化碳(CO2)包含1个碳原子和2个氧原子,分子量为44(C-12、O-16)。二氧化碳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气体,空气中含有约1%二氧化碳。液碳和固碳是生物体(动物植物的组成物质)和矿物燃料(天然气,石油和煤)的主要组成部分。

一吨碳在氧气中燃烧后能产生大约3.67吨二氧化碳(C的分子量为12,CO2的分子量为44,44/12=3.67)。 我们在查看减排二氧化碳的相关计算资料时,有些提到的是“减排二氧化碳量”(即CO2),有些提到的是“碳排放减少量”(以碳计,即C),因此,减排CO2与减排C,其结果是相差很大的。因此要分清楚作者对减排量的具体含义,它们之间是可以转换的,即减排1吨碳(液碳或固碳)就相当于减排3.67吨二氧化碳。 2、节约1度电或1公斤煤到底减排了多少“二氧化碳”或“碳”? 发电厂按使用能源划分有几种类型:一是火力发电厂,利用燃烧燃料(煤、石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等)所得到的热能发电;二是水力发电厂,是将高处的河水通过导流引到下游形成落差推动水轮机旋转带动发电机发电;三是核能发电厂,利用原子反应堆中核燃料慢慢裂变所放出的热能产生蒸汽(代替了火力发电厂中的锅炉)驱动汽轮机再带动发电机旋转发电;四是风力发电场,利用风力吹动建造在塔顶上的大型桨叶旋转带动发电机发电称为风力发电,由数座、十数座甚至数十座风力发电机组成的发电场地称为风力发电场。 以上几种方式的发电厂中,只有火力发电厂是燃烧化石能源的,才会产生二氧化碳,而我国是以火力发电为主的国家(据统计,2006年全国发电总量2.83万亿kWh,其中火电占83.2%,水电占14.7%),同时,火力发电厂所使用的燃料基本上都是煤炭(有小部分的天然气和石油),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49%用于发电。 因此,我们以燃烧煤炭的火力发电为参考,计算节电的减排效益。根据专家统计:每节约1度(千瓦时)电,就相应节约了0.4千克标准煤,同时减少污染排放0.272千克碳粉尘、0.997千克二氧化碳(CO2)、0.03千克二氧化硫(SO2)、0.015千克氮氧化物(NOX)。 为此可以推算出以下公式计算: 节约1度电=减排0.997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272千克“碳” 节约1千克标准煤=减排2.493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68千克“碳” 节约1千克原煤=减排1.781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486千克“碳” (说明:以上电的折标煤按等价值,即系数为1度电=0.4千克标准煤,而1千克原煤=0.7143千克标准煤) 根据相关资料报道,CO2(二氧化碳)的碳(C)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中,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推荐值为0.67、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参考值为0.68、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参考值为0.69,与以上的推算值(0.68)基本相当。应该说,该系数与火电厂的发电煤耗息息相关,发电煤耗降低、排放系数自然也有所降低。 用同样方法,也可以推算出节能所减排的碳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系数。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附件2 中国电网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六氟化硫(不核算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使用六氟化硫的设备的修理和退役过程以及输配电损失引起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输配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电网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输配电损失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使用六氟化硫设备修理与退役过程产生的排放两部分。使用六氟化硫的设备运行过程中也会产生泄漏,但是气体的泄漏率低且监测难度大,因此暂不考虑这部分的排放。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本指南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以反馈,以便今后做出进一步的修改。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附件1 中国发电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

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它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燃煤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本指南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普遍存在煤种掺烧的问题,针对燃煤的排放因子很难给出缺省值。因此,为准确评估企业由于煤炭燃烧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指南要求企业实际测量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为避免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担,本指南提出企业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该月每天获得的缩分样品混合,测量月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对于燃煤机组的碳氧化率给出两种选择,使用实测值或者缺省值。此外,脱硫过程产生的排放只占燃煤发电企业排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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