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检测项目、送样数量要求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 30、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主要文件规定 对见证取样和送检作出规定的文件主要有: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于2000年9月26日起实行。 (2)北京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31、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中规定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施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与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33、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及办法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应按北京市住建委的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2)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并经过培训。未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3)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填写并报送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格式见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附件); (4)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见证人员的更换不得影响见证取样和送检工
作; (5)需要见证取样的送检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前24小时通知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应按时到场进行见证; (6)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试验(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当在见证记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的项目、数量、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8)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除应遵守上述文件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34、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应该做好见证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制定的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取样前见证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督促、检查试验(取样)人员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养、送检全过程工作,并对见证过程作出记录。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有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35、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责任 北京市住建委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规定: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因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使样品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造成质量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1.执行标准:GB 1499.1-2008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执行标准:GB 1499.2-2007/XG1-2009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超过60 t 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三)余热处理钢筋 1.执行标准:GB 13014-1991 2.验收批次: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用《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四)冷轧带肋钢筋 1.执行标准:GB 13788-2008 2.验收批次: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 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 及其以上每批做2 个反复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五)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执行标准:GB/T 701-2008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 个拉伸试验、2 个弯曲试验。超过60 t 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六)冷轧扭钢筋 1.执行标准:JG 190-2006 2.验收批次:检验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每批应不大于20t,不足20t 应按一批计。。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七)冷拔低碳钢丝 1.执行标准:JGJ 19-2010 2.验收批次:取样批量:冷拔低碳钢丝应成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50t。 a) 甲级钢丝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50cm 后取2 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拉力
1. 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和制作要求 1). 检验项目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2). 试样标准 一组三块,标准试样尺寸150×150×150MM 3). 取样频率 A.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D. 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E. 钻孔灌注桩每桩留置一组试件。 4). 取样方法 A.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抽取; B. 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的1.5倍,且不少于20L; C. 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D. 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 5). 试件制作要求 A. 制作试件用的试模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装拆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垂直度不超过±0.5; B. 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 C. 混凝土坍落度小70MM时,试件制作宜采用机械制作;混凝土坍落度大于70MM时,试件制作宜采用人工制作; D. 试件采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和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入厚度应大致相等,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每层的插捣次数为27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E. 试验室用震动台的振动频率应为50±3HZ,空载时振幅约为0.5MM;试件用振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和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和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刀抹平。 6). 试件养护要求 A. 试件做好用不透水薄膜覆盖并应静置1~2天;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20±2℃,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简称标养)。在标养室中,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应为10~20MM,并应壁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当无标养室时,混凝土试件也可放于20±2℃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B. 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7). 结果判定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合格评定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进行,共分为三种方法,即:方差已知的统计方法、方差未知的统计方法、非统计方法。
建筑检测常用取样规定 (2015.03修订版)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 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 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 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 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 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2018年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考试试 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58分。 1.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试件尺寸为()。 A、边长为150mm×150mm×150mm的立方体试件 B、边长为100mm×100mm×100mm的立方体试件 C、边长为200mm×200mm×200mm的立方体试件 2.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等于C30且小于C6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测试时的加荷速度为()。 A、0.3~0.5MPa/s B、0.5~0.8MPa/s C、0.8~1.0MPa/s 3.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等于C6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测试时的加荷速度为()。 A、0.3~0.5MPa/s B、0.5~0.8MPa/s C、0.8~1.0MPa/s 4、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是根据混凝土()划分的。 A、立方体抗压强度
B、立方体抗折强度 C、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5、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计算应精确至()。 A、0.1MPa B、0.01MPa C、1MPa 6、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混凝土强度等于小于C60时,用非标准试件测得的强度值均应乘以尺寸换算系数,其值对应100mm×100mm×100mm试件为()。 A 、1.05 B、0.95 C、0.88 7、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C.0.3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值应除以()后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符合要求时,可判定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合格。 A 、1.05 B、0.95 C、0.88 8、GB/T 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规定,试验时,80μm筛析试验称取试样()g。 A 、25g B、10g C、20g 9、GB/T 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规定,负压筛析法试验时,筛析试验前应把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调节负压至()。
混凝土试块取样及留置要 求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混凝土试块取样及留置要求 一 砼结构工程试块取样与留置 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二 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三 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即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C20及以上的各混凝土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 (3)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单向板、跨度≥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2、拆模同条件试块(判定混凝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强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3、构件吊装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检查混凝土构件强度能否满足吊装要求),须根据吊装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 4、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判定能否达到预应力张拉或放张条件),须根据预应力张拉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 四 冬施增加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原则 1、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同条件试块,按每一施工流水段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2、检验同条件养护28天,再标准养护28天混凝土强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 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一.砼用砂:4 二.砼用卵石(碎石):6 三.混凝土试块:8 四.砂浆试块:8 五.轻集料:9 六.烧结普通砖:10 七.烧结多孔砖:11 八.烧结空心砖:12 九.水泥:13 十.蒸压加气砼砌块:15 十一.混凝土路面砖:16 十二.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17 十三.天然石材:18 十四.建筑水磨石制品:19 十五.粉煤灰:19 十六.建筑生石灰:20 十七.建筑生石灰粉:21 十八.建筑消石灰粉:22 十九.火山灰质混合材:23 二十、拌和用水:23 二十一.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24
二十二.弹性体(SBS)、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 二十三.建筑(道路)石油沥青:26 二十四.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27 二十五.合成树脂溶液外墙涂料:28 二十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28 二十七.水溶性内墙涂料:29 二十八.聚氨酯防水涂料:30 二十九.外加剂:31 三十.安全帽:32 三十一.安全带:32 三十二.安全网:33 三十三.密目式安全网:34 三十四.陶瓷砖:35 三十五.膨胀蛭石:35 三十六.膨胀珍珠岩:36 三十七.铝合金建筑型材:37 三十八.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38 三十九.聚氯乙烯绝缘电缆:38 四十.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39 四十一.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40 四十二.PVC塑料窗:41 四十三.PVC塑料门:42
四十四.灰铸铁柱型散热器:43 四十五.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44 四十六.灰铸铁圆翼型散热器:45 四十七.钢制柱型散热器:45 四十八.钢制板型散热器:46 四十九.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47 五十.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48 五十一.铝塑复合压力管:49 五十二.水嘴:49 五十三.阀门:50 五十四.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51 五十五.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52 五十六.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53 五十七.低碳钢热轧圆盘条:54 五十八.冷轧扭钢筋:55 五十九.冷拔低碳钢丝:56 六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56 六十一.碳素结构、型钢:57 六十二.冷轧带肋钢筋:58 六十三.冷拉钢筋:59 六十四.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59 六十五. 直缝电焊钢管:60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定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 30、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主要文件规定 对见证取样和送检作出规定的文件主要有: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 定》 (建建 [2000]211 号),于 2000 年 9 月 26 日起实行。 (2)北京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试行 )》(京建质[2009]289 号),于 200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31、建设部 (建建 [2000]211 号)文件中规定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施 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 xx 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 xx 的砖与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33、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及办法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应按北京市住建委的京建质 [2009]289 号文件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
(2)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并经过培 训。 未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3)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 验的检测机构。填写并报送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格式见京建质 [2009]289 号文件附件 ); (4)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见证人员 的更换不得影响见证取样和送检工 作 ; (5)需要见证取样的送检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前 24 小时通知见证人 员,见证人员应按时到场进行见证 ; (6)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试验(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当在见证记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的项目、数量、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8)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除应遵守上述文件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 术管理规范》 (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34、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应该做好见证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制定的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取样前见证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督促、检查试验 (取样 )人员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养、送检全过程工作,并对见证 过程作出记录。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有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 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取样 )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工程取样、送样标准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样是指取样后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取样和送样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钢筋焊接和连接件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取样规定: 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 (2) 3、钢筋混凝土用冷轧带肋钢筋 (3) 4、冷轧扭钢筋 (4)
6、钢筋电弧焊接头……………………………………………………………………………… 7、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8、钢筋锥螺纹接头……………………………………………………………………………… 9、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 10、预应力混凝土用纲绞线……………………………………………………………………… 11、预应力混凝土用纲丝………………………………………………………………………… 12、纲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 1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14、常用五种水泥………………………………………………………………………………… 15、砂……………………………………………………………………………………………… 16、碎石或卵石…………………………………………………………………………………… 17、粉煤灰(用于混凝土)……………………………………………………………………… 18、砂浆试配……………………………………………………………………………………… 19、混凝土试配…………………………………………………………………………………… 20、预拌混凝土…………………………………………………………………………………… 21、烧结普通砖…………………………………………………………………………………… 22、烧结多孔砖…………………………………………………………………………………… 23、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2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25、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26、石油沥青………………………………………………………………………………………
漯河双汇·新旺角高层公寓工程 砼 试 件 取 样 及 留 置 方 案 审批人: 审核人: 编制人: 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6日
砼试件取样及留置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双汇·新旺角高层公寓 2、建设地点:漯河市火车站 3、建设单位:漯河市双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河南正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郑州市人防工程设计研究所 6、施工单位: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 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2324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1670 平方米; 8、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基础为低板位上翻梁筏 板基础(砼均为商品砼)。 二、各部位砼强度等级
三、砼件块留置规格 本工程所有砼试块均采用150㎜×150㎜×150㎜试模进行成形。 四、砼试件取样 本工程所以砼试件均在砼浇筑地点按相关规范要求取样。 五、砼试件的留置 1、根据规范要求: 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砼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少于 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 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 m3 不得少于一次; d、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 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f、对有抗渗要求的砼结构,其砼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 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砼试件现场留置数量 ①基础垫层(C15) ②筏板、基础梁(C40、S8)
③地下室外墙(C40、S8) ④地下室内墙、柱(C50) ⑤地下室水池(C40、S6)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标准 送试取样标准材料名称代表数量取样方法取样数量水泥200t 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取样点超过20点,均匀混合后组成一组样品12㎏砂子大型工具运输400m3或600t 小型工具运输200m3或300t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铲除表层,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组
取样数量:4根,复试8根;代表数量:60t 端部去掉500㎜ 拉伸:(2根) 公称直径d≤25;试样夹具之间的最小自由长度:350㎜ 公称直径25 取样数量:3根,复试6根;代表数量:60t 拉伸(1根):任选一盘,从该盘的任一端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350mm。 弯曲(2根):任选两盘,从每盘的任一端各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200mm。在切取试样时,应将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学会加气混凝土设备价格。 三、焊件 电弧焊、电渣焊:300个焊头为一批;取3根(拉伸),复试6根 对焊:200个焊头为一批;取6根(拉伸3根,冷弯3根),复试12根 2、弯曲试件长度按下式计算: L=D+2.5d+150mm 式中:L—试件长度D—弯心直径(mm)d—钢筋直径(mm) 切取试件时,焊缝应处于试件长度的中央。 弯心直径D按下表规定确定。 390×140×190 390×90×190 290×190×190 290×290×190 300×190×190 建筑水暖材料取样单 1.排水管材(取带标识段)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混凝土试块取样及制作 方法和要求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将混凝土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 二、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允许偏差: 水、水泥≤±%,?粗、细骨料≤±1%,?外加剂、掺合料≤±% 三、根据现场砂、石含水率调整用水量:(一般含水率为1%) 四、根据粗骨料中的含砂率调整细骨料用量(含砂率3%) 五、做开盘鉴定试件:应按配合比多加入10%的水泥、水、细骨料用量。 六、混凝土搅拌时间应不?少于90S。 七、拌制好的混凝土拌合物应至少用铁锹再来回拌合三次。 八、用振动台振实制作试件时: 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拌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 B:试模应附着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 九、人工插捣制作试件时: A: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模内,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 B: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然后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拨数次。 C:每层插捣次数不少于27次。 D: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插捣棒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 十、刮除试模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 十一、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厚膜覆盖表面。 十二、标准养护试件,应在温度20±5℃的环境中静臵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十三、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体构建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人工砂配合比设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由于人工砂颗粒形状棱角多,表面粗糙不光滑,粉末含量较大。配臵砼时用水量应比天然砂配臵砼的用水量适当增加。 (2)、当石粉含量较大时候,宜配臵低流动度的砼,宜采用低砂率。Uf高的宜采用较高砂率 (3)、宜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延长1min左右。?(4)、注意早期养护,养护时间延长2—3d。 混凝土试块的取样 1、混凝土、砂浆性能 混凝土抗压强度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频率: 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见证 取样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最新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见证取样标准 一、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 A:取样频率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取样频率要求为: 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和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100m3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B:取样方法: 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制作150mm×150mm×150mm(或100mm×100mm×100mm、200mm× 200mm×200mm)试件,每组3个。根据规范要求制作标养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混凝土抗渗试块 A:取样频率 根据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取样频率为: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B:取样方法: 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且与强度试件必须是同一次拌合物,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每组制作6个试件。 二、砌筑砂浆抗压强度 A:取样频率 根据现行《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取样频率: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1组或2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 B:取样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作1组试块)采用70.7mm×70.7mm×70.7mm 立方体试件,每组6个。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及建设部建监(1996)488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实验室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检测,必须进行见证取样。自从实行见证取样检测以来,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加强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石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保证检测样品的真实性和检测工作的规范性,从而确保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石化建设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预制构件及现场加工件等等均应实行见证取样检测或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测。 二、取样送检 1、工程质量检测取样员由各施工单位确定。取样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制定取样工作计划,并应将其计划预先通知见证人员。施工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即必须参加中石化工程质监督总站举办的见证人员取证培训班,学习并取得《取样人员证书》。证书内容类同《见证人员证书》,详见表1。 2、取样人员须在见证人员在旁见证下,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试样并采取有效措施封样,或对试样加以有效标记。 3、封样的试样应及时送达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未封样的试样应由取 混凝土试件取样要求及原则 1.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1)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个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即600oC.d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 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②C20及以上的各混凝土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 ③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单向板、跨度≥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⑵拆模同条件试块(判定混凝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强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⑶构件吊装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检查混凝土构件强度能否满足吊装要求),须根据吊装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 ⑷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判定能否达到预应力张拉或放张条件),须根据预应力张拉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 3.冬期施工增加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原则 ⑴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同条件试块,按每一施工流水段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⑵检验同条件养护28天,再标准养护28天混凝土强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每一楼层、同一个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 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 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 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 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二、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试块取样及制作方法和要求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见证取样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暂行规定
混凝土试件取样要求及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