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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居民自治实施方案

2012年居民自治实施方案
2012年居民自治实施方案

2012年***社区推进计划生育

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组织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使群众自觉地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务中去,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必然要求,根据办事处业务部门要求,特制定***社区居民自治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指居民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自治章程,规范生育行为,通过“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将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使计划生育成为人们的自主选择和自觉行为。积极协助政府做好本社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对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进行民主监督,提高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稳定和巩固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新时期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向前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最大限度地调动辖区居民

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不断满足人们生殖健康需要,实现计划生育管理自治化、民主化。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参与率达9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96%以上,优质服务率9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三、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具体做法

(一)申报备案,明确责任

实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向上级计生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待备案后确定开展居民自治。实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社区的条件:

1、社区“两委”班子领导能力强,计生委员、居民

小组长、楼栋长、协会会员小组长职责明确,工作认真负责;

2、计生工作基础好,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高,

社区阵地设施配套规范,服务活动经常,各项计生政策落实好;

3、计生协会组织健全,会长、会员小组长负责、得

力。

要明确居民自治的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坚持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成宣传教育、合同管理、居务公开制度建设、协议履行,系列服务等工作任务。依法将计划生育列为居民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让居民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实行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二)宣传发动,广泛参与

搞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重要基础是调动社区居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让居民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和怎样做。利用一切宣传工具,组织力量深入到户、宣传到人,组织居民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乌鲁木齐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使广大群众知道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意义,懂得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好处,明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自已应尽的责任,提高居民执行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

(三)依照程序,制定章程

《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准则,是全面推进计划生育自治的根本和中心环节,制定《章程》必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合法性原则,结合本社区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管,大家订的制度大家执行”的原则。使《章程》充分体现合法性、民主必和可操作性。制定《章程》的程序:

1、由社区计生领导小组参考区里《章程》起草本社区《章程》初稿;

2、提请社区“两委”、协会理事讨论修改,开展《章

程》讨论稿;

3、将讨论稿交居民小组、楼(栋)长、协会会员小组的代表进一步听取意见,形成《章程》征求意见稿;

4、将征求意见稿印发到居民代表户,提出意见,签字后交计生领导小组进行修订;

5、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6、报上级计生部门备案;

7、将《章程》印发全体居民执行。

(四)健全制度,有序推进

按照《章程》规定,依法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有关制度,是保证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有序推进、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1、制定计划生育政策,做社区计划生育工人“有章可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制度。

(1)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将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及有关政策、法规、生育处罚等情况公布于众,让居民进行监督。定期召开各种会议、报告、决策、评议有关重要工作,让居民充分发表意见,直接参与管理。居民评议监督社区计划生育的工作制度,让居民充分发表意见,直接参与民主管理。

(2)建立举报制度。发挥党员联系户、协会会员联系

户、居居代表联系户及群众自我监督的作用,掌握情况,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及时举报,做到不漏管。

(3)建立楼(栋)长责任制度等。每个楼(栋)都由居民选出一名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同志担任本楼(栋)长,负责日常宣传、反映情况,反馈意见等工作,加强居民之间和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联系,提高计生工作透明度和管理水平。

2、建立三个民主制度。

(1)建立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发动和依靠广大居民,共同管理社区计划生育事务,维护社区计划生育秩序,让居民充分发表意见,成立民主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居开计划生育工作例会,总结、安排计划生育工作事宜,聘请反馈计划生育信息员、宣传员配合居民小组宣传计划生育、搜集反馈计划生育有关信息,充分发挥协会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实现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

(2)建立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将计生工作纳入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相关决定。这些事项中应包括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居委会和居民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等等。

(3)建立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建立社区“政务、居务”双公开制度,开设公示栏,对计划生育政策、服务咨询项目、流动人口租房、生育情况等相关的计划生育事务定期向居民公开。社区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年度的工作计划,每年召开1-2次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完成情况,由居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接受居民的监督。

(五)签订协议,组织实施

社区居委会级计生协具体职责:开展居民自治宣传教育进行居民自治工作内容信程序的培训,起草居民自治章程,制定协议书,并提供优质服务,具体职责:

1、居民自治章程;

2、居民签订遵守居民自治章程的协议书;

3、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制定民主评议监督制度;

4、开展宣传、一般政策咨询、婚后、孕后、产后、术

后回访及“三结合”,“三生”帮扶服务,积极组织驻地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

居民的义务:居民自觉参与、监督本社区计生管理,遵守居民自治合同实行计划生育。

社区·第八章 社区居民自治

第八章社区居民自治 第一节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和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一项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自治的定义 关于自治有多种不同的定义。《辞海》解释为:“自治是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民族、团体、地区除了受所隶属的国家、政府或上级单位领导外,对自己旳事务行使一定的权力。”《百科大词典》解释为:“某一地区人民,在主权国家或宗主国家的授权与监督下,自己订立规章制度,自己组织机关,以管理地方公共事务的行为。”上述定义,尽管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即自治是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任何国家的自治都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治。自治组织的自治权,每个国家的宪法或法律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如果自治不受限制,就会导致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要素 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目的,在于社区居民群众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利用自己的资源,依法办理属于自己的事务,以促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必须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自治区域、自治组织和自治事权。 (一)自治区域 就是实行自治的辖区或范围,一般是经过法定的程序,在国家的领土范围内,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自治活动的范围。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村民自治的活动范围一般局限在建制村范围内;《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城市居民自治一般在一定的居民居住范围内。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必须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否则居民自治将无所依附。自治区域不仅关系自治组织行使权力的范围,同时也关系地方居民身份的确定,也就是自治组织服务的主体。必须先划定自治区域,然后才能确定是何地方的居民,以及有多少居民。 (二)自治组织 自治组织是实行自治的物质依托或组织基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我国特有的组织形式,在农村是村民委员会,在城市是居民委员会。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必须有一定的自治组织形式来实现,否则居民和村民的自治权将无法通过固定的组织形式去落实、去执行。凡居住在一定区域的自然人,不分男女老幼,不论行业职业,只要在某一区域内有定居的事实,在法律上即被称为居民。我国的居民一般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身份条件,即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二是居住条件,即必须居住在该区域内的人。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居民在自治过程中,具有双重身份,他们一方面是自治的主体,另一方面又是自治的客体。也就是说,居民既是组成自治组织的成员,又是自治组织服务的对象。 (三)自治事权 自治事权是自治组织处理的自治事务,也是居民自治的基本权利,这项权利的取得通常是宪法或法律授权的。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又颁布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作了专门的规定。居民自治事权的广泛或大小,与自治功能的发挥、自治事业的发展,都有密切的关联。自治事权是自治的核心。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 居民委员会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载体。界定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对基层群众组织建设至关重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可以分为委办事务和自治事务两个方面。 (一)委办事务就是本来属于国家的而不是属于自治组织的,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以法律或命令的形式委托自治组织予以办理的事务。委托事务有三个特点:

管理制度-居民自治各项制度

居民委员会职责 一、领导本居委会居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召集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组织居民落实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三、接受社区党支部领导和镇政府指导,按时完成镇政策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组织下属各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开展工作。 四、组织居民发展经济,完善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居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协调服务工作,教育居民履行公民义务。 五、管好本社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六、兴办本社区农田水利、交通道路、广播电视、文化教育、卫生防疫、社会福利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七、做好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养老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救助、新型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和殡葬改革工作。 八、协助镇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征兵、拥军优属、治安、民事纠纷调解等工作。 九、搞好居民公开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满意。

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居民遵老爱幼,帮困扶贫、团结互助,开展“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双文明”户的评选工作。 十一、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负责处理全社区的日常事务。

居务公开制度 一、坚持居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二、成立居务公开协调小组,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 三、居务公开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有:(1)协调居务公开工作,确保居务公开达到管理规范、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形式规范、群众满意的“五规范一满意”效果;(2)经常分析研究居务公开的现状与问题,探索居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居务公开的多样性、针对性、时效性;(3)负责规范居务公开、民主决策、财务收支审批、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受理监督、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监督等工作程序;(4)指导、督促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按职责范围开展工作;(5)督促居民委员会开展居务公开工作,及时纠正和完善居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居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有:(1)参与制定本社区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2)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3)收集群众对社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疏导解释工作;(4)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有:(1)审查居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

村民自治章程(最新)

××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届村委员会第次村民会议年月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层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由村民会议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本村村民,包括居住本村的暂住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 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是全村重要事务的决策机构。所作决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每10户选1人。 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公道。 第七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八条村民会议的职权: 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决定一切事项的全权。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实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讨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二、讨论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讨论决定乡统筹,村建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及宅基地使用方案。

社区自治建设

构建和谐社区的思考 (邢台学院法政历史系2010届法学接本科班,河北邢台 054001)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城镇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城镇社区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的 必然要求,只有加强基层民主自治才能推动社会民主和公平的进步。我国社区自治管 理处于起步阶段,应针对问题,制定有关法律,完善基层民主管理体制,使社区自治 制度化、法制化。 关键词:社区法制和法治自治和谐 城市社区的自治管理是关系着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是和谐城市的重要基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与此同时,我国社区建设发展存在一系列问题:界定不清,权责不明,居民自治热情不高,组织不健全,社区立法明显滞后,资金匮乏等,解决这些问题,要靠法治建设,要靠科学管理,推进民主化进程。 一、社区的内涵及其发展 社区是一个外来词,社区的概念是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社区是由同质人口组成关系密切、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1]。我国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司将社区定义为由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们通过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以及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2]。但目前学术上对“社区”的概念内涵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出现界定困难,这是由于社区具体权责不清引起的。他们分别从社会学、教育学、法学的研究视角对这一专业术语作出不尽相同的注释[3]。我们通常所看到的社区定义一般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认为社区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变化的过程和归宿[4]。社区建设可以看作是一个城市化过程的继续,是城镇居民现代化的初始阶段,而不是只建设了住房与活动场所就可以了,它是要随城镇发展而继续深入的。从教育学上定义为“为人追求精神

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以及由此而来的自治 功能缺位从我们对社区居民自治现状调查的结果来看,社区居委会对政府存在着全方位的依赖,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浓重,社区居委会工作还不能自主开展。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浓厚,政府的“腿”的角色始终没有摆脱,领导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自主性和内动力不足,必然带来居委会自治功能的缺位。 首先,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聘任中,街道直接决定或干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聘任工作的情况总计占到84%;居委会固定的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100%是由政府(街道)划拨;社区居委会具有的物质资源来源中有84%由政府(街道)提供。另外,在被调查的居委会中,居委会指出其社区居委会内部规章制度64%是由政府(街道)制定的或是居委会根据政府(街道)的行政要求制定的;76%的社区居委会其工作计划主要根据政府(街道)布置的任务或提出的要求制定;80%的社区居委会的评估工作由政府(街道)负责; 96%的社区居委会指出居委会的评估标准是由政府(街道)制定的。 在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中,在选举方式上主要采取户代表制,与直接选举方式相比较,在社会基层民主实现程度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在规范选举程序、扩大居民参与等方面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产生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过程中,街道推荐比例过大,并不能代表大多数居民的意愿。民主决策方面,决策主体的确定缺乏规范的程序;决策内容上,执行性决策所占比例较大;决策方式上,直接召开居民会议的居民代表面还应扩大;一种科学民主的社区决策的制度与程序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民主管理方面,社区居委会受到政府(街道)全方位的领导和控制,不能自主开展工作。居委会处在完成政府(街道)下派的各项工作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履行组织职责的两难选择之中,在选择100%完成政府(街道)下派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居委会工作重心和社区居民意愿发生错位,造成居民对居委会工作满意度低,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低;在对社区内公共事务管理方面还需要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基础上建章立制,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在政府委托社区协管事务中,“权责明确”,“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民主监督方面,居务公开的制度还没有全面落实,居务公开在形式、程序、范围等方面还存在着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评估工作也存在流于形式、缺少实际效果,没有对居委会工作合理奖惩、激励效果不强和增加居委会工作负担的问题。 2.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中居民参与不足 城市社区居民参与主要是指居民个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管理以及公益活动的过程和行为。居民参与是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其参与的规模、程序和制度化水平将直接关系到社区发展的整体变迁和目标管理;居民参与率及参与程度的高低也是衡量社区自治的重要标志。

社区治理与社区自治的区别

社区治理与社区自治的区别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赢利组织、非赢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另外,社区治理是治理理论在社区领域的实际运用,它是指对社区范围内公共事务所进行的治理。社区治理是社区范围内的多个政府、非政府组织机构,依据正式的法律、法规以及非正式社区规范、公约、约定等,通过协商谈判、协调互动、协同行动等对涉及社区共同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凝聚力,增进社区成员社会福利,推进社区发展进步的过程。 社区自治是指社区组织根据社区居民意愿形成集体选择依法管理社区事务,包括涉外事务和内部事务,涉外事务主要有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与标准的贯彻落实、社区管理与城市管理的对接、社区代表的履职监督等;内部事务包括社区内部管理、服务和教育。社区自治的基础是社区居民形成集体选择,而集体选择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与标准,社区自治的手段是征集民意、集体抉择、管理和监督,社区自治的出发点是社区居民的意愿,其目的是维持社区民主生活、社区环境卫生与容貌、社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风气、向社区居民提供广泛、公正和优质的服务。 一、主体的不同 尽管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依然会发挥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但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在政府之外,还有其他治理主体,例如企业、非政府组织、私人机构甚至于个人,它们通过同政府机构,以及彼此之间建立起多种多样的协作关系,通过相互之间的协商与合作,来共同决定和处理社区公共事务,使得过去政府的社区管理趋向于社区治理。 社区自治要有一个权威性的社区组织。社区组织对外代表社区形象和利益,反映、落实社区呼声,对内维护社区团结,落实社区“管理、服务、教育”3自我功能。因历史原因,政府扶持的社区居委会担当了社区组织角色,实施人事、财务、服务、管理、教育自治和社区居民自治功能。当前,很多社区没有形成权威,更没有形成以权威为骨干的社区组织;在没有权威和代表社区利益的社区组织条件下,社区自治只能是一种奢望。 二、目标的不同 社区治理除了明确的任务目标之外,过程目标更是其所注重的因素。社区治理要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完成特定的、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此外,社区治理还要培育社区治理的基本要素,包括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培育改善社区组织体系,建立正式、非正式的社区制度规范,建构社区不同行为主体互动机制等。这些社区治理的过程目标只有在社区治理的长期过程中才能逐渐培育起来。 社区自治的目的是维持社区民主生活、社区环境卫生与容貌、社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风气、向社区居民提供广泛、公正和优质的服务。

社区工作者日常工作总结范文

社区工作者日常工作总结范文社区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而出现的城区居民自治组织。做好社区工作,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培养一批优秀的社区工作者是当务之急。结合工作实践,我就社区工作者应具备什么素质,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社区工作者谈几点粗浅看法。 社区处于社会的最基层,社区工作者每天接触、打交道的都是居民群众,工作具体而又繁杂。在这样的环境里,一个社区工作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区工作者应具备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社区工作者是党和政府与广大市民群众联系、沟通的纽带和桥梁。一方面,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社区工作者宣传到群众中去,并组织群众加以贯彻和落实;另一方面,广大居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要靠社区工作者及时地反馈和报告,这就从政治上对社区工作者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即必须具有政治敏锐性,熟知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我认为,一名优秀的社区工作者首先要政治上合格。从近年来我区各街道聘任社区主任、副主任的情况看,总体上是好的,但用高标准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培训,否则,社区工作低水平循环的局面难以改观。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主要应学些什么知识呢?一是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国家经济

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和举措、现状和前景应有基本了解。二是要学习国家、省、市关于社区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深刻理解社区的性质、职能和作用,对自己做的每一份工作,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从而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三是要学习基本的法律常识,尤其是《宪法》、《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内容,以利于及时调解居民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降低因深化改革带来的社会震荡和摩擦,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为地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其次,社区工作者应具备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社区工作千头万绪,琐碎繁杂。所谓头绪多,是由于社区处在最基层,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布置的每一项工作都要靠社区干部来落实;所谓繁杂,是由于社区工作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吃喝拉撒睡,政治、经济、文化娱乐,工作范围广泛,什么事都要管,什么问题都可能碰到。社区工作既劳累又麻烦,加上条件差,待遇低,可谓是苦差事。在这种情况下,一名社区工作者要做好工作,就必须具备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必须正确对待个人利益的问题。 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是一种高尚思想境界的两个层面,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只有爱岗敬业,喜欢社区工作,才有做好工作的内在动力和热情,才能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只有无私奉献,才能在辛苦劳累中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没有抱怨,不发牢骚。当前,中央号召党的各级干部兴起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热潮,社区作为一个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为每个社区工作者

街道村民自治实施方案_计划方案.doc

三、任务要求 (一)健全村民自治机构。试点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和村计生专干任副组长,育龄妇女、党员及群众代表为成员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健全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调整配齐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 (二)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公约。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以下简称《章程》和《公约》),《章程》要对村民生育与节育、奖励与惩罚以及流动人口生育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村民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和违反政策生育处罚条款,《公约》要体现注重村民参与、注重进家入户、注重运用落实。《章程》和《公约》草案要向全村公布,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正式文本,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正式文本印发张贴到户,使其真正

成为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准则。试点村要自主地开展各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村民自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三)建立民主决策计划生育制度。建立民主决策计划生育制度。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制定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措施、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活动、落实计划生育专干报酬待遇等设计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要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事项可”一事一议”。计划生育”一事一议”由村计划生育专干或委托村计划生育协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真正体现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四)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是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监督的体现。各试点村要围绕”六评六看”,即:一评思想组织落实,看目标管理是否达标,二评计生依法行政,看民主特色是否体现,三评优质服务水平,看群众权益是否得到维护,四评活动服务情况,看协会组织”三自”作用是否真正发挥,五评流动人口工作,看属地管理服务效果,六评干部德、

居民自治实施方案-社区

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政府和民众的沟通桥梁,社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区要和谐,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向和选择。只有实行居民自治,让居民自己来管理自己的事情,才能真正符合社区居民内心愿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从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社区不和谐因素及时得到解决,最终建成和谐美好的社区家园,促成和谐社会的构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街道关于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创建相关精神,强化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群众公共参与、公共治理和自我服务的自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大力引导居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社区发展实践中,改善发展环境,积极主动服务居民,为完成街道“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工作任务,促进社区创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把***社区打造成幸福宜居、和谐文明的优秀社区。 二、总体思路 以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为抓手,以扁平化管理为载体,全力提升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为居民创造安定、祥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实施。 1、动员部署:组织党员群众召开动员大会,使社区上下充分认识“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争创活动的目标和意义。 2、座谈讨论:分别组织党员、群众、中老年、新市民等不同人群召开各类座谈交流会,围绕“何谓居民自治”、“如何居民自治”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明确本次创建的目的和意义。 3、制定目标任务:通过调查问卷、群众讨论的方式,了解居民的需求和目标,严格对照街道相关文件精神,查找不足,明确职责,根据本社区实际明确工作任务。 (二)第二阶段:开展活动,有序推进。 1、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充分利用本次创建活动,对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现有的各类协会、自组织进行梳理。 明确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三层中心架构,将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全部编入“党员义务突击队”、“党员应急小分队”、“治安志愿者小分队”三支队伍,并民主推荐小分队队长,鼓励三支队伍自发组织各类活动,服务社区居民,促进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建设,统筹社区建设和居民需求,助推和谐社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区各项事务的健康发展。 明确“***义工站”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总队,统一部署原有的红袖标志愿队、巾帼志愿队、夕阳红志愿队等志愿队伍,协调开展关怀弱势群体、帮困困难家庭等活动,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治安巡逻、邻里互助等社区管理和服务。 统筹社区秧歌队、锣鼓队、莲厢队等文艺团队,建立社区文艺团体联席制度,由社区分工人员、文艺团队骨干共同管理,鼓励文艺爱好者自发开展文艺活动,举办文体晚会。

社区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XX社区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中午好! 感谢你们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莅临XX社区调研社区工作。在此,我谨代表XX社区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崇高的敬意!现在就XX的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一个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领导予以批评指正! 一、社区基本情况概述 XX社区成立于1988年,总面积1.5平方公里,地处省会东大门,东邻XX国际机场,西与县城紧紧相依。社区以XX路、XX路为中心,历来是我镇商业繁华之地(原有烟草街之称),XX 路学校、厂房林立(仅都市学院就有师生近七千人),社区内人口密集(暂住人口1.5万),商户众多,企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共有单位37个)。 二、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社区两委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以党建铺路,靠服务升华,促居民自治”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社区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召开社区全体党员会议,制定了党员分片包户的管理实施办法。每名党员各有各的责任区域,深入到各家各户,大力宣传社区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深入交流思想,使得社区工作取得广大社区居民的支持。在广大党员和社区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先后获评为省级“和谐社区”、“最充分就业社区”、“市级文明社区”、“精品示范社区”、“十佳五好妇联组织”和县级“优秀基层党组织”等先进单位;2009年开展了“全国减灾示范社区”、“民主法制社区”、“省级文明社区”、“精品示范社区”等创建工作,荣获了“省级精品示范社区”、“减灾示范社区”和XX县“人民满意社区”等荣誉称号。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为保障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社区建立建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了《XX社区服务指南》、《社区资源共享实施方案》、《XX社区紧急救助避难预案》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宣传资料,为社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社区服务,营造美好的社区环境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和驻社区单位财政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投入建设资金120万元,落实了“六室、三站、二栏、一校、一中心”的设施配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达到800平米,基本实现了办公网络化;为方便广大

某村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某村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系统、规范的深入开展,结合冯湾村实际,特制定《榆中县**乡冯湾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 一、基本情况 **乡冯湾村位于兰州市以东16公里,全村有李家庄、冯家湾两个自然村,总户数705户,总人口2986人,全村共有劳动力1723人,总耕地面积3000亩。海拔1600米,年均气温9℃,降水量为360 mm,无霜期148天左右。冯湾村毗邻312国道,东金公路、兰宜公路邻村而过,陇海铁路横贯中部,邻近有桑园子和骆驼巷两个火车站,交通十分便利,村内主干道全部拓宽、铺砂、大部分已硬化。水、电配套成网,用电户、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100%。通讯条件优越,信息网络健全,电信、互联网均与国内国际联通,电话入户率80%,地表水资源极为丰富,三电上水工程经过该村,构成完善的农田水利网络,全村现有机井6眼。建成标准化小学一所,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村民享受初级医疗保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覆盖面100%。 近年来,冯湾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始终牢记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拓进取,工作扎实,作风民主,在带领全村人民改善基础条件、发展支柱产业、脱贫致富奔小康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被县、乡评为“双文明村”、“‘五好’村党支部”等光荣称号,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干群关系融洽。广大农民群众苦干精神强,村风正,民风顺,观念新,思路活,信息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心大,信心足。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农村工作,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参与性,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明村创建为切入点,以新住宅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和基层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村环境、提高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原则。新农村建设必须强化产业发展基础,围绕区域资源特色,突出发展生态产业,形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总结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总结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总结在新华街道工委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社区在开展居民自治工作中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顺利开展了居民自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有如下的一些体会和做了一些实际工作。一、转变观念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往往居民的需求、利益和矛盾都集中在社区,为此近年来,社区在逐步改变观念,同时致力于引导、培养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让居民在社区建设、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发挥积极参与,积极支持、认真做好来推动社区整体稳妥和健康的发展。二、转变机制,搭建平台根据社区的特点,为此社区首先将小区内居民代表和许多热衷于小区建设的志愿者,根据各自爱好和能力,组成;平安巡逻队、文艺团队、帮老助老、市民学校、为民服务队等居民组织,由居民代表具体负责各小组活动,例如常年坚持的平安巡逻队伍;使小区的治安情况良好,安全稳定;九九重阳敬老活动,更是许多志愿者做了很大努力,让社区老人们过上了快乐的节日;市民学校的道德讲堂、家庭影院等,吸取了许多居民的参加,受到了教育,增长了知识。。以上种种活动,推动了小区的建设,居民的精神文明素质大大提高,社区形成了良好的氛围,许多居民代表、志愿者在

为他们义务工作和奉献后,从中得到了锻炼,在社区搭建的平台上一展伸手。三、转变角色,让居民们说话算数社区的发展关键是让党的政策,温暖落实到实处,解决的居民们生活中发生大问题。让居民和代表们针对小区中存在的问题发表意见和决定问题整改。因此今年来,小区发生涉及居民家庭和邻里纠纷等一系列的问题,社区从不充当主角而是在这些问题上,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作用。在日常的生活中,居民代表们协助调解居民纠纷,积极参加在环境、楼道卫生的清洁工作,及时对受损的绿化进行补救等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通过今年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社区大家的事,大家做,相信我们在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在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在发展社区的建设中,将居民自治工作深入进行下去,为构建和谐的和平居民区作出积极的努力!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范文】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抓好居民自治,让社区充满活力 建设和完善社区管理制度与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是我们xx街道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社区转型也将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标志。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指示后,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作为一个已有10年历史的xx社区,以民主自治加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探索社区服务模式,搭建居民同驻共建平台。下面,我就xx社区在居民自治管理工作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以及今后的一些设想向各位领导和社区同事们汇报一下。 一、完善居民自治体系,夯实为民服务工作 社区居民自治体系即三级组织网络为社区居委会、片区居民自治会、居民自治小组,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到“五必访”。困难家庭每月必访、独居老人每月必访、残疾家庭每月必访、失业人员每月必访、天灾人祸家庭每月必访。 二是片区自治会做到“六必到”。社区片长组织协调并具体联络各片区的居民自治小组长,做到:片区居民有思想

问题的必到、社区志愿服务必到、居民困难病重必到、社区突发事件必到、邻里矛盾纠纷必到、邻里守望互助必到。 三是居民小组长做到“八必报”。有社区居民选出来的居民代表即居民小组长,担负着2至3个楼道,50多户居民的上级精神宣传员、民情信息报告员、邻里关系协调员、安全卫生维护员、社区服务监督员等工作。要与各楼长协助社区做到:公共设施损坏必报、乱堆乱放乱搭建必报、发现怀孕者必报、外来人员流入必报、居民病重住院必报、居民房屋出租必报、社区不安全隐患必报、社区不稳定因素必报。 四是做好九项为民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专职委员和专职社工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员先锋服务线、公共危机服务线、平安秩序服务线、环境美化服务线、医疗计生服务线、文体教育服务线、帮扶救老服务线、就业指导服务线、助残扶残服务线等九方面工作。 二、健全自治组织网络,夯实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自治组织体系。横向上,在原有xx社区自治体系基础上,完善社区议事会,增设社区监督委员会,形成社区议事会议事——社会居民代表大会决策——社区居委会执行——社区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督的社区自治体系。纵向上,构筑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工作站——业主委员会三级管理平台。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事务,社区事务工作出站负责政府行政工作事务,社区业委会监督

村民自治工作计划

西江村2012年计生村民自治工作计划 2011年度的计生村民自治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全村各组织的通力配合下,经全村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使2012年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进一步开创新的工作局面,现拟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要求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计生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三个“目标管理责任状”,全面落实好市乡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三不变”、“三为主”、“三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将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在服务体系、利益导向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改革和探索,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综合治理,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率。把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建设“小康村”、“文明村”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出一条村级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路子,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新突破,提高全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圆满地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下达给我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确保计划生育率为100%,各季度重检率为98%以上,普检率达

96%以上,手术及时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干预率达90%以上,生殖道健康普查率达85%以上,杜绝计划外生育和大月份引产,完成“三结合”帮扶任务,力争超额完成社抚费征收任务,切实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对计生工作的参与率,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全面创建合格村。 三、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三规二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一是以人口学校为主要阵地,坚持办好“五期教育”培训班,深入开展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科普知识的教育;二是利用广播的形式,将各种计生政策、法律法规、“三优五期”等知识制成录音带,深入各村、组播放,宣传到户到人;三是印制宣传单、宣传品发放到户;四是利用各计生工作员进村入户的机会,因势利导,帮助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五是发挥计生宣传专栏的作用,及时公布和公开各种计生政策、办事办证程序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使群众得到教育;六是充分调动村级计生协会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协会活动,采取亲帮亲、邻帮邻的形式,帮助群众转变陈旧的婚育观念。通过各种宣传,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从而推动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大对村组干部队伍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理论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出一支爱岗敬业、思想好、作风好、懂业务、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队伍。同时,以调动广大村组干部主

八、社区居民自治

八、社区居民自治 (一)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及其要素 1.自治的基本含义 基本内涵: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自治是有条件、有限度的 2.基层群众自治的基本要素 ①自治区域 ②自治组织 ③自治事权 3.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 ⑴委办事务: 含义:本来属于国家的而不属于自治组织的,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以法律或命令形式委托自治组织予以办理的事务。 特点:委办事务多与该地区居民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在政策上必须由中央或上级政府规定; 决定权在中央或上级政府,执行权属于地方政府或自治组织; 所需经费自治组织可请求上级政府予以拨付 ⑵自治事务: ①财产自治 ②财务自治 ③人事自治 ④管理自治 ⑤教育自治 ⑥服务自治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及基本原则 1.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原则 ①群众自治原则 ②直接民主原则 ③居民做主原则 2.社区居民自制的特点和特性 (1)居民自治的特点 ①自治组织本身不是政权机关,也不是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或辅助机构,不向国家承担财务责任,主要行使自治职能; ②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而是由自治组织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的,对全体居民负责; ③自治的对象是全体居民,不是局限于某一阶层或某一行业的成员; ④自治的范围限于基层的社会生活,以人民群众生活的社区为自治单位; ⑤自治的目的是使该居住区内的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办理好本居住区中的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 (2)居民自治的特性 直接性、有限性、有序性 3.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

①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 ②有利于居民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 ③有利于改善社区管理 ④有利于社区共同体的真正形成 ⑤利于政府与社区履行各自的职能与任务 (三)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形式 1.居民会议制度 ⑴居民会议的特征 权威性、广泛性、直接性 ⑵居民会议的地位 居民会议是居民自治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整个自治组织机构中处于最高地位。 居民自治组织机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必须接受居民会议的监督,同时居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会议的执行者,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内容 ⑶居民会议的作用 ①有利于实现居民自治 ②有利于防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独断专行 ③有利于培养居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生活习惯 ④有利于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 ⑶居民会议的主要职责 ①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策本社区工艺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③选举撤换和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 ④讨论制定和修订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⑤讨论决定实际全体社区成员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⑥改变或撤销社区居委会的不适当的规定 ⑷居民会议的形式及其人员规定 ①三种形式:全体会议;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的会议 ②人员规定: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⑸居民会议的举行 ①居民会议的召集 三种情况:a决定的问题是属于居民会议的职权,包括制定居民公约、讨论决定涉及居民利益的问题,讨论决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及其费用的筹集等; b 居民委员会需要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一般每年至少应有一次; c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 议,应召集居民会议 居民会议必须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②居民会议的主持 由居民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集体主持 ③居民会议的表决 居民会议的决定,有出席人数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表决形式: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

论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居民自治是近几年的新名词,它是建立在社区、自治含义基础上的一个综合性概念,涉及到社区居民自治的主体、客体、目标几个构成要素。在建国后,社区居民自治就先于村民自治出现了,但经历了初步形成、非正常发展、制度化、功能实施的曲折发展过程。社区居民自治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有其实践的客观必然性。它既是发展基层民主、进行国家社会治理的客观必要,又有学理上、历史上、经济上、政治上、法律上和实践上的条件作为基础和保证。组织架构是任何一种实体运行的首要条件。社区居民自治以居民会议作为决策层,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执行层,以社区内的有名望的积极分子作为共建层,建立了议行分设的组织体制。实践上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保证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实现。但社区居民自治在实践中,出现了制约发展的关键和瓶颈问题。一方面社区居民参与不充分,影响了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另一方面,居委会没有独立的财政权,实践上沦为政府的“腿”。如何扩大居民参与、建立独立财务,这是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应该充分关注的事情。此外,社区居民自治还存在着困境,即社区居民自治的主要组织载体——居委会与政府、党及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问题。现行体制下应该通过政府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来让渡社区居民自治的空间,通过转变党的领导方式、扩大党的社区参与来保证社区居民自治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通过扩大社区群众组织参与来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民主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现实情况下,我国民主的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都还不雄厚,这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要走渐进式发展道路。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转轨,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已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不可逆转的潮流。 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区建设在全国一些大城市蓬勃兴起。以实现社区居民自治为载体的城市基层民主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居民自治作为一种新生的基层民主模式,其实观途径还有待于社区工作者的进一步探索、实践。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作初步探讨。一、建立良性的社区自治运行机制,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关键长期以来,居委会组织的行政化色彩较为浓厚,其工作内容大多是被动地执行上级指派的行政任务。这种行政化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使居委会组织成了政府的“腿”,居民成了居委会完成行政任务的简单工作对象,居委会组织与居民之间存在较大的隔阂,居民自治实际上难以实现。从行政化向居民依法自治转变,就是要使居委会组织由政府的“腿”,变成社区居民的“头”,变革其管理和运行机制,使之具有更多的民主性和自治性,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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