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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表演中的感性体验与理性表达_甘露

论音乐表演中的感性体验与理性表达_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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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表演中的感性体验与理性表达

□甘 露

(长春师范学院,吉林 长春,130021)

[摘 要]音乐表演中的感性体验是表演主体对音乐作品的形式结构、风格形态和感情内涵进行感知的活动,是表演者必备的一种心理素质。在音乐表演活动中,由于表演者的感性体验从开始到发展深化的过程中都渗透着理性的因素,因此,表演者要使自己的演奏升华为艺术的创造,必须正确地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关键词]音乐表演;感性体验;理性表达

[中图分类号] J6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CN22-1285(2009)02-0010-04

[收稿日期]2009-1-12

[作者简介]甘露(1975- ),女,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教师,助教,研究方向为音乐美学。

音乐表演作为表演主体的一种创造性活动,是音乐作品实现审美价值的重要环节。它在连接创作与欣赏这两个音乐实践活动的同时,一方面要把作曲家蕴含于作品之中的那种深刻的思想内涵以动态的方式呈现给听众,另一方面又要实现自身审美情感的完满表达。从某种意义上说,音乐表演体现了表演主体思维发展的一个过程,即从感性体验到理性表达的过程,其中既有表演者听觉的感受,又有触觉的体会,同时还包含了心灵的启悟。通过这一过程,作曲家的创作在表演者手中实现了从音乐作品到艺术作品的飞跃。因此,客观、科学地审视和把握音乐表演中的感性体验和理性表达对于表演者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声乐表演作为音乐表演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表演者的感性体验及其表达受到歌词的引导具有较强的确定性,因此,本文仅从器乐表演的角度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 感性体验——主体表现意象之先觉

感性体验是艺术审美活动的初级阶段。在音乐表演活动中,感性体验主要指表演主体对音乐作品的形式结构、风格形态和感情内涵进行感知的活动。对于表演者来说,它是音乐表演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心理要素。在表演者用心灵与手的操作共同表现音乐意象这一创造性活动中,感性体验首先为其捕捉到了音乐作品形式结构与风格形态的基本特征,以及情绪、情感的多重属性,再经过反复的体验和感知,最终于表演者的内心形成音乐的听觉表象。因此说来,在音乐表演活动中,感性体验是表演者表现音乐意象的先觉条件。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感性体验不仅要求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形式要素及其结构特征有所体验,即对作品的音高、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和把它们贯穿起来的主题、旋律、乐段、乐章等有所体验,还要对作品所表达的情绪、情感和风格特色深有体会,以便为表演者能够用自身的体验准确、完美地创造音乐作品的意象和诠释出作曲家的内心世界提供可能。

在音乐表演活动中,表演者获得以上感性体验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通过乐谱和音响,以及感受别人的演奏,同时在练习的过程中获得感性体验。由于感性体验的对象和内容与其获取途径二者间形成了一个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因此,本文将把这两个问题一起加以讨论。

应该说乐谱是作曲家记录其精神表现的物质形式,它的意义在于向表演者提供一种内在听觉,即在表演者内心呈现出音响的听觉表象,进而使之从中获得审美的感性体验。皮埃尔·贝尔纳克曾经指出:“表演家的第一个任务是要把乐谱辨认清楚,以最大的注意力和惊喜的准确度,在音响中确切地表达出来……”[1]412在乐谱中,不同的音高与节奏的组合构成了音乐的旋律曲线,在内心歌唱与音区感受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内心听觉会提示给表演者一种带有微弱表情色彩的情绪表达,或是轻快明亮的愉悦性,或是温和宽广的歌唱性,亦或是沉重深厚的哀怨性,与此同时,乐谱也常常明确地提示出作品的速度、力度和表情。表演者在感知旋律感情色彩的基础上不仅要体验到每一乐段的情绪特征,还要体验到乐段间的基本情绪对比。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演奏法乐谱也会给予提示。如:Arco 用弓拉奏、Saltando用弓背敲奏、Glissando刮奏、Cenza sordino除去弱音器等等。表演者在研读乐谱的过程中,要充分调动自己的视觉器官,接受乐谱中的音乐语言信息,并迅速地将这些信息综合为整体,再通过内心听觉建立起音响的模型,从而在内心形成最初的音乐听觉表象。当然,这一感性形象在此时还处于一种比较模糊的状态,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相对而言,标题音乐在表达意象上较为明确。通过记录在乐谱上的文字可以使表演者直接体验到作曲家的创作构思和音乐的内涵。以穆索尔斯基的钢琴组曲《图画展览会》的第六首《两个犹太人,一个穷一个富》为例,表演者可直接根据标题、音高区域和相应的节奏型体验并构思出作品的意象来。

尽管乐谱以符号的形式记录了作曲家的审美情感,但无论多么详尽的乐谱都无法生动地再现和表达音乐作品的

全部思想内涵,仅凭借符号所传达的情感信息所形成的内心听觉表象本身就带有“软弱性”,它总会和作曲家内心中的听觉表象产生一定误差,因此,表演者的感性体验还应进一步从实际的音响和别人的演奏中求得。在这一活动中,表演者所体验到的不仅是运动着的音响状态,还有音响所具有的表情。一方面,表演者可以从不断发展变化的旋律线条中直接体验到音响律动所带来的各种情绪变化,从美丽到哀伤,从松弛到紧张,从挣扎到反抗……都在表演者的听觉视野中尽情展现。一方面,表演者还可以在节奏的韵律中体验到音乐作品的静与动、强与弱、急与缓等情绪波动,它是表演者所捕捉到的音乐作品的脉搏和生机。同时,和声也配合着旋律和节奏共同发挥着作用,它极大地强化了音乐作品的表情性,使表演者所体验到的音乐情感更加丰富、更加饱满、更加易感。此外,丰富多彩的音色变化可以使表演者体验到作品所表现的特定意象的性质和特征,以及音乐中种种细微的情感变化。并且,在旋律、节奏及和声所使用的音乐语汇中亦可体验到音乐作品所具有的民族风格和地域风格。不仅如此,对于音响的感知还重在使表演者从生动的音响流动中窥视出一个完整的音乐形象和音乐情绪、情感的整体动态表现,通过记忆和感性经验把它们概括出来,使之成为表演者表现意象的雏形。有必要指出的是,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体验不能一成不变地停留在一个版本之上,广泛地欣赏不同版本的演奏可以使表演者感受到对于相同作品的不同理解。比如,同样是对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诠释,施纳贝尔侧重的是哲学意义上的追问,它使人体验到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洗礼和心灵上的净化。肯普夫则赋予了贝多芬以博爱和崇高的理性,他的演奏能使具备良好音乐修养的人体验到一种内在的音乐逻辑。而吉列尔斯所表现的与命运抗争的贝多芬则多了一份内省和节制。这是因为,不同的演奏家和指挥家在诠释音乐作品的内涵上大都有着不同的侧重和表达,因此,广泛欣赏不同艺术家的演奏对于丰富表演者的感性体验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音乐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产品,其根源都是来自于社会生活,任何一种音乐,归根到底都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反映。肖邦音乐的民族精神、贝多芬笔下的英雄形象、马勒作品中的死亡阴影都与其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有着广泛的联系和渊源。因此,广泛地的挖掘和了解作曲家所生活的时代特征及其个人生活特征,对于表演者把握作品的风格及深刻、细腻地体验音乐作品的内在情感也是非常重要的。

刻苦练习是成功完成音乐表演的基础,它不仅仅是表演者熟悉乐谱和解决演奏技术、技巧的活动,还是表演主体逐步营造音乐意象的活动。就这个意义来说,表演者在练习中获得的感性体验是他在乐谱和音响以及别人的演奏中所获得的感性体验的补充,它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可塑性,既可以在练习的过程中随时体验到,又可能随着练习时间的积累而逐步得到强化。在练习的过程中,表演者在对音乐作品的技能性表达具备了一定驾驭能力的基础之上,一方面要将他已经获得的感性体验付诸表达,就是说他要将他所体验到的音乐作品的形式结构特征和情绪、情感变化,以及音乐风格等问题通过自己的双手表现出来,一方面还要通过外在的听觉感受对自己所演奏的实际音响进行感知,从而对已经获得的感性体验进行加固、删减,或形成新的感性体验。

在音乐表演活动中,表演者正是通过这些不断获得的、多方位的感性体验,才建立起表现音乐意象的基础。正如爱德华·科恩所指出:“引导演奏者和评论者产生信念的是音乐的体验。这当然包括所说的感受:一种对于手头作品做了细心研究后得到的经验。人们必得对作品的音响有明确的了解——从确切的聆听或生动的听感过程中得到。不但要了解作品的外在结构,也要了解其雄辩的修辞。要强烈地抓住作品的精神和情调,以及乐句的肢体和相互之间的联系。要试着去掌握舒曼所谓的精神(Giest),它的本质是社会背景、时代特征、个性外貌的反映。这还不够,还必须对它们有所感受。当音乐的感受成为深深体会到的经验时,它就成为信念的源泉,即创作和演奏的价值观念的源泉。如果作品本身是演奏者和评论者权威的来源,它乃是通过一个由强烈感受到的知觉派生出来,令人信服的观念中获得的。”[2]173

二、理性表达——感性体验的艺术化传达

在音乐表演活动中,表演者要使自己的演奏上升为创造听觉意象的艺术活动,就必须体现出音乐的内在精神与外在形式的融合。进一步说,表演者必须要把音乐作品的精神内涵和作曲家的个性风格,以及自身的审美创造融入到表演这一外在形式当中。这就要求表演者将自身获得的感性体验转化成为传达着人的生命情感的听觉意象,并借助理性的表达使之具有深刻的艺术性。即音乐形象的生动性和典型性、感情表达的真实性和真挚性、演奏形式的完美性和独创性及审美感受的感染性和愉悦性。

所谓“理性”,是指遵循某种规则的心理活动,是主体自觉地接受外在因素制约的心理活动。音乐表演活动中的理性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主体在审美经验的控制下自觉地运用审美规则对已经形成的审美体验进行判断,并设计安排音乐表现的活动;一方面是指在演奏的过程中,表演主体要用清醒而冷静的头脑,即理智来控制自己的演奏,进而避免感情表现不足或感情失控。

实际上,表演者在奏出每一个音之前,在他的内心当中已经出现了与之相应的音的表象。这一表象是其对自身的感性体验进行不断的整理、判断、选择、修改、设计、加工、深化后的产物,而并非其感性体验的直接外化,在这里,表演者只是将感性体验进行了理性化的分析,即在感性体验的基础上所进行的逻辑思考、判断,并使其成为表演者科学的分析与审美判断力的综合运用。具有敏锐洞察力的表演者在演奏前总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音乐作品表现的是什么,它塑造了一个什么样的音乐形象,表达了怎样的情感内涵,用什么样的速度、力度和音色来表现它们等等。对于这些问题,表演者要在自身感性体验的基础之上,依据自己所掌握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与作品表达内容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同时还要结合自身的审美经验一一作出回答。接下来,表演者的工作是将这些已经在

内心当中得出的答案细致地进行安排,精心地设计,巧妙地构思,并使之形成音响的听觉表象。此外,表演者还要在练习的过程中对速度、力度、音色等要素的分寸感作出判断,及时调整各种表演要素在运用上的偏差。正如当代琵琶演奏家刘德海所认为的那样:“每位音乐家在奏乐前,皆需从三个方面进行构思——用什么样情感去宣扬什么样的理念;用什么样音响去抒发什么样的情感;用什么样技法制造什么样的音响。”“‘技差’而无‘情理’,为劣之劣者;‘技’佳而无‘情理’,为‘匠’之劣者;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而技术又时以副之,为‘优’之优者。”[3]因此说,在音乐表演活动中,理性化的整体设计与安排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只有在理性认识的参与和配合下,才能使感性体验转化成为对音乐内涵的深刻体验,从而揭示出声音动态中所蕴含的深刻情感。

就表演主体的感情状态来说,音乐表演要求表演者必须以真挚的感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演奏中去,即达到表现情感的“忘我”状态。就是说,此时的“我”已非“自我”,而是表达着作曲家深刻情感内涵的“他我”。但是,越是激情的演奏就越需要表演者用清晰的思维和冷静的头脑来控制和把握,以便使感情的表达更具有分寸感和秩序感。换言之,表演者要将感情置于理性的控制之下,表现力不足的感情会失去音乐的本真,而失去控制的感情也将成为一种感情的宣泄。换一个角度,就表演主体存在的状态来说,演奏中存在着一个客观的、真实的、正在创造着音响意象(即听觉意象)的自我,这里我们暂且称之为“第一自我”。同时,还存在着另外一个主观的、想象中的“第二自我”,他密切地关注并指导着“第一自我”的演奏,使其情感的表达能够沿着已经设计好的感情和音响模式的样式发展。总之,无论从哪一角度来讲,完满的演奏总要在理智的控制下完成,必须要用理性来领导表演者的感情。就像奥地利钢琴家巴杜拉·斯科达所理解到的音乐表演中的感情与理智的关系一样:“情感与理智二者听来似乎矛盾,但理想的解释应满足这两方面的条件。一个人可以全神贯注地投入演奏,但在内心某处必须有一种不能动摇的控制功能,否则感情会溢出理智所设置的堤岸,使演奏不够专业标准。”[2]90

实际上,在音乐表演活动中理性的因素还不只体现于此,它早在最初的感性体验阶段(如前面所述的感性体验的获得途径中)就已经融入到了表演者的思维活动之中,并为感性体验的获得与表达同时开辟了道路。严格地说,它是表演主体审美经验的一部分。就表演主体自身来说,其耳朵已由自然属性的听觉器官发展成为文化属性的“艺术的器官”,即渗透着理性的感性器官。思维也被赋予了较强的音乐知觉力和判断力,由他的人生阅历、艺术经历和文化修养所形成的审美经验指引下的感性体验本身就带有一定的理性色彩。因此,表演者对于音乐的感性体验与普通人对音乐的感性体验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能够将自己体验到的音乐作品的形式要素、结构特征、风格特色及其所表达的情绪、情感问题给予理性方面的关照,并结合自己的审美个性,创造性地于音乐表演活动中,以理性的方式实现其感性体验的艺术化传达。

三、适度的诠释——感性体验与理性表达的辩证统一

“每一种思想、行动和交往关系都应当是美好的、和谐的、均衡的”,[1]425因此,在音乐表演活动中也应寻求到一个契合点,即适度的诠释来实现感性体验与理性表达的平衡与辩证统一。

所谓“适度的诠释”,就是指表演主体在诠释音乐作品的过程中所投入的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要具有恰当的比例和尺度,即具备适度感和分寸感。既不让理性压抑了感性体验的表达,也不能只凭感性体验的指引而忽视了对音乐作品的理性把握。若音乐表演活动向偏重于任意一方的方向发展,就会使表演者的演奏大打折扣。

首先,感性体验的表达应具有适度感,既不要过分地追求表达完全个人化的主观情感,又要使演奏具有缜密的逻辑性,同时还要让感情的表达富于理智。这是因为:一方面,排斥理性知识的感性体验是不可靠的。每一位睿智的演奏家在接触作品前总要查阅大量的资料,对音乐作品的时代背景、社会背景以及作曲家当时的情感状态进行全面的了解,同时还要对作曲家的创作风格、个性风格等深入研究,并认真分析作品的形式结构特征,以便能够使自己进入到音乐作品的内部之中与作曲家进行交流,掌握其思想发展的脉络,并借助音响体验到作曲家寄寓于作品之中的那种深刻的情感,而不单单是把单纯的个人情感等同于音乐作品所表达的情感。钢琴家诺瓦斯对肖邦音乐的理解就是从传记入手去体验其创作时的内心感受,并以女性所特有的细腻感情来抒发和表达作曲家的内心世界的。她演奏的肖邦夜曲鲜明地表现出乐曲所蕴含的那种回想与怀念、宁静与深情,以真挚的情感征服了世界。相比之下,我们也常常会听到或看到关于肖邦作品的“只求耳目舒适”的演奏,这是对于艺术的不求甚解,这种肤浅的、缺乏思想性的演绎甚至会造成对原作的歪曲,它只能降低音乐作品的艺术标准,使演奏沦落为“感官的自作多情”(霍夫曼语)。

另一方面,缺乏理性的感性体验表达是混乱的。任何一位成功的演奏家对于演奏的设计都几乎到了一种苛刻的地步(当然,这里是把演奏中的即兴成分排除在外的)。这是一项极其细致的工作,表演者不但要对音乐进行整体上的设计,还要对每一乐段、每一乐句,甚至每一个音符进行设计。不仅要设计使用什么样的奏法,还要设计使用什么样的音色;力度是怎样的,速度又是怎样的;哪一声部是应加以强调的,哪一节奏是富于弹性的;哪些是必须尊重原作的,哪些是可以进行创造的……这样,表演者就可以使音乐在自己的掌握和控制之下进行演奏,从而赋予演奏以秩序性和逻辑性。而缺少了这种经过精心分析和设计的演奏会显得杂乱无章、不知所终。

此外,不受理性控制的感性体验表达是失控的。成熟的演奏家总能轻松地驾驭自己的演奏,这种驾驭能力在排除了技术因素以外,还包括感情的节制与表达以及内心听觉表象和实际音响表象的对应转换。这二者的实现都必须要用理智加以约束,如果表演者在演奏中投入的感情不受任何制约,那么他的演奏将有可能走向两个极端:一种是失去热情的冷漠,一种是丧失理智的冲动。即便是具有强

烈感情的浪漫派作品也须用理智来控制。例如肖邦音乐权威、数届肖邦国际钢琴比赛评委副主席阿瑟·赫里德就曾经强调:演奏肖邦的作品要求用“热情而有节制的诗情画意”的演奏原则。如果表演者由于某种心理因素使理性思维不受理智控制,演奏则无法再现出表演者内心的听觉表象。因此,我们主张在演奏中表演者感性体验的表达应具有适度感,要以尽量尊重原作为前提,以审慎的态度设计好每一个演奏环节,并用理性来引导自己的感情,使之朝着真实、真挚、深刻的方向发展。

其次,理性因素的渗透要具有分寸感。在音乐表演活动中,理性的关注固然重要,但如果掌握不好分寸,也会物极必反。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过分强调对音乐作品的再现而忽视演奏家创作个性的发挥,使演奏成为一种对作曲家创作的机械复制。我们不反对在音乐表演中采用真实性的美学原则,并且也主张忠实于原作,既从乐谱出发,又不拘泥于原作的思想情感、精神实质和基本风格,但反对缺乏创造性的演奏风格。音乐表演应充分发挥表演者的主观能动性,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以独特的视角来审视音乐,结合自己的特长,使自己的情感体验与作品的情感表达相融合,赋予音乐以个性化的理解。事实上,音乐表演本身就体现了真实性与创造性的统一,就像评论家约瑟夫·巴诺威茨指出的:“成功的演奏必定是演奏者的个性与作曲家的个性融为一体,而不是任何一方受到压抑。恰到好处的平衡显灵般地出现之时,正是演奏艺术到达顶峰之际。”[1]411很难想象,如果千篇一律地重复同样风格的演奏,音乐艺术的前途该在哪里。

第二,过于关注自己的演奏,而破坏了音乐的整体效果的表达。有些表演者为了追求完美的表达效果,希望将自己的设计丝毫不差地表现出来,而使演奏陷入了一种“自我意识”的状态。由于过分地关注每一个细节问题,从而破坏了音乐的整体感觉。也有些表演者因为对自己的期望过高,对细小的失误都格外重视,从而引起过度的精神紧张,使自己丧失了瞬间的音乐记忆,甚至终止演奏。因此,自我意识对于表演者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心理活动。在音乐表演中,既不能忘乎所以,又不能过度关注自己,表演者应对任何失误都置之不理,思维要继续向前发展,以确保完整音乐意象的表达。

第三,过于冷静的表达,势必会使音乐缺乏激情,从而失去灵魂。而此时,表演者也成为了扼杀音乐生命的“刽子手”。

所以说,在音乐表演活动中,表演者所置入的理性成分也应具有分寸感,否则它只能使表演者的演奏因缺乏生机而成为手的机械运动。

总之,音乐表演活动中的感性体验和理性表达都是一种多层面的心理活动过程,二者之间存在着哲学的辩证统一关系,其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在表演中孤立地发挥作用。因此,对于表演主体来说,既要有强烈的感情,又要有冷静的头脑。而表演者对于音乐作品的表达,不但要有丰富的感性体验,更要有清晰的理性思维。表演者要使自己的演奏提升为艺术的创造,成为体现内在生命意义和价值的“有意味的形式”,就必须付出来自灵魂深处的全部心智和感情。

参考文献:

[1] 修海林,罗小平.音乐美学通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

[2] 龚妮丽.音乐美学论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3] 程民生.音乐美纵横谈[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161.

On the Emotional Experience and Rational Expression in

Musical Performance

GAN Lu

(Changchun Normal College, Jilin, Changchun, 130021)

Abstract]The emotional experience in musical performance is a kind of activity that the player perceives the style, structure, and emotion of music works, and also a psychological quality required by the performers. In the musical performance, in that the perceptive experience of performers owns the rational factors from the first beginning to the deep development, performers shall sublimate the performance into the creation of art and properly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Key words]musical performance; emotional experience; rational expr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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