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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失效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统计局

【发布日期】1999.12.06

【实施日期】1999.12.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1999年12月6日)

第一条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的人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仅适用于各类统计及统计有关的业务核算,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以国务院关于我国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为依据,将

我国地理区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第四条城乡分类与代码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国统字【2006】60号文件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第四条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第五条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区包括: (一)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二)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第六条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镇区包括: (一)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二)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三)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第七条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八条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999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规范城乡划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城乡划分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国《城乡地域库》,监督、检查全国城乡划分工作和执行《暂行规定》情况。 第三条地方各级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方的城乡划分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区《城乡地域库》,监督、检查地方城乡划分工作。 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有与民政、建设有关的事宜,可与同级民政、建设等部门协商解决。 第四条根据城镇化和行政区划变动情况,国家定期开展全国范围的城乡划分,并在此基础上对《城乡地域库》进行更新和维护。各省级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城乡划分和《城乡地域库》管理工作,并负责提供分城乡的统计地域资料。 第五条为保障城乡划分工作的顺利完成,以及对《城乡地域库》的日常维护,各级统计部门应配备专门的设备和设立专项经费。在城乡划分期间,对负责实地划分的基层统计部门应配备相应的人员,以确保城乡划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自《暂行规定》发布之日起,凡涉及城乡情况的统计资料均应按本《暂行规定》执行;凡未执行《暂行规定》的统计调查,在对外发布统计资料中,不得冠以城乡或类似的名称。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的说明 为了更好地开展城乡划分工作,科学、准确地划分我国的城乡地域,现对《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进行说明。 一、实施范围 本《规定》的实施范围为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域。 (一)《规定》中的城区在下列行政区域内确定: 1.市辖区; 2.不设区的市(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 (二)《规定》中的镇区在城区以外的下列行政区域和其他区域确定: 1.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政府驻地的镇;

中国城市发展现状及展望

中国城市发展现状及展望 打开中国的政区地图,全国现有设市城市655个。按照行政区划,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287个(包括4个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县级城市368个(包括63个省辖的县级市)。此外,有建制镇19 234个。以不重复计算为原则,这655个城市的行政区域土地面积为521.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54.3%。《2008年国土资源公报》指出,全国的城乡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为26.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8%。《2007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公报》显示,全国655个城市的城区建成区面积为3.5万平方公里,全国的县城镇和同类居民点建成区面积为1.4万平方公里,其余建制镇建成区面积为2.84万平方公里;城区、县城镇和其余建制镇合计,共有建成区面积7.74万平方公里。由此可知,中国的城镇建成区占国土总面积的0.8%,中国的乡村和独立工矿用地占国土面积的2.0%。 从现实的国情出发,按照行政许可,这655个城市市长的服务和管理,应能统筹城乡。为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城乡规划,应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以往那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管理制度和建设实施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0年来,我国城市数量的发展变化可分为3个阶段:一是较快发展阶段,城市数量由1978年的193个上升到1982年的245个,平均每年增加13个;二是快速增长阶段,1996年城市总数达到666个,平均每年增加30个;三是平稳调整阶段,1997年的城市总数为668个,之后至2008年末,全国共有城市655个。近年来城市数量逐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进行了“撤(县级)市设(市辖)区”的行政区划调整。 未来的发展趋势是,由于量大面广,我国广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人口总量仍将继续高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同时,地处经济发达地区的各大城市也将继续成为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主要接纳地。城市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发展单元,其“撤县设区”、“撤乡设镇”和“乡镇合并”等行政区划调整仍将继续,县级市的数量还会减少,部分县级市将有可能“升格”为省辖市。在某种程度上,这一调整反映出地方中心城市“做大做强”的强烈意愿,以及由上一级行政单位统一协调区域城乡发展、争取优质资源的态势。 2 中国的城镇化 中国的城镇化(又称城市化),是指在工业化推动下,通过城镇数量增加和城镇规模扩大,所导致的乡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的过程.中国的城镇化长期滞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但可以预计,在2020—2030年期间,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将会跟上世界的步伐。与此同时,中国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和大量、广泛的人口流动,正在模糊经典的西方城市化概念,重

最新规划依据

一、规划依据 1、《湖北省、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3、《东西湖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草案)》,2005.8.5,第八稿; 4、《湖北省骨架公路建设网规划》; 5、交通部《国家重点公路建设规划》,2001.12; 6、交通部《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12; 7、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8、《武汉市十一五公路规划》; 9、《武汉市港口总体规划》(送审稿);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 11、《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50192-93; 12、武汉市交通委员会《武汉市经济圈快速出口通道规划方案》; 13、《湖北省公路养护建设统计资料》; 14、《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15、《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17、《武汉交通统计年鉴》,2003; 18、《2004年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19、有关社会、经济、国土等规划、政策、规定等。 二、我区交通发展现状及评价 东西湖区幅员面积495.5平方公里,位于武汉市西北近郊,东以张公堤为界与汉口相邻,西以沦河与孝感分界,南与蔡甸以汉江隔江相望,北与黄陂以府河为界。区内有京珠高速公路横穿南北,107国道纵贯东西,市绕城公路将国道、省道、区场公路串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功能齐全、四通八达、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连接有序、进出畅通的区域公路网络。同时,我区三面环江,区中心距天河国际机场及武汉客运港均为35公里左右,有汉渝铁路横贯全境,已初步形成一个以公路交通为主体,集铁、水、管、

国家统计局――新中国政府统计历程.

新中国政府统计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即成立统计处。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国家统计局,着手创建全国统一的统计工作。在国民经济恢复的3年里,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摸清了解放初期全国工矿企业的基本情况;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进行了工农业总产值和劳动就业两项调查;在国民经济的主要领域开始建立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工作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编制“一五”计划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1953年起,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为适应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1953年1月,政务院决定加强各级政府及各业务部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并统一制定全国性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迅速建立了统计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主要专业统计制度。开展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其他多项普查;1953年首次发布统计公报。统计工作与计划工作密切配合,按照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收集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为国家编制和检查计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大跃进”开始后,党的实事求是思想作风被践踏,高指标、浮夸风盛行。在“左”倾错误思想和“全民办统计”、“统计大跃进”的口号指导下,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原则遭到破坏,中央及地方统计机构和人员被精简,一些重要统计数字严重不实,统计工作受到重大挫折。在此期间,一些统计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对浮夸风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抵制。 1961年初,党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2年4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简称“四四决定”);1963年3月,国务院颁发《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四四决定”和《条例》的贯彻实施,使统计工作获得很大发展。在此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核实了“大跃进”期间主要统计数字,为中央进行经济调整提供了决策依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经济调整进程;加强综合平衡分析研究,为调整国民经济比例关系提供参考;大力精简统计报表,加强统计调查管理;加强统计工作的集中领导,全国县以上统计机构全部单设。

国家行业分类

中国行业新分类编辑 《财富中国》根据发达国家的行业界定与行业演变规则,对中国的行业进行新分类: 机构组织 政府机构,各国驻华行政机构,贸易公司,经济组织,协会,其他机构 农林牧渔 农业:粮食,豆类,蔬菜及制品,水果及制品,坚果,杂果,干果,咖啡,可可及制品,棉类,麻类,含油子仁,果仁,籽,食用菌,烟草,花木,竹木,藤苇,干草,木炭,植物提取物,动物提取物,动植物油,动植物种苗,家禽,牲畜,养殖动物,蚕茧,蚕丝,羽毛,羽绒,羊绒,生皮,毛皮,动物毛鬃,肠衣,禽蛋,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园艺用具,农用品,农用机械,林业设备及用具,畜牧养殖业设备及用具,渔业设备及用具,粮油加工机械,饲料加工机械,屠宰及肉类初加工设备,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机械,其他 医药卫生 保健用品,减肥增重产品,个人保养,药材,中药饮片,康复产品,制药设备,医疗器械制造设备,计生用品,其他 建筑建材 房地产,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自来水输水工程,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文教、卫生、体育、音乐等公益设施建设,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各类建筑工程,木材板材,石材石料,水泥及制品,石灰,石膏,混凝土及制品,建筑玻璃,陶瓷,搪瓷及制品,塑料建材,金属建材,防水,防潮材料,耐火,防火材料,隔热,吸声材料,绝缘材料,特种建材,施工材料,砖,瓦及砌块,墙体材料,天花板,地板,门窗,壁纸,锁具,建筑装饰五金,管件管材,厨房设施,卫浴设施,涂料,胶粘剂,作业保护,活动房,堆垛搬运机械,建筑及相关设备,陶瓷,木工机械设备,搪瓷生产加工机械,工程承包,建筑装潢设计,其他 冶金矿产 金属矿产,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合金,有色金属合金制品,稀土及稀土制品,黑色金属及制品,铁合金及制品,钢铁及制品,铸锻件,金属丝网,

城乡规划投稿要求

附件:论文格式样本 “新区域经济格局”与省域..(黑体二号)——东部沿海后发地区的增长战略与空间政策导向(黑体小三) 潘聪林杨深(黑体小四) 文章编号:1674-2508(2013)××-0000-00(作者不填写此项) 中图分类号:××××(作者查询填写) 文献标识码:×(作者查询填写) 作者简介:某某,性别,学历,工作单位,职称(作者填写)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0578067)(黑体8磅) 修改时间:××××-××-××(作者不填写此项) 【摘要】2000-2009年期间,按总量和人均GDP测度的离散系数(CV)①表明:2005年后,东部沿海省份的省域内发展差距正趋于缩小,省域经济呈现均衡化发展的新格局。在宏观政策、区域大交通建设和省域产业转移等因素的作用下,沿海后发地区表现出群体性的经济赶超趋势,并在不同政府层级的政策意图交汇下,形成了一种“省域内赶超”的经济增长战略。在现实约束条件下,提出了相关的宏观空间政策导向。【关键词】东部沿海区域后发地区赶超战略空间增长(楷体GB2312小五) 1 导言(黑体五号)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的是“先沿海后内地”的梯度发展战略。经过30年的快速工业化、城镇化集聚,加之人力资源要素的持续空间迁移,中国区域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实行的是“先沿海后内地”的梯度发展战略。(细黑小五,行距14磅) 1.1二级标题(细黑五号) 梯度发展战略。经过30年的快速工业化、城镇化集聚,加之人力资源要素的持续空间迁移,中国区域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经过30年的快速工业化、城镇化集聚,加之人力资源要素的持续空间迁移,中国区域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1.1.1三级标题(五号楷体)

2018统计考试试题

2018浙江省统计法治知识测试 一、单选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 (1分) A.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B. 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 C. 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准确性 D. 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 正确答案: A 2. 某企业统计人员因计量单位看错,致使上报的统计数据发生了差错,其行为属于() (1分) A. 工作失误,不构成统计违法行为。 B.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C. 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D. 统计误差 正确答案: B 3. 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 (1分) A. 已批准的统计调查制度公布 B. 国家有关规定公布 C. 已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公布 D. 国家有关规定和已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公布 正确答案: D 4.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期限为() (1分) A. 6个月 B. 3年 C. 1年 D. 5年 正确答案: C 5. 根据《刑法》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分) A. 1 B. 2 C. 3 D. 5 正确答案:C' 6.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1分) A. 可以 B. 无需 C. 不得 D. 应当 正确答案: D 7. 在统计执法检查中,下列不属于被检查单位统计违法行为的是()。 (1分) A. 拒绝检查人员使用该单位的打印机 B. 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财务系统查看 C. 拒绝提供检查所需的发票原件 D. 隐匿出入库单 正确答案: A 8. 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1分) A. 1年 B. 3年 C. 5年 D. 10年 正确答案: B 9. 下列属于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主体的是()。 (1分) A. 县统计局法规处 B.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C. 浙江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 D.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 正确答案: B 10. 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行政执法机关适用()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结果。 (1分) A. 简易 B. 一般 C. 所有 D. 集体谈论 正确答案: B 11.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是每年的() (1分) A. 12月4日 B. 12月8日 C. 9月20日 D. 11月20日 正确答案: B 12. 《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等管理制度。 (1分) A. 审核、交换、档案、保存 B. 审查、交接、保存、归档 C. 审核、签署、交接、归档 D. 审查、签署、

国家统计局-行业分类标准47347

[1]农、林、牧、渔业 [01]农业 [02]林业 [03]畜牧业 [04]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2]采矿业 [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3]制造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4]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 [16]烟草制品业 [17]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 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 料加工业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 造业 [27]医药制造业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9]橡胶制品业 [30]塑料制品业 [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工业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工业 [34]金属制品业 [35]通用设备制造业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 用机械制造业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 收加工业 [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 应业 [45]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建筑安装业 [49]建筑装饰业 [50]其他建筑业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51]铁路运输业 [52]道路运输业 [53]城市公共交通业 [54]水上运输业 [55]航空运输业 [56]管道运输业 [5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 务业 [58]仓储业 [59]邮政业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 软件业 [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 务业 [61]计算机服务业 [62]软件业 [8]批发和零售业 [63]批发业 [65]零售业 [9]住宿和餐饮业 [66]住宿业 [67]餐饮业 [10]金融业 [68]银行业 [69]证券业 [70]保险业 [71]其他金融活动 [11]房地产业 [72]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租赁业 [74]商务服务业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 地质勘查业 [75]研究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地质勘查业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79]水利管理业 [80]环境管理业 [81]公共设施管理业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居民服务业 [83]其他服务业 [16]教育 [84]教育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 福利业 [85]卫生 [86]社会保障业

2014年统计继续教育练习题(答案)

2014年苏州市统计继续教育练习题 单位:__________姓名:_____得分:____ 第一部分统计专业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分,每小题1分,只有一个答案是准确的) 1.我国的统计单位划分为法人单位、个体经营和( B )。 A.经营活动单位 B.产业活动单位 C.企业活动单位 D.事业单位 2.工资总额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是( B ) A.税后工资 B.税前工资 C.基本工资 D.绩效工资 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按年度计算的变动率通常被用来反映( C )。 A.经济水平 B.消费能力 C.通货膨胀程度 D.收支差额 4.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简称( B )。 A.CPI B.PPI C.GDP D.IPI 5.在实际应用中,统计的含义是指( C ) A.统计理论与统计实践 B.统计设计、统计调查与统计整理 C.统计工作、统计资料与统计学 D.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预测模型 6.假定某产品产量2013年比2004年增加了235%,则2004年-2013年期间的平均发展速度为( D )。 A. B. C. D. 7.能源消费总量核算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分别是供应和( A )。 A.消费 B.生产 C.分配 D.使用 8.统计分类标准是由统计主管部门对统计分类所做的统一制度,一般发布形式是国家标准或( C ) A.国际标准 B.地方标准 C.统计标准 D.信息标准 9.最终消费是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分为居民消费和

( C ) A.集体消费 B.国家消费 C.政府消费 D.企业消费 10.在计算货物的出口和进口价格时,按照( B ) A.到岸价格 B.离岸价格 C.出厂价格 D.销售价格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分,每小题1分,有2个和2个以上的答案是准确的) 1.2003年我国对国家普查项目及其周期安排进行调查,调整后的普查项目包括( ABC )。 A.农业普查 B.人口普查 C.经济普查 D.工业普查 E.基本单位普查 2.法人单位包括( ABCDE )。 A.企业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机关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E.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其他 法人 3.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有( ABD )。 A.生产法 B.收入法 C.产品法 D.支出法 E.消费法 4.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包括( BCDE )。 A.生产性收入 B.工资性收入 C.家庭经营收入 D.财产性收入 E.转移性收入 5.《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以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对象,以实际建设为划分依据,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 AD )。 A.城镇 B.东部 C.西部 D.乡村 E.微型 6.根据最新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下列属于第三产业的是( ABCE )。 A.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C.金融业 D.电力、燃力及生产和供应业 E.房地产业 7.工业总产值包括( AB ) A.生产的成品价值 B.对外加工费收入 C.对外提供的原料价值 D.工人劳务报酬 8.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规定,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

浅谈城市基础建设与民生问题

浅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摘要:我们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吗?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城市关注的焦点不仅仅是这个城市的发达程度,这个城市有哪些好玩的地方。而现在,人们关注更多的是这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善,城市里居住的人们的生活质量如何。近年来,城市里频频发生的许多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事故,让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如今的城市生活质量在下降,生活在城市里没有了安全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得好与坏,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发展,同时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所以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工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尚不成熟,同时还面临着城市人口数量多的严重考验。因此,努力完善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关键词:城市基础建设问题安全生活质量 一、引言 步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城市化进程是越来越快,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全国人口不断地向城市集中,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促进了工业化,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了对物质和能量的利用效率,节约了空间和时间,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效益。同时又带来住房困难、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城市人口急剧增长,人民生活质量如何保障,我们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教授孙立军指出:在目前的城市发展节奏下,基础设施的不断拆除、建设是难以避免的,为整体而做出局部“牺牲”也可以理解,但如果一味依靠“拆-建”这种“水多加面、面多加水”的模式,其发展空间就很有限,不少规划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却会加剧矛盾。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应提高预测的科学性,同时,整个规划设计的决策应该超越某个单一项目,而着眼于整个系统。 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也要不断地完善,科学改建,着眼未来,更好的服务人民,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统计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6-08-30 【生效日期】2006-08-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统计局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使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客观、公正地择优确定项目,促进全国统计科学的发展和繁荣,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要以统计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及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发展和全面繁荣统计科学。 第三条第三条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分类:经济统计、数理统计、社会和科技统计、统计教育和培训、人口环境生态统计、医疗卫生统计、国际比较、精算保险统计、证券分析、信息管理、统计其它项目(含社会、经济、科技领域的实证分析研究等)。 第二章申报 第四条第四条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面向全国,凡符合申报条件和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 第五条第五条项目选题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课题指南确定,也可自拟。 第六条第六条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规定: 1. 主持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否则,应有两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2. 申请人同期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3. 承担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但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第七条第七条项目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下半年,根据当年度工作情况确定申报受理时间。 第八条第八条申请人的选题和课题设计论证必须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具有较为充分的 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设计论证的文字应简明扼要。 第九条第九条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管理部门须对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组织和指导,把 握好选题、课题设计和课题组的组织,提高申报质量,并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 认真审核。要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承担信誉保证。 第三章审批 第十条第十条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课题的初审工作。对于 初审合格的项目,由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在综合考虑课题设计 论证的理论水平与实践意义、课题组力量以及经费配套保障条件的基础上,经过民主协商, 严格掌握标准,本着公正和择优立项的原则,从候选课题中评选出拟立项项目。同等条件下 拟立项项目适当向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立项课题分类为重点(资助经费)项目与一般(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原则上应有前期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对拟立项课题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后,由国家统计局下达正式立项通知。 重点项目由国家统计局予以一定经费资助,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 (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一般项目经费由申报者自筹。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办理有关 立项手续。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重点课题要进行重点检查,以确保课题的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项目完成时限由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立项通知 书起算,两年内有效。可提前结项,超出管理时限不予结项。重点项目承担者无正当理由未 能在管理时限内完成科研任务,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追回科研经费,并 予以通报。 第五章结项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为评估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和意义,研究成果定稿后应进 行鉴定。重点项目由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聘请专家进行通信鉴定;一般项目 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选择具有同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三至五人进行鉴定。由专家填写鉴定意 见表,由鉴定组长综合专家意见提出鉴定结论并签字。

统计用区划代码与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为规范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建立各项普查、全面统计、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统一使用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特制定本规则。 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结构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分为两段17位,其代码结构为: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13 14 15 16 17 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划分代码 (一)统计用区划代码 统计用区划代码由1~12位代码构成,其各代码表示为: 第1~2位,为省级代码; 第3~4 位,为地级代码; 第5~6位,为县级代码; 第7~9位,为乡级代码; 第10~12位,为村级代码。

(二)城乡划分代码 城乡划分代码由13~17位代码构成,其各代码表示为: 第13~14位,为城乡属性代码; 第15~17位,为城乡分类代码。 二、统计用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一)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编码方法 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由1~6位代码组成。在统计工作中,各级统计部门不编制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统一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规范。 (二)县以下区划代码编码方法 县以下区划代码由7~12位代码组成,包括乡级代码和村级代码两部分。 1.乡级代码编码方法 凡民政部门确认的街道、镇、乡,按照国家规范《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编制,其乡级代码为001~399;民政部门未确认的开发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乡级单位,乡级代码为400~599。具体编码如下: ●001~099 表示街道; ●100~199 表示镇; ●200~399 表示乡; ●400~599表示类似乡级单位。 2.村级代码编码方法

最新中国园林行业发展现状统计分析

中国园林行业发展现状统计分析

中国园林行业发展现状统计分析 就世界范围而言,园林景观行业已被公认为“永远的朝阳产业”,其独特的绿色环保和生态概念已经获得愈来愈多的认同,展现出越来越广阔的市场前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园林行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就发展现状来看,存在很多问题,并与国际水平相差很大距离,展望中国园林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如何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体系化、现代化的风景园林,是值得探讨的。 ? 园林业是以建设、维护和调整园林并提供服务为主要技术构成的从业人员及相关物资的集合。而就园林业的起源看,园林业起源于逐渐从农林业分工而独立开来的花卉和苗圃业,经过绿地和庭院建设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包括养护管理及其它服务在内的综合的技术经济系统[1]。中国的园林业经过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快速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行业之一,在国际上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随着WTO进程的推进,加速了园林行业市场化操作,园林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园林?如何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体系化、现代化的风景园林?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 1 我国园林行业的发展现状 1.1 行业法制及技术标准体系起步较晚 我国园林行业法制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制定风景园林技术标准,早期的标准主要有:1991年,建设部修订发布了《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技术标准体系表》,列出百余项拟编制的技术标准,已颁布《公园设计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近十项标准。1992年,建设部颁布《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02年又颁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统计,在建设部现有颁布的城市绿化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有26项。我国园林行业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法规文件,共368项,其中由全国人大批准颁布的条例4项;国务院令8项;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规定类43项、资质标准类11项、技术标准类15项;各省、区、市颁发的法规和标准272项。这些法规和标准是在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建设中逐步建立并巩固、推广,在规范生产、组织生产、指导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国园林行业全面提高质量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这些法规和标准建立实施,为在推动我国园林整个行业系统高度协调统一,使我国园林行业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1.2??? 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容不断扩大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园林绿化进程突飞猛进。1991年12月,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上提出,“九五”期间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应有总体的量化指标,如人均公共绿地、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等,并提出创建“花园城市”、“园林城市”等设想。至2006年末,全国655个设市城市,城市建成区绿化绿化覆盖率34.38%,建成区绿地率30.27%,人均公共绿地7.94平方

2018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版本号:000 申请书填写步骤: 1. 项目基本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项目组成员信息、项目经费概算通过下面相应按钮填报、修改。 a) 项目基本信息:b) 申请人基本信息:c) 项目组成员信息:d) 项目经费概算:2. 表2,表3,表5至表7直接在表格中填写 (注:请严格遵循给定格式填报内容,不得删减或改动)。3. 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以检查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本申请书进行保护。为了防止申请书被他人篡改,可以在保护过程中设置密码,但请牢记以便在修改申请书时使用。检查完成后,才可以在申报网站上传申请书,否则不能上传。 4. 打印、上传申请书(注:请确保打印的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与申报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版申请书版本号保持一致)。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000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制 2018年1月修订

填表说明 一、请认真、如实、逐项填写申请书中各项内容。 二、封面右上角的“申请编号”申请人不用填写,其他有关栏 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三、本《申请书》请用A4纸型打印,于左侧装订。纸介质(须 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材料各报送1份。 四、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月坛南街75号,国家统计局统计科研所转收。 邮政编码:100826 联系电话:(010)68783951、68783979

表1:基本信息

表2:项目论证

表3:预期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目标 表4:经费概算 注:1. 申请重大或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填写此表; 2. 经费开支科目按照《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 国统字…2012?63号 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规范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口径、范围,我局在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国家统计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 一、目的和作用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建立科学可行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制度,制定本分类。 (二)本分类为界定我国文化及相关单位的生产活动提供依据,为当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文化宏观管理提供参考,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提供统一的定义和范围。 二、定义和范围 (一)定义 本分类规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二)范围 根据以上定义,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三、分类原则 (一)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根据文化及相关单位生产活动的特点,将行业分类中相关的类别重新组合,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 (二)兼顾部门管理需要和可操作性 根据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本分类在考虑文化生产活动特点的同时,兼顾政府部门管理的需要;立足于现行的统计制度和方法,充分考虑分类的可操作性。 (三)与国际分类标准相衔接 本分类借鉴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统计框架—2009》的分类方法,在定义和覆盖范围上可与其衔接。 四、分类方法 本分类依据上述分类原则,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五层。 第一层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两部分,用“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表示; 第二层根据管理需要和文化生产活动的自身特点分为10个大类,用“一”、“二”……“十”表示; 第三层依照文化生产活动的相近性分为50个中类,在每个大类下分别用“(一)”、“(二)”、“(三)”……表示; 第四层共有120个小类,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具体活动类别,直接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相对应行业小类的名称和代码表示。对于含有部分文化生产活动的小类,在其

关于城乡划分的分析与思考

关于城乡划分的分析与思考 城乡划分就是对国家批准的市辖区、县级市、县和街道、镇、乡的行政区域进行划分,以政府驻地实际建设的连接状况为依据,以居委会、村委会为基本划分单位,将区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科学制定城乡划分标准是准确反映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城乡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监测城市化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国统计制度方法标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一、城乡划分标准调整对城市化率数据的影响 城乡划分的调整特点,可以将城乡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划分原则:第一是1984年以前,可以直接采用设有建制的市和镇辖区的行政界线的划分城乡原则;第二是1984-2005年,随着撤乡设镇和撤县设市的力度加大,国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基本采取了以市或镇为整体的城乡划分原则;第三是2006年至今,根据村级单位所在的统计区域和城乡属性综合判断村级单位城乡类别的城乡划分原则。我省是撤县设市、撤乡设镇在全国最早实施的省份之一,因此城乡划分原则的改变对我市城乡划分人口统计也有一定的影响。 二、新城乡划分标准中的不足之处

尽管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新《统计上城乡划分规定》在实施范围、原则和方法上作了明确的规定,科学性和操作性比以往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有不少难点和困难。 一是标准判断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划分的标准,这次的城乡划分主要依据的是实际建设的连接情况,连接是指两个区域的驻地的各种建设设施相连,包括乡级驻地与乡级驻地连接,乡级驻地和村级驻地连接,村级驻地和村级驻地连接。连接又分为完全连接和部分连接,完全连接是指乡级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辖区内的村级驻地,且被连接的村级地域没有农业用地,部分连接是指乡级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辖区内的村级驻地,且被连接的村级地域保留农业用地。这里的农业用地规模不明确,操作上难以把握,如在我市某村与其乡级政府驻地仅一米左右之隔,而在这部分属于该村的间隔面积上保留了少量的农作物,这种情况根据标准应该是不连接。但是到实地调研后看出,该村居民生活与乡级政府驻地融为一体,绝大部分居民长期从事非农产业,间隔面积上的农作物仅起到绿化环境和休闲养身之用途,基本城镇化,将这样的村庄划入农村有悖实际,也人为缩小了城市化。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聘用办法(试行)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聘用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统计局 【实施日期】200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聘用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广泛吸收各方面有志于统计科研的优秀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统计改革与实践,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决定以兼职的形式聘用研究人员,被聘用者为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 第二条特聘研究员的工作职责 一、承担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的课题研究、开发等工作。 二、参与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组织的有关统计科学研讨活动,并负有提供咨询和研究指导的责任。 三、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业务部门的科研信息和工作动态。

第三条特聘研究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熟悉本专业方向的科研动态,并对科研工作有较为浓厚的兴趣。 二、在统计学或相关专业方向上具备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2004年以来每年均以主要成员身份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三、应有统计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统计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于确有研究专长者,可适当放宽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 第四条特聘研究员任期 特聘研究员一经聘用,任期三年。 第五条特聘研究员聘用程序 特聘研究员为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兼职科研人员,采用个人自愿报名与其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办法产生。报送资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查。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第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2010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制度(精)

2010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制度 一、说明 (一)调查目的和作用 1.了解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为“十二五”规划的制订提供基础资料。 2.为常规城镇住户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和分层信息,提高常规住户调查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3.监测城乡统筹发展现状,为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资料。 (二)调查对象与范围 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对象为居住在城镇区域范围内的常住户,不包括军营、学生公寓等非传统住宅中的人群。城镇是指《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的城区和镇区,城区包括主城区和城乡结合区,镇区包括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和特殊区域。常住户是指已经居住或打算居住六个月以上的住户。 调查抽样框使用国家统计局设计管理司颁布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以下简称为“村级目录一览表”),从中抽选居委会、村委会、类似居委会、类似村委会(以下统称为“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查。最终抽样单元为住宅。填报单元为住户。 (三)调查实施单位及规模 参加全国城镇住户调查数据汇总的调查市、县要求组织实施本次调查。进行全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地区可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对本地的调 - 1 -

查样本规模、抽样方法及样本分配等进行适当调整。 各调查市、县设计样本量应为参加全国汇总的常规调查样本量的6-10倍。常规调查样本量小于等于100户的,建议样本量为常规样本量的10倍以上;大于100户小于等于300户的,建议样本量为8倍以上;大于300户的,建议样本量为6倍以上。 考虑调查中存在拒绝访问、空户等现象,各地要根据估计回答率调整样本量,确保足够的有效样本。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样本量=设计样本量÷本区域估计回答率 (四)抽样方法及样本分配 调查市、县采用分层、二阶段、与大小成比例(PPS方法)的随机等距法选取调查样本。 对于设区的调查市,以区为单位进行分层。在每一层内按《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的城乡分类代码再分为三个子层。样本抽选工作在每一子层内独立进行。第一阶段,在每个子层内按照PPS方法抽选调查社区/居委会;第二阶段,对抽中的调查社区/居委会画住宅分布图,统计住宅总数,用随机等距方法抽选调查住宅。样本量在各区(层)之间按照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在各子层之间按照固定比例进行分配。 对于不设区的调查市以及调查县不分层。不设区的市的城区和调查县的城关镇(简称市、县城关镇,下同)是必须要调查的区域,另外按照规定方法选取1个非城关镇参加调查。样本抽选工作在市、县城关镇和抽中的非城关镇内独立进行。第一阶段,在市、县城关镇中心区内按照PPS方法抽选调查社区/居委会,在其他外围区域按照随机原则抽选调查社区/居委会;第二阶段,对抽中的调查社区/居委会画住宅分布图,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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