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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新雄威代理商管理制度 标准版20130525

梅州新雄威代理商管理制度 标准版20130525
梅州新雄威代理商管理制度 标准版20130525

梅州新雄威皮鞋(皮具)有限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引领全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结合梅州新雄威皮鞋(皮具)有限公司(间称“梅州新雄威”)的营销规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各级代理商由梅州新雄威统一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代理商。

(二)合作原则

1、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

2、诚信守约、实现双赢的原则;

3、年度考核、汰劣择优的原则;

4、长久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

(三)品牌产品

1、梅州新雄威品牌:皮鞋(皮具)

(四)代理渠道的划分

1、代理市场渠道类型分为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特约经销商三种;

2、以区域来划分,如省、市、区(县)等,包括区域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和特约经销商;

(五)代理商的确定条件

类别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特约经销商区域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区县级代理投入首批订货20万元以上首次订货 2万元以上首次订货 2千元以上

社会关

系具备与政府、媒体、建设管理

部门、行业协会有良好的关系

具备良好的社会关系具备良好的社会关系

客户资

源拥有很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其它

的终端客户资源;具备覆盖一

个省的销售网络

拥有一些客户资源和其它的终

端客户资源;具备覆盖一个地

级市的销售网络

拥有一些销售渠道

经验拥有成熟的行业销售渠道与经

验,至少有两年及以上的行业

销售经历

拥有相当的行业销售渠道与经

验,至少有一年及以上的行业

销售经历

有销售经验

其他条

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对

梅州新雄威的战略认同并

紧密合作,共同发展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对

梅州新雄威的战略认同并

紧密合作、共同发展

富有开拓精神,对梅州新雄威

的品牌认同并合作互利

(六)代理商的责、权、利

类别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特约经销商

责任销

梅州新雄威皮

鞋(皮具)

结算价200万元/签约/年结算价20万元/签约年5万元/签约/年递增率无无保证金无无无

排他性无

营销网络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第一年区域内网络覆盖率达30%及以

上,第二年内网络覆盖率应达50%或以上,第三年内网络

覆盖率应达80%或以上。

无产品展示建立产品演示区和配套产品展示(建议做试点卖场)不限

团队建设专业销售人员5名以上专业销售人员3名以上销售人员2名以上

权力开发权

区域(行业)独家经销权,

有开发本区域(行业)二

级代理商、特约经销商的

权力

区域(行业)独家经销权,

有开发本区域(行业)特约

经销商的权力

区域(行业)独家经销

权,有开发本区域(行

业)特约经销商的权力管理权

负责管理本区域(行业)

的销售网络

负责管理本区域(行业)的

销售网络

负责管理本区域(行业)

的销售网络

利益

价格优惠政策

支持提货额 20%的市场拓

展及利润空间

支持提货额15%的市场拓展

及利润空间

支持提货额9%的市场

拓展及利润空间

跨省(区)通道管理

按结算额的3%计算按结算额的3%计算按结算额的3%计算居间奖励非管辖区域的代理商发展新的代理商,均可获得新的代理商采购额9%的居间奖励;

即时奖励

在一年内完成销售任务

100万的情况下,享有梅

州新雄威即时额外奖励

一部价值10万的汽车或现

金。

在一年内完成完成销售任务

100万的情况下,享有一级代

理商即时额外奖励一部价值

10万的汽车或现金。

在一年内完成完成销售

任务100万的情况下,

享有一级代理商即时额

外奖励一部价值10万

的汽车或现金。

免费培训

免费享有商务与技术培训课程,定期免费提供包括最新市场动态、技术动态、产品

动态、用户分析、经典案例等内部交流资料

备注(此销售额按公司实际出货金额计算)

(七)代理商职责

1、完善手续:负责自行完善经营梅州新雄威皮鞋(皮具)的各项手续,不能同时经营同类其它品牌的产品。

2、实现指标:负责在代理区域内依法经营, 对梅州新雄威的业务进行积极正面的市场宣传和引导,以实现销售任务指标。

3、定期培训:负责定期进行团队的业务培训,相关业务人员均需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保持统一的业务口径,共同维护代理商自身和梅州新雄威的业务形象。

4、合同报备:负责定期向梅州新雄威反馈营销情况,并把发展的代理商合同复印件传回梅州新雄威,以作销售备案。

5、信息反馈:定期向梅州新雄威反馈市场信息,积极如实反映产品营销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客户反馈情况。

6、价格统一:负责自觉遵守产品营销价格表,不得违背梅州新雄威制定的价格制度,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7、商业保密:自觉遵守梅州新雄威的价格政策与保护政策,对于梅州新雄威提供的与产品有关的市场、价格、授权规定等情况,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销售计划:以年为周期制定年销售计划,以月为周期制定下月销售计划。并于每月5日前向梅州新雄威支付本月采购产品总货款50%的预付款。以提前做好生产安排。在梅州新雄威发货前,付清剩余50%的货款,梅州新雄威收到全额货款后发货。如本月未付预付款者,将直接影响下月的提货速度,如梅州新雄威货源紧张时,则不予考虑优先供货。

9、杜绝窜货:代理商如跨越所属代理区(行业)区域营销,需提前向梅州新雄威提交《跨区域销售申请表》作备案,并由梅州新雄威或一级代理商代为收缴并划拨跨区通道管理费(按结算额的3%计算)。

10、订货原则:需填写梅州新雄威统一《产品购销合同》模板,并由代理商或所授权的相关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拒绝口头、电话、或者QQ等即时信息下单(可传真。特约经销商除外)。

11、退货程序:对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产品,需认真填写《退货单》,并详细注明退货原因,经梅州新雄威审批后方可退货。

12、物流管理:梅州新雄威公司负责货品的物流托运工作。保证货品安全到达客户指定的城市货运市场。运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梅州新雄威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退(换)货运费由梅州新雄威公司负责。(八)代理商的管理

1、代理商管理体系

(1)、一级代理商由梅州新雄威负责审核设立。

(2)、二级代理商由一级代理商负责推荐发展,每个地级市可发展1名二级代理商,在没有二级代理商时可发展多名特约经销商,由一级代理商统一管理。

(3)、如本省区(行业)无一级代理商,则由梅州新雄威直接从中设立二级代理商,在没有二级代理商时梅州新雄威可发展多名特约经销商,由梅州新雄威商统一直接管理。

(4)、如在已设置有二级代理商的省份,新出现有一级代理商,则梅州新雄威将二级代理商及特约经销商管理关系全部移交至一级代理商进行管理。

(5)、梅州新雄威、各级代理商均可在本区域发展特约经销商,当本区域有独家代理商时,本区域的特约经销商一律交由其管理。

2、区域保护管理

(1)、如有跨区销售,必须向所跨区域的代理商交纳通道管理费。通道管理费为跨区域销售提货价的3%。(2)、为统一管理,跨省销售通道管理费由梅州新雄威代为收缴后划拨至权利方(可冲减货款),省内跨区域销售通道管理费由省独家一级代理商代为收缴后划拨至权利方。

3、奖励政策管理

(1)、即时奖励

在一年内完成销售任务100万的情况下,享有梅州新雄威即时额外奖励一部价值10万的汽车。(此销售额按公司实际出货金额计算)

(2)奖励承担

梅州新雄威承担对一级代理商的即时奖励,各一级代理商承担对本区域二级代理商的即时奖励。如本省区无一级代理商,则由梅州新雄威承担即时奖励。

4、业绩考核管理

(1)考核周期

自签约开始每季度考核,每年综合总评。

(2)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为年度销售业绩完成率、营销网络覆盖率、业绩递增率、计划提交按时率等。

(3)代理商如违反合作原则,进行窜货或恶性竞争抢夺客户的,受害代理商可要求违规代理商赔偿其损失;即时奖励可同时对违规代理商进行警告、暂停提供服务支持或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4)代理商如年度内未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量。梅州新雄威有权对该代理商进行级别调整或直接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7、技术服务管理

(1) 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代理商必须派员到梅州新雄威进行技术商务培训,食宿自理;梅州新雄威为其提供免费的技术商务培训。

(2) 代理商需要梅州新雄威派员提供商务支持时,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梅州新雄威营销管理部提交申

请,以便梅州新雄威及时做好派员安排。由代理商承担梅州新雄威派员往返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

(3) 梅州新雄威负责产品的质量保证。

8、业务纠纷管理

(1)梅州新雄威与代理商之间、代理商与代理商之间应严格遵循代理合作诚信、互利、公平的原则。在市场竞争中,如遇纠纷或冲突时应以维护梅州新雄威品牌,保障客户利益为目标予以解决。

(2)一级代理商之间在市场竞争中出现的纠纷和冲突应交梅州新雄威营销管理部进行协调处理。

(3)二级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在市场竞争中出现的纠纷和冲突应交一级代理商进行协调处理。

9、产品宣传管理

(1)代理商扩展业务,可自行进行产品宣传,但必须本着真实、诚信的原则,不得擅自夸大,更不得不真实反映产品性能。

(2)代理商自行进行产品宣传时,须将产品宣传策划方案、宣传途径、宣传产品等上报梅州新雄威审批和备案管理,经梅州新雄威同意后方可进行宣传。

(3)代理商可选用梅州新雄威统一的宣传资料进行产品宣传。

10 、合同订立管理

代理合同签订时,需要附有以下材料作为合同附件:

(1)、梅州新雄威方面:

梅州新雄威能产品统一市场指导价格表。《产品经销协议》及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信息单、银行基本户等材料复印件)

(2)、代理商方面:

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信息单、银行基本户等材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营业执照)。

梅州新雄威皮鞋(皮具)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省级代理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发展。(3)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条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订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展开。 第三条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的简历。 (2)企业经营业绩。 (3)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4)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5)产品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6)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铺货率35%的能力。 第四条代理程序。 代理商评估表打分通过 填写代理商注册申请登记表 代理协议签订 业务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渠道代理商政策

渠道代理商政策 为加强公司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合作事项,提高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警用装备市场和相关产品。 4. 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进货款的能力。 5. 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6. 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能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二、申请代理的流程 1. 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单位或个人。 2.申请人必须填写代理申请表。 3. 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留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并留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留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 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三、渠道体系结构1.渠道分销体系根据业务等级分为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签约代理商2、渠道定义: 一级代理商:具备覆盖全国的销售能力,签约单品年度销售额在1500 万以上,首次打款提货500 万以上的 独立法人,一级代理商具有在全国区域内的独家销售权益。 二级代理商:具备覆盖一个省的销售能力,签约单品年度销售额在300 万以上,首次打款提货100 万以上的独立法人,二级代理商具有在本省区域内的独家销售权益。 签约代理商:具备覆盖省以下某个地区的销售能力,签约销售公司自主产品的独立法人。签约代理商不具有独家操作的权利。 四、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签约产品可以是便携数字式频率干扰仪、强光眩目器、双遥控便携式阻车器、多功能强光搜索灯中的一款或者多款。 五、销售价格 代理商按照本公司的代理价格进行提货,依统一市场价销售,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客户情况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并应争得本公司书面同意。

代理记账的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 (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 (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 (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 (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 (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人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使用财务软件电脑记帐的应将所用财务软件版本及模块内容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保险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3)不得对外开具空头或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四条、往来账目管理要求。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第五条、会计报表的管理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规章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区域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 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来决定。代理商 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产品经营第三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并品牌的产品。附有?尪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个月的销售计划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

来进行。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的提出资料第七条相关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册、。等)销售计划和报告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但如代理商另有请 求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担。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第十一条暂停出货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 抗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培训第十二条 本公司将不定期对代理商进行技术和销售的培训,并在受训人员 通过培训考试后,颁发培训证书。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代理商负担,受训人员住宿自理。 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由本公司确定后组织代理商参加。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定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电信,无线网络市场和相关产品。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5、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现场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3、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打款进货。 6、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首次进货说明 代理商的首次进货须50台起步。 第七条、经销处、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第八条、产品销售价格 代理商销售本公司产品,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客户情况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 第九条、代理政策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给予处罚。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迁出地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doc 12页)

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doc 12页)

瑞营字(2004)第001号

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中山瑞氏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中山瑞氏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 积极协助原则 中山瑞氏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 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 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 双方共赢原则 中山瑞氏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 长期性原则 中山瑞氏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中山瑞氏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中山瑞氏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中山瑞氏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中山瑞氏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中山瑞氏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中山瑞氏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中山瑞氏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中山瑞氏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中山瑞氏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 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中山瑞氏合 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 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瑞氏生物电贴片”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 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

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

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部 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一月) (试行) 为加强对全国经销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的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经销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并且将各类经销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经销商必须遵守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独家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实际销售情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时代理商必须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特许经销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4、代理商、经销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 5、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确定的经销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经销商、代理商经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经销商、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经销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经销商、代理商要求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对顶历公司产品和企业文化充分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3、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一定的区域产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 5、熟悉周边市场和相关产品。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篇一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 (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 (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 (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 (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 (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人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使用财务软件电脑记帐的应将所用财务软件版本及模块内容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保险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3)不得对外开具空头或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本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2001年11月20日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规章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来决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 第三条经营产品 代理商所经营的首信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并附有“首信”品牌的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 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个月的销售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 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 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册、销售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但如代理商另有请求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担。 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 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1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第 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2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章程中约定,在优先考虑本单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根据本行业“人合”的特性,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本单位有贡献的员工。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存货、固定资产等。 第十四条本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由会计人员及时开票入账,不得无票收款。 第十五条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最新代理商管理制度大全

最新代理商管理制度大全 最新代理商管理制度应该怎么写?你是不是在为这个问题而烦恼?不要急,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范文模板,有需要的小伙伴千万不要错过,一起来看看吧! 代理商管理制度(一): 代理商管理制度 1、总则 为拓宽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规范公司产品销售代理事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第一条:销售代理商是指按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代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市场开发、市场管理和市场服务的公司个人及其他形式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的销售代理商(下简称代理商)及其它形式的销售合作伙伴的管理。包括: 1)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2)非正式代理商,但实际上和公司构成共同合作销售关系的合作销售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所涉及的销售行为是指代理商对其代理

我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行为。 3、职责 第四条:与销售代理的有关部门或人员其职责范围: 主管总经理:负责批准销售代理政策、审核批准公司的代理商或合作销售伙伴。 市场部:制定公司销售代理政策;负责代理商的开发、审查和市场支持,并负责管理销售代理的相关事务。 技术部:负责对代理商进行技术支持并协助市场部对代理商进行市场支持。 4、代理商管理 第五条:代理商的管理职责部门为公司市场部。市场部应有专人负责代理商管理事宜。与代理商相关的所有事务均属其管理范畴,至少应包括: 1)代理政策的制定和发布。 2)代理商开发。 3)代理商资格审查。 4)代理商市场活动信息收集。 5)代理商利益协调。 6)代理授权手续的办理。 7)代理商支持。 第六条:代理商资格的取得 代理商资格获得的条件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得职业道德规范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就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得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与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与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得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得自觉性与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得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与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与提升会计职业得良好社会形象。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得发展,提高公司得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与公司章程得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得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得基本任务与方法: 1、筹集资金与有效得使用资金,监督资金得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得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得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与考核工作。

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瑞营字(2004)第001号

中山市瑞氏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 一、前言 中山市瑞氏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瑞氏生物电贴片”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 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山瑞氏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风险性原则 中山瑞氏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 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中山瑞氏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中山瑞氏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 积极协助原则 中山瑞氏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

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 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 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 双方共赢原则 中山瑞氏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 长期性原则 中山瑞氏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中山瑞氏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中山瑞氏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中山瑞氏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中山瑞氏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中山瑞氏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中山瑞氏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中山瑞氏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本着携手双赢,互惠互利的理念,为了明确江西泰明光伏有限公司与代理商之间各自的责任、权力和利益的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代理商资格 1、有意致力于光伏行业,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度和个人品质,并且认同泰明光伏公司的 品牌文化和企业价值观; 2、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注册企业。 3、在当地拥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4、熟悉光伏产品、市场和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5、有必要的资金实力、较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开发市场的能力; 6、有强烈的品牌意识、服务理念和主动配合公司总部规范化管理理念;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当地的客户提供 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二、申请代理的步骤 1 、企事业单位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3 、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申请需向本 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供公司备案。 4 、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 、打款进货。 6 、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

理信息。 三、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四、代理政策 1 、订货与供货:遵循先订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代理商供货。 2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 、运输:若客户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公司长期合作物流企业。 4 、宣传资料:依据订购产品的数量,随货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及产品资料。 5 、信息反馈: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 整产品结构。 6 、政策变化:在代理销售期间,由于本公司在产品及市场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将提 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商解决由于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问题。 五、代理商职责 1、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服从泰明光伏公司的统一规划及管理,接受公司的日常督查; 2、在代理合同约定区域内积极宣传和推广泰明光伏品牌,并积极开发拓展市场; 3、代理商是泰明光伏公司在代理区域内渠道、市场、客服的主体,承担销售、安装、服务等事项; 4、无论代理合同终止与否,均须保守泰明光伏公司的商业秘密,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市场调查和分析,及时反馈市场各类信息; 6、每个代理商都要完成一定的任务。每年考察一次,接受泰明光伏公司年度审核; 7、如果代理商之间发生冲突,必须服从公司的协调。 六、解除、推出、转让机制

代理记账简易流程及操作方法.doc

代理记账简易流程及操作方法 代理记账简易流程及操作方法 一、代理记账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电话约定洽谈时间、地点;双方当面商定服务项目及代理费用; 2、接票 届时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我公司,或我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及结帐;编制会计报表。 3、做账 整套的财务服务:制单审核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4、报税(时间:每月1日-15日) 有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每月1日-15日进行代理报税服务,

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和打印月度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税金明细表各种纳税申报表。 二、注意事项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账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承办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由代理记账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书。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代理记账简易流程及操作方法: 1.财政局办理代理记账流程 2.2016注册一家代理记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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