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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磋商跟合同签订

第三编交易磋商和合同签订

交易磋商是前述各编内容的综合运用,通过以上两编的学习,为本编的学习奠定了基础。

国际货物贸易是以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为中心进行的,而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必经阶段。本编内容介绍了交易磋商的形式、法律程序及合同签订的法律规定。

第十三讲:交易磋商、合同的订立

教学目的:

使学生了解交易磋商的环节、合同订立的步骤

教学学时:

6课时

教学要求:

了解交易磋商、合同订立的重要性和基本情况

理解交易磋商、合同订立相关的基本概念

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发盘和接受的相关国际惯例、合同的基本知识及运用

教学重点:

发盘、接受的相关内容及惯例、合同的效力

教学难点:

发盘和接受的相关内容

教学内容:

交易磋商的形式与内容

一、交易磋商的形式

有口头和书面两种。

二、交易磋商的内容

(一)主要交易条件

包括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等内容。

(二)一般交易条件(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一、询盘(Inquiry)

买卖双方均可发出询盘,买方询盘又叫递盘(Bid),卖方询盘又叫索盘(Selling Inquiry)。

询盘对买卖双方无法律约束力,但在商业习惯上,被询盘一方接到询盘后应尽快给予答复。

二、发盘(Offer)

(一)发盘的含义

发盘又叫发价或报价,法律上叫要约。

《公约》对发盘的定义:

发盘可由卖方提出,叫售货发盘;也可由买方提出,叫购货发盘。

(二)发盘的构成要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Specific Person)提出

(1)提出此条件是为了把发盘同普通商业广告及向广大公众散发的商品价目单等行为(发价邀请)区别开来。

(2)对商业广告是否构成发盘的不同认识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Sufficiently Definite)

(1)《公约》规定,所谓十分确定应包括三个基本因素:品名、数量和价格。

(2)我国外贸实践中应列明主要交易条件,包括:品名和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方法等。

3、表明经受盘人接受发盘人即受约束的意思

发盘必须表明订约意旨(Contractual Intent),如:发盘、实盘、递实盘或订货等。

若发盘中附有保留条件,如:“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或“有权先售”等,则此建议不能构成发盘,只能视为邀请发盘(Invitation for Offer)。

(三)发盘的有效期(Time of Validity或 Duration of Offer)

1、明确规定有效期

明确规定有效期并非构成发盘不可缺少的条件。

(1)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

规定最迟接受期限时,可同时限定以接受送达发盘人或以发盘人所在地的时间为准。如:“发盘限6月15日复到有效”或“发盘有效至我方时间星期五”。

(2)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间

采用这种方法存在一个如何计算“一段接受期间”的起讫问题。(见《公约》第20条的规定)

案例分析:

H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公司销售部以信件的形式向某市第一纺织厂发出要约,将羊毛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主要条款做了规定,约定若发生争议将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并特别注明希望在15日内得

到答复。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信件没有说明要约的起算日期,信件的落款也没有写日期。

4月4日公司人员将信件投出,4月17日纺织厂收到信件。恰巧纺织厂急需一批羊毛,第二天即拍发电报请其准备尽快发货。邮局于4月19日送达H公司。不料H公司却在4月18日由于未收到纺织厂的回信,已将羊毛卖给另一纺织厂。第一纺织厂几次催货未果,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H公司赔偿其损失。

试对此案例进行分析。

2、未明确规定有效期时,应理解为在合理时间(Reasonable Time)内有效。

口头发盘应当场表示接受。

(四)发盘生效的时间

以书面形式做出的发盘的生效时间的不同观点:

1、投邮主义(Despatch Theory)或发信主义

2、到达主义(Arrival Theory)或受信主义

《公约》和我国《合同法》采用到达主义。

(五)发盘的撤回与撤销

1、发盘的撤回(Withdrawal)(发盘未生效)

(1)英美法和大陆法对发盘撤回的不同意见

(2)《公约》的精神

(3)发盘撤回的适用场合:发盘的撤回一般只在使用信件或电报向国外发盘时才适用。

2、发盘的撤销(Revocation)(发盘生效后)

(1)英美法和大陆法对发盘撤销的不同意见

(2)《公约》采取了折衷的规定

(六)发盘效力的终止

案例分析:

我某公司向美国A公司发盘售一批大宗商品,对方在发盘有效期内复电表示接受,同时指出:“凡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天,我方收到A公司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因获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已大幅度上涨,我公司当天将信用证退回,但A公司认为其接受有效,合同成立。双方意见不一,于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试问:如果你是仲裁员,你将如何裁决?

三、还盘

1、对原发盘条件提出实质性修改构成还盘。

2、对发盘表示有条件的接受也是还盘的一种形式,如答复中附有“待最后确认为准”等字样。

3、受盘人还盘后又接受原来的发盘,合同不成立。

案例分析:

我某公司于5月20日以电传发盘,并规定“限5月25日复到”。国外客户于5月23日复电至我方,要求将即期信用证改为远期见票后30天。我公司正在研究中,次日又接到对方当天发来的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我5月20日的发盘。问此笔交易是否达成?

四、接受(Acceptance)

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

(一)接受的含义

(二)构成接受的要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

案例分析:

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以电传方式邀请我方发盘,我于6月8日向A方发盘并限6月15日复到有效。12日我方收到美国B商人按我方发盘条件开来的信用证,同时收到中间商A的来电称:“你8日发盘已转美国B商”。经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我将信用证退回开证银行,再按新价直接向美商B 发盘,而美商B以信用证于发盘有效期内到达为由,拒绝接受新价并要求我方按原价发货,否则将追究我方的责任。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接受必须表示出来

受盘人表示接受的方式有:

(1)用声明(Statement)做出表示,即受盘人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发盘人同意发盘。

(2)用做出行为(Performing an Act)来表示,通常指由卖方发运货物或由买方支付价款来表示。3、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提出的交易条件(即接受必须与发盘相符)

对发盘做出实质性修改视为还盘,但对于非实质性修改(Non-material Alteration),除发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时间内表示反对其间的差异的外,一般视为有效接受; 而且合同的条件以该发盘和接受中所提出的某些更改为准。

4、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做出

5、接受通知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

(三)接受生效的时间

英美法采用“投邮生效”的原则

大陆法和《公约》采用“到达生效”的原则

接受还可以在受盘人采取某种行为时生效

(四)逾期接受(Late Acceptance)

案例分析1:

6月5日我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寄去订货单一份,要求对方在6月20日前将接受送达A公司。该订货单于6月12日邮至B公司,B公司6月20日以航空特快专递发出接受通知。事后当B公司催促A公司尽早开立信用证,A公司否认与B公司有合同关系。问按《公约》的规定,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案例分析2:

我某公司于4月15日向外商A发盘,限20日复到我方,外商于17日上午发出电传,但该电传在传递中延误,21日才到达我方。我公司以对方答复逾期为由,不予置理。当时该货物的市价已上涨,我公司遂以较高价格于22日将货物售予外商B。25日外商A来电称:信用证已开出,要求我方尽早装运。我方立即复电外商A:接受逾期,合同不成立。分析合同是否成立?

(五)接受的撤回或修改

接受撤回的条件:见《公约》第22条。

接受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所以不存在撤销问题。

以行为表示接受时,不涉及接受的撤回问题。

采用传真、EDI、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发盘和接受都不可能撤回。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合同生效的要件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有效接受的通知到达发盘人时;二是受盘人做出接受行为时。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1、合同当事人要具有签约能力

2、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约因

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合同的形式及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形式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就某商品的进口事宜与国外某客户进行洽谈,经过双方多次的往来函电,最终使交易达成,但未签定正式的书面合同。根据双方的往来函电表明,对方应于2001年12月前向我方提供该商品,而直至2002年1月,对方仍未向我方提供该商品。我方曾多次要求对方履行合约,对方却以未签定正式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合同已达成。问:双方的交易是否已达成?为什么?

(一)书面形式

1、是合同成立的依据

2、是履行合同的依据

3、有时是合同生效的依据

4、是仲裁、诉讼的依据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与外商洽商进口某商品一批,经往来电传洽谈,已谈妥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但我方在电传中表明交易于签定确认书时生效。事后对方将草拟的合同条款交我方确认,但因有关条款的措辞尚需研究,故我方未及时给对方答复。不久该商品的市场价格下跌,对方电催我方开立信用证,而我方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开证。问:我方的做法是否有理?为什么?

(二)口头形式

(三)其他形式

二、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约首部分(Preamble)

(二)基本条款(Body)

(三)约尾部分(Witness Clause)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讲述了交易磋商的内容及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及合同生效的要件和合同的基本内容等。本章重点是发盘、接受;难点:《公约》对发盘和接受的解释。

【本章思考题】

1、构成发盘的要件有哪些?

2、按照《公约》的规定,发盘在什么情况下撤回和撤销?

3、发盘效力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4、分析逾期接受的效力?

5、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交易磋商与签订合同

交易磋商与签订合同 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交易磋商的差不多程序。 2、把握发盘的含义、要件、有效期、撤回与撤销、终止。 3、把握同意的含义、要件、生效的时刻、撤回与修改。 4、了解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 5、了解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本章重点: 1、发盘; 2、同意; 3、合同生效的要件; 本章难点: 1、发盘的要件 2、变更的同意 知识点: (一)订立国际物资买卖合同的法律步骤 询盘 发盘 发盘的含义 发盘的要件 发盘的有效期 发盘的撤回与撤销 发盘效力的终止 还盘 同意

同意的含义 构成同意的要件 同意生效的时刻 逾期同意 同意的撤回与修改 (二)合同成立的时刻和合同生效的要件 合同成立的时刻 合同生效的要件 (三)合同的形式及其差不多内容 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合同的差不多内容 约首部分 差不多条款 约尾部分 操作: (一)网站: (二)完成下列咨询题: 1、了解资信调查的内容和渠道。(路径:网站1—外贸基础—出口程序—发盘、还盘、同意—进口合同的磋商—资信调查的内容和渠道)。 2、了解物资同意的差不多程序。(路径:网站1—外贸基础—出口程序—进口程序—业务流程—物资的同意)。 3、扫瞄“国际贸易合同的商订和履行”。(路径:网站2—商贸指南—商贸知识—国际贸易合同的商订和履行)。

4、扫瞄“售货合同”。(路径:网站2—商贸指南—合同范本—售货合同)。 自我评估: 案例一:某出口公司2月5日上午10点以航空信向英国A商人发出如下实盘:报不可撤销实盘,亚麻油500公吨,水份及杂质最高0.25%,旧铁桶装,每公吨USD50净重CIF伦敦,5月装运,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25日前复到我地有效。2月5日。 该出口公司发出实盘后,发觉价格运算有严峻失误,赶忙于当天下午3点发出航空快信,宣布我2月5日亚麻油撤回无效。 英国A商人于14日接到实盘,见其价格有利可图,赶忙于当天回复给出口公司,称:“你5日发盘我完全同意,请寄合同,2月14日。” 英国A商人于15日才接到出口公司的撤回通知,即通知该出口公司:“你5日发盘我已于14日发出同意,你撤回的通知在15日才到达,晚于我同意之日,而且你发盘系不可撤销的实盘,因此,你撤回通知应告无效。我即开出信用证。“ 该出口公司认为合同不成立。因5日发出实盘后,当天即发出撤回通知,因此撤回通知应与实盘同时到达,按国际惯例,即使是不可撤销实盘,其发盘与撤回通知同时发出应给予撤回。 咨询买卖双方有无合同?(有合同) 案例二:某出口公司向意大利阿马特公司报盘:大麻籽100公吨,每公吨USD305CIF热那亚杂质最高3%,旧麻袋包装,6/7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3月30日前复到我地有效,3月20日。 过了几天,国际市场的大麻籽价格开始上升,该出口公司于3月25日又发出对上述发盘的撤销通知。阿马特公司21日收到发盘,正考虑是否同意,又于26日接到撤销通知,赶忙发出二电,其一:“你20日电大麻籽发盘我完全同意,请速寄合同。3月27日。”其二:“我3月26日接到3月2 5日电关于撤销大麻籽发盘的通知应属于无效,因我3月21 日就收到你2

买卖合同一次性范本

买卖合同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买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卖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买卖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材质、规格、数量、重量,单价、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 2.1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 2.2 2.3 乙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给予换货或退货的处理,不予处理的,或换货后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货款支付: 3.1 甲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货款: 第一种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产品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所有货款。 第二种方式: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有货款,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乙方发货。 第三种方式:甲方分_______次同乙方结算,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____%,货物到达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货物到达甲方日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货款。 3.2 乙方申请每笔货款时应开具正式发票,否则甲方得拒绝付款。 第四条:交货方式 4.1 运输费有承担,运输事宜由办理。 4.2 一次性交货。 4.2 交货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麦购时代广场甲方指定地点。 4.3 交货日期: 4.4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迟延一天,承担每天合同总价%的迟延违约金。迟延天仍未到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第五条包装条款: 第六条验收条款: 6.1 乙方货到时,甲方对货物的外观质量和包装进行检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给予换货或退货的处理,不予处理的,或换货后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2 甲方对货物验收可以不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后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甲方仍可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权利。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所示双方地址,联系方式为双方指定联系方式、地址,双方联系方式、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变更通知晚于另一方函件发出时间到达的,未变更方按本

交易磋商跟合同签订

第三编交易磋商和合同签订 交易磋商是前述各编内容的综合运用,通过以上两编的学习,为本编的学习奠定了基础。 国际货物贸易是以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为中心进行的,而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必经阶段。本编内容介绍了交易磋商的形式、法律程序及合同签订的法律规定。 第十三讲:交易磋商、合同的订立 教学目的: 使学生了解交易磋商的环节、合同订立的步骤 教学学时: 6课时 教学要求: 了解交易磋商、合同订立的重要性和基本情况 理解交易磋商、合同订立相关的基本概念 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发盘和接受的相关国际惯例、合同的基本知识及运用 教学重点: 发盘、接受的相关内容及惯例、合同的效力 教学难点: 发盘和接受的相关内容 教学内容: 交易磋商的形式与内容 一、交易磋商的形式 有口头和书面两种。 二、交易磋商的内容 (一)主要交易条件 包括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等内容。 (二)一般交易条件(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一、询盘(Inquiry)

买卖双方均可发出询盘,买方询盘又叫递盘(Bid),卖方询盘又叫索盘(Selling Inquiry)。 询盘对买卖双方无法律约束力,但在商业习惯上,被询盘一方接到询盘后应尽快给予答复。 二、发盘(Offer) (一)发盘的含义 发盘又叫发价或报价,法律上叫要约。 《公约》对发盘的定义: 发盘可由卖方提出,叫售货发盘;也可由买方提出,叫购货发盘。 (二)发盘的构成要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Specific Person)提出 (1)提出此条件是为了把发盘同普通商业广告及向广大公众散发的商品价目单等行为(发价邀请)区别开来。 (2)对商业广告是否构成发盘的不同认识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Sufficiently Definite) (1)《公约》规定,所谓十分确定应包括三个基本因素:品名、数量和价格。 (2)我国外贸实践中应列明主要交易条件,包括:品名和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方法等。 3、表明经受盘人接受发盘人即受约束的意思 发盘必须表明订约意旨(Contractual Intent),如:发盘、实盘、递实盘或订货等。 若发盘中附有保留条件,如:“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或“有权先售”等,则此建议不能构成发盘,只能视为邀请发盘(Invitation for Offer)。 (三)发盘的有效期(Time of Validity或 Duration of Offer) 1、明确规定有效期 明确规定有效期并非构成发盘不可缺少的条件。 (1)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 规定最迟接受期限时,可同时限定以接受送达发盘人或以发盘人所在地的时间为准。如:“发盘限6月15日复到有效”或“发盘有效至我方时间星期五”。 (2)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间 采用这种方法存在一个如何计算“一段接受期间”的起讫问题。(见《公约》第20条的规定) 案例分析: H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公司销售部以信件的形式向某市第一纺织厂发出要约,将羊毛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主要条款做了规定,约定若发生争议将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并特别注明希望在15日内得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3篇

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产品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如果交付的标的物附有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说明书上的质量要求。

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完好至关重要,包装不到位就可能发生货损,引起纠纷。对于包装方式可以按约定的包装,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2、履行地点指的是交货地点,要写清楚、具体、准确。 3、履行方式指的是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要写得具体明确。 七、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合同中应当约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 结算方式,应该具体、明确。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具体可行。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要明确具体。此外,对于约定的争议处理机构和起诉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辖权。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核实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签订合同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 签约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盖章签字。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具体:明确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交货地点; 5.履行期限: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公司所在地为合同 履行地;7.违约责任要量化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式;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本公司所在地管辖。 四、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

要跟踪管理,出具是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 本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五、遇有重大误解、显示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诉讼期间行使撤销权(一年)。 六、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七、出具欠条注意事项: 1.公司出具欠条:由签订合同委托代理人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章,金额、还款期限明确,无改动。个人出具欠条,如 公司确认,视为公司欠条。 2.个人出具欠条: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具体明确,无改动,本人签字画押,注明身份证号码,并提供 身 份证复印件。 八.诉讼时效问题 针对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欠款问题,如连续有业务往来,时效可以顺延;如业务中断,须尽可能采取措施,确保时效的连续性;长期 不发生业务往来的,要及时排查,要掌握时效问题;可根据情况采 取法律措施,通过调解和诉讼解决。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篇2]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 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买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217355308.html, 买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 法律咨询: 买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解答: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3、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例如对于房产、机动车辆、船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签订标准答案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2009/LT098 需方: 上海天时国际贸易公司上海中山南路324号3楼供方: 南京丽达工贸有限公司南京市宁溧路112号 下列签字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达成交易日期2009年9月20日 一、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按客户指定上海仓库 二、本合同规定之花样颜色搭配出口商标,包装,印刷等项,如因国外临时特殊需要可以书面修正之。 三、供方经济责任: (1)应按合同规定,暗示,按质,按量作出产前及大货,否则需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 (2)如发生未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的情况,除按规定赔偿需方的经济损失外,对未交的货物是否需要补交,何时补交,均按需方要求办理。 (3)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支付需方世纪支付的仓储费。 (4)供方所供产品必须为供方自产产品,如供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所涉及的商品是属非自产产品,因而造成需方不能出口退税或已退税款被追回,处罚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5)其他 四、需方经济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的,应偿付供方实际损失,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2)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包装物等,交货日期应该推迟。 (3)或到需方指定目的地,由于装运延期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4)其他 五、工厂在交货时必须提供厂检合格证 六、未经需方同意,攻防不得使用、生产、销售合同规定数量之外的术语需方的商标、花形和款式,否则需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七、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或由上级机构认定,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八、供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界分时,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出运数量不得超出合同数量的正负5%。 需方:供方: 1

贸易磋商与合同的签订

第十二章贸易磋商与合同的签订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际贸易磋商前应做的准备与磋商的基本原则,掌握国际贸易磋商的步骤和具体做法,能够对磋商中的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的有效性准确把握,在此基础上,能够赢得交易合同的签订,准确设计和选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章首引导案例 我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于2005年5月3日以电传邀请意大利某供应商发盘出售一批钢材。我方在电传中声明:要求这一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一幢大楼的标的价和确定是否参加投标之用;我方必须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而开标日期为5月31日,意大利供应商于5月5日用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发盘。我方据以计算标的价,并于5 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5月20日,意大利供应商因钢材涨价,发来电传通知,撤销5月5日的发盘。我方当即回电表示不同意撤盘。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发盘而发生争执。到5月31日招标人开标,我方中标,随即电传通知意大利的供应商我方接受该供应商于5月5日的发盘。但意大利的供应商坚持该发盘已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而我方则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双方争执不下,通过协议提交仲裁。 分析 对此案例的分析,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意大利和中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当事人交换的电传均受《公约》的约束。 2.意大利商人的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因为我方已经明确告知对方的发盘是用来“确定是否参加投标之用”,意方是在了解我方意图的情况下向我方发盘,我方有理由相信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信赖的原则参与了投标。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受盘人有理由相信该项发盘不能撤销,并已本着该信任采取了行动,则该项发盘就不能撤销。 从此案例中我们看出,贸易通常始于磋商。交易磋商(Business Negotiation)是买卖双方为买卖商品,对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以达成交易的过程,通常称为谈判。在国际贸易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交易磋商是签订合同的基础,没有交易磋商就没有买卖合同。本章将介绍国际贸易磋商的原则、方法和步骤,重点介绍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等环节,以及磋商成功后签订合同的相关知识。 第一节交易磋商的重要性及磋商前的准备 国际货物交易的过程,开始于当事人双方的商务沟通、交流与洽谈,即交易的磋商(Business Negotiation),通常又称作贸易谈判或商务谈判。交易磋商是指当事人双方以达成交易为目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交易货物的相关条件、权利与义务进行反复协商和谈判的过程。 一、磋商交易的重要性 磋商交易的过程与结果,直接关系双方的经济利益,决定着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影响当事人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所以,它是国际交易中的重要环节。 国际交易的磋商,不仅涉及到货物本身的质量、技术、数量等基本问题,还会涉及到国际贸易政策、法规、金融等方面的问题,还要考虑当事人双方所在国之间的双边协定及国际组织的多边协定、公约、惯例等一系列的问题,它是一项专业性、策略性、知识性、技巧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可以说是当事人双方的交易经验、技巧、知识、素养的检验和较量。磋商的实质就是彼此的竞争与较量,在反复轮回的谈判中,彼此都谋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双方来自于不同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国家,而且在民族文化、价值观、世界观、商业惯例和风俗习惯方面也存在着差异,再加上语言文字的障碍,使得国际贸易的磋商比国内贸易的磋商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和难度。交易的磋商绝非是两家公司或买卖双方之间就一单生意的谈判,其实质是两国“经济使者”的交流。磋商的失败或失误,轻则失掉贸易机会,造成经济利益的损失,重则会影响到双方的友好关系,对外造成一定程度的政治影响。 可见,交易磋商切忌急于求成、疏忽大意和分寸不当,应该始终持慎重仔细的态度。在合法的条件下,接受对方的合理要求,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做出适当让步,以求缓解彼此的矛盾与冲突,达成共识,最终依法签订合同,为自己争取到贸易的机会。 二、磋商交易前的准备 由于国际贸易磋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所以在磋商进行之前有必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有备而来,才能取得成功,磋商前的准备包括对磋商人员的选择、目标市场的选择、交易对象的选择和磋商方案的制订。 1.选配优秀的洽谈人员 在交易磋商过程中,买卖双方会对成交货物的规格、质量、价格、贸易方式等条件以及拟订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具体的商定,由于这些都会涉及到双方利益的大

国贸复习思考题交易磋商与合同订立答案

交易磋商与合同订立 一、单项选择题 1、英国某买方向我轻工业出口公司来电“拟购美加净牙膏大号1000罗请电告最低价格最快交货期”,此来电属交易磋商的(B )环节。 A、发盘 B、询盘 C、还盘 D、接受 2、国外某买主向我出口公司来电“接受你方12日发盘请降价5%”,此来电属交易磋商的(C )环节 A、发盘 B、询盘 C、还盘 D、接受 3、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 )。 A、接受生效的时间 B、交易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的时间 C、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 D、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 4、某项发盘于某月12日以电报形式送达受盘人,但在此前的11日,发盘人以一传真告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A )。 A、发盘的撤回 B、发盘的修改 C、一项新发盘 D、发盘的撤销 5、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盘,限5月25日复到有效。A公司向B公司发盘的第二天,A公司收到B公司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C ) A、合同即告成立 B、合同无效 C、A向B或B向A表示接受,当接受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D、必须是A公司向B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B公司时,合同成立 6、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D ) A、投邮生效原则 B、签订书面合约原则 C、口头协商原则 D、到达生效原则 7、接受和发盘(D) A、属于商业行为 B、属于法律行为 C、属于交易行为 D、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 8、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0年11月15日上午8:50用电报向美国Smith Co.发盘:1990年11月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1月18日上午10:00同时接到smith Co.的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对此“接受”(A)

买卖合同签订

题目要求和说明 SILU IMP. & EXP.LTD 生产制造单 工厂单位 款号IDW-504 品名女牛仔夹克订单号SL5058 数量1400

SILU IMPORT & EXPORT (PTY) LTD. 订货单

RDER NO: SL5058 STYLE NO: IDW-504 2009年9月5日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2009/LT098 需方: 上海天时国际贸易公司供方: 南京丽达工贸有限公司

上海中山南路324号3楼南京市宁溧路112号 下列签字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达成交易日期2009年9月20日 一、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按客户指定上海仓库 二、本合同规定之花样颜色搭配出口商标,包装,印刷等项,如因国外临时特殊需要可以书面修正之。 三、供方经济责任: (1)应按合同规定,暗示,按质,按量作出产前及大货,否则需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 (2)如发生未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的情况,除按规定赔偿需方的经济损失外,对未交的货物是否需要补交,何时补交,均按需方要求办理。 (3)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支付需方世纪支付的仓储费。 (4)供方所供产品必须为供方自产产品,如供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所涉及的商品是属非自产产品,因而造成需方不能出口退税或已退税款被追回,处罚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5)其他 四、需方经济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的,应偿付供方实际损失,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2)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包装物等,交货日期应该推迟。 (3)或到需方指定目的地,由于装运延期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4)其他 五、工厂在交货时必须提供厂检合格证 六、未经需方同意,攻防不得使用、生产、销售合同规定数量之外的术语需方的商标、花形和款式,否则需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七、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或由上级机构认定,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八、供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界分时,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出运数量不得超出合同数量的正负5%。 需方: 上海天时国际贸易公司 供方: 南京丽达工贸有限公司

国际贸易实务配套习题--第七章 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作业

第七章合同的磋商与订立作业 一、简单题 1.书面合同的形式?为什么要签订书面合同? 2.发盘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3.接受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4.什么叫做逾期接受,发盘人应该如何处理? 5.发盘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 二、案例分析 1.我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商人询购某商品,不久,我方收到对方8月15日的发盘,发盘的有效期至8月22日.我方于8月20日向对方复电:“若价格能够降至56美元/件,我方可以接受。”对方未作答复。8月21日我方得知国际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于当日又向对方表示完全接受对方8月15日的发盘。问:我方的接受能否使合同成立?为什么? 2.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以电传方式邀请我方发盘,我方于6月8日项A发盘,并限6月15日复到有效。12日我方收到美国B商人按我方发盘内容规定的各项交易条件开来的信用证,同时收到中间商来电称“你8日发盘已经转给美国B商。”经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我方将信用证退回原开证行,并按照新价格直接向美国B商发盘,而美商以信用证于发盘有效期内到达为由,拒绝接受新价,并要求我方按照原来的价格发货,否则将追究我方的责任。 问:我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三、操作题 美国JOHNSON有限公司向我方定购上海梅林长城牌草莓酱,纸箱包装,每箱4听,每听650克。双方交换电文如下: MAY 4(INCOMING) GREATW ALL BRAND STRAWBERRY JAM CLIENTS HERE INTEND PLACING LARGE ORDER FOR PROMPT SHIPMENT PLS QUOTE CIFC5 LOS ANGELES. MAY 5(OUTGOING) YOURS FOURTH PROMPT SHIPMENT ANA V ALIABLE SEPTEMBER SHIPMENT REFRERECE PRICE USD 26.40PER CARTON CIF C3 LOS ANGELES MAY 7( INCOMING) YOURS INTERESTED IN 30000CARTONS JUL Y SHIPMENT PLS OFFER MAY 9(OUTGOING) YOURS 7 OFFER SUBJECT REPL Y REACHING US MAY 19,20000CARTONS USD 26.40 PER CARTON CIFC3 AUGUST SHIPMENT IRREVOCABLE SIGHT CREDIT MAY 11(INCOMING) YOURS COMPETITORS QUOTING SIMILAR QUALITY USD22.80 PER CARTON CIFC5 D/P SIGHT IF SAME TERMS JUL Y SHIPMENT BOOKABLE 28000CARTONS PLS REPL Y HERE 16. MAY 12(OUTGOING) YOURS DEMAND BRISK CAN ONL Y SUPPL Y 24000CARTONS USD 24.00CIFC3 JULY/AUGUST EQUAL MONTHL Y SHIPMENT SIGHT CREDIT REPL Y HERE 18 MAY 14(INCOMING)

国际贸易实务(4.6)--交易磋商、合同订立和履行(答案)

交易磋商、合同订立和履行 “合同的磋商与订立”部分 一、判断解释题(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前的括号内打“√”,错误的在题前的括号内打“×”,无论对错都要简要说明理由。) ( × )1.买卖双方交易磋商程序必须要经过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程序。 理由:买卖双方交易磋商程序必须要经过发盘和接受两个程序。 ( × )2.e-mail不是一种有效的合同磋商形式。 理由:e-mail属于数据电文,是一种有效的合同磋商形式,如果达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 ( × )3.发盘只能由卖方向买方提出,不能由买方向卖方提出。 理由:发盘可以由卖方向买方发出,也可以由买方向卖方发出,只要符合发盘具备的条件。(√ )4.还盘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对原发盘的拒绝,其本身又会形成一项新的发盘。 理由:还盘就是对原发盘内容的修改,如果属于实质性变更则属于对于原发盘的拒绝,但是还盘人要受到还盘内容的法律约束,其本身会形成新的发盘。 ( × )5.接受不能对于原发盘不能有任何修改,任何修改都构成对原发盘的拒绝。 理由:如果属于对于原发盘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公约》认为不构成还盘或者对原发盘的拒绝,除非原发盘人接到存在变更内容的接受时候马上提出解决接受,否则构成有效接受。 ( × )6.《公约》规定主要发盘具备名称和价格就算是内容确定。 理由:《公约》规定主要有效发盘至少需要具备名称、数量和价格,或者数量和价格的确定方法才算内容确定。 ( × )7.没有有效期的发盘属于无效的发盘。 理由:《公约》规定发盘没有有效期则采用合理时间作为发盘的有效期。 ( √ )8.《公约》规定任何发盘都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比发盘早到受盘人所在地或者同时到达。 理由:发盘的撤回是阻止发盘生效,只要撤回通知早于发盘或者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所在地。( × )9.根据《公约》规定,发盘都可以撤销,只要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

交易磋商与订立合同练习题530说课讲解

交易磋商与订立合同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发盘 2、接受 3、逾期接受 4、一般交易条件 二、单项选择题 1、我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商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否则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合同成立 B、不管我方是否及时提出异议,合同不成立 C、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地表示接受,该通知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不成立 D、由电讯部门承担责任 2、某公司向欧洲某客户出口一批食品,该公司于3月16日发盘,限3月30日复到有效,3月18日接到对方来电称:“你方16日来电接受,希望5月装船。”我方未提出异议。于是,() A、这笔交易达成 B、需经该公司确认后交易才达成 C、属于还盘,交易未达成 D、属于有条件的接受,交易未达成 3、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 A、投邮生效原则 B、签订书面合同原则 C、口头协商原则 D、到达生效原则 4、英国某商人3月15日向国外某客商用口头发盘,若英商与国外客商无特别约定,国外客商() A、任何时间表示接受都可使合同成立 B、应立即表示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 C、当天表示接受即可使合同成立 D、在两三天内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5、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盘,限5月25日复到有效。A公司向B公司发盘的第二天,A收到B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 A、合同即告成立 B、合同无效 C、A向B或B向A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D、必须是A向B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6、下列条件中,()不是构成发盘的必备条件。 A、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B、主要交易条件必须十分完整齐全 C、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D、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旨意 7、我方6月10日向国外某客商发盘,限6月15日复到有效,6月13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10日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该接受() A、相当于还盘 B、在我方缄默的情况下,则视为有效发盘 C、属有效的接受 D、属于一份非实质性改变发盘条件的接受 8、按《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是可以阻止其生效的,这叫发盘的() A、撤回 B、撤销 C、还盘 D、接受 9、我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该发盘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 A、接受有效 B、接受无效

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合同模板

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要求合同规范化 目前,有些二手车买卖合同不是很规范,有明显的漏洞,为了避免造成买卖纠纷,在签订购车合同时,消费者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违约责任”一款,一定要问清楚,并在合同上以文字形式显示出来。这样,可以有效预防可能出现在合同里面的隐含条款和免责条款。另外,还要注意“定金”和“订金”这两者的区别。“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订金”,是指双方定下车辆款式后,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以获得所选车辆的优先购买权,买方需在约定的期限内与买方签订正式的购置合同。 2、要求车辆信息透明 二手车市场的最大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在交易时必须要明确车辆的详细信息。车辆详细信息包括汽车的品牌、标识号码、汽车代码(即车架号)、车辆主要配置、颜色、款式、价款等基本要素。另外,在《二手车买卖合同》要明确要求卖方提供车辆的使用、检验、事故、修理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报废期、缴纳税费等真实情况信息。如果是事故车,要在“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项中描述损伤情况,这样可以做到车辆信息完全透明。 3、要求车辆手续齐全 二手车交易手续包括:车辆登记证(或购车原始发票)、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养路费手续及交强险等。在二手车买卖合同样本中,一般都会有是否交付该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凭证及发票,路票凭证、车船使用税凭证、年票凭证、原车发票及购买的车辆保修凭证。如果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缺失且未及时补办,那么该车很有可能是“黑车”。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卖方以各种借口不能出具全部手续,买方应提高警惕。 二手车买卖合同(一)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号牌号码:____;厂牌型号: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发动机号:____;车架号: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至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行使公里数: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____。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元;大写:____。买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

产品买卖合同签订模板

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日 卖方: 地址: 买方: 地址: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产品买卖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以供应商/供应商指定机构在装货港出具的证明为准,当场验收,买方提货即视为认可货物质量,对货物质量无异议。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时间 发货时间以外方实际发货为准。靠港码头直放,运费买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海运至厦门港,清关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合理损耗为:无损耗。 结算数量以装货港装箱单上/提单上记载的重量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原供应商提供的包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买方对该产品的质量异议应于收货后3天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随附相应检验报告,未及时提出或未检验便自行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买方应在2017年2月5日前将货款的15%即88元(大写:拾88元,汇率暂按6.6计)。作为履约保证金汇至卖方帐户,履约保证金仅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款到发货,买方应在提货前或代办运输交货前付清当批货物货款及费用等全部款项。 2、买方收取或抵扣卖方开具的发票为买方已确认收货并对货物品质无异议的充分证据。卖方开具发票不得视为卖方已收款。

3、卖方收款账号:开户行:xxxxxxxxx。 该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若卖方变更收款账户,将书面通知买方,该通知须盖卖方公章。 4、在买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卖方拥有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 5、买方确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买方收取或抵扣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均构成买方已确认收货并对货物品质无异议的充分证据。 九、违约责任 1、若买方未依约及时足额付款或提货等,从逾期之日起,仓储(标准为0.9/方/天)等费用及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买方承担,同时,买方应按逾期金额日万分之x 的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若买方逾期超过x 日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x %的违约金,同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无须另行通知买方而自行处置货物。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的,买方应另行赔偿。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有任意一期款项未能依约支付/提货的,卖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及双方间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下的义务,并要求买方一性次付清在本合同及其他未结合同下的全部已到期或未到期的应付款项;若买方未按卖方要求付款/提货的,买方应按具体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4、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习题

Shaanxi Enery Institute 国际贸易课程教案 教师姓名魏頔授课日期2008 年 4 月21 日(第7周)授课课次NO.13 授课班级电商071 授课时数 2 课题名称习题课 教学目的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教学内容时间分配(分钟) 课外作业备注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 1、在谈判中卖方主动开盘报价叫( A )。 A、报盘 B、递盘 C、还盘 D、受盘 2、在谈判中买方主动开盘叫(D)。 A、报盘 B、还盘 C、受盘 D、递盘 3、不可撤销的开盘叫做( B)。 A、询盘 B、实盘 C、虚盘 D、递盘 4、外销合同的成交,按照国际贸易惯例是(B) A、一方发的实盘为另一方有效的接受 B、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 C、经双方有关机构批准 D、一方对一方的发盘默认 5、一项发盘,经过还盘后,则该项发盘(A) A、失效 B、仍然有效 C、对原发盘人有约束力 D、对还盘人有约束力 6、整个商务谈判的起点是(A )。 A、导入阶段 B、报价阶段 C、磋商阶段 D、摸底阶段 7、英国某买方向我轻工业出口公司来电“拟购美加净牙膏大号1000罗请电告最低价格 最快交货期”此来电属交易蹉商的(B )环节。 A、发盘 B、询盘 C、还盘 D、接受 8、国外某买主向我出口公司来电“接受你方12日发盘请降价5%”,此来电属(C ) 环节。 A、发盘 B、询盘 C、还盘 D、接受 9、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 A、接受生效的时间 B、交易双方签定的书面合同的时间 C、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 D、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 10、某项发盘与某月12日以前有效形式送达受盘人,但在此前的11日,发盘人以传真 通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A)。 A、发盘的撤回 B、发盘的修改 C、一项新发盘 D、发盘的撤消 1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同成立的必要程序是(A)。 A、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 B、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约 C、发盘接受和签约 D、发盘和接受 1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A)。 A、契约自由 B、互为有偿 C、内容合法 D、形式合法 13、在发盘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这在法律上属于发盘的 (B ). A、撤回 B、撤销 C、改发 D、取消 14、在接受迟到的情况下,决定接受是否有效的主动权在(C)。 A、受盘人 B、邀请发盘人 C、发盘人 D、询盘人 1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多交货物后,买方若收取了超出 部分,则要按(A )支付。 A、合同价格 B、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价 C、买卖双方议定的价格 D、仲裁裁定 的价格 1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发盘内容“十分确定”的解释是( D)。 A、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 B、规定交货地点和时间

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

篇一:合同法案例,共有关系,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共有关系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答案: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 (2)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3)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4)不能生效。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 (5)不能。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6)归赵某所有。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 解题思路 本题虽然人物众多,但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比较简明,案情发展脉络呈流线型,考生只要依情节按图索骥,依次回答每个问题即可。 法理详解: (1)、(2)张某、王某按份投资购买卡车,共同从事运输业务,依法成立按份共有关系。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既为共有关系,共有财产权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因此,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个或者几个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对共有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的,对其他其有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认该行为,则该处分行为有效。《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案中王某事后得知后,要求分得一半款项的行为表明,王某是追认了张某的无权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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