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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质量控制相关要求

预拌砂浆质量控制相关要求
预拌砂浆质量控制相关要求

预拌砂浆原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一、执行标准

1、《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2005(2006年1月1日实施)

2、《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2011 年1月1日实施)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2012年5月1日实施)

二、进场时质量控制资料检测要点

1、预拌砂浆进场必须提交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产品备案证书、产品合格证。对于干拌砂浆,尚须提交型式检验报告及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对于湿拌砂浆,尚须提交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a)产品合格证:应提供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一式四联合格证。

b) 型式检验:干拌砂浆产品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本规程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生产中如果原材料发生变化、生产工艺进行调整、设备进行维修、连续停产超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或成品存放期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c) 出厂检验:每一批干拌砂浆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见下表。干拌砂浆产品合格证应以出厂检验结果为依据。

2、干拌砂浆用的包装袋(或散装罐相应的卡片)上应有清晰标志显示产品的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产品标记;3)生产厂名称和地址;4)生产日期;5)生产批次号;6)加水量要求;

7)加水搅拌时间;8)内装材料重量;9)产品贮存期。

3、供方应提供相应的预拌砂浆使用说明书,包括砂浆特点、性能指标、干拌砂浆有效日

期、使用范围、加水量、凝结时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三、原材料进场检验要求

1、原材料进场后须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具体复试批次和检测项目应不低于下表要求。

2、存放超过3个月或者超过产品有效期的预拌砂浆应重新进行检验。

四、试块留置要求

1、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这里的材料包含砌体和砂浆两种材

料)

2)不超过250m3砌体;

3)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干混砂浆应以100t为一个检验批;

4)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

层合并。

2、留置数量要求

1)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

机应留置不少于一组试块。

2)砌体砂浆每一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

3、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85%。

最新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2011年10月8日

1总则 ?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 1.0.3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 1.0.4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 1.0.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2 术语 ? 2.0.3块体——砌体所用各种砖、石、小砌块的总称。 ? 2.0.4小型砌块——块休主规格的高度大于115mm而又小于380mm的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 ? 2.0.13 薄层砂浆砌筑法——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的施工方法,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为 2mm~4mm。简称薄灰砌筑法。 ?由于加气混凝土与水泥砂浆材料的膨胀与收缩存在着一定差异,加气混凝土又是一种多孔质吸水的材料,传统水泥砂浆难以与加气混凝土粘牢。 ?加气混凝土专用砂浆,其中又分为适用于“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适用于非“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浆。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时,砌块不需浇(喷)水湿润,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为2 mm~4 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薄层砂浆砌筑法有下列优点: ?①不需要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提前浇(喷)水湿润,不仅方便施工,而且又减少了砌块上墙含水率,有利于对墙体收缩裂缝的控制; ?②对外墙,由于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仅2 mm~4mm,较采用一般砌筑砂浆8mm~12mm大大减小,可减少灰缝处“热桥”的不利影响,提高节能效果; ?③节省砌筑砂浆,并提高砌筑功效。 ? 3 基本规定

砖基础砌筑工程质量【控制专区】

砖基础砌筑工程质量控制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0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3-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50003-2001(2002年局部修订)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137-2001(2002年局部修订)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2-2002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98-2000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砖:砖的品种,强度等级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证明、试验单。 2.1.2水泥:一般采用3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2.1.3砂:中砂,应过5孔径的筛。配制M5以下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超过10%;M5及其以上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超过5%,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2.1.4掺合料:石灰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生石灰粉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 2.1.5其它材料:拉结筋、预埋件、防水粉等。 2.1.6主要机具:应备有砂浆搅拌机、大铲、刨锛、托线板、线坠、钢卷尺、灰槽、小水桶、砖夹子、小线、筛子、扫帚、八字靠尺板、钢筋卡子、铁抹子等。

2.2作业条件: 2.2.1基槽:混凝土或灰土地基均已完成,并办完隐检手续。 2.2.2已放好基础轴线及边线;立好皮数杆(一般间距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底标高,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时,应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在砌筑砂浆中掺细石代替或用砂浆垫平,更不允许砍砖合子找平。 2.2.4常温施工时,粘土砖必须在砌筑的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1.5左右为宜。 2.2.5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确定,现场准备好砂浆试模(6块为一组)。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拌制砂浆→确定组砌方法→排砖撂底→砌筑→抹防潮层。 3.2拌制砂浆: 3.2.1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3.2.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1.5。 3.2.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h和4h 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3.2.4基础按一个楼层,每250m3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一组六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预拌砂浆规范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3-200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 2005年11月3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5)356号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厅有关处室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厅新技术推广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预拌砂浆是根据江苏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一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宏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丽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协和建材有限公司、常州亚帮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江加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潘钢华、王然良、刘加平、刘建忠。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毛永琳、张金山、费宗欣、苏峥。

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备案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附件1: 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备案工作事项,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办事环境,依据《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穗建质〔2014〕53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备案范围、途径及有效期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及应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的普通预拌砂浆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普通预拌砂浆企业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提交。备案工作全年均可办理。 备案有效期为1年。 二、备案提交资料 (一)新备案企业需提交资料: 1. 备案申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 4.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行业规划的选址意见; 5. 外地进穗企业经所在地市级以上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同意后,我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出具的意见; 6 .国土部门用地性质相关证明材料(含企业用地的租赁合同); 7. 所在地(区或县级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批复意见; 8. 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

9.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最高等级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10. 3人以上建筑或建材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近2个月社保证明; 11. 4人以上检测人员上岗证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近2个月社保证明; 12.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的产品监督抽检报告。 (二)备案企业年度核查时需提交资料: 1.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诚信记录; 2.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的产品监督抽检报告; 3. 3人以上建筑或建材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职称证书和聘任期间社保缴交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4. 4人以上检测人员和和聘任期间社保缴交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三)改建、扩建企业备案需提交资料: 1. 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意见; 2. 主要设备清单及验收情况表。 (四)迁建企业的选址、用地、设备、人员、环保等按新备案企业要求办理。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预拌砂浆规范

预拌砂浆规范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3-200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

2005年11月3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5)356号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厅有关处室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厅新技术推广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 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预拌砂浆是根据江苏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挡土墙砌筑质量控制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666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挡土墙砌筑质量控制措施 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挡土墙砌筑质量控制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了使职工明确挡土墙砌筑质量要求,控制好砌筑质量,特制定措施如下: 一、一般规定: 1、石砌体用的水泥,片石,砂,及水等要求质地均匀,水泥不失效,砂石洁净,水中不得含有对水泥有害的物质。砌筑前,应清除石块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必要时用水清洗后方可使用。未清理干净使用一次罚款100元。 2、料石宽度不宜小于150mm,片石中部厚度不应小于200mm;石砌体各部位所用石块要大小搭配使用,宽度不超过厚度的二倍。 3、砂浆强度为M7.5,拌和均匀,色泽一致,

稠度适当,和易性适中. 二、主控项目: 1、砌筑砂浆应砌筑饱满,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80%,达不到者,返工处理,并按100元/处罚款。 2、毛石墙应分皮平石卧砌,大面朝下,搭砌紧密,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侧立石块与外侧,中间包心的砌法。不符合要求返工处理,并按浪费材料价格十倍罚款。 3、必须设置拉结石,拉结石应均匀分布,相互错开,每0.7m2墙面至少设置一块,且同一皮内的拉结石中间距离不大于2m。墙宽等于或小于 400mm时,拉结石长度应与墙宽相等;墙宽大于400mm时,可用两块拉结石两面搭砌,搭接长度不小于150mm,且其中一块的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的

砌筑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砌筑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工艺流程: 预拌砌筑砂浆作业准备→砖浇水→砌砖墙→构造柱、圈过梁施工→勾缝及面层清理→验收。 2、施工要点: 2.1 砌筑前,将基层清理干净,并弹出墙身线、门窗洞口及建筑500mm标高线。 2.2根据预留墙拉筋位置,焊接墙拉筋,焊接长度需满足单面焊10d,双面焊5d.墙拉筋采用2φ6的拉结钢筋,竖向间距为500mm,拉结钢筋的长度应不小于700mm,末端带180度水平弯钩。 2.3 砖浇水:页岩实心砖必须在砌筑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 1.5cm为宜,含水率为10%~15%,常温施工干砖不得上墙,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达饱和状态的砖砌墙。 2.4 预拌砂浆: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计量精度水泥为±2%,砂控制在±5%以内。宜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 2.5 砌砖墙: 2.5.1组砌方法: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砌法。 2.5.2排砖撂底(干摆砖):一般第一层砖撂底时,横墙排丁砖,纵墙排条砖。看其长度是否符合排砖模数,如不符合模数时,应排在不明显的部位。 2.5.3选砖:砌墙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敲击时声音响亮,焙烧过火变色,变形的砖可用在基础及临时建筑上。 2.5.4盘角: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墙。 2.5.5挂线:砌筑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均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混水墙时宜采用外手挂线,可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2.5.6砌砖:砌砖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

长沙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市政府发布)

长沙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和运输、使用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各种建设工程的砂浆拌和物,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第四条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预拌砂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粉煤灰、脱硫灰渣等掺合料和运用钢渣、工业尾矿、建筑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制造的人工机制砂,以减少对天然砂的使用。 第六条对预拌砂浆设施建设、装备购置以及科研、新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应用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应采取“以奖代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第二章生产 第七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长沙市预拌砂浆布局规划(2012-2020)》(长工信发…2013?183号),并符合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项目核准部门在核准前应当征求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八条预拌砂浆企业应当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散装水泥,不得使用袋装水泥。 第九条干拌砂浆生产企业的散装发放能力应当达到70%以上。 第十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项试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

预拌砂浆质量管理手册

江苏恒大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预拌砂浆质量管理手册2018年6月14日

1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1原材料 1.1.1干粉砂浆所用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及对人体有害,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有关规定。 1.1.2胶凝材料 1水泥 1)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水泥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3)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4)对已进厂的每批水泥,如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疑问时,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并以复验结果为准。 2石膏 1)干粉砂浆生产用石膏应符合《建筑石膏》(GB9776—1988)的有关规定。 2)石膏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1.1.3矿物掺合料 1干粉砂浆所用的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1991)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不同品种、等级储存于专用的仓罐内。 3矿物掺合料应按批量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产品标准的规定划分。 4矿物掺合料的掺量由干粉砂浆生产厂家经试验确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掺加矿物掺合料后砂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5矿物掺合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 1.1.4细集料 1砂 1)干粉砂浆生产用砂的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规定。 2)砂进厂后应按批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检验批量以400m3或600t为一批。 2其他矿物细集料 当使用其他矿物细集料时,细集料不应妨碍胶凝材料的凝结硬化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矿物细集料的掺入不应降低干粉砂浆的质量。 1.1.5外加剂 1外加剂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2外加剂进厂时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3外加剂的使用方法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挡土墙砌筑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要点

挡土墙砌筑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要点

挡土墙砌筑施工方法 与质量控制要点 重力式挡土墙 一、施工方法: (一)材料的选择 1、石料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以确定石料各项物理力学指标值不小于30MP。石料应强韧、密实、坚固与耐久,质地适当细致,色泽均匀,无风化剥落和裂纹及结构缺陷;不得含有妨碍砂浆正常粘结或有损于外露面外观的污泥、油质或其他有害物质,运输、储存和处理,应不使有过量的损坏和废料,并应通过入围签证。 2、片石:厚度应不小于200mm(卵形或薄片者不得使用)。石料应选择尺寸稍大并具有较平整的表面,且应稍加粗凿 3、砂浆用水泥、砂及水应符合规定,并应集中拌和。砂浆中应用中砂或粗砂,砂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mm,含泥量不应超过5﹪。 4、砌体勾缝采用人工勾成20cm深凹缝,缝槽沿砌体相邻片石间自然接缝勾槽,勾缝缝槽要求形成自然、圆滑的曲线槽;必要时,用毛笔沾黑色碳素墨水人工描缝,以增加美观效果。 (二)基坑开挖 1、人工配合挖掘机开挖,首先用全站仪放出基坑开挖边线,开挖边线应比挡墙设计边线宽50~100厘米;开挖方案视其深度及土质、地质情况具体制定,基本采用分层分段的方法,先用机械开挖,

余下20~30cm采用人工开挖。 2、开挖时应适当放坡,坑壁坡度应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施工方法及坡顶荷载等条件确定,凡深度大于200cm的基坑,其边坡要按1:1设置;基坑深度小于200cm的,边坡要按1:0.5设置,应如边坡不稳,则以简易板桩进行临时支护。 3、当有地表水影响时,基坑顶面周围应有防止地面水回流的设施,地下有排水沟、集水坑等排水设施,基坑内积水采用水泵排除。 4、基坑土方应随挖随运,或分散堆放在基坑周围,堆土距离坑边不少于2m,堆土高度不大于1.5m。 5、对于深基坑,且地表有汇水流入基坑的,要在距基坑边缘不小于5米处挖截水沟,截断地面汇水,基底四周设排水沟和集水坑,基坑内积水及时排除,防止浸泡基底。 6、当坑底有超挖时,可采用砂砾或原状土分层回填夯实,使基底承载力不低于原有标准。 7、距基坑边缘3米范围不得堆放重物。 8、基坑边坡放坡应平整、无明显凹凸现象,坑底应平整、线形顺直,基坑底面尺寸要比砼结构周边扩大不小于30-50cm,开挖后应尽快安排挡墙基础施工。 9、基坑回填应随砌筑分层回填夯实,并在表面留3﹪的向外斜坡。 10、基坑开挖深度为2~3.5m,回填1~2m厚碎石并充分压实。 11、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下基础并回填夯实。夯实墙背填料采用碎

预拌砂浆细则

市恒合工程监理 ××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市恒合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部

年月日 市恒合工程监理 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栏

××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预拌砂浆进场控制 四、预拌砂浆的施工 五、预拌砌筑砂浆的质量控制(DMM砌筑砂浆) 六、六、预拌抹灰砂浆的质量控制(DPM抹灰砂浆) 七、预拌砂浆的质量评定 八、预拌砂浆使用时的要求 九、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设计图纸 3、《预拌砂浆质量验收规》(GB/T25181-2010) 4、建设部《预拌砂浆质量验收规》(JG/T230-2007)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2011) 6、《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 二、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安 本工程的砌筑、抹灰全部采用预拌砂浆。**。 砂浆采用**的预拌砂浆。 三、预拌砂浆进场控制:

1、预拌砂浆进场前要求供应商报企业资质和相关部门的批文,出场合格证、检验报告、配合比报告和原材料合格证及原材料检验报告。 2、预拌砂浆干材料进场取样送检,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夏季应采取遮阳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装卸时应有防雨措施。储存容器应能保证砂浆的均匀性,砂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禁进水。储存容器标识应明确,应确保先存先用,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不同品种的砂浆不得混存混用。砂浆必须在规定时间使用完毕。用料完毕后储存容器应立即清洗,以备再次使用。 四、预拌砂浆的施工 各种用途砂浆的稠度选用,宜按下表的规定选取。 预拌砂浆的稠度(mm) 1、预拌砂浆在储存容器中如出现少量泌水现象,使用前应人工拌匀,如泌水严重应取样进行品质检验。 2、重塑是指砂浆在规定使用时间造成稠度损失,使用时稠度达不到施工要求,在确保质量前提下,经现场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可采取有效措施使砂浆重新获得原定的稠度。砂浆重塑只能进行一次。 预拌砌筑砂浆 1、用于基础墙防潮层的预拌砌筑砂浆,应满足设计的抗渗要求。

预拌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湖北胜力合建材有限公司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鉴发部门:生产技术中心 2014年3月2日

前言 为了落实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文件精神,加强预拌湿砂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预拌湿砂浆产品质量,起草了本规程。 本规程对我公司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原材料、配合比设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预拌湿砂浆的出厂、验收、运输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本规程由公司生产技术中心起草,总工程师批准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1)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2) 第四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3) 第五章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管理 (5) 第六章预拌砂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6) 第七章预拌砂浆出厂质量和验收管理 (7) 第八章附则 (8) 附表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控制项目表 (8)

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拌砂浆企业管理,不断提高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预拌砂浆相关标准,参照GB/T 19000- ISO 9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第二条企业应强化质量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三条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对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企业应设立以厂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化验室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原材料、成品质量的检验、监督与管理工作。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编制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第七条化验室的职责 (一)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材料、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二)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

规范-砌体

3、粉煤灰、石灰粉、石膏及拌制砂浆用水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小于M5水泥砂浆代替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要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5、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的合格标准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试块标养28d后作强度试验。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在进场时取样检验。 6、施工中或验收时,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或砌体强度进行实体检测的情况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 第五章砖砌体工程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前章所述。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的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普通砖砌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砌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第一章:砌体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建筑砂浆搅拌现场必须悬挂配合比报告,并配置磅秤,工人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配合比进行搅拌,水泥砂浆必须在3H(2H)内用完,严禁使用隔夜砂浆进行砌筑。 2、砌块及配砖在砌筑前,提前一天浇水湿润充分,严禁干砖上楼润湿及干砖上墙。 3、不计算模数,会造成灰缝过大不均,增加施工成本,植筋位置错误 4、按照砌体施工检验批做好对楼层的放线工作。楼层放线应以结构施工内控点主线为依据,根据建施图弹好楼层标高控制线和墙体边线。 5、砌体放线合格后,与砼结构交界处采用植筋方式对墙体拉接筋等进行植筋,其锚固长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植筋位置根据不同梁高组砌排砖按“倒排法”准确定位,钻孔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孔洞的清理要求用专用电动吹风机,确保粉尘的清理效果;墙体拉接筋抗拔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砌筑。 6、构造柱的设置严格按建施图要求进行布置,纵筋搭接长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搭接区域箍筋按要求加密设置。构造柱采用预埋钢筋时,应确保钢筋留设长度满足搭接要求。 7、所有卫生间墙根按强规要求采用C20素混凝土(200㎜高、宽同墙后)进行浇筑,砼浇筑前,必须进行凿毛,并用水冲洗湿润,浇筑时必须确保密实。 8、楼层内砌体材料堆码尽量靠墙放置,应均匀分散不得集中。 9、所有预制过梁必须严格按设计图集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制作,制作完成后用墨汁标注上下方向,避免安装过程中钢筋位置反向。过梁要求提前制作,安装时必须确保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章: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所有墙体砌筑三线实心配砖(除卫生间素砼浇筑200mm外),砌筑完成后,对照各方确认的固化图对所有墙肢、门洞及门垛、窗洞等尺寸进行复核。门窗洞口的高宽必须含地平和抹灰厚度。 2、排砖至墙底铺底灰厚超过2㎝时,应采取细石砼进行铺底砌筑。门洞控制尺寸严格按图纸要求留设。 3、墙体砌筑前根据墙高采用“倒排法”确定砌块匹数,采取由上至下原则,即先留足后塞口200㎜高度(预留高度允许误差±10㎜),然后根据砖模数进行排砖。

预拌砂浆质量保证书

预拌砂浆 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制定:汪威 审批:吴小松 签发:廖晨阳 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预拌砂浆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条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岳阳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 43/T 002-2010)要求,根据有关湿拌砂浆生产现行标准,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指定本《预拌砂浆生产质量保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预拌砂浆的生产管理,确保预拌砂浆质量,参照其它省市对预拌砂浆管理的经验,现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供应预拌砂浆时提供《预拌砂浆出厂质量保证书》以及对《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发放的前提条件进行复核备案的规定的通知如下: 1、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岳阳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 43/T 002-2010)要求规定,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但由于预拌砂浆进入施工现场时,其强度等级需达到龄期且检测合格后方能达到发放合格证的条件。因此,预拌砂浆进入施工现场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先向需方单位提供《预拌砂浆出厂质量保证书》,当预拌砂浆达到龄期并试验合格后再向需方提供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 2、《预拌砂浆出厂质量保证书》与《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一起进入施工技术资料。 3、《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要按统一格式制作(样式见附件2) 4、《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发放时,监督机构对合格证发放前提

条件相关资料进行复核,满足要求后给予备案并加盖备案印章。未经备案的合格证无效,不得进入施工技术资料。 5、预拌砂浆供应完毕,每一强度等级最后一批砂浆试块达到龄期,并进行强度检验结果评定后一周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向需方提供每个品种、每个强度等级的《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第三条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建于2010年10月,取得国家住建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专业资质的企业。公司机构设置齐全,建有通过国家认监委岳阳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建设职能部门核准的标准试验室。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本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和人员均按照湖南省地方文件《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43/T 002-2010)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中关于预拌砂浆的标准要求进行配置,共装配有各种仪器设备60套),均检定合格。目前共有技术检测人员11人。其中工程师以上2人,检测人员9人。 本实验室按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标准规定,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全套质量体系文件及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本实验室坚持“遵章守纪、严谨务实、诚信客观、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有关预拌砂浆生产与检验的法令法规,为保证本公司产品质量认真开展工作,为提供环保绿色建材、服务于临湘市的城市建设贡献而努力。 自公司投入运营以来,公司实验室现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手

预拌砂浆质量控制相关要求

预拌砂浆原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一、执行标准 1、《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2005(2006年1月1日实施) 2、《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2011 年1月1日实施)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2012年5月1日实施) 二、进场时质量控制资料检测要点 1、预拌砂浆进场必须提交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产品备案证书、产品合格证。对于干拌砂浆,尚须提交型式检验报告及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对于湿拌砂浆,尚须提交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a)产品合格证:应提供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一式四联合格证。 b) 型式检验:干拌砂浆产品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本规程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生产中如果原材料发生变化、生产工艺进行调整、设备进行维修、连续停产超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或成品存放期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c) 出厂检验:每一批干拌砂浆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见下表。干拌砂浆产品合格证应以出厂检验结果为依据。 2、干拌砂浆用的包装袋(或散装罐相应的卡片)上应有清晰标志显示产品的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产品标记;3)生产厂名称和地址;4)生产日期;5)生产批次号;6)加水量要求; 7)加水搅拌时间;8)内装材料重量;9)产品贮存期。 3、供方应提供相应的预拌砂浆使用说明书,包括砂浆特点、性能指标、干拌砂浆有效日

期、使用范围、加水量、凝结时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三、原材料进场检验要求 1、原材料进场后须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具体复试批次和检测项目应不低于下表要求。 2、存放超过3个月或者超过产品有效期的预拌砂浆应重新进行检验。 四、试块留置要求 1、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这里的材料包含砌体和砂浆两种材 料) 2)不超过250m3砌体; 3)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干混砂浆应以100t为一个检验批; 4)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 层合并。 2、留置数量要求 1)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 机应留置不少于一组试块。 2)砌体砂浆每一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 3、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85%。

预拌砂浆规范标准[详]

DGJ 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3-200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 2005年11月3日发布 2006年1月1日实施 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省建设厅文件

建科(2005)356号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厅有关处室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厅新技术推广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

新技术推广站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预拌砂浆是根据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臣功节能材料,一夫建材实业、宏洋混凝土、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丽固新型建材、协和建材、亚帮骏马建材、江加建设机械。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钢华、王然良、加平、建忠。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毛永琳、金山、费宗欣、峥。 目次 1围 2规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和标 4.1分类 4.2标记

预拌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建材有限公司 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前言 为了落实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文件精神,加强预拌湿砂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预拌湿砂浆产品质量,起草了本规程。 本规程对我公司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原材料、配合比设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预拌湿砂浆的出厂、验收、运输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本规程由公司生产技术中心起草,总工程师批准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1)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3) 第四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4) 第五章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管理 (6) 第六章预拌砂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7) 第七章预拌砂浆出厂质量和验收管理 (9) 第八章附则 (8) 附表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控制项目表 (8)

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拌砂浆企业管理,不断提高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根据《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和预拌砂浆相关标准,参照GB/T 19000- ISO 9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第二条企业应强化质量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格执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三条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对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企业应设立以厂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化验室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原材料、成品质量的检验、监督与管理工作。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针和质量目标。

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济建质安站字[2010] 13 号 关于印发《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实施 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抄送:省质监总站,市城乡建设委田庄主任、王国富副主任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办公室 2010年4月16日印发

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济建质安监字[2009]9号),规范预拌砂浆生产、使用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预拌砂浆生产、供应、使用活动和实施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预拌砂浆供需双方应按《合同法》及《预拌砂浆》标准要求签订买卖合同,严禁来料加工生产预拌砂浆。供方应在买卖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办理合同登记。 第四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及合同约定,并符合如下要求。 (一)预拌砂浆所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并符合GB6566的规定。进厂应按要求贮存和标识,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中: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厂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个检验批,检验至少一次,其结果应符合GB175标准规定; 2.人工砂供应单位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3.无现行国家、行业产品标准的原材料,供货单位应提供地方、企业标准,或省级以上产品鉴定证明文件,以及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同一厂家、同一产品不超过5t验证至少一次; (二)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设计及确定应根据相应标准,按(参)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进行设计和试验,其质量指标应满足JG/T230标准及其它相应标准要求;有合同约定的,尚应符合合同约定。 (三)认真按标准做好出厂检验。干混砂浆按同品种、同规格型号不超过400t或4d产量为一检验批,检验项目按标准JG/T230第九章规定。 (四)人工砂加工和干混砂浆生产及包装区应设置有效的防尘设施,其环境达到环保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生产制度,并落实到位; (五)干混砂浆袋装可采用糊底或缝底式包装,包装袋质量应符合《水泥包装袋》GB9774的要求,包装袋上标识,应符合J11454-2009技术规程要求; (六)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预拌砂浆产品使用说明书,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移交施工单位前,应携带买卖合同、交货检验记录、交货检验报告等资料到协会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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