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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方检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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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记数数据统计法—卡方检验法

知识引入

在各个研究领域中,有些研究问题只能划分为不同性质的类别,各类别没有量的联系。例如,性别分男女,职业分为公务员、教师、工人、……,教师职称又分为教授、副教授、……。有时虽有量的关系,因研究需要将其按一定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别,例如,学习成绩、能力水平、态度等都是连续数据,只是研究者依一定标准将其划分为优良中差,喜欢与不喜欢等少数几个等级。对这些非连续等距性数据,要判别这些分类间的差异或者多个变量间的相关性方法称为计数数据统计方法。

卡方检验是专用于解决计数数据统计分析的假设检验法。本章主要介绍卡方检验的两个应用:拟合性检验和独立性检验。拟合性检验是用于分析实际次数与理论次数是否相同,适用于单个因素分类的计数数据。独立性检验用于分析各有多项分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因素之间是否有关联或是否独立的问题。

在计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时要特别注意取样的代表性。我们知道,统计分析就是依据样本所提供的信息,正确推论总体的情况。在这一过程中,最根本的一环是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及对实验的良好控制。在心理与教育研究中,所搜集到的有些数据属于定性资料,它们常常是通过调查、访问或问卷获得,除了少数实验可以事先计划外,大部分收集数据的过程是难于控制的。例如,某研究者关于某项教育措施的问卷调查,由于有一部分教师和学生对该项措施存有意见,或对问卷本身有偏见,根本就不填写问卷。这样该研究所能收回的问卷只能代表一部分观点,所以它是一个有偏样本,若据此对总体进行推论,就会产生一定的偏差,势必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教师与学生对这项教育措施的意见。因此应用计数资料进行统计推断时,要特别小心谨慎,防止样本的偏倚性,只有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才能作出正确的推论。

第一节卡方拟合性检验

一、卡方检验的一般问题

卡方检验应用于计数数据的分析,对于总体的分布不作任何假设,因此它又是非参数检验法中的一种。它由统计学家皮尔逊推导。理论证明,实际观察次数(f o)与理论次数

(f e),又称期望次数)之差的平方再除以理论次数所得的统计量,近似服从卡方分布,

可表示为:

这是卡方检验的原始公式,其中当f e越大(f e≥5),近似得越好。显然f o与f e相差越大,卡方值就越大;f o与f e相差越小,卡方值就越小;因此它能够用来表示f o与f e相差的程度。根据这个公式,可认为卡方检验的一般问题是要检验名义型变量的实际观测次数和理论次数分布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它主要应用于两种情况:

卡方检验能检验单个多项分类名义型变量各分类间的实际观测次数与理论次数之间是否一致的问题,这里的观测次数是根据样本数据得多的实计数,理论次数则是根据理论或经验得到的期望次数。这一类检验称为拟合性检验。

拟合性检验的零假设是观测次数与理论次数之间无差异。其中理论次数的计算一般是根据某种理论,按一定的概率通过样本即实际观测次数来计算。这里所说的某种理论,可能是经验规律,也可能是理论分布。确定理论次数是卡方检验的关键。

拟合性检验自由度的确定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分类的项数,二是在计算理论次数时,所用统计量或约束条件的个数,这两者之差即为自由度。由于一般情况下,计算理论次数时只用到“总数”这一统计量,所以自由度一般是分类的项数减1。但在对连续数据分布的

配合度检验中,常常会用数据个数、平均数、标准差等统计量来计算理论次数,所以此时的自由度应从总分类项中减去更多的个数。按照检验中理论次数的定义不同,拟合性检验有以下集中应用。

二、检验无差假设

所谓无差假设,是指各项分类的实计数之间没有差异,也就是说各项分类之间的概率相等(均匀分布),因此理论次数完全按概率相等的条件来计算。即任一项的理论次数都等于总数/分类项数。因此自由度也就等于分类项数减1。

【例1】随机地将麻将色子抛掷300次,检验该色子的六个面是否均匀。结果1-6点向上的次数依次是,43,49,56,45,66,41。

,代入公式:

解:每个类的理论次数是300/6 = 50

因此,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说这个色子的六面是均匀的。

【例2】随机抽取60名高一学生,问他们文理要不要分科,回答赞成的39人,反对的21人,问对分科的意见是否有显著的差异。

解:如果没有显著的差异,则赞成与反对的各占一半,因此是一个无差假设的检验,于是理论次数为60/2=30,代入公式:

所以对于文理分科,学生们的态度是有显著的差异的。

三、检验假设分布的概率

这里的假设分布可以是经验性的,也可以是某理论分布。公式中所需的理论次数则按照这里假设的分布进行计算。

【例3】国际色觉障碍讨论会宣布,每12个男子中,有一个是先天性色盲。从某校抽取的132名男生中有4人是色盲,问该校男子色盲比率与上述比例是否有显著差异?

解:按国际色觉障碍讨论会的统计结果,132人应该有132/12=11人是色盲,剩下的人非色盲,代入公式有:

121

因此,在0.05和显著性水平下,该校男子色盲比率与国际色觉障碍讨论会的统计结果有显著差异,显然根据比例可知该校的色盲率小于国际色觉障碍讨论会的统计结果。

【例4】在英语四级考试中,某学生做对了80个四择一选择题中的28题,现在要判断该生是否是完全凭猜测做题。

解:假如该生完全凭猜测做题,那么平均而言每道题做对的可能性是1/4,因此80个

题,代入公式有:

题中平均而能做对80/4=20

因此,该生可能会做一些题。

四、连续变量分布的拟合性检验

对于一组连续数据,经常需要对其次数分布究竟服从哪种理论分布进行探讨,这一方面的主要应用就是在前面经常所提到的总体正态性检验。首先要将测量数据整理成次数分布表和画出次分布图,并据此选择恰当的理论分布。这些理论分布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有正态分布、均匀分布等。然后根据选择的理论分布计算出理论次数,就可以计算卡方统计

量并进行显著性检验了。若差异显著,说明所选择的理论分布不合适,可以再选一个理论分布进行检验,直至完全拟合。当然有时也只需检验是否与某确定的理论分布相符,如正态性检验(参见教材有关内容)。

对连续随机变量分布的吻合性检验,关键的步骤是计算理论次数与确定自由度。理论次数的计算是按所选理论分布规律,并利用观测数据的有关统计量来计算各分组(次数分布表中)理论次数。自由度则是用分组数减去计算理论次数时所用统计量的数目。

这种拟合性检验计算较为繁琐,不做要求。

五、小理论次数时的连续性校正

卡方检验中,当某分类理论次数小于5时,卡方统计量不能很好地满足卡方分布,此时需要对卡方统计量进行校正,称为卡方的连续性校正,其公式如下:

尽管采用此方法校正后,卡方统计量能较为接近卡方分布,不过我们仍然建议在实际中最好增大样本的容量,尽量减少出现这种不大服从理论分布的情况。

第二节独立性检验

 卡方检验还可以用于检验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素(各有两项或以上的分类)之间是否相互影响的问题,这种检验称为独立性检验。例如要讨论血型与性格的关系,血型有

A、B、AB、O四类,性格采用心理学上的A型性格来划分,即有A型和B型两种,每个人可能是它们之间交叉所形成的8种类型中的一种,那么倒底它们之间有不有关系,就可以用卡方独立性检验。

卡方独立性检验用于检验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素(各有两项或以上的分类)之间是否相互影响的问题。所谓独立,即无关联,互不影响,就意味着一个因素各个分类之间的比例关系,在另一个因素的各项分类下都是相同的,比如在血型与性格关系中,如果A型性格人群中各血型的比例关系,与B型性格人群中各血型的比例关系相同,就可能说血型与性格相互独立,当然这里的“两者比例相同”在统计的意义下,应表述为“两比例差异不超过误差范围”,因为就算总体之间相互独立,收集到两个比例完全相同的样本的可能是很小很小的,甚至是不可能的。相反,若一个因素各个分类之间的比例关系,在另一个因素的各项分类下是不同的,则它们之间相关。假如A型性格中A型血的比例高于B型性格中A型血的比例,而且达到显著水平,那么就可以说血型与性格之间相关,不相互独立。

卡方独立性检验的零假设是各因素之间相互独立。因此理论次数的计算也是基于这一假设,具体计算时,采用列联表的方式,后面将举例说明。

【例1】某校对学生课外活动内容进行调查,结果整理成下表,表中彩色格子里的数是原始数据的汇总数,括号内的数是理论次数(是按下面将要介绍的原理计算得来的),此外的是原始数据。

由于所有学生参加三项活动的比例是27:18:52,因此如果课外活动的选择与性别没有

关系的话,男女生参加这三项活动的比例也应是这同一比例,而男女各自的人数可以计算,所以每格内的理论次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男生中

参加体育活动的理论人数:55×27/97=15.3

参加文娱活动的理论人数:55×18/97=10.2

参加阅读活动的理论人数:55×52/97=29.5

女生中

参加体育活动的理论人数:42×27/97=11.7

参加文娱活动的理论人数:42×18/97= 7.8

参加阅读活动的理论人数:42×52/97=22.5

我们将行列的小计和分别用f x和f y来表示,总人数用N 来表示时,上述计算理论次数的方法可以表示为:

fe ij = fx i× fy j/N

所以,卡方独立性检验的公式可以表示如下,其中最后一个式子比较便于计算,fxy

表示每格的原始数据。

由于在计算理论次数时,用了按每个因素分类的小计和(fx 和fy,其个数分别记为R 个和C 个),和总和N ,而总和又可由按每个因素分类的小计和计算得来,因此若从总分类个数R×C中减去R+C,则将总和重复减去了,因此要补 1 个自由度回来,所以最终独立性检验的自由度表示为:

上述例题最终计算得:

或者:

这两个公式的计算结果有一点点差异,这完全是计算误差即四舍五入引起的。

df = (3-1)(2-1) = 2,而χ20.05(2) = 5.99,所以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零假设,即可以认为性别与课外活动内容有关联,或者说男女生在选择课外活动上存在显著的差异。

四格表独立性检验

对于两个都只作两项分类的因素,它们的数据整理成的是一个2×2 的表格,一般称为四格表,对于四格表教材里给出了一个更简洁的公式:

公式中,a、b、c、d的规定要求是a和d必须呈对角线。该公式的含义非常明确,即当对角线单元格中的次数差异越大时,卡方检验越容易显著,自然也就意味着两变量间的关联越密切。掌握了一般的R*C表计算后,四格表计算相对简单地多。这里不再展开。

注意,在独立性检验中,同样存在某格的理论次数小于等于 5 的问题,如同拟合性检验中一样,我们仍然建议在实际中最好增大样本的容量,尽量减少出现这种不大服从理论分布的情况。

此外,在独立性检验中,若拒绝了零假设,即各因素之间有关联,则如同方差分析中仅判定了存在交互作用一样,只是一个总体的结果,并不能回答具体关联的形式的问题。如果各因素之间独立,则到此为止,若各因素间有关联,还应该作进一步的分析,具体搞清楚各变量的次数间是如何关联的。对此卡方检验有一些办法,但不如参数检验中那样严格。卡方独立性检验一般也仅限于两变量间的关联考察,对于多个名义型变量,往往采用分拆一个变量分别进行独立性检验的办法,然后试图整合多次检验的结果。这种做法就显得更牵强一些。

品质相关

卡方检验既然是用来解决变量间关联性的,则也可以构造和积差相关或等级相关系数一样的相关程度的度量,称为品质相关。常用的品质相关有以下几种:

1、Φ相关系数

Φ相关只适用于四格表,它要求两变量是不同性质的。Φ相关的公式实际上是根据四格表的卡方值变换而来的,通过变换使得其取值大约在正负1之间,这样便于联系一般的相关系数的含义进行解释。在卡方检验一节,我们曾讲到卡方值的大小反映了实际次数与理论次数之间差异的大小,而独立性检验中的理论次数是根据两变量独立的假设计算出来的,因此卡方值的大小也就反映了两变量距独立有多远,离独立越远就越相关,因此卡方

相关的计算公式如下:

值本身就反映了两变量间相关的程度。Φ

Φ相关系数依分子的正负号可取正负值。不过,所有的品质相关几乎都不是独立构造的,而都是对卡方检验中卡方统计量的变换。因此实际上,只要进行了卡方独立性检验,则这两步过程就一次解决了。计算品质相关系数只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两变量间关系的密切程度。

2、列联相关C系数

列联相关实际上是将Φ相关的适用情况从四格表扩展到一般的列联表。列联相关公式的来历也基本上与Φ

相关相同。列联相关公式为:

该系数的取值也在0和1之间,不会取到1。与使用Φ相关一样,使用列联相关之前,最好先检验两变量是否相关,只有两变量相关时,这一系数才有意义。

阅读材料

 班上要选班长,有两名候选人A和B,他们获得的票数分别是45和49。班主任认为票数悬殊太小,不足以说明B更受欢迎,因此决定让二者各任一周班长,两周后再进行公开投票。B很不服气,认为老师偏心,请你为他主持公道,你能不能用统计学的知识来说明这次投票的结果?先想一想

这个案例可以用卡方分布来检验两名候选人的票数是否有显著差异。

得出的显著性水平是0.68,显然,二者所得票数确实无显著差异,老师的决策是对的。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 79181~5——87

一、总则 General Principle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 3.1 生理盐水 成分:氯化钠8.5g 蒸馏水加至1000 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3.2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酪蛋白胨17g 大豆蛋白胨3g 氯化钠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卵磷脂1g 吐温80 7g 蒸馏水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 5.1 液体样品 5.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5.1.2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5.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5.2.1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分振荡混匀,静置15min。取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5.2.2 疏水性样品,称取10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检液。 5.3 固体样品,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10mL灭菌吐温80,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min~5min。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点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 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 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指标大有来头危害各不相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毒理指标74项(其中,无机化合物指标21项,有机化合物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消毒剂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 可能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影响的物质究竟从何而来?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但微生物污染比较容易检出,也比较容易消除,只要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绝大部分水站都可 以做到。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达到74项。其中的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 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生活饮用水总硬度检验法

生活饮用水总硬度检验法 一、测定方法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二、方法依据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85 三、测定范围 3.1本规范规定了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Na2EDTA)滴定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 总硬度。 3.2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总硬度的测定。 3.3本规范主要用于干扰元素铁、锰、铝、铜、镍、钴等金属离子,能使指示剂褪色,或 终点不明显。硫化钠及氰化钾可隐蔽重金属的干扰,盐酸羟胺可使高铁锰离子还原为低价离子而消除其干扰。 3.4由于钙离子与铬黑T指示剂在滴定到达终点时的反应不能呈现出明显的颜色转变,所 以当水样中镁含量很少时,需要加入已知量镁盐,以使滴定终点颜色转变清晰,在计算结果时,再减去加入的镁盐量,或者在缓冲溶液中加入少量MgEDTA,以保证明显的终点。 3.5若取50mL水样,本规范最低检测质量浓度为1.0mg/L。 四、测定原理 当水样中有铬黑T指示剂存在时,与钙、镁离子形成紫红色螯合物,这些螯合物的不稳定常数大于乙二胺四乙酸钙和镁螯合物不稳定常数。当pH=10时,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先与钙离子,再与镁离子形成螯合物,滴定至终点时,溶液呈现出铬黑T指示剂的天蓝色。 五、试剂 5.1缓冲溶液(pH=10)。 5.1.1称取1 6.9g氯化胺,溶于143mL氨水(ρ20=0.88g/mL)中。 0.780g硫酸镁(MgSO4·7H2O)及1.178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Na2EDTA·2H2O),溶于50mL 纯水中,加入2mL氯化胺-氢氧化胺溶液(1.1)和5滴铬黑T指示剂(此时溶液应呈紫红色。若为天蓝色,应再加极少量硫酸镁使呈紫红色),用Na2EDTA标准溶液(5)滴定至溶液由紫红色变为天蓝色。合并1.1及1.2溶液,并用纯水稀释至250mL。合并后如溶液又变为紫红色,在计算结果时应扣除试剂空白。 注:①此缓冲溶液应储存于聚乙烯瓶或硬质玻璃瓶中。防止使用中应反复开盖便氨水浓度降低而影响pH值。缓冲溶液放置时间较长,氨水浓度降低时,应重新配制。 ②配制缓冲溶液时加入MgEDTA是为了使某些含镁较低的水样滴定终点更为敏锐。如果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18个方法

培训资料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部分水质指标补充检验方法手册 (试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 2014年7月

目录 1生活饮用水中5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验方法—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1) 2生活饮用水中27种卤代烃的检验方法—顶空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9) 3生活饮用水中11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验方法—顶空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15) 4生活饮用水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 (19) 5生活饮用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 (24) 6生活饮用水中环氧氯丙烷的检验方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 (29) 7生活饮用水中15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验方法—固相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 (32) 8生活饮用水中呋喃丹、草甘膦、灭草松和2,4-滴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质谱法 (39) 9生活饮用水中灭草松、呋喃丹、草甘膦、2,4-滴、莠去津、五氯酚和甲基对硫磷的测定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 (41) 10生活饮用水中百菌清检验方法—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48) 11生活饮用水中5种拟除虫菊酯的检验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51) 12生活饮用水中六种卤乙酸检验方法—离子色谱-电导检测法 (53) 13生活饮用水中游离余氯的检验方法—现场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法 (56) 14生活饮用水中总氯的检验方法—现场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法 (57) 15生活饮用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1 (58) 16生活饮用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2 (59) 17生活饮用水中氰化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1 (61) 18生活饮用水中氰化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2 (6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定稿版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 方法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总则(GB7918.1—87) 1?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1.1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的样品,取样量可酌减。 1.2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启开,以防再污染。 1.3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1.4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作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作其他分析。 1.5在检验过程中,从开封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1.6如检出粪大肠菌群或其他致病菌,自报告发出起该菌种及被检样品应保存一个月奋查。 2?供检样品的制备 2.1培养基和试剂

:氯化钠?8.5g,蒸馏水?1000m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锥形瓶内,每瓶90ml,121℃(151b)20min高压灭菌。 ,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2.5g,葡萄糖?2.5g,卵磷脂?1g,吐温80?。7g,蒸馏水?1000ml,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pH 为7.2. 3分装,121℃(151b)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法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日本多胨代替。 2.2.仪器: 2.3不同类型样品的检样制备。 : 。 n。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归口。 本标准由“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淑玉。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饮用水卫生标准

饮用水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UDC 613.3 GB5749-85 1 总则 1.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後,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 本标准适用於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 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 2.1 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标准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度) 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嗅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zCO3,计)(mg/L) 450 铁(Fe)(mg/L) 0.3

锰(Mn)(mg/L) 0.1 铜(Cu)(mg/L) 1.0 锌(Zn)(mg/L) 1.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硫酸盐(mg/L) 250 氯化物(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毒理学指标氟化物(mg/L) 1.0 氰化物(mg/L) 0.05 砷(As)(mg/L) 0.05 硒(Se)(mg/L) 00.01 汞(Hg)(mg/L) 0.001 镉(Cd)(mg/L) 0.0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在各种水体,特别是污染水体中存在有大量的有机物质,适于各种微生物的生长,因此水体是仅次于土壤的第二种微生物天然培养基。水体中的微生物主要来源于土壤,以及人类的动物的排泄物及污染。水体中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受各种环境条件的制约。 一般认为,水中微生物以革兰氏阴性杆菌占有较大优势。与其他水体相比,河水及溪水中革兰氏阳性菌相对较多,这是因为陆地微生物冲洗污染的缘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提供了水质中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 1、国家标准中,细菌总数是指1ml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7℃经24h培养后,所生长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对生活饮用水,直接吸取1ml水样于平皿中,加入营养琼脂后混匀,37℃培养24h,进行计数。 对水源水,根据情况对样品进行10倍梯度稀释,选择适宜稀释液1ml,加注平皿,营养琼脂混匀,37℃培养24h,进行计数。 按照规定格式报告每毫升水中细菌总数。 2、国家标准中,利用总大肠菌群作为粪便污染的指标。总大肠菌群是指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的,37℃生长时能使乳糖发酵,在24h内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水样中总大肠菌群数的含量,表明水被粪便污染的程度,而且间接地表明有肠道致病菌存在的可能。 国家标准物质提供了多管发酵法及滤膜法检测总大肠菌群的方法。 3、多管发酵法检测总大肠菌群,分为三步:初发酵试验,平板分离,复发酵证实试验。 初发酵试验,采用乳糖蛋白胨培养液37℃培养24h,观察产酸产气情况。对阳性管培养物,接种于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或伊红美蓝培养基,观察菌落特征,并进行革兰氏染色和镜检。对典型和可疑菌落,接种于乳糖蛋白胨培养液,进行复发酵证实试验,并根据标准所附检数表报告结果。 其中,对生活饮用水,初发酵试验接种水样总量300ml,即100ml接种2管,10ml接种10管,采用两个稀释度,12支发酵管。对水源水,初发酵试验接种水样总量55.5ml,即10ml接种5管,1ml接种5管,0.1ml接种10管,共采用三个稀释度,15支发酵管。两种接种方法,所用的检数表是不同的。 4、滤膜法检测总大肠菌群,就是利用微孔滤膜,过滤一定量水样,将水样中含有的细菌截留在滤膜上,然后将滤膜帖放在选择性培养基上(如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经培养和证实试验后,直接计数滤膜上生长的典型大肠菌群菌落,并计算出每升水样中含有的总大肠菌群数 注意;菌落总数测定中,应选择合适的稀释度进行。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规定每毫升不得超过100个,因此可以直接吸取1毫升到平板进行培养。 培养时间。与食品中菌落计数不同,测定水中细菌总数,培养时间采用24h。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完整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GB 5749—2006 代替GB 5749-85 2007-07-01 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1 菌落总数 1.1平皿计数法 1.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平皿计数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的菌落总数。 本法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菌落总数的测定 1.1.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2.1 菌落总数 standard plate-count bacteria 水样在营养琼脂上有氧条件下37℃培养48h后,所得1mL水样所含菌落的总数 1.1.3 培养基与试剂 1.1.3.1 营养琼脂 1.1.3.1.1 成分: A 蛋白胨10g B 牛肉膏 3 g C 氯化钠5g D 琼脂10g~20g E 蒸馏水1000mL 1.1.3.1.2 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整pH为7.4~7.6,分装于玻璃容器中(如用含杂质较多的琼脂时,应先过滤),经103.43kPa(121℃,151b)灭菌20min,储存于冷暗处备用。 1.1.4 仪器 1.1.4.1 高压蒸汽灭菌器。 1.1.4.2 千热灭菌箱。 1.1.4.3 培养箱36℃±1℃。 1.1.4.4 电炉。 1.1.4.5 天平。 1.1.4.6 冰箱。 1.1.4.7 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 1.1.4.8 pH计或精密pH试纸。 1.1.4.9 灭菌试管、平皿(直径9cm)、刻度吸管、采样瓶等。 1.1.5 检验步骤 1.5.1 生活饮用水。 1.1.5.1.1 以无菌操作方法用灭菌吸管吸取1mL充分混匀的水样,注入灭菌平皿中,倾注约15mL 已融化并冷却到45℃左右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并立即旋摇平皿,使水样与培养基充分混匀。每次检验时应做一平行接种同时另用一个平皿只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作为空白对照。

检验方法的标准确认办法

检验方法的标准确认办法 检验方法是指实验室用于实施检验检测工作所依据的标准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检验方法是实验室实施检验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如果方法及程序不同就会造成结果不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5.3.2条款中规定:“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在<>条款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实验室采用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的抽取、处理、运输、存储和制备等各个环节,确认时应当记录确认所获得的结果、使用确认的程序、确认对方法是否适合于预期的用途等,必要时还应包括不确定度和分析数据的统计学处理技术。下面谈谈就方法发生了变更时或颁布新标准时,对方法如何进行确认: 1.在首次对外出具数据之前应确认(证实)标准方法已被正确的运用。 2.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确认。 3.对标准方法定期清理或者查新,以确保最新有效版本。 一、检测方法的选择及使用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或认可)现场考核时确定的检测项目的依据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所以说,当没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检验方法时,实验室应尽可能选择已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方法,但应经实验室技术主管确认。如是在实验室计量认证或认可批准业务范围内,因客户的特殊

要求而发生的情况,其检验结果和报告上应有明确的说明。 另外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时,这些方法应征得委托方同意,并形成有效文件,使出具的报告为委托方和用户所接受。这是指必须在实验室计量认证或认可批准业务范围内使用,所谓有效文件是指甲乙双方对使用非标准方法检测达成协议,一般来说应有双方签字盖章,也可以在检测委托(协议)书上注明,实验室在检测报告中也必需加以说明。因此,在检测方法的选择上,优先使用国家标准,然后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非标准方法仅限于委托方同意才使用。 对于实验室完成的每一项或每一系列检验的结果,均应按照检验方法中的规定,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在检验证书或报告中表述,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证书或报告中还应包括为说明检验结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采用方法所要求的全部信息。除上述明确的要求外,检测报告中必需有检测数据和结论。 所以说,检测方法选择的核心就是方法有效性,要特别注意的是: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方法。 二、检测方法的验证及确认 当自己的实验室将标准方法引入到自身的检测工作时,则应对引入的标准方法进行验证,并正确有效地运用。 方法的确认应广泛全面,以满足预定用途或应用领域的需要。标准方法确认准则是:所用的设备、环境条件、人员技术等。以证明实验室能够正确使用该新标准实施检测过程。 标准方法的确认或是通过核查方式,并提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特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 indic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一Microbioloical parameters 1、菌落总数 1.1平皿计数法1.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平皿计数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的菌落总数本法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菌落总数的测定。1.1.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1. 2.1菌落总数standard plate - count 加cteria水样在营养琼脂上有氧条件下37℃培养48h后,所得1ml水样所含菌落的总数 1.1.3培养基与试剂1.1.3.1营养琼脂1.1.3.1.1成分:A 蛋白陈10gB 牛肉膏3g C 氯化钠5g D 琼脂10g——20g E 蒸馏水1000ml1.3.1.2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整pH为7.4一7.6,分装于玻璃容器中(如用含杂质较多的琼脂时,应先过滤),经103.43 kPa (121℃,15lb)灭菌20 min,储存于冷暗处备用。 1.1.4仪器 1.1.4.1高压蒸汽灭菌器。 1.1.4.2干热灭菌箱。 1.1.4.3培养箱36℃士2℃。 1.1.4.4电炉。 1.1.4.5天平。 1.1.4.6冰箱。1.1.4.7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1.1.4.8 pH计或精密pH试纸。1.1.4.9灭菌试管、平皿(直径9cm)、刻度吸管、采样瓶等1.1.5检验步骤1.1.5.1生活饮用水1.1.5.1.1门以无菌操作方法用灭菌吸管吸取1mL充分混匀的水样,注人灭菌平皿中,倾注约15mL已融化并冷却到45℃左右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并立即旋摇平皿,使水样与培养基充分混匀每次检验时应做一平行接种,同时另用一个平皿只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作为空白对照1.1.5.1.2待冷却凝固后,翻转平皿,使底面向上,置于36℃士1℃培养箱内培养48h,进行菌落计数,即为水样1 ml 中的菌落总数1.1.5.2水源水1.1.5. 2.1以无菌操作方法吸取lml充分混匀的水样,注入盛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中,混匀成1 : 10稀释液。1.1.5.2.2吸取I : 10的稀释液工ml注入盛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中,混匀成l :10稀释液。按同法依次稀释成l : 1000 , l : 10000稀释液等备用。如此递增稀释一次,必须更换一支1mL灭菌吸管。1.1.5.2.3用灭菌吸管取未稀释的水样和2个——3个适宜稀释度的水样1ml,分别注入灭菌平皿内以下操作同生活饮用水的检验步骤。1.1.6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作平皿菌落计数时,可用眼睛直接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在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数后,应求出同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供下一步计算时应用在求同稀释度的平均数时,若其中一个平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皿作为该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数分布又很均匀,则可将此半皿计数后乘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然后再求该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1.1.7不同稀释度的选择及报告方法1.1.7.1首先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一300之间者进行计算,若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则将该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中实例1)1.1.7.2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一300之间,则视二者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2应报告两者的平均数(如表1中实例2)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总数(如表l中实例3)若等于2亦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数(见表l中实例4)。1.1.7.3若所有稀释度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_2006)2018年0802

水质106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 749-2006) 2016-01-11 文科_360阅8129 转77 转藏到我的图书馆微信分享: GB 5749—2006 代替GB 5749-85 2007-07-01 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

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水质 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称量法 方法确认

水质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5750.4-20068.1)称量法方法确认1 目的 通过精密度测试来验证水样中的溶解性总固体GB/T 5750.4-2006 8.1,判断本实验室的检测方法是否合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试用于饮用水及水源水中溶解性总固体。 3 方法原理 3.1水样经过过滤后,在一定温度下烘干,所得的固体残渣称为溶解性总固体,包括不易挥发的可溶性盐类、有机物及能通过滤器的不溶性微粒等。3.2 烘干温度一般采用105℃+3℃。但105℃的烘干温度不能彻底除去高矿化水样中盐类所含的结晶水。采用180℃+3℃的烘干温度,可得到较为准确的结果。 3.3 当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中含有多量氯化钙、硝酸钙、氯化镁、硝酸镁时,由于这些化合物具有强烈的吸湿性使称量不能恒定质量。此时可在水样中加入适量碳酸钠溶液而得到改进。 4分析方法 4.1 测量方法简述 溶解性总固体(在105℃+3℃烘干) ℃+3℃烘箱内30min。取出,于干燥器内冷却30min。 4.1.2 在分析天平上称量,再次烘烤、称量,直至恒定质量(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0004 g)

4.1.3 将水样上清液用滤器过滤。用无分度吸管吸取过滤水样100ml于蒸发皿中,如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过少时可增加水样体积。 4.1.4 将蒸发皿置于水浴上蒸干(水浴液面不要接触皿底)。将蒸发皿移入105℃+3℃烘箱内,1h后取出。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 ℃+3℃烘箱内30min,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直至恒定质量。 4.2 溶解性总固体(在180℃+3℃烘干) ℃+3℃烘干并称重至恒定质量。 5. 计算 5.1 溶解性总固体的计算公式 公式中: —水样中溶解性总固体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 (TDS m—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m—蒸发皿和溶解性总固体的质量,单位为克(g); 1 V—水样体积,单位为毫升(ml)。 6实验结果 选取10份样品加标,使溶解性总固体值为170.5mg/L,按4进行测试。由附表可知,精密度RSD<4.9%,满足GB/T 5750.4-2006 8.1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分散式供水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常规指标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试题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测试题 一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填在( )内) 1.以下哪个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A) A.GB/T5750-2006 B.GB/T6682-2008 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是(C) A.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内容 B. 传承以《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与《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为基础。 C,A+B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不包括:(D) A.色度 B.浑浊度 C.肉眼可见物 D.铅 4.常规指标-毒理指标不包括:(D) A.汞 B.硒 C.氰化物 D.铜 5.水质的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是指(BCD) A.是对人体健康的直接定量影响的指标 B.指使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感官指标 C.是反映水质总体性状的理化指标 D.一般理化指标超标常常引起感官指标超标 6.以下有关水质微生物指标说法正确的是(ABCD) A.要评价水质卫生状况,需借助指示微生物判断样品污染程度,间接指示致病微生物有无存在的可能 B.水中菌落总数可作为评价水质清洁程度和考核净化效果的指标 C.大肠菌群指示水体是否存在肠道传染病菌可能性的指标 D.如果水样中检出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总大肠菌群,说明水体可能已受到粪便污染发生,存在肠道传染病菌可能性,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7.适用于饮用水的检验方法的标准是( C) A.《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版) B.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C.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D.《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版) 二、多项选择:(每题有多于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填在( )内)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包括:(ABCD) A.PH值 B.铝 C.铁 D.锰 2.常规指标-毒理指标包括:(ABCD) A.砷 B.镉 C.铬(六价) D.铅 3.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指标包括:(ABCD) A.菌落总数 B.总大肠菌群 C.耐热大肠菌群 D.总α放射性 三、判断题(你认为正确,请在括号中画T,你认为错误的画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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