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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源镇开展创建无邪教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泰兴委发[2011]35号

中共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委员会

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开展新一轮创建无邪教

镇(街道)、村(社区)活动的

通知

各村(社区):

按照中央、省、市委对深入开展创建无邪教村(社区)活动的有关要求和我区《2011年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要点》中对开展“创无”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我镇决定开展新一轮创建无邪教村(社区)活动。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林源镇开展新一轮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委员会

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3日

主题词:无邪教创建活动通知

送:区防邪办

发:各村(社区)

(共印20份)

林源镇开展创建无邪教村(社区)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反邪教意识和能力,厚积全社会反邪教土壤,按照上级对开展创建反邪教社区活动的工作部署和我镇防邪工作安排,特制定我镇新一轮创建无邪教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创建目的

创建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要内容,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对防邪工作的知晓率、对邪教的防范和抵制力,厚积全社区反邪教土壤为主要目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三区”建设发展战略,持久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推进监控防范、教转攻坚、警示教育等各项防邪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和“三零”目标全面实现,为我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规划和实施步骤

“创无”活动要紧密结合全国各地正在开展的对“法轮功”人员新一轮的教转攻坚和巩固整体仗工作,各村(社区)要对防邪工作情况充分掌握和对现有“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再次摸排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实际,结合上级要求,对

照无邪教镇(街道)和村(社区)标准,按照三年无邪教村(社区)创建率达到90%的综合体目标,分步实施。

三、无邪教村(社区)的标准

(一)创建无邪教镇(街道)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主要领导重视,党委分工明确,具体实施单位职责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2、防邪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警示教育、教转攻坚、防范控制等各项任务完成出色,无涉邪教案件和重大事件发生。

3、人员、经费保障有力。宣传资料印发、张贴及宣传活动的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器材设施添置等所需经费保障充分;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4、软、硬件资料齐全,档案管理有序。资料全、人数清、底子明、情况细,查阅、调取资料方便。

5、三年内所属村(社区)创建活动覆盖率100%、创建率达100%,有本单位创建目标和创建规划。

6、原“法轮功”人员彻底转化率和解脱率为100%,无“反水”、反复和新增加人员。

7、无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人员和活动。

8、群众普遍受教育,对“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教育主题知晓率达80%以上;对邪教组织和人员有识别、抵制和报告的意识和能力,不参与邪教非法活动。

(二)创建无邪教村(社区)标准

1、“四无”

(1)无邪教人员:村(社区)内原“法轮功”人员转化率和解脱率为100%,无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人员。

(2)无邪教活动:有效防范外来邪教人员的窜联、滋事、邪教宣传等非法活动。

(3)无邪教窝点:村(社区)内无邪教活动场所及聚集点。

(4)无邪教案件:无各类涉邪教的违法犯罪案件。

2、“六有”

(1)有计划:创建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措施。

(2)有保障:领导重视、经费落实、人员到位。

(3)有制度:培训、奖惩、排查、防控、信息报送等制度。

(4)有载体:墙报、宣传栏、标语及健康文娱体育活动等。

(5)有队伍: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帮教转化等队伍。

(6)有效果:群众受教育面和防邪警示教育知晓率达90%以上,对邪教和涉邪教人员能防范识别,自觉抵制、教

育劝导,对各种邪教非法活动主动报告,积极参与各项防处邪教的工作和活动。

四、创建活动的方法和程序

创建工作分动员准备、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申报审批等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

1、组织领导。成立创建无邪教村(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并从人员、经费给予充分保障。

2、开展调查摸底。由镇防邪办牵头,对全镇范围内原“法轮功”人员、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人员进行排查,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到各类人员数量清、底子明,心中有数。

3、制定实施方案。各村(社区)按照本实施方案,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做好广泛宣传和资料准备工作。

(二)宣传动员

1、干部培训。培训内容:(1)创建任务和责任;(2)创建标准;(3)创建实施程序;(4)创建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派出所、学校和有关企业负责人专门培训或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

培训。

2、广泛动员。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工作计划,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图片、挂图,设置和更新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反邪教宣传,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

(三)组织实施

1、深入宣传。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对村(居)民进行宣传。

2、建章立制。建立各项排查、报告、谈话、帮教等防范控制和教育巩固制度。

3、检查指导。镇创建工作的领导小组进行工作指导,检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4、整理归档。创建活动资料和管理要做到科学化、规范化;要注意收集、积累音像、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全面反映创建活动。

(四)申报审批和检查验收

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三年创建规划分步骤开展好创建工作,每年12月底前要完成当年创建计划,并进行自查。自查达到标准后,次年2月前无邪教村(社区)向镇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创建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进行命名,并报区创建领导小组备案。

五、创建考核、表彰

(一)创建无邪教村(社区)工作纳入年终对村目标考核,对未完成当年创建任务的村(社区),要从防邪目标考核分数中扣除20%至30%;对创建工作开展好、实际效果明显的村(社区),将给予加分奖励。

已命名表彰的无邪教村(社区)要继续开展创建巩固工作,不能巩固创建成果、保持无邪教创建标准的,取消命名称号。

(二)镇(街道)对达标无邪教村(社区)进行表彰。

(三)区委创建无邪教村(社区)活动领导小组按全市“创无”工作安排部署,在已创建的无邪教村(社区)中推荐先进,上报市委防邪领导小组表彰。

林源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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