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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

报警、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

仪表位号

联锁级别

联锁名称

解除时间

联锁解除的原因: 提出人:

联锁解除的风险评估:

制定人:

联锁解除后的安全保证措施:

制定人:

执行人签字

工艺执行人: 仪表监护人:

工艺确认人: 仪表确认人:

审批负责人签字

工艺车间: 机电仪中心:

生产技术部: 机电动力部:

安健环部: 厂长:

说明:一级联锁系统的联锁逻辑、设定值及联锁方案的修改必须经厂长批准实施,其他类的,由主管厂长批准。

报警、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

装置名称: 工作票编号:

年 月 日投运时间年 月 日

工艺联锁 报警 管理制度

中国化工昌邑石化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工艺连锁(报警)细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工艺连锁、报警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实现装置平稳生产,依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三、职责 技术质量部负责工艺联锁(报警)装置的工艺管理,并对其实现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 机动部负责组织对工艺联锁校验、试验、确认、变更、摘除、恢复等的实施工作。负责公司动力系统生产装置的工艺联锁(报警)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工艺联锁(报警)的安全监督、风险评估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环保装置的工艺联锁(报警)管理工作。 生产部参与公司各生产装置的工艺联锁(报警)管理工作。 各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工艺联锁(报警)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四、定义

工艺联锁和报警是用于生产装置(或独立单元)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物料、能源中断时,发出警报直至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产生的一系列预先定义动作,使操作人员和生产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本制度中没有特殊说明的“报警”指与联锁相关联的报警。 五、工作程序 工艺联锁(报警)台帐的建立 装置投产前(大检修、大改造后)的工艺联锁(报警),由生产车间根据设计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台帐,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审查会签,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生产车间和维护单位、主管部门各存档一份。 工艺联锁(报警)的校验、试验、确认 5.2.1新建装置投产前工艺联锁(报警)必须校验、试验、确认。 5.2.2装置经过大检修、重大技术改造后,开工前工艺联锁(报警)必须校验确认,在同一生产周期内必要时可进行重新校验确认,并做好记录。 5.2.3生产装置工艺联锁由维护单位做好校验、试验,生产车间和维护单位共同确认验收,维护单位出具校验报告(联锁验收单),生产车间和维护单位签字认可,双方各存档一份,试验合格后,不得随意修改联锁系统。 工艺联锁(报警)的投用和摘除 5.3.1 工艺联锁(报警)投用前,维护单位和生产车间必须做

联锁管理制度

联锁管理制度

目录 1、总则 (1) 2、联锁管理职责划分 (1) 3、联锁管理一般规定 (2) 4、联锁运行、维护 (3) 5、联锁的停运、取消、修改、摘除 (3) 6、附则 (4)

1、总则 1.1 为加强工艺设备和大型机组的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参照中石化《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装置的过程联锁保护系统和实现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以下简称联锁)。 1.3 本制度适用于以电信号为主体的联锁保护系统,对于气信号等其它种类联锁保护系统参照本制度执行。 1.4 各生产中心、仪电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本制度,按管理分工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1.5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问题,各单位在执行中及时向机动部提出,以便补充完善。 1.6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或国家规范有矛盾时,以上级有关规定或国家规范为准。 2、联锁管理职责划分 2.1 公司机动部为联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工作,负责对本制度执行落实情进行检查、监督,并对有关单位进行考核。 2.2 工艺生产中心职责 2.2.1 负责联锁仪表盘前,就地操作盘、ESD操作台有关联锁开关、按钮的操作、使用及日常管理。 2.2.2 办理或配合办理有关报告、票证等手续。 2.2.3 建立联锁摘除、恢复等联锁管理的相关记录。 2.3 仪表专业职责 2.3.1 负责联锁仪表盘后开关、按钮及相关仪表设备包括PLC硬件设备、现场仪表、附件、线路的操作、使用、日常管理。 2.3.2 按照联锁仪表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负责联锁仪表的维护、检修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正常运行,联锁系统的安装率、完好率、投用率达到100%。 2.3.3 办理因仪表原因而需停用或恢复联锁信号的报告手续。 2.3.4 按照联锁摘除(恢复)报告的要求执行摘除(恢复)工作。 2.3.5 负责工艺联锁发往电气控制回路信号的准确、可靠。 2.3.6 建立联锁信号的目录、台帐,完善联锁管理报表。 2.4 电气专业职责 2.4.1 负责电气开关柜的操作及柜内元器件正常运行。 2.4.2 按照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负责联锁相关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2.4.3 负责电气发往仪表控制回路信号的准确、可靠。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本办法规定了北疆发电厂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方法及管理要求等。 1.2本办法适用于北疆发电厂生产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生产外包单位、建材公司对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及管理。 1.3 本办法依据《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编制。 1.4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1.3条各规程规定。 2 管理职责与分工 2.1 安健环室负责全厂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2.2 各生产部门、生产外包单位、建材公司负责本部门工作票、操作票的实施操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工作票操作票的格式 3.1.1 工作票包括: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附录A)、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附录B)、一级动火工作票(附录C)、二级动火工作票(附录D)、热力机械工作票(附录E)、热控工作票(附录F)工作联系单(附录G) 3.1.2 操作票包括:倒闸操作票(附录H)、热机(机械)操作票(附录I)、电气倒闸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附录J)、热机(机械)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附录K)、电厂热机检修工作停送电联系单(附录L)、定期切换试验卡(附录M)。 3.1.3 工作票、操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附录N、O) 3.2 工作票、操作票执行人安全职责 3.2.1 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3.2.1.1 工作必要性。 3.2.1.2 工作是否安全。 3.2.1.3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2.1.4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3.2.1.5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3.2.2 工作负责人职责 3.2.2.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3.2.2.2负责组织参加该项工作的所有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

完整版仪表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仪表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运行装置工艺、设备(包括电气)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人身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它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着生产装置、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因此要求公司各区域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及本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才能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1.报警和联锁的分类 1.1根据联锁保护对象的不同,分为工艺联锁保护和设备(包括电气中传送带及单台设备急停装置等的)联锁保护。 1.2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可以将报警和联锁分为A类、B类二个级别:A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B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1.3区域管理的联锁(B 级)解除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公司级管理的联锁(A级)解除由区域根据联锁类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当联锁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并投运。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报主管部门和区域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公司和各区域单位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制度中必须写明分类原则、审批权限及分类

统计一览表。包括分类登记规定,修改、增减、解除或停用(注销)审批规定等。 2.报警和联锁值的确定 各区域要将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的技术指标、使用和操作要求编入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装置中工艺报警、联锁值的确定和修改,应参照工艺技术文件中有关指标进行组态和修改,凡是有工艺联锁值的装置必须在联锁动作前设定报警值,并要确保系统设定参数与工艺技术文本规定数值的一致性。 3.报警和联锁的投运、更改和检查 3.1有报警和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根据联锁的不同条件和要求,开车时逐步投入,开车正常后,必须全部投运。投运前先调试好,做到声光报警明显响亮,联锁动作试验良好,并由操作和仪表(或电气)人员书面确认方可投运。 3.2装置在开停车过程中按岗位操作法进行的联锁投用和解除应填写工作票,正常条件下,所有设计的报警、联锁设施应全部投运。 3.3由于报警或联锁相关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确需临时修改或摘除报警、联锁时,应办理报警、联锁增加、修改、停用、临符合规定的报审批人员、原因、申请表中要写清内容、停申请表,对安全和环保可能的影响等内容,经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执行。经批准停用或临停的报警或联锁设施必须有明确的停用时间与 计划恢复投用时间。停用期间要有明确、可靠的技术措施,以保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3-01-14 作者:本站来源:燃气安全网点击量:16167次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工作票 的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电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各电厂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要求不得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工作票的分类 1、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与工作票附件三类。 2、内部使用包括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与事故紧急抢修单五种。 3、外包使用包括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4、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措施票与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5、工作票的名称: ××电厂电气工作票; ××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热控工作票(根据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

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 HHCPTJ—YW—04—1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思想理念,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管理,规范设备检修程序,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各种误操作,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的管理。 2 电气工作票安全管理 2.1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电气工作票标准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执行。 2.2 电气工作票分为第一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 2.3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3.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3.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2.3.3 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2.3.4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2.4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4.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4.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4.3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2.4.4 转动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4.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5.6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2.5 维护检修单位在发电厂进行设备维护检修工作时,检修单位工作

负责人按规定填写工作票,由发电厂生产技术部负责签发(或发电厂授权检修单位签发,具体名单发电厂另行公布),运行部门许可,并对执行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检修单位对工作票所列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检修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范围内设备的安全措施保持正确性负责。 2.6 其他检修单位直接承包发电厂工作,需要停用设备或应做安全措施时,也应执行本制度,其工作票由生产技术部签发,运行部门许可。 2.7 工作票要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仅限修改一处,用一横线划去错字处,并在修改处旁签名。 2.8 工作票中的检修设备名称应统一规范,超过二个设备及以上,并且属同一主设备或系统内的设备,可采用简写形式,即自第二个设备起省略主设备名,但其他名称不能省略。 2.9检修工作内容的填写应简单明确,能反映出检修工作的目的。2.10工作票的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和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2.11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 2.12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2.13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臵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并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在预定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臵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当工作内容附有试验工作时,工作票上应盖有“试验工作,内部联系”字样,试验期间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负责。 2.14一般情况下,第一、二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交运行人员。临时工作,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工作开始当天直接交给运行人员。节日

仪表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仪表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报警联锁系统在工艺生产过程、大型机组及关键设备运行中的监控、保护作用,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装置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联锁管理职责 (一)公司仪表车间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仪表车间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二)仪表车间要定期研究本单位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落实好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仪表车间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的执行。 第二条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 (一) 根据联锁系统的重要性,各级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的制度,加强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参数的联锁系统运行管理; (二) 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必须按照联锁管理制度办理联锁工作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处理联锁系统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仪表人员事先必须研究联锁系统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执行,操作过程中有监护人员,以防误操作,处理后要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动作实施后及时做好变更记录,要在相应的资料、图纸上标注。 (三) 联锁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四)对新增的联锁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应向仪表部下达正式

任务书和全套图纸资料。 (五)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联锁系统必须投入使用(自动),不得随意解除或改为手动操作。 (六)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联锁系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准调整联锁系统的动作设定值。 (七)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仪表工处理联锁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到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由操作工进行操作。仪表工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八)现场关键联锁仪表应配有联锁警示标识。 (九)工艺操作工必须接受联锁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不得随意操作联锁按钮、开关等。 (十)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系统,在落实防范措施,办理联锁工作票后,各生产单位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于每年召开确认会议,提出整改计划和责任人,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留挡后,报设备管理部。 第三条联锁系统的维护与检修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一)应加强联锁系统维护、检修工作的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等有关制度中,要落实联锁系统方面的内容、时间、方法和专职维护人员。 (二)对有专业交叉的联锁系统,使用单位应明确划分专业界面,避免在管理和维护检修方面出现死角。

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最终版

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的认真贯彻执行,使操作票和工作票的填写及执行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 第二条凡在发电厂和变配电所(站)的电气设备上、在电力线路上、6kV电动设备、双电源馈线的电缆线路及电力变压器上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参照电力行业“电气操作票,工作票执行规定”的条款,结合我公司电气系统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二章倒闸操作票制度 第四条倒闸操作票的填写要求 1、编号 操作票各生产单位自行编号,每张操作票一个编号,每个编号由四部分组成,如:RD-2014-05-001,解释为:RD热电厂(各单位代号)-2014年(年代号)-05 五配(配电室代号)-001 第一份(按签发顺序编号)。操作票由各单位统一印刷,生产车间到厂部领取,各车间要建有操作票登记台帐(车间主要是指:热电厂各值及其他单位机电车间或维检车间)。 2、操作开始时间和终了时间 操作开始时间:指一个操作任务首项即将操作的时间。 操作终了时间:指一个操作任务最后一个操作项目已操作完结时间。

从值班员接到调度下达操作命令后填写开始时间,全部操作完毕汇报调度后填写终了时间。 3、电气设备操作状态分类 (1)运行状态:隔离开关(开关手车)和断路器已经合闸,使电源和用电设备连成电路,设备是在运行中。 (2)热备用状态:指某设备(如变压器)由于断路器的拉开已停止运行,但断路器两端的隔离开关仍接通(或开关手车仍在工作位置),设备一经合闸即可运行。 (3)冷备用状态:指某设备所有的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均已拉开(或开关手车在试验位置)。 (4)检修状态:指设备所有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及控制回路全部拉开(或开关手车本体在开关柜外,二次插头已取下),并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及装设好接地线,即设备有人工作,并做好安全措施。 ①开关手车位置 开关手车本体所处的三种位置,即工作位置、试验位置、检修位置(断开位置)。 a工作位置 开关手车本体在开关柜内,一次插件(动、静触头)已插好。 b试验位置 开关手车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试验”位置,一次插件(动、静触头)在断开位置。

DCS联锁管理制度

DCS联锁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 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PLC、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 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 维护。 3、术语 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总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组对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増装置的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4.2工艺工程师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4.3DCS工程师负责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 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 5.1使用和维护 5.1.1DCS维护人员应建立健全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修改文件、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等。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709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填空题 1、操作指令是指值班调度员对其管辖的设 备进行变更电气接线方式和事故处理而发布的 立即操作的指令。 2、操作许可是指电气设备在变更状态操作 前,由厂、站值长或班长、地调调度员提出操 作要求,在取得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才能操 作。 3、操作任务是指对该设备的操作目的或设 备状态改变。

4、对该设备在操作前提出的要求是指操作要求。 5、合上是指标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接通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 6、断开是指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断开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 7、合环是指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合的操作。 8、解环是指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断开的操作。 9、强送是指设备故障跳闸后未经检查即送电。 10、强送成功是指设备故障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用断路器对其送电成功。 11、试送是指设备检修后或故障跳闸后,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1.doc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1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厂热力机械(热控)第一、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操作票、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电气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规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工业局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能源部1991—3—18发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标准》 3 缩略语 三权——工作监护权、工作许可权、工作票签发权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4 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 4.1 适用范围 4.1.1 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1.1 在热力机械(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运行人员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的检修工作。 4.1.1.2 可能危及检修人员人身安全的(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的特殊工作。 4.1.1.3 在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上的工作,不论安全措施是否由运行人员来采取,都必须填写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2 热力机械(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4.1.2.1 在热力机械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1.2.2 在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除外),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2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2.1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普光净化厂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的重要保护手段,特别是涉及到生产设备安全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对于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装置和人身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杜绝随意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联锁包括各生产装置所有的联锁参数的设置及联锁参数的检测及处理设备(适用于DCS、SIS、PLC系统)。 第三条管理原则:联锁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联锁的分类 第四条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性质,将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 第五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影响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净化厂的联锁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管理。 (一)Ⅰ级联锁:为净化厂全部联锁; (二)Ⅱ级联锁;为区域或联合装置级联锁; (三)Ⅲ级联锁:为装置单元级联锁; (四)Ⅳ联锁:为单元设备联锁。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六条仪表联锁管理包括联锁参数的修改、联锁仪表、联锁回路的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等的管理。 第七条仪表联锁系统由机动装备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 第八条机动装备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制定和修订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建立健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周检计划。

(三)监督各单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保养、检修。 (四)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五)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第九条技术质量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工艺联锁《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工艺联锁值修改的审核。 第十条生产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生产车间和维护维修站的工作协调。 第十一条生产车间职责 (一)负责本车间全部联锁的管理,各生产车间要制定本车间的联锁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一个联锁回路一个措施,使净化厂的联锁管理落实到每一个联锁回路中去。 (二)当作为申请人时负责办理《报警、联锁变更申请》,严格仪表联锁系统变动的审批程序,并与生产办公室、维护维修站协调联锁系统变动执行工作的对接。 (三)建立本车间联锁管理台帐,每周对本车间的所有联锁进行一次检查,联锁台帐及所有联锁变动审批表保存到《工艺规程》换版为止。 第十二条维护维修站职责 (一)负责汇总上报仪表联锁系统台帐。 (二)负责仪表联锁系统的现场标识管理工作。 (三)负责汇总审核并上报仪表联锁系统的检修计划。 (四)负责仪表联锁系统中备品备件计划上报、管理工作。 (五)负责处理仪表联锁系统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 (六)协同各车间认真做好仪表联锁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当作为申请人时负责办理《报警、联锁变更申请》,严格仪表联锁系统变动的审批程序,负责与各生产车间和维保单位对接,保证仪表联锁系统动作灵敏、准确、可靠。

装置SIS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SIS)管理制度 1范围 1.1为了加强SIS的管理,保护好生产装置及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本 制度规定了丁辛醇所维护生产装置(系统)联锁保护系统的功能、管理和操 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2CD50A17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2.3HG 20511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2.4SHB-206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联锁设计导则 2.5SHS07001~07008-2004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2.6SHJ18 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 3职责 3.1分公司主管领导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管理制度; 3.1.2 督促和指导办公室管理人员制定和修订本管理制度,并对本制度进行审核 审批; 3.1.3 适时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考核。 3.1.4 负责就装置(系统)提出的联锁变更签署可行性意见。 3.1.5 负责审核正常或非正常联锁的原因分析报告,并递交公司和分公司相关部 门主管领导 3.2分公司特护主管技术员职责 3.2.1 根据分公司领导的要求制定和修订本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 3.2.2 负责所维护生产装置(系统)联锁保护系统的归口管理; 3.2.3 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对所维护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 3.2.4 负责督促、指导班组对所维护装置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资料的编制。 3.2.5 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协助生产装置(系统)编制联锁值、报警值及联锁保护

系统操作程序或完成相应的联锁组态。 3.2.6接到上级和主管部门及生产装置会签的联锁变更单后,按要求执行联锁变更。 3.2.7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对检修后的生产装置(系统)、新装置、新增回路的联锁 确认等。 3.2.8负责本单位《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3.2.9发生正常或非正常联锁,尽快写出原因分析报告并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 3.3班组职责 3.3.1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组织班员圆满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确保安全生产; 3.3.2负责所维护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 3.3.3负责所维护装置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资料的编制。 3.3.4协助生产装置(系统)编制联锁值、报警值及联锁保护系统操作程序或完成 相应的联锁组态。 3.3.5接到分公司下发的联锁变更单后,应按分公司要求执行联锁变更。 3.3.6负责检修后的生产装置(系统)、新装置、新增回路的联锁确认等。 3.3.7发生正常或非正常联锁,应于24小时之内写出原因分析报告递交分公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联锁分类,联锁分为设备联锁及工艺联锁。 4.2 联锁变更形式,联锁变更包括修改联锁值、修改联锁逻辑、增加联锁、摘除或 临时停运联锁、投入联锁等。 4.3 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联锁值的管理 4.3.1 新装置的联锁逻辑图及说明由维护单位根据设计资料、软件组态资料编制, 由维护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生产装置(系统)会签后,报机动处、生产处审 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资料由机动处负责出版。 4.3.2 新装置的联锁值由生产装置(系统)根据技术规程、设计资料等负责整理成 册,经生产装置(系统)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机动处、生产处审核,经公司 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资料由机动处负责出版。 4.3.3 联锁值原则上每一个生产周期审核一次。 4.3.4 装置停工检修开工正常一个月内,维护单位应将联锁保护系统修改部分的

工作票管理规定52870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本厂工作票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1、工作票种类 本厂工作票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共五个分类。 2、工作票填用范围 2.1 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2.2 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 2.3 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2.4 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5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根据消防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动火工作票。 3、工作票的使用 3.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删减。 3.2 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人员手执一份,运行人员留存一份。 3.3 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3.4 工作票应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与签发,由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可采用电子签名。 3.5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3.6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3.7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3.8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3.9 工作票必须编号。要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3.10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6.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6.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操作票、工作票的使用、填写要求、检查 6.2操作票使用规定 (1)为保证倒闸操作的正确性,倒闸操作时应填写操作票和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 (2)倒闸操作应根据运行车间领导的命令(机械操作应根据值长通知),值(班)长组织,受令人复诵无误后;并将操作命令的内容和时间记录在操作记录簿上。 (3)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不得使用事先印好的典型操作票进行操作。 (4)操作票填写以后,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核对无误后分别签名,然后交值(班)长审核签名方可开始操作。 (5)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是顶岗人员,其中监护人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担任。 (6)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履行监护复诵制并按顺序操作,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复诵、打手势,监护人认为正确后方可操作。每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盖“已执行”章并及时更改模拟图,装拆接地线应记录

在装拆接地线登记簿内。 (7)已填写好的操作票,在操作过程中因故没有操作的项目应打“×”,由于外界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监护人或操作人应向值(班)长或运行车间发令人汇报终止项目,由值(班)长在该票备注栏注明原因并签名;该票作为已执行的操作票统计。 (8)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和操作项目,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9)操作票由各部门统一编号并顺序使用,已填写的因各种原因而未执行和填写错误的操作票按作废处理作废的操作票应盖上“作废”章,由值(班)长在该票备注栏注明原因并签名。 (10)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进行,但应在监护下进行操作并记录在操作记录簿上。 ①事故处理; ②断开或合上开关的单一操作; ③断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6.3操作票填写要求 (1)操作票应用蓝、黑的钢笔或圆珠笔按统一操作术语、统一格式和设备双重称号(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填写,字迹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错漏字的修改每项不应超过一个字,每页不得超过三个字。修改时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方作“v”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各部门对报警/联锁的统一、专业和分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装置报警/联锁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生产装置报警/联锁的管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报警/联锁管理小组设置在生产技术办公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办公室进行。 组长:生产副总 副组长:生产工艺负责人、生产设备负责人 组员:生产技术办公室各专业(工艺/设备/安全)人员、各车间主任、电气/仪表专业人员 3.2 职责 组长:负责报警/联锁管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工艺、设备方面报警/联锁管理的全面工作。 组员: 生产技术办公室:负责报警/联锁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及相关方案的审核,负责报警/联锁的运行管理。 各生产车间:负责报警/联锁管理的具体工作。 电气专业:负责A级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及相关方案的审核。 仪表专业:负责A级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及相关方案的审核,负责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的具体实施和自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4. 报警/联锁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4.1报警/联锁的分类分级 4.1.1 报警/联锁分类 报警/联锁均按专业进行分类:

报警分为工艺报警、设备报警、安全报警。工艺报警是生产装置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的报警;设备报警是设备振动、位移、温度等参数的报警;安全报警是安全、消防设施等参数的报警。 联锁分为工艺联锁、设备联锁、安全联锁。工艺联锁是与工艺系统调整、运行相关的各类联锁;设备联锁是保护设备及与设备启停相关的各类联锁;安全联锁是安全、消防设施相关的各类联锁。 4.1.2 报警/联锁分级 所有报警不分级别,统一严格管理。 联锁按影响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联锁:全厂SIS联锁、引发单个或多个岗位停车的联锁、安全联锁。 B级联锁:除A级联锁外,引发一个岗位的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停车的联锁。 C级联锁:除A级和B级联锁外,其余所有的一般联锁。 4.2 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及变更的内容 4.2.1 报警变更包括增设、取消、修改报警值。联锁变更包括增设、取消、修改设定值/逻辑关系、强制/解除强制联锁仪表点。 4.2.2 联锁解除分为长期解除及临时解除。长期解除联锁指备用设备、备用系统、开车时才投用的联锁,以及与已损坏的短期无法恢复的仪表相关的联锁。联锁长期解除票证的有效期为1个月,临时解除票证的有效期为48小时,过期需提前重新办票。 4.3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及变更程序 (1)提出申请:由生产车间技术员及其以上人员提出,并认真填写《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申请审批/验收表》(一式三联)(附表一)及《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风险分析及预防控制措施》(一式两联)(附表二)。 (2)初审:由申请人递交岗位主管干部和车间主任初审并签字。 (3)审核:由申请人依据报警/联锁类别递交生产技术办公室各相关专业审核并签字。注:A级联锁需工艺/设备/安全/电气/仪表专业共同审核并签字。 (4)审批:由申请人依据报警/联锁类别递交生产工艺(设备)负责人和生产副总审批并签字。注:B、C级联锁经生产工艺(设备)负责人或生产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3-01-14 作者:本站来源:燃气安全网点击量:16167次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工作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电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各电厂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要求不得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工作票的分类 1. 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和工作票附件三类。 2.内部使用包括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和事故紧急抢修单五种。 3.外包使用包括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4.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措施票和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5.工作票的名称: ××电厂电气工作票; ××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热控工作票(根据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电厂外包电气工作票;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汇编)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条款要求.杜绝无票作业.防止发生误操作及人身设备事故.同时为规范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及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是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组织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对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四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工作票、操作票的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工作票、操作票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事件责任查处、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五条动力分厂根据本制度编写工作票和操作票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单位工作票、操作票的统筹管理.对工作票、操作票所列人员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工作票、操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工作票 1.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确认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合适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优良。(建议按照GB 26860-2011编写)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撤.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4.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明确被监护人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二)操作票 1.操作人的安全责任:正确地填写操作票.操作中负责复诵票.操作 过程中对操作行为的正确性负责。 2.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审核操作票.对操作程序和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操作中负责唱票.操作过程中对操作行为的正确性负责。 3.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再次审核操作票.对其正确性和必要性及运行方式是否合理负责;对操作人、监护人能否胜任操作任务负责.监督操作人、监护人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大型操作亲自监护。 第七条已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由动力分厂统一保存.至少保存6个月。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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