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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发生工伤事故原因的分析

1 对发生工伤事故原因的分析
1 对发生工伤事故原因的分析

1 对发生工伤事故原因的分析

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是人们短期行为严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技术操作不合格以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作祟。综合起来不外乎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三个方面。纵观我局多年发生的各类工伤事故,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领导干部缺乏安全意识,安全工作不务实

几年来,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视,摆在“第一的位置”,但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是存在的,特别是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为了抢任务,不顾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而是凭侥幸蛮干,结果造成生产死亡事故。其中1994年我局贮木场滚楞死亡事故,就是为了省力走捷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生产性死亡事故。

有的领导对安全工作虽然有布置,但没有认真落实,,没有认真检查,结果发生了本不该发生的事故。1991年乌斯孟林场中楞装森铁台车,工人作业安全距离不够,针对这种违章现象,局安全监察科在安全检查中,对该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单,但本人毫无改正重视之意,而单位领导又没进行复查,结果几日之内,被脱落的原条砸在头部,当即死亡。

1.2 缺乏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是操作者进行正确操作的依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是防止“三违”现象发生的重要手段。多次生产事故的发生,是操作者有章不循或管理混乱造成的,有的林场(所)没能正确贯彻执行作业规程就进行采伐作业,结果造成生产死亡事故。

1.3 工人技术素质差

①青年工人多,安全意识淡薄,艺高胆大,因此工作中重生产、轻安全、侥幸心理和盲目蛮干的现象严重,发生事故的频率高。

②缺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有的没经过培训和不持证上岗。象吉岭库林场的油锯助手,没经过安全采伐技术培训,不懂得安全技规,结果被油锯手放树砸死。

③缺乏起码的安全专业知识。1988年物资供应科在使用搅拌机时,不使用电闸开关,直接接在动力线上(未接地),结果因漏电把操作人员电死。

④安全教育走过场。不少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只是形式,不讲实效,照本宣科,有的单位发生事故,检查组在调查安全教育情况时,编造一个假的安全教育记录欺骗调查组。有一单位一新工人上岗前不教育,不培训,结果工作三天就发生了事故。

⑤严重缺乏安全防护设施。机械传动装置无防护罩,电锯、电刨无防护装置,移动式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器,建筑施工无安全网等等,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主要方面。近几年中,由于缺乏安全防护设施致使1人死亡、3人重伤。

⑥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如林业局贮木场建场时(由于历史原因所造成)对从场区通过的一条道路设计不合理,安全系数低。几年来发生多起折断的起重绳打在过往行人的头部或背部,虽未造成重大事故但隐患严重地干扰了正常作业。

2 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2.1 加强领导,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尤其是提高责任者“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就是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要解决安全问题,在确保安

全条件下进行生产作业。抓安全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真正落到实处,克服官僚主义作风。

2.2 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好安全工作。而且安全工作不仅是安全监察部门要抓的事,每个生产主管部门都应把安全工作当做第一位的事来抓。把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真正抓好,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要抓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工作。在“抓安全工作上谁抓都不算越位,怎么抓也不算过分”。在企业内要做到人人都关心安全、人人都过问安全,不能把安全工作只看作是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的事。

2.3 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在加强安全的同时,首先要抓好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时间,还要有专人检查落实情况;其次要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率达95%,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是抓好企业场所、生产指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安全生产指挥证(资格证书),力争培训率达100%,持证指挥生产率达100%,杜绝违章指挥的现象发生。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广播、电视、安全知识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使之达到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遵章守纪。

2.4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为使作业现场都按规程操作,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同时要抓好现场管理,还必须抓住事故多发的几个环节。一是下班前(抢速度、忽视安全);二是刚上班(思想不集中);三是节假日休假后刚上班;四是家中发生异常情况,上班前没有休息好或饮酒等等。在抓作业现场管理时,必须做到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纠正,决不能姑息迁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处理。

2 .5 提足用好安全技术措施费,改善工人作业条件。一是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按照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10%~20%,提足安全技措费,下在专用资金帐上;二是用好技措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管好用好技措费,真正弥补劳动保护设施的欠帐,改善作业条件,更不能挪作它用。

2.6 抓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防患于未然的一种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可分定期和不定期的、综合性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的频率可以因单位而异,安全检查可先发安民告示,也可采用随机抽查等办法,这样能查出事物的真实面目,检查后要抓紧事故隐患的整改,并且要定时复查,做到及时反馈。

2.7 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一是要按规定发放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克扣,也不能以钱代物;二是必须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尤其是特种防护用品,一定要到劳动部门批准的定点厂家购买有验收合格证的产品,发放的防护用品必须正确使用。

2.8 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事故不能隐瞒,必须如实报告,事故发生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立即报告上级劳动安全部门,并会同工会、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一定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重大事故要召开事故追查会,对事故进行认真地调查分析,并吸取教训,以防事故重复发生。

[实用参考]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1.工伤事故总体情况 近两年公司各类工伤事故与20RR年之前无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不是很乐观。公司小伤比较频繁发生,无法预测、实施防范,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公司共发生工伤事故34起,已发生治疗医药费75868.5元。 2.工伤事故统计,主要通过以下数据表分析: 2.1 工伤程度分析:轻伤占的比例大,小工伤不断,应该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的训练,开展定期性安全教育,除安全意识麻痹思想。有相当数量的工伤事故都是员工安全意识疏忽而导致的,是可以避免的。 2.2工伤事故部门分布: 工伤部门分析:大多数工伤发生在装配部生产线,因装配部人员和生产设备等都较为多,故存在的危险会较大。对容易产生工伤伤害的人员及岗位,应该对其采取重点监督管理及安全防范教育。 2.3事故类型统计:

事故类型分析:在工伤类型事故中,机械伤害事故最多,主要是操作过程中方法不当给意外割伤、压伤。因此控制机械事故是安全管理的重点,或在机器的安全技术上及操作工序中改良或更改操作方法来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 2.4按受害部位统计: 受害部位分析:就工伤事故损伤部位来看,工伤累及全身各部位,但以手指损伤为多发。其主要多为装配部操作机器受害最多,部门在管理操作方式和方法上应多一些监督和指导。 2.5按事故原因统计: 工伤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占事故比例的达70.8%。其主要表现为:工作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经验不足、

安全知识欠缺、违反操作规程、忽视安全、蛮干等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环境因素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具体工伤原因体现如下: 3.1人的因素: 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违规作业时有发生。不少员工在工作中重生产、轻安全,存有侥幸心理,贪图一时便利,违章操作、盲目蛮干,结果就酿成了事故。很多的员工思想认为自己的操作已经很熟练了;不存在什么安全问题。员工对机械性能、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等认识不够,岗位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在操作时为图省事,直接不用,加上技术不够娴熟,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重视力度不足。往往将重心放在了产品生产上,安全生产未能纳入日常工作中去。就容易发生事故。 3.2物的因素: 设备设施、工具材料不完好,设备设施结构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工具材料有毛刺、毛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缺少或有缺陷等物的不安全因素,也是造成工伤事故的一方面。 3.3管理因素: 新员工上岗前缺少一个时间段的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加上员工流动性很大,车间招到的员工,有时没有培训熟练就上岗操作。再者是日常管理执行不到位。车间对员工及岗位管理不规范,班组缺少进行日常管理巡查,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不同程度存在,这些往往都是引发事故因素。 3.4环境因素 部门车间内在忙于生产时,工作环境往往被忽视了。对材料和工具等物品堆放无序;卡板、货物随意摆放在人行通道的情况时有发生,无疑便产生了不可预料的危险隐患存在。 4.对策及措施: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2篇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2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工伤事故调查报告2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伤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1.目的 为做好各类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积极采取各项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或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大众汽车(含沪外工厂、上海上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 3.定义 3.1 工伤事故:本规定所称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1.1 未遂事件:是指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虽然发生了,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3.1.2 包扎/急救事故:经过医药箱药物或在医务室简单处理,不需要进一步去医院处理即可继续工作的伤害事故。 3.1.3 可记录事故:指所发生的伤害经医院处理后暂时难以继续原工作内容,但不损失第二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 3.1.4 轻伤事故:指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计算,损失工作日大于1 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1.工伤事故总体情况 近两年公司各类工伤事故与2013年之前无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不是很乐观。公司小伤比较频繁发生,无法预测、实施防范,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公司共发生工伤事故34起,已发生治疗医药费元。 2.工伤事故统计,主要通过以下数据表分析: 工伤程度统计: 工伤程度分析:轻伤占的比例大,小工伤不断,应该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的训练,开展定期性安全教育,除安全意识麻痹思想。有相当数量的工伤事故都是员工安全意识疏忽而导致的,是可以避免的。 工伤部门分析:大多数工伤发生在装配部生产线,因装配部人员和生产设备等都较为多,故存在的危险会较大。对容易产生工伤伤害的人员及岗位,应该对其采取重点监督管理及安全防范教育。

事故类型分析:在工伤类型事故中,机械伤害事故最多,主要是操作过程中方法不当给意外割伤、压伤。因此控制机械事故是安全管理的重点,或在机器的安全技术上及操作工序中改良或更改操作方法来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 受害部位分析:就工伤事故损伤部位来看,工伤累及全身各部位,但以手指损伤为多发。其主要多为装配部操作机器受害最多,部门在管理操作方式和方法上应多一些监督和指导。 按事故原因统计: 工伤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占事故比例的达%。其主要表现为:工作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经验不足、安全知识欠缺、违反操作规程、忽视安全、蛮干等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环境因素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具体工伤原因体现如下: 人的因素: 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违规作业时有发生。不少员工在工作中重生产、轻安全,存有侥幸心理,贪图一时便利,违章操作、盲目蛮干,结果就酿成了事故。很多的员工思想认为自己的操作已经很熟练了;不存在什么安全问题。员工对机械性能、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等认识不够,岗位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在操作时为图省事,直接不用,加上技术不够娴熟,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重视力度不足。往往将重心放在了产品生产上,安全生产未能纳入日常工作中去。就容易发生事故。 物的因素: 设备设施、工具材料不完好,设备设施结构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工具材料有毛刺、毛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缺少或有缺陷等物的不安全因素,也是造成工伤事故的一方面。 管理因素: 新员工上岗前缺少一个时间段的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加上员工流动性很大,车间招到的员工,有时没有培训熟练就上岗操作。再者是日常管理执行不到位。车间对员工及岗位管理不规范,班组缺少进行日常管理巡查,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不同程度存在,这些往往都是引发事故因素。 环境因素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题(1)

案例分析题 1、小李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冷冻库当工人,工作很积极,经常长时间坚持在冷冻库内工作,但几个月后经常出现肌痛和腰痛等病症。请你分析引起小李这些病症的原因。 答题思路:温度低于人体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低温环境。18℃以下的温度即可视为低温,但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的低温,通常是在10℃以下。在低温环境下人体中心体温低于35℃时,即处于过冷状态。低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一是引起局部冻伤,与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长短有关;二是产生全身性影响。人体在低温环境暴露时间不长时,能依靠温度调节系统,使人体深部温度保持稳定。但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逐渐降低,就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出现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接着出现头痛等不适反应。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的作用,将会发生死亡。长期在低温高湿条件下劳动(如冷冻库工人)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风湿性疾患等。 2、一天小周随检查团进行露天安全检查,当天太阳很大,小刘由于走得急,忘了带遮阳用具,刚开始小刘还感觉良好,但过一段时间后就感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最后竟晕倒在地。请你分析原因。 答题思路:作业环境气温较高时,人员就感到烦闷,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温度超过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高温环境。29℃以上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可认为是高温。人的中心体温在37℃以上就感到热。高温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温烫伤、烧伤,人体皮肤温度达41~44℃时即感到痛,超过45℃即可迅速引起皮肤组织损伤;二是全身性高温反应,当局部体温达38℃时,便产生不舒适反应。全身性高温的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胸闷、恶心、呕吐、视觉障碍(眼花)、癫病样抽搐等。温度过高还会引起虚脱、肢体僵直、大小便失禁、晕厥、烧伤、昏迷、直至死亡。人体耐高温能力比耐低温能力差,当人体深部体温降至27℃时,还可抢救存活,而当深部体温达42℃时,则往往引起死亡。 高温作业中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日射病是由于头部受强烈的太阳辐射线(主要是红外线)的直接作用,大量热辐射被头部皮肤及头颅骨吸收,从而使颅内温度升高所致,多发生于夏季露天作业人员。主要症伏为急剧发生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烦燥不安,重者可能有惊厥、昏迷。 3、1999年1月26日,金乐电表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需要招收工人,刘丽应聘到该公司工作。金乐公司在没有对其进行岗前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的情况下,即让刘丽及8名新聘工人上岗,并为他们颁布发了上岗证,约定试用期3个月,但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当年2月3日下午,因与刘丽同车间的机床操作工张某不在岗,其机床无操作,刘丽想多学些技术,在未经任何人允许和指派的情况下,擅自操作张某的机床。操作时,因电表盒歪了,刘丽用左手去扶,机床将其左手轧成粉碎性骨折,致左手第1、2、3和4指缺损。经鉴定,刘丽左手损伤构成6级伤残,劳动能力部分丧失。金乐公司是否应对这起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呢?请分析。 答题思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场所的安全,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规都规定了企业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教育过程中,企业不仅要向工人介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而且要根据企业生产特点,介绍企业安全技术知识,如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过程、作业方法、危险设备、危险因素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同时还可结合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对工人进行生动形象的安全教育。 本案例中,刘丽应聘到金乐电表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为其办理了上岗证,且刘丽已上岗工作,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由于该公司违反《劳动法》及有关法规,没有对刘丽进行必要的岗前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在实际生产中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致使刘丽串岗操作而发生事故,造成伤残,应承担刘丽的工伤赔偿责任,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4、深圳市宝安区胜立圣诞饰品有限公司是生产沙滩椅的台商独资企业。该厂将简易仓库改成材料库、成品库和宿舍三位一体,彼此相连。1000米3的宿舍里要住500人,上下铺拥挤不堪,过道需要侧身才能勉强通过。1996年1月1日0时多,到同乡那里过除夕回到宿舍的打工仔刘永明点燃床头的蜡烛

关于工伤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关于工伤事故调查报告范文调查报告是在占有大量现实和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用叙述性的语言实事求是地反映某一客观事物。充分了解实情和全面掌握真实可靠的素材是写好调查报告的基础。下面是fwdq挑选较好的关于工伤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一、事故发生经过:在 XX34 日晚上,时间 22:00 左右,钻孔 B 部工序员工康成在老长剪板机开铝片调尺寸时手伸进剪板机刀口下方自己的脚误踩到启动开关,导致左手四根手指被剪床剪掉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厂内员工立即汇报了事发经过通知了厂内领导将此人送往上海医院进行治疗。经过医院抢疗,将中指和无名指接好,小指和食指无法接好,直接截肢处理,现在上海医院住院治疗中。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 1、员工操作方法有误,对培训的安全知识疏忽,警惕心不够所致。 2、对员工的安全预防纠正,对本岗位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规范的操作动作未按要求操作。 3、老厂设备没有防护挡板,刀口裸露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 三、纠正及预防措施: 1、新员工必须培训上岗,能标准的操作与掌握操作技

能通过考试后才能上岗开料。 2、对老员工也要做定期的培训,工序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工前的检查。 3、老厂设备没有安全防护挡板,故以后所有垫板铝片都在钻孔A部完成,拉回去,决不允许去老厂剪料机上裁剪垫板铝片。 4、管理人员随时监督发现有违规作业的,立即纠正培训,对屡教不改的要进行处罚。 5、针对现已有防护挡板的设备绝对不允许私自拆除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重罚。 范文二:一、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1.工伤事故总体情况 近两年公司各类工伤事故与2013年之前无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不是很乐观。公司小伤比较频繁发生,无法预测、实施防范,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公司共发生工伤事故34起,已发生治疗医药费元。 2.工伤事故统计,主要通过以下数据表分析: 工伤程度统计: 工伤程度分析:轻伤占的比例大,小工伤不断,应该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的训练,开展定期性安全教育,除安全意识麻痹思想。有相当数量的工伤事故都是员工安全意识疏忽而导致的,是可以避免的。 工伤事故部门分布: 工伤部门分析:大多数工伤发生在装配部生产线,因装配部人员和生产设备等都较为多,故存在的危险会较大。对容易产生工伤伤害的人员及岗位,应该对其采取重点监督管理及安全防范教育。 事故类型统计:

事故类型分析:在工伤类型事故中,机械伤害事故最多,主要是操作过程中方法不当给意外割伤、压伤。因此控制机械事故是安全管理的重点,或在机器的安全技术上及操作工序中改良或更改操作方法来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 按受害部位统计: 受害部位分析:就工伤事故损伤部位来看,工伤累及全身各部位,但以手指损伤为多发。其主要多为装配部操作机器受害最多,部门在管理操作方式和方法上应多一些监督和指导。 按事故原因统计: 工伤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占事故比例的达%。其主要表现为:工作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经验不足、安全知识欠缺、违反操作规程、忽视安全、蛮干等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环境因素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具体工伤原因体现如下: 人的因素: 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违规作业时有发生。不少员工在工作中重生产、轻安全,存有侥幸心理,贪图一时便利,违章操作、盲目蛮干,结果就酿成了事故。很多的员工思想认为自己的操作已经很熟练了;不存在什么安全问题。员工对机械性能、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等认识不够,岗位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在操作时为图省事,直接不用,加上技术不够娴熟,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重视力度不足。往往将重心放在了产品生产上,安全生产未能纳入日常工作中去。就容易发生事故。 物的因素: 设备设施、工具材料不完好,设备设施结构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工具材料有毛刺、毛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缺少或有缺陷等物的不安全因素,也是造成工伤事故的一方面。 管理因素: 新员工上岗前缺少一个时间段的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加上员工流动性很大,车间招到的员工,有时没有培训熟练就上岗操作。再者是日常管理执行不到位。车间对员工及岗位管理不规范,班组缺少进行日常管理巡查,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不同程度存在,这些往往都是引发事故因素。 环境因素

工伤事故报告书范本

关于梅长苏左大腿受伤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部门:工程部 二、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4月20日 三、事故发生地点:彩镀车间 四、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五、伤害程度:轻伤 六、受伤部位:左大腿 七、伤者基本情况:有安全教育,设备安全操作经验。 八、事故经过 2012年4月20日下午3点20分左右,镀膜操作员梅长苏和蔺晨,两人合力推拉彩镀机转架车,进行换转架作业,在中途拐弯处,转架滑出转架车轨道,二人马上合力顶住转架,但没来得及,转架向前倾倒,在前面的梅长苏躲闪不及,被转架打到左大腿。事故发生后部门立即把伤者送至公明医院治疗。 经过急诊医生X光拍片分析,为大腿软组织挫伤,开了些消炎消肿药。但次日,梅长苏白己发觉膝关节不能活动且疼痛,再就医转入骨科,并做CT 分析,为膝关节轻挫伤,用石膏包扎,现病情好转。需休养1周。 九、事故原因分析: 1、从事故现场发现,限位片掉落,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 2、在推转架前没确认限位片是否放到位,推拉时没注意转架,推拉

速度过快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镀膜操作员对安全防护意识不够,管理人员 对安全操作宣导不够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十、预防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当事人做检讨,吸取此次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H^一、事故责任分析 1、镀膜操作员没有做好作业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镀膜操作员操作时安全意识淡薄,疏忽大意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设备安全人员对安全操作宣导监督不到位,负监督不力责任。 4、彩镀车间负责人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1、公司负责伤者全部医疗费用,部分可用工伤保险填补。 2、伤者因伤缺勤,工资按相关条例发100曜本工资。 工程部 2012-4-23

员工工伤案例分析

员工工伤的界定 案例分析 崔某是某公司员工,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某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在上班期间外出离开必须得到当班主管签名批准。公司的排班表显示,2013年4月19日,崔某的上班时间为当日20时至20日早上8时。2013年4月20日凌晨4时许,崔某在未向公司主管请假及未取得主管领导批示放行条的情况下离开公司。当日凌晨4时2分左右,崔某驾驶无号牌自行车,途经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城路口通过人行横道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后崔某被送到广东同江医院医治,诊断结果为:“重度颅脑损伤,闭合性胸部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崔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的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故,要达到本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1、合理的上下班时间 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 2、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则指员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之间的必经路线。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即对方全责)三种情况。该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予以确定。 本案中,崔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的地点也是在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因此,本案的关键点在于崔某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范围内。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可知,崔某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事发当日的上下班时间为19日晚8点到20日早8点,20日早4点,崔某在距离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还有4小时的情况下离开公司,并且未向主管请假,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擅自早退,由此可见,崔某离开公司的时间显然不属于合理的下班时间。因此,崔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所受伤害不宜认定为工伤。 在此还需要提醒HR注意的是,公司只有完善管理制度,才能防范不必要的风险。

工伤事故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工伤事故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事故发生经过: 3月5日下午2:00左右,**车间木工***在堆积厚度为70公分的木板上开料,开料过程中从木板上跌落到地面,开好的料也随之坠落砸到***左脚脚面,事故发生后立即送市人民医院,经检查诊断为左脚骨蛇形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的警惕性不够,注意力不集中,在高处作业又未注意周边所处环境,因踩空或踩滑导致操作失误跌落到地面,木料被带落到地面造成物体打击二次伤害,最终造成左脚骨折的工伤事故。 2、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安全预防纠正、对岗位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3、未穿戴任何劳保用品,未对受伤部位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三、处罚: 1、***因本人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发生工伤,造成较大工伤事故,给公司及个人带来较大损失,为了警示其本人和公司其他员工,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7.3.9条“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他人工伤者”之规定,公司决定给予***罚款300元之处罚并严重警告一次; 2、事故的发生不仅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失,同时也是管理者管理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为了提高生产安全和安全责任意识,根据《过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第7条“工作过失责任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分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视情况由公司研究决定责任分配”之规定,公司决定给予**车间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者车间主任***罚款100元。(以上罚款全部在4月份工资中抵扣) 四、整改措施: 1、严禁木工在堆高的木板上开料作业。

2、管理人员随时监督发现有违规作业的,立即纠正培训,对屡教不改的要进行处罚。 3、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每天车间早会强调安全,每周制造部早会布置安全工作。 4、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原则及发放标准》,发挥劳保用品的安全防护作用。 ****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月***日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一)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二) 关于煤机公司申XX意外事故的调查 调查时间:XXX年X月X日星期X18:10 调查人员:XXX发展中心:王XX、郑XX、刘XX XXX公司安全部:刘X 调查内容:XX车间XXX工伤事故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当事人:郭X、申X、牛X 负责人:车间主任-------申X 安全部负责人------刘X 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当天早上5:30左右,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等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东胜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检查和包扎后因院方无再植技术而将伤者于早上九点多送往包头接受再植技术。目前伤者手部已经接受了肉体再植技术和植皮,医院表示经过15天的住院治疗拆线后可出院。出院休养半月左右再进行二次手术。目前伤者治疗情况良好、情况稳定。 当事人对事故的描述: 郭X-----与伤者搭档工作,并负责指挥天车 牛X------天车工 郭X的说法: 事故发生当时,郭正与申合作,准备将工件进炉。郭在工件旁边指挥天车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头操作,给工件的顶部上一个零件。()天车先起吊位于摆放底部的工件,磁铁没有吸好,在起吊过程中工件滑开,并碰到了位于上部的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受伤员工姓名:性别: □男□女年龄:事故日期: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员工的正常工作: 事故时从事工作: 受雇时间:年月日 伤情:在相关项目前打√ □烧伤□烫伤□烧伤□砍伤□撕裂伤□刺破□磨擦伤□挤压伤□骨折□擦伤□挫伤□电击□职业病□其它: □厂内(外)急救病假天 □外送治疗 □工伤假10天以上(不含双休日) □截肢永久伤残 其它: 死亡 受伤部位: □眼□头□颈部□背部□胸部□腹部□手臂□手腕□手□手指□腿□脚□脚趾□肠□其它提供的治疗: (缝合,吃药或其它) 事故发生时的工作任务: □操作机器: (机器名称) □操作手工工具 □处理材料□维修和维护(机器) □维修和维护(建筑) □其它(安装灯架) 请说明直接导致员工受伤的设备或物体 事故调查结果(对工伤员工回访):

工伤员工正在做什么? 列出使用的工具: 列出使用的个人防护设施: 员工从事这种活动的频率如何? □每天□每周□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从来没有 这种活动属正常工作的一部分吗? □是□不是员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否有标准的操作程序? □有□没有工人是否按照标准程序进行? □是□否 如果没有,请描述如何违反标准程序进行 危害分析:下面所列的是导致危险状况存在的诱发因素.请在相关项目前打√: □机器或工具的缺陷. □没有检查机器导致未能发现危险的存在. □没有正确的使用机器或工具. □没有正确的机器或工具. □机器的设计导致员工紧张或导致员工出错. □机器或工具的质量导致危险状况. □机器或员工所处的位置导致危险状况. □完成该任务工作场所不够大. □没有书面或已知的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存在,但没有预测到事故的诱发因素. □工作程序存在,但员工并不知道. □工作程序存在,但员工没有遵守. □员工不能胜任此工作. □工作程序中的任务太难,以致无法进行. □工作程序中的任务是一项不安全的任务. □没有指明该项工作所需的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工作程序中已经指明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但员工不知道其要求. □员工没有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员工有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正确使用. □员工有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但未能有效防止危害.

七级工伤赔偿案例分析

七级工伤赔偿案例分析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七级工伤赔偿案例分析》的内容,具体内容: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欢迎参考!篇一张某某是苏州吴中区某电子公司员工,在20...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欢迎参考! 篇一 张某某是苏州吴中区某电子公司员工,在2011年8月18日上午9时45分左右在车间内架模具时发生意外,导致左手食指、中环指严重压伤,后送往医院治疗,鉴定为七级工伤。 张某某受伤以后,所在公司拒绝为其申报工伤,自己去办理工伤认定,无奈程序复杂繁琐,于是找到了周仲生律师为其处理。周仲生律师分析认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是典型的工伤,根据伤残情况判定应为七级。但是程序复杂,没有劳动合同,先要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出来后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出来后再做工伤鉴定,因此耗费时间会比较长。但是案件一旦委托我周仲生律师了,所有法律程序上的事情都由我们律师处理,你们自己必要时协助就可以了,你们也可以回老家,如果顺利有可能很快会拿到赔偿金,但是这种可能性会比较小。 周仲生律师在接受委托以后,迅速与劳动部门联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在周仲生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也立即和我方协商,开始公

司给的钱并不多,经过不断协商,公司同意给付275000元,周仲生律师要求张某某立即同意。随即周仲生律师与对方签署了赔偿协议,张某某于昨天拿到了275000元赔偿金。周仲生律师内心很高兴,没想到案件会进展的这么快。 篇二 张某是咸阳市北部山区的一个农民,家中人多地少,主要靠在陕北打工养活妻儿老小。2012年11月,张某进入陕西某建筑公司位于神木县一工地干活,11月某日晚8点左右,其在工作过程中摔伤。第二日下午1时,张某被送入神木县某医院,入院诊断为:1、脾破裂;2、失血性休克;3、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后进行脾脏切除术。2012年12月初,张某被转入西安市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5天后,陕西某建筑公司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张某无奈办理出院。在治疗过程中,由于事发时张某休克,工地地项目部一方谎报陈某姓名为韩某,企图伪造病历骗取保险。所以,张某出院时拿到的住院病历患者姓名并非是陈某自己,而是另有其人。 出院后,张某及家属多次找到陕西某建筑公司索要赔偿被拒绝,陕西某建筑公司表示其旗下子公司及项目部众多,在具体施工中都会采取将工程发包给劳务公司的形式,建筑公司不会直接和农民工发生关系,该工程已经发包给西安某建筑劳务公司,所以应该由劳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与建筑公司无关。无奈之下,张某及家属近日找到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请求法律帮助。余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张某受伤属于工伤事故,脾脏切除已经构成七级伤残,应该按照七级工伤赔偿。但目前张某的用人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多篇范文)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xxxxxxxxxxx公司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受伤员工所在部门:姓名:性别:年龄: 事故日期: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员工的正常工作:事故时所从事的工作:入厂时间:年月工龄:事故现场目击人:伤情:受伤部位:提供的治疗: (缝合,吃药或其它)事故发生时的工作任务:请说明直接导致员工受伤的设备或物体: 事故调查结果: 员工正在做什么:列出使用的工具:列出使用的个人防护设施:员工从事这种活动的频率如何? □ 每天□ 每周□ 每月□ 每月不到一次□ 以前□ 从来没有这种活动是正常工作的一部分吗?□是□不是 员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否有标准的操作程序?□有□没有 工人是否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是□否如果没有,请描述如何违 反标准程序进行: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和方案:报告填写者:职位:主管领导:日期:总经理批示意见: 第二篇: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一、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 第1 页共22 页

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伤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模板(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2836-50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模板 (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模板(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目的 为做好各类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积极采取 各项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或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大众汽车(含沪外工厂、上海上 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 3.定义 3.1 工伤事故:本规定所称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 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1.1 未遂事件:是指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 或虽然发生了,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3.1.2 包扎/急救事故:经过医药箱药物或在医务

室简单处理,不需要进一步去医院处理即可继续工作的伤害事故。 3.1.3 可记录事故:指所发生的伤害经医院处理后暂时难以继续原工作内容,但不损失第二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 3.1.4 轻伤事故:指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计算,损失工作日大于1 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工伤事故 3.1.5 重伤事故:指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计算,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工伤事故。 3.2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在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范畴内,并经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疾病。 3.3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

典型工伤案例分析

典型工伤案例分析 当前,工伤案件直线攀升,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工伤保险条例》虽然颁布时间不长,但依然有许多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由于工伤内涵的界定不清、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不明、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之间的关系存在较大分歧,“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机动车”等概念的内涵也不十分清晰。这决定了工伤行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必然成为行政审判所面临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 1、超龄农民工受伤能否算工伤? 【提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应聘于用人单位,由于其不具备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不能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工作中受伤亦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雇佣关系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责任。 【案情】原告季明花生于1957年2月21日。2007年4月9日,原告在第三人涟水某棉纺织厂工作时受伤,原告右手截肢。2007年5月下旬,原告向涟水县劳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劳保局以原告的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原告申请复议。涟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被告涟水劳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判】涟水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发生事故受伤时,已超过50周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原告已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其受伤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 一审宣判后,季明花不服,向淮安中院提起上诉。淮安中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关系基于劳动合同所产生,在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主要实体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即可确认为事实劳动关系。《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2005]6号)第七条规定: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案中,上诉人季明花已超过50周岁,属于应退休人员,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其在务工中遭受的伤害,可依照其他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2、挂靠货车司机受伤找谁赔? 【提示】挂靠车辆受聘驾驶员运输货物至目的地后,辅助收货方完成卸货过程中,受到伤害。在雇主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应认定受聘驾驶员与挂靠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案情】自2003年11月1日起,任光将其资产苏BE-2833的货车挂靠金山公司经营。同时聘用李世富为该车驾驶员,并由其向李世富支付工资。李世富于2006年8月2日驾驶苏BE-2833货车,前往无锡送货。到达目的地后,李世富帮助客户卸货时砸伤左小腿。李世富就该事故向江阴市劳保局要求工伤认定。劳保局受理后,依照工伤认定程序向金山公司发出了《工伤认定举证责任通知书》,但金山公司未在规定的15日举证期限内提出异议,亦未提供任何证据材料。被告于2006年9月28日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于10月19日将该决定书分别邮寄送达李世富及金山公司。金山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劳动社保局的工伤认定决定。金山公司不服,向江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判】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法规及规章中均明确规定了职工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原告接到被告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按法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其认为不构成工伤的证据和观点,但原告始终未能提出任何异议和证据材料,因此,原告应对自己未能举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关于煤机公司申XX 意外事故的调查 调查时间:XXX年X月X日星期X 18:10 调查人员:XXX发展中心:王XX、郑XX、刘XX XXX公司安全部:刘X 调查内容:XX车间XXX工伤事故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当事人:郭X、申X、牛X 负责人:车间主任-------申X 安全部负责人------刘X 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当天早上5:30左右,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等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东胜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检查和包扎后因院方无再植技术而将伤者于早上九点多送往包头接受再植技术。目前伤者手部已经接受了肉体再植技术和植皮,医院表示经过15天的住院治疗拆线后可出院。出院休养半月左右再进行二次手术。目前伤者治疗情况良好、情况稳定。 当事人对事故的描述: 郭X-----与伤者搭档工作,并负责指挥天车 牛X------天车工 郭X的说法:

事故发生当时,郭正与申合作,准备将工件进炉。郭在工件旁边指挥天车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头操作,给工件的顶部上一个零件。天车先起吊位于摆放底部的工件,磁铁没 有吸好,在起吊过程中工件滑开,并碰到了位于上部的另一个工件,致使上部的这个工件滑落。而申当时正在给上部的这个工件拧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却池的水泥墙撞去,致使位于墙和工件之间的申手部被砸伤。 牛X的说法: 郭X平时干活比较老实,来的早干的多。申在当天凌晨一点多才到(本来交接班时间应在午夜12时),此时郭已经将活干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里不舒服,和申在干活时可能带有情绪。而申也很犟,你让我干这个我偏不干这个,二人干活时气氛很僵。当时申在给工件上零件,先把位于底部的零件上好后又接着给上部的工件拧零件。郭指挥天车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认为下部的已经上好让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车工心里觉得下部的工件压着,起不起来,且申还在工件周围作业。但是指挥让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认为申有防范意识,于是先将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让。申也躲了一下,身体向后撤开,于是天车工起吊。但申当时手部仍然在作业,并没有完全撤离,致使在天车起吊下部工件时,上部工件因无受力支撑滑落砸伤申无名指指端部分。 对事故的反思: 1、事故发生后,安全部第一时间启用紧急备用金,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及时有效地保住了伤者的手指。为伤者和单位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应急措施很重要,关乎单位和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 2、事故发生后,安全部前去事故发生场地拍照取证,但第一现场已经被破坏,

典型工伤案例分析

典型工伤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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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工伤案例分析 当前,工伤案件直线攀升,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工伤保险条例》虽然颁布时间不长,但依然有许多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由于工伤内涵的界定不清、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不明、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之间的关系存在较大分歧,“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机动车”等概念的内涵也不十分清晰。这决定了工伤行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必然成为行政审判所面临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 1、超龄农民工受伤能否算工伤? 【提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应聘于用人单位,由于其不具备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不能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工作中受伤亦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雇佣关系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责任。 【案情】原告季明花生于1957年2月21日。2007年4月9日,原告在第三人涟水某棉纺织厂工作时受伤,原告右手截肢。2007年5月下旬,原告向涟水县劳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劳保局以原告的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原告申请复议。涟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被告涟水劳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判】涟水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发生事故受伤时,已超过50周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原告已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其受伤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 一审宣判后,季明花不服,向淮安中院提起上诉。淮安中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关系基于劳动合同所产生,在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主要实体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即可确认为事实劳动关系。《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2005]6号)第七条规定: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案中,上诉人季明花已超过50周岁,属于应退休人员,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其在务工中遭受的伤害,可依照其他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2、挂靠货车司机受伤找谁赔? 【提示】挂靠车辆受聘驾驶员运输货物至目的地后,辅助收货方完成卸货过程中,受到伤害。在雇主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应认定受聘驾驶员与挂靠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案情】自2003年11月1日起,任光将其资产苏BE-2833的货车挂靠金山公司经营。同时聘用李世富为该车驾驶员,并由其向李世富支付工资。李世富于2006年8月2日驾驶苏BE-2833货车,前往无锡送货。到达目的地后,李世富帮助客户卸货时砸伤左小腿。李世富就该事故向江阴市劳保局要求工伤认定。劳保局受理后,依照工伤认定程序向金山公司发出了《工伤认定举证责任通知书》,但金山公司未在规定的15日举证期限内提出异议,亦未提供任何证据材料。被告于2006年9月28日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于10月19日将该决定书分别邮寄送达李世富及金山公司。金山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劳动社保局的工伤认定决定。金山公司不服,向江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判】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法规及规章中均明确规定了职工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原告接到被告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按法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其认为不构成工伤的证据和观点,但原告始终未能提出任何异议和证据材料,因此,原告应对自己未能举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又认为:李世富与金山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从任光与金山公司签订的车辆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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