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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价〔2010〕142号

各镇区物价所(站),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就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突破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需提供该小区的成本测算资料于实施前30日报市物价局核定,未经市物价局批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

二、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修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件押金(或工本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清运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除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其他与装修相关的费用。具体如下:

(一)装修保证金(押金)。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使用人(或装修企业)收取不高于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完毕后,没有发现损害房屋结构、外貌和公共部位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把装修保证金(押金)在7日内退回交款人。

(二)装修人员出入证件押金(或工本费)不得高于每证10元。

(三)装修垃圾清理费。因装修产生的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修企业按规定的期限负责清运;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清运装修垃圾。

三、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费、电费的,除业主自愿,物业服务企业可预收水电

费并逐月扣减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水电周转金等与水电费缴交相关的费用。

四、原小区有梯灯费分摊的,在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前,可仍按原办法按实分摊。已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小区及新建小区梯灯费不再分摊,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五、小区内产权汽车位(或车库),其车位物业服务费按优质优价的原则制定,一级服务收费每个每月不超过40元,二级服务不超过35元,三级服务不超过30元。产权摩托车位,其车位物业服务费每个每月不超过5元。

六、提倡物业服务企业对非机动车提供免费停放服务,确需收取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电动自行车每辆每月最高为15元,电动自行车需提供充电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另行约定。

七、业主住宅附属地面花园没有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不应收取物业服务费。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花园绿化等服务项目的,其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发表日期:2010-1-1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_中山中心城区商业网点研究报告

中心城区商业网点的资源整合与精细化经营 商业是城市满足广大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的主导产业。中心城区包括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和火炬开发区,以及沙溪、大涌、港口、南朗等六区四镇,面积约为全市总面积的40%。这不仅是中山市主城区的自然蔓延和主要的功能拓展延展区域,而且是市级商业中心、市级商业副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大型商业网点、商业街、大型综合及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基地及会展中心等商业网点经营相对集中的地方。最近以来,市政府为了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提升整体发展实力,提出了中心城区商业网点的资源整合与精细化经营的课题。对此,我们分析了中心城区商业网点经营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以期对我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实现资源整合与精细化经营进行新的探索。 一、中心城区商业网点经营取得的可喜成绩 近年以来,中山以贯彻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契机,在中心城区积极实施“退二进三”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商业网点经营取得了较大成效。 1.商业网点总量扩张加快,经济增长贡献潜力大。中心城区形成了以孙文西路商业核心区为主体、以大信新都汇和益

华商业区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市级商圈。改造和建设各类商业街19条,改(扩)建各类大型商店或商业购物中心21个,引导改扩建各类批发市场12个,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网点)5个及其他商业网点新增150多个。商业对当地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06年的11.1%左右提高到2010年的16.9%;人均零售网点面积从2006年的0.95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10.26平方米。中心城区商业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2.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新型商业业态发育成长。先后下发了中委【2002】1号、中发改【2008】36号、中府办[2011]38号等文件专门扶持商业经营发展。近3年来年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6%,建成一批商务中心区、商贸广场等重大商业载体;新型生产性商业网态和新型生活性商业网态竞相生长,改变了商业内生发展结构,传统的商业服务方式正在向现代化的商业服务方式转变。出台了《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改造利用“三旧”资源发展现代商业的政策。 3.商业集聚度提高,商业服务功能有所增强。中心城区各区镇已经提出建设多个现代商业集聚区,大信商圈、益华商圈、假日广场、逢源商业街、富华道商圈、孙文路步行街、太阳城商贸中心等商贸改造升级集聚度得到提高。2010年中心城区的东区、石岐区、西区、南区等商业增加值合计222.4亿元,同比增长23.6%,高于全市平均增速近11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商业增加值合计占全市商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中心城区首位度提升。 二、当前中心城区商业网点的资源整合与精细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深入贯彻落实,珠三角地区进入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城市化快速融合发展时期,从区域各城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的资源整合与精细化经营情况分析,逐渐呈现出合理化、连锁化、人文化、规范化、网络化、超前化的新特点,我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的资源整合与精细化经营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小区物业费调价的通知 超实用

关于小区2013物业费收缴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经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经营状况的调研分析,在参照周口市其他各小区物业费情况根据美景天城小区实际,根据我市的物业收费标准以及综合我公司各方面的人力和财力支出,我们公司的物业费收取已经明显偏低且入不敷出。不适应公司正常运转的需求。物业费收的少,物业企业生存困难。**小区原物业费元/㎡不包含电梯年检和弱电工程维护费。该项费用前期一直由****项目部开发商代缴,但我公司接管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以来暂由我公司垫付。仅电梯年检和弱电工程维保费就致使我公司接管前期物管服务以来每年对1#楼亏损万余元;2#楼每年亏损万余元。经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经营状况的调研分析,为使本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下去,平衡物业费收支预算,在参照相关文件条款和****实际的前提下,经过反复测算研究,参照本市同行业商业物业费收费的标准,集合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商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作出如下的调整。自2013年元月1日起,保持原有元/月.㎡(按建筑面积)物业费。增收元/㎡的电梯年检费和弱电维保费。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房屋公共部位维护、小区供水、电梯、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如果您不能按时缴纳物业费,将会对物业公司及小区的管理和对业主的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也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保证我处能更好地为您服务,

保障您的物业升值与保值,请您见此函后××日内与我处联系,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我处不甚感谢。逾期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相关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依法进行追缴并加收滞纳金。 请广大业主正确对待物业费增收电梯年检费调价工作,理解、体谅、配合物业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文明,安宁的小区居住环境而共同努力。 特此通知! 附:《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 周口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报告 尊敬的业主: 为了您了解****小区2012年度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对我们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将2012年度物业收支情况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质询,我们将及时予以答复。

中山市各镇区社会经济状况

板芙 板芙镇位于中山市中心城区西南部,距城区14公里。东与五桂山镇相连,西以西江为界,南临神湾镇和三乡镇,北与中山市南区和大涌镇接壤。总面积82.01平方公里,全镇设板芙居委会和白溪,四联,板芙,板尾,深湾,广福,里溪,湖洲,金钟,禄围共十个村委会。2005年,常住人口3万多人,外来人员近5万人,旅外华侨6000多人。 板芙镇大力实施“工业立镇”、“工业强镇”战略,已由昔日的农业小镇成为新兴的工业城镇,形成了家具、皮具、玩具三大特色产业群,占了全镇工业总产值的五成以上;形成礼品、制衣、五金、化工、食品、灯饰、打火机、工艺陶瓷、包装材料等行业为群体的工业体系。目前全镇共有各种类型企业近600家,投资客商来自世界各地。2005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5.9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60.16亿元,税收总额2.69亿元,出口总值3.36亿美元。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从2005年开始,我镇规划建设以节能环保为主导的电光源产业基地,已被中山市“十一五”规划列为重点建设项目。 板芙镇有职业高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较完整教育体系,为抓好劳动职业培训,镇内设有多个电脑、电车培训点及木工机械、焊工等培训点;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中山教学站于2001年已落户板芙,并专门设立了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种劳动技能培训班。镇设有提供咨询、立项、报关等一条龙服务的涉外办事机构和银行、医院、酒店、商场、集市、游乐场、卡拉OK歌舞厅、桑拿、影剧院、图书馆、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集休闲、娱乐、康乐、运动于一体具规模上档次的旅游度假酒店和康乐园也在规划筹建中,尽量为广大客商和劳工在饮食、娱乐、康体及生活上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 板芙镇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素称“鱼米之乡”,是中山市的主要产粮基地,盛产大米、糖蔗、鱼虾、家禽及花生、莲藕、粉葛、菱角和柑橘、橙、香蕉、荔枝、龙眼、黄皮等水果。 板芙镇先后获得了“广东省卫生镇”、“广东省教育强镇”、“广东省科技创新专业试点镇”、“中山市文明镇”等荣誉称号。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法规16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法规16问 1问: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对物业服务收费有何界定? 答:新办法说,物业服务收费就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2问:政府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指定具体收费价格吗? 答:在新收费办法中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问:按照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用价格由谁来定呢? 答:新办法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也就是说,从明年起,物业收费价格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而定。 4问:物业公司要把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告知业主吗? 答:从明年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着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5问:业主和物业公司如何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答:新办法首次提出了“物业服务收费酬金制”的概念,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在“酬金制”方式下,物业公司只拿应该获得的酬金,其他的物业服务支出费用所有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物业管理企业,这有利于保障物业管理费能够全部用于物业管理,业主明明白白消费。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6问:以后买房签订买卖合同时,在物业管理方面,应当注意签订哪些内容? 答:开发商与买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买房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7问:物业公司应该多长时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答: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问:业主对物业公司收支情况有质疑,物业公司必须答复吗? 答: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9问:按照新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物业服务成本和支出如何计算?

成价费〔2007〕26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价费〔2007〕268号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了《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1)规定的一、二、三、四级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根据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成都市五城区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见附件2。 五城区物业服务需求方要求提供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未涵盖的物业服务事项及质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协商并报成都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其他区(市)县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未报市和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 六、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市场调节价的建筑区划,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需要时可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参与协调。 七、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中山市中心城区常规公共交通改善规划

1.概述 1.1.项目背景 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山市公共交通取得了长足发展。 近年来,中山市经济和城市化、机动化进程加快,交通运输工具快速增加,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已趋于饱和,车辆行驶速度逐渐降低,居民出行时间日渐延长,停车位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城市的良性发展。同时,随着博览中心、新中医院、帝璟东方、远洋城、碧堤湾畔等一系列大型公共建筑与居住小区的开发与建设,居民出行的空间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现有公交线网布局已经不能较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日常出行需要。2010年,广珠城际快速轨道交通也将建成并投入使用,如何与轨道交通形成有效接驳,有序、快捷地对乘客进行集中和疏散,也给中山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作为经济、节能、环保的交通运输方式,公共交通发展的必要价值和迫切需求不断显现,其发展的良好机遇和潜在动力也逐步体现出来。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有效措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此,中山市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中山市中心城区常规公共交通近期改善规划》,对中山市中心城区的公交功能结构、公交线网进行完善和优化,以指导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方便广大居民出行、降低出行成本、降低能源消耗、保护自然环境、提升城市窗口形象。 1.2.规划指导思想及工作重点 规划的指导思想:适应中山市城市发展战略,切实贯彻“优先大力发展公交”的城市交通政策,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公交出行需求,塑造可持续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 规划工作重点:针对交通调查结果以及未来三年中心城区建设发展趋势,制定近期常规公交线网改善方案及场站、车辆配臵方案,提高中心城区公交总体服务水平。1.3.规划范围 中山市中心城区范围,即东区、南区、西区、石岐区、火炬开发区、沙溪镇、大涌镇、港口镇、五桂山办事处和南朗镇等五镇五区,为本次规划的研究范围,总面积约为530平方公里。 为了更好地区分主要控制区域和节点的连通重要度,将东区、南区、西区和石岐区定义为Ⅰ级区域;将火炬开发区、五桂山办事处、沙溪镇、大涌镇、港口镇和南朗镇定义为Ⅱ级区域。 1.4.规划年限 考虑到规划的目的及其针对性,以及未来中山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本次规划的年限不宜过长,确定规划年限为2008~2010年。 1.5.规划依据 (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2)《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GJJ15—87) (3)《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8号) (4)《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设部建城[2004]38号文件) (5)《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中府[2008]40号) (6)《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7)《中山市域公共客运交通规划(2005~2020)》 (8)《中山市中心组团综合交通规划(2006~2020)》 (9)其它相关依据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完整版本.doc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 试行)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及 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各类别墅、酒 店式公寓、商住楼及其他由市发改委、建委立项为高档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规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合同约定。 对1998年12 月 1 日前建成、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委托社

区、专业公司或原管房单位等提供服务。 2、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 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 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 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 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 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 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 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3、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 基础、安全护卫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挑选。综合管理、秩序维 护服务标准应选择同等级别,维修保养服务标准应选择相应类别,保洁、绿化服务 标准可选择向上或向下浮动一个等级。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一或二 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一类中选择,但其中高层(含小高层)的供水系统及消防系统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 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三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 务标准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四或五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三类中选择。 4、本《标准》所列的收费标准为最高基准价标准,计价单位为:元/ 平方米(建筑面积)月。 5、小区建筑面积小于2 万平方米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 过20 %;小区建筑面积在 2 万至 4 万平方米(包括 4 万平方米)之间的,公共区 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10%。

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3月1日执行) 榕价房〔2010〕17号 一、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增加物业服务行为的透明度,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收费行为。 三、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四、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质量相符的原则。 五、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 施细则,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下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费、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停车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委托服务的业主双方另行约定。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物业及其他类型(含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及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的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七、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非住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形式,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 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价,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房屋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提供清运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业主无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 停车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价、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停车服务费管理政策及收费标准另文下达。停车服务费管理政策与上述相关规定相矛盾的,以停车服务费专门文件为准。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4—2020年) 按: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都是在城市发生较大变革的时候编制的,分别是1983年设立县级市后修编的85版和1988年升为地级市后修编的92版。经过省人民政府审批的这两次城市总体规划为我市的城市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和“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城市发展新目标的确立,已把我市的城市发展推到了一个更高的起点…… 我市新一轮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开展编制的,经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及诸多专家两年多的努力,该规划已经编制完成了纲要成果。欢迎广大读者就该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zssghj@https://www.wendangku.net/doc/173001525.html,)、信函或直接递交到市规划局。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障中山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特制定《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中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3条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1)市域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范围,也是本规划确定的中山 市城市规划区范围,陆域总面积1800.14平方公里、海域总面 积176平方公里。其行政建制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 火炬开发区、南朗、小榄、三乡等24个镇区。 (2)中心城区的规划区范围包括主城区(石岐区、东区、西区、 南区)、火炬开发区及沙溪镇、大涌镇、港口镇、五桂山镇、南 朗镇(简称为5区5镇),陆域总面积为760.62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4-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 第5条文本中粗体字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对各类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并引导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制定本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公共服务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提供服务的内容、特点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的公共服务收费及住宅区停车服务等专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以外的住宅及各类非住宅物业的公共服务收费和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代收代办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公共服务收费,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管理局根据物业的硬件设施、环境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水平)、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并同时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水平应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并在业主入住前报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价格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十一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价格主

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文章标题: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收费理当公开合理服务更应质价相符 关于收费价格与物业服务项目的再公示 按××市物价局要求,同时,应大厦部份业主(使用人)建议,我们再次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厦”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内容公示如下:收费价格的确认 ××××大厦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其单价确认主要是依据××市物价局20xx年 5月22日“关于‘××大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注:文中的“××大厦”,亦即其后更名的“××大厦”) 《批复》明确,××大厦物业服务收费按“四级”标准收取,即,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属性 收费项目 收费单价 备注 商业、办公 物业服务费 ××元 合计××元 设备更新资金 ××元 住宅房住宅 物业服务费 ××元 含电梯使用电费 20xx年1月16日大厦一届业主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除向大厦业主委员会呈报上述收费单价和收费依据外,针对本大厦出现的“住宅房办公或经营”这一特殊情况,物业公司提出此类情况收费单价确认的建议,一并报呈“业委会”并获批准。 据此,对住宅房办公或经营,区分二种情况: 房屋属性 界定条件 物业服务费单价 住宅改办公或经营

属地注册 ××元 非属地注册 ××元 物业服务与管理的内容(服务承诺) 按20xx年8月9日,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大厦一届业主委员会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市房管局备案)约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向××大厦业主(使用人)有偿提供下列服务与管理: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高低压配电间、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公共通道等。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袋装化管理和集中处置、清运。 7、公共秩序的管理和服务,包括物业区域内公共场所、各种车辆的行驶、停放及其收费的管理。 8、安全护卫管理服务。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大厦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协助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9、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10、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业主(使用人)精神生活。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约承担和享有下列义务和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费用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 7、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按年提前收取; (2)车辆停车费:按年提前收取;

中山市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中山市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牵头责任单位/ 镇区 合计(213项)41361633 一、基础设施工程(40项)19778287 (一)交通项目(18项)11044419 1广州南沙港铁路(中山段)600000市交通运输局2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中山段)1121008市交通运输局3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2152627市交通运输局4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中山段)313112市交通运输局5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中山段)903564市交通运输局6珠海市香海大桥工程(中山段)205000市交通运输局7坦洲快线一期工程748000市交通运输局 8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 速公路一期工程) 927042 市国资委(市交 通集团) 9市干线公路建设项目3622284市国资委(市交通集团) 10国道G105线中山沙朗至古鹤段改建工程142224市公路局 11中山港马鞍港区新客运码头工程35095市国资委(市中汇集团) 12中山市海洋船舶工程专业码头基地8960火炬开发区

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牵头责任单位/ 镇区 13大南公路(加六线)南区段50000南区 14古神公路(十水线至东兴东路段)立体交通 改造工程 48982古镇镇 15环镇北路改造工程39000小榄镇16联丰路改造工程20000小榄镇17三乡镇道路改造提升工程83130三乡镇18坦洲镇城市道路提质工程24391坦洲镇(二)能源项目(2项)991334 19中山市110、220、500千伏输变电工程506265市供电局20粤电中山三角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485069三角镇(三)重大平台设施项目(3项)2308347 21翠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1784534翠亨新区 22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综合开发基础 设施及公共配套工程 458343石岐区 23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65470板芙镇(四)环保水利项目(12项)5355239 24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3000000市水务局25中山市河涌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建设项目34979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河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河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其资质等级的专(兼)营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使用人或单位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相关场地、生活秩序和环境卫生等项目开展维护、修缮、养护、管理,提供其它与业主(使用人)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指导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当地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政府提倡建设单位、业主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公正、诚信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服务的项目、性质、内容、特点等不同情况,物业公共性服务、装修服务收费、特约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住宅区域内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车辆停放服务和装修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

物业服务五级三类收费标准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试行 )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各类别墅、酒店式公寓、商住楼及其他由市发改委、建委立项为高档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合同约定。 对1998年12月1日前建成、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委托社区、专业公司或原管房单位等提供服务。 2、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3、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安全护卫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挑选。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应选择同等级别,维修保养服务标准应选择相应类别,保洁、绿化服务标准可选择向上或向下浮动一个等级。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一或二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一类中选择,但其中高层(含小高层)的供水系统及消防系统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三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四或五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三类中选择。 4、本《标准》所列的收费标准为最高基准价标准,计价单位为: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 5、小区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20 %;小区建筑面积在2万至4万平方米(包括4万平方米)之间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10%。 6、本《标准》中各分项服务标准高一级(类)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 7、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所列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解释详见各部分说明。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中山市综合交通规划

中山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2020)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4.3

目 录 第一篇 规划概述 (1) 第二篇 湾区方案 (3) 第三篇 市区方案 (6) 第四篇 镇区方案 (11) 第五篇 行动计划 (13)

第一篇 规划概述 一、工作背景 1、湾——珠三角交通格局即将出现重大转型,需建立战略枢纽体系提升区域地位 珠三角产业升级,内圈湾区成为新一轮集聚发展关键,中山携千年历史底蕴,华人精神家园之翠亨新区加入,机遇挑战并存,迫切需要在区域战略格局重构中尽快确立枢纽地位,谋求弯道超车。 2、市——城市结构出现重大转型,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发展需要交通支撑 城市产业由传统工业向高新技术、重工业及服务业转型,以主城区为代表的综合服务中心成为城市发展平台载体,亟需交通系统加快中心集聚及辐射拓展。 3、镇——城镇结构正逐步转变,多元化诉求需更包容、更公平的交通体系 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心在外围区镇,区镇独立式发展向城镇群协同发展转变,宜居宜业的交通系统成为区镇发展重大诉求。 二、目标和战略 (一)目标与指标 建设珠江西岸区域枢纽城市,打造特色公交都市,逐步建立以轨道和中运量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和水上交通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现代化、一体化、低碳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可达性指标——“603015” 时间(分钟)空间联系主要交通方式 60 与广佛、港深、珠澳都市圈核心地带60分钟内可达;城际、高速 30 主城区与区镇30分钟可达;小汽车、公交 15 主城区内两点15分钟内可达;小汽车、公交

客运结构指标——“2040” 分担率交通联系分类20% 与广佛、港深、珠澳都市圈间轨道分担率20% 对外交通40% 城市公交分担率达到40%;内部交通(二)主要策略 1、“湾”---构建面向湾区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 策略一:大力建设铁路及综合枢纽,打造珠江西岸交通枢纽城市 策略二:推动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连接区域核心城市并密切市域联系 策略三:持续推进高速和干线公路网建设,适应珠三角区域融合和交通格局变化 策略四:完善港口及货运交通体系,支持区域协作和产业发展 2、“市”---打造适合中等城市的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支撑体系 策略五:建立城市客运主骨架,规划预留公交主廊道 策略六:有序推动中运量系统,引领公交升级并促进城市布局优化 策略七:全方位实施公交优先,大幅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策略八:加快中心城区骨架道路网建设,支持城市空间拓展 策略九:构建一体化客运枢纽体系,整合多元交通方式并带动城市开发 策略十:全面推广辅助客运交通系统,营造宜居的岭南滨水城市特色 策略十一:综合改善停车供需矛盾,平衡动静态交通供应 策略十二:推行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充分挖掘设施潜力并改善交通环境3、“镇”---营造宜居宜业的特色城镇交通 策略十三:促进小榄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梳理过境交通 策略十四:促进三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强化与珠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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