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级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信用等级考评具体标准

级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信用等级考评具体标准

级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信用等级考评具体标准
级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信用等级考评具体标准

A级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信用等级考评具体标准

权重为总评分标准的60%;基础工作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总评分标准的40%。两部分的合计得分为最后的考核成绩。每项扣分以其总分额为限,每项得分不能出现负分。

X

纳税信用等级扣分细则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指标考评说明 考评指标考评 评标准扣分标准考 分值 一、税务登记情况15 分 (1)依法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并已办理税务登记;(2)不符合标准一项1、开业登记 2 分领取营业执照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了扣 税务登记;( 3)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等。 1 分,扣完为止。 (1)依法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并已办理扣缴税款 不符合标准一项 登记;(2)自发生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 2、扣缴税款登记 2 分 ( 3)如扣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了扣缴税款登记; 1 分,扣完为止。 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等。 (1)纳税人名称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变更;(2)核算形式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不符合标准一项3、税务变更登记 2 分理了变更;(3)法人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扣 理了变更;(4)地址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 1 分,扣完为止。 理了变更;(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在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 公开悬挂;(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或者扣缴义不符合标准一项4、登记证件使用 2 分务人遗失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在十五日内书面报告了扣 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3)没有转借、涂改、1 分,扣完为止。 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行为。 (1)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 不符合标准一项 理了验证手续;(2)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 5、年检和换证 2 分扣 管税务机关办理换证手续;(3)如实提供有关证件、 1 分,扣完为止。 资料等。 (1)自开立存款账户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不符合标准一项6、银行帐号报告 2 分关书面报告全部账号;( 2)开户银行及账号发生变化扣 的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 分,扣完为止。 (1)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2)按规定办理 不符合标准一项7、纳税认定情况 2 分扣 其他认定;( 3)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等。 1 分,扣完为止。 二、帐簿、凭证管理情况15 分 (1)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 日内,将其财务、 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不符合标准一项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 3 分备案。( 2)使用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扣 算软件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1 分,扣完为止。 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1)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 日 2、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帐簿。( 2)自扣缴义务发 不符合标准一项生之日起10 日内,按税种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帐簿、凭证,根据合法、扣 3 分 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收账簿;( 3)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 1 分,扣完为止。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 年; (4)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发票的领购、保管、 3 分(1)按规定条件向税务机关领购,手续齐全;( 2)不符合标准一项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其中办理开业税务登记不足两年的纳税人、非纳税人的扣缴义务人、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暂不进行评定。 第三条纳税信用等级每两个连续的会计年度评定一次,有效期限二年,自评定结果公布之日起,至下一次评定结果公布之日止。 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 第五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以日常管理信息为基础,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分别进行评定。 第二章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六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对各项评定指标的内容分值和评分标准进行细化,按以下评定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一)税务登记情况:分值10分。按以下列举项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逐项进行考评,有不符合规定的按设定分值扣分,扣完10分为止。 1.开业登记,分值1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有不符合规定行为的一次性扣完1分。 2.扣缴税款登记,分值1分。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有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1. 2.财务结构 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所有者权益/(期末银行贷款余额+期末票据贴现余额+期末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净额+期末贸易融资净额)*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资本固定化比率=非流动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0% 3.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0%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合计*100% 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比率=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担保比率=期末未清担保余额/所有者权益*100%

4.经营能力 营业收入现金率=营业活动现金流入/营业收入*100%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2] 存货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速度=营业(总)收入/[(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 商品销售率=(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 出租比率=全年实际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全年可供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100% 5.经营效益 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收入(或营业总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期初净资产余额+期末净资产余额)/2]*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约+期末总资产余额)/2]*100%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定-纳税信用级的评定标准

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定-纳税信用级的评定标准 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定-纳税信用级的评定标准 一、纳税信用评价方式 1、根据《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2、本办法适用于已在深圳市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 3、纳税信用信息采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收集,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4、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另行规定。 二、纳税信用等级标准 1、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2、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3、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4、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三、哪些企业本年底不能评定为A级?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按月申报纳税人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或按季申报纳税人连续2个季度或者累计3个季度零申报、负申报的;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四、获得A级纳税信用享受税收激励政策 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纳税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放宽发票供应限量; (三)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四)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优先办理退税,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五)所属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五、哪些涉税行为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一)未按规定申报 1、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每次扣5分(按税种按次计算); 2、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按期抄报税的、提供虚假涉税资料、不如实反映或拒绝提供涉税资料的,每次扣3分、5分或11分不等。 (二)欠缴税(费)款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1.企业的基本素质: 2.财务结构:

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所有者权益/ (期末银行贷款余额+期末 票据贴现余额+期末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净额+期末贸易融资净额) *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100%?? 资本固定化比率=非流动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0%?? 3.偿债能力: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100%??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 流动负债合计*100%?? 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比率=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 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担保比率=期末未清担保余额/ 所有者权益*100% 4.经营能力:营业收入现金率=营业活动现金流入/ 营业收入*100%??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2]?? 存货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速度二营业(总)收入/[(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 商品销售率=(期初库存商品余额+ 本期购入商品额-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 出租比率二全年实际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全年可供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100%??

5.经营效益: 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收入(或营业总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期初净资产余额+期末净资产余额) /2]*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约+期末总资产余额)/2]*100% 6.发展前景:

公告2014 40号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4-07-04 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省税务机关制定。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全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所辖地区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纳税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统一纳税信用管理。 第七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第八条税务机关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动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 第二章纳税信用信息采集 第九条纳税信用信息采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收集。 第十条纳税信用信息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税务检查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不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 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包括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外部评价信息

企业信用评级标准

企业信用评级标准 (1)评级对象。凡向我公司申请担保授信的客户,如已有至少两个会计年度经营期财务报表,均应按规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2)评级的企业类型。我司考虑到不同行业评价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标准不同,主要参考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分类方法,将评级对象分为工业、商贸、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综合等五种类型,分别设置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用事业企业、综合类企业等类型企业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计分标准。 (3)评级指标体系。我司信用评级指标按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共五个方面设置。根据评级对象所属行业的差异及其资金运用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特点,按上述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分别设置若干量化或非量化指标,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评级指标体系。评级采用百分制。见下表。

遍存在着在不良比率高、财务报表真实性差、经营波动性大、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客户信用评级中还按不同评级企业类型设立信用等级限定指标,这些指标主要是资产负债率、利润增长率、履约指标、客户规模指标、同业竞争力及报表真实性等6项。见下表。 表6-10 我司对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计分标准表 (4)信用等级的设置和评级标准。 参照国际惯例,授信对象的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BB、BB、B、CCC、CC、C和D级共10个等级。评级对象所获评级总分与信用等级和信用度的关系见下表。 (5)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针对客户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重大不利变动情况,我司必须对客户进行动态跟踪。如发生重大变动因素,须酌情调整有关评级对象的信用等级,这些不利因素可包括:客户主要评级指标明显恶化,导致评级分数降低10分或10分以上。客户主要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贪污、受贿、舞弊或违法经营案件。客户在业务往来中有重大违约行为。客户弄虚作假提供有关评级材料。客户发生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等。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1.企业的基本素质:

2.财务结构: 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所有者权益/(期末银行贷款余额+期末票据贴现余额+期末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净额+期末贸易融资净额)*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资本固定化比率=非流动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0% 3.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0%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合计*100% 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比率=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担保比率=期末未清担保余额/所有者权益*100% 4.经营能力: 营业收入现金率=营业活动现金流入/营业收入*100%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2] 存货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速度=营业(总)收入/[(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 商品销售率=(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 出租比率=全年实际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全年可供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100% 5.经营效益: 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收入(或营业总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期初净资产余额+期末净资产余额)/2]*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约+期末总资产余额)/2]*100% 6.发展前景:

信用评级标准对照

信用评级(Credit Rating) 什么是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级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将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单位自身提供决策参考。最初产生于20世纪初期的美国。1902年,穆迪公司的创始人约翰·穆迪开始对当时发行的铁路债券进行评级。后来延伸到各种金融产品及各种评估对象。由于信用评级的对象和要求有所不同,因而信用评级的内容和方法也有较大区别。我们研究资信的分类,就是为了对不同的信用评级项目探讨不同的信用评级标准和方法。 ●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公司进行信用评级, 著名企业有:穆迪(Moody's)、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和惠誉国际(Fitch Rating) ●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他们对商业企业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估,著名企业有邓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 ●消费者信用评估机构,他们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情况 关于信用评级的概念,至目前为止没有统一说法,但内涵大致相同,安博尔·中诚信认为,主要包括三方面: 首先,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及外汇风险等等。 其次,信用评级所评价的目标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其他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价值或业绩。 第三,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所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它不能代替资本市场投资者本身做出投资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信用评级不同于股票推荐。前者是基于资本市场中债务人违约风险作出的,评价债务人能否及时偿付利息和本金,但不对股价本身作出评论;后者是根据每股盈利(EPS)及市盈率(PE)作出的,往往对股价本身的走向作出判断。前者针对债权人,后者针对股份持有人。 信用评级的分类 一、信用评级按照评估对象来分,可以分为企业信用评级、证券信用评级、项目信用评级和国家

企业信用评级行业标准(参考)

企业信用评级规范 (1)评级对象。凡向我公司申请担保授信的客户,如已有至少两个会计年度经营期财务报表,均应按规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2)评级的企业类型。我司考虑到不同行业评价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的规范不同,主要参考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分类方法,将评级对象分为工业、商贸、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综合等五种类型,分别设置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用事业企业、综合类企业等类型企业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计分规范。 (3)评级指标体系。我司信用评级指标按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经管水平、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共五个方面设置。根据评级对象所属行业的差异及其资金运用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特点,按上述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分别设置若干量化或非量化指标,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评级指标体系。评级采用百分制。见下表。

遍存在着在不良比率高、财务报表真实性差、经营波动性大、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客户信用评级中还按不同评级企业类型设立信用等级限定指标,这些指标主要是资产负债率、利润增长率、履约指标、客户规模指标、同业竞争力及报表真实性等6项。见下表。 (4)信用等级的设置和评级规范。 参照国际惯例,授信对象的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BB、BB、B、CCC、CC、C和D 级共10个等级。评级对象所获评级总分与信用等级和信用度的关系见下表。 表6-11 信用等级和信用度的关系表 (5)客户信用评级经管。针对客户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重大不利变动情况,我司必须对客户进行动态跟踪。如发生重大变动因素,须酌情调整有关评级对象的信用等级,这些不利因素可包括:客户主要评级指标明显恶化,导致评级分数降低10分或10分以上。客户主要经管人员涉嫌重大贪污、受贿、舞弊或违法经营案件。客户在业务往来中有重大违约行为。客户弄虚作假提供有关评级材料。客户发生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等。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计分标准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计分标准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计分标准》附件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计分标准序号评定项目评定指标分值计分标准1 一、税务登记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情况;10分(扣完为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时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扣2分;2 纳税人依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况;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时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每次扣1分;3 纳税人依法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情况;(1)纳税人发生税务登记证件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行为之一的,每项扣4分;(2)纳税人未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的,扣1分;(3)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税务登记证件的,扣1分;(4)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未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的,扣2分。 4 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账号的情况;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立(变更)全部账号的,扣1分。 5 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认定的情况。 (1)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强制认定(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税务认定的,扣3分;(2)发现纳税人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税务认定资格的,扣5

分;6 纳税人依法办理停(复)业登记的情况;(1)纳税人虚假停业的,扣4分;(2)纳税人在停业期内,提前恢复生产经营,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的,扣3分;7 二、账簿、凭证管理情况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情况15分(扣完为止)(1)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时间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的,扣3分;(2)使用计算机记帐的,未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扣3分;8 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情况(1)纳税人应设置未设置账簿的,扣减6分;(2)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设置账簿的,扣减2分;(3)纳税人的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扣减3分;(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纳税资料的,扣减3分;(5)据以入账的原始凭证不合法、不真实的,扣减4分。 9 三、发票管理情况发票开具情况;25分(扣完为止)(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每次扣3分;(2)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每次扣1分;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扣15分;(3)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每次扣2分;10 发票取得情况;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每次扣3分;11 发票保管情况; (1)未按规定保管发票,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每次扣2分;

关于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A级评定的公示

江津区国家税务局江津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A级评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江津区国家税务局、江津区地方税务局以日常税收管理、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为基础,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定,拟评定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等61户(其中共管户45户)纳税人为重庆市江津区2010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单位,现予以公示: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电力线路构件厂 重庆江增机械有限公司 重庆三五三三印染服装总厂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禾丰机械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智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四维卫浴有限公司 杜拉维特(中国)洁具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铁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西部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华珞粉煤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腾辉地维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天助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 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长宏木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韩氏酱园厂 重庆市江津米花糖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局 重庆市江津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禾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津分公司 重庆长风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江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永川销售公司江津经营部重庆市江津区龙祥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 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搞好学习、宣传和辅导,使广大税务干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为知晓本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操作规定,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支持和配合。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积极协调、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的精神,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范围和进程,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告总局。 附件: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三章激励与监控 第四章评定组织与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 第三条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具体指标为: (一)税务登记情况 1.开业登记; 2.扣缴税款登记; 3.税务变更登记; 4.登记证件使用; 5.年检和换证; 6.银行账号报告; 7.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

(二)纳税申报情况 1.按期纳税申报率; 2.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 3.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 4.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 5.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三)账簿、凭证管理情况 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 2.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 4.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 (四)税款缴纳情况 1.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 2.欠缴税款情况; 3.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 (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 1.涉税违法犯罪记录; 2.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 前款指标累计值为100分,具体分值为:税务登记情况15分;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情况报告_0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情况报告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各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倡导诚信纳税、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和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认真、细致开展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经过在全市国、地税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共同努力,本项工作于2014年X 月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为做好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市国、地税部门根据联合评定工作的特点,主动加强沟通,多次召开会议,在认真

学习《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就做好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达成共识,并联合印发《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本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范围、时间进度和评定要求。经过全市国、地税部门的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本次评定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具体评定结果见下表:该评定结果显示,我市A、B、C、D级纳税人分别占参评纳税户的XX%、XX%、XX%和XX%,参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纳税人和评出的A、B级纳税人比往次增加,表明我市广大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信用意识在不断提高。二、主要做法(一)国、地税部门联动,认真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作为优化纳税环境、提高纳税意识的表现形式之一,

信用评级标准对照

信用评级 (Credit Rating) 什么是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级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将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单位自身提供决策参 考。最初产生于20世纪初期的美国。1902年,穆迪公司的创始人约翰穆迪开始对当时发行的铁路债券进行评级。后来延伸到各种金融产品及各种评估对象。由于信用评级的对象和要求有所不同,因而信用评级的内容和方法也有较大区别。我们研究资信的分类,就是为了对不同的信用评级项目探讨不同的信用评级标准和方法。 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公司进行信用评级,著名企业有:穆迪(Moody's) 、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 和惠誉国际(Fitch Rating) 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他们对商业企业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估,著名企业有邓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 消费者信用评估机构,他们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情况 关于信用评级的概念,至目前为止没有统一说法,但内涵大致相同,安博尔中诚信认为,主要包 括三方面: 首先,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及外汇风险等等。 其次,信用评级所评价的目标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其他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价值或业绩。 第三,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所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它不能代替资本市场投资者本身做出投资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信用评级不同于股票推荐。前者是基于资本市场中债务人违约风险作出的,评价债务人能否及时偿付利息和本金,但不对股价本身作出评论;后者是根据每股盈利( EPS )及市盈率(PE)作出的,往往对股价本身的走向作出判断。前者针对债权人,后者针对股份持有人。 信用评级的分类 一、信用评级按照评估对象来分,可以分为企业信用评级、证券信用评级、项目信用评级和国家 主权信用评级等四类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规则详解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规则详解 大麦 前言 纳税信用是指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一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 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 我国现有的纳税人信用评定及管理体系由以下政策文件构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纳税信用评定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CD四级。 我国最早确定纳税人信息等级事项是由家税务总局2003年发布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该文件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之后失效。原 92号文件和现行 41号公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标题含义,原文件标题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而41号公告为“纳税信用管理”,可见41号公告范围更广。 二是评定周期发生变化,92号文件规定为评价周期为两个纳税年度评定一次,41号公告调整为一个纳税年度评定一次。

新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扣分标准).doc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评定指标评定 分值评定标准 扣分标准 一、税务登记情况15 分 1. 设立登记3 分(1)领取营业执照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了税务登记; (2)如实提 供有关证件、资料等。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5 分,扣完 为止。 2. 扣缴税款登记2 分(1)自发生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 理了扣 缴税款登记;(2)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等。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1)纳税人名称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2)核算形式变更三 3. 税务变更登记2 分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了变更;(3)法人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 关申报办理 了变更;(4)地址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了变更;(5) 如实提供有关 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在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公开悬挂; (2)纳税人遗失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4. 登记证件使用2 分税务登记证件或者扣缴义务人遗失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在十五日内 书面报告了主 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3)没有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 伪造税务登 记证件的行为。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1)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验证手续;(2)在规定 5. 年检和换证 2 分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换证手续;(3)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料等。 6. 银行帐号报告2 分(1)自开立存款账户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全部账 号;(2) 开户银行及账号发生变化的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7. 纳税认定情况2 分(1)按规定办理认定的;(2)按规定办理其他认定;(3)如实提 供有关证件、 资料等。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二、帐簿、凭证管理情况15 分 (1)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 1. 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4 分 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2)使用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 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3) 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2. 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3 分 (1)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 日内,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设置 帐簿。(2)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 日内,按税种设置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收 账簿;(3)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 他有关涉 税资料应当保存10 年;(4)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1)按规定条件向税务机关领购,手续齐全;(2)妥善保管不得 丢失,存根联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3. 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取得、缴销3 分 保管 5 年;(3)按规定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 实。(4)按 规定取得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②取得不符 合规定的发 票。()按规定缴销发票 5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4. 税控装置的安装、保管、使用。 2 分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保管、使用。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5. 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3 分 (1)设备安装符合要求;(2)妥善保管有关资料文件;(3)税控 IC 卡与专用发 票分开专柜保管;(4)不得擅自改动系统软、硬件。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三、纳税申报情况25 分 1. 准期纳税申报7 分准期进行纳税申报未按期申报,一期扣3 分,扣完为止。 2. 纳税申报准确率5 分纳税申报准确率为: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额/(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 额+税务机关 查补的税额)×100% 申报不准确,一期扣 2 分,扣完 为止。 3. 代扣代缴准期申报 3 分代扣代缴按期进行申报未按期申报,一期扣1 分,扣完为止。 4. 代扣代缴准期申报准确率 5 分代扣代缴申报准确率为:扣缴义务人按期申报的数额/ (扣缴义务 人按期申报的 数额+税务机关查补的税额)×100% 按期申报不准确,一期扣 2 分,扣 完为止。 5. 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5 分 (1)按期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按期报送其他纳税资料;(3) 如实提供财务 会计报表;(4)如实提供其他纳税资料。 不符合标准一项扣 2 分,扣完 为止。 四、税款缴纳情况25 分 1. 应纳税款准期入库率10 分应纳税款准期入库=当期准期如库税款/ 当期应入库税款未按期入库,一期扣 2 分,扣完为止。 2. 欠缴税款10 分不发生欠缴税款考评期发生欠缴,一期扣 3 分,期末发生 欠缴扣 6 分,扣完为止。

标准普尔《信用评级》方法概要

标准普尔《信用评级》方法概要 (1) (STANDARD &POOR) (1) 一.概述 (1) 1.1标准普尔信用评级系统的定义 (1) 1.2标准普尔信用评级系统的主要方法 (1) 1.3标准普尔信用评级的基本原则 (2) 1.4信用等级的划分 (2) 二.评级系统的程序及方法 (4) 2.1评级委员会 (4) 2.2基本情况调查 (4) 2.3会见评级对象 (4) 2.4评级委员会会议 (5) 2.5监督和跟踪 (5) 三.信用评级的方法和运用 (6) 3.1企业信用评级的要素 (6) 3.2信用风险分析要素说明 (6) 四全球远景 (11) 4.1商业风险 (11) 4.2财务风险 (11) 4.3资产价值的评估 (11) 4.4净负债 (12) 4.5收入表现方式 (12) 4.6国家(全民)所有制企业 (12) 4.7资本市场和融资渠道 (12) 4.8临时负债 (12) 五评级指标 (14) 5.1企业财务风险指标 (14) 5.2评级中需要注意调整的几点 (15) 5.3评级指标方程式 (15) 5.4商业风险调节指标 (16) 总结 (17) 标准普尔《信用评级》方法概要 (STANDARD & POOR) 本文是在通过对美国标准普尔公司《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分析后所做出的归纳总结。此外,因为时间的关系不能对标准普尔公司《企业信用评级》系统进行非常细致的说明;因此在本文中只做一个阐述。

一.概述 1.1标准普尔信用评级系统的定义 标准普尔公司《信用评级》系统是根据评估客体的当前情况,对他们长期和短期的财务信用做出一个综合的评价。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概念: 信用评级是对受评客体某项债务的偿付能力,而不是受评客体的市场价值。 信用评级仅仅是一种专家意见,不作为决策的唯一依据;仅供参考。 信用评级是对特定的风险进行揭示,而不是客体的全部风险。 1.2标准普尔信用评级系统的主要方法 标准普尔《信用评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两种: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也称评估模型法,即是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数据为分析基础通过数学模型来测定信用风险的大小;主要是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来进行分 析。 定性分析: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的内部及外部的经营环境进行分析。也就是评估人员根据其自身的知识、经验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在对评价对象进行深入 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照评价参考标准,对各项评价指标的内容进行 分析判断,形成定性评价结论。 1.3标准普尔信用评级的基本原则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强调定性分析,在财务分析和部分指标预测中采用数据分析外;评级中采用大量的定性分析,综合各种因素的分析和专家意见 得到评级结果。 标准普尔认为评级是艺术,不是科学,有方法而没有公式。 侧重对受评对象对未来偿债能力的评估;主要因素有:经济周期、竞争地位、行业发展态势、法律诉讼、政策环境及突发事件等。 在财务分析上主要注重现金流的分析和预测。 1.4信用等级的划分 在对企业进行分析过程中,标准普尔还将企业信用划分为“长期信用等级”、“短 期信用等级”;而他们在表现方式上也有所不同。(见表-1)此外,标准普尔也 提供对一些其他项目信用评估。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信用A级企业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信用A级企业评定管理工作的通 知 【标 签】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 【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京地税纳﹝2010﹞212号 【发文日期】2010-12-03 【实施时间】2010-12-0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纳税信用等级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规范纳税A级信用企业评定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京地税评〔2007〕486号)文件,现就2010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评定管理工作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由纳税服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2010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A级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填写《A级纳税信用评定申请书》。资料包括: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各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与同级国税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交换审核纳税人申请资料,对同一纳税人国、地拟认定信用等级不一致的,应按照“从低原则”确定拟评定名单,报送市局。 (三)纳税人国、地税务登记不在同一区域内的,由受理申请资料的税务局将交换审核纳税人申请资料分别报送市国、地税局,由市国、地税局转交主管税务局进行审核。 (四)市局抽取适当比例对拟定A级纳税人评定期内的有关内容进行复核。 (五)将拟定A级企业名单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TAX861)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日。 (六)公示期内无重大异议的,各局将A级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报市局备案,将《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书》送达纳税人。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