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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福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福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福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第一章绿化种植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苗木种植前的准备、种植、种植后10d以内的养护以及种植后施工杂物的清理等工作内容。种植养护时间从浇定根水之日起计,按人工浇水方式考虑,若采用洒水车浇水的另套用本章相应定额项目,相应种植项目定额人工乘以0.8系数。

二、本章苗木起挖和种植定额均按一、二类土考虑,如遇三类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76。

三、本章定额已包括施工现场50m范围内的苗木水平运输,除另有说明外,不作调整。

四、本章起挖、栽植乔木土球直径在180cm以上和裸根胸径在30cm以上的定额按起挖、种植大树考虑。

五、成片种植规格在50×40(cm)以内的灌木,套用地被定额。

六、嵌草砖铺植草皮定额适用成品嵌草砖铺地的嵌草施工,不适用于方整石铺地的嵌草施工,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盆花、盆栽观叶植物摆放定额已考虑摆放后20d内的养护内容。盆栽观叶植物摆放定额未考虑植物的自然损耗。

八、本章定额苗木种植未考虑种植损耗。

九、楼层间、阳台、露台、天台及屋顶花园绿化的苗木种植,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垂直运输另行计算。在坡度大于30°的坡地上种植苗木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坡度大于45°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

十、人工换土定额中的种植土体积按松填体积考虑,种植土种类按设计要求确定。定额未包括种植土的取土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本章定额未编制的屋顶花园基底处理项目,套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十二、本章定额苗木起挖、种植定额不适用于名贵树木的起挖、种植,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理绿化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地面积计算。

二、土方造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苗木土球直径按设计计算,设计未明确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乔木按胸径(胸径是指离地1.3m处的树干直径;如树杆在1.3m以下分叉时,胸径按地径80%计算)的7倍计算。

2.灌木按自然冠幅的0.4~0.5倍计算。

3.棕榈科按地径的2~4倍以乔木类计算。

4.球类植物按自然冠幅的0.6倍计算。

四、苗木高度按苗木露出地表的根茎至顶之间的距离计算。

五、起挖、种植树木、灌木、竹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起挖、种植地被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起挖、种植绿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种植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起挖、铺种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铺种直生带草皮按铺种方向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六、盆花、盆栽观叶植物摆放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七、假植乔木、灌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以数量计算。

八、树木支撑按需要的数量计算。草绳绕树干按苗木不同胸径,以所绕树干长度计算。遮阴棚搭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遮阴的面积计算。人工换土按需要换土的苗木数量计算。

九、汽车运水灌洒、自动喷淋,按相应种植项目的定额用水量之和以质量计算。

第二章绿化养护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养护期、绿化工程日常养护管理。

二、本章定额已包括肥料、药剂、水等材料,如甲方供应,应相应扣减。

三、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体现主要机械用量,用量少或费用小的机械消耗量虽未体现,但已考虑在定额内。

四、如甲方供养护用水至施工现场,洒水车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0.05,并扣除定额中水的消耗量。

五、定额所指养护为日常养护,养护时间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成活率养护期(苗木种植后第11d起算6个月)套用日常养护项目,其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30。分阶段施工的工程,分阶段确定成活率养护期。

六、成片种植规格在50×40(cm)以内的灌木养护,套用地被养护定额。

七、草坪养护定额中的籽播草坪,生长期超过六个月,视作散铺;散铺草坪,生长期超过六个月,视作满铺;直生带宽度取定为40cm,宽度不同可以换算。嵌草砖铺植草皮的养护套用满铺定额项目。

八、本章定额未包括以下内容,若有发生,可另行计算。

1.苗木因大幅度调整而发生的挖掘、移植等工程内容。

2.绿化围栏、花坛等设施因维护而发生的费用。

3.古树名木和名贵苗木的特殊养护。

4.高架绿化、水生植物等特殊养护要求而发生的用水增加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乔木、棕榈、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竹类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单排、双排绿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水生植物、球形植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露地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攀缘植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七、片植地被植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散铺、满铺、播种草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直生带草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福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园林景观工程-分册说明

一、本章未编列的项目,套用建筑或市政工程定额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套用建筑装饰工程定额相应项目的,不作调整。

二、喷泉管道、电缆铺设、水下艺术装饰灯具安装以及电气控制柜安装套用安装工程定额的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三、挡土墙套用市政定额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四、亭屋面定额只考虑铺面层内容,未考虑基层及防水层,发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五、钢筋混凝土靠背椅定额考虑了扶手、靠背、平盘,未包括预制靠背条。

六、原木构件定额适用于带树皮构件,不适用于抛光的圆木构件。

七、石桌椅、自然石桌椅安装定额按套编制,一套桌椅包含一桌四凳。金属秋千椅定额已包括金属框架的安装。

八、塑树根、树干按一般造型考虑,设计有树枝、老树皮、寄生等艺术造型的另行计算。金丝竹、黄竹每条长度不足1.5m的,人工乘以系数1.5。

九、塑料栏杆定额按金属骨架栏杆考虑。

十、自然石面镌字定额适用于自然石表面镌字,定额已包括开料、刨面工作内容,不适用于在平面石板、石料上镌字情况。平面石板、石料上镌字另套用平板石面镌字定额项目。镌字定额已考虑了刻字刷漆或刷金内容,设计刷漆或刷金材料与定额取定不同的另行换算。设计采用刷金漆的套用刷漆定额,醇酸磁漆替换成金粉漆,其他不变。混凝土面、塑假山面表面压模刻字套用平板石面镌字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并扣除乌钢头消耗量。

十一、白色水磨石平板凳脚套用建筑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十二、金属构件定额均按施工现场加工考虑,在预制场加工的,所发生的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挂落定额按宫万式考虑,设计为葵式的,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按设计数量调整。

十三、本章各种成品构件的安装定额均未包括预埋件的制作,混凝土预埋构件的制作套用建筑工程定额相应项目,铁件制作安装套用本章相应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原木柱、梁、檩、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原木树枝吊挂楣子、原木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竹柱、梁、檩、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竹编墙、吊挂楣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草、树皮、竹、高分子聚合膜、彩色压型钢板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原木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木制靠背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木制坐凳平盘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钢筋混凝土靠背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彩色水磨石飞靠背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预制吴王靠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预制吴王靠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石靠背椅、石条椅(无靠背)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木座椅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石桌椅、自然石桌椅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金属座椅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金属秋千椅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水泥拟木桌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水泥拟木椅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石雕塑安装按设计图示雕塑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塑树皮、壁画面、绘塑木纹、竹节竹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塑树根、树干、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六、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喷泉、花池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钢筋混凝土水池、喷泉、花池模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接触面积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花架混凝土、模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钢花架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砖砌园林小摆设、花坛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抹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七、预制混凝土栏杆制作、安装,竹、木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铁艺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侧投影面积计算,塑料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石栏板、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石浮雕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浮雕面积计算,自然石面、平面石面镌字按设计图示镌字数量计算。

九、预制或现浇水磨石景窗、平凳、花檐、角花、博古架、飞来椅、混凝土花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木纹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金属构件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金属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钢筋网片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一、石面加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工面面积计算。线脚加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二、钢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福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假山石工程-分册说明

一、本章定额按常规做法考虑,如需另请名师设计、制作所增加的费用另行计算。

二、假山石堆砌定额未包括基础部分,其基础套用建筑工程定额的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三、假山石堆砌高度超过4m的,高度每增加1m,人工增加1.1工日,机械改用汽车式起重机8t,台班消耗量增加0.0071台班,其他不变。

四、砖骨架塑假山石定额已包括基础、主骨架、脚手架的费用,设计为钢筋混凝土骨架的另行换算。钢骨架塑假山石定额未包括基础、主骨架、脚手架的费用,发生时套用建筑工程定额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五、塑假山置石按外围表面的展开面积套用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表调整系数。

外围表面展开面积(m2)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套用塑假山定额

套用假山表面着色处理定额

10以内

1.3

2.0

10以外

1.15

1.5

六、假山表面着色处理定额的氧化物色料按氧化铬绿考虑,设计为其他氧化物色料的,换算相应材料用量。

七、设计假山钢筋、铁件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的,按设计用量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堆砌假山工程量预算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堆砌石料的质量估算。

二、石笋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塑假山石、假山表面着色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围表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四、其他山石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估算。

五、人工堆筑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预算时采用估算方式的假山石工程量,结算时按下列公式计算:

堆砌假山工程量=进料验收的假山石质量-进料剩余假山石质量

福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园桥工程-分册说明

第四章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建造在园林工程中供游人通行且兼具观赏价值的桥梁工程。

二、本章未编制的项目套用市政工程定额的相关项目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三、金刚墙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桥身的各部位金刚墙的因素,使用时不分雁翅金刚墙、分水金刚墙和两边的金刚墙,均套用此定额。

四、木制步桥的木桩基础按人工陆地打桩考虑,如人工在水中打木桩时,相应人工乘以系数1.8。木制步桥已考虑木制构件刷防护材料,未考虑刷装饰性油漆,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水泥钢骨架塑石驳岸套用塑假山定额相应项目。

六、牙子石安装定额的牙子石规格按15×30cm以内考虑。

七、石栏板定额按有扶手栏板、无扶手栏板分别列项,斜栏板套用相应长度有扶手、无扶手栏板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栏板长度指栏板的水平投影长度。

八、石桥抱鼓石安装按设计抱鼓石水平投影长度套用相应长度的无扶手石栏板安装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9。

九、桥面台阶踏步套用“3 园林铺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十、原木桩驳岸定额按打圆木桩考虑,采用带树皮原木的,换算相应材料,其他不变。

十一、园桥中的钢筋制作安装套用“6 园林景观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园桥基础、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石桥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拱旋、金刚墙、旋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型钢铁锔、铸铁银锭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桥挂檐板、河底海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钢筋混凝土桥现浇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模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接触面积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接头灌缝项目均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型钢园桥构件的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七、木制步桥区分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驳岸、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卵石护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福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园林铺地工程-分册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行人甬道、广场、台阶(蹬道)和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

二、本章未编制的项目,套用建筑、市政工程定额相应项目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套用装饰工程定额,不作调整。

三、本章拟木构件安装定额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四、本章石材面层按方整石板考虑,如设计选用石材与定额不同的,另行换算。

五、园路土基整理路床定额未包括路槽开挖内容,路槽开挖另行套用建筑工程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六、嵌草面层、块料面层定额中按砂垫层考虑的项目,砂垫层厚度均按5cm考虑,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的,换算砂用量。

七、嵌草面层中不包括缝隙回填种植土、草皮种植的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预制混凝土花格嵌草砖套用嵌草砖定额,按不同厚度进行换算。方整石嵌草面层定额按缝宽10cm考虑,使用时,按设计石料尺寸和缝宽换算方整石消耗量,其他不变。设计采用整毛石嵌草的套用方整石嵌草面层定额,换算相应材料用量,其他不变。设计采用砂浆铺筑的,扣除定额中天然中砂数量,按设计数量增加水泥砂浆数量,人工乘以系数1.3,其他不变。

八、卵石面层定额的卵石消耗量综合考虑了不同颜色卵石的比例,粒径按4~

6cm考虑,设计颜色比例、粒径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的,换算材料用量,其他

不变。拼花卵石面层按简单图案编制,如设计为人物、花鸟、瑞兽等细活的另行计算。

九、现浇混凝土面层施工在路沿石施工之前的,套用模板定额计算相应模板费用;在路沿石施工之后的,不得计算模板费用。

十、现浇混凝土假冰片面层按在现浇混凝土面层上切割出假冰片状考虑。水刷面层定额按白水泥白石子浆考虑,如设计采用普通水泥、有色石子的按相应配合比换算;设计采用颜料的,颜料用量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未明确的,按水泥用量的8%计算。

十一、透水砖铺地,实际发生时套用青砖定额项目按不同规格进行换算。

十二、青砖路面、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已综合考虑了直铺、人字纹、席纹等通常做法。

十三、广场砖定额缝宽按1cm考虑,设计缝宽与定额取定不同的,换算相应材料用量,其他不变。

十四、木面层定额按满铺考虑,设计采用间隔铺装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木板地面满铺定额按平口木板考虑,设计采用企口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6,杉板材乘以系数1.1。

十五、路沿、路牙定额按直线形路沿、路牙考虑,设计采用折线形、弧形路沿、路牙的,人工乘以系数1.1。路沿石定额按石质材料考虑,设计采用混凝土材质的,直接换算路沿石材料,其他不变。拟木路沿石直接套用路沿石定额项目。围牙按设计类型套用路沿或路牙定额项目。

十六、台阶项目中不包括台阶两侧的挡墙及垂带砌筑,发生时另行计算。台阶花岗岩贴面定额的踏步平面板材按定制材考虑。

关于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河北省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2008\]393号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简称《规则》),现予颁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8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 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本《规则》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说明 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只)计算的为个(或只)。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B.1 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 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垫层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楼地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块料面层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竹、木地板龙骨及基层按面层的实铺面积计算。 五、阶梯教室整体面层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地面面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8。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块料楼地面面层酸洗打蜡工程量,按实际酸洗打蜡面积计算。

《浙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册,具体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同时参考了公路、水利等专业定额和其他省(市)相关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 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人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材料的消耗量均以体积表示。定额中混凝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总说明 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和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地下室的人防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5.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6.本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的有下列不同时,按《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 (1)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的类型不同; (2)混凝土的塌落度、强度等级或其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粗骨料种类及粒径不同; (3)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或其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不同; (4)抹灰砂浆的体积比不同。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工效编制的,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2.随工作班组配合的中小型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项目内。 3.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九、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均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现场集中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以及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区内的场外运输费。本定额已包括檐高3.6m以内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檐高3.6m以上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按第十一章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内编制的,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建筑物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面的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房、女儿墙等不能计算檐高。 1.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包括建筑物超高降效和加压水泵台班费用。 2.建筑物超高降效,包括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按降效项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下表相应的降效率计算。降效项目,包括建筑物基础以上的全部项目,不包括土石方、室内垫层、室外工程、地下室(含顶板)、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00福建安装消耗量定额2012版(总说明)

总说明 一、《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301-2012~FJYD-312-2012)(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213-2000),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安装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审核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控制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安装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安装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企业具备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施工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本定额正常的施工条件是指: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标准图集,结合现场测定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基础数据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技术手册等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各种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计入了相应损耗。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场内运输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周期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3.施工工具用具性材料消耗,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主要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功效考虑,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2.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量的单位原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3.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施工的合理间歇,并按不同的机械类型、功能及作业对象来确定机械幅度差。 4.仪器仪表费按正常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及合理的台班费用计算。 九、本定额已考虑设备、材料(含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水平和垂直运输。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设备、材料需要再次搬运的,另行计算二次搬运费。 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一、本定额规定按定额或材料乘系数换算的项目,计算基数不含带“( )”的材料。

福建省消耗量定额造价站解释

闽建筑函[2010]39号 闽建筑函[2010]39号|关于调整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计取办法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费用的通知 文件号:闽建筑函[2010]39号新闻来源:晨曦软件阅读数:1189 更新日期:2010-5-24 闽建筑函[2010]3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建建[2010]17号),现将《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总说明第十条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应按照定额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 二、建筑工程的措施项目增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检测单价按塔吊2000元/台.次、施工电梯1500元/台.次,检测次数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时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用金额不得低于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额。 三、本通知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颁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次数取定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次数取定表 建筑檐高 40m以内 40-70m 70-100m 100-130m 130-160m 塔吊检测次数(次) 2 2 3 3 4 施工电梯检测次数(次) 2 3 4 5 6 注:塔吊检测次数在套用建筑檐高(建筑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时,高于建筑檐口的结构高度和塔吊基础顶面低于室外地坪的高度并入建筑檐高计算。(例:建筑檐高65m,高出屋面的结构高度有3.5m,塔吊基础顶面位于地下室底板标高处为-5.0m,建筑室内外高差0.5m,65+3.5+5-0.5=73m,则塔吊检测次数按70-100m檐高套用,即检测3次。) 闽建筑[2009]38号、 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 闽建筑[2009]38号 浏览次数:553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建建[2008]43号)等有关规定,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以下简称“本补充定额”,详附件1),并补充调整部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详附件2),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定额与《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以下简称《建筑定额》)配套使用。 二、取消《建筑定额》第十一章垂直运输工程的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 三、取消《建筑定额》第十二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的说明第五点、第十点、编号12015~12017、12042~12046、12048~12050、12070的定额。 附件:1.《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 2.《补充调整的部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10广东市政工程定额计算规则(完整版)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编 制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则 (2010年版)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 总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 T99.1-2008,LD/T99.4~8-2008,LD/T99.12-2008,LD/T99.13_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七册)(GYD-301-1999~GYD-307-1999)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七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以下简称本单价表),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 212-2000),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单价表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安装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单价表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安装工程。 四、本单价表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单价表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本单价表正常的施工条件是指: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侯、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本单价表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人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本单价表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期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目的,已成为建设市场中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计价模式与规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就需要改变以往的计价模式。 为此,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组,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并以山东省建设厅红头文件正式发布,自二OO三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新的计价依据的颁发,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对我们几十年工程计价模式的重大变革。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将对我省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一、编制原则: 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计价模式与管理方式改革的原则; 2、建设主体各方依据计价规则,自主约定工程造价的原则;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 4、计价依据的编制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紧密结合的原则; 5、消耗量定额水平,坚持社会平均的原则; 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 6、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条例》 7、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2号令《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9、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0、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1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12、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13、《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 14、代表性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组成: 截至目前,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颁发下列资料: 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 2、《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4号)。 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鲁建标字[2003]3号)。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4】13号)

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0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 说明 1.0.1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共六部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护坡、挡土墙、沟槽及水平定向钻孔工程、桩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包括围堰工程、脚手架工程、其他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措施其他项目。 1.0.2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0. 2.1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1999 ); 1.0. 2.2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 1.0. 2.3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 1.0.3 市政工程的装饰装修项目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计算,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1.0.4 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 (一)土方工程1.挖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工作面、放坡)以m3 计算。 2.挖土方放坡及工作面工程量,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没有明确的,按表一、表二规定计算。 土壤类别放坡起点深度(m)人工开挖机械开挖 坑内作业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 1.20 1.50 2.00 1 :0.50 1:0.33 1:0.25 0.33 0.25 0.10 0.75 0.67 0.33 表一放坡系数表 表二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每侧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浆砌毛石、条石基础混凝土垫层、基础支模板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150 200 300 600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增加工作宽度,单面加10cm ,双面加20cm 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4.挖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中心线计算;沟底的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表三规定的工作面宽度计算。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按管道开挖的总土方量乘以系数计算:排水管沟乘以1.05;给水管沟、煤气管沟均乘以1.10。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和《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 简介(二) 一、楼地面工程 1、本章第1节垫层项目移植原2002建筑定额第六章地面垫层。 2、根据计价规范的项目设置,将原2001装饰定额第八章栏杆、扶手项目归入楼地面章节。其中铝合金栏杆带铝合金扶手区分半玻、全玻、不带玻项目列项。 3、将2001装饰定额的釉面砖、防滑面砖、玻化砖、水泥花砖等项目归并为陶瓷地砖项目,材质和规格不同在材料价格中体现。取消旧定额釉面砖、防滑面砖、玻化砖、水泥花砖等项目。 4、本章踢脚线定额消耗量除了成品踢脚线(大理石、花岗岩定制材踢脚线,杉木、硬木成品踢脚线)外,其他计量单位均按m2编制,与规范相衔接。增加塑料踢脚板(粘贴和装配式),计量单位为m2。 5、说明表述定额考虑的内容,一般不再有不得调整消耗量的规定。不管是人工、材料还是机械台班消耗量,发生与定额取定不同的情况,可以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对消耗量进行调整。(如说明第2点“各种砂浆的种类、配合比和粘结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与原2001装饰定额比体现了定额指导性(原定额仅调整材料,人工、机械不调整。) 6、工程量计算规则第1点地面垫层的计算规则由原砂垫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计算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与计价规范中的计算规则一致)。 7、间壁墙,隔墙的一种,墙体较薄,多采用轻质材料(如石膏、空心板、胶合板等),在地坪做好以后再进行施工的墙体。 8、楼梯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新编建筑定额中楼梯混凝土、模板的计算规则一致。与2001装饰定额区别在于新定额楼梯水平面积包括楼梯与楼板相连的梁位。 9、本章人工消耗量比2001装饰定额平均下降幅度达10%~15%,机械台班消耗量下降幅度达15%左右。其中块料面层的人工、机械消耗量下降幅度较大。 二、墙柱面工程 1、新增第2节仿古建筑抹灰定额项目,移植2002仿古建筑园林定额第三章抹灰工程。 2、墙柱面抹灰增加小型构件水泥砂浆抹灰项目;在墙面分格嵌缝基础上增加了柱(梁)面分格嵌缝(木条嵌缝、玻璃嵌缝、金属条嵌缝)三个项目。取消墙、柱、梁面抹混合砂浆、外墙面假面砖。 3、墙柱面镶贴块料取消人造石板材项目和粘结剂粘贴大理石、花岗岩项目;补充挂贴大理石腰线等其它零星项目中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墩、柱帽四个子目;补充瓷板、面砖贴定额,取消2001装饰定额中的瓷质墙面砖、釉面砖项目;将墙柱面贴文化石(腰线砖)项目细分为墙面贴文化石(腰线砖)和柱梁面、零星项目贴文化石(腰线砖)。 4、瓷板、面砖、腰线砖、波形面砖、劈离砖定额项目中的主要材料原来以“块”为单位,现均与国家消耗量定额一致,改为以“m2”为单位。

广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目录 总说明 (1)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 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5) 工程量计算规则 (7)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14) 工程量计算规则 (17) A.3 砌筑工程 说明 (18) 工程量计算规则 (1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2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4)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明 (29) 工程量计算规则 (30) A.6 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31) 工程量计算规则 (33)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明 (34) 工程量计算规则 (34)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说明 (37) 工程量计算规则 (38) A.9 脚手架工程 说明 (39) 工程量计算规则 (39) A.10 垂直运输工程 说明 (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42)

A.11 模板工程 说明 (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43) A.12 混凝土运输及泵送工程 说明 (47) 工程量计算规则 (48) A.13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说明 (48) 工程量计算规则 (48) A.13 材料二次运输 说明 (49) 工程量计算规则 (49)

总说明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以下简称本分册)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依据。 2 本分册参考基价为全区统一参考基价,各地市不再编制参考基价表。本分册实际使用时应以市场人工单价、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3 本分册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 本分册是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的依据,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5 本分册的编制是依据: 5.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5.2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说明》(土建工程) 5.5 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6 本分册是按照广西建筑施工企业正常施工条件、现有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7 本分册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8 本分册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及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不同时进行调整换算。 9 本分册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按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建筑综合工日(一类)(22元/工日)和建筑综合工日(二类) (26元/ 工日)。 10 本分册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0.1 本分册采用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10.2 本分册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10.3 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参考价》附表。 10.4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

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

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 以下简称本定额)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仿古建筑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 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 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 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 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5. 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6. 本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不同时,按《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 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 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工效编制的,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2. 随工作班组配合的中小型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项目内。 3. 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九、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均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现场集中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以及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区内的场外运输费。本定额已包括檐高3. 6m以内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檐高3.6m以上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按第八章计算。 十、随主体建筑结构一起发包的建筑装饰装修的超高费按《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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