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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年鉴2003-政府机构

中国通信年鉴2003-政府机构
中国通信年鉴2003-政府机构

第二篇政府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产业部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 [1998]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信息产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

信息产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组建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是主管全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按照政企分开、转变职能、破除垄断、保护竞争与权责一致的原则,对信息产业部的职能进行调整。

(一)划出和转移的职能。

1、将原邮电部的邮政行业管理职能、邮政网络建设与经营管理的企业职能,交给国家邮政局。

2、将原邮电部的国家电信主干网建设与经营管理的企业职能,交给电信企业或企业集团。

3、将原邮电部、电子工业部的工业、物资、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职能,下放给企业,实行政企分开。

(二)划入的职能。

1、将原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并入信息产业部。

2、将原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并入信息产业部。

3、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含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行政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4、将原航天工业总公司制订通信广播卫星网络发展规划和技术体制的行政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5、将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卫星轨道位置的国内协调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6、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参与的管理公众通信业务资费、制订基本通信业务收费标准的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信息产业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

(二)拟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三)统筹规划国家公用通信网(包括本地与长途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军工部门和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并进行行业管理。

(四)组织制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制订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负责通信网络设备入网认证和电信终端设备进网管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五)负责全国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位置、通信网码号和域名、地址等公共通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六)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进行服务质量监督,保障公平竞争,保证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制订通信网之间互联互通办法和结算标准并监督执行。

(七)制订通信与信息服务资费政策,确定基本邮政、电信业务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组织党政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管理国家通信网络监控调度中心和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组织协调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国家通信与信息安全。

(九)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

(十)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扶植民族工业。

(十一)对军工电子实行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军工电子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与军队及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规划相衔接并组织实施。

(十二)研究制订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协助业主推进国家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三)组织与指导主要邮政、电信企业的财务汇总、缴拨与清算;协调邮政、电信企业的经营关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邮政和电信普遍服务的补贴;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

(十四)代表国家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签订政府间协定,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处理政府间相关事宜。

(十五)研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通信与信息政策,处理有关事宜。

(十六)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十七)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邮政局。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信息产业部设13个职能司(厅、局):

(一)办公厅

处理部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司局的工作关系,承办部重要会议;负责信息、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公共关系工作;负责部领导的秘书事务,部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拟定综合性政策及重大改革方案;组织起草信息产业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拟定通信对外开放政策;研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通信与

信息政策,处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事宜。

(三)综合规划司

研究拟定振兴电子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基础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网、广播电视网和各种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公用网与专用网、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调发展;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按规定管理国家预算内建设基金;指导技术引进、利用外资和对外合资、合作工作;组织编制通信与信息网络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对通信与信息网络建设市场实行宏观管理;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行业信息。

(四)科学技术司

跟踪研究国际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制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协调制订公用电信网技术体制标准和网络编号规划;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电子信息技术标准、计量和情报工作。

(五)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

研究拟定企业改革方案,指导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企业管理,协调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发展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对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与分析;预测年度主要发展指标;对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宏观管理;协调电子信息技术产品进口管理。

(六)电信管理局

研究拟定电信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普遍服务,保护国家和用户利益;负责审批和发放通信与信息服务的经营许可证;负责服务质量监督与价格监管;制订电信网之间互联互通与结算办法并监督实行;负责通信网码号资源的分配与管理;管理因特网域名、地址与国际协调;负责电信网络设备互联互通标准认证和电信终端设备进网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党政专业通信网的建设与管理;管理国家通信网络监控调度中心、国家通信出入口局和因特网安全监控中心;指挥协调救灾应急通讯及其他重要通信;组织研究国家电信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并提出对策。

(七)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

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制订通信财务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主要邮政、电信企业的财务汇总、缴拨及企业间清算的规章制度;协调邮政、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按国家规定组织普遍服务补贴和对邮政的补贴;制订通信与信息服务的资费政策和基本邮政、电信业务收费标准;管理国家预算内资金。

(八)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

研究拟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和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九)军工电子局(特种电子装备局)

负责军事电子科技工业(以下简称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根据国防工业的需要,研究提出军工电子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下达军工电子装备的预研、试制和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及各类专项计划;管理军工电子科研试制费、国家预算内军工电子建设基金及有关专款;组织协调军工电子重点系统装备与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配套工作;负责军工电子标准化、计量、情报、质量、安全、保密和科研成果等管理。

(十)信息化推进司(国家信息化办公室)

研究制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区、各行业的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作;协助业主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研究制订有关信息资源的发展政策与措施,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一)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

制定无线电频谱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指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管理和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卫星轨道位置协调;根据授权参加有关国际无线电会议,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二)外事司

负责组织参加信息产业的国际组织;组织协调政府间协议的签订与落实,处理政府间有关通信与信息事宜;研究信息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归口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权限,负责出国项目、团组与人员的审批与管理。

(十三)人事司

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人事工作;负责信息产业系统专业人才预测、规划、培训、智力引进、人才交流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教育和劳动工资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信息产业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20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关于地方信息产业机构的领导体制另行研究。

国家邮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邮政局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6号),设置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是信息产业部管理的主管全国邮政行业以及管理全国邮政企业的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将原邮电部管理全国邮政行业的职能以及管理全国邮政企业的职能,交给国家邮政局承担。

(二)国家邮政局既是行政机构,又是公用企业;既要加强对全国邮政行业的管理职能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又要负责统一建设和经营全国邮政网,承担全国普遍服务义务。

(三)国家邮政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邮政局,实行国家邮政局和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邮政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地方邮政局根据国家邮政局的授权,负责地方邮政行业管理,为公用企业。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国家邮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订全国邮政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起草邮政法律、法规,拟定邮政行政规章,发布邮政业务规章。

(三)依法治理邮政市场与集邮市场并实施监督检查,维护邮政秩序,维护邮政网和邮政设施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

(四)研究提出邮政资费政策,制订邮政服务标准,监督邮政服务质量。

(五)发行邮资凭证。

(六)根据授权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国际间邮政业务事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组织全国邮政网络建设、运行和邮政业务的经营管理,提供邮政服务。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局长的审批任免有关事宜。

(九)根据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管理邮政建设项目、对外合资合作项目及科研项目。

(十)负责全国邮政网的核算与分配,管理全国邮政系统国有资产。

(十一)管理邮政科研教学等事业单位;指导邮政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十二)办理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邮政局设8个职能司(部、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司(部)的工作关系,综合掌握全面情况,研究邮政发展政策,指导企业管理和改革;承办重要会议,负责信息沟通、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公共关系等工作;负责局领导秘书事务和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二)行业管理司

研究拟定邮政行业管理政策,起草邮政法律、法规草案,拟定部门行政规章,发布业务规章,管理全国邮政市场和集邮市场,负责邮政国家标准用品的监制。对邮政企业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邮政服务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有关法律事务。

(三)邮资票品管理司

拟定邮资凭证发行和集邮业务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拟定邮资凭证选题规划,组织邮资凭证设计图稿评议及审查,负责邮资凭证的监制与分配,管理集邮业务及邮资票品的进出口业务。负责国际邮票资料的交换及政府双方邮展和邮票发行事务的涉外活动。

(四)计划财务部

研究拟定邮政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邮政建设项目,组织编制邮政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负责邮政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拟定技术体制和设备技术标准。负责邮政系统财务预决算、综合平衡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邮政业务资费标准与政策;研究拟定邮政财务会计内部管理办法,管理邮政企业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邮政系统多种经营工作。

(五)公众服务部

拟定邮政业务经营目标,服务质量标准,业务规章并负责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全国邮政业务市场预测,新业务开发,组织邮政业务的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

(六)网路运行部

研究拟定邮政网路组织原则并组织实施,负责邮政网路运行及技术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实施邮政网路的指挥调度。负责全国邮政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邮政工作的重大案件,处理邮政安全有关事宜。

(七)国际合作司

研究拟定邮政网路组织原则合作与对外交流,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政府间有关邮政的涉外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国际邮政业务管理;管理国际帐务中心。

(八)人事教育司

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局及其他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工作;综合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邮政系统劳动工资规划与统计工作,管理劳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保险;指导邮政教育工作,管理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教育司。

四、人员编制

国家邮政局机关编18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局长27名(含机关委专职副书记)。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邮政局的工作性质,其机关编制为企业编制。

信息产业部领导名单

(2002年)

吴基传,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部长,1998年3月至2002年11月任党组书记。

(照片)

王旭东,2002年11月任党组书记,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副部长,2003年3月任部长。

(照片)

吕新奎,1998年4月至2002年2月任副部长,党组成员,1999年4月至2002年1月任党组副书记。

(照片)

奚国华,2001年12月至2002年4月任副部长,党组成员,后调离,2003年5月任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照片)

曲维枝,1998年4月至2002年3月任副部长,党组成员。

(照片)

娄勤俭,1999年5月任副部长,党组成员。

(照片)

张春江,2000年1月至2003年5月任副部长,党组成员。

(照片)

苟仲文,2002年3月任副部长,党组成员。

(照片)

刘立清,1998年4月至2003年4月任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局长。

(照片)

李雪莹,2000年8月任中纪委驻信息产业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照片)

信息产业部曾任部领导名单

刘剑锋(正部长级),1998年4月至1998年6月任副部长,1998年3月至1998年6月任党组副书记。

(照片)

杨贤足,1998年4月至1999年5月任副部长,党组成员。

(照片)

周德强,1998年4月至2000年4月任副部长,党组成员。

(照片)

常延廷,1998年4月至2000年8月任中纪委驻信息产业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照片)

信息产业部司局领导名单

【办公厅】

主任:程光辉

副主任:杨裕华(正局级)

周宝源(正局级)

钱晋群

【政策法规司】

司长:蒋耀平

副司长:赵梅庄

郭福华

【综合规划司】

司长:王建章

副司长:刘汝林

钱庭硕

张春林

【科学技术司】

司长:闻库

副司长:张新生

韩俊

【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

司长:周子学

副司长:王秉科

【电信管理局】

局长:苏金生

副局长:王秀军(正局级)

张枢

韩夏

鲁阳

【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

司长:王占甫

【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

司长:张琪

副司长:丁文武

赵波

【军工电子局】

局长:王绍祥

副局长:邵术林

黄瑞成

【信息化推进司】

司长:季金奎

副司长:张会生

【无线电管理局】

局长:刘利华

副局长:张胜利

刘岩

谢飞波

【外事司】

司长:张轩

副司长:瞿文初(正局级)

陈因

【人事司】

司长:刘阳生

副司长:焦桂芳

王耀光

【机关党委】

书记:李雪莹(兼)

常务副书记:张吉生(正局级)

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马建中(正局级)

【邮电离退休干部局】

局长:秘建虎

副局长:张雄华

吴亚军

【电子离退休干部局】

局长:葛程远

副局长:周亚正

【信息产业部机关第一服务局】

局长:秘建虎

副局长:孟晓敏

范平平

付建中

【信息产业部机关第二服务局】

局长:葛程远

副局长:赵忠抗

白利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26号文件规定:电信行业实行信息产业部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信息产业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全国电信管理工作由信息产业部直接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通信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二)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会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三)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连互通和公平接入,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

(四)根据授权,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五)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党政专用通信和应急通信工作。

(六)承办信息产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局长:陈卫军

副局长:韩玮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监察处)

市场监督管理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通信行业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北京分中心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北京互联网交换中心

北京市电信设计施工管理处

北京市电信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市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社团组织:

北京市通信学会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

北京市电信施工企业协会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局长:王家煦

副局长:王强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间协调与资费管理处

市场监管处

事业单位:

天津市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天津分中心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张峰

副局长:徐世奎

陶富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通信行业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与社团组织:

河北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河北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

河北省通信学会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刘永斌

副局长:宋贵安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市场监管处

监察处

直属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山西分中心

山西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山西省通信工程定额质量监督中心

社团组织:

山西省通信学会

山西省通信行业协会

山西省互联网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局长:敖大明

副局长:乌力吉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通信行业信息中心)

互联互通处

监察处

直属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内蒙古分中心

内蒙古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内蒙古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

挂靠单位:

内蒙古区通信学会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张荣胜

副局长:吴启富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络信息安全处

监察处

大连市通信管理局

直属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辽宁分中心

辽宁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辽宁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王禹明

副局长:黄占江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市场监管处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处

监察处

直属单位:

通信行业信息中心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直属单位机关党委

吉林省邮电职业技能监督中心

吉林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吉林分中心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通信计量站

信息产业部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管理中心吉林分中心社团组织:

吉林省互联网协会

吉林省通信学会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李成库

副局长:胡立志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络信息安全处

政策法规处

监察处

直属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黑龙江分中心

黑龙江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黑龙江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挂靠单位:

黑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

黑龙江省通信学会

黑龙江省互联网协会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局长:张健

副局长:姚士成

李振坤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信息安全处

市场监管处

设计施工监管处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直属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上海分中心

上海市互联网交换中心

上海市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社团组织:

上海市通信行业协会

上海市互联网协会

上海市通信学会

上海市邮电企业管理协会

上海市邮电经济研究会

上海市无线电寻呼协会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

副局长:陆茂丰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市场监管处

信息安全处

事业单位:

江苏省通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江苏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黄庆平

副局长:邓茂盛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监察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络与信息安全处

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中心浙江分中心

浙江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浙江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江勇

副局长:杨小平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监察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处

事业单位:

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安徽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杨锦炎

副局长:陈松年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

监察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络信息安全处

厦门市通信管理局

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福建分中心

福建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福建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福建省通信行政监察大队

社会团体:

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

福建省通信学会

福建省互联网协会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黄建新

副局长:袁家义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监察处

政策法规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络信息安全处

市场监管处

通信行业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江西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江西省通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江西分中心社会团体:

江西省通信企业协会

江西省互联网协会

江西省通信学会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林乐虎

副局长:韩凤梧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通信行业信息中心)

监察处

网络与信息安全处

青岛市通信管理局

直属单位:

山东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山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权浩

副局长:白保君

宋灵恩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络信息安全处

监察处

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河南分中心

河南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河南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河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社会团体:

河南省通信学会

河南省互联网协会

河南省电信用户委员会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张明天

副局长:熊觉非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通信行业信息中心)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络与信息安全处

事业单位:

湖北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湖北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社会团体:

湖北省通信企业协会

湖北省互联网协会

湖北省通信学会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朱国斌

副局长:李湘宁

刘春鸣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通信信息安全管理处

直属单位:

湖南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湖南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陈学道

副局长:古伟中

张爱平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监察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通信行业信息中心、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络与信息安全处(政策法规处)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局长:申志伟

副局长:谢海平

机构设置:

办公室(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人事教育处

监察处

信息安全处

协会工作处

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广西分中心

广西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

广西区通信行业职工技能鉴定中心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衣雪青

副局长:薛良燕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督管理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事业单位:

海南省通信行业职工技能鉴定中心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海南分中心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邓琴甫

副局长:林海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市场监管处

信息安全处

政策法规处

监察处

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四川分中心

四川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四川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社团组织:

四川省通信学会

四川省互联网协会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李德明

副局长:江兰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信息安全管理处

监察处

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贵州分中心

贵州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

贵州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向剑

副局长:赵宁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监察处

通信行业信息统计中心

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云南分中心

云南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社团组织:

云南省通信学会

云南省互联网协会(筹建)

云南省电信服务质量监督委员会

云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局长:江央格桑

副局长:杨立昌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监察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市场监管处

无线电管理处

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西藏分中心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局长:苏少林

副局长:邢海英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法规处

监察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信息安全处

事业单位:

重庆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社团组织:

重庆市电信通信学会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张克中

副局长:高彩玲

徐立学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建设市场管理处

事业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陕西分中心

陕西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乔绪富

副局长:陈永佑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监察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通信行业信息中心)

信息安全处

事业单位:

甘肃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管理处)

甘肃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建设管理处)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甘肃分中心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局长:袁瑞青

副局长:章建良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市场监管处

网络信息安全处

事业单位:

青海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青海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青海分中心社团组织:

青海省电信用户委员会

青海省互联网协会

青海省通信学会

青海省通信行业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局长:王生屹

副局长:王冰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网络安全处

无线电管理处

无线电监测站

事业单位:

宁夏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宁夏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社团组织:

宁夏区通信学会

宁夏区互联网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局长:黄文玉

副局长:加帕尔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市场监管处

网络管理处(应急通信办公室)

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新疆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新疆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

公司人才评价体系方案

公司人才评价方案 一、人才评价目的 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是对公司人才进行客观的评价,通过评价,准确掌握人力资源数量、质量,为公司人才发展、人才使用、人才储备提供可靠依据,实现人力资源统筹配置、人力资本不断增值,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二、人才评价范围 公司范围内转正后满半年工龄的在职管理族员工、专业族员工、技术族员工、营销族员工、操作族员工。 三、人才评价周期 每半年开展一次。每年1月份、7月份各组织一次。 四、人才评价原则 4.1 客观、公正原则。 4.2 定期化、制度化原则。 4.3 可行性、实用性原则。 五、人才评价组织 5.1 资源管理部 5.1.1制订人才评价体系方案; 5.1.2拟订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制定评价标准、组织专业测评、审核评价结果; 5.1.3负责人才评价结果的运用(人才任用、人才培养、人才调配)。 5.1.4与部门负责人沟通,保证人才评价工作开展; 5.1.5负责参与人才评价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 5.2用人部门负责人 5.2.1根据评价方案执行本部门人才的评估; 5.2.2提供本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要求,配合建立岗位素质评价模型。 六、岗位评价模型建立 6.1.1 确定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在公司范围内抽取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调查,调查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同、价值观的理解及表现的行为特征,分析调查结果,找出公司人才的核心素质指标。(如:价值观、个性特质)。通过岗位分析,

对完成岗位工作目标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进行分析,提炼出各岗位素质指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知识。如完成工作目标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知识、本部门相关知识等; 能力。如为实现工作目标应具有的操作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等。 职业素养。如员工的工作热情、诚信、职业道德等。 6.1.2 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对评价指标进行分等级可测量性的描述,体现在行为特征和目标完成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6.1.2.1在公司范围内找出被评价岗位在职员工中优秀员工、一般员工、较差员工进行调查、访谈,在评价指标中具有哪些素质特征和行为特征及工作绩效。通过分析,找出胜任素质指标及行为特征并进行描述,为确定评价的标准提供依据。 6.1.2.2 找出行业标杆企业岗位员工胜任能力模型进行对比,找出差距,按照企业发展的现状和发展方向对评价标准进行调整。 6.1.2.3 成立专家小组,在分析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标准进行修正调整。 岗位评价模型的建立要考虑评价的信度和效度,确保评价的准确性、有效性。 七、人才评价方法、程序 7.1人才评价实行自我评价、360°反馈、专项测评机制。 7.1.1 自我评价。 被评价对象按照《岗位评价指标和标准》所列项目自我评价,采用填写《自我鉴定表》的方法进行。 7.1.2 360°反馈。 根据员工所处的职位,选择其直接领导、下属,平级其他部门同僚(员工)对《岗位评价指标和标准》中的项目进行评价。 360°反馈采取问卷法进行评价。 7.1.3 专项测评。 《岗位素质评价指标》中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个性特征等项目评价难度较大,由资源管理部按照不同职位类别进行专项测评。 专业知识采取试题考试方式进行测评。管理能力、个性特征利用专业的测评工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一、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1、夏商两代:方国制。 夏商两代,地方上封侯和伯,侯、伯作为臣服于商朝的方国首领定期向商王纳贡,并奉命征伐。 2、周代:分封制 周武王把王畿(jī)以外的广大地区的土地和人民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西周的分封制分封的是土地和人民,受封对象是古代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周初分封的诸侯,大多数是王室同姓子弟,他们多被分封到重要地区。 3、秦:郡县制。秦朝建立后,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秦始皇把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40余郡。 4、汉:①郡国并行制:汉高祖平定天下后,吸收周朝和秦朝教训,实行郡国并存的地方行政体制。这些同姓诸侯国在汉初稳定局势和平定诸吕之乱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后来,封国日益强大,威胁中央政权,汉景帝时酿成了吴楚七国之乱(吴王刘濞(bì)联合其他六国诸侯王发动叛乱)。经过汉景帝“削藩”和汉武帝“推恩令”,王国势力被削弱,诸侯王被解除军政大权,只能衣食租税,封国名存实亡。(“推恩令”:诸侯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分割王国的部分土地成为列侯,由郡统辖,结果王国越分越小。)②刺史制度:汉武帝后期,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名,代表中央监察地方。东汉末年,州成为郡的上级机构(刺史改称州牧),地方行政体制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附: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联合力量打败项羽,分封了一些重要将领为王。刘邦即位后开始铲除异姓王。刘邦在翦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刘邦在总结秦亡的原因时,除了确认暴虐是主要原因外,还认为没有分封同姓子弟为王也是秦短命的关键所在。在经济凋敝的条件下,刘邦也无力直接控制全国,想依靠刘氏宗族的力量,作为皇权的屏障。刘邦晚年和群臣杀白马盟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以同姓王代替异姓王,在当时确曾起到了拱卫中央皇权、巩固刘氏天下的作用,但也种下了叛乱和分裂的祸根。《西汉会要》:“汉祖龙兴,取周秦之制而兼用之,其亦有意于矫前世之弊矣。”5、隋:①隋文帝时减去郡级区划,保留州、县两级制。②隋唐实行科举制,打击士族势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及法律体系结构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及法律体系结构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 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 出抗诉等。 另外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 互相监督的关系。 中国法律体系结构 宪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戒严法立法法 缔结条约程序法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外交部发布《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集会游行示威法 领海及毗连区法引渡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会法 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五人大国歌的决议 国务院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批复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民法物权人身权侵权行为法 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 知识产权债权 婚姻家庭继承市场经济主体 公司法破产法企业法 证券、期货、债券 海商保险票据租赁 1.外交外事 2.民政 3.司法法律制度与体系 4.公安 5.人事、公务员制度 6.纪检 7.监察 8.档案 9.民族事务10.宗教 11.侨务 12.港澳事务13.台湾事务14.教育 15.科技 16.文化 17.新闻出版 18.广播电影电视 19.体育 20.医药卫生 21.人口与计划生育22.城乡建设23.环境保护24.海关25.旅游26.气象 27.地震与地质灾害28.测绘 1.刑法综合规定与解释 2.犯罪和刑事责任 3.刑罚 4.量刑 5.自首 6.数罪并罚 7.缓刑 8.减刑 9.假释 10.危害国家安全罪11.危害公共安全罪 1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4.侵犯财产罪 1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6.妨害婚姻家庭罪17.危害国防利益罪18.贪污贿赂罪19.渎职罪 20.军人违反职责罪21.反革命罪(废) 1.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 2.计划、投资 3.财政 4.税收 5.金融 6.基本建设 7.标准化、计量8.质量管理9.统计 10.资源与资源利用11.能源与能源工业12.交通运输13.邮政电讯14.农牧业15.工业 16.商贸物资仓储17.工商管理18.物价管理 19.市场中介机构20.对外经济合作与三资企业21.对外贸易 22、反不正当竞争法 1.劳动 2.社会保障诉讼及非诉讼程序1.民事诉讼2.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4.知识产权诉讼 5.海事诉讼 6.告诉申诉 7.仲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 治沙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 环经济促进法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衡量评价标准(中层与一般员工)]员工绩效考核标准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衡量评价标准(中层与一般员 工)]员工绩效考核标准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衡量评价标准——一般员工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权重具体衡量标准考核评价考核得分工作业绩(A)岗位职责内 各项工作和领导分派的重要工作(A)总计70%有计划地按时完成该 项工作的所有内容,且工作质量优异优秀90~100有计划地按时完 成该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且工作质量优良良好80~90超过70%的该 项工作内容能按时完成,工作质量良好达标70~80超过60%的该项 工作内容能按时完成,工作质量尚可基本达标60~70至多有一半相 关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工作质量有待完善和提高待改进<60 注:70%为业绩考核中具体各项工作的权重总和。考核成绩(A)=∑(考核分数*考核权重)工作能力(B)执行能力与工作计划能力 (B1)3%积极服从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在工作中能准确把握要点,迅速领会领导意图,工作问题出现少;在工作中具有计划意识,能 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优秀100能 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工作,积极响应领导安排,较准确的领会领导意图;在工作中有一定的计划性,能积极主动推进工作进程,在要求 的时间较好地完成工作包括安排的工作良好90大多数工作安排能贯 彻执行,基本不用重复工作要求;在工作中具有时间观念,主动与 领导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大部分工作能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达 标80如果时间不紧迫,对于工作安排能执行,工作需要督促,存在 工作拖延,加以指导能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基本达标70安排工 作时经常需要强调,在工作进行过程中经常需要督促待改进60分析 并解决问题的能力(B2)3%能主动发现或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自行解决能力强;对领导指出的工作问题理解到位,解决的思路合理,结果理想优秀100能主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自行解决或 积极与领导沟通进行解决,对于领导指出的工作问题有良好的认识 能力,大部分问题或多数关键问题解决结果理想良好90当工作中出 现问题时,对问题有良好的分析能力,大部分问题自己有改进、解 决的能力;对领导指出的工作问题,大多数解决结果理想达标80能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7次政府机构改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7次政府机构改革 第一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2年.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实行了干部年轻化.其成功点不仅在于精兵简政.这次改革的深远影响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打破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二是根据邓小平提出的“四化”标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大批年轻知识分子走上领导岗位. 第二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8年.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机构人员编制比原来的实际人数减少19.2%,并首次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我国改革的重心已由农村转向城市.尽管由于后来复杂的原因,原定于1989年开展的地方机构改革暂缓进行.但其历史性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直到现在,仍然是改革面临的重要任务.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转变了政府职能. 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93年.改革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这次改革提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实现“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行政管理职能转向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这次政府机构改革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如果说过去经济体制改革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到1992年终于“摸”到了这块“石头”,即邓小平南方谈话时强调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98年.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更名的有3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这是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到29个,部门内设机构精简了1/4,移交给企业、地方、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达200多项,人员编制减少了一半.与此同时,新组建了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4个部委.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消除了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这次改革精简力度很大,一个突出特点是,行政管理从具体的工业经济管理中淡出.除了国防科技工业和信息产业两个管理部门外,这次改革将其他直接管理工业的10个部委都撤消了.同时,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机构,提出公务人员要减一半,国务院当时3.4万人减了1.7万人. 第五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2003年.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由28个部门组成.这次改革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应集中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商务部,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经贸委下属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目标很明确,即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

最新-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 精品

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 篇一:2019年国考申论热点:城管执法要机构改革更要权力法定2019年国考申论热点:城管执法要机构改革更要权力法定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即将开始,很多考生已经进入复习冲刺阶段,下面是文都网校公务员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帮助广大考生攻克申论,助力国考!【热点事件】据报道,住建部近日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的通知》,决定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 据称,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将整体改编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拟定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等职责。 【参考评析】现代城市治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相互交织性,使得原有条块分割的部门执法体制捉襟见肘,旨在实现多部门综合执法职能的城管执法应运而生。 但是,自从建立伊始,城管执法便面临没有“婆婆”的体制尴尬。 由于缺乏自上而下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统一的立法指引,各地在城管执法体制设置上五花八门,组织机构、职权范围、执法监督等都不尽一致,客观上造成了实践中城管执法失范。 要改变“九龙治水”的部门执法弊症,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首先必须从组织体制入手,在现有的行政结构中组合出科学高效的城管执法体制。 此前,一些地方在划分调整部门职能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城管部门。 例如,北京市以原市政市容委为基础,成立职权范围更广的城市管理委员会。 但从国家层面看,中央政府始终缺乏专门的城管机构,相关职权虽然划归了住建部,但在住建部中也缺乏专门性机构,不便于更加专业、更为集中地开展工作。 此次住建部设置的城市管理监督局,严格意义上讲并非全国城管执法的“婆婆”。 从职能上分析,城市管理监督局只是住建部的“内设机构”,并不直接对外行使执法职能,负责“指导”而非“领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 但是,这种定位更加突出了规则供给和监督查处的功能,回应了当下执法实

岗位评价的指标标准

岗位评价指标与标准 一.岗位评价的指标体系 二.劳动环境的指标体系 1.高处作业的分级标准 2.接触电离辐射危害程度的分级标准 3.接触粉尘危害程度的评价标准 4.接触高温危害程度的评价标准 5.接触热辐射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6.接触局部震动危害程度的分级标准(该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和《手动振动测量规范》的规定,通过测定局部振动最大轴向的振动加速度和接振时间,计算4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进行分级。) 7.接触有毒物质危害程度的评价标准(a、该标准执行国家标准GB2331-90《有毒作业分级》 b、该标准通过测定接触毒物的时间和毒物浓度的超标倍数,并根据毒物本身的危害程度级别来计算分级指数。)

8.接触噪声危害程度的评价标准(a、该标准根据冶金工业部部颁标准《冶金工业噪声危害程度分级》进行分级。b、测定工人在岗位上不同作业点接触噪声的强度(A声级)和接触时间,计算出工作日连续等效A声级[leqdB(A)) 9.井下、露天作业分级标准(井下、露天作业根据岗位劳动者在井下、露天环境中的平均工作日作业时间率进行分级。) 10.其他化学性有害因素的评价标准 11.其他物理性有害因素的评价标准(三致情况系指致癌、致畸、致突变情况) 三.劳动技能指标标准 1.品种质量难易程度的评价标准 2.处理预防事故复杂程度的评价标准(a、各类事故包括机械、设备、人事伤亡事故等。本指标主要以危险性大小和可预防程度来反映劳动者应达到的预防能力。同时,提高劳动者预防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b、一般来说,危险性越大,可预防程度越低,预防能力要求也就越高。) 3.技术知识的评价标准(技术知识要求是从文化水平和技术经验水平两方面来评价,按岗位实际要求的水平决定等级。本标准可衡量各岗位劳动所需的文化知识水平和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 4.看管设备复杂程度的评价标准(看管设备的复杂程度,是根据看管和使用设备的精密复杂程度及需要的技术水平来评价。) 5.操作复杂程度的评价标准(a、操作复杂程度,是从岗位操作本身的复杂程度及熟练的进行该岗位操作需要的经验两方面来评价。b、衡量复杂程度,必须考虑问题是否是经常发生,即是否构成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不考虑偶然的繁琐或复杂性。还必须考虑工作是否经常变化,一般来讲,工作固定的重复操作,其复杂程度比工作内容较丰富且经常变化的工作要低。) 四.劳动强度指标标准 1.体力劳动强度的评价标准(a、该标准执行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 b、该标准是通过测定劳动时间率、能量代谢率来计算分级指数 c、为了区别轻体力劳动与较轻体力劳动的差别,根据实践工作需要增设了0.5级,这与国家标准略有不同。) 2.工作班制的评价标准

(岗位职责)某公司岗位评价报告

(岗位职责)某公司岗位评 价报告

岗位评价方案 壹、岗位评价的意义 (壹)衡量岗位间的相对价值岗位评价作为确定薪资结构的壹个有效的支持性工具,能够清楚地衡量岗位间的相对价值。岗位评价是于工作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壹定的客观衡量标准,对岗位的责任、能力要求、努力程度和工作环境等方面进行系统的、定量的评价。 (二)确定公平合理的薪资结构岗位评价的目标是建立壹种公正、平等的工资结构,使员工于工作中体现的能力、绩效和辛苦程度能够于收入上得到相应的回报。目前本公司需要壹种科学的方法来衡量岗位间的相对价值,从而确定壹套有良好激励作用的薪资方案。经验表明,员工调查问卷显示,多半的员工会认为目前的薪酬体系没有实现内部公平、外部公平和自我公平。员工对薪酬普遍不满的深层次原因是现有薪酬方案不合理、不透明的结果。企业需要壹种科学的方法制定薪酬体系,以提高员工对于收入的满意度和公平感,实现充分的激励作用。 (三)奠定等级工资制的基础确立等级工资制需要岗位评价这个有力的支持性工具,因为岗位评价能够衡量出各岗位的排序和量化差异,且将之对应到各个职系中相应的职级,从而确定不同岗位间的相对价值。 二、岗位评价的原则 进行岗位评价时,必须贯彻如下的壹些基本原则: 就事原则岗位评价针对的是工作的岗位而不是目前于这个岗位上工作的人。 壹致性原则所有岗位必须通过同壹套评价因素进行评价。 完备性原则岗位评价因素定义和分级表上的各项因素,彼此间是相互独立的,各项因素均有其各自的评价范围,这些范围彼此间是没有重叠且没有遗漏的。(参见附件1岗位评价因素定义和分级表)

针对性原则评分因素应尽可能结合企业实际,这需要于实际打分之前,对专家小组成员进行培训。项目组和专家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岗位评价因素定义和分级表的各类因素的权重和各个因素的定义进行协商讨论,尽可能切合实际。 独立性原则参加对岗位进行评价的专家小组的成员必须独立地对各个岗位进行评价,专家小组的成员之间不应该互相串联,协商打分。 保密原则由于薪酬设计的极度敏感性,岗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评价结果于壹定的时间内应该是处于保密状态。当然,于完成整个薪酬制度的设计之后,岗位的分布应该公开,使全体员工均了解到自己的岗位于公司的位置。 三、岗位评价的流程 根据经验,岗位评价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于这壹阶段需要完成的任务包括清岗、撰写职务说明书、组建专家组和操作组。 培训阶段这壹阶段需要确定评价表的因素定义和权重,确定标杆岗位,进行试打分且统壹专家组成员的评判标准。 评价阶段这壹阶段是岗位评价的核心阶段。专家们按部门对岗位进行打分,操作组需要且行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处理且反馈。 总结阶段这壹阶段需要对打分的结果进行排序,对不合理的岗位/因素重新打分,且对排序进行相应调整。至此,整个岗位评价工作结束。 具体工作流程见下图: 四、岗位评价具体操作 第壹步:选择岗位评价方法——评分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全)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 作者:中国人大网来源:中国人大网编辑:信息中心发布时间: 2008-3-17 10:50:12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党政机关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进行过多次精兵简政。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及政务院机构图 1951~1953年 1951年12月,政务院作出《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精兵简政工作。其主要内容有:(1)调整紧缩上层,合理充实下层;(2)合并分工不清和性质相近的机构;(3)精简机构,减少层次;(4)明确规定干部与勤杂人员的比例;(5)要求划清楚企业、事业机构和行政

机构的编制和开支;(6)严格编制纪律。这次机构改革以加强中央集权为中心内容。到1953年底,政务院工作部门增加到42个。 1954年国务院组织机构图 1954~1956 1954年,随着中国政权组织形式的确定和各级政权机关的建立,从当年底开始,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精简。中央一级机关的精简包括:(1)在划清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调整精简了机构,减少了层次;(2)各级机关根据业务需要,紧缩了编制,明确了新的编制方案;(3)妥善安置精简下来的干部。地方各级机关也进行了精简,专员公署和区公所分别是省、县政府的派出机关,精简比例较大。以后,随依法成立的国务院开始增设机构,到1956年,机构总数达81个,形成了建国以来政府机构数量的第一次高峰。 1956年国务院组织机构图

1956~1959年 1956年下半年,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这是第二次较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这次改革以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力为主要内容,通过国务院精简所属工作部门,下放权力,以达到扩大地方自主权的目的。这次改革一直持续到1960年。1858年,撤销合并了国家建设委员会等10多个单位。经过调整,国务院部委减少8个,直属机构减少5个。到同年底,国务院设68个工作部门。1959年,国务院工作部门又作了进一步调整和撤并,到同年底,国务院设39个部委,21个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机构总数达60个,比1956年减少21个。 1959年国务院组织机构图

岗位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1)(2)(3)(4)(5)不承担安全的责任。承担本岗位的安全责任。承担所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承担本部门的安全责任。承担整个企业的安全责任。(1)(2)(3)(4)对产品质量维护或质量体系的运行影响很小。对产品质量维护或质量体系的运行有一定影响。对产品质量维护或质量体系的运行影 响较大,一旦发生问题,会给单位带来一定损失。对产品质量维护或质量体系的 运行影响很大,一旦发生问题,会给单位带来巨大损失。(1)(2)(3)(4)(5)对销售完成的影响较小。对销售完成有一定的影响。承担分配到岗的销售 完成责任。承担分配到片区、独立片区、核心市场的销售完成责任。承担分配到直属片区、分区的销售完成责任。(1)(2)(3)(4)(5)几乎不可能造成成本费用等方面的损失(500元以内)。造成较小的损失(500-2000元)。造成较大的损失(2000-1万元)。造成重大的损失(1-5万元)。造成非常重大的损 失(5万元以上)。(1)(2)(3)(4)(5)不管理任何人,只对自己负责。管理员工人数在1-10人之间。管理员工人数在11-30人之间。管理员工人数在31-50人之间。管理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

(1)几乎不需要与任何人进行协调,若有,也是偶尔与本部门的一般员工协调。(2)仅与本部门员工进行一些工作协调,偶尔与其他部门或外单位一般员工 进行一些协调,协调不力一般不会影响自己和他人的正常工作。(3)与本企业相关部门或外单位的一般员工有密切的工作联系,协调不力会影响双方的正常工 作。(4)几乎与本企业所有部门的一般员工有密切的工作联系,或与部分部门负 责人或外单位中层管理人员有工作协调,协调不力对企业有一定的影响。(5)与各部门的负责人或外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有密切的工作联系,在工作中需要保持 随时的联系和沟通,协调不力对企业有重要的影响。(1)自动性决策——在工作中仅执行指示或命令。(2)日常性决策——主要是执行工作,但要选择完成工作的方式。(3)解释性决策——在本部门限定的范围内理解和开展工作。(4)规划性决策——在本企业各职能部门内拟定、决定重要的规划,并且执行与企业战略、政策相符的行动方案和纲要。(5)政策性决策——参与企业最高层次做出的、用以指导大政方针的概括性决策。(1)(2)(3)(4)(5)无任何风险。仅有一些小的风险,一旦发生问题,不会给企业造成多大的影响。有一定的风险,一旦发生问题,给企业造成的影响能明显感觉到。有较大的风险,一旦发生问题,会给企业带来较严重的损害。有极大的风险,一旦发生问题,对企业造 成的影响不仅不可挽回,而且会致使企业出现危机。(1)(2)(3)(4)初中及以下学历。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学历。大学专科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2)(3)(4)(5)不需要运用其它学科的知识和其它领域的技能。偶尔需要运用其它学科的知识和其它领域的技能。需较频繁地运用其它学科的知识和其它领域的技能。需经常地综合运用其它学科的知识和其它领域的技能。需解决多专业的综合问题,需具备综合性专家的知识结构。 (1)(2)(3)(4)(5)本岗位工作单一、简单,无需特殊技能或能力。本岗位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仅需某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岗位工作多样化,灵活处理问题要求高,需综合使用多种知识和技能。本岗位非常规性工作比率较大,需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处理事务,需要较强的综合能力。本岗位属非常规性工作,常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处理事务,需要很强的综合能力。(1)(2)(3)。(4)(5)简单的、独自的工作。只需简单的提示即可完成工

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内容摘要 在当下经济增加速度放缓,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转型和调整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随着国家大部制的推行,各地政府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也不是一改就成的事,改革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加上各地政府的改革是探索式的前进不免会出现一些错误、失误。因此本文将就地方政府的改革进行研究,在进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理论综述之后,对地方政府的改革动因进行分析,在此之后对当地政府的改革政策进行研究,最后结合实例来阐述改革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应对策略。通过本文的研究不仅能够了解地方政府改革的动因所在,而且能够从中找到应对改革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制度;利益冲突

目录 内容摘要 ............................................................................................. I 引言.. (1) 1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理论综述 (2) 1.1 政府改革基本理论 (2) 1.2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概念 (2) 2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动因分析 (3) 2.1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压力分析 (3) 2.1.1民众要求新政府形象 (3) 2.1.2政府追求利益最大化 (3) 2.1.3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3) 2.2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动力分析 (3) 2.2.1建立地方公共服务型政府 (4) 2.2.2参照企业绩效标准的公共行政 (4) 3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政策研究 (6) 3.1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政策设计的一般原则 (6) 3.1.1由中央集权走向地方合理分权 (6) 3.1.2地方政府结构优化 (6) 3.2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政策设计的侧重点 (7) 3.2.1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7) 3.2.2正确的目标取向 (7) 4 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可行性分析—结合案例 (9) 4.1 案例分析 (9) 4.2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9) 4.2.1存在的问题 (9) 4.2.2解决措施 (11) 结论与展望 (14) 参考文献 (15)

劳动责任指标标准

劳动责任指标标准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 ? ? ? ? ? 质量责任的评价标准 注:质量责任是以整个生产系统或评价范围中,岗位劳动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的责任大小为主要评价依据,同时也考虑岗位劳动对生产较重要的原材料和能源生产质量的责任大小。它是一个效益指标。 产量责任的评价标准

注:a、产量责任的评价标准,主要是根据岗位生产的产品的种类和岗位本身的性质(生产性、辅助性和服务性),间接评价岗位劳动的产量责任的大小。 b、辅助生产主要指为生产最终产品或直接生产原材料、能源产品起辅助服务作用的单位。服务性岗位主要有物资供应、生产管理、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及综合服务等单位或部门。 c、在评价该指标时,必须从企业总体角度权衡,并注意它是一个单项指标,而非综合指标。 管理责任的评价标准 注:管理责任的评级依据,主要是以被评价生产岗位在指导、协调、分配、考核等管理工作上的责任大小为基础的。 看管责任的评价标准

注:看管责任的评价,是从岗位看管和使用的设备的种类、价值的大小和对生产影响程度三方面确定评级依据。 消耗责任的评价标准 注:消耗责任的评级依据,主要时使用原材料的多少、价值大小和岗位劳动对原材料消耗的影响程度。该标准可衡量各岗位劳动的消耗对企业产品成本的影响程度。 安全责任的评价标准 注:安全责任的大小,主要从岗位发生安全或设备事故几率的大小、造成伤害程度和损

失的大小几方面来评价。该标准可衡量各岗位劳动因安全事故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程度。

我国政府机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机构改革 自私有制产生以后,为促进私有制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巩固私有主的利益,便诞生了为其适应的统治工具,在这所有的工具中,国家,是其最高级中的代表。国家一直都在履行着统治、管理、和口号性的服务职能,作为国家的显著性代表,政府机构(行政机构)所发挥的职能更是至关重要。世界各国搜十分重视科学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机构改革,西方各国的政府机构改革紧随时代步伐,在民众的强烈要求下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也在与时偕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际地位、综合国力乃至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一个全新的历史转折时期。在30年来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也进行了一些列的改革。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改革的背景(一)国际环境 1、全球经济一体化。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世界各国在经济上越来越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商品、劳务、资本、技术和服务在国际范围内出现一体化趋势。这就加剧了各国的各方位竞争,对政府行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其次,统一的服务指标和规则体系,要求各国及时改变落后的法律规章和市场准则。第三,一体化使得政府的部分权利发生了转移,要担负起更多的国际事务,在区域组织中要进行各方面的参与和活动。 2、世界范围的行政改革浪潮。随着后工业化的到来,西方各国相继陷入入了一场严重的经济危机,与之相伴的是持续的政府信任危机和管理危机。在此,西方社会相继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进而席卷全球,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初期的行政改革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国内环境 1、思想观念的转变。改革开放3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经历了波澜壮阔的思想解放过程。它以1978年底开展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为起点,主要针对“两个凡是”、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等问题和困惑,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后两个标准被邓小平概括为“三个有利于标准”)为主要理论武器,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历史进步,形成了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种思想的大解放,既是党和人民长期实践经验的结晶和升华(包括对外国经验的借鉴),又促进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大发展。 2、政治主题的转变。阶级斗争为纲只能是社会倒退、民心背离。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政治路线。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的职能与机构

第3章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的职能与机构 3.1 地方政府的职能 3.1.1 影响地方政府职能配置的主要因素 影响地方政府职能配置的因素是多元的,主要包括:政治制度 因素,国家的性质以及由这种性质所决定的国体政体等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社会需求因素;行政权扩张因素;地方自然条件因素;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特色和传统因素 等。 1. 政治制度因素 中国的国家性质,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 义国家。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制度,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 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香港、澳门等区域 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 2. 社会需求因素 由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对地方政府职能的需求 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必然影响其职能配置。原有的高度集权的计划 经济管理职能基本上退出,市场监管职能走上前台。 3. 行政权扩张因素 行政权的扩张被认为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和行政的本能,其表 现之一就是政府职能的增加,政权的膨胀。有些西方国家似乎已经 发展成一个行政主导型模式。中国由于是一个政党主导型社会,行 政权的扩张性表现出一些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特征。 4. 地方自然条件因素 地方自然条件和资源条件制约着政府的职能配置。自然环境是 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对象和制 约条件,当代各政府保护生态职能的履行和强化,就是自然地理环 境直接作用的结果。

5. 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特色和传统因素 开放型经济发达的地方,其政府对外联络职能的需求就大,台资集中的东莞市政府为台商服务的职能比没有台资或台资少的地方政府要强化的多;旅游业发达的地方,其政府的旅游管理职能必然发达;文物资源相对集中的地方,其政府的文物保护职能就更为突出;福建地方政府对工作办公与内地偏远地方的政府相比,其对台工作职能就应该实行强配置;那些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政府职能一般能够得以保留。 6. 突发性因素 突发性因素对地方政府职能的配置的影响根据突发性事件的具体情形而定。影响力度的大小、影响程度的轻重、影响时间的长短等与地方政府职能配置成正相关。如,为应付“非典”的影响,疫情严重的地方,其政府防治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职能立即得到强化,其中地方政府的管制和服务职能会凸显出来。 7. 中央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影响 由于中国地方政府基本上实行与中央政府部门设置相对应的体制,职能配置具有相应性。一般说来,只要中央政府的职能发生变化,地方政府职能也会发生变化。 8. 行政首长作用 由于各级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因此,行政首长对本级政府的职能配置,主要是内部配置具有相应的决定权。当然,行政首长对中职能配置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应该有多少人,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3.1.2 地方政府职能的历史回溯 在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就认为“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于他提出了必须调动两个积极性思想的雏形,在对地方政府方面,他认为“正当的独立性,正当的权利,省、市、地、县、区、乡都应当有,都应当争。这种……争权,不能叫做地方主义,不能叫做闹独立性”。刘少奇也提出了调动两个积极的思想。在1956年的八大上。他指出必须适当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权。邓小平在改

岗位评价指标体系概论Pa修订稿

岗位评价指标体系概论 P a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岗位评价指标的确定 岗位评价指标的选择的原则 岗位评价指标体系的特点 岗位评价指标的确定 岗位评价指标的确定是进行岗位评价的第一步。原则上讲,影响岗位评价的因素一项都不能缺少,否则对岗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就会产生影响。遗漏的因素越多,产生的影响就越大;遗漏的因素越重要,产生的影响也就越严重。 (一)劳动强度因素 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消耗一定的体力和脑力。由于人们所处的客观生产条件和主观状态的不同,劳动消耗也不同。它是用来计量单位时间内劳动消耗的一个指标。单位时间内劳动力消耗的多,表明劳动强度大;单位时间内劳动力消耗的少,表明劳动强度小。 研究劳动强度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一个合理的劳动强度,以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强调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在选择劳动强度因素之前,首先要明确劳动强度的性质、种类以及影响劳动强度的诸因素。然后应用因素分析方法;选择所需的各项指标。确定劳动强度的原则有: 1、确定劳动性质; 2、确定劳动强度的种类; 3、选择相应劳动的评价指标; 4、优选客观、简单易行的劳动强度指标测定方法; 5、选择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择优排序为国家标准、部省标准、市公司标准、参照标准等。 (二)劳动环境因素 确定劳动环境因素时,首先要熟悉整个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然后按有害因素对人体危害的严重程度对各因素排序。再根据国家卫生标准,综合有害因素的超标情况和暴露时间,做最终排序。在选择生产性有害因素时,要做到全面、准确。排序后对选择出的所有因素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以是否超过卫生标准为界限,凡超过卫生标准为入选因素。筛选环境有害因素的原则如下: 1、从性质上确认有害因素的性质与数量。 2、确定测定方法和测定准则。

历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历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中国政府6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改革开放30年来,政府机构进行了六次较大的调整:一是1982年,改革内容主要是干部队伍年轻化、大幅度撤并经济管理部门,并将条件成熟的单位改建为经济实体组织的政府机构改革;二是1988年,主要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三定”为重点的政府机构改革;三是1993年,主要是政企分开为中心的政府机构改革,以加速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四是1998年,以中央政府人员、机构减半为目标;五是2003年,主要以职能划分清晰为改革目标;六是2008年以大部制改革、健全宏观调控为主要目标,这个阶段的政府机构改革十分艰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调整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改进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完善公共财政模式,提供更多的公共福利与公共产品。 1981年,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有100个,达到建国以来的最高峰。臃肿的管理机构已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亟待改革。

1982年 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1988年 1988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启动了新一轮的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着重于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要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强化宏观管理职能,淡化微观管理职能。其内容主要是合理配置职能,科学划分职责分工,调整机构设置,转变职能,改变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运行机制,加速行政立法。改革的重点是那些与经济体制改革关系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改革采取了自上而下,先中央政府后地方政府,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

浅析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b3577754.html, 浅析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作者:杨春燕 来源:《管理观察》2013年第25期 随着“三定”规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实施,中央政府机构改革逐步深入,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中央编委委员马凯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他将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概括为四个方面: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强化责任、严控编制。政府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行政改革,要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多元角度进行探索设计,在强调“多元参与”的前提下,必须用新的理念来指导。因此将多方参与的公共治理理念引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大潮中来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一直是我国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问题。地方政府的改革成效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发展还直接影响到地方人民的生产、生活质量。以往的政府机构改革总是跳不出人员及机构“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新一轮地方政府改革有三大环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探索大部门体制改革,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推进省管县改革。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仅要“瘦身”,还必须要“健身”。 1.公共治理的理念要求 公共治理是由开放的公共管理与广泛的公众参与二者整合而成的公域之治模式,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依据多样化、治理方式多样化等典型特征。公共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顾客导向和结果导向,强调以多元的、民主的、协作的行政模式管理公共事物,是建立在合理合法性、公共利益和市场原则基础上的合作。 1.1注重公民的意见和治理结果。 改革应当坚持“让利于民”。政府机构改革要一切有利于放权,一切有利于惠民。改机构、减人员,必须与转变作风结合,提升行政效能,服务人民群众。要精简办事程序,缩减审批流程,大力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方便老百姓办事。同时政府要倾听民众呼声,注重对社会公众需求的了解和回应,努力打造回应性政府和责任性政府。 1.2多元参与 政府对公共事务管理往往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就是要摒弃这种传统的做法,强调政府、企业、团体和个人的多元参与共同治理。政府的角色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是控制而不是协调。政府要充分定位自己在机构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挖掘各种管理和统治工具的潜力,重视社会组织及团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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