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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

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发文字号】儋府办[2017]72号

【发布部门】儋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17

【实施日期】2017.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儋府办〔2017〕72号)

各镇政府,国营(地方)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儋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儋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扶持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等群体成功创业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力配合我市做好“一创五建”和“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输出脱贫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6〕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按期还本付息、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创业担保贷款的项目:

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除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

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外)从事的各类微利项目。

第五条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等群体,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二)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第六条创业担保贷款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有市就业局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有自主经营或合伙创业的项目;

(三)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明;

(四)有反担保措施;

(五)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七条创业担保贷款的反担保措施:

(一)财产抵押。

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有足值的房产作为抵押,也可提供本人或第三人在经办银行的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二)自然人提供反担保。

具有本市行政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全额财政拔款人员或国企、央企的正式在编人员(月工资3000元以上)等为其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且提供近半年的工资流水账。

第八条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程序:

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

XXX创业委托贷款担保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各类群体创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根据《XX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管 理办法》(XX社字〔2015〕1621号),结合我区实际,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如下成协议: 一、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坚持开展业务与防范风险相结合,运作规范与快捷高效相结合,先期审核与担保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二、担保基金运作方式 采取担保基金直接担保方式。即由甲方将担保基金转入 丙方开设的担保基金专户,由担保基金直接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贷款人向丙方提供反担保。担保基金封闭运行,单独进行账务核算,由甲方和乙方进行监管,丙方每季度末给甲方报送担保资金银行对账单。担保资金专项用于创业贷款担保,不得擅自扩大政策或改变担保基金用途。担保基金利息计入担保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协议终止后,丙方应及时将结余担保资金退回甲方指定的专户中。

三、放贷规模经办金融机构按照不低于担保基金的5 倍发放贷款。 四、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一)城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贷款额度不超过10 万 元,对资信良好、还款能力强的,可将额度提高到20 万元; (二)城乡劳动者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 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 贷款; (三)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贷款额度不超过300 万元。 五、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到期确需延长的,经丙方批准后可展期1 年,展期不贴息。 六、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 个百分点。 七、反担保比例丙方应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门槛,反担保比例一般不超过贷款额的50%。 八、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宣传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和后续服务; 定期分析创业担保贷款运作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及丙方沟通信息,组织协调小组对创业担保贷款呆坏账进行确认工作并及时通报创业担保贷款的运行情况,组织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运行考核工作。 2、负责对贴息对象进行核准,审核确认申请贴息对象的身份、创业项目和贴息金额等资料,并及时推荐给丙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牵头制定担保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审核和拨付贷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

担保公司年终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年终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年终工作总结汇总7篇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进入担保行业并来到公司工作的机会,从今年4月19日来公司上班,到现在已经有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自己有很大的收获和感悟,也有很多不足之处,现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的同时,我参与的工作主要有: 1、跟随部门经理及同事,对一些项目进行保前调查核实,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来源等进行综合评估; 2、在部门经理撰写调查报告的过程中,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3、出具合同,打印合同,目前经手做过的合同主要有……等企业; 4、负责借款方,出借方在合同,相关文件上签字,及相关手续的完善,在大厅参与办理过几次对接业务; 5、跟随部门经理及同事,对借款方进行保后跟踪,调查,及时了解企业相关情况。 二、工作总结 1、在来公司工作之前,我对担保行业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很少,自己在金融,投资担保,抵押,风险把控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比较欠缺,来到公司之后,才对担保行业的相关事项,及工作流程等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重视自身的学习,多向公司领导,同事虚心请教,多学多问,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

训,工作之余多关注,学习担保行业的最新资讯,政策及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2、在对一些项目进行保前调查的过程中,感到自己对一些行业 的运作模式及行业相关情况了解的很少,像房地产,矿粉,钢材等 行业以前接触的比较少,导致在工作中自己对企业某些方面的判断 出现盲区和误差。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 在业务能力方面,自己会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及经验的积累,争取早一天有外行变成内行; 在工作态度方面,在以前的工作中,我有些粗心,也给工作带来过一些麻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对待,积极改正,树立风 险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尽量减少出错率! 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在部门经理及同事的帮助下,虽然在很多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仍然有很多地方的不足,需要更进一 步的学习和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虚心学习相关知识, 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认真,用心完成本职工作。在说话,做人方面等方面,也会多学习!希望在各方面都能够有很 大的进步!争取早日成为公司一名合格,优秀的员工,能够为公司 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进入担保行业并来到公司工作的机会,从今年月日来公司上班,到现在已经有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自己有很大的收获和感悟,也有很多不足之处现将近期工作总 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的同时,我参与的工作主要有: 1.跟随部门经理及同事,对一些项目进行保前调查核实,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来源等进行综合评估; 2.在部门经理撰写调查报告的过程中,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是设立工作站。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在局长大力关怀和亲自指导下,拟定《关于成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的请示》;填报《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申请表》;申报设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5月30日至31日,带领我中心有关人员专程赴XX,向省局创业指导处汇报了工作站设立有关情况,还专门去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提前学习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6月28日,省就业局批复成立XX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主动联系省就业局、省创业融资中心、邮储银行,加强政策沟通和业务对接,制定了业务操作指南,7月16日-17日,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操作培训,8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号),将此项工作部署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及时确定相应工作的联系部门和联系人,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对本辖区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并有贷款意愿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进行摸底,并负责收集、整理、初审原始资料后上报工作站。对中心人员重新进行工作分工。成立了2个工作组,分工负责14个县市区贷款工作。规定每周一上午为中心工作和学习例会,组织中心全体人员通报工作进展、学习《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是明确工作办法和流程。在省中心指导下,通过与市邮储银行对接,现在已明确贷款操作基本流程。工作站对申请贷款人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推荐给银行,银行见推荐意见,进行调查审批,工作站见审批意见,向省里进行担保申请,银行见担保函,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银行和工作站共同做好贷后跟踪管理服务等后续工作。 本着边学习、边规范的原则,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2018年市直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5户、240万元,带动就业78人;省级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1户、110万元,带动就业43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我们自身来说,学习停留在文件政策解读,对贷款业务工作标准、流程等操作办法把握不到位,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加之省厅没有出台全省统一的借款人资质审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比较多,需要随时和省里沟通和请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是政策宣传推广不到位,社会各界认知度不高。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推广工作还不够深入持久,社会和群众对这项政策的认识不全面,不到位;有相当部分人员甚至还不知道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三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门槛高,贷款户寻找担保人比较困难,导致贷款积极性不高。由于贷款对象多为家庭困难人员,无法对大额担保贷款进行反担保,阻碍了贷款扶持政策落实。对贷款申请人来说,反担保手续仍然是制约申贷成功的主要障碍,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发言(1)

Xx投资担保公司年度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XX年XX投资担保公司在省中小企业局、省担保协会的领导下,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转”为经营理念,拓展思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经过全体员工努力拼搏和协同合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突出表现在: (1)贷款担保额快速增长。年底累计担保额达xx亿元,在保额为xx万元。 (2)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至今尚未发生风险代偿。 (3)内控制度不断加强。 (4)管理结构趋于合理。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现设有:资信评估部、担保业务部、投资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且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团队。 (5)公司发展初见成效。年创利润xx万元。 (6)银保合作更加顺畅。公司以良好的信誉和坚实的实力赢得了合作银行的认同。总结过去,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灵活经营创佳绩,开拓创新促发展。 1、灵活经营,实现利润最大化。 公司对贷款担保发展缓慢,上不了规模这一情况展开研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加大与银行合作力度,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投入到如何拓宽业务领域,在较短的时间内把贷款担保业务做大做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细分市场,开展具有特色的贷款担保业务,目标锁定中小型客户群。发展担保业务以小企业及个体户为主,中型企业为辅。 二是选择贷款周期短、平、快,项目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是根据市场变化,灵活机动地调整公司担保业务支持的重点。

四是本着“融资要快找金桥,贷款投资我担保”的宗旨,担保业务手续办理要求一个“快”字,一笔业务自始至终最长不超地十五天。 五是贷款担保每笔不超过xx万元,侧重点放在xx万元以内。 六是适当降低担保服务“门槛”,在收取风险保证金方面采取以项目的优劣及反担保物风险程度的高低确定收费比例。 2、开拓融资渠道,发展担保业务。 为资金的投入与管理提供必要的服务,是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资产管理部门的设置公司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长远发展的需要,二是能提高业务专业人员素质,要求业务人员既要加强业务能力的培养,还要进行市场开发。 另从风险角度考虑,项目开发和项目考察分离符合风险控制要求。今年在市场开发方面,采用灵活经营策略,逐步确定客户群体,积极探索研究新的利润增长行业以拓宽市场。担保实力越强大,银行合作越畅通,担保业务才能稳健发展,随着担保额度的增加,加这投资业务的发展良好,资金需求量明显增大,在大家的努力下,成功短期融资近1000万元,为完成公司制订的任务起了一定作用。 3、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促进担保业务的发展。 银行与公司合作初期由于银行对公司的业务能力和实力不了解,因此,公司积极与合作银行多沟通,让银行了解担保公司评审操作程序和工作能力以及公司的真正实力;及时解决业务合作中的不同看法;多次与银行交流融资担保政策使银行认识到合作是互助互利、双赢的关系,通过业务合作加深了银行对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二、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是公司的永恒主题 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建立高效、完善的风险监测体系。在贷款担保项目风险防范方面必须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控制,使业务运作达到良性循环。公司05年在风险控制与风险防范方面成绩显著,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风险防范抓源头。风险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之间加强分工协作,采取银行贷款分类管理的办法来防范和化解担保业务可能发生的风险,提高担保质量。依据开展的担保业务实际情况,除了担保前对客户认真调查,仔细分析、评审、规范审批外,实行部门交叉调查评审,对受保护的整体状况全面复查,综合分析,重点对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修养、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核。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事指南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事指南 (政务服务大厅专用) 一、事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格审核 二、办理项名称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三、实施依据 1.《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金〔2017〕5号) 2.《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发〔2017〕152号) 3.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潍财金〔2018〕12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107号) 四、申请条件 需在高新区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法定劳动年龄内且身份符合以下十一种类别之一的创业者: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在校生 6.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归国生) 7.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和失业人员8.返乡创业农民工9.网络商户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创业者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最高可申请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校验原件); 2.《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一式四份); 3. 已办理工商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校验原件); 4.人员类别证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工作人员在社保系统或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就业困难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在校生是指山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就读的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五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是指按照相关文件明确的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出具证明);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 5.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信用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投资、委贷、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促进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提供的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系指以自有资金及向金融机构融入的不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50%的资金,自主发放的投资、委贷及担保。其风险由本公司承担,并由本公司收回本金和利息。 本公司的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中小企业投资、委贷及担保、三农投资、委贷及担保、个人投资、委贷及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等。 第三条按政策规定,公司70%的资金应用于同一借款人投资、委贷及担保余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投资、委贷及担保余额不超过公司资本金的5%。 第四条公司经营,以服务高新区中小企业和“三农”为宗旨。要求借款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偿债有保障,资产变现能力强、负债适度,信用记录良好。 第五条公司经营,以风险防范和控制为主线,金融创新和稳健经营并举。 公司内部决策建立横向制衡机制,投资、委贷及担保调查和审批分离。 公司原则上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足值、变现能力强的担保措施。 第六条公司经营原则为“自主、灵活、小额、分散”。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据规定程序对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自主进行评估和做出决策。 第章第二章投资、委贷及担保对象及条件第七条经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农户、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均可向本公司申请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主要对象包括: 1、处于创业发展初期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2、处在城乡结合部,信贷服务不充分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1 一、基本情况 一是设立工作站。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在局长大力关怀和亲自指导下,拟定《关于成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的请示》;填报《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申请表》;申报设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5月30日至31日,带领我中心有关人员专程赴XX,向省局创业指导处汇报了工作站设立有关情况,还专门去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提前学习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6月28日,省就业局批复成立XX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 主动联系省就业局、省创业融资中心、邮储银行,加强政策沟通和业务对接,制定了业务操作指南,7月16日-17日,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操作培训,8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号),将此项工作部署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及时确定相应工作的联系部门和联系人,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对本辖区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并有贷款意愿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进行摸底,并负责收集、整理、初审原始资料后上报工作站。对中心人员重新进行工作分工。成立了2个工作组,分工负责14个县市区贷款工作。规定每周一上午为中心工作和学习例会,组织

中心全体人员通报工作进展、学习《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是明确工作办法和流程。 在省中心指导下,通过与市邮储银行对接,现在已明确贷款操作基本流程。工作站对申请贷款人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推荐给银行,银行见推荐意见,进行调查审批,工作站见审批意见,向省里进行担保申请,银行见担保函,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银行和工作站共同做好贷后跟踪管理服务等后续工作。 本着边学习、边规范的原则,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20**年市直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5户、240万元,带动就业78人;省级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1户、110万元,带动就业43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我们自身来说,学习停留在文件政策解读,对贷款业务工作标准、流程等操作办法把握不到位,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加之省厅没有出台全省统一的借款人资质审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比较多,需要随时和省里沟通和请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是政策宣传推广不到位,社会各界认知度不高。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推广工作还不够深入持久,社会和群众对这项政策的认识不全面,不到位;有相当部分人员甚至还不

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和《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的有关要求,推进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贴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为创业者个人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商登记注册时间未超过3年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私营企业业主或合伙人,虽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已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 (二)工商登记注册或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之前,为登记失

业人员或实际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化解过剩产能所涉及的企业分流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成员,以及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 (三)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5年内无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为小微企业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当年新招用职工当中,登记失业人员或实际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去过剩产能所涉及的企业分流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成员之和达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且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且未因同一事由获得过创业担保贷款;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小额贷款总结

关于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近年来,我县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单位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以创业为抓手,以政策激励为导向,统筹兼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用足用活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扶持范围,推动了创业促就业倍增效应的不断提升,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民创业和全县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完成小额担保贷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16共受理小额担保贷款208笔1568万元,扶持了624名人员自主创业。 二、建章立制,加强考核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党和政府创业促就业的一项惠民工程,我们坚持“两性一化” (即:可操作性,严密性、规范化)服务。一是建章立制,对小额担保贷款有关制度、细则、工作程序进行了修改,做到了有章可循。二是严格程序化。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初审、人社部门资格审查、小额办承诺担保、银行核贷”的工作程序,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申请期间组织人员协同信用联社人员对贷款人员入户调查,借款人影像,现场填写调查表,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对小额贷款经营项目进行考察评估,经严格认真的考察评估确定了208名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并根据所经营的项目确定的贷款额度,全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8笔,发放金额1568万元。扩大了担保范围,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不良贷款

发生确保了资金的安全,维护了广大创业人员和其它就业困难的根本利益. 三、重点帮扶,注重收效 我们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力求实现政策经济社会效应最大化,把工作重点放在向具有创业能力但缺乏启动资金的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创业上,一是帮助他们解决创业启动资金问题增强创业的积极性。二是扶持了一批创业典型。一批小额贷款户,经过资金扶持,滚动发展,得到了持续发展。 四、跟踪管理,热情服务 我们从强化服务工作入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充实完善 个人贷款信用档案。针对每个人实际及时调整帮扶计划,改进帮扶 措施,确保了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放得出、用得活、收得回,使 全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 五、存在问题 一是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大多数是原县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复 员转业军人、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由于他们劳动技能偏低,所办的实体多为规模小,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的小规模经 济实体,在带前仅凭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推荐和前期审查,还不能 准确掌握所有贷款人的基本情况,考察评估和贷后监管工作难度很大,困难增多,因而加大了贷款发放和回收的风险度。 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各种手续比较繁琐,发放周期比较长;随着贷款发放任务的加大,担保基金配套不到位,直接影响今后资金的发放。 六、今后工作打算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有关金融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自实行以来,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有效就业方面发挥了良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聚焦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降低贷款申请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二、优化申请办理程序 (四)健全服务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提供便利化服务,探索将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征信查询等贷款手续和担保手续一次性办结。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探索电子化审批流转模式,优化贷款申请、审核、发放各环节,保障服务的快捷优质。 (五)完善担保机制。鼓励各地聚焦第一还款来源,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反担保。对获得市(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是为个人或中小型企业,进行贷款担保的第三方。以下是整理的几篇关于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1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进入担保行业并来到公司工作的机会,从今年月日来公司上班,到现在已经有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自己有很大的收获和感悟,也有很多不足之处,现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的同时,我参与的工作主要有: 1、跟随部门经理及同事,对一些项目进行保前调查核实,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来源等进行综合评估; 2、在部门经理撰写调查报告的过程中,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3、出具合同,打印合同,目前经手做过的合同主要有一些企业; 4、负责借款方,出借方在合同,相关文件上签字,及相关手续的完善,在大厅参与办理过几次对接业务; 5、跟随部门经理及同事,对借款方进行保后跟踪,调查,及时了解企业相关情况。 二、工作总结

1、在来公司工作之前,我对担保行业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很少,自己在金融,投资担保,抵押,风险把控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比较欠缺,来到公司之后,才对担保行业的相关事项,及工作流程等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重视自身的学习,多向公司领导,同事虚心请教,多学多问,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工作之余多关注,学习担保行业的最新资讯,政策及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2、在对一些项目进行保前调查的过程中,感到自己对一些行业的运作模式及行业相关情况了解的很少,像房地产,矿粉,钢材等行业以前接触的比较少,导致在工作中自己对企业某些方面的判断出现盲区和误差。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 3、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我意识到要更好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防范,把控和降低风险,保证资金的顺利回收,就必须做到:专业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工作态度。在业务能力方面,自己会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及经验的积累,争取早一天有外行变成内行;在工作态度方面,在以前的工作中,我有些粗心,也给工作带来过一些麻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对待,积极改正,树立风险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尽量减少出错率!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在部门经理及同事的帮助下,虽然在很多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仍然有很多地方的不足,需要更进一步的学习和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虚心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认真,用心完成本职工作。在说话,做人方面等方面,也会多学习!希望在各方

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

京财金融〔2018〕1911号附件1 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形势下创业就业工作,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精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 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关于北京市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7?246号)的规定,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疏解非首都功能,结合我市创业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推进创业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是指与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约,并承担本市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

第二章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对象、额度、期限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对象包括个人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借款人,其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北京市实施创业担 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7?246号)执行。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符合个人借款人条件。 个人借款人须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并且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 借款人经营范围属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 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 录?以内的经营项目,创业担保基金不担保、财政贴息资金不贴息。 第四条贷款担保额度的确定 个人借款人的贷款担保额度确定。个人借款人在北京市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符合个人借款人条件的每个借款

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扶持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上述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或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连续在济南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济南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未享受退休待遇),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可依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全额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带动就业两人以上)、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待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后执行。

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贴息实行“先交后补”,贷款期内借款人按时向银行全额支付利息。贷款期为一年的,全额还清贷款本息后一次性拨付贴息资金;贷款期为二年的,贷款期满一年后拨付第一年贴息资金,全额还清贷款本息后一次性拨付第二年贴息资金。贷款逾期产生的利息及罚息不予贴息,发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暂停拨付贴息,发生代偿的创业担保贷款不再拨付剩余贴息资金。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期间借款人实现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停止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三)申请材料 1.《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 3.人员身份证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非济南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个人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四)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就业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本人及带动就业人员的就业登记,本人填写《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经营所在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签署承诺。对申请人人员类别、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情况、个人及配偶征信情况等采取个人承诺制,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填报。 2.受理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主动向申请

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本着边学习、边规范的原则,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2018年市直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5户、240万元,带动就业78人;省级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1户、110万元,带动就业43人。 一是对我们自身来说,学习停留在文件政策解读,对贷款业务工作标准、流程等操作办法把握不到位,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加之省厅没有出台全省统一的借款人资质审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比较多,需要随时和省里沟通和请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是政策宣传推广不到位,社会各界认知度不高。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推广工作还不够深入持久,社会和群众对这项政策的认识不全面,不到位;有相当部分人员甚至还不知道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三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门槛高,贷款户寻找担保人比较困难,导致贷款积极性不高。由于贷款对象多为家庭困难人员,无法对大额担保贷款进行反担保,阻碍了贷款扶持政策落实。对贷款申请人来说,反担保手续仍然是制约申贷成功的主要障碍,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开具工作收入证明上有困难不顺利,由于一些手续条件和办事环节不甚便捷,致使政策效益不那么明显。 四是市县进展不均衡,特别是县区工作薄弱。目前只有XX县开展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目前,我们正在对县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但由于多数县区没有开展过这一工作,基础薄弱。

一是制定更加详尽可操作的工作站经办流程和规范。与XX邮储银行加强沟通,进一步明确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制定《XX市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范(草案)》,对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操作要领、贷款流程、贷前调查、贷中跟踪、贷后服务等进行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管理。同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 二是设立基层经办机构和服务窗口。协调邮储银行和各县人社局,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各县市区普遍开设“创业融资服务窗口”。在有条件的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和网点增设创业担保贷款窗口,通过营业柜台、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公示贷款办理程序和贷款申报材料要求。尝试联合办公,开展联合调查联合审批,探索将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征信查询等贷款手续和担保手续一次性办结,为借款人员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在全市普遍推广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和创业融资服务。 三是积极开展创业融资服务各项政策宣传推介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银行、基层工作平台等现有工作场所和服务窗口,在明显区域和位置张贴悬挂创业融资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同时,印发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等传统手段,通过建立创业融资服务微信群或公众号、应用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广为人知,营造良好氛围。 XX市创业融资服务中心工作站成立后,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行“两条腿走路”机制,即原市级创业担保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与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4〕12号)、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财社〔2014〕24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象以外的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特指自愿申请,村委会(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第一书记”等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担保基金担保,经办银行核准发放,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自主创业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第一书记”是指各级党委、政府选派到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担保基金,是指由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同级财政筹集,用于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的专项资金。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是指受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负责运作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担保机构。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经办银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核准承担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认定条件 第七条贷款对象:

(一)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民工; (二)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 第八条贷款对象认定条件: (一)农民工,是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 (二)农民,是指经“第一书记”推荐,且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 (三)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 第三章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 第十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或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给予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展期贷款不予贴息。 第十一条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贷款程序: (一)自愿申请。贷款人向村“两委”(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或“第一书记”提出申请,填报《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附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项目用途说明、抵押担保意向和还款计划; 2.劳动合同或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经“第一书记”推荐

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Shanghai

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本市科创中心建设,进一步改善本市创业环境,吸引优质创业人才,帮助本市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并促进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7?7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创业组织扩大就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包括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前创业担保 1

贷款3个品种,以及创业担保资金运营管理机构与经办银行合作推出的相关专项创业担保贷款产品。 第三条本市设立“上海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创业组织提供贷款担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担保资金余额的5倍。 第四条担保资金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封闭运行,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上海创业担保贷款运营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给予奖励。 第六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七条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银行等机构共同做好本市创业贷款担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委托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开展创业贷款担保工作;对担保资金预算及担保代偿损失的核销进行审批;对创业贷款担保业务进行评价、监督;组织、协调区财政部门配合做好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相关工作。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并适时调整本 2

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工作总结汇报

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工作总结汇 报 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工作总结汇报 20XX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市的前列,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也名列前茅,我县担保中心曾多次在全省经验交流会上介绍先进经验,多次被评为“全省小额贷款先进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曾专门发来书面贺信,以示鼓励。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817万元,同比增加%,其中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42万元,同比增加%;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员2446人,其中扶持妇女创业420人;贷款回收率继续保持100%。 二、主要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贷款政策全面落实。 为了让妇女创业人员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有全面了解,从而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创业发展中去,我县配

合“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十周年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传入千家万户,众人皆知。 1、以媒体宣传为主导,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广播、电视台、宁都创业信息高速公路等媒体公布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要点,在“绿色通道”窗口、经办银行信贷窗口设置电子屏,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贷款政策,全面介绍贷款优惠政策的申贷流程、申贷条件、资金使用要求和贴息范围等主要内容,方便妇女创业者对国家惠民政策的了解,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行发挥重要作用。 2、以流动宣传为重点,扩大宣传范围。雇用货车悬挂宣传牌,用喇叭在县城各街道流动宣传,并且深入到各乡镇流动宣传,在乡镇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圩日发放宣传资料,让政策进农户、进人心,使妇女创业者充分了解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民心工程,达到“送政策”下乡的目的。 3、以专题活动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招聘会、洽谈会、对接会等各种活动,组织工作人员与就业创业群众零距离见面,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问,解释宣传政策,并且发放宣传单3000份,“创业手册”200份,使宣传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加大了宣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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