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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证网上申请操作指引

外经证网上申请操作指引
外经证网上申请操作指引

外经证网上申请操作指引

前期准备:

工程合同先完印花税,扫描已完印花税的合同、外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地税税务证

纳税人端:

1、外经证申请

登录中山地税网站(登录省网报),打开“纳税申报”页面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表”模块:

填写好外出经营活动的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注:合同期限起止为该外出证有效期,省内(不含深圳)最长为一年,省外(含深圳)最长为半年)

上传相关附件(指已完印花税合同、外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地税税务证和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的扫描件或其他电子件,格式只能选择“.gif”“.jpg”“.doc”“.xls”),点击

“下一步”:

检查所填写信息是否正确,不正确的点“上一步”进行修改,正确的,点“提交”。

系统返回受理文书号,请记下文书号以便后续查询:

提交成功后后请致电86739263(秦生),86788133(梁生)

2、外经证申请情况查询

打开“纳税申报”页面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状态查询”模块:

选择申请日期或录入文书号,按“查询”:

审核状态有三种:(1)同意,表示已通过审核。到省内(不含深圳)其他地区外出经营活动的电子《外经证》在审核通过后已自动传递到经营地税务机关,不需要领取纸质的《外经证》;到省外(含深圳)的外出经营活动必须开具纸质的《外经证》,在网上办税系统的审核通过后,应持相关资料和证件到办税服务大厅领取纸质的《外经证》。(2)不同意,可以点修改按钮,修改后再提交。(3)待审核,表示等待受理中,请稍后再查询。

3、外经证申请续期

纳税人在经营地的经营活动未结束,在原合同到期之前,新合同签订之后,应向机构地主管地税机关或者经营地地税机关申请《外经证》续期。

通过“纳税申报”页面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状态查询”模块,查找出须办理续期的外出经营项目,点击其后的“续期”按钮:

进入子界面点击“添加”,填写外出活动经营情况信息,后续操作与第1点的“外经证申请”相同:

通过税务机关审核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合同期限而相应地延长项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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