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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舞弊政策

反舞弊政策
反舞弊政策

AutoChina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反舞弊政策

I.目的

AutoChina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仅通过本政策建立有效的控制架构,以检查和(或)防范舞弊。

II.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本公司员工、董事、股东、顾问、供应商、承包商及(或)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任何当事方的任何舞弊或疑似舞弊。

III.职责

审计委员会有监督本公司反舞弊政策之职责,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行使日常管理职责。为彻底实施其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应在定期例会中考虑及讨论舞弊,特别针对涉及到管理层所用之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以及任何由管理层参与之重大非常规交易。审计委员会也将与外部及内部审计师讨论他们对是否控制足以降低长期不易察觉舞弊风险之评估。审计委员会有实施、修改及解释本政策之职责。本政策将在每年首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复核。

管理层之职责是建立和维持内控体制,以合理确保、阻止及发现舞弊行。每个管理层人员要熟悉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并时刻警惕任何反常迹象。

全体员工应该遵守本公司商业行为与道德规范守则,国家、地方、行业所涉及法律法规。如发现任何舞弊或舞弊的迹象情况,应向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或内审经理进行检举。

IV.定义

舞弊是指通过故意欺骗、挪用资源、操纵数据资料,以为个人或本公司谋取利益或造成不利,或其它相似的有悖于道德规范的不当行为。常见的四种财务舞弊类型如下:

?财务报告欺诈——不正当手段取得收入、故意夸大资产或掩饰债务等;

?挪用或侵占资产——侵占或挪用、篡改薪资、以及盗窃财产等;

?不正当或违法的支出和负债——行贿或其它可导致名誉损失之不当支出行为;

?以欺诈获得收入、资产和(或)规避成本和费用——策划欺骗员工或第三方策划,以躲避费用支出等,例如税务欺诈。

下列事例(包括但不仅限于)视为舞弊:

?任何不诚实或欺诈性行为;

?任何账目、记录、支票或其它文件之伪造或篡改;

?不能说明之货币收入;

?资金、证券、物料或其它资产之挪用;

?货币或财务交易的不正当处理或汇报;

?利用本公司内部信息牟取暴利;

?有意在职位申请表中提供虚假信息。

V.舞弊风险评估

考虑舞弊之潜在性,管理层将对本公司进行正式、系统及全面的风险评估。该风险评估将在本公司层面、分部层面、流程层面以及重要账目层面定期进行,至少一年评估一次。反舞弊政策应作为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定期议题。

审计委员考量管理层年度或周期性舞弊风险评估流程,应专门包括对管理层逾越控制的可能性的考量或对其他对给予财务报告流程不当影响的考量。另外,还会考量导致管理层舞弊的动机与压力。

内部审计经理要在每年设计的内审计划和每次内部审计中考虑到舞弊事项。所有内审计划均由审计委员会批准。

VI.舞弊检举

通过检举电子邮箱即刻检举舞弊行为是所有董事、高管和员工的义务。

已知或疑似舞弊的检举可以通过内部汇报或匿名方式进行。

本公司鼓励个人一旦察觉或怀疑舞弊行为与其匿名不如立即向内审经理作检举。内审经理直接汇报给审计委员会并同样地独立于本公司管理层。通过匿名方式表达的检举可能没有如内部直接汇报一样的准确性,但会受到与后者同等的关注。本公司设有检举电子邮箱,为个人匿名检举舞弊事项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援助。本公司网站可获得检举程序与流程的电子资料。检举将由审计经理直接汇报给审计委员会主席。

所有真实或疑似舞弊的检举由审计委员会主席裁定。在行使判断力时,主要的考虑因素是事件的严重性、检举的可信性以及通过其它消息资源印记所检举事项的可能性。

本公司禁止对任何检举者进行报复,也不容忍任何骚扰或欺骗性检举。本公司会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如实检举的检举者;也会适当惩处已确认的恶意或欺骗性检举的个人。

除非律师阻止,否则对已知或疑似舞弊行为的调查结果和补救措施将回复给直接向审计部检举的检举者。

VII.舞弊调查

对已知或疑似舞弊行为的调查采取如下步骤:

?内审经理应立即向审计委员会主席通报所有内部舞弊的检举;

?舞弊一旦汇报,审计委员会将确定所检举的违规事件是否包括性质重大的经营缺陷,进而核准内部或独立外部律师提出的如

何行事的建议。如果律师的建议不被核准,审计委员会将决定

是授权内审经理进行内部调查还是委任专家协助调查。

?汇报的本质及事实决定了舞弊调查的路线方针。

?调查应始终保持高度机密性。调查人员撰写和保管调查进程、措施及最终决议之文件。

?所有调查最终决议由审计委员会批准通过。另外,审计委员会就此类调查结果及时地与外部审计师沟通。

VIII.违规处罚

违反本弊政策者处罚一律平等,无视其在本公司所属职位或服

务年限。裁决将依据于所查证之事实、对本公司造成实际或潜在之损坏、违规人之合作以及法定要求等。

根据各违规事项的严重程度及具体事实不同,员工所受处罚不同,从约谈、通报批评、降职(撤职、免职)、辞退(开除)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董事会下属之审计委员会做出处罚决定。

IX.阻止舞弊

本公司为发现查或阻止舞弊行为所实施之步骤如下所列。无论

如何,采取必要步骤阻止舞弊是所有员工及董事之职责。

?在完成舞弊调查时,内部审计部门对受影响的流程的内部控制架构进行评估并推荐改进措施,适当时,延及本公司其它各

处。管理层及时评估缺陷并对重大缺陷尽可行地做出回应。

?根据雇佣和晋升政策,个人将被雇佣或晋升至有可信任度要求之职位,例如会计或财务报告监督或系统信息监督职位时,要

进行教育、工作、个人推荐及犯罪背景调查,

?为确保达到必要技能和经验水平,对具有本公司重要职责之管理职位,应正式定义其能力和经验要求。

?由本公司发起之重要契约性协议要包括预先防止舞弊或腐败行为之约定并且包括检举此类舞弊或腐败行为之信息。

?进行合资、合并、收购之前要履行适当的诚信度尽职调查和并就此作书面记录。

?所有董事与员工要每两年接受一次反舞弊政策及商业行为与道德规范守则的培训。新职员在入职之初则作为新进员工培训内

容的一部分来学习。培训中也包括如何使用检举电子邮箱。人

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安排上述培训课程的责任。

?内部审计部门要对检举程序进行定期复核以确保流程有效运作。

?内部或外部审计师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以保证检举任何已知或疑似舞弊行为的渠道畅通无阻。

?执行有效的IT控制,以保证系统及数据安全,管理层经营管理业务所用的信息是可靠的。

X.生效

本制度经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和批准以颁布执行,并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执行官 内部审计委员会主席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财务官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见的会计舞弊手法及其鉴别

常见的会计舞弊手法及其鉴别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那曲会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常见的会计舞弊手法及其鉴别总结如下: 会计舞弊,是指心怀不良企图者指使或授意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以谋取名利的行为。随着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的深入,新的作弊手法又会顺应时机变化而产生,旧的作弊手法也会花样翻新,更加诡秘。因此,审计工作面临会计作弊多样化、诡秘化、复杂化的挑战。为提高审计工作的成效,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和降低审计风险,应当从研究会计作弊手法入手,探究会计舞弊的手法及其特征、规律,表现形态,涉及的范围及领域,作弊的时段和常用的手法,掩饰和隐藏的手段,反审计的措施等等。这样才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尽快发现、鉴别和揭穿会计舞弊。 一、主要会计作弊手法透视 会计作弊,“变”字在先,“藏”字在后,在变动中弄虚作假,在深藏中蒙混过关。变是变真为假,变实为虚,变公为私,变人为己;藏是隐藏深固,巧妙掩饰,诡秘掩盖,层层掩护,或遍布障眼法,蒙混过关。笔者结合多年工作中的所见所闻,总结了以下一些企业中比较常见和典型的作弊和掩盖手法。 1.瞒天过海:集体作弊,骗取补贴。钻改革的空子,集体编造虚假凭证,虚构购销业务,骗取财政补贴,套取银行贷款。 2.以逸待劳:编造借口,设置障碍。开展会计电算化的企业,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故意不打印会计总账和明细账,逼使审计人员上电脑查账,或是在成千册的记账凭证中海底捞针,以疲劳来麻痹审计人员,增加审计工作量。 3.趁火打劫:趁乱造假,谋取私利。利用发票管理混乱,内部管理松懈之机,窃取、自制或套开假发票、假收据,虚报冒领,中饱私囊。 4.声东击西:投资是假,消费是真,名为投资,实为变相集体消费。如借年度转账之机,将部分会计科目合并或拆分,在下年度内将某些不正当费用塞入成本费用内。 5.无中生有:伪造证件,骗取贷款。伪造公章、银行印鉴、伪造文件、仿造收付凭证等,将租入房产偷换成购入房产,骗取银行抵押贷款;或搞假中外合资企业,套取银行贷款。 6.李代桃僵:避重就轻,丢卒保车。如面询中会计人员只讲一般的小问题,回避和掩盖重要问题。或是虚晃一枪,借机逃遁。如一企业同时注册几个企业,转移收益以逃税,抽逃资本以避债。 7.浑水摸鱼:虚报冒领,骗吃空额。利用监管不严,在工资表中虚列员工名额,从中大饱私囊。以物资采购名义,将钱转到商业企业,实为发购货券,用于变相消费或拉关系。 8.偷梁换柱:变换手法,调节利税。巧立名目,多计多列、多提多摊成本费用,虚减利润,或以红兰虚调收益少缴所得税、流转税。或者以相反的手法,虚增盈利,捞取团体和个人的名利。核算中真真假假,本来不需要调账,硬是调账了。在不断调账、冲账、转账中塞进私货,在偷换会计科目性质,篡改业务内容中作弊。 9.反客为主:拉拢利诱,操纵作假。以金钱和关系,或以美声、美色、美食、美名拉拢审计人员按被审企业要求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编造假账,拉拢或收买外单位经办人员,将外单位的房产、材料和商品指称为被审单位的财产,误导审计人员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或是将代管的材料和商品冒充自己的财产,以虚增资产。 10.借款注册,虚拟资本。在创办企业时,向有关单位借钱注册,或是由主管部门垫款注册,待注册登记后,将资金抽走。 11.鸳鸯发票,一举多弊。在现金交易中,同一发票,分别套开,发票联金额大于存根联和抵扣联,使供方可以虚增销售收益,使买方增加成本费用,多抵扣增值税。主动多付款项给下属单位或业务往来单位,双方达成默契,随后在该单位提取现金,报销消费品和旅游费用等。 12.资产外流,账外经营。以各种借口挪用公款,炒股票、公款私存,或以单位的设备、材料和专有技术办私人企业,侵占投资收益和存款利息。截留现金收入,贪污私分,或设小金库,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活动。 13.长期挂账,只提不用。虚列预提费用,多提多摊费用,虚减盈利。或不处理"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

企业反舞弊机制建设探讨

企业反舞弊机制建设探讨 2014-10-29 中华网财经 来源:21cn生活 2014年10月 企业反舞弊机制建设探讨 张立甫瀚咨询联席董事 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面临着多变的经营环境和各种不确定因素。企业因其行业、规模、地域、市场、经营模式、发展阶段的不同,面对风险也不尽相同。不过,企业内部和外部人员开展职务欺诈行为,给企业和股东带来损失的情形,也就是舞弊风险,普遍适用于任何企业。换句话说,舞弊有可能在任何企业发生、给任何企业带来损失。 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自1996年开始对职务舞弊案例开展调研,历年发布的报告指出,一般企业每年因为舞弊而导致的损失占企业收入额的5%。而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受损的还有无形的公众形象和市场声誉,以及客户、商业合作伙伴、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以及监管机构对企业的信心。

有一类轻视舞弊风险的观点,在部分管理者或股东中较为常见,这类观点认为,在自己的企业中,虽然不排除发生舞弊的可能性,但这个可能性比较小。理由是:企业过往从未发生过舞弊事件,或者,企业运行已经比较规范,又或是对主要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个人信任。持上述观点的管理者和股东,在企业发现任何实际舞弊或疑似事件以前,往往不会专门针对舞弊采取行动和投入资源。我们如何看待这类观点的合理性?先看两个案例和统计事实:在2013年沸沸扬扬的葛兰素史克事件中,据记者报道,葛兰素史克共享财务服务中心总监表示,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非常严格”,“如果要向外人行贿,账面上肯定是过不去的”,“我们公司正常的请客、送礼,单人标准不得超过300元,审核得很严。” 但事实表明该报销制度几乎没有约束作用。受环境影响和利益驱使,中国的销售人员利用公司在会议费支出上的控制漏洞,利用壳公司套取企业现金,以开展行贿或中饱私囊。 美国Brigham Young大学的研究者开展过一项统计研究,这项研究试图知道,那些舞弊人员,作为一个群体有什么特征?结论是:和一般人群相比,白领犯罪人员并无特别之处,在罪行暴露前,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是同事眼中的普通人甚至好员工。下图是该研究中的一项统计数据: 舞弊者案发前给予同事的印象

反舞弊与举报机制管理办法

反舞弊与举报机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舞弊,加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第三条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四)虚构业务、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使公司为该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七)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组织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此类舞弊: (一)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三)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四)偷逃税款; (五)其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七条无论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财务舞弊:

会计舞弊的原因及其对策研究

会计舞弊的原因及其对策研究 作者:郭红 作者单位:铁岭市昌图县审计局,112500 刊名: 现代经济信息 英文刊名:MODERN ECONOMIC INFORMATION 年,卷(期):2009,""(10) 被引用次数:0次 参考文献(2条) 1.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精讲 2000 相似文献(10条) 1.期刊论文刘冬黎浅析会计舞弊的表现及手段-现代商业2009,""(9)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会计环境复杂多样,少数单位和个人出于私利凭借自身的条件,进行会计舞弊行为,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本文重点分析会计舞弊的表现形式及手段,以期为防范与治理会计舞弊寻找道路. 2.期刊论文王帆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深层思考-商场现代化2010,""(13) 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较为严重,而且相当部分的信息失真是由于会计舞弊造成的,影响较为恶劣,其中,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影响范围更广、造成的损失更大,因此,极有必要对其进行讨论.本文以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为核心,对其表现、动机、制度环境及相应对策等方面进行更深一层的探讨.首先分析了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表现;其次,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直接动机和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制度环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时,对如何构建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监督和惩戒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期刊论文郝艳浅谈会计舞弊的表现及防范-现代商业2007,""(29) 舞弊现已成为世界各国企业界的一种公害.本文通过分析会计舞弊的形成原因及常用手段,来防范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完善会计工作. 4.期刊论文周志红试论如何应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现代商业2010,""(14) 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较为严重,而且相当部分的信息失真是由于会计舞弊造成的.影响较为恶劣,其中,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影响范围更广、造成的损失更大,因此,极有必要对其进行讨论.本文以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为核心,对其表现、动机、制度环境及相应对策等方面进行更深一层的探讨.首先分析了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表现;其次,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直接动机和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制度环境进行了探讨.同时,对如何构建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监督和惩戒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5.期刊论文董庆棠会计舞弊的动因与治理对策-甘肃农业2006,""(5) 本文从会计舞弊的表现及动因这两个方面进行了剖析,针对会计舞弊这种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一方面是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另一方面是要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杜绝会计舞弊情况的发生. 6.学位论文曹鸣中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动机和成因的比较研究2007 会计舞弊治理的最终效果取决于是否有效遏制激发会计舞弊行为动机的影响因素。美国资本市场近期也发生了大量的会计舞弊事件,所以将中美会计舞弊形成的动机和成因进行比较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研究课题。由此引发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是: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是由哪些因素所激发?这些因素对会计舞弊行为的影响又如何解释?中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动机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是否显著影响会计舞弊治理措施效果?我们该如何借鉴美国会计舞弊治理的思路和措施?中美国情差异巨大,舞弊动机之间必然存在差异。目前国内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还只是刚刚起步。因此,研究中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的动机和成因及其差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借鉴行为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对会计舞弊的动机和成因问题进行文献回顾与评述和理论透视的基础上,构建了会计舞弊行为的多因素影响模型,并以模型为基础对中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和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与建议,以期为政府立法、监管层监管、投资者决策、审计师控制风险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相关决策提供理论参考,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舞弊行为的的识别能力和政府监管的监管效率。主要工作可概括为以下五方面: 1.明确界定和辨析了会计舞弊及其相关概念;从三角理论、ABC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的视角阐释了引发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理论根源。 2.本文从上市公司高管层的角度出发,系统地解析了会计舞弊行为的影响因素问题。我们认为,影响会计舞弊决策的因素分为两类:激励机制等外在因素和个体偏好等内在因素。对诸因素对比分析表明:中美之间的声誉机制、经济激励机制和舞弊成本约束作用差异显著。其中,声誉机制作用差异则主要由行业结构、产权制度和政府管制的差异所引致;美国薪酬激励表现为固定薪酬水平较高,股权激励比重较大,而我国的境况却相反,固定薪酬激励总体水平低,参差不齐;美国上市公司在舞弊事件发生的前后付出的代价巨大,而我国上市公司付出的代价则是微乎其微,舞弊成本畸低是我国上市公司舞弊难以有效遏制的根源之一。 3.会计舞弊成因一直都是会计舞弊研究中的热点和难点,所以在第四章中对中美上市公司舞弊的机会因素单独进行了对比和分析。我们首先应用规范研究方法分析了美国上市公司舞弊成因,然后以沪深股市1998-2005年49家舞弊公司的102份年报为样本,运用均值t检验和中值Wilcoxon秩和检验的统计分析方法,以董事会和监事会特征变量、外部审计特征变量的指标体系,建立了全面反映企业舞弊机会对舞弊是否发生的Logistic回归模型。然后 ,通过实证研究结论和已有的结论进行中美舞弊成因的比较和分析。 4.在比较分析的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治理会计舞弊的政策与建议:加强控制权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外部治理机制建设;完善高管薪酬制度;构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高效政府监管机制;完善会计舞弊处罚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的力度;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等相应的政策建议。 7.学位论文强锦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控制:基于公司治理结构视角的研究2005 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会计信息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会计舞弊现象也日益盛行与蔓延。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越重要,会计信息舞弊的危害也就越大。笔者认为会计舞弊的根源在于管理层对自身利益的追求。现代公司产生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代理人经营,以期创造更大的财富。而两权分离也产生了一个代理问题,表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掌握公司管理、控制权,同时又是信息发布主体的管理层,源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具有操纵公司利润、推升股价的强烈动机,加上董事会和外部审计等公司治理中的关键环节不能够严格履行职责,不能对管理层产生有效制衡,使得会计舞弊频频发生。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仅仅从会计角度出发进行治理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为此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视角出发研究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控制问题。 全文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导言。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问题与意义,相关研究综述,研究目标、论文框架与内容安排以及研究所采用的方法与技术路线。第二部分,会计舞弊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透视。该部分是本文分析的理论基础,为下文的研究作理论铺垫。第三部分,公司治理

反舞弊管理制度范本

反舞弊管理制度范 本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舞弊,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属;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 第三条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能够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她人;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四)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七)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八)其它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组织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它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 (一)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三)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务报表阅读或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四)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论企业财务舞弊的成因与治理对策(一)

论企业财务舞弊的成因与治理对策(一) 摘要:企业财务舞弊问题一直是困扰财务工作的一个顽疾。面对愈演愈烈的全球金融危机,财务舞弊或许成为一些公司的“救命稻草”。财务舞弊可以说从会计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但由于早期财务信息的使用者较少,财务舞弊的危害性不大,也就没引起足够的重视。但伴随着股份公司的推行,证券市场的发展,社会公众群体的扩大,人们日益认识到财务舞弊的危害性,意识到治理财务舞弊的重要性。为此,应缜密分析财务舞弊的成因,探求治理的措施。 关键词:财务舞弊;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 2001年11月,连续六年被《财富》杂志评为“最富创新能力”的全球最大能源交易商——安然公司的12亿美元假账被公之于世,这是席卷全美国的会计丑闻。2002年6月25日,世界第二大电信公司——世界通信被确认虚增16亿美元的利润,成为美国历史上利润造假的最大案件。在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琼民源”、“红光实业”、“郑百文”、“东方电子”等,到后来的“蓝田股份”、“格林柯尔”、“科龙电器”等案件。这些财务舞弊行为的泛滥,不仅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动摇并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而且严重阻碍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严厉打击并治理财务舞弊刻不容缓。 一、财务舞弊的成因 财务舞弊主要源于舞弊主体对利益的非理性追逐,舞弊主体常常表现为一些小团体或个人。监管弱化是财务舞弊现象产生的重要外部条件,主要表现为: (一)内部监督职能的弱化 1、监事职能弱化。监事会是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职能的合理安排及监督权的有效实施,是防止董事会独断专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措施。监事会作为上市公司的常设机构,应代表股东大会行使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权,维护股东合法权益,防止财务舞弊的发生。但纵观国内财务舞弊案例不难发现,当上市公司发生财务舞弊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均带来巨大损失时,很少有监事会提前发现并予以制止。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监督主体是由处于被领导地位的职工代表和少数的大股东组成,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名存实亡,本用以防范财务舞弊的机构却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2、内审职能弱化。一些公司尽管在形式上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也名义上赋予了相应的职权,但实质上却将内部审计机构作为摆设,聘用一些非专业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或者专业内审人员无所事事。 (二)外部监督措施的弱化 1、外部监督相关法规不健全。《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行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但目前这些法规尚存诸多待完善之处。特别是一些条款的表述模糊。如,《会计法》中第四十三条中“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外部监督主体执法不严。我国《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规对上市公司退市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证券法》中的第五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但事实上因财务舞弊而退市的公司少之又少。显然,这是与其密切相关的证券监督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力度弱化所致,才会使其死里逃生。 二、财务舞弊的识别 (一)财务指标识别

反舞弊与举报机制管理条例

反舞弊与举报机制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舞弊,加强DXC(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第三条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第二章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四)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七)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八)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组织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 (一)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三)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务报表阅读或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四)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五)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七)偷逃税款;

会计舞弊原因和对策分析

摘要本文拟从分析企业会计舞弊诱发原因入手,对其赖以生存的控制环境与案发动机进行探讨,提出了舞弊风险识别与防范的建议,并针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分析提出防范对策。 关键词会计舞弊诱发原因防范对策 一、会计舞弊定义 会计舞弊,是指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故意违背真实性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规制度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舞弊对社会经济的危害愈来愈明显,能否对会计舞弊进行切实有效的治理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二、基于gone理论分析舞弊案动因 (一)需要(need) 企业的需要: 1.获得信贷资金或商业信用的需要。企业发展需要资金,除了所有者投入资金外,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资。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需要,一般不愿贷款给亏损企业或缺乏资信的企业,在对企业发放信贷资金时,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 2.取得上市资格的需要。企业为了能够获得上市资格,人为将其三年的经营成果加以改动。例如,在股价发行上,证监会规定可以模拟计算改制前各年度每股税后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因此发行人为了抬高发行价格,可能肆意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度粉饰包装。 3.避免st或退市的需要。在中国目前上市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这些公司的上市资格本身就十分珍贵,所以,谁也不愿意退市。因此,当企业业绩不佳,主营业务无法创造利润,管理层无力回天时,往往就采用巨额准备计提与冲销的会计舞弊手段。 4.减少纳税的需要。纳税势必会造成一部分企业资金外流,因此企业会为了不让这部分资金流出而采取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税款的征收是以财务数据为基础的,如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上适用所得税税率而得出。 (二)机会(opportunity) 1.内部机会。(1)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占绝对优势,董事会完全由大股东决定并为大股东服务,这就意味着董事会成员不向全体股东负责,不受中小股东的控制和监督,这时大股东就可以通过其控制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制造舞弊性财务报告上市圈钱,把上市公司变成他们的自动提款机直至掏空上市公司为止。(2)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虚化。监事在股东和职工代表中产生,他们处于被领导地位。他们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监督权力名存实亡。监事会其职能和权利的虚化,使得监事会成为整个公司治理结构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如同看守稻田的稻草人,本来用以防范会计舞弊的机构却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舞弊行为的发生。(3)委托代理制度存在缺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在代理人方面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道德风险指经营者尽力(非故意)忽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运营和内控问题,导致财务报告产生错报和漏报的行为,而逆向选择指经营者故意隐瞒和扭曲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不利方面。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数据来满足委托契约的要求,此时会计舞弊就产生了。 2.外部机会。(1)会计准则与会计自身的局限会计作为反映和控制企业经营的信息系统,其自身具有局限性。同时,会计准则制定的滞后性为会计舞弊创造了条件。(2)外部审计制度存在缺陷。首先,审计委托代理关系失去平衡。理应由所有者委托注册会计师对管理者的经营活动进行鉴证审计,但事实上却是由管理者亲自委托注册会计师对自己的经营行为开展

公司反舞弊协调制度

反舞弊协调制度 第一条为组织协调公司的反舞弊工作,加强审计、监察等部门在反舞弊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分析舞弊风险,研究防范舞弊行为发生的制度及措施,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框架(试行)》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与监察部在反舞弊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组织形式和工作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审计处、纪委监察处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反舞弊工作,并对公司管理层负责。 第三条建立反舞弊风险数据库。审计、监察部门分别将审计与监察中发现并经查证属实的舞弊问题录入数据库,定期开展舞弊风险分析。 第四条建立反舞弊情况通报会议制度。审计处与纪委监察处定期召开反舞弊情况通报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审计处通报在审计中发现的舞弊问题情况; 2、纪委监察处通报受理舞弊行为的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3、分析公司当前反舞弊形势和舞弊可能发生的领域,对舞弊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的反舞弊程序及控制措施进行评价; 4、对重要舞弊线索或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调查、处理

建议; 5、协调对重大舞弊行为的审计与调查工作; 6、研究解决反舞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反舞弊工作的建议; 7、研究提出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反舞弊情况的内容。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审计处、纪委监察处分别确定一名领导作为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反舞弊情况通报会、协调反舞弊工作。 第六条反舞弊情况通报会议参加人员:审计、监察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必要时可请机关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七条反舞弊情况通报会原则上每个半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和12月。遇有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可随时召开。 遇有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需要召开反舞弊情况通报会时,由审计或监察部门召集人提议,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及参加人员,提议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第八条反舞弊情况通报会结束后,由召集单位根据会议内容形成“反舞弊情况通报会会议纪要”。遇有重要情况,可出“反舞弊情况通报”,报公司管理层,并印发有关单位和部门。 第九条建立反舞弊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公司反舞弊情况。遇有重要情况时,随时报告。反舞弊

内部监察与反舞弊制度

内部监察与反舞弊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及其直属、所属各控股、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分支 机构(以下简称:所属公司)的监察与反舞弊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稳健效益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监察是指公司内部监察职能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公司各级部 门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决定、命令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所进行的监督、稽查。 第3条公司监察部是公司内部监察与反舞弊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监察工作。各所属公司设专(兼)职监察管理岗位,作为与公司监察部的工作对接人,在公司监察部的指导下,负责协助各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的监察管理工作。公司监察部及所属公司专(兼)监察管理岗位统称:公司监察部门。 第4条内部监察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5条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配合监察部门的监察工作,不得拒绝、阻碍监 察部门对监察事项的调查、处理。 第6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监察管理工作。 第二节内部监察机构和人员 第7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监察机构,可与内部审计部门联合办公,统称审计监察部,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内部监察工作,监察工作受公司主管领导和上级监察部门领导。监察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监察岗位,配备与内部监察工作相适应的监察人员。 第8条监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熟悉监察业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并且应具备与其从事的监察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监察结果能够有效沟通。 第9条监察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规定履行监察职责,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监察

会计信息舞弊的成因及对策

舞弊是一个敏感而沉重的话题,它像一块毒瘤,时刻危险着人类社会和经济活动的良性发展。同时舞弊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据称,美国联邦调查局将舞弊列为发展最为迅猛的犯罪行为,舞弊问题的严重程度使得联邦调查局每年需要投入约24%的经费来进行反舞弊的工作。 舞弊是指用欺骗的方式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包括人们能够设想的所有通过虚报以牟取利益的方法。舞弊一般分为针对某组织(企业)实施的舞弊和某组织(企业)实施的舞弊两种,而企业实施的舞弊中最为常见的是财务报告舞弊。本文将着重从企业财务报告舞弊产生的主要表现形式、造成的危害出发,提出防范、检查舞弊的几点粗浅见解,与同行商榷。 一、企业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危害性 企业财务报告舞弊主要是指企业管理当局蓄谋的舞弊行为,主要目的是通过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虚减负债、费用,粉饰企业的经营成果,来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从中谋取私人利益。主要表现形式有:①向财税部门和银行提供的财务报告不一致。目前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企业为谋求财政补贴或减免税收而向财税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和欲向银行谋求贷款提供的财务报告,所反映的销售收入、利润、存货、应收(付)账款等数据就会大相径庭。②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以欺骗投资者,进行圈钱。企业欲取得上市资格,不惜在财务报告上做手脚。如据成都某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案例反映,成都某企业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400万元。经查实,该企业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账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③虚报盈利,夸大业绩。在国有企业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某些管理层受功利心驱使,为提高自身政绩、声誉和影响,授意编制虚假财务报告,骗取名利。 企业财务报告舞弊的危害性很大,它所制造的错误信息将严重误导各类决策者做出错误的决策;虚假的赢利或亏损报告将使国家资产流失,使企业股东、债权人、顾客及雇员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使其经济蒙受巨大损失。而企业发生财务报告舞弊涉及的金额往往是也触目惊心的。如美国施乐企业五年虚报收入60亿美元;我国的银广厦集团,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构销售收入104962.6万元,少计费用4945.34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7156.7万元。这些舞弊现象涉及的金额之大,在对社会、国家及投资者个人造成极大伤害的同时,也可能导致社会公众对上市企业、中介机构乃至整个资本市场信心的丧失。 二、企业财务报告舞弊产生的原因 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其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企业财务报告舞弊也不例外,主要有: (一)私欲膨胀,道德缺失 舞弊者的动机直接驱使于其本人内在的动因,基于某种目的而实施故意的违

常见舞弊认识

应付账款常见舞弊及审计 利用应付账款舞弊的情况1. )应付账款长期挂账(1 明细款项长期未付而挂账,有的属于合同纠纷或无力偿还,有的属”主要表现在企业的若干“应付账款 于销货单位消亡而无从支付的情况,这样易导致虚列债务。例如审计人员在对某出版社进行审计时,发现其应付账明细账中有数十家单位挂账已逾五年之久,经审计函证,这些单位大都已撤消或注销,或者合并改组,该单位早应将这些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转为营业外收入,但其却一直列为负债,结果必是虚列债务。 虚列应付账款,调节成本费用2)( 有些企业为了调控利润的实现数额,就采用虚列应付账款的方式,虚增制造费用,相应减少利润数额。 利用应付账款,隐匿收入)(3 有些企业为了隐藏一些非法收入或不正常收入,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就会在收到现金(或银行存 。应付账款”款)时,同时挂“ )用商品抵顶应付账款,隐瞒收入4( 企业用商品抵顶债务,不通过商品销售核算,隐瞒商品销售收入,偷漏增值税。 执行分析性程序2. )对期末、期初余额进行总体分析、复核,初步确定本科目是否为审计重点项目,是否需实施详(1 查。 )分析、复核各账户余额的增减及本期发生额变动情况,确定重点审计的账户。2( )了解应付账款惯例以及收回货物的平均天数,并分析应付账款的账龄;查明有确凿证据表明被3(审单位的应付账款不符合应付账款性质,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法再支付。 )计算应付账款与主营业务成本的比率,与以前各期末比较,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4(. 常见舞弊的动机和审计程序 常见舞弊的动机或压力

财务稳定性或盈利能力受到不利经济环境、行业状况或企业运营状况的威胁,市场需求大幅下降,1. 所处行业的经营失败增多。 管理层为满足外部预期或要求而承受过度的压力2. )政府部门、股东、重要债权人、投资分析师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对盈利能力或增长趋势存在预期(1 ;(特别是不切实际或激进的预期) ;(2)管理层在媒体等公开场合提供的信息过于乐观 )如报告不良的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会对正在进行的重大交易(如企业合并或重组)产生不3(利影响。管理层或治理层的个人经济利益受到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或状况的影响3. ;)管理层或治理层拥有相当数量的公司股票或债权(1 )管理层或治理层的工作报酬中有相当一部分(如奖金、股票期权)取决于企业能否实现特定的(2 。(往往是激进的)指标要求(如股价、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 管理层或业务人员受到更高职级管理层或治理层对财务或经营指标过高要求的压力,4. 治理层为管理层设定了过高的销售业绩或利润指标。 现实中不同类型企业舞弊的动机5. 国有企业财务舞弊的动机 )为了业绩考核而粉饰报表;1( )为了确保职位而粉饰报表;(2 )为了获取信贷和商业信用而粉饰报表;3( )为了减少纳税而粉饰报表;4( )为了推卸责任而粉饰报表;5( )为了隐瞒违法行为而粉饰报表;6( )为了政治目的而粉饰报表。7(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机 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了发行股票—(1 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2)为了配股 与证券机构配合,公司出具虚假信息,券商托市;—3)为了炒作股票( 实现盈利预测、防止停牌或退市。—)为了避免处罚(4 采用的审计程序有:

反舞弊机制规范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 第八条内部控制保证。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控体系,实现对内部控制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有效监控,为实现内控目标提供保证。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信息和沟通机制,促进公司信息的广泛共享和及时充分沟通,提高经营管理透明度,防止舞弊事件的发生。 第十七条理赔控制。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标准、清晰的理赔操作流程和高效的理赔机制,规范报案受理、现场查勘、责任认定、损失理算、赔款复核、赔款支付和结案归档等控制事项,确保理赔质量和理赔时效。 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时应当及时登记录入,主动向客户提供简便、明确的理赔指引。 保险公司应当明确理赔的理算标准、分级处理权限、作业要求和理赔人员资质条件等,明确现场查勘的条件、时限、程序和要求,采取查勘与理算、理算与复核操作人员分离及利益相关方回避等措施,防止理赔错误和舞弊行为。 第三十一条行政管理控制。保险公司应当分别制定相应制度,规范采购、招投标、品牌宣传、文件及印章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为公司高效运转提高有力支持。 保险公司应当明确采购及招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尽可能实现集中统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防范舞弊风险。 第四十七条透明度和反舞弊机制。保险公司应当加强透明度和

反舞弊机制建设,防止责任主体隐瞒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扩大或内控缺陷得不到及时整改,防范通过隐秘手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违规行为。 第五十四条评价结果分类。保险公司内控评价结果分以下四类:(一)合格。合格是指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健全、合理、有效。 (二)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基本合理,基本覆盖重要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但无法保证有效执行,存在运行缺陷。 (三)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未能完全覆盖重要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且无法保证有效执行,同时存在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四)实质性漏洞。实质性漏洞是指保险公司因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的严重缺陷,导致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重大舞弊行为,造成公司财务或声誉损失,严重影响经营目标实现。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反舞弊管理制度(范本)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舞弊,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属;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 第三条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

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四)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七)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八)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组织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 (一)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三)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务报表阅读或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四)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五)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 摘要:文章分析我国存在的部分企业会计舞弊现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当前我国遏制日益严重的会计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会计舞弊; 原因;审计对策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原野”、“琼民源”、“红光”、“郑百文”、“张家界”等,到2001年的银广厦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会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讨分析会计舞弊现象、成因,寻求审计对策,对遏制此起彼伏的会计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分析 (一)法律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企业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因此,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会计造假行为,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造假即使被查出来了,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而未被查出则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于是违法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愿铤而走险,会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

(二)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财政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也只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又按国有资产和资金的隶属关系划分了管辖范围,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级企业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和中央垂直单位在财务会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纠正不及时,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证监会在负责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上市公司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引发资本市场危机。银监会、保监会对其监管对象也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现事事调查,也不应该细管到不会有任何违规发生的程度。 (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从社会监督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独立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由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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