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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为保护和改善武汉市地表水环境,确保全市地表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合理的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地表水环境的实际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以下简称功能区类别)。

1 适用范围

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武汉市市域内的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水环境状况受季节影响大的河流、湖泊(水库),不列入本功能区类别。

其它小型的地表水水域因其水量少、面积小,不便于集中管理,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 引用法规及标准

下列法规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功能区类别中引用而构成功能区类别的条文。在本功能区类别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不有效。当所示法规和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

《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

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4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的基本原则

既充分考虑地表水环境现实状况和现实功能的需要,也考虑城市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功能的

需要。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及其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别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其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别按附录A、附录B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

单一渔业保护区、鱼虾产卵场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进行管理。

对城市污水、工业废水等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用水标准》(GB5084-92)进行管理。

6 监督与管理

本功能区类别由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城建、水利、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本功能区类别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资源保护等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7 水质监测

监测项目和采样布点及监测频率,应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监测项目中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的检测分析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执行。

8 附加说明

本功能区类别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功能区类别生效后,《武汉市环保局关于发布部分地面水域功能类别、大气环境质量区和部分地区环境噪声区类别的通知》(武环[1990]146号)、《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蔡甸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面水功能等类别的通知》(武环[1990]21号)和《市环保局转发<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市环保局关于划分武汉市部分区县地面水域功能、大气环境质量区和环境声学区类别报告的通知>的通知》(武环[1995]161号)文中有关地面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的内容同时废禁。

附录A----武汉市地表水(江、河)环境功能区类别表

附录B----武汉市地表水(湖泊、水库)环境功能区类别表[2]

注:[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还包括江、河取水口上游100米至其下游100米和湖泊、水库取水口300米半径范围,执行II类标准。[2]小型湖泊如:鲩子湖、机器荡子、西湖、北湖(汉口)、后襄河、小南湖、菱角湖、塔子湖、竹叶海、张毕湖、紫阳湖、四美塘、晒湖、杨春湖、野芷湖等,按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执行IV类标准。

(环境管理)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以杭州的人居建设为例 城市环境是由那些与城市居民生活、工作等内容密切相关的各种物理(包括自然地、人工的)条件与社会、人文、经济、信息条件所构成。其中社会人文环境是指非物质的、无形的存在,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以及人的思想意识与深层结构之中,指导其行为与行动。城市环境若按居民的主要活动场所来分类,主要有居住生活环境、工作(学习)环境及其他环境。居住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生活品质的高低,是非常主要的。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愿望, 就是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善的现况下, 能够拥有一个舒适、安静的居住空间。对现在的人们来说, 良好的生活环境不仅包含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舒适, 而且还包含精神方面的享受要求,尤其后者的优劣, 不仅影响着人们的学习、工作等生活的效率, 而且与人的身体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西方发达国家, 城市建设、人居环境开发日益强调环境效应,“绿色地球”、“绿色城市”、“森林都市”、“园林城市”等等设想和实践成为当今的主流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新世纪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将呈现出三大趋势:(1)追求人文与自然的协调共存;(2)注重生产与生活的综合开发;(3)强调物质享受和精神满足的并重。 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杭州有着比大多数城市要优良合理的人居环境,但是也同样难以避免在城市化迅速发展的进程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城市历史文化环境的破坏,人居环境特色的日渐衰微。 近几年,杭州的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然欣喜之余,我们也应看到杭州城市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正在付出高昂的代价,杭城的人居环境特色正在逐渐衰微、消失,我们的周遭正不断地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恶俗的建筑物。走在杭州的大街小巷上,一个个用红油漆写成的“拆”字令人触目惊心。整个杭州仿佛是一个大工地,到处在拆房,到处在建房。在看到一派“欣欣向荣”的建设场面的同时,以牺牲杭州原有居住文化、人居环境特色为代价的“建设性破坏”也随处可见。杭州正在成为一个失去“记忆”的城市。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 2014-05-07 09:01:35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邢云鹏王建伟 4月11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省国土空间细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并赋予其不同的发展功能定位。计划到2020年前,在全省着力构建四大战略格局。 重点开发区域占省域面积20.15%,未来功能定位为:支撑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升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区,引领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区,全省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 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占全省面积的28.65%,未来规划为:着力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分为水土保持型、水源涵养型、防风固沙型和生物多样型四种类型,占全省面积的50%以上。 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湿地公园)、重要水源地等,占全省国土面积14.2%。 “一核一圈三群”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发展条件好的河谷盆地相对集中,加快发展太原都市区和都市圈,培育壮大晋北、晋南、晋东南城镇群。六大河谷盆地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战略格局,将构建汾河平原综合性农业发展区域,桑干河河谷盆地、滹沱河河谷盆地优质杂粮和肉乳产品为主的农业发展区域。“一带三屏”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将建设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区为主体的生态治理带。“点状开发”的生态友好型能矿资源开发格局,将在煤炭、煤层气分布面积广的地区,突出“小点上开发、大区域保护”,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并重。

武汉市中心体系结构专题研究(核心摘要)

武汉市中心体系结构专题研究(核心摘要) 城市中心是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核,是构成城市空间结构的重大要素之一。城市中心体系的规模等级、职能类型、使用效率、空间形象等特性是城市影响力、实力、活力及魅力的直接体现。中心体系的发育状况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体城市的运行发展。因此,研究中心体系的特征及发展规律,对把握城市空间结构的发展、制定未来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以及确定近期建设重点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研究背景 相比巴黎香榭丽舍、东京银座、纽约曼哈顿、上海陆家嘴、北京国贸等鲜明的城市中心形象,武汉的中心在哪里?这是作为中部地区人口超千万的特大城市,未来发展成为国家中心城市、世界城市的武汉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因此,基于对武汉城市中心结构体系不清晰、中心形象不突出等特征的基本认识,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中心结构体系,支撑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与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框架,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特开展《武汉市中心体系结构研究》工作。研究涉及范围涵盖武汉城市圈、武汉市域、武汉都市发展区以及武汉市主城区。其中,主要研究范围为武汉市全域8569平方公里;重点研究范围为现行都市发展区3261平方公里和中心城区678平方公里。 研究采取“问题与目标”双导向结合的工作思路,聚焦武汉现状城市中心体系结构发展的“两个核心问题”,重点关注武汉未来城市中心体系的“三个重要方面”。两个核心问题包括中心体系结构不够突出与中心发展路径不够明确。三个重要方面包括中心在哪里、中心缺什么、中心怎么建。 二、城市中心体系的案例借鉴及发展规律

(一)案例借鉴 1、中心体系的维度及层次性 中心体系发展具有两个维度:城市维度和组团维度。 城市维度的中心体系发展直接影响着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国内外城市如巴黎、东京、上海、南京等城市的中心体系,基本上都由“主中心+副中心+新城中心”三类构成。 组团维度的中心体系中包涵了国内多数城市提出的组团中心,即服务于社区组团、提供城市最基本公共服务的生活圈中心,是构成城市中心体系扁平化结构的基本单元。 2、中心体系的功能分布特征 从特大城市的功能布局研究来看,具有如下特性:0-5公里是城市核心功能的集聚区(中央活动区);5-10公里为城市专业功能分布区域;10-30公里是边缘城市或副城的重要功能节点地区;30-60公里是新兴功能培育区域地区; 60-120公里是综合性城市培育区域。此外,港口(空港、河港)等特殊地区承载了临空经济区、分研发中心和服务中心、重工制造业、化工等特殊功能。 城市中心体系布局是与城市功能的圈层布局相对应的。通常,主中心位于城市 0-5公里范围内,集聚了金融、商务、办公等现代高端服务职能;城市副中心布局在5-10公里范围,依托某项市级功能发展专业化中心,如文化中心、商务中心、博览中心、体育中心等,副中心同时兼顾有服务区片基本生活功能;新城中心则布局在10公里以外,依托产业发展成为辐射区域或片区的新城。

重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重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必须在科学评价和准确把握全市国土空间状况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全市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合理划分和加快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第一节国土空间状况我市地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东经105度11′-110度11′,北纬28度10′-32度13′,东西宽470公里,南北长450公里,面积8.24万平方公里。华莹山--巴岳山以西2是方山丘陵区,华莹山至方斗山之间为平行岭谷区,东北部为大巴山区,东南部和南部为武陵山和大娄山区。 地形地貌较为复杂。一是地势起伏大,东部、东南部和南部地势高,西部地势低,最高处大巴山川鄂岭,海拔2796.8m,最低处巫山长江水面,海拔73.1m;专栏1:国土空间与主体功能区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范围内的地域空间,是国民生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水域、领海、领空等。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物质空间,具有三重含义:一是以地理环境为基础,由水、土、空气等自然要素组成,具有自然属性。二是以人为主体,由各种人文要素组成,具有社会属性。三是国土空间有开发利用价值,也是一种资源,具有经济属性。 主体功能区:一定范围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功能居于主要地位、发挥主要作用,这个功能就是主体功能。主体功能区是基于不同国土空间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从大规模高强度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角度,将特定区域确定为具有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划分主体功能区主要考虑水土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状况、环境容量、区位特征、经济发展水平、人口集聚状况、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以及军事、历史、民族等因素。按照国家相关划分标准,主体功能区可以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等几大类型。 3二是地貌类型多样,以山地、丘陵为主,有中山、低山、高丘陵、中丘陵、低丘陵、缓丘陵、台地和平坝等8大类典型地貌;三是地貌分布的地区差异明显,西北部为方山丘陵,中部为低山丘陵,东北部、东南部和南部为山区;四是喀斯特地貌分布广泛,在市域的东北、东南部有典型的石林、峰林、洼地、残丘、落水洞、溶洞、暗河、峡谷以及槽谷等喀斯特景观分图1:全市地形与高程图布,分布区域占幅员面积近40%。 总体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一是热量充足,气温垂直变化明显,夏季高温,七、八两月最热,平均气温27~29℃,冬季阴冷,一月最冷,平均气温6~8℃;二是雨量充沛,雨热同季,时空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雨量1000~1400mm,东北部和东南部多,西部少,5~10月降水占全年的70%以上;三是雾日多,属全国低日照地区,年日照时数在921~1570小时之间,万州以东七区县(自治县)在1300小时以上,中西部平行岭谷区在1100~1300小时之间,东南部、南部与主城区均在1180小时以下。 植被覆盖良好。全市林地面积32731km2,占幅员面积的39.68%,以壳斗科、樟科、山茶科等常4绿乔木为主,分自然植被和栽培植被两类。自然植被类型包括针叶林、阔叶林、灌草丛等,其中针叶林面积15254km2,占比最大,主要包括松林、杉木林、柏木林等,以马尾松林和柏木林为主,多为天然次生林或半人工林;阔叶林植被包括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和竹林等,主要分布于东北部、南部及东南部的大娄山、巫山和大巴山区和平行岭谷丘陵区;灌草和灌草丛植被包括常绿阔叶灌丛、灌草丛、常绿草叶灌丛等植被类型。栽培植被主要为水田和旱地作物,主要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红苕、蔬菜等农田作物植被和果、茶、桑等园地植被。

城市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城市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杨雨宵资源072 2007034048 摘要:城市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研究因人居环境问题近年来成为全球的普遍问题。本文从人居环境的概述,建立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和原则及发展对策等方面阐述了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研究的内容。 关键词:人居环境概述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意义建立的原则对策 一、人居环境的概述 早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希腊学者道萨迪亚斯就提出了“人居环境科学”的概念。不同于传统的建筑学,它所考虑的是小到三家村,大到城市带不同尺度、不同层次的整个人类的聚居环境,而非单纯的建筑或城市问题。人居环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是包括城市、集镇和村庄及维护人类活动所需物质的和非物质结构的有机结合体。即它不仅仅指人类居住和活动的有形空间,还包括贯穿于其中的人口、资源、环境、社会政策和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人类聚居环境泛指人类集聚或居住的生存环境,特别是指建筑、城市、风景园林等人为建成的环境。人居环境科学就是以人类居住的环境科学这二大要领范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学科。它是探索研究人类因各类生存活动需求而构筑空间、场所、领域的学问,是一门综合性的以包括乡村、集镇、城市等在内的以人为中心的人类聚居活动与以生存环境为中心的生物圈相联系,加以研究的科学和艺术。是对建筑学、城市规划学、景观建筑学的综合,其研究领域是大容量、多层次、多学科的综合系统。 二、建立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城市不仅是人类聚居活动最密集、最丰富的区域,而且,随着当前城市化越演越烈,到本世纪末,全球将有一半人口生活在城市,预计到2025年,世界人口的2/3将居住在城市。城市化在给人们带来充裕的物质享受、便利的生活设施和高效的信息交流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许多诸如环境污染、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等人居环境恶化问题。因而,研究城市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城市人居环境的建设需要有一定的标准衡量和检验,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可量化的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它的意义表现在:①城市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述城市人居环境是否可持续发展的可量度参数的集合,是综合评价城市人居环境发展阶段、发展程度和发展质量的重要依据;②有利于对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或建立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从而找出不足,端正发展的方向;③通过对未来城市人居环境进行评价和预测研究,为城市人居环境的合理规划提供辅助决策服务;④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学的理论体系。 三、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 作为衡量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不仅应遵循客观性、科学性、完整性、有效性等普遍原则,还应满足以人为本、层次性、区域性、可操作性、稳定性与动态性等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人居环境是人居住的,也是人管理的,更是为居民服务的,构成人居环境的三大要素;人类社会、人工环境、地域环境,即人、物、地(空间),三者是密不可分的,其中,“人”居于首要地位,抽去了人及人类活动的聚居环境,不能称之为“人居环境”,而仅仅是“空间”。

主体功能区规划名词解释

附件5 主体功能区规划名词解释 1. 开发:原意指以荒地、矿山、森林、水力等自然资源为对象所进行的劳动,以达到利用目的的活动。在现实生活当中,开发的含义已大大扩展,一切改变原始状态、自然景观的活动都称为开发。人才的发现、新技术的发明也称为开发。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优化、重点、限制、禁止开发中的开发,特指以陆地国土空间为对象,以集聚人口和经济为目的,大规模、高强度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活动过程。 2. 主体功能:一定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功能居于主要地位,发挥主要作用,这个功能就是主体功能。就一定的空间单元提供产品的类别而言,要么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要么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要么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主体功能并不排斥其他功能。 3. 主体功能区:指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将特定区域确定为具有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主体功能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从开发方式上,可以定义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从开发内容上,可以定义为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城市化地区,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产品主产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生 态功能区。从层级上,可以分为国家级层面和省级层面

4. 主体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空间规划。一是在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背景下,对国土空间开发进行的战略性谋划。二是今后各类涉及空间开发规划的基础性规划,是衔接协调各类相关规划的基本依据。三是具有约束性的规划,既要约束市场主体的开发行为,也要约束政府的行为。四是一种综合性空间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等空间规划相比,范围更广、更原则。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设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 5. 开发强度:指一个区域建设空间占该区域总面积的比例。建设空间包括城镇建成区、独立工矿、农村居民点、交通、水利设施、其他建设用地空间。开发强度是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结构最重要指标,各类主体功能区都必须严格控制开发强度。 6. 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国民生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水域、内水、领海、领空等。国土空间具有开发利用价值,是一种稀缺资源。 7. 空间结构:是指不同类型空间的构成及其在不同空间的分布,如城市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的比例,城市空间中城市建设空间与工矿建设空间的比例等。空间结构一旦形成后很难改变,特别是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等变成工业和城市空间后,调整和恢复的难度和代价很大。 8. 城市空间:包括城市建设空间、工矿建设空间。城市建设空间包括城市和建制镇居民点空间。工矿建设空间是指城镇居民点以外的

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项目管理,确保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梯度推进,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下列项目: (一)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现代产业发展项目。 (二)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生态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有利于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大型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四)有利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项目。

(五)有利于对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福利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 (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重大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策划储备项目3类: (一)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的项目,以及已列入上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结转新年度续建的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是指尚未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不具备开工条件,但计划于未来3年内开工的项目。 (三)重大策划储备项目是指已列入本市5年规划或者远景规划,尚处于策划、调研、论证阶段的项目。 第五条成立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项目办),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全市重大项目的综合管理。 市人民政府针对某一项目专门建立的由市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各类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项目推进机构),主要负责督促有关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建设(法人)

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录 序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规划基础 第二节发展形势和要求 第二章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功能分区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功能分区 第三章四类功能区域 第一节首都功能核心区 第二节城市功能拓展区 第三节城市发展新区 第四节生态涵养发展区 第四章禁止开发区域 第一节基本情况 第二节管制原则 第三节发展任务 第五章政策机制

第一节政策措施 第二节保障机制 第六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部门职责 第二节区县职责 附件1:北京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表 表1 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表 表2 自然保护区表 表3 风景名胜区表 表4 森林公园表 表5 地质公园表 表6 重要水源区 附件2: 图1 北京市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 图2 重要水源区分布图 序言 自2005年起,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了区县功能定位,分类指导区域发展,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以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北京市确定为国家优化开发区域,要求进一步优化北京市主体功能区发展。 《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对北京市整体优化开发的定位,深化了各功能区域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北京市科学推进功能区域建设、丰富发展内涵、更好发挥首都职能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参考《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城市总

体规划(2004-2020年)》、《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相关规划编制,是本市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本规划的基准年为2010年,主要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任务是更长远的,实施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订。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6410.5平方公里。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规划基础 2005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京发〔2005〕6号,以下简称《意见》),率先探索实行了区县功能定位和区域开发建设的分类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区域差异化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市、区县两级政府共同谋划、积极推动,全市功能区域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保障了首都功能的履行。 ——区域差异化主导功能逐步明晰。四类功能区域差异化的主导功能更加强化,首都功能核心区“四个服务”①和历史文化传承功能得到更好发挥,城市功能拓展区自主创新和外向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发展新区承接人口和产业的能力不断提升,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涵养功能日益增强。 ①四个服务,即为党、政、军首脑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服务,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 ——区域调控的政策机制基本确立。制定了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重点新城、城南地区、西部地区发展的政策,有效实施了一批支撑主导功能的重大项目,逐步建立了差异化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互利共赢的区县结对合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各功能区域差异化发展。 ——特色分工的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四类功能区域特色产业更加突出,首都功能核心区总部和金融业集聚发展,一批文化和商贸特色街区成为发展新亮点;城市功能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发展,国际化商务中心功能得到强化;城市发展新区现代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新的产业集聚区逐步形成;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较快,生态环境得到提升。 ——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各功能区域定位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自特点更加鲜明,南北差距拉大的势头得到遏制,内部互动加强,外部合作深化,特别是南城地区加快发展,西部地区加速转型,一批新兴产业功能区域初具规模,功能区域间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功能区域发展结构不断优化。功能区域整体发展水平提升,2006-2010年,四类功能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超过10%。经济总量分布格局与区域功能定

人居环境评价

人居环境评价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题目:城市人居环境评价——以杭州城市为例 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班级:土管1402 学号: 学生姓名:郭宏伟 指导教师:王莉 二○一六年五月 目录 城市人居环境是指在一定的地理系统背景下进行着居住、工作、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活动,从而在城市立体式推进的过程中创造的环境。它是自然要素、人文要素和空间要素的统一体,是由实体和空间构成。然而近年来的飞速发展似乎已经忽视了城市人居环境的问题。大连的市长夏德仁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生态宜居型城市将是大连在“十一五”时期的建设重点、奋斗目标。尽力从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城市向人居环境优美、产业分布合理的生态型城市的转型。

而杭州作为浙江省省会同时也是它的政治、经济、文化和金融中心,中国的七大古都之一,一直以风景秀丽而着称,素有“人间天堂”的美誉,研究杭州也会更具有代表性。本文所依据的材料,主要来自1996年在杭州进行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是杭城居民,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当地居民对城市人居环境的评价,有效样本计1000份,受访者占杭州市民总数的‰。 1.城市人居环境概念及评价指标体系 城市人居环境概念 城市人居环境一般分为传统型和综合型。 传统型城市人居环境以城市这一类从事有组织活动的重要聚落形式为研究对象,历来是各种学科尤其是建筑学和地理学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从建筑学角度把握的城市人居环境概念偏重于小尺度操作,具体表现为对居住区规划理论的探讨。 而综合型城市人居环境是人类与其生存环境进行着最激烈的相互作用的时空存在形式,既是一种形态,也是一个过程。城市人居环境是指人类在一定的地理系统背景下,进行着居住、工作、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活动,从而在城市立体式推进的过程中创造的环境。城市人居环境发展的非线性和多因素性决定了它既非居住区的放大,也非区域地理系统的缩影,而应是一个综合型概念,一个兼容建筑学中人的尺度和地理学中社会经济空间的尺度的新概念。 城市人居环境的地域层次划分 城市人居环境在地域层次上可划分为近接居住环境(微观城市人居环境)、社区环境(中观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环境(宏观城市人居环境)。以住宅为核心的近接居住环境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情感和活动,这一圈域是人──自然环境和人──社会环境结合的基点,又可分为两个部分:住宅和邻里环境。社区环境为居民社会活动的主要环

城市人居环境评价原理与方法

城市人居环境评价原理与方法 摘要:文章回顾了国内外人居环境评价的历程.着重阐述并分析了国内外人居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城市因子选择、评价适用性、评价思想等方面。并提出未来人居环境评价应特别注重区域性、引入人地和谐——环境友好观,最、加强多学科的耦合及GIS的应用等。 关键词:人居环境评价区域性GIS指标体系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类居住环境发展非常迅速.而人居环境的研究还相对落后。事实上,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人居环境的要求日趋严格。因此。对人居环境的研究熏待加强,在纵深方向和不同领域加以深化。本文试图对国内外的城市人居环境评价研究作进行系统综述,探究这些研究对中国人居环境的启示、展望人居环境评价.以期抛砖引玉的目的 1人居环境的起源及国际响应 人居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人类身心健康,还是一个人口、社会、环境、资源相互协调的问题,也是衡量人类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的重要标志;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城市人口急剧膨胀、交通日益拥挤、人居环境质量下降等现象,导致了“城市噩梦”的产生。从而引起了学者的关注,早在1954年,希腊著名城市规划学家、学者道萨迪亚斯等创立了“人类聚居科学”)的理论,即:ScienceofHumanSettlement 伸文简译为“人居环境学”),强调对人类居住环境的综合研究(即:自然界、人、社会、建筑物和联系网络)。 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追求,如何建设、评价人居环境成为探索热点。1961年wH0(世界卫生组织)总结了人类基本生活要求的条件(即“安全性(Safety)、健康性(Health)、便利性(Convenience)、舒适性(Amenity)”),并提出了居住环境的基本理念。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第一次将环境问题纳入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政治议程。 1976年,温哥华第一次联合国“人类住区”大会通过了《温哥华人类住区宣言》,提出了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是每个人类住区政策的首要目标。1996年,伊斯坦布尔联合国第二届人类住区会议(HabitatII)探讨了两个具有全球性重要意义的主题:“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和“城市进程中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人居署从1989年开始创立“联合国人居奖”,这是全球人居领域最高规格的奖,以表彰在人类住区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政府、组织、个人和项目。2001年,在纽约召开的Istanbul+5特别联大,检讨和评估了《人类居住议程》的执行情况 2城市人居环境评价 城市人居环境的研究主要通过人居环境评价来描述.而人居环境评价则由人居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或定性描述来体现。人居环境评价通过问卷调查、相关指标体系的建立来刻画人居环境的状态和发展趋势.可以使对人居环境理论的探讨转向如何实施和操作的应用层面.因而人居环境评价是人居环境理论研究走向实践应用的重要环节:还有利于对人居环境质量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并建立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以便找出不足,取长补短,进而寻求发展的方向。 人居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是描述和评价人居环境优劣的可量度参数的集合.是对人居环境质量的一种刻画、描述和度量,是一种“尺度”和“标准”。而城市人居环境的好坏则在系列指标体系中表现出来。城市人居环境评价体系是综合评价人居环境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基础.城市人居环境评价可为人居环境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美丽富饶的三秦大地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改革开放30多年尤其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未来一段时期仍将持续高速发展,国土开发空间格局正在经历着深刻变化。为了使我们的家园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加宜人的生存发展环境,必须加快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科学高效利用国土空间。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发展格局。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西部强省目标的战略举措,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有利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1]。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组织实施,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贯彻执行。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72号)编制,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范围涵盖全省所有国土空间。本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规划任务是更长远的,实施中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适时调整修订。 第一章规划背景 构建美好家园,实现科学有序开发,首先要认识我省现有国土空间的基本状况、开发现状、存在问题和面临趋势。 第一节基本状况 ——区位。陕西地处我国内陆中心腹地,纵跨黄河长江两大水系,是亚欧大陆桥亚洲段的中心和进入大西北的门户,与晋、蒙、宁、甘、川、渝、鄂、豫等八个省(市、自治区)接壤(见附图1),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区位之便,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

用地分类表

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7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人。 2.0.8人均交通设施用地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交通设施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人。 2.0.9人均绿地green space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人。 2.0.10人均公园绿地park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园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人。 2.0.11城市建设用地结构composi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得出的比重,单位为%。 2.0.12气候区climate zone

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重大项目管理,确保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梯度推进,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下列项目: (一)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现代产业发展项目。 (二)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生态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有利于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大型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四)有利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项目。

(五)有利于对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福利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 (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重大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策划储备项目3类: (一)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的项目,以及已列入上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结转新年度续建的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是指尚未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不具备开工条件,但计划于未来3年开工的项目。 (三)重大策划储备项目是指已列入本市5年规划或者远景规划,尚处于策划、调研、论证阶段的项目。 第五条成立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项目办),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全市重大项目的综合管理。 市人民政府针对某一项目专门建立的由市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各类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项目推进机构),主要负责督促有关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建设(法人)

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评价分析

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评价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人居环境的要求也逐步提高。本文从城市的尺度出发,以西安市作为研究区域,通过对人居环境基本概念的剖析和城市人居环境构成要素的分析,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西安市城区的人居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并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出建议。 关键词:人居环境质量;评价;城市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住房制度改革,人居环境问题日益受到了政府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吴良镛先生受道萨迪亚斯的人类聚居学理论的启发,创立了“人居环境科学”。2001年,吴良镛先生出版著作《人居环境科学导论》,确立了人居环境科学学术框架。此后,关于人居环境的研究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对于城市人居环境的研究。 本文以城市为研究尺度,选取西安市三环范围内作为研究区域,通过对人居环境系统构成的分析选取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对研究区域的人居环境质量进行了评价,为西安城市的规划建设提供一定的建议。 一.人居环境基本概念 1.1 人居环境的基本概念 人居环境是在人类居住和环境科学两大概念范畴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人类活动改造自然的劳动成果。 人居环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人居环境是指人类聚居活动的空间,居民赖以生存的空间场所,它是在自然环境基础上构建的人工环境;广义的人居环境是指围绕人类这个主体生存和发展条件的各种物质性和非物质性因素的总和,是与人类发展相关的各种要素的综合。 1.2 城市人居环境的构成 城市人居环境一般由3部分组成:(1)居住条件,它通过住宅本身的价值来体现,包含住宅面积、住宅质量和住宅设备等;(2)生态环境质量,它通过城市的大气、水、噪声以及绿化水平等指标来反映城市生态环境的水平;(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它可通过各文教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各类活动场所、道路广场、交通状况等指标反映。 二.研究区域概况 西安,古称长安,是人类文明和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是新亚欧大陆桥中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 目录 序言 (5) 第一章规划背景 (3) 第一节基本状况 (3) 第二节综合评价 (5) 第三节面临趋势 (7) 第二章主体功能区划分 (9) 第一节划分类型 (9) 第二节重大关系 (11) 第三节划分结果 (13) 第三章总体要求和规划目标 (15) 第一节指导思想 (15) 第二节开发原则 (17) 第三节主要目标 (18) 第四节战略格局 (20) 第四章重点开发区域 (23) 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23) 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 (24) I

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 (27) 第五章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32) 第一节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32) 第二节区域分布 (33) 第三节点状开发的城镇 (36) 第四节基本农田保护 (37) 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38) 第一节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38) 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40) 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43) 第四节点状开发的城镇 (45) 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 (46) 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区域分布 (46) 第二节管制原则 (47) 第三节近期任务 (53) 第八章能源与资源 (55) 第一节主要原则 (55) 第二节能源开发布局 (56) 第三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58) 第四节水资源开发利用 (58) 第九章区域政策 (60) 第一节财政政策 (60)

第二节投资政策 (60) 第三节产业政策 (61) 第四节土地政策 (62) 第五节农业政策 (62) 第六节人口政策 (63) 第七节环境政策 (64) 第八节应对气候变化政策 (65) 第九节绩效评价政策 (66) 第十章规划实施 (68) 第一节规划实施 (68) 第二节监测评估 (70) 附表1:重点开发区域名录 (72) 附表2: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名录 (73) 附表3: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 (74) 附表4:点状开发的城镇 (75) 附表5:全省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表 (76) 附表6: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77) 附图1:陕西省行政区划图 (109) 附图2:陕西省地形图 (110) 附图3: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图 (111)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字体显示:【大】【中】【小】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为保护和改善武汉市地表水环境,确保全市地表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合理的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地表水环境的实际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以下简称功能区类别)。 1 适用范围 1.1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武汉市市域内的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1.2水环境状况受季节影响大的河流、湖泊(水库),不列入本功能区类别。 1.3其它小型的地表水水域因其水量少、面积小,不便于集中管理,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 引用法规及标准 下列法规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功能区类别中引用而构成功能区类别的条文。在本功能区类别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不有效。当所示法规和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2.1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 《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 2.2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注册咨询师继续教育2017-发展规划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改革创新与多规合一试卷(100分)

试卷总题量: 25,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100.0分,用时2425秒,通过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10道题】 1.根据十八大两个一百年的战略安排,我国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是()。 A.全面解决温饱问题 B.基本建成小康社会 C.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D.基本实现现代化 用户答案:[C] 得分:4.00 2.国家发改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展望到()年。 A.2020 B.2025 C.2030 D.2035 用户答案:[C] 得分:4.00 3.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原则上要确定为()。 A.优化开发区域 B.重点开发区域 C.限制开发区域 D.禁止开发区域 用户答案:[C] 得分:4.00 4.规划目标包括()主要目标、规划指标。 A.总体目标 B.基本原则 C.主要任务 D.指导思想 用户答案:[A] 得分:4.00 5.在哪个发展规划中,首次尝试将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相结合,提出了主体功能区的思想()。

A.“十五”计划 B.“十一五”规划 C.“十二五”规划 D.“十三五”规划 用户答案:[B] 得分:4.00 6.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是()。 A.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B.全面深化改革 C.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D.全面从严治党 用户答案:[B] 得分:4.00 7.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是()。 A.循环经济 B.低碳经济 C.绿色经济 D.生态经济 用户答案:[A] 得分:4.00 8.下列哪种理论主要由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突变论等三个部分组成?() A.社会控制理论 B.公共治理理论 C.自组织理论 D.社会公平理论 用户答案:[C] 得分:4.00 9.总体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哪一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A.上级 B.本级 C.上级和本级 D.上级或本级 用户答案:[B] 得分:4.00

人居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组平均值表 评价因素及编号平均值定级总体感觉 房屋总体印象 房屋质量 水体清洁度 树木保护状况 生活垃圾处理 饮用和水源状况 文体设施情况 上学方便程度 服务设施状况 人身安全 财务安全 出行道路状况 田地道路 到集市方便程度 到县城方便程度 城市人居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城市人居环境近接居住环境 住宅 宽适度,给排水状况,日照通风条件,生活垃圾收集 情况; 邻里 住房周围的安静,近邻的交流或接触程度,近邻的围 墙、院子内的绿化; 社区环境 社区绿化 公园、学校的绿化,街头绿化,该地区的绿化状况, 去公园的便利程度,周围的水域环境,与水域的接近 程度; 社区空间公共空间的大小,街景的美化程度; 社区服务 购物、娱乐、医疗、银行、邮局,小孩的教育环境, 文化环境,治安状况; 城市环境 风景名胜保护自然风景的保护,历史古迹的保护,历史气氛; 生态环境噪音,空气质量; 服务应急能力公共交通的便利程度,防灾抗灾能力 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项(A)因素项(B)分因素项(C) 经济环境销售率(一年以内) 物业管理水平物管费收缴率,服务质量楼盘认可度入住率,升值潜力 社会环境 安全小区消防设施,抗震设防,小区内治安状况 健康医院或诊所数量,社区康体设施 教育文化学校数量,社区活动 居民生活邻里关系,生活便利程度 小区规划设计 人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景观环境,套型平面组合 及功能,室内通风,小区特色

区位交通到公共交通车站的距离,公共交通的服务班次,公共交通线路,机动车可达性,车位数量与住户比 生态环境 水环境系统 水质标准(景观水体),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中水 利用率 声环境系统小区白天噪音等级,室内白天噪音等级 光环境系统 小区道路立体照明系统,朝阳房间比例(多层、高层), 日照时数(大寒日) 气环境系统二氧化硫含量,二氧化氮含量 绿化系统绿地率,植物丰实度 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 统 生活垃圾收集与分类率,生活垃圾收运密闭率 技术环境 智能技术 周边红外线对射和电子监控及电子巡更,户内报警及 救助系统 通讯信息技术有线电视、电话入户率、宽带入户率建造技术绿色材料,建筑节能比例 住宅设计指标构成 住宅设计指标 住宅类型(高层、多层、公寓、别墅) 住宅层高(米) 住宅房型(一房一厅、二房一厅、二房二厅一卫...) 住宅单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人均拥有房间数量(个) 住宅配套设施完备率(%) 住宅的智能化程度(高、中、低) 城市人居环境的构成 人居环境划分准则环境构成要素 按结构形态划分室内环境室外环境区位环境按社会形态划分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社区环境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框架 一级准则单项指标 建筑质量(Ⅰ)房型设计(X1) 通风状况(X2) 结构健全(X3) 储藏充足(X4) 容易维修(X5) 电力稳定(X6) 楼层高度(X7) 防火材料(X8) 隔音设施(X9) 充足光线(X10) 内置橱柜(X11) 绝缘防护(X12) 室温控制(X13) 管道良好(X14) 卫生设施(X15) 方便厨房(X16) 不互相干扰的 通道 (X17) 环境安全(Ⅱ)空气质量(X18) 饮水水质(X19) 噪声污染(X20) 洪水淹没(X21) 交通要道(X22) 垃圾堆场(X23) 化学工厂(X24) 污染水体(X25) 易燃易爆(X26) 景观规划(Ⅲ)风景院落(X27) 住区小品(X28) 建筑密度(X29) 自然景色(X30) 户外保持(X31) 建筑保持(X32) 住宅间距(X33) 绿化草坪(X34) 休闲广场(X35) 建筑样式(X36) 公共服务(Ⅳ)商业网点(X37) 医疗保健(X38) 蔬菜市场(X39) 供电系统(X40) 电信服务(X41) 给水系统(X42) 排水系统(X43) 各类学校(X44) 公共停车场所 (X45) 文化娱乐设施 (X46) 社区文化环 境邻里和谐(X47) 社区治安(X48) 住宅特色(X49) 住区荣誉(X50) 紧邻亲朋(X51) 紧邻高校(X52) 流动人口(X53) 远离棚户(X54) 市民广场(X55) 心理归属(X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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