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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服务案例选编16例(18000字)

殡仪服务案例选编16例(18000字)
殡仪服务案例选编16例(18000字)

殡仪馆里骨灰盒丢失该赔偿多少

沈阳市法院作出统一规定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殡仪馆里骨灰盒丢失的民事赔偿标准做出统一规定,规定此项赔偿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经济损失以寄存单据或协议上写明的寄存骨灰盒及其它丢失的祭奠物品实际价值为准,精神赔偿最高数额为5000元。

近一、两年来,沈阳市接连发生了几起寄存在殡仪馆里的骨灰盒连同骨灰丢失的案件,有的家属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殡仪馆对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给予赔偿,而目前最高法院对此类案件如何处理,特别是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民事判决时,当事人双方对赔偿数额的争议较大。为统一赔偿标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殡仪馆寄存骨灰盒丢失有关赔偿事项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作出10项规定,它规定此项赔偿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两部分,经济损失指在寄存单据或协议上写明的寄存骨灰盒及其它丢失的祭奠物品实际价值;经济损失有投保的,按投保确定的总价值计算,并先通过投保理赔程序解决;经济损失没有投保的或投保理赔的总价值低于骨灰盒和祭奠物品实际价值的,其经济损失或理赔后不足部分,可作为民事赔偿解决。

《暂行规定》还特别规定,精神赔偿最高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并按骨灰寄存年限逐年递减。即寄存当年丢失的,赔偿最高额为5000元,第二年丢失的最高额为4000元,以此类推。第六年以后丢失的。赔偿最高额为人民币800元,并逐年递减。即第六年为800元,第七年为600元,以此类推,第十年以后一律为100元。

骨灰丢失引发官司

死者亲属获赔三万

中广网2002-01-16 10:16:19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因为死人骨灰丢失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案,在该县引起轰动。

1988年7月8日,该县小厂镇棠犁沟村村民钮桂兰将丈夫的骨灰寄存于县殡葬管理所。1999年4月15日,钮桂兰让自己的女婿又续办了存放11年的手续。当年7月15日,当她再到殡仪馆祭奠丈夫时,却再也找不到丈夫的骨灰盒了。

之后不久,钮桂兰一纸诉状将殡葬管理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近日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3万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作者:杜震责编:叶勉

“医院丢尸”案索赔近百万(平顶山)

赵秋平是河南省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处服务公司的职工。1989年,经人介绍与同单位的司机史武结婚,两个人感情一直很好。第二年,他们生下了一个男孩。史武在儿子史成业长大后便把其送到了离平顶山市不远的叶县少林武术学校学习。两口子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充满了幸福感,然而一场防不胜防的灾难却在这时不期而至了。

2001年12月1日早晨,零零星星下起了小雪。已经10来天没有见过儿子的赵秋平思子心切,便骑着自行车和女同事尚岚(其子也在叶县武校就读)一起去探望儿子。当赵秋平、尚岚一前一后出市区向东行至卫东区大营村时,后边一辆大货车突然疾驶而来,将赵秋平挂倒后,拖挂车轮又从赵秋平身上轧过。

这时走在后边的尚岚急忙跑上前去喊道:“停车!停车!”随着喊声,许多群众一下便围了过来。尚岚迅速记下了车牌号后又拨打了110和120电话。然而,肇事司机张军峰趁机逃逸。当120急救车赶到后,赵秋平的心脏已停止了跳动。辗转几家医院后,赵秋平尸体被其家属及平顶山市交警支队事故科送到了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太平间东8号存放。

事故发生后,平顶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卫东交警大队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张军峰负事故全部责任,赵秋平无责任。经过调解,张军峰所在的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七分公司同意支付赵秋平家属死亡补偿费、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5.2万元。然而,时过不久,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七分公司又反悔不予赔偿。无奈,死者家属史武只好将其起诉到当地法院进行索赔。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1年12月14日,平顶山市交警支队事故科(以下简称事故科)去医院处理事故时,却意外发现赵秋平的尸体不见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话还得从头说起。2001年12月2日,也就是赵秋平车祸身亡的第二天,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孙祠堂乡邮政所职工耿林林到平顶山市参加朋友的婚礼。婚宴后的当日下午,当耿林林和其他10余名客人来到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等车回家时,耿林林被一辆大型客车撞倒并死亡。事故科赶到现场后,没有得到耿林林的身份证明,便按无名尸体将其送到了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太平间,存放于西房6号冰箱内。

耿林林的家在襄城县城,丈夫米军召在县城上班。而耿林林自己则在乡下工作,她参加朋友婚礼那天没给丈夫米军召说,所以米军召当时不知道此事,也便没及时得到出事的消息。当事故科按无名尸将耿林林送到医院后的第二天,米军召得到消息去医院辨认尸体。由于没有存尸手续,医院太平间值班人谢中付没让其辨认。二人就此发生了口角,12月4日,平顶山市交警事故科给医院打了电话后,米军召于12月5日再次来医院进行辨认。

据谢中付讲,12月5日自己正患重感冒、发高烧,身体状况极差。米军召下午找到谢中付时,谢中付恍恍惚惚便把东太平间8号冰箱内赵秋平的尸体提供给了米军召。米军召及其随行亲属未经仔细辨认,就于12月6日将尸体拉回家中。换衣整容后,12月7日米军召到襄城县殡仪馆将尸体火化,其后将骨灰拉回襄城县范湖乡赵台村老家,将骨灰撒入棺材后进行了土葬。

史家得知这一情况后,史武的精神到了濒于崩溃的边缘,他整天不回自己空落落的家,住在母亲家。承包单位的两辆运输车也停了,但每月2000元的承包费还得照交。史武的父亲史文彦因此而心脏病加重,于2002年1月6日,不幸病故。赵秋平生前与大嫂崔秀萍处得像亲姐妹一样,不分你我。赵秋平车祸身亡尸体丢失后,崔秀萍茶饭不进,邻居经常听到她深夜的哭泣声。一个多月后,崔秀萍也突发心肌梗塞病故。

得知尸体丢失后,2001年12月18日,史家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副院长王建平、传染病房主任陈永杰一起找太平间看守人谢中付,听他汇报尸体丢失经过。此时,王副院长、陈主任方知尸体确实被弄错。

2001年12月27日,史家找医院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多次协调不成,史家最终于2002年2月4日一纸诉状将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和米军召告到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史武等五原告认为,两被告严重侵犯了原告对死者尸体的处分权和管理权,剥夺了众原告与死者进行遗体告别的权利和寄托哀思的权利,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3款之规定,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返还骨灰并支付取骨灰和安葬费用2万元;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98万元。

2002年3月12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全国罕见的尸体错领纠纷案。

原告律师认为,被告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管理异常混乱,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尸存单上,被告将出车费等涉及被告经济利益的事项记载得清清楚楚,而“入箱号”一栏内却是空白,箱号对于医院来讲是区别此遗体和彼遗体的主要标志,这份存尸单上没有注明。另外,被告在2001年12月2日接受平顶山市交警事故科送来的无名尸体时,本该交给太平间值班人的单据也没交,这些都为尸体领错埋下了祸根。被告米军召又错上加错拉错尸体,导致这场尸体错领纠纷案。两被告给原告造成了极大时精神痛苦,损害了死者家属的人格尊严。为了抚慰原告的精神痛苦,原告提出98万元的诉讼请求不是盲目的。

被告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认为98万元精神赔偿费太离谱,根据有关精神赔偿的条款,1~2万元是正常的。

被告米军召认为,对这起纠纷,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应当负赔偿责任。

经过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取骨灰协议。2002年3月14日,赵秋平骨灰被取回。而原告要求的98万元的精神赔偿,终因双方要求标准相差甚远而末达成协议。在法庭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法庭作出了择日宣判的决定。

河南工人日报 2002-05-26 00:00:00

殡仪馆丢失寄存的骨灰损害赔偿纠纷案

内容:

一、案情原告:艾新民被告:青山殡仪馆

艾新民之兄于1987年1月16日因病去世后,遗体在青山殡仪馆火化。火化后,死者亲属花90元钱买一骨灰盒,将死者骨灰存放在青山殡仪馆寄存处,寄存期限5年,寄存费10元,并领取了骨灰寄存证。死者亲属除有其弟艾新民外,还有其父、其妻。此后,每年死者忌日时,其亲属都去祭骨灰以寄托哀思。1989年忌日时,死者亲属前去祭拜时,被殡仪馆工作人员告知骨灰遗失。当时,殡仪馆表示尽力寻找。后经多次寻找,均无下落,殡仪馆向死者亲属表示了歉意,但死者亲属仍要求寻找骨灰。至1992年1月,死者骨灰寄存期满,死者亲属要求青山殡仪馆归还骨灰未果,死者之弟艾新民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青山殡仪馆丢失其兄骨灰,致使寄存期满后不能归还骨灰,造成死者亲属精神极大痛苦,要求法院判令青山殡仪馆赔偿死者亲属精神损害费1000元,并修墓一座下葬死者生前遗物。青山殡仪馆辩称:对死者骨灰遗失,造成死者亲属精神痛苦,本馆已多次表示了歉意和慰问。骨灰盒是有价值的,我们愿意赔偿,而骨灰是无价值的,不能予以赔偿。对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馆不能同意。

二、审判

青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青山殡仪馆将原告之兄的骨灰遗失,系该馆工作人员失职所致,该馆是有过错的。对于死者骨灰遗失造成其亲属精神痛苦,青山殡仪馆应当赔偿。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于1992年5月5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青山殡仪馆赔偿艾新民现金550元(当即付清);艾新民同意撤回起诉。青山区人民法院当即裁定准予艾新民撤回起诉。

三、评析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审理也比较顺利,最后以撤诉结案,似无什么法律问题可谈。但细分析来看,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值得我们研究。

从实体上看,本案死者骨灰寄存在青山殡仪馆,寄存期5年,青山殡仪馆收取寄存费10元并发给死者亲属骨灰寄存证一份。这说明死者亲属和青山殡仪馆之间成立有骨灰寄存保管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内容,在青山殡仪馆来说,主要权利为收取寄存费,主要义务为妥善保管死者骨灰,并在死者亲属前来祭拜时,提供祭拜之便利,在寄存期满时,向死者亲属交还骨灰;在死者亲属来说,主要义务是交纳寄存费,主要权利为祭拜骨灰和按时收回骨灰。该法律关系指向的标的物,即为特定的死者骨灰。现青山殡仪馆在寄存期限内将保管的死者骨灰遗失,致不能在寄存期满时向死者亲属交还死者骨灰,这首先是违反合同的行为。保管标的物灭失,保管人当负赔偿保管物之责,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因所保管的骨灰(除骨灰盒以外)并非通常所说的民法上之物,无法确定其经济价值,故骨灰这种特定物就无法计算赔偿额。据此,是否就不存在赔偿问题了呢?

对此,我们应该看到,骨灰既然可以作为保管法律关系之标的物,说明它对死者亲属具有某种价值,而且这种价值是社会所普遍承认的。这种价值就是精神寄托、精神安慰价值。死者亲属通过安葬死者或存放死者骨灰,虽然也表示了对死者的哀思和精神寄托,但并不因此就不再存在精神寄托的问题。每年忌日或清明节的祭拜、扫墓,仍然是精神寄托、精神安慰之需要。这说明,人们存放死者骨灰(遗体),是为了满足其一定的精神需要的。骨灰被遗失,使死者亲属失去祭拜之特定物,当然会造成精神痛苦。而这种精神痛苦往往只是人们的一种精神状态,不一定会给其带来直接经济损失。故对这种精神痛苦需要有一定的安慰,包括精神上的安慰和物质上的安慰。这就是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对于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问题,

从立法上和审判实践上都是赞成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并用的。而精神损害的财产责任,除了有填补经济损失的性质以外,在没有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主要就是一种抚慰性质,使受害人得到一种心理平衡。从当事人之间直接法律关系上看,骨灰丢失表现为违反合同的行为,但因骨灰的特殊作用,骨灰丢失又造成了死者亲属精神损害,致合同违约行为转换为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在本案中,除了有合同上的赔偿(骨灰盒)问题外,骨灰的赔偿就转换为精神损害赔偿,为侵权之债。至于这种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不宜过低,过低起不到精神抚慰的作用;不宜过高,过高则与精神抚慰性质不符。可根据具体案情具体确定。象本案经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共同协议一个赔偿数额,也不失为一种方法。

从程序上看,本案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诉讼主体即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死者死亡后,其父、其妻均在世,但诉讼却是其弟提起的,法院也未通知其父、其妻参加诉讼,是否该诉讼应由上述3人共同进行,抑或其弟无权诉讼?这涉及到这种诉讼的当事人条件问题。一般来说,死者的近亲属是与死者关系最为密切的人,死者死亡对近亲属造成的精神打击最大,因此,这种诉讼的主体,应限定在近亲属范围内为宜。本案死者之弟在近亲属范围内,应该说他提起诉讼并无不当。有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原告只应是死者之父、之妻,而不应是其弟,这种意见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这种诉讼只能由近亲属中的哪些近亲属提起,也不能从法律规定和法律利害关系上推定出这种诉讼只能由近亲属中的哪些人提起;同时,从直接利害关系上看,死者之弟因兄之骨灰被遗失,确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又提出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应当说死者之弟是符合当事人条件的。这里的问题,实际上是死者之父、之妻应不应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或者说,法院在受理了死者之弟提起的诉讼后,应不应通知死者之父、之妻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由于死者之父、之妻在近亲属范围之内,也有精神痛苦问题,应该说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所以,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通知死者之父、之妻参加诉讼。通知后,如果死者之父、之妻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可不确认为原告;如果他们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则应确认为原告,即使不来参加诉讼,也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当然,象这种诉讼,死者之近亲属也可以采取推举诉讼代表人的方式,由诉讼代表人代表他们进行诉讼,在实体判决时,实体权利判归他们共同享有。二是本案的结案方式问题。本案调解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并且由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这不是案外和解,故法院应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而不应以裁定撤诉的方式结案。

湖北大悟首例遗体损失赔偿案:

殡葬所何以坏规矩

2002年07月12日8:55:33 激动网

大悟县棉纺厂女出纳黄芳霞上班仅四天就离奇死亡,当地殡仪馆未经家属签字就将遗体火化,被家属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据悉,大悟县法院将于本月中旬开庭审理这起全省首例、全国第二例遗体损失赔偿案。

一、上班四天离奇死亡

2000年6月2日下午,大悟县东新乡两河村六组农民黄齐友正在田里锄草,突然有人来告诉他,他的女儿黄芳霞在城关出事了。

女儿上班仅4天,怎么会出事呢?黄齐友一家人惊魂未定地赶到县人民医院,只见女儿正躺在急救室里已奄奄一息,医生向他表示,因呼吸衰竭已无生还的希望。黄齐友见状悲痛欲绝。女儿天资聪颖,漂亮大方,从小被公认是东新乡两河村的女秀才。1997年5月,黄芳霞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咸宁财税会计学校,三年中全靠父母打柴和妹妹打工挣钱供养,方才顺利完成学业。

2000年5月,经两河村支书李传发、县水电公司干部李成德等人介绍,黄芳霞于当年5月29日安排到县棉纺厂担任出纳工作。当晚,女儿就停止了呼吸。女儿是怎么死的?没有任何人告诉他。

二、死因不明竟被火化

令人倍感蹊跷的是,女儿是李传发、李成德等人送到医院的,而女儿一断气,他们就急于抢着要将遗

体送到火葬场。在女儿死因不明的情况下,黄齐友当场予以拒绝,表示等法医鉴定以后再说。

然而,李传发、李成德等人还是强行将遗体运至大悟县殡仪馆,送到殡仪馆后,未经亲属签字,竟然将遗体匆匆送进了火化炉。

据事后了解,黄芳霞上班以后,被安排在一间没有栏杆的破窗户寝室住。事发当天,李成德的儿子李华强行进入了黄芳霞的寝室,里面随即发出阵阵吵闹和摔打声,不久,李华离开。10分钟后,李华与其父亲李承德一起返回,从寝室里将黄芳霞抬出来,送往县人民医院。

为此,黄齐友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

三、一纸诉状索赔十万

今年5月15日,黄齐友一纸诉状将擅自火化女儿遗体的县殡葬管理所告上法庭。7月8日,大悟县法院民事庭举行了庭前会议,原告黄齐友索赔10万元的诉讼,遭到县殡葬管理所拒绝。

黄齐友认为,他费尽毕生心血培养女儿上学,不料匆匆而去。全家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均遭重创,损失至少10万元。原告律师黄善斌向法庭出示的证据表明,县殡葬管理所所长高帮华、会计高涉兰在一份调查笔录中承认,黄芳霞被火化时,的确未经亲属签字。黄律师表示,虽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必须经过亲属签字才能将遗体火化,但县殡葬管理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理应赔偿。

而县殡葬管理所则表示,火化过程符合法律程序,概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据了解,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资料:全国首例遗体赔偿损失案

今年2月4日,广东湛江市赤坎区某工程师因病死亡。而在举行追悼会当天,死者亲属几百人却找不到尸体。后据殡葬管理所调查,该所2月5日在处理一批无主尸体时,误将工程师尸体火化。最后,死者亲属只得向遗相告别。

事后,死者亲属遂将当地殡葬管理所告上法庭。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条款,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我国著名法学家杨立新认为,人活着对自己的身体享有身体权,死后,身体权就转化为身体利益,这种身体利益转由他的近亲属依法保护,侵害死者的遗体,同样构成侵犯行为,死者的近亲属同样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王兵天平)(武汉晚报)

为给死去儿女结“鬼亲”竟相约到殡仪馆偷骨灰

清明节期间,辽宁省北票市发生这样一件怪事:为了给死去的人结门鬼亲,死者亲人竟去殡仪馆骨灰存放室偷骨灰。

据报道,死者艾某和死者毕某均为20岁时去世,艾某为男性,毕某为女性。今年清明节期间,二死者亲属经协商决定结鬼亲。但由于两家均欠殡仪馆存放管理费,故两家出人到存放室偷出两盒骨灰,其中一家将骨灰倒出后在骨灰盒中放入一个大萝卜,又送回原处。骨灰管理人员发现后及时报案,警方查出真相,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完)

丢了骨灰岂能只赔空盒河南两兄妹讨回公道

祭奠了30年的亲人骨灰,却被殡仪馆突然丢失;当受害家属找殡仪馆要求赔偿时,殡仪馆只同意赔偿一只骨灰盒的价值。日前,河南省开封市的谭苏、谭复民兄妹终于通过法律为自己讨回了了精神抚慰金6000元。

1999年清明时节,年过花甲的谭苏、谭复民兄妹在儿孙的陪伴下,到开封市殡仪馆祭奠去世30年的老父亲谭华臣时,发现父亲的骨灰不翼而飞。殡仪馆领导答应赔偿骨灰盒的价值。两位老人对殡仪馆的态度非常失望,坚持要找到骨灰。最后双方协商不成,谭氏兄妹一气之下将殡仪馆推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殡仪馆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将亲人骨灰恢复原状。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将亲属骨灰交与被告保管,并交纳了一定的保管费用,双方事实上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谭华臣骨灰丢失,使亲属失去精神寄托,殡仪馆应赔偿谭华臣亲属的精神损失,但要求10

万元精神损失显然过高。骨灰已丢,不可能恢复原状,判决殡仪馆赔偿原告精神损失2万元。

一审判决后,殡仪馆不服,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无误,但赔偿标准显属过高,酌定判决殡仪馆赔偿6000元。

儿子告继母用老爸骨灰植树法院驳回诉讼要求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93913994.html, 2002年07月26日09:07 南方都市报

南方网讯荔湾区杜明(化名)等三兄妹因为继母未与其商量而擅自将他们父亲的骨灰用于白云山植树,于日前将继母及其子女告上法庭。昨日(7.25),荔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明的继母在没有对骨灰非法利用和损害的情况下,而将骨灰用于植树,是当前社会倡导的移风易俗的新风尚,应当理解和支持,于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起诉父亲抑郁跳楼骨灰被用植树

杜明的父亲和母亲原同在广州某厂工作,婚后生有杜明兄妹三人,后父母离异。其父1980年经人介绍与现在的继母吴梅(化名)结婚,当时吴梅的丈夫已去世,有子女6人。

杜明及其证人在庭审中说,父亲与吴梅在婚后遭遇凄凉,父亲家的保姆曾告诉他们,吴梅每天都去街坊家打麻将,并经常向父亲要钱,如果父亲没钱她就发脾气,有时还要父亲下跪。

1996年4月,杜明的父亲突然在吴梅家跳楼身亡。杜明认为,这是父亲心情抑郁一时想不开的结果。

杜明的父亲死后,其骨灰由吴梅一直存放在殡仪馆,存放期至2001年4月10日。2001年3月23日,吴梅委托女儿将骨灰取出,报名参加了广州市殡葬管理处于同年3月30日举办的骨灰植树活动,将骨灰埋于白云山思园。

2001年4月,杜明前往殡仪馆拜祭父亲时,发现吴梅在没有与他们这些亲生子女商量的情况下,自行处理了父亲的骨灰,异常气愤,故提起上诉。杜明等要求吴梅恢复父亲骨灰盒的原状,并赔偿他们的精神抚慰金1万元。

被告辩解报名骨灰植树了却丈夫心愿

吴梅在庭审中说,她与丈夫的三名亲生子女之间鲜有往来,她并不知道他们(有两个已移民美国)的地址和电话,所以无法联系。因为骨灰存放5年后不处理就要加钱,考虑到丈夫生前曾说过死后希望骨灰能撒入大海,而自己又长年有病无法拜祭,所以才决定报名白云山骨灰植树,也算是了却丈夫的心愿。

法院判决此举移风易俗无违社会公德

荔湾区法院经审理后于昨日宣判,吴梅再婚后与丈夫共同生活多年,相濡以沫,丈夫去世后她对其的思念不逊他人。在丈夫的骨灰存放期限即将届满之际,吴梅作为骨灰的存放人将其取出参加植树活动,并没有对骨灰非法利用和损害,也没有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进行侵害,是一种合法的民事行为。

法院认为,吴梅在处理骨灰前后未及时告知原告,确有不妥之处,但骨灰植树等回归自然的方式是当前社会倡导的移风易俗的新风尚,对此应当理解和支持。同时,由于骨灰植树的地点是在白云山思园这个特定场所,对原告缅怀父亲,寄托哀思的情感并没有造成损害。

法院最后判定,被告吴梅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杜明的诉讼请求。法庭宣判后杜明当场表示一定要上诉,并将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提升至5万元。作者:记者卢冬红通讯员蒋洁玲

.寻找“仇人”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93913994.html, 2002/12/19 16:56 新浪读书

那天一大早,我就在殡仪馆等着了,等到窗口里把骨灰盒递出来,用红布裹了,坐车直接上墓地。到墓地等了不到半小时,一辆面包车开进来,母亲来了。母亲一见骨灰盒,就紧紧抱在怀里,低下头去,用嘴唇吻了盒盖,轻声说:“志远,慢点走,我带你去睡觉。”说罢她踉踉跄跄往前走,谁搀都不要,凌泉申就在她身后,后边是三星等一干人。

墓穴打开了,露出一个长方形的黑洞。我从母亲怀里接过骨灰盒,蹲下去,刚要放进

墓穴,只听母亲一声尖叫:“这是什么地方?”我抬起头,只见她的眼睛凸出来,嘴里是一个黑洞。

“这是清凉公墓……”我忐忑不安地回答。然而母亲不听我解释了,她转动着颈子向四周看,她的颈

子和脑袋像仙鹤一样灵活。“这地方我见过,好眼熟……就是这个灵台,这条路……不要放进去,拿出来!”

我无可奈何地直起腰,抱怨地说:“都到这一步了,你还有什么事啊?”

母亲凄厉的声音像一把剪刀戳向我:“你老实对我说,为什么要买到这里来?她就是葬在这里的,你爸爸瞒着我,把她的骨灰移到这里来。他以为我不知道,我什么都知道!现在,你把你父亲的骨灰也要放进这里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呀……”

我目瞪口呆,我当然明白,她说的“她”就是大姆妈,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母亲的恩怨还要从生前延续到死后!文革过去了,父亲暗中使钱,叫人把大姆妈的骨灰移到清凉公墓,我是事后才知道的。那么,我怎么也会鬼使神差地替父亲买这里的墓穴?是因为他临终时吐出寄春坊三个字呢,还是冥冥之中大姆妈在叮嘱我呢?

“这里的风景好,墓场也修得好……”

母亲脸上的神气比墓地里的空气都要冷:“再好有了她就是不好。”

我结结巴巴叫出来:“人都过去了,你为什么还要这么恨她?”

“不是我恨她,再大的仇,再大的恨,人死了都可以一笔勾销。但是,我不能让她靠近志远,你的父亲是我的,你明白吗?他是我的!”

十天之后,父亲的骨灰迁入另一座新公墓,它在上海的西边,而清凉公墓在上海的北边,一西一北相差十多公里。墓碑做得很大,是双排的,黑字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和生卒年月。尚没有涂黑的是红字,写的是母亲的名字。她还没有死,已经把自己的墓穴做好了。那时,她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到美国去定居。

大哥很快替母亲买了飞机票,是他在美国预订的。也就是说,母亲要远渡重洋往美利坚了,而墓碑上的红字暂且让它红着去。

母亲叫住了我,说,那个汤阿山你还替我打听过了?

我苦笑一下,说:“妈妈,你怎么还惦着他,他不过是个恶棍,是蚊子、臭虫、蟑螂,是老鼠。本来他八辈子也不会和你碰上,文化大革命起来,把水搅混了,把你和他搅到一起来了。文化大革命结束了,你们就回到各自的地方去,现在你到美国去,他刚从提篮桥出来,你还惦着他干什么?”

母亲直摇头:“儿啊,你不知道,我一直没有对你讲,这人对我多毒!那时候我被关起来,他来看我,对我说,许湘云,你为什么不死?按你的罪行,死还是便宜你的,你应该自杀,你没有资格活在世界上。他还把两根裸赤膊电线放在我面前,阴险地一笑,出门去了。我动过一千次念头去死,死还不容易?但是,我自杀了就是现行反革命,你们就是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子女。原来还只是剥削阶级的子女,我一死就升级了,就为这个我才没有去死!”

我的眼珠翻上翻下,无话可说。

“这些事我死都不会忘记,我要找到他,不为别的,就要看他一眼。”

我说:“我上体校去找过,人们对我说他进监牢了,就不是体校的人了,家也搬掉了,我们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母亲冷冷一笑,拿出一张纸。我接过看,上面写着一行地址。

“晓得你没有办法,我寻人打听到的。”

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母亲一只眼睛已经失明,因为曾经饱受折磨身上每一块骨头都痛,她尚且能打听到地址,而我不瞎、不聋、不瘸、不痛,却无法找到母亲的仇人,这除了证明我不用心不孝顺之外,还能怎么解释?

我搀扶着母亲,走进一条狭窄的弄堂,这样的弄堂在1995年的上海还有不少,弄堂长而窄,如果凌泉申把两条手臂伸开,手指尖可以戳到两边墙壁,不知为什么,我想到动物的肠子,沿着一边墙淌下湿漉漉的脏水,大概就是肠子里的分泌物。

我们找对了门牌号,敲门,却没有动静。边上的邻居却出来了,问清找谁,肯定地回答,是住这里的。我又敲一会,门呼地开了,跳出一个女人,身体滚壮,我看见两道浓眉,两道应该长在男人脸上的浓眉长在她的脸上了。你找谁?一股浓烈的大蒜气味喷在我的脸上。

我说找汤阿山,汤阿山是住这里的吧?

两道浓眉像两条短而粗的虫子,夸张地耸起,中间打折,又落下来。汤阿山,你们找他干什么?嘿嘿,还有人找他?奇怪了,西边出太阳了,你们还没有忘记他?

他我说,他在家吗?我们要找到他。

那女人手一摊,他死掉了,你们听清了吗,死掉了,死掉了我怎么去找他?我没有办法通知。说着把门啪地关上,险些撞到凌泉申的鼻子。

我们走了出来,母亲很是不甘心,一路嘀咕:“死掉了?他怎么就会死掉了,随随便便就死掉了?”

一个人匆匆追上,凌泉申看,就是隔壁邻居。他说:“你不要听她瞎讲,汤阿山没有死,还活着,两天前我还看见他。”

他问:“他在哪里,那个女人是他的什么人?”

那邻居说:“是他的大女儿。她想独霸房子,就动坏脑筋,要把老头子赶出去。她说在监狱里呆得好好的,回来干什么?汤阿山哪里吵得过她?头一缩,就在外边瞎逛。”

母亲顿时来精神了:“没有死就好,我想他不会随便就死的。儿啊,我们在这里等,一定要把他等回来。”

于是,我陪着母亲在弄堂的小店里等了两个小时。我喝水,吐痰,捶脑门。而母亲却稳稳地坐在一边,神色自若。我忍不住了,说:“妈,你没有听那邻居讲吗,大女儿要把他赶走,已经两天不见他了,有可能今天还不回来,我们在这不是白等了吗?我看,今天回去算了,明天我来看,明天不在后天再来,每天来一次,一见他踪影,我马上陪你来,你看还好啊?”

母亲站起来:“好吧,依你的。”

堂兄抢走了母亲的遗体

争夺安葬权意在遗产继承

罗美玉

在湖南一个乡村,发生了一起奇怪的事情。母亲去世,当伤心的女儿想好好安葬自己的母亲时,却遭到三个堂兄的极力阻挠,甚至强行将老人的遗体抢走,而理由竟然是那句老话“嫁出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当老人的女儿对其中的真正原因百思不得其解时,她突然发现,父母生前住了十几年的老屋几天后竟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在建的新房。一打听才知道,拆旧房盖新房的正是阻挠自己处理母亲后事的其中一个堂兄的儿子。她无奈之下只得将三个堂兄告上法庭,用法律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旬母亲病逝女儿尽孝遭阻挠

2001年10月30日,在湖南省安化县群山之间的一个小村子里,年近七旬的老人陶含梅在久经病痛折磨之后辞别了人世。她的女儿罗美玉目睹了母亲过世前忍受的巨大病痛,暗暗下决心自己一定要好好为母亲办理后事,让受尽折磨的老人尽快入土为安。

第二天一早,罗美玉便请人去父母住过的老屋,打算将早已准备好的棺木抬到自己家中,装殓老人遗体,想不到这却遇到了意外的阻挠。在老人住过的老屋,抬棺木的人与当地人发生了争执,对方也不是外人,而是罗美玉的三位堂兄,他们坚决不让抬走棺木。罗美玉的一位堂兄罗界化当时说:“我自己的婶娘,何必要凑到你们那里(去安葬呢)。”

双方对峙良久,前去抬棺木的人还是无功而返。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他们堂兄妹这样大动干戈呢?

老人膝下无子侄儿待婶如亲娘

正当人们还一头雾水的时候,罗家兄弟出现在了罗美玉家门前。罗家兄弟说,已故老人陶含梅是罗家的长辈,由于老人没有儿子,曾经好几次想将他们三人过继为儿子,因此他们叔侄两家的关系早已亲如一家。罗家兄弟都说,这个婶娘就和亲娘一样。现在,他们要像安葬母亲一样为老人送终。

这时的罗美玉已办齐了一部分丧葬用品。她说,几十年的母女之情都尽在其中,突然发生了这样的事,她难过地哭了一整天。而她的几位堂兄却说罗美玉出嫁之后,老人的生活便由村里照顾,为老人养老送终是村里人共同的愿望。他们必须为大家完成这个心愿。

女儿出嫁成外姓老人成为“五保户”

按照当地习俗,女儿出嫁之后户口也随即迁出,从此也就成为了外姓人。加之罗美玉的夫家当时生活条件较差,身边又没有亲人,两位老人也就符合了五保户申请条件中无子女或子女无能力赡养这一条款。

两位老人于1982年领到了《五保供给证》,两个人分到了三份田地和山林,每月领取一定量的衣物、粮食和300元生活补助。由于每月供给较少,父母生活十分拮据。虽然五保对象由集体供养,但罗美玉还是常带些衣物、粮食回家尽孝。母亲病重,生活不能自理之后,她便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现在她只希望能尽最后一份孝心,亲自将母亲安葬。

罗美玉的解释并没能得到理解,堂兄举例说,当年罗美玉的父亲过世也是依照习俗由同姓长兄来操办后事的,并且家里许多亲戚全都去送葬了。回想当年,罗美玉却说父亲的后事是她和母亲一手操办的,三位堂兄只是被请来扮演孝子完成风俗仪式,而且事后也到了一天5元钱的酬劳。

堂兄抢走遗体女儿无奈留缺憾

按照我国1994年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规定,供养集体应该妥善办理五保对象的丧葬事宜。这也就是说,村里的确承担着安葬老人的义务。但这也并不是说罗美玉就一定不可以安葬自己的母亲,两方为此僵持不下。人们只好找来村干部协调解决此事。村干部认为既然人已经去世,首先应该尽快将尸体安葬,其他问题以后再商量。

听了村干部的劝说,罗美玉也觉得应该尽快让母亲入土为安,可又实在不愿放弃最后一次为母亲尽孝的机会。正在犹豫之间,她的三位堂兄已趁她不备将老人的遗体搬走了。为了能让老人尽快下葬,罗美玉没有再与堂兄争抢。她把已经准备好的丧葬用品都卖给了堂兄,让他们来操办母亲的后事。就这样,生前病痛缠身,后事一波三折的陶含梅老人终于入土为安了。虽然罗美玉心里始终有份缺憾,但见母亲终于得以安息,她也觉得事情总算可以就此了结。殊不知,实际上这个时候他们堂兄妹之间的纷争才刚刚开始。

老人遗产被占女儿状告堂兄要维权

当罗美玉还沉浸在母亲过世的悲痛中时,一个万般意外的发现让她开始重新思量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罗美玉发现父母住了几十年的老木屋竟然几天之间不翼而飞,只剩下长短不一的木材立在空地上。就在老屋原来坐落的地方,建新房的地基破土而起了。一打听才知道,老木屋已经被住在旁边的邻居拆掉了,而这位邻居正好就是堂兄罗界化的儿子。

不仅如此,她还听说就连父母生前分到的三份田地和山林也被三位堂兄接手承包了。罗美玉说,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终于恍然大悟,他们要安葬母亲,其实就是想强行占有老人留下的遗产。罗美玉这样说的原因是因为村里早有惯例,分到个人名下的山林和田地可以作为遗产世代相传。

因此她认为三位堂兄实际上是侵占了父母留给自己的遗产。她找到堂兄想问个清楚,却被告知她的父母作为五保对象,遗产已全部收归集体所有。而她的堂兄继续承包和使用老人名下的山林和宅基地则是村民小组的决定。原因则是为了弥补他们为安葬老人而花费的六七千元的费用,双方为此还签订了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

罗美玉空手而归,她很快想起母亲病重时曾立过一份遗嘱,表明愿意将所有遗产都留给自己的女儿。她拿着这份遗嘱来到安化县法院江南法庭,状告三位堂兄侵害了她对母亲的安葬权和对遗产的继承权,寻求法律的帮助。

支持部分请求堂兄赔偿精神损害

法庭了解查明,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也就意味着罗美玉的母亲作为“五保对象”并不能自行处置自己的遗产,所以她留给罗美玉的遗嘱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罗家兄弟强行安葬死者的行为却违背了死者的意愿,也侵害了死者的女儿罗美玉的合法权利。

自己的生母眼睁睁地被别人强迫抬到其他地方进行安葬,作为女儿来讲,精神打击是相当大的。所以三被告的行为对于原告确实在精神上造成了较大的痛苦。法庭最后判决罗家三兄弟连带赔偿罗美玉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驳回其他起诉请求。

本案启示

“嫁出的女儿”真是“泼出的水”吗

主持人:罗家女儿和罗家的堂兄弟在争夺老人的安葬权的问题上,除了有利益的因素之外,有没有一

些社会、文化的心理或者背景?

马忆南:肯定是有的。它实际上利益的争夺是隐藏在后边的。它的表象冠冕堂皇,表现出来的似乎是一种对本族的长辈尽孝,妥善安葬,似乎是表现一种传统美德。因为你是女儿,你嫁出去了,你不再是罗家的人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由我们罗家来做这些事情。利用了这种传统的观念传统的文化,对出嫁女儿做出一种排斥。所以我认为片子当中农村集体组织和罗家三兄弟签订承包合同,思路是有问题的。它不是根据罗家三兄弟是否符合承包的条件,双方达成一个合同关系,而是作为对罗家三兄弟安葬老人家花了一些钱而进行的一种补偿。这样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道理也是说不通的。

主持人:的确,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但是在一个法制社会里要想获得任何好处必须合情合理合法,否则就一定会受到道德的批判和法律的追究。

专家说法女儿的安葬权不容侵犯

主持人:这起案件表面上看起来是争夺安葬权、争夺老人的遗体,实际上归根结底还是利益之争。罗家三兄弟跟罗美玉争着去安葬老人,并把老人的遗体抢出去安葬了,这种做法是不是侵犯了罗美玉的权利?

马忆南:是的。从法律上说,老太太和女儿之间是直系亲属,是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之间在法律上它是一种互相扶养赡养的权利义务的关系,生养死葬是属于对老人赡养义务的一种表现。所以女儿的这种安葬权其他人是不能侵犯的。

主持人:就是说从血脉、人情和法律来说,女儿安葬母亲的权利是应该有的,是别人不能剥夺的。这里面还有一个说法,我们看到这个老人她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叫农村五保户,还有生前的供养供给协议等等。因为老人是五保户,所以罗家三兄弟说归他们村民小组来安葬。这种做法是不是合理?

马忆南:老人生前和集体经济组织达成的农村五保户供养协议,实际上在法律上它就是一个合同关系,就是一个遗赠扶养协议。这个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是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老人作为扶养权利人她有权利接受供养,并且在她死了以后要把遗产遗赠给集体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扶养义务人要对老人进行供养。老人死了以后由农村集体组织来安葬老人。这是农村集体组织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一个义务。但是我们这个案子当中,实际上老人还有亲生女儿,女儿作为她的法定的直系亲属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有安葬权。安葬老太太既不是罗家三兄弟的法定义务,他 们 也没有这个安葬权。

老人生前的宅基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主持人:本案最后说到底是利益之争,罗美玉没有能最后见自己母亲一面。在事后她发现母亲原来承包的山林和田地,以及母亲家的宅基地都由罗家兄弟拿走了。她认为这些都是母亲留给自己的遗产,由此打起了官司。

马忆南:罗美玉是母亲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她是女儿,所以她理所当然地是合法的继承人。但是根据遗产处分原则的先后顺序,当老人家跟集体组织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是优先的。它优先于遗嘱继承,优先于一般的遗赠,也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说遗赠扶养协议还有一些没有处分到的遗产的话,罗美玉作为老太太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可以接受这个遗产的。

主持人:那么像老人生前承包的山林、土地和宅基地这些东西,从根本性质上来说它能算是遗产吗?

马忆南:山林、土地还有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所以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这是不允许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CCTV—1《今日说法》播出时间:1月7日12:36

主持人:肖晓琳本期嘉宾:马忆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殡仪馆随意火葬死者胡乱分骨灰

西班牙惊曝藏尸案

2002年03月21日 来源:千龙新闻网

西班牙南部马拉加省警方19日宣布,他们在一名前殡仪馆雇员住处和汽车内找到至少19名死者的残骸,

部分“尸龄”长达6年乃至10年以上!警方说,这一藏尸案为当地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特大规模殡葬欺诈案提供了新的证据。

据外电报道,这位前殡仪馆雇员年纪在40岁上下,住在首都马德里以南400公里的阿达莱斯镇,直到去年还在当地一家殡仪馆开车。本月18日,小镇警方在一次例行检查中拦住了他的汽车,不料竟发现:汽车后备箱的塑料垃圾袋中装着一堆人骨,其中包括6个呲牙咧嘴的头骨!警方发言人说,他显然是正要开车找个偏僻地方扔掉这些人骨。

警方当即搜查了此人的住宅,发现他家院子里还埋藏着至少13具尸体残骸。马拉加省检察长曼纽埃尔·比连说,这起藏尸案为轰动西班牙全国的一起殡葬欺诈案的审判提供了新的证据和线索。

1997年,警方发现,马拉加省至少有7人犯下了殡葬欺诈罪,即胡乱火葬死者,然后把不知名死者的骨灰交给其亲属。这些被告们打着廉价服务的招牌吸引客户,为降低殡葬成本以赢利,将3000多具尸体随意处置,而死者的亲人却一直蒙在鼓里,枉自对着陌生人的骨灰寄托哀思。

据报道,马拉加省法院将在今年夏天对这起殡葬欺诈案作出判决。除刑事处罚外,诉方已要求被告给予死者家属200万欧元(176万美元)的赔偿。(编辑 WOLF)

火化工不满领导烧骨灰盒出气中广网03年02月21日

中广网济南2月21日消息(记者桂园通讯员富彬)近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了一名纵火烧毁骨灰盒的殡仪馆火化工。

犯罪嫌疑人王云海,男,36岁,文盲,临清市殡仪馆临时火化工。王因对单位领导不满伺机报复。2002年12月13日23时许,王云海酒后将一支点燃的蜡烛放在殡仪馆骨灰寄存室木制骨灰架上,引燃大火,致使五间骨灰寄存室及二百八十个骨灰盒全部焚毁,直接经济损失四万余元,给逝者家属造成难以弥补的精神创伤,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案发后,临清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于公安机关报捕的当日,以涉嫌放火

罪依法将王云海批准逮捕。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余青

前任大师傅投毒殡仪馆

本报通讯员蔡伟标2002-1-18

本报讯一名殡仪馆的前任厨师,竟向食堂投毒,险些害了两条性命。1月16日,台州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投毒犯罪嫌疑人李昌荷,这个心胸狭窄、为人狠毒的家伙面临着法律的严惩。

1月5日晚7时10分左右,外出晚归的台州市殡仪馆司机张某和陈某回到单位食堂,此时已过了开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为他们补做了面条等食品。不料,晚9时许,张某和陈某感到腹中绞痛难忍,呕吐不止。同事们急忙把两人送往医院。至翌日凌晨,经医生全力抢救,张、陈两人才脱离险境。

经台州市路桥公安分局调查,殡仪馆食堂里的米饭、食油、味精等食品都含有农药。显然,这是一起典型的投毒案件。随着调查深入,一个叫李昌荷的人疑点越来越大。据殡仪馆工作人员介绍,李曾在殡仪馆做过厨师,后因工作表现差被辞退,为此怀恨在心,多次扬言要报复殡仪馆工作人员。案发前几天,李还在殡仪馆附近出现过。专案组立即传讯李昌荷,经审讯,李昌荷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1月5日晚6时20分许,李携带预先准备好的农药,潜入殡仪馆食堂,把农药投进味精、食油、米饭等食品上,事后逃离现场。

本案不幸中的大幸是,如果不是事先发生张、陈两司机中毒事件,那么第二天在该馆食堂就餐的几十名员工将可能全部中毒,后果不堪设想。

老父仙逝,殡仪馆将尸骨弄得无法辨认。

田家兄弟呼天抢地——

这是父亲的骨灰吗

杨露本报记者崔立东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又快到祭亡灵的时候了。但半年前辞世的84岁高龄老人田玉春的儿孙们却欲哭无泪,因为不知当时抱回的是不是父亲的骨灰。

(一)

“去年9月23日,父亲因病去逝,那天是他的生日。第二天我们带证明到大庆市天园殡仪馆办理火化预约手续。25日7时50分到达天园殡仪馆。8时20分,父亲尸体由服务人员推向火化间高档炉”,田玉春的四个儿子叙述道。

“大约9点半,已有两份骨灰被叫名领取,有一份没叫名,窗口一开被几名等候人接走。9时40分又见一人托着灰盘从取灰窗里跳到休息室。因为丧宴定在9时30分,见晚送来的几个人都火化完了,心中非常着急,但到10时40分仍不见叫名送灰。无奈,两个亲属绕道进了火化间。据他们讲,当时室内不见一人,也不见一尸。他俩在火化工休息室找到了火化工周某某,亲属问,田玉春的骨灰出来没有?周说给看看。于是领着亲属到炉前查找火化业务跟踪卡,没有。周便去问火化工刘某,刘说田玉春骨灰早已取走了。听亲属说没接着,周、刘再次查找火化跟踪卡,仍没找到。两人又到炉后查找骨灰,发现了一堆无跟踪卡的骨灰在2号高档炉火化车上,便说,这就是你们家的骨灰。”

“周跟我们解释道,那盘里放的就是,你家的(尸体)炼得是晚了点,刚才有个姓王的,是我们熟人,就加到你们头前了。”

“那么骨灰跟踪卡呢?我们问。周说错不了,你看两台高档炉正在工作,是9号、10号,你父亲是8号,就是这个。由于没有凭据,也无法相信火化工的话,我们不敢领。”

“情急之下,我们向‘110’报了警,12时30分警察同志帮我们联系上了馆长。13时30分,馆长董立平终于来了。”

“在馆长办,周说,你们是在2号高档炉炼的,前边有个熟人夹了个楔儿,取灰时间就晚了些。我们道,你才说两个炉,一个炉炼了3个人,7点钟开炉进了一个,前面又加一个,我们后面还正在炼一个,那不是4个吗?他说不是,可又解释不清。刘说,这具尸体在到炉前火化时,就根本没看见有卡,卡可能是和尸体一起烧了。在火化顺序和时间上,那二人谈得也很乱,前后矛盾,合不上牙。”

“我们提出必须要搞清楚这盘骨灰到底是谁的。董馆长说,要想搞清,必须做DNA技术鉴定,我市做不了,只有北京、上海能做,但费用很高。我们说:必要时也得做,所需费用必须全部由殡仪馆承担,这时董馆长没有吱声。”

“已经是晚上6点了,可调查却没有结论。董馆长在我们强烈要求下给我们写了个说明,勉强承认了因领导失误,二人失职给家属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

“我们带着恼怒和尴尬,抱着一个还不知是不是自己父亲骨灰的盒子,将骨灰送到了二厂殡仪所……”

(二)

9月26日下午1时,天园殡仪馆董馆长办公室。

田玉春的4个儿子按时到场。董馆长找来两名火化工,递过来一张纸单,是昨天该管两台高档炉火化的人员名单及进炉火化与出炉时间表。董馆长又叫服务台找出一本昨天火化登记台帐。田氏兄弟一看,认为是自编的,是根据推理方法回忆的,假的。于是便问周、刘:“昨天你们说我父亲前边有人夹个楔儿,今天怎么又给他排到一号炉里去炼了呢?”周和刘便说:“我说错了,不是2号炉的。”

出了天园殡仪馆大门,哥四个决定起诉,要求馆方为父亲骨灰作DNA科学技术鉴定。

(三)

去年10月24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立案,11月10日开庭。

在法庭上,馆方讲不清事实,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经法院调查、取证,调解由馆方负责出各项费用做鉴定。

今年1月17日,上海传来消息,烧过的骨灰做不了DNA鉴定。

(四)

3月27日,记者打电话给天园殡仪馆,一位姓周的馆长接了电话。

周馆长说:“9月25日两个高档火化炉火化了6具尸体,火化要有业务跟踪卡,一式3联,送骨灰时我们一张,对方一张,两张卡合上取灰。田玉春没有卡,由于火化工没注意,卡随着尸体进炉了。那5具都有,他没有,所以(剩下的那骨灰)百分之百是田玉春的,千真万确……我们同意到外地做DNA化验,也肯出钱……他们不认骨灰,是讹诈,他们让我们出5万元,我们不同意!”

周馆长还说:“这个问题大庆都知道,我们并没因为这个问题影响火化量。”(生活报)

一个谎话闹望奎本报讯(蔡中宝)几天前,望奎县部分居民口头或电话传递着这样一个消息:县殡仪馆烟囱倒了,马上放烟花爆竹驱走妖魔鬼怪,在门上系上红布避邪。少数不知是真是假的人稀里糊涂“行动”起来。

眼见为实。好事者纷纷登楼远眺,有的甚至驱车到殡仪馆看个究竟。县委也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结果是,春节到现在,该县殡仪馆没有一个烟囱倒塌,其它建筑也都安然无恙,上面的谣传是个别人编造的谎言。该县当即在电视台发布公告,澄清事实,提醒人们做无神论者,避免上当受骗,过一个文明、健康、祥和的元宵佳节。真相大白,曾经盲从的人大呼上当。

笔者感言,鬼、神从何而来?烟囱即使真的倒了,也一定是因年久失修等原因,跟“鬼”有什么相干?(黑龙江日报)

台湾一公墓失火4000骨灰被烧光

(2001.12.05 10:12:49)

台湾桃园县龙潭公墓的灵骨塔今天上午突然发生大火,里面所存放的4000多个骨灰坛全部被烧光。300多位家属赶到现场,纷纷表示对此不能谅解。

这场大火发生在清晨七点钟,消防队赶到现场后在一个小时内将火扑灭,但里面的骨灰坛己来不及抢救。台湾媒体说,四层楼高的龙潭公墓纳骨塔在大火肆虐过后一片凌乱,就连守护纳骨塔的地藏王菩萨也被烧焦。

三百多位家属赶到现场,都觉得十分心痛,同时指责当地乡公所对于纳骨塔的管理太疏忽。乡公所已表示将会全力善后,和家属协调出最佳的解决方案。(来源:中新网)

关于殡仪馆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关于殡仪馆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了贯彻xx大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响应县委县政府“推进三城四化,建设美丽汝城”的号召,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汝城殡仪综合服务实力,县民政局殡管办人员到周边县市殡仪馆及我县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一、调研内容 调研对象为金斗山殡仪馆及周边县市殡仪馆的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在考察学习过程中,采用与具体员工沟通了解结合日常观察的方式对仪职工文化程度、对传染病知识的了解情况、殡仪工工作环境状况、殡仪服务工作中采取的防护措施、殡仪场所消毒设施配备情况等殡仪作业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整理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结论。 二、调研结果 (一)殡仪职工文化水平有所提高 据统计,我国从事殡葬工作的7万多名职工中,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所占比例不到10%,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从本次调研的结果看,金斗山殡仪馆职工本科以上占10%,中专至大专学历占调查人数60%,无专业学历者占30%。殡仪职工文化水平有所提高。 (二)专业传染疾病防控培训缺失 本次调查的结果表明殡仪职工获取传染病预防知识的途

径主要是网络、电视、报纸和广播,所占比例分别为30%、40%、20%和10%。说明大部分殡仪职工获得传染病知识途径主要是电视新闻媒体,而对传染疾病防控知识进行的专业培训几乎没有。 (三)掌握防控疾病专业知识有限 关于殡仪职工对传染病的认识。调查结果表明,认为鼠疫、霍乱是传染病的占99%;认为肝炎、痢疾是传染病的占95%;认为艾滋病、肺结核是传染病的占89%;认为高血压和肺炎是传染病的占65%;认为狂犬病、流感是传染病的占10%。 结果表明,殡仪职工对主要几种传染病有所了解,但对狂犬病和流感却了解甚少。 (四)个人卫生防护意识不强 调查结果表明殡仪职工在接触遗体后,有80%的职工采用肥皂洗手、%的职工用洗手液洗手,90%的员工认为肥皂和洗手液消毒效果差不多;采用酒精消毒、碘伏消毒和其他消毒措施的分别占10%、2%、15%。该结果表明大部分殡仪职工在接触遗体后仅采用简单的肥皂和洗手液的方式洗手,并没有采取更为有效的消毒措施。甚至有个别职工完全没有个人卫生防护意识与设施,赤手接触遗体。 (五)殡仪馆消毒设施配备不完善 通过对殡仪场所消毒设施配备情况和是否采取了必要的 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措施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90%殡仪职工认为殡仪场所配备了消毒措施,认为没有采取措施的占4%,对

殡葬服务中心主任先进事迹材料

殡葬服务中心主任先进事迹 材料 迎接生命的职业总是受到感激和欢迎的,因为一个新生命的降生总是伴着希望与喜悦。而为生命送行的职业却总与噩耗与悲伤相连。就是在这个让人“敬”而“远”之的行业,我市殡仪服务中心主任__同志却用一个共产党员的赤诚胸怀,冲破世俗偏见,毅然投身殡葬事业,一干就是XXX个年头,为推进我市殡葬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冲破世俗偏见,毅然投身殡葬事业 19XX年,我市正式成立__市殡葬工作管理所,担负管理全市 的殡葬管理工作任务,市殡葬工作管理所刚成立时,需招收一批殡葬工人。当时做个体生意的__二话没说就报了名。后经组织考核,他被录用了。得知__报名从事殡葬工作,亲朋好友纷纷劝他不要从事这份“低等”的职业。然而铁了心的__却不顾亲戚和朋友的反对,冲破世俗偏见,毅然投身殡葬事业。 主动请缨,默默战斗在殡葬第一线 从事殡葬事业,更大的压力还在于殡葬工作本身。20__年初,我市在____兴建殡仪馆,殡仪馆建在远离沙坪的荒山野岭中,为尽快理顺和拓展业务,__同志主动请缨,到殡葬一线去工作。他身兼车队长,夜晚常常一个人当班到凌晨一两点,工作环境的陌生,面

对让人毛骨悚然尸体,__经常无法入睡,但他却时常鼓励自己和同事要摒弃封建迷信思想,认真做好殡葬服务工作。 遇到特殊情况或是难啃的“骨头”,该同志总是第一个出现,带领员工排难除险。时常投身到第一线工作,从外勤接运遗体,到火化车间协助司炉,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不怕世俗偏见,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由于__地理环境特殊,山区多,加上千百年遗留的习俗,殡葬改革实施起来困难重重,为确保遗体XX%火化,该同志经常头顶烈日,到全市各镇、村走街串巷宣传,使殡改政策家喻户晓。多年来,我市均能实现遗体火化率XX%的要求。 以身作则,带出一支过硬的队伍 20__年6月份“派比安台风”影响期间,连日的暴雨,使殡仪服务中心的护坡出现了塌方险情,情况十分危急,发生险情的地方靠近火化车间,__连忙冒着大雨组织员工采取补救措施将道路封闭,并迅速疏散在场的群众到安全地点,并不顾危险爬上山坡覆盖缺口,避免事故的发生。该同志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使在场的群众深受感动。 由于殡仪服务中心所在地属重雷区,电讯及有关设备时常被雷击坏。今年4月份,变压器及火化炉马达突遭雷击,迅间供电中断和火化炉不能正常运作。面对焦急的群众,__立即与家属说明原因,并挽起衫袖亲自修炉,同时买回饭盒和矿泉水为群众送上。由于工

2017年殡葬服务行业分析报告

目录 一、殡葬行业产业链概述 1、殡葬行业由四大部分组成,墓地服务占比超50% 2、墓地服务分类 3、行业集中度较低,步入整合阶段创造新机会 4、行业研究分析框架 二、传统业务量价双动能,未来五年CAGR有望超35% 1、需求旺盛促增长,火化率提升为最关键要素 2、价格有望持续攀升,行业维持高利润率水平 3、市场空间测算,预计传统业务未来五年CAGR超过35% 三、新兴殡葬业务需求凸显,开辟2000亿新增市场 1、纵向品类拓展——生态殓葬服务逐渐兴起 2、横向产业链延伸——终前终后服务,一次性消费到多次性消费 3、市场空间测算,新兴业务开辟2000亿新市场15 四、相关标的 1、福成股份 2、福寿园

图表目录 图1:殡葬行业由殡仪服务、遗体处理、墓地服务和其他产品销售服务四大部分组成 图2:四大业务中墓地服务业务占比超过50%(2015年) 图3:经营性公墓的发展历程 图4:经营性公墓服务机构数量近年趋稳 图5:殡葬行业研究框架体系 图6:2020年全国老龄化人口有望突破2亿人 图7:老龄化人口占比不断提升,预计2020年达到145% 图8:死亡率近年来稳定维持在71‰左右 图9:全国年均火化率近年保持在45%-50%之间 图10:我国各地区火化率差距很大,东部沿海地区明显高于西部内陆地区 图11:殡葬行业代表公司平均毛利率超70%(2013-2015年平均值)图12:福寿园发展历程 表1:四大业务中墓地服务业务增速最快,CAGR近18% 表2:全国部分省区公益性公墓与经营性公墓的相关政策及分布统计表3:殡葬行业市占率前五 表4:各地经营性公墓审批收紧 表5:墓地价格(面积一般不超过1平方米) 表6:殡葬行业市场空间测算:预计未来五年CAGR为3546%,市场规

某殡仪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2) 三、编制依据及研究内容 (2)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 五、主要问题与建议 (5)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6) 一、项目建设背景 (6)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7)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 (9) 一、需求分析 (9) 二、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 (10) 第四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11) 一、项目选址 (11) 二、建设条件 (11) 第五章总体规划方案 (15) 一、规划设计依据 (15) 二、服务宗旨与目标 (15) 三、总体规划要求 (15) 四、场内外交通运输流量组织 (16)

五、场区竖向及总平面布置要求 (17) 六、项目总体功能布局 (18) 第六章工程方案 (20) 一、工程内容(范围)与规模 (20) 二、主要工艺流程 (20) 三、主体建筑工程方案 (20) 四、公用辅助工程 (22) 五、主要设备(设施)购置方案 (30) 六、主要建(构)物及设备工程量统计 (31) 第七章消防 (33) 一、主要设计依据 (33) 二、建筑消防 (33)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5) 第八章节能 (37) 一、编制依据 (37) 二、建筑节能目标 (37) 三、建筑节能要求 (38) 四、电气节能要求 (38) 五、空调通风节能要求 (39) 六、节水措施 (39) 第九章环境保护 (41) 一、项目场址环境现状 (41)

二、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41)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投资 (44) 四、环境影响评价 (44) 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 (45) 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45) 二、安全生产 (45) 三、卫生 (46) 第十一章项目组织与劳动定员 (47) 一、项目组织 (47) 二、劳动定员 (47) 第十二章项目实施进度 (48) 一、建设工期 (48)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48) 三、项目实施进度表 (48) 第十三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50) 一、投资估算 (50) 二、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与来源 (55) 第十四章项目招标方案 (56) 一、招标依据 (56) 二、主要招标计划及招标基本情况 (56) 第十五章效益分析 (58) 一、财务评价 (58)

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DOC 40页)

团风县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建设 “十二五”规划 《湖北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 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动员群众,推行殡葬改革。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应当遵守殡葬管理规定。” 团风县是黄冈市唯一一个没有殡葬服务设施的县,棺葬盛行,资源浪费十分严重。随着县城建设的快速发展,实行殡葬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社会服务需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推行生态殡葬、绿色殡葬”的要求,县民政局拟在马曹庙镇薛坳村征地100亩,投资3459.26万元,新建一座环保节能的火化场和一个5820平方米的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的殡仪馆。 殡仪馆是为全社会服务的窗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阵地。其功能是,使人们在殡仪活动中的悲伤得到慰藉、情感得以抒发、哀思有所寄托,倡导文明、健康、进步的殡仪活动,起到移风易俗和引导合理消费的作用,同时对集约、节约土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殡仪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加快团风县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节俭办丧风尚,团风县委、县政府决定兴建团风县殡仪馆。根据殡仪馆建设的需要,结合团风县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1.1 现状和问题 团风县是199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黄州市分离出来,重新选址设立的新县,是一个集老区、山区、库区为一体的穷县,是湖北省定贫困县。建县以来,由于城市规划和社会公益性配套服务设施功能不全,导致殡葬基础设施仍是一片空白。团风县是黄冈市唯一一个没有殡葬服务设施的县,棺葬盛行,资源浪费十分严重。随着县城建设的快速发展,实行殡葬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广大城乡居民因病死亡后大部分实行棺葬,即使愿意殡葬的尸体也只有送至黄州、新洲、罗田、浠水等县区殡仪馆火化。这样不仅不利于人民群众节俭办丧事,更不利于推进殡葬改革的顺利进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工作,有步骤地积极推进火化,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规定,团风县委、县政府依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经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计划部门批准立项,同意在县内马曹庙镇的薛村征地100亩,按二级标准新建设火化场、殡仪馆。 目前,团风县无殡葬设施,火化遗体要到周边县区的殡仪馆,往返极为不便,这种不方便成为传统的丧葬陋习延续的主要原因,严重制约了团风县殡葬事业的发展。随着团风县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城乡人口逐年增长,老龄人口不断增多,改革传统殡葬习俗势在必行。 2.2 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

殡仪馆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XXXXXX市XXX区殡仪馆扩建改造工程 项 目 建 议 书 XXXXXX市XXXXXX区民政局 二00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第二章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价 (4) 第三章场址选择 (5) 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选择 (7) 第五章节能、节水措施 (9) 第六章环境保护与消防方案 (10) 第七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13) 第八章组机构设置与人力资源配置 (13) 第九章项目实施计划 (13) 第十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4) 第十一章财务评价 (15) 第十二章社会评价 (16) 第十三章研究结论 (17) 附图、附表、附件 (19)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名称:XXXXXX市XXXXXX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项目 2、承办单位概况:XXXXXX市XXXXXX区殡仪馆是一家从事殡葬服务的事业单位,隶属于XXXXXX市XXXXXX区民政局管辖。该馆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末期,项目占地5867平方米,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216.6万元,其中净资产219.9万元。在职职工22人,2004年火化遗体2220具,服务收入约145万元。建馆二十余年来较好地完成了服务大众、服务社会的任务,为推进我区的殡葬改革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贡献。 3、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 国家殡葬管理条例。 殡葬建筑设计规范。 国家二级殡仪馆验收标准。 4、项目提出的理由 (1)原馆处理能力不能满足XXXXXX区殡葬事业实际需要。 (2)原馆设施与装备不完全符合国家殡葬管理条例与殡葬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要求。 (3)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差,规模小,如无停车场、停车库、休息室、安息堂、解剖室,悼念厅既小又简陋,明显落后于社会公众的服务需求,硬件设施等远远落后于我市青田等下辖县。 (4)殡葬事业是城市的窗口,是一个现代化城市的标志,显示一个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某殡仪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美版)

某殡仪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

目录 第一章总论1 一、项目概况1 二、项目承办单位概况2 三、编制依据及研究内容2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 五、主要问题与建议5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6 一、项目建设背景6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7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9 一、需求分析9 二、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10 第四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11 一、项目选址11 二、建设条件11 第五章总体规划方案15 一、规划设计依据15 二、服务宗旨与目标15 三、总体规划要求15 四、场内外交通运输流量组织16

五、场区竖向及总平面布置要求17 六、项目总体功能布局18 第六章工程方案20 一、工程内容(范围)与规模20 二、主要工艺流程20 三、主体建筑工程方案20 四、公用辅助工程22 五、主要设备(设施)购置方案30 六、主要建(构)物及设备工程量统计31 第七章消防33 一、主要设计依据33 二、建筑消防33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5 第八章节能37 一、编制依据37 二、建筑节能目标37 三、建筑节能要求38 四、电气节能要求38 五、空调通风节能要求39 六、节水措施39 第九章环境保护41 一、项目场址环境现状41

二、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41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投资44 四、环境影响评价44 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45 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45 二、安全生产45 三、卫生46 第十一章项目组织与劳动定员47 一、项目组织47 二、劳动定员47 第十二章项目实施进度48 一、建设工期48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48 三、项目实施进度表48 第十三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50 一、投资估算50 二、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与来源55 第十四章项目招标方案56 一、招标依据56 二、主要招标计划及招标基本情况56 第十五章效益分析58 一、财务评价58

殡葬礼仪服务公司介绍

殡葬礼仪服务公司介绍 1、管理目标 Xx公司,成立于xxr,是中国首家专业殡仪服务托管与代运营商。xx以公司以“为提升中国人的生命质量、死亡质量与告别质量而止于至善”为企业发展宗旨。专注殡葬业,做现代殡仪创新服务践行者,为生命的最后一别而薪尽火传!主要经营范围殡仪服务站经营管理;殡葬礼仪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骨灰盒销售;丧葬用品服务;骨灰堂经营管理;殡葬机构的托管服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xx公司充分注意到中国人生企盼的特点,消除死亡处理方式的工业化和技术化操作造成的负面影响,使之更具有人性、更有人情味和人伦家庭的氛围,以提升现代中国人之生死的品质,同时真正提高中国殡葬业的水准,让逝者走得安心,让丧亲者能放心,让社会满意。因此我们成立的的殡葬服务公司,目的在于改变现有的不足,完善殡葬目前所存在的不足,让丧户在我们的服务中缓解痛苦。 2、管理模式和组织构架

1+1模式,即服务和产品并重,把公司分为三层,第一层设置成礼堂,用来做各种服务项目;第二层为商品销售区,销售各类殡葬用品和祭祀用品;第三层为办公室,设置各个部门机构。一层和二层设置不同的入口,方便前来选购的顾客。 本公司由领导层、管理层、技术管理层和执行层四层管理模式,xxCEOxx,是xx省殡葬协会副会长兼青委会主任、中国殡葬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公益时报.中国殡葬》专家委员会副主任、xx 省君子文化研究会发起人之一。她是国内比较少有即具有殡和葬一线工作实践经验,又懂营销、懂服务、懂培训、懂设计,能观全局的80后殡葬企业CEO。并拥有一支年轻、专业、有责任感和充满创造力的殡葬礼仪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均是国内专业院校殡葬专业毕业,有些丰富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策划、执行和管理经验。 我们将以xx独有的方式去描绘每一位往生者,让生命绽放华彩,让关怀尽显高贵,让亲人之爱得到升华。我们的制定发展宗旨就是:传承汉唐经典,立足东方礼仪,展望四海殡葬,铭扬华夏遗风!重拾“礼仪之邦”这顶王冠,将是我们毕生的奋斗目标! 附图本公司组织构架:

殡仪馆可行性研究报告

关于殡仪馆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了贯彻十八大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响应县委县政府“推进三城四化,建设美丽汝城”的号召,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汝城殡仪综合服务实力,县民政局殡管办人员到周边县市殡仪馆及我县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一、调研内容 调研对象为金斗山殡仪馆及周边县市殡仪馆的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在考察学习过程中,采用与具体员工沟通了解结合日常观察的方式对仪职工文化程度、对传染病知识的了解情况、殡仪工工作环境状况、殡仪服务工作中采取的防护措施、殡仪场所消毒设施配备情况等殡仪作业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整理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结论。 二、调研结果 (一)殡仪职工文化水平有所提高 据统计,我国从事殡葬工作的7万多名职工中,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所占比例不到10%,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从本次调研的结果看,金斗山殡仪馆职工本科以上占10%,中专至大专学历占调查人数60%,无专业学历者占30%。殡仪职工文化水平有所提高。 (二)专业传染疾病防控培训缺失 本次调查的结果表明殡仪职工获取传染病预防知识的途径主要是网络、电视、报纸和广播,所占比例分别为30%、40%、20%和10%。说明大部分殡仪职工获得传染病知识途径主要是电视新闻媒体,而对传染疾病防控知识进行的专业培训几乎没有。 (三)掌握防控疾病专业知识有限 关于殡仪职工对传染病的认识。调查结果表明,认为鼠疫、霍乱是传染病的占99%;认为肝炎、痢疾是传染病的占95%;认为艾滋病、肺结核是传染病的占89%;认为高血压和肺炎是传染病的占65%;认为狂犬病、流感是传染病的占10%。 结果表明,殡仪职工对主要几种传染病有所了解,但对狂犬病和流感却了解甚少。 (四)个人卫生防护意识不强 调查结果表明殡仪职工在接触遗体后,有80%的职工采用肥皂洗手、12%的职工用洗手液洗手,90%的员工认为肥皂和洗手液消毒效果差不多;采用酒精消毒、碘伏消毒和其他消毒措施的分别占10%、2%、15%。该结果表明大部分殡仪职工在

重庆宠物殡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重庆宠物殡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重庆宠物殡葬 1.2 项目单位及负责人 1.2.1项目单位计划命名:重庆宠物天堂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1.2.2项目负责人:刘道雄 1.3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1.3.1通过重庆各宠物医院、宠物美容、宠物用品等相关实体经营店走访调查; 1.3.2通过对部分宠物主人的问询调查; 1.3.3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资料; 1.3.4通过对宠物行业国内外市场现状和未来前景了解预测。 1.4 项目建设目标; 将重庆宠物天堂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发展成为合法的在全国宠物服务行业和重庆宠物主人中知名的企业 1.5 项目建设规模 公司运行初期主要发展宠物土葬业务,面向各个档次消费群体服务,启动资金控制在30万元以内,并在实际运营中总结出比较科学可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营运模式。中后期随着政府相关法

规出台或在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中小型宠物火葬场,开展各个形式的宠物殡葬服务,投资规模控制在600万元以内。 1.6 项目建设内容; 1.6.1墓地租赁、设计、规划、建设;宠物尸体无害化处理; 1.6.2宠物土葬及相关服务; 1.6.3中小型火葬场建设及宠物土葬服务(中后期)。 1.7 项目建设周期。 前期工程:6个月;中后期:15个月。 2 市场分析 目前,国内宠物市场已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随着宠物数量的增长,庞大的宠物服务的消费需求不断扩大,整体产业规模达到了300到400亿的庞大规模,对投资的需求也相对日趋旺盛,中国的宠物行业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中国,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和武汉是中国公认的五大“宠物城市”,而热点宠物城市也达到了20到30个,并在继续增长,主要城市包括天津、成都、大连、成都、沈阳、西安、石家庄、济南、长沙、乌鲁木齐等等,据估计中国至少有宠物1亿只,未来十年,中国的宠物饲养人数将会出现爆发性增长。仅北京地区上证的宠物数量已经超过90万,接近100万,更不用说大量的家庭养殖的非上证数量。 伴随着宠物保有数量的不断增长,宠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成为了众多宠物主人和城市相关职能部门的难题,也是目前中国政府

殡仪馆工作职责殡葬服务职责

殡仪馆工作职责殡葬服务职责 殡仪馆是专门举行丧礼的地方。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殡仪 馆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殡仪馆工作职责1 1.在分管馆长领导下,负责制定业务科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 的开展。 2.负责检査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考核工作。 3.负责丧葬用品的计划、采购和各部门间的业务协调工作。 4.负责全馆职工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职工服务水平和协调能力,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5.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使经济效益逐年 提高。 6.搞好全科环境卫生,始终保持卫生整洁。 殡仪馆工作职责2 1.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滨葬改革 政策及业务知识,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服务 人员的职业道德。. 2.对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行为要严格管理和制止。 殡仪馆工作职责3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进行复核, 及时办理款项收支及存款手续。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每日及时存款;严禁以白条子 抵充库存现金和任意挪用现金。 3.准确及时登记好现金和银行存款账目,每日核对银行对账单, 做到日清月结。 4.严格按支票管理规定办理支票结算业务,控制签发空内支票,支 票须经馆长同意方可签发;保管好库存现金、印鉴及空白票据。 5.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一切经费支出必须有合法凭证,经馆 长同意签发后,方可依据报销。 6.做好会计凭证和会计档案装订、归档工作。

7.保持室内外卫生。 殡仪馆工作职责4 1.负责管理厅内设备物品,做到日检查,不得丢失损坏。 2.热心为丧户服务,主动介绍服务项目和办理丧事程序及遗体火 化前的准备工作,满足丧户需求,按规定收取整容及各项费用,不得 私自提价,违者按收费数额加倍处罚,累计两次违规者调离待岗处理。 3.文明对待遗体,冷藏轻抬轻放;认真填写卡片和遗体寄存登记簿,遗体存放后按操作程序开启冷藏棺、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时巡 视设备运转情况。 4.协助班长做好当班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下班前交代需处理的问题,不留隐患。 6.保持本岗位室内外环境卫生。 殡仪馆工作职责5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2.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准确、如实地进行核算。 3.加强对支票的管理,票章要分开保管,未经馆长批准,不得随 意开具支票。 4.保证原始凭证齐全、完整,按序编号及时人账;当好领导参谋, 搞好财务监督,对不合理的开支及时反映,及时纠正。 5.随时为领导提供所需要的财务数据;为经济决策服务,把好财务关。 6.工作细心严格、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尽职尽责。 7.保管好人事档案,按要求及时整理装订好档案资料;资料保管完 整无缺,执行保密守则,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殡仪馆工作职责6 1.负责尸体火化工作,保证单尸火化时间与质量;一炉一尸,按时 出炉,并要严格核对骨灰号牌,做到准确无误。 2.按照火化炉使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不习 难丧户,不收受馈赠;发现死者钱物及时归还丧主。 3.检修火化机、辅助设备和仪表,保证火化机正常运行;对排除不 了的故障,立即向班长报告。

《殡葬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殡葬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 根据湖南省质监局2016年11月23日《2016年度第二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由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组织《殡葬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编制。 2 主要工作过程 《殡葬服务规范》标准的制定由湖南省民政厅提出,项目任务委托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承担,并申报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标准制定要结合湖南具体实际和地方风俗、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和湖南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调研、咨询、起草、征求意见、评审等工作。 任务下达后,请质监局专家进行了标准化知识培训,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和湖南质量技术评审中心组建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起草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起草小组学习了国家民政行业标准,收集了湖南省地方相关政策文件,提出了标准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分析和调研情况,起草小组完成了本标准的草案,并听取了长沙市殡仪馆和墓葬服务相关专业人员的意见。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小组对标准

草案进行了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1 编制原则 本标准《殡葬服务规范》,为地方标准设置条件和要求,标准编制遵循合法性原则、便民原则、适用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 1.1合法性原则 湖南省地方殡葬服务应符合国家殡葬事业改革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行业标准的指导下,尽量满足湖南地方风俗及民族个性要求。 1.2适用性原则 《殡葬服务规范》应适合湖南省辖区内个地方、各民族殡葬事业的实施要求,同时要体现监管部门管理需求。使殡葬服务现实规范、合法和改革发展趋势。 1.3可操作性原则 标准应按照省地方殡葬服务功能实现和运行管理的要求,将殡葬服务机构的功能性准入条件、便民服务程序、服务质量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便于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单位准确理解标准的要求和进行实际操作。 2 标准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功能性准入条件、服务程序、服务质量要求、指导性附

殡仪服务人员操作规范

殡仪服务人员操作规范 一、业务操作程序 穿好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以标准的站立姿态和最佳精神状态在指定位置等候丧户。 (一)自送遗体 1、灵车到业务厅门口时,服务人员按先后顺序主动上前请丧户停车,并向车辆管理人员询问丧户车辆情况,引导丧户到业务大厅办理手续,请丧户出示证明,并将丧主带至操作台前。 2、在丧户办理火化手续时,首先核对死者姓名、性别等资料。主动询问丧户遗体是否需油彩化妆、用厅、捡灰炉、纸棺等其它项目,并主动告知项目的费用。如丧户需购买骨灰盒的,主动将丧主带到橱窗前,向丧户介绍购买骨灰盒(如丧户主要人员未到,可先将丧户带到防腐卸尸处卸尸,然后等丧户告别完再带来购买),如忙时,可向丧户宣传办理专炉火化业务。 (1)在介绍骨灰盒时,应掌握丧户的心理,尽量推销高档骨灰盒。 (2)如丧户已自带骨盒,引导服务人员应仍然一如既往地保持热情的态度,不能对丧户耍态度。 3、等丧户挑选好骨灰盒后,请丧户在菜单上签字,将他们带到收费处缴费,领取骨盒盒,并协助发骨灰盒的同志,核对好品种,然后还需核对一下发票金额与丧户交纳的金额是否相符,防止收费的同志发生差错,好及时纠正。 4、等丧户交费后,引导人员拿着该丧户的火化通知单,带丧户到后面卸尸处与防腐间的人员核对一下遗体,然后将火化通知单交给防腐间的同志,引导丧户到告别厅告别。 5、告别之前,引导人员先进入告别厅,等遗体进入告别棺内,接到防腐组人员传来的通知单后,首先核对服务项目、死者姓名无误后,请主要丧户进厅再次核对遗体,确认无误后,然后将火化通知单送至告别厅打字,等显示屏显示出该死者的名字,请丧户进厅向遗体告别。 6、告别时,请丧户排队进入告别厅,主要丧户站到前面,然后主持告别仪式: (1)引导人员站在遗体东边,面对遗体,侧向丧户,请丧户站好,主持仪式:(必须使用普通话)“某某同志告别仪式现在开始” (2)根据死者的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不同死亡原因宣读事先准备好的主持词。宣读时态度要严肃,语调要有情感。 (3)代表单位向死者敬献鲜花。 (4)请向某某同志遗体三鞠躬: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在丧户鞠躬时引导人员应同时侧对遗体三鞠躬;

XXX殡仪馆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项目综述 1.1项目摘要 1.1.1项目名称 XXXX社区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 1.1.2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人 建设单位:XXXX 建设单位负责人: 1.1.3项目主管部门 XX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XXX民政局 1.1.4项目建设性质及建设期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期:19个月(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1.1.5项目建设地点 依据《XXXX社区城镇总体规划》,确定XXXX社区殡仪服务站位于XXXX社区团结南路以西,规划路以北的部分地块,总用地面积2500.00㎡。 1.1.6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目标 XXXX社区殡仪服务站项目的实施,改善当地殡葬环境,对社区的精神风貌和人文环境有所提高,能做到不扰民,改变传统封建迷信思想,杜绝了胡乱搭建灵堂的现象发生,这一项目的落成将对XXXXX社区今后的先进殡葬服务业建设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

的基础。 2、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XXXXX社区殡仪服务站一幢,总建筑面积419.80㎡。为地上一层砖混结构。 (2)修建与项目相配套的室外采暖、排水、给水、供电外线、绿化、地坪、围墙大门等设施。 主要建设内容汇总表 1.1.7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次项目工程费135.2万元。占总投资的81.48%。工程建设其他费18.4万元。占总投资的11.11%。包括: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等。预备费12.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41%。以建安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它费之和的8.0%计取。 项目总投资166.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30万元,团场自筹资金36.0万元。 1.1.8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

殡仪馆 公墓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名称 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 二、拟建地点 。 三、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 项目法人: 四、项目概况 1、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40亩(226667.8M2),分两期开发,第一期开发190亩,第二期开发150亩。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①殡仪馆建设,占地60亩,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其中有可容纳300人左右悼念大厅1个,可容纳100人左右悼念中厅2个、可容纳50人左右悼念小厅2个、守灵厅3个、骨灰寄存楼、业务综合楼、火化车间等各一个。以及相配套的车库、停车场和道路、绿化亮化围墙等。 ②公墓陵园建设,占地130亩、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其中每亩规划墓位230个(每个平均占地为2-3平方米),总规划墓位29900个,以及相配套的管理用房、配套业务用房、车库、停车场和道路、绿化亮化围墙等。

③园林等其他建设项目(包含在殡仪馆、公墓建设面积中)。 主要建设内容详见第五章表5-1 3、本项目建设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4000万元,申请上级补助1000万元,商业银行贷款1000万元。(具体详见表13-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等。 4、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即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 五、编制单位简介 *******是一家综合类的建设项目管理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及报建代理等业务。 公司内设招标代理一、二部、工程咨询一、二部、财务部、总技术质量室、业务部、人事行政部、办公室。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其规范的管理体系和以人为本的用人机制,汇集了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6名,注册咨询师3人,高级工程师6人,其他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18人。他们有着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具备多年从事招标业务、工程咨询、项目评估、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报建的实践经验。同时我公司注重质量管理,重视回访工作,认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为业主服务,并真诚接受各级监督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客观、公正,服务的宗旨是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为了确保我公司的质量,我公司总结实际经验,建立了一套包括调查、了解、制定科学严谨的工作计划、实行分项管理、严密审核,较完善的全程质量监控体系,有较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从而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委托单位交给的工作。 **********,将始终坚持以客观、公正和科学为执业准则,以“项目质量为

武川县殡仪馆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武川县殡仪馆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概况 (1) 1.2研究依据及范围 (3) 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 1.4研究结论及建议 (5)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7) 2.1项目建设的背景 (7)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9) 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分析 (12) 第四章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14) 4.1选址原则 (14) 4.2项目选址 (14) 4.3建设条件 (15) 4.4项目建设优势条件分析 (17) 第五章建设方案 (19) 5.1建设规模与内容 (19) 5.2总体规划设计 (20) 5.3建筑方案 (25) 5.4结构方案 (28)

5.5给水工程 (29) 5.6排水工程 (31) 5.7电气设计 (32) 5.8暖通设计 (35) 5.9项目实施进度 (37) 第六章节能措施 (39) 6.1 设计依据 (39) 6.2节能措施 (39) 第七章环境影响分析 (42) 7.1 环境影响分析 (42) 7.2 环境保护措施及治理效果 (43) 第八章消防与安全卫生 (45) 8.1 消防 (45) 8.2 劳动安全 (46) 8.3 卫生防护 (47) 第九章组织机构与运作方式 (49) 9.1 组织机构 (49) 9.2组织管理 (50) 9.3劳动定员 (50) 第十章投资估算 (51) 10.1编制依据 (51)

10.2 投资估算 (52) 10.3资金筹措 (52) 第十一章经济效益评价 (53) 11.1 成本核算 (53) 11.2 利润估算 (55) 11.3经济风险分析 (56) 11.4财务评价结论 (58) 第十二章结论 (59)

(强烈推荐)南京殡仪馆搬迁项目研究建议书

关于南京殡仪馆搬迁 项 目 建 议 书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述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1项目名称 南京殡仪地搬迁工程 1.2承办单位概况 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是隶属于南京市民政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工作,其下辖6个殡仪馆和十座经营性公墓。南京殡仪馆为其内设的一家殡仪服务机构,该馆始建于1937年,其前身为清凉山火葬场,1980年搬迁重建,现位于市南郊安德门大街10号,占地面积66亩,建筑面积9240平方米,主要承担主城区死亡人口的火化和殡仪服务工作,年火化量1.2万具左右。是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殡葬事业单位。馆内目前有可容纳250人左右的大告别厅1个,容纳80人左右的中厅3个,容纳30人左右的小厅9个,是集殡仪、火化、服务于一体的殡仪服务单位,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1.3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依据 ①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连续10多年提出搬迁提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 ③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④市政府批示的关于南京殡仪馆异地搬迁的请示 ⑤国家发改委、建设部02《建筑设计取费》修订本 二.项目概况 2.1拟建地点 南京市雨花区铁心桥镇马家店村西天寺墓园旁山林地 2.2建设年限

3至4年 2.3建设背景 2.3.1南京殡仪馆的工作现状 ①1980年南京殡仪馆搬迁重建后,现位于南京西南的雨花台区,紧靠南郊风景区、小行地铁总站、南郊森林公园,交通便利、风景秀丽。在南京各区县中,雨花台区以自然之美、人文之秀、区位之优、交通之便而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是南京都市发展的地理中心,是南京主城东进南延的重要发展区域,是吸纳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发展资源的重要“磁场”;交通便利,拥有地铁总站和即将建成的南京铁路南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因此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十一五计划的实施,雨花软件园也孕育而生,中兴通讯、熊猫天创、宏图三胞等大型IT企业均分布其中。 随着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展,在安德门附近先后建造了德安花园、时光澔韵、隆福山庄、君悦城市花园、先锋青年公寓等一大批居民小区,居住人口成倍增加,因而南京殡仪馆的搬迁问题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十几年来省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对此问题一致非常关心,连续多年出建议提案,市民政局曾于1999年3月13日会同雨花台区政府向市政府呈交《关于搬迁南京殡仪馆的报告》,提出了搬迁的方案。经过市政府、市计委、规划、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分析论证,决定在搬迁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对殡仪馆的火化设备进行就地改造。近几年来,南京殡仪馆先后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对建筑设施、关键设备及馆区环境进行了必要的更新改造,目前总体水平已达国家一级殡仪馆的标准,特别是火化设备,采用了美国国际论证委员会推荐品牌,具有良好的消烟除尘性能,经南京市环保部门检测,符合国家限定的排放标准。2005年6月,本馆在全国殡仪馆中首次一次性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三项国际标准认证。殡仪馆又追加投资900万元,对大

殡仪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方案

殡仪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方案 1 对???殡仪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理解 一、对???殡仪服务中心的功能理解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殡仪服务中心功能被赋于新的内涵,成为殡葬改革的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阵地,殡仪服务中心提供的系列活动使人们的悲伤得到慰籍,哀思有所寄托,生者得到安慰,死者得到安息,起到移风易俗,升华人们思想的作用,使整个丧葬和祭祀过程成为文明、健康、进步的活动。 殡仪服务中心主要向事主提供灵堂及守灵场所、宾客接待招待场所及厨房、骨灰存放及祭祀服务场所。 二、对本项目物业管理内容的理解 1.保洁服务(骨灰堂保洁); 2.安保服务(24小时的门卫、监控、消防、车辆管理、秩序维护); 3.客服服务(签收使用场所物品状况清单,监督保洁工作,骨灰摆放位置抽号)。 三、服务目标的定位 1.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达到《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__叁___级规定的标准; 2.事主满意率98%以上; 3.主管部门满意率98%以上; 通过物业管理,使殡仪服务中心环境整洁、安全可靠、秩序井然,营造庄严肃穆的氛围。 2 本项目物业管理分项服务方案 2.1 安保(门岗)服务方案 一、人员安排 安排2名保安人员对门岗进行24小时值,按照两班两倒的方式运行,每名保安每月有两天休息,休息班次由客服顶班。 二、服务内容

1.礼仪服务(向出入区域行举手礼或注目礼); 2.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 3.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验证、登记和换证; 4.制止身份不明人员、衣冠不整者和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5.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管理区域; 6.凭项目处的书面证明,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物资出管理区域。对于大型物资,还需到负责人处核实; 7.为事主提供便利性服务; 8.管理好监控室设施设备。 三、保安管理措施 1.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制定安保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严格付诸实施,以增强安保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2.强化安保人员的内务管理,开展系统化军事素质培训,提高安保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制定《紧急事故处理办法》,定期组织演习; 3.加强安保人员的行为规范教育,服装统一,佩证上岗,语言文明,举止得当; 4.门岗值勤记录规范、完备。 2.2 骨灰堂保洁服务方案 一、人员安排 安排1名保洁名从事骨灰堂保洁服务,按照第周六天8小时方式运行;遇特殊活动需调用保洁力量时,可以安排加班或从其他项目抽调保洁力量提供服务。 二、服务内容 1.骨灰堂地面每天保洁一次,每天通风除湿不少于2小时(保证骨灰堂内湿度在正常范围内); 2.骨灰堂四周五米内的保洁工作每日一次; 3.骨灰堂内骨灰橱每周巡擦一轮; 4.制止事主在灰堂内进行祭祀活动。 三、保洁管理措施 1.建立保洁制度,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2.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专业技能,提高保洁服务水平;

西宝兴路殡仪馆丧事流程

西宝兴路殡仪馆丧事流程 西宝兴路殡仪馆火化-上海便民殡葬服务为您提供一站式殡葬服务。从丧事灵堂布置,到殡仪馆火化提供一条龙服务。我们将真诚提供价格公开、反应快捷、收费合理、服务到位、文化先进、市民满意的完善的殡葬服务,从而真正解除广大市民的治丧烦恼。 专业、诚信、慈悲 每段生命必定有某些足以诠释这一路走来,曾经活过的痕迹!一种鲜明的特质,一个明显的成就。一段美好的邂逅甚至一场刻骨铭心的伤痛一首美丽的乐曲,一种好吃的孝食、一本私藏的好书或一句奉新终生的座右铭这些痕迹让别人可以再茫茫人海里,轻易辨识我的存在。当生命结束远去的人心中往往*想要感恩对每段生命表示无限尊重的方式透过高品质的规划服务,打造*能彰显个性的告别葬礼,提供*尊敬和*细致的呵护,为每一段*的生命凝聚所有的祝福、感谢、尊敬和希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一条龙”服务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将殡葬“一条龙”服务作为全省民政系统管理服务重点创新内容抓紧抓好。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精心谋划,认真实施,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充实完善殡葬“一条龙”服务项目和标准,创新拓展惠民便民殡葬服务内容和举措。各设区市民政局要在2013年清明节前提交全市开展殡葬“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方案。 (二)强化部门协作。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是开展殡葬“一条龙”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殡葬改革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民政、财政、人社、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推进殡葬公共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重点是在行政管理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之间搭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殡葬服务网络。乡镇民政所、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群众“贴心人”作用,做好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和群众与殡葬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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