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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救助打捞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

海上救助打捞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
海上救助打捞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

海上救助打捞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

所属层级类别:国务院部委规章库

所属类别:交通

发布单位:交通部

生效日期:1992-1-6

是否有效:有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调度指挥,合理安排、使用救捞船舶,保证迅速、安全有效地执行海上人命、财产救助和抢险打捞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所属救捞系统的中国籍船舶及其租用的船舶。

第二章海上救助力量的部署

第三条交通部海上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部救捞局”)。烟台、上海和广州救捞局(以下简称“区局”),分别担负北海、东海和南海三个救助责任区的救助、抢险打捞工作。

第四条三个救助责任区的划分界线是:

(一)北海区:绣针河口(北纬35度05分10秒/东经119度18分15秒)至平山岛北端(北纬35度08分30秒/东经119度54分30秒)的连线和北纬35度08分30秒纬度线以北海域;

(二)东海区:绣针河口至平山岛北端的连线和北纬35度08分30秒的纬度线至宫口头135度方位线以北的海域;

(三)南海区:宫口头135度方位线以南海域。

第五条各区局在沿海的下列地点设有常年一级救助值班待命站(点):

(一)烟台区局的站点为:天津、烟台、荣成;

(二)上海区局的站点为:上海、外高桥(或鸭窝沙)、福州、厦门;

(三)广州区局的站点为:汕头、桂山(或蛇口)、广州、北海、三亚。

沿海救捞基地、救助站(点)的值班待命船的部署与待命时间按《救捞系统一级值班待命船舶部署表》的要求执行。(见附表一)。

第六条台风季节加强值班增加待命站(点):

(一)上海区局:连云港、温州;

(二)广州区局:湛江(或海口)。

第七条春运期间加强值班增加待命站(点):

(一)上海区局:连云港、温州、沥港;

(二)广州区局:湛江(或海口)。

第八条各区局应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和救助责任区内的实际情况,选调符合要求的救助船,按时进驻指定救助站(点)执行一级值班待命任务,不得空点或随意改变待命位置。

一级救助值班船不得擅自兼顾他用。但在特殊需要并能够保证执行救助任务的前提下,需兼顾他用时,应提前申报部救捞局审批。台风、大风季节和春运期间,救助值班船一律不得兼作他用。

沿海救助值班任务须由中国籍救捞船舶担负。

第九条救助值班船舶应保持相对稳定,在某一站点连续待命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个月。其间,临时更换或调整值班船舶前应报部救捞局同意,原救助值班船必须待接替船进入其责任区或到达待命位置并交接后方可撤离。

救助值班船执行救助任务驶出其责任区的时间预计不超过一周的,可不另行派船顶替;预计超过一周以上时,应在其驶离待命点的次日另行派船接替。

第十条台风季节和春运期间,烟台区局在烟台、上海区局在外高桥(或鸭窝沙)、广州救捞局在桂山,必须保持一艘4410千瓦以上救助船执行一级值班待命任务,其起止时间由部救捞局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根据当年气象展望行文下达。

第十一条各区局应在责任海区内常年保持一艘可执行救助任务的4410千瓦以上大型救助船,并应有一至三艘其他救助船处于二级待命状态。上述船舶可以在救捞基地待命,也可由在责任海区内航行、停泊或作业且必要时可迅速调出执行救助任务的其他船舶兼任。第十二条各区局须在本责任海区内常年保持一至二艘打捞工程船并能提供6000—7000吨抬浮力(含浮吊船起重力),配备充足的抢险打捞装备器材以及相应数量的索具等,可在30—40米水深独立完成一万吨级沉船的抢险打捞工程。

第十三条救助值班待命分一级待命、二级待命两个等级:

(一)一级待命:船舶待命期间船员须全员在位,船舶(包括机具、救生设备)技术状态良好,食品、燃物料储备能维持15天,消防泵齐全完好,消防泡沫应按泡沫舱容储备。船舶在接到救助命令后,在厦门以北海域(含厦门)的待命船,冬季(自11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应在1小时内出动;其他季节,应在45分钟内出动。厦门以南海域的待命船,应常年保证在45分钟内出动。船舶的电台应按规定全时开机守听2182千赫/500千赫频道和vhf16频道的求救信号及调度指令,保证信息畅通和随时出动执行任务。当收到本责任区的求救信号后(包括从岸台或有关部门获悉),应设法查明难船或遇险飞机的名称、位置、难情,同时立即向上级调度部门报告。

(二)二级待命:船员须保持全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但船长(或大副)和轮机长必须在位。船舶的技术状况须符合救助工作的要求,接到救助指令后可于4小时内出动,厦门以北海域(自11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在5小时内出动。

第十四条海上救助专用通信网的各级通信业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遵守通信规则和情况处置的规定;各区局电台人员必须全时守听,收到海上遇险信号后,应立即报告救助调度部门。

第三章调度指挥原则

第十五条海上救助打捞船舶按其隶属关系实施调度指挥,实行部救捞局、各区局以及站(队)三级调度管理体制,但在情况特别紧急或需要时,可越级直接调度指挥。

第十六条各区局、沿海救助站调度及各救助值班船,在接到本救助责任区内的海上遇险求救信号或有关单位的救助请求后,应根据救助请求和救生的需要,实施海上救助。救助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情况危急时,先行救人;

(二)对国轮在条件或情况许可时,尽可能连人带船一同施救;对外轮,除了救人之外,

船的救助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或“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进行施救。并尽量在施救之前双方加以明确;

(三)接到本救助责任区内特别紧急的遇险报告后,可边行动边向区局调度报告;

(四)跨区实施救助时,一般应通过部救捞局协调执行,情况紧急如需增援时,各区局间亦可直接协调实施救助,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部救捞局调度;

(五)当海上救助、抢险救灾、应急打捞清障与其他工程任务相冲突时,在船舶、设备和人员等调配使用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海上救助、抢险打捞之需要。

第十七条参加救助的救捞船舶担任现场指挥,负责搜救、抢险打捞的现场具体指挥职责,如现场有多艘船舶共同执行救助任务时,须由区局指定其中的一艘担任现场指挥。

跨区的救捞活动,由部救捞局指挥协调或指定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除向救捞局报告情况外必须把现场搜救、抢险的情况及时向搜救、抢险指挥部或有关的海上搜救中心报告,并接受其统一协调指挥的指令。

第四章各级调度室的职责范围

第十八条各级调度室是所在单位的救捞船舶调度指挥中心。所有在航救捞船舶必须在各级调度室统一调配和指挥下行动。除特别紧急情况外,未得到调度指令不得擅自行动。

各级调度人员必需严格按部救捞局、区局和站队领导的意图下达调度指令,实施准确及时的调度指挥,并把执行情况及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和上级机关。

第十九条部救捞局调度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适时提出部署与调整沿海各救捞基地、救助站点值班待命力量的意见;

(二)依据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救助值班船舶职守、技术状态、人员配备及待命状态等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三)掌握一级待命船及1940千瓦以上的救助拖轮和1000总吨救捞工程船的动态;

(四)审核船舶出国任务书,掌握在国(境)外船舶的动态;

(五)及时准确下达交通部搜救抢险指挥部或有关的海上搜救中心以及部救捞局对重大

海上救捞行动的指令。了解救捞工作现场情况并提出处置意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遇有重大救捞和拖航任务,必要时调度人员应按局领导要求到现场;

公司老旧船管理须知

I 1001-04 老旧船舶管理须知 1 目的根据国际公约,交通部令以及船级社规范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对老旧船舶的管理,适应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此须知。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SMS相关部室及公司所管老旧船舶。 3 定义 3.1 船龄:指船舶自安放龙骨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 3.2 老旧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和强制报废船舶的船龄要求: (注:表中“特别定期检验船龄”、“强制报废船龄”特指中国籍船舶) 4 责任 4.1 船长是船舶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大副是老旧船船体结构强度检查监控的直接责任 人。轮机长是船舶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4.2 机务部对所属老旧船舶的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老旧船舶专项技术档案。 4.3 公司海务部对各老旧船舶的海务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机务部确定老旧船舶的管理 要求。 4.4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指导、监督海、机务做好老旧船舶的管理工作,并给以足够的技术 支持;分析老旧船的技术状况、船体强度,会同公司机务部和海务部确定老旧船 的管理要求,并通报船东。 5 实施细则 5.1 老旧船舶的海务管理 5.1.1 老旧船舶禁止超载。在配载和积载时,要充分考虑到船舶纵向强度和局部强度,正 确进行配积载,使船舶在整个航次中均满足强度要求。在装卸货中要经常观测六 面水尺,随时调整装货顺序,避免出现过大的弯矩和剪力及严重的舯垂和舯拱。 装载重大件时应注意各层甲板的安全负荷,并采取有效的衬垫。老旧船舶应尽量 避免在隔舱装载的状态下航行,对于货舱空舱限制,还应参照I0701-49 《船舶货 运管理规定》第4.1.6款要求,保证船舶符合证书的规定。 5.1.2 老旧船舶在开航前,大副要把船舶的六面水尺及船体舯垂和舯拱情况记录到《船舶 装货/压载状况拱/垂情况跟踪表》中并进行比较。 5.1.3 货物卸空后,大副应负责检查船壳、主甲板、大舱等区域的船体结构,检查结果记 录到《船壳、甲板货舱结构航次检查表》中,对需要公司支持的缺陷,应填写

调度管理制度全

调 度 管 理 制 度 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执行党的安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1. 全生产方针,根据矿井安全生产实际,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应做到“心随职走,职随责走、用心做事、追求卓越”。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 3、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4、掌握采掘布置、工作面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督促解决问题,保证矿井正常接替。 5、负责协调生产单位和辅助单位的关系。 6、负责接受和传达矿领导及上级调度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7、对妨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坐阵指挥,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8、经常检查调度系统工作情况,按时召开调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负责调度业务竞赛评比工作。经常检查值班调度人员的原始记录、图表台帐填写、调度文件资料贯彻和存档情况。 9、负责组织领导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组织实现标准化调度室。 10、负责向领导和上级调度汇报工作、提供情况。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按章指挥。 2、掌握全矿当班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原因分析及第二天的生产预报工作。 3、在矿井发生事故时立即按照汇报程序向值班矿领导、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4、掌握煤炭生产和地面情况,熟悉应急救援程序,。 5、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和台账,做到准确无误。 6、认真做好上级通知、指示的接受和下达工作并有完整记录。 7、掌握矿井各方面情况,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协调解决。 8、轮流深入井下熟悉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现场生产条件和存在的问题。 9、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安全工作,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做好记录。 调度业务学习制度

船舶建造工艺流程简要介绍知识学习

船舶建造工艺流程简要介绍 一、船舶建造工艺流程层次上的划分为: 1、生产大节点:开工——上船台(铺底)——下水(出坞)——航海试验——完工交船生产大节点在工艺流程中是某工艺阶段的开工期(或上一个节点的完工期),工艺阶段一般说是两个节点间的施工期。生产大节点的期限是编制和执行生产计划的基点,框定了船舶建造各工艺阶段的节拍和生产周期;节点的完成日也是船东向船厂分期付款的交割日。 2、工艺阶段:钢材予处理——号料加工——零、部件装配——分段装焊——船台装焊(合拢)——拉线镗孔——船舶下水——发电机动车——主机动车——系泊试验——航海试验——完工交船 3、以上工艺阶段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分解。 4、是以上工艺阶段是按船舶建造形象进度划分的,造船工艺流程是并行工程,即船体建造与舾装作业是并行分道组织,涂装作业安排在分道生产线的两个小阶段之间,船体与舾装分道生产线在各阶段接续地汇入壳舾涂一体化生产流程。 二、船舶建造的前期策划 船舶设计建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开工前船厂必须组织前期策划,一是要扫清技术障碍;二是要解决施工难点。 1、必须吃透“技术说明书”(设计规格书)。 技术说明书是船东提出并经双方技术谈判,以相应国际规范及公约为约束的船舶设计建造的技术要求。船厂在新船型特别是高附加值船舶的承接中必须慎重对待:必须搞清重要设备运行的采用标准情况、关键技术的工艺条件要求,特别是要排查出技术说明书中暗藏的技术障碍(不排除某些船东存有恶意意图), 2、对设计工作的组织。 船舶设计工作分三阶段组织进行——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生产设计。初步设计:是从收到船东技术任务书或询价开始,进行船舶总体方案的设计。提供出设计规格说明书、总布置图、舯剖面图、机舱布置图、主要设备厂商表等。详细设计:在初步设计基础上,通过对各个具体技术专业项目,进行系统原理设计计算,绘制关键图纸,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关于对老旧运输船舶执行特别定期检验的通知

关于对老旧运输船舶执行特别定期检验的通知 交海发[2001]430号2001年8月6日 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 根据《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达到规定的老旧运输船舶船龄的运输船舶,应申请特别定期检验。为贯彻执行特别定期检验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01年4月9日已达到或超过《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规定的特别定期检验船龄,但未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运输船舶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应于2001年8月31日前向船籍港所在的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下简称船检机构)申请特别定期检验; 二、船检机构接到特别定期检验申请后,出具已申请初次特别定期检验的证明,加盖船检机构公章,放在船上备查。特别定期检验安排在年度检验到期前、后三个月内进行。对本通知公布之日已做过2001年年度检验或中间检验、换证检验、船底外部检查、特别检验的应将特别定期检验安排在下一年年度检验到期前、后三个月内进行; 三、特别定期检验内容按《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1999)》中有关换证检验规定和《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中有关特别检验规定执行; 四、完成特别定期检验,一律换发船检证书,并注明下一次特别定期检验日期,有效期均为一年。下一年的特别定期检验均在新证书到期前、后三个月内进行。证书日期年份填写检验年份,月、日不变。 五、海事部门对达到特别定期检验的船舶进行严格检查,对没有申请特别定期检验的船舶,应令其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在8月31日后仍未申请的船舶,不得办理签证或出港手续,并责令其立即申请,待取得申请初次特别定期检验证明后,方可放行。对在本通知公布之日已做完特别定期检验的船舶,只有通过检验的方可签证或办理出港手续。

车辆调度管理规定

?车辆调度管理原则 ?公司所有的运输车辆由调度室统一派车; ?车辆调度员按照“先到先发、长短线结合、公平调度”的原则进行车辆调度; ?所有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派车指挥,按照调度派车时间发车、按规定时间到达,当遇到与本人或相关人员有利益相抵触时,应顾全大局,以调度指令为准,对于不服 从调度派车的驾驶员,将追究有关人员或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在未得到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前,各车辆或驾驶员不得随意开车、停车以及不得有其他耽 误运输工作的行为。 二、车辆调度工作的内容 1、调度员根据邮局调度的计划安排,建立车辆日计划排班表,组织好车辆的运输。 2、调度员要掌握车辆运行使用情况,及时了解车辆运输进度。 3、调度室车管人员要及时掌握车辆维护保养执行情况,以及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情况。 3、调度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全面掌握运输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措施,力争使发出的调令及时、准确、灵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4、调度室对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调度计划的制定与反馈程序 1、调度员需要与邮局调度以及装车班长及时沟通联系,每天按规定时间之前将做好排班计 划表发送给邮局调度。 2、调度员要通过GPS监控系统及时与车辆运输人员沟通,实时了解车辆运行状况,并建立 车辆运行日报表,每天上午9时和下午17时把当天的车辆运行报表发送在长快邮路管理群里。 3、在出现运输情况异常等问题时,调度员要及时与邮局调度做好沟通协调和报备工作。 4、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各车辆驾驶员应及时向调度员汇报: 发生交通事故、安全事故以及其他 突发事件;车辆出现故障,需要进行检修不能按计划完成;运输途中出现道路修建、交通 堵塞等道路异常情况;其它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 5、调度员应及时记录好各运输车辆驾驶员的汇报内容,并立即进行处理,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汇报。 运输人员奖惩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调动运输人员积极性,加强邮件运输工作的管理,杜绝事故隐患,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要求 1、所有运输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意识,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 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运输人员在班前24小时及运输全程中的饮酒行为,属于严重违章,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停班或除名,随车人员如有隐瞒不报的,给予1000元罚款。 3、运输人员必须服从调度的工作安排,包括车辆运输安排、车辆的监控调度等等,如有不 服从工作安排,每出现一次扣罚500元,连续两次不听从调度指令的予以停班或除名。 4、运输人员是公司对外的窗口,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须时刻注重自身的形象及言谈举止。在客户单位必须遵守客户单位的相关制度及服从客户单位的装卸货安排,对客户单位的安排 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及时向公司管理人员反映,严禁与客户单位发生直接争执,若出现与客户 单位发生直接争执或发生客户投诉的,每出现一次处罚500元。如违反客户单位的相关制度 导致的罚款,由个人自行承担。屡屡发生者公司有权进行除名处理。

浅谈船舶建造流程

浅谈船舶建造流程 姓名:张永刚 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时间: 2012年9月

摘要:文中简要的介绍了船舶的建造流程,以前的船舶建造流程周期比较长,从而演变成现在的壳舾涂一体化的建造模式,通过对比分析,壳舾涂一体化的建造模式大大的缩短了船舶建造周期,减少了建造成本,因此其建造模式在船厂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关键词:船舶建造流程,壳舾涂一体化 0引言 造船生产管理模式的演变由焊接代替铆接建造钢质船,造船生产经历了从传统造船向现代造船的演变,主要推动力是造船技术的发展。现代造船工艺是在综合采用先进制造技术和现代科学管理的条件下研究船舶建造过程及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按照“壳舾涂一体化”造船理念。 造船工艺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最佳的船舶生产工艺系统,包括船舶建造方案、制造方法和工艺流程、工艺装备、施工精度标准及检测方法,以及最大限度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扩大新技术应用。 现在,工艺学的概念本质已从狭义扩展到广义,从技术手段、原材料、信息、生产资源、计划控制系统到自然环境保护等,均在生产过程中有所体现。造船工艺已经成为缩短船舶建造周期、提高建造质量和降低建造成本,甚至是实现生产与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 1船体放样与号料 船体放样与号料,就是将设计部门设计的船体型线图、结构图,按1:1或其他一定比例进行放样展开,以求得船体结构的真实形状和实际尺寸,然后再将这些已经展开的零件,在钢板或型材上进行实尺号料。 船体放样与号料是一个技术性强、难度大、精度高的工种,它不仅是船体建造的首道程序,而且为船体建造的其他后续工作提供各种确切可靠的施工依据。所以从根本上说,船体的建造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放样与号料的工作质量。 1.1 船体放样概述 根据设计图纸按一定比例进行船体型线和构件的放大工作,是船舶建造中的第一道工序。通过放样可以取得较光顺的船体型值及构件在船体上的正确位置、形状和尺寸,为号料、加工、装配等后续工序提供施工依据,并对放样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进行修正或改进。 1.2 船体型线放样 船体表面是光顺的空间曲面。在设计的船体理论型线图上,是根据三面投影原理,用三组互相垂直的平行剖面(纵剖面、横剖面和水线面)与船体表面相交得到三组型线(纵剖线、横剖线和水线)绘制成三个投影图(纵剖线图、横剖线图和半宽水线图)来表示的,如图1-1所示. 它们的投影关系和形状特征如表1-1所示。

海事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二)行政处罚(共98项) 1.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浮动设施 法律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2.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浮动设施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3.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作业 4.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 的船员擅自作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5.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应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 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 6.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7.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8.未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 9.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 10.擅自进出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 11.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 12.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1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或器材,从事危险货物作业 14.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装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条 15.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七条 16.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船员有责任的 处罚种类: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操作管理制度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总则 1、为了防止电网操作上的误下令和误操作,必须统一操作管理,确保操作的统一、协调、准确、快速和电网安全运行,结合河池电网和创发水电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倒闸操作,系指将电气设备按预期目的由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的行为。电气设备分为四种状态,即:运行、检修、热备用和冷备用。 3、一切正常倒闸操作,必须使用操作票,操作票系指: a) 调度端:系统操作票及综合命令操作票; . b) 现场端 (变电站 ) :倒闸操作票。 4、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使用口头命令,但应记入相应的记录簿中: a) 事故处理; b) 由于运行设备发生缺陷,严重咸胁人身或设备安全,需要紧急停止运行者; c) 为防止事故而需要紧急操作者; d) 拉闸限电; e) 调整出力; f) 单一项目的操作。 5、系统操作票使用逐项操作命令,综合操作命令票使用综合命令,口头命令使用逐项操作命令或综合命令。 6、调度员对所发布的操作命令的正确性负责,不论采用何种发令形式,均应使现场值班人员完全请楚该操作的目的和要求,现场值班人员将调度员发给的操作预令,填写在专用的倒闸操作记录簿上,并按此记录编制本单位的倒闸操作票,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7、系统操作票和综合命令票的使用范围 (1)一个操作任务需要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配合的操作,或只有一个单位操作,影响主要系统运行方式或需要观察对系统的影响者,均使用系统操作票。 所谓影响主要系统运行方式,系指操作涉及电网并解环或两个系统的并解列。 所谓需要观察对系统的影响者,系指操作对系统的潮流、电压、稳定等有较大影响,需要采取相应措施的。(2)一个操作任务只需一个单位操作,不需要其他单位配合,不影响主要系统运行方式,也不需要观察对系统的影响者,使用综合操作命令票。 一个操作任务只需要一个单位操作一次设备,但只需在操作前或操作后,在其他单位变更保护装置 ( 含自动装置,下同 ) 使用方式的,使用综合命令票。单一变更保护装置的使用方式下发口头命令。如保护装置的投停操作与其他单位的一次设备操作必须在中间配合进行。则需使用系统操作票。 8、编制操作票和下发操作命令,必须使用正规调度操作命令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所谓设备双重名称,系指设备名称和编号。 9、现场的倒闸操作,必须得到管辖该设备的值班调度员的正式命令后方可进行。 10、调度员在指挥正常操作时,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操作,迅速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后或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进行操作。 11、正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或高峰负荷时进行,如果在交接班时操作没完,应操作完或操作到某一段落后再进行交接班,必要时接班人员应协助操作。 操作票的编制: 1、操作票由值班调度员填写,填写完后,应根据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在编制人处签字。

调度室信息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14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调度室信息管理办法正 式样本

调度室信息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了加强生产信息调度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调 度信息管理水平,健全强有力的生产调度指挥系统,使 信息调度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指挥部和信息参谋部,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主任1人,副主任2人,调度员6人,调度统计 和信息管理1人。 调度员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2人,每 天安排一名主任值班,协同调度员处理生产环节出现 的各类生产问题并汇报有关领导,调度统计及信息管 理员负责当日各类报表的汇总和整理工作。

二、调度管理方面: 1、要严格按照煤矿煤矿安全规程组织和指挥生产。在日常工作中,始终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住”的指导思想。按日、按班、按旬、按月完成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开拓进尺。各项重点工程和各项生产任务,坚持生产预测、预报,及时有效的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组织召开调度室,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凡是涉及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部门统一行驶调度职权。 3、理解和及时掌握产、运、销、存、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并要求及时上报和填写,按时出生产报表。 4、在实际工作中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船舶建造流程

船舶建造流程 一、船体放样 1.线形放样:分手工放样和机器(计算机)放样,手工放样一般为1:1比例,样台需占用极大面积,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目前较少采用;机器放样又称数学放样,依靠先进技术软件对船体进行放 样,数学放样精确性较高,且不占用场地和人力,目前较为广泛的采用机器放样。 2.结构放样、展开:对各结构进行放样、展开,绘制相应的加工样板、样棒。 3.下料草图:绘制相应的下料草图。 二、船体钢材预处理:对钢材表面进行预处理,消除应力。 1.钢材矫正:一般为机械方法,即采用多辊矫夹机、液压机、型钢矫直机等。 2.表面清理:a.机械除锈法,如抛丸除锈法喷丸除锈法等,目前较为广泛采用;b.酸洗除锈法,也叫化学除锈,利用化学反应;c.手工除锈法,用鎯头等工具敲击除锈 三、构件加工 1.边缘加工:剪切、切割等; 2.冷热加工:消除应力、变形等; 3.成型加工:油压床、肋骨冷弯机等。 四、船体装配:船体(部件)装配,把各种构件组合拼接成为各种我们所需的空间形状。 五、船体焊接:把装配后的空间形状通过焊接使之成为永久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六、密性试验:各类密性试验,如着色试验、超声波、X光等。 七、船舶下水:基本成形后下水,设计流水线以下的所有体积均为浸水体积。

1.重力下水:一般方式为船台下水,靠船舶自重及滑动速度下水; 2.浮力下水:一般形式为船坞; 3.机器下水:适用于中小型船舶,通过机器设备拖拉或吊下水。 八、船舶舾装:全面开展舾装系统、系泊系统、机装、电装、管装等方面的工作。 九、船舶试验:系泊试验、倾斜试验,试航(全面测试船舶各项性能)。 十、交船验收。 ~~~~~~~~~~~~~~~~~~~~~~~~~~~~~~~~~~~~~~~~~~~~~~~~~~~~~~~~~~~~~~~~~~~~~~ 船舶建造工艺流程简要介绍 本讲座从管理者的角度,按照“壳舾涂一体化总装造船”现代造船管理模式的要求,结合我国船厂的探索实践,介绍船舶建造在各工艺阶段的组织方式、应注意的问题,同时提供 对施工状态的评价标准。 一、造船生产管理模式的演变由焊接代替铆接建造钢质船,造船生产经历了从传统造船向现代造船的演变,主要推动力是造船技术的发展。传统造船分两个阶段: 1、常规的船体建造和舾装阶段。在固定的造船设施按照先安装龙骨系统、再安装肋骨框、最后装配外板系统等。 2.由于焊接技术的引进,船体实行分段建造;舾装分为两个阶段:分段舾装和船上舾装,即开展予舾装。 现代造船又历经以下阶段: 3、由于成组技术的引进,船体实行分道建造;舾装分为三个阶段: 单元舾装、分段舾装和船上舾装,即开展区域舾装。 4、由于船体建造和舾装、涂装相互结合组织,实现“壳舾涂一体化总装造船”。 5、随着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精益造船、标准造船、数字造船、绿色造船将成为船厂的努力方向。目前国内主要船厂一般处于三级向四级过渡阶段;国内先进船厂已达到四级水平;外高桥船厂、建设中的江南长兴岛造船基地明确提出将精益造船、标准造船、数字造船、绿色造船作为发展目标。

新交通运输常用法规汇编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常用法规汇编 一、公路行政执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593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9月13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公布) 4.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1月27日交通部令第2号公布) 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2月13日交通 部令第2号公布) 6.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6日交 通部令第6号公布) 7.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4年4月30日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公布) 二、道路运政行政执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 3.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2001年12月20日对外 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 4.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4月13日交通部令第3 号公布) 5.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 部令第10号公布,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第二次修正) 6.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 令第6号公布,2009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令第3号第二次修正)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令 第9号公布,2010年10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修订)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0年10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6号公布) 8.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1998 年3 月4 日交通部 令第2 号公布,2001年8月20日交通部令第4号修正)9.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令第7

调度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荆各庄矿业公司 调度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荆各庄矿业公司 生产技术部调度室 2010年元月1日

目录 一、调度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二)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三)值班调度员岗位责任制(四)大班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二、调度工作制度 (一)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二)调度汇报制度 (三)调度牌板管理制度 (四)调度会议制度 (五)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六)调度保密制度 (七)调度资料保管制度 (八)调度员深入现场制度 (九)调度业务学习制度 (十)调度业务培训制度 (十一)调度环境、精神文明制度(十二)值班调度员管理制度三、调度管理相关规定

一、调度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根据公司生 产作业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 2、组织生产调度会议,参加有关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 决议负责督导落实。 3、掌握生产动态和生产完成情况,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 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掌握采掘工作面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督促解决采掘衔接工程 中存在的问题。 5、负责协调生产单位和辅助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单位之间存在 的矛盾和问题。 6、负责接受和传达领导和上级调度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 指令,并检查督导落实。 7、对妨碍安全生产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解决;发生安全 或生产事故时,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 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8、经常检查调度系统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负责组织 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9、负责向领导和上级调度汇报工作,提供相关情况。 10、按时完成领导和上级调度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二)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目录 汇编说明.................................................. 2 ... 调度室标准化“十化”管理标准 (3) 第一章调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4) 一、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4... 二、调度室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4... 三、调度室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 四、调度室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 6... 五、安全监测监控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7...第二章调度岗位责任 (7) 一、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7) 二、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8... 三、调度室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9... 四、调度室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9... 五、调度室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0) 六、调度室统计员岗位责任制 (11) 第三章调度管理制度 (12) 一、调度值班制度 (12) 二、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12) 三、调度汇报制度 (13) 四、调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4) 五、调度业务保安制度 (15) 六、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 (16) 七、调度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17) 八、调度文档管理制度 (19) 九、调度会议室管理制度 (20) 十、调度室卫生管理制度 (20) 第四章调度专项管理制度 (21) 一、雨季“三防”值班制度 (21) 二、上传下达管理规定 (21) 三、采煤工作面安装调度管理规定 (22) 四、采煤工作面撤出调度管理规定 (23) 五、采煤工作面收尾调度管理规定 (23) 六、巷道贯通调度管理规定 (24) 七、水患调度管理规定 (25) 八、瓦斯异常区调度管理规定 (26) 九、重点工程调度管理规定 (27) 十、停产撤人及撤人后恢复生产的管理规定 (27)

老旧船管理规定

老旧船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 9月5日起施行。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 7月5日交通部发布根据 11月30 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9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第三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船龄,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 (二)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船龄,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和机构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之日的年限; (三)老旧运输船舶,是指船龄在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最低船龄以上的运输船舶; (四)报废船舶,是指永久不能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

(五)废钢船,是指永久不能从事水路运输的钢质船舶; (六)单壳油船,是指未设有符合国内船舶检验规范规定的双层底舱和双层边舱的油船(含油驳)。 第四条老旧海船分为以下类型: (一)船龄在以上的高速客船,为一类老旧海船; (二)船龄在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列车轮渡)、旅游船、客船,为二类老旧海船; (三)船龄在以上的油船(包括沥青船)、散装化学品船、液化气船,为三类老旧海船; (四)船龄在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为四类老旧海船; (五)船龄在20年以上的货滚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驳船等,为五类老旧海船。 第五条老旧河船分为以下类型: (一)船龄在以上的高速客船,为一类老旧河船; (二)船龄在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列车轮渡)、旅游船、客船,为二类老旧河船; (三)船龄在以上的油船(包括沥青船)、散装化学品船、液化气船,为三类老旧河船; (四)船龄在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为四类老旧河船; (五)船龄在20年以上的货滚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驳船(包括

生产计划调度管理规定

生产计划调度管理规定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制度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计划调度管理的内容、方法及相关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各部门、车间(分厂)。 职责 1.1 制造部 负责公司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工作。 管理内容与方法 1.2 生产计划管理 1.2.1 根据公司年、季计划要求,制造部 每月28日下达次月生产计划。 1.2.2 车间(分厂)、部(室)要严格按制造部下达的打字计划或专项生产计划 进度要求组织生产,保证生产指标完 成。尤其对用户急件、重点生产项目,

应确保生产进度。临时性生产计划,车 间(分厂)应按制造部调整计划执行。 1.2.3 对在制性生产项目,有关单位应搞好衔接,产品毛坯在中间库或车间滞留 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4 产出计划完成情况由公司办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奖罚。 1.3 生产调度管理 (分厂)要认真对待制造部调1.3.1 各车间 度人员的工作检查,及时提供生产进度 和反映存在问题,确保生产计划完成。 各部(室)要适应现场生产需要,随叫 随到,做到小问题当班处理,重大问题 处理不超过24小时。

1.3.2 对于非标成台专项的生产进度,车间生产人员要接受制造部生产调度员定 期和不定期的生产进度检查,并及时提 供生产进度情况。 1.3.3 各生产单位有对本单位产品贴有标识和保护产品标识的责任,制造部调度 员对产品标识有权进行检查,一旦发现 问题,应督促各单位及时依照通知进行 整改。 1.3.4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和生产副主任、主体车间技术副主任,应按时参加公司 生产调度会,有事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对会上 提出的生产问题和生产进度要求,要及

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HRLS/N.S/DD 华润联盛能源投资 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全面完成矿井全年原煤产量和掘进总进尺以及各项指标,规调度管理程序,充分发挥调度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工作安排要做到有落实、有检查、有汇报,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矿调度、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第三章术语 第三条: 1、水平:指沿煤层走向某一标高布置运输大巷或总回风巷的水平面。 2、井巷:指为进行采掘工作在煤层或岩层所开凿的一切空硐。 3、主要运输巷:指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的总称。 4、专用回风巷:指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还不得行人。 5、采煤工作面的风流:指采煤工作面工作空间中的风流。 6、掘进工作面的风流:指掘进工作面到风筒出风口这一段巷道中的风流。 7、主要通风机:指安装在地面的,向全矿井、一翼或1个分区供风的通风机。

8、瓦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 9、局部通风机:指向井下局部地点供风的通风机。 第四章职责 第四条:跃进:负责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积极处理,搞好各类事故的组织抢救和分析处理工作;坚持煤与非煤并重并举的原则,组织好各个部门、各生产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棘手问题,克服生产薄弱环节,确保矿井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全面完成;负责召集有关调度会、生产会、协调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督促检查本企业各部门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凡涉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高飞: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及时掌握生产动态,严肃认真地按班、日、旬、月检查对照计划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采取措施,消除可能影响生产的因素和困难,实现均衡、高产、高效;督促检查各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各类工程的按质按时完成。实现总体平稳、纵横协调、均衡生产。 任亮平:负责对领导指示、工作安排或上级通知、通报的下达,随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对基层汇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值班长、有关矿领导和部门汇报,按领导指示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解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项项有记录;负责落实集团公司领导值班和调度值班制度,检查各部门值班和调度值班情况。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组织好全矿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全矿当

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

名称: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文号:交水发〔2016〕 发布机构:水运局 230号 发文日期:2017年01月06 主题分类:国内航运 日 索引号:2017-00018 主题词:运输船舶;报废制度;意见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部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决定对原交通部、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交水发〔2001〕151号)进行修改,删除文件中“报废船舶违反规定擅自从事运输,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留封存或者强制拆解,所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承担。”的内容,同时纳入原交通部《关于同意延长黑龙江水系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年限的批复》(交水发〔2002〕415号)关于同意将黑龙江水系第四类、第五类内河船舶强制报废年限分别延长至39年、41年的内容。 现将修改后的《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重新发布,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关于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交水发〔2001〕151号)、《关于同意延长黑龙江水系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年限的批复》(交水发〔2002〕415号)和《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意见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16号)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2016年12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海关总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航(航运、航务、水运、运输)管理局(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东协会,中国船级社,各直属海事局,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 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 为加强老旧船舶管理,优化船舶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运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并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 一、充分认识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运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缓解我国运输能力不足,促进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运输船舶存在严重老化,老旧船舶数量多,船舶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威胁,对航运业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实施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尽快淘汰一批老旧运输船舶特别是严重老旧的客滚船舶,对保障船舶运输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有利于优化运力结构,推动航运业结构调整,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禁止达到报废船龄标准的运输船舶从事水路运输活动

调度室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调度室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矿调度室的管理水平,使调度室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标准化、制度化、正规化、科学化,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不迟到早退。 2、接班人员要提前30分钟到位。接班后,先询问和听取交班调度员口述当班发生过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并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和事故记录。 3、交班人员要把当班发生的问题记录清楚,把未解决问题填写到记录本上,并和下一班交代清楚。(若出现交班人员遗漏本班问题没有交代给下个班或接班人员没有查看交接班记录或没有领会交班人员所交代的问题造成失误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罚责任人100——200元。) 4、建立健全调度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图表和各类牌板。 5、随时接收电话汇报并认真做好电话记录,严格执行上传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询问各采掘面的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填写报表、台帐,完善原始记录。做到文字清洁整齐,数字准确无误。 6、按时填写、汇总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对每日按规定录入的各种生产数据、报表要准确无误,有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1)每班工作任务:调度综合台账、ERP班报; 2)每日工作任务:生产建设日报、ERP日报、动态信息日报; 3)每周生产建设周报;每旬生产建设旬报、ERP旬报; 4)每月生产建设月报、ERP月报、ERP下月生产计划、采掘工程平面图及避灾路线图月更新。 7、按时整理和保存各种调度统计资料,及时入档存档。 8、调度室人员必须按调度室学习计划参加各专业的学习并做好相关考试记录。 9、值班调度人员,工作时间必须做到着装整洁,文明上岗。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饮酒闹事。 10、按时打扫室内外规定责任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11、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对调度相关的各项系统要做到能操作、会使用,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12、调度员在岗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给予2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酌情加重处罚。 1)、不认真填写记录,出现缺项缺页。 2)、值班期间喝酒、影响工作。 3)、夜班不打扫卫生和其他班不能保持室内清洁的。 4)、未经领导同意,离开调度室。 5)、不服从管理和安排的。 6)、值班期间会客时间超过30分钟。

2011年《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与旧(2004)对比-总则及1-4篇

2011年《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与旧(2004)对比 1、总则 一、适用范围中增加对渔船不适用。(3.1) 二、明确规定“对于重大改装,改装部分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7.4) 三、删除原规范1.7.5关于有关修改通报的生效范围项。 四、增加对于国家的文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规定适用时 应遵守。(7.6) 五、增加委托人可申请检验。 六、增加船舶设计方、建造方、所有人、经营人以及船长的责任。 七、增加事故项。 八、把原检验与发证中1.1.2中的有关定义划归到总则中,并增加部 分定义。

2、第1篇检验与发证 一、明确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的规定,取消“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及“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船舶”的规定。(1.1.1.2、1.1.1.3) 二、明确内河船舶需海上拖行要求。(1.1.1.5) 三、增加各种检验项目还需满足建造检验规程、营运检验规程规定。(1.1.1.6) 四、增加本法规所引用的标准、指南均有效。(1.3.2.2) 五、删除原规范1.3.4关于本法规为作规定,将另有规定或给予特殊考虑项。 六、法定证书中增加《内河船舶船员舱室设备证书》以及《临时证 书》。(1.4.1.3)

七、由原“内河船舶需进行拖带航行至沿海水域”改为“内河船舶需进行 海上拖航”。(1.5.1.3) 八、增加停航船舶检验1.5.1.4要求。 九、增加对技术文件的审核批准。(1.5.2.1) 十、增加须检查船上已配备所需的文件资料项。(1.5.2.3) 十一、增加验船师编制报告及证书的义务。(1.5.2.4) 十二、营运检验种类中增加特别定期检验及搁置检验。(1.5.3.1) 十三、明确换证检验或特别定期检验按规定签发新证书。 十四、明确证书正副本的使用。 十五、检验种类中增加特别定期检验及搁置检验说明。 十六、增加中对证书、手册等文件是否放置船上的检查。(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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