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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11 号——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11 号——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11 号——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应用指南

(2019年3月29日修订)

一、本准则的范围(参见本准则第一条和第二条)

1.只有当注册会计师认为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且拟承接的业务具备某些特征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包括审计业务)予以承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在承接审计业务时与职业道德要求相关的并且在其控制范围内的责任。本准则规范了在被审计单位控制范围内的,且对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层而言有必要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或前提条件)。

二、审计的前提条件

(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参见本准则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2.承接鉴证业务的条件之一是,《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提及的标准适当,且能够为预期使用者获取。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适当的标准使注册会计师能够运用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就审计准则而言,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用以审计财务报表(包括公允反映,如相关)的标准。

3.如果不存在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管理层就不具有编制财务报表的恰当基础,注册会计师也不具有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

适当标准。在多数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按照本指南第8段和第9段所述,假定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可接受的。

确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性

4.在确定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性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下列相关因素:

(1)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例如,被审计单位是商业企业、公共部门实体还是非营利组织);

(2)财务报表的目的(例如,编制财务报表是用于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还是用于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

(3)财务报表的性质(例如,财务报表是整套财务报表还是单一财务报表);

(4)法律法规是否规定了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5.许多财务报表使用者不能要求“量身定做”财务报表,以满足其特定的财务信息需求。尽管不能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的所有信息需求,但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仍存在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按照某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旨在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表,称为通用目的财务报表。

6.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称为特殊目的财务报表,旨在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对于特殊目的财务报表,预期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决定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规范了如何确定旨在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

性。

7.在承接审计业务后,注册会计师可能发现,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存在的缺陷表明该编制基础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法律法规规定采用该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本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适用。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采用该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管理层可能决定采用另一种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以前达成一致意见的业务约定条款不再准确,根据本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与管理层就新的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以反映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变更。

通用目的编制基础

8.如果财务报告准则由经授权或获得认可的准则制定机构制定和发布,供某类实体使用,只要这些机构遵循一套既定和透明的程序(包括认真研究和仔细考虑广大利益相关者的观点),则认为财务报告准则对于这类实体编制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是可接受的。这些财务报告准则的例子有:

(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

(3)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授权或获得认可的准则制定机构,在遵循一套既定和透明的程序(包括认真研究和仔细考虑广大利益相关者的观点)的基础上发布的会计准则。

在规范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编制的法律法规中,这些财务报告准则通常被界定为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9.根据本准则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注册会计师需要确定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否是可接受的。法律法规可能为某类实体规定了在编制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认为这种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这类实体编制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是可接受的,除非有迹象表明不可接受。如果认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不可接受的,则注册会计师需要遵守本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

不存在准则制定机构或法律法规未规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国家或地区

10.如果某一国家或地区不存在经授权或获得认可的准则制定机构,或者法律法规未规定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当被审计单位在该国家或地区注册或经营时,管理层需要确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本指南附录3为在这种情况下确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性提供了指引。

(二)就管理层的责任达成一致意见(参见本准则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

11.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是管理层已认可并理解其承担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任。审计准则并不超越法律法规对这些责任的规定。然而,独立审计的理念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对财务报表的编制或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承担责任,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合理预期能够获取审计所需要的信息(在管理层能够提供或获取的信息范围内,包括从总账和明细账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取的信息)。因此,管理层认可并理解其责任,这一前提对执行独立审计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为避免误解,在按照本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就审

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予以记录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需要与管理层就管理层认可并理解其责任达成一致意见。

12.财务报告责任如何在管理层和治理层之间划分,因被审计单位的资源(如人员素质和数量)和组织结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管理层和治理层在被审计单位各自角色的不同而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管理层负责执行,而治理层负责监督管理层。在某些情况下,治理层负有批准财务报表或监督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责任。在大型实体或公众利益实体中,治理层下设的组织,如审计委员会,可能负有某些监督责任。

13.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管理层就其已履行某些责任提供书面声明。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针对管理层责任的书面声明、其他审计准则要求的书面声明,以及在必要时需要获取用于支持其他审计证据(用以支持财务报表或者一项或多项具体认定)的书面声明。注册会计师需要使管理层意识到这一点。

14.如果管理层不认可其责任,或不同意提供书面声明,注册会计师将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承接此类审计业务是不恰当的,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承接此类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向管理层解释这种情况的重要性及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财务报表的编制(参见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15.大多数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包括与财务报表列报相关的要求,对于这些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提到“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时,编制包括列报。实现公允反映的报告目标非常重

要,因而在需要与管理层达成一致意见的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中需要特别提及公允反映,或需要特别提及管理层负有确保财务报表根据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的责任。

内部控制(参见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

16.管理层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编制的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无论其如何有效,也只能合理保证被审计单位实现其财务报告目标。

17.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的独立审计工作,不能代替管理层维护编制财务报表所需要的内部控制。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就管理层认可并理解其与内部控制有关的责任与管理层达成共识。然而,注册会计师根据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与管理层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将会发现由管理层维护的内部控制已实现其目标或不存在缺陷。

18.管理层负责确定对编制财务报表而言必要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这一术语涵盖了在控制要素范畴内的一系列广泛的活动。控制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包括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流程)与沟通、控制活动和对控制的监督。然而,这种划分方法未必能够反映出某一特定实体是如何设计、执行并维护其内部控制,或如何划分特定要素的。某实体的内部控制(尤其是会计账簿和记录或会计系统)将反映管理层的需求、业务的复杂程度、该实体所面临风险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9.法律法规可能涉及管理层对会计账簿和记录或会计系统的适当性所负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实务操作中可能将会计账簿和记录

或会计系统与内部控制或控制予以区分。根据本指南第18段所述,会计账簿和记录或会计系统是内部控制必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在对管理层的责任进行说明时并未特别提及会计账簿和记录或会计系统。为避免误解,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向管理层解释其所负责任的范围。

其他的信息(参见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

20.本准则涉及到注册会计师出于审计目的可能要求管理层提供一些其他的信息。这些其他的信息可能包括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规定的其他信息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当注册会计师预期将在审计报告日后获取其他信息时,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也可能确认注册会计师对这些其他信息的责任。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得出结论认为审计报告日后获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则需要采取适当或必要的措施(如适用)。

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参见本准则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21.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目的之一是避免双方对各自的责任产生误解。例如,如果第三方协助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提醒管理层,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仍是管理层的责任。

三、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的一致意见

(一)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参见本准则第九条)22.在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管理层和治理层担任的角色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治理结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业务约定书或其他形式的书面协议(参见本准则第十

条和第十一条)

23.在审计工作开始前,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致送审计业务约定书,有助于避免管理层对审计产生误解,这符合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双方的利益。法律法规可能对审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以及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即本准则第十条所规定的事项)作出详细的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尽管本准则第十一条允许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只提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层认可并理解其负有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责任的事实,注册会计师仍然可能认为,为提醒管理层而需要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列明本准则第十条所规定的事项。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格式和内容

24.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格式和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而异。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包括的有关注册会计师责任的信息,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的规定确定。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二条规范了如何描述管理层的责任。除本准则第十条要求列明的事项外,审计业务约定书还可能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1)详细说明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提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审计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职业道德守则和其他公告;

(2)对审计业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3)关于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规定,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要求;

(4)说明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审计工作按照

审计准则的规定得到恰当的计划和执行,仍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

(5)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审计项目组的构成;

(6)预期管理层将提供书面声明(参见本指南第13段);

(7)预期管理层将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管理层知悉的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与披露相关的所有信息);

(8)管理层同意向注册会计师及时提供财务报表草稿(包括与财务报表及披露的编制相关的所有信息,无论该信息是从总账和明细账中获取,还是从总账和明细账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取)和其他信息(如有),以使注册会计师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完成审计工作;

(9)管理层同意告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报出日之间注意到的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事实;

(10)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11)管理层确认收到审计业务约定书并同意其中的条款。

25.当注册会计师未被要求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时,在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中提及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可能性也可能是有帮助的。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注册会计师可能有必要提及该可能性,以保留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能力。

26.如果情况需要,审计业务约定书也可列明下列内容:

(1)在某些方面对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工作的安排;

(2)对审计涉及的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其他员工工作的安排;

(3)在首次审计的情况下,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如存在)沟通的安排;

(4)提及或描述在法律法规或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下注册会计师

向被审计单位之外的适当机构报告识别出的或怀疑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任;

(5)说明对注册会计师责任可能存在的限制;

(6)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需要达成进一步协议的事项;

(7)向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的义务。

本指南附录1和附录2列示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参考格式。

组成部分的审计

27.如果母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同时也是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是否向组成部分单独致送审计业务约定书:(1)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委托人;

(2)是否对组成部分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3)与审计委托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4)母公司占组成部分的所有权份额;

(5)组成部分管理层相对于母公司的独立程度。

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层的责任(参见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

28.在本指南第23段和第29段所述的情况下,如果认为没有必要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列明某些条款,注册会计师仍需根据本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获取管理层认可并理解其负有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任的书面协议。然而,根据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层的责任与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效果上是等同的,则书面协议中可以使用法律法规中的措辞。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特殊考虑

29.规范公共部门审计的法律法规通常对注册会计师的委任作出

规定,并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和权力,包括接触被审计单位的记录和其他信息的权力。如果法律法规已对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作出足够详细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仍可能认为签订与本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相比更全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有益的。

四、连续审计(参见本准则第十三条)

30.注册会计师可以决定不在每期都致送新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或其他书面协议。然而,下列因素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修改审计业务约定条款或提醒被审计单位注意现有的业务约定条款:

(1)有迹象表明被审计单位误解审计目标和范围;

(2)需要修改约定条款或增加特别条款;

(3)被审计单位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发生变动;

(4)被审计单位所有权发生重大变动;

(5)被审计单位业务的性质或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6)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变化;

(7)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发生变更;

(8)其他报告要求发生变化。

五、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变更

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要求(参见本准则第十四条)

31.被审计单位可能由于下列事项要求注册会计师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

(1)环境变化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

(2)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

(3)无论是管理层施加的还是其他情况引起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根据本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要求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理由是否合理,特别是审计范围存在限制的影响。

32.由于环境变化导致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或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性质存在误解可以认为是被审计单位要求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合理理由。

33.相反,如果有迹象表明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要求与错误的、不完整的或不能令人满意的信息有关,该变更不能认为是合理的。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就应收款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被审计单位要求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审阅业务,以避免注册会计师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则该变更是不合理的。

变更为审阅业务或相关服务业务的要求(参见本准则第十五条)34.在同意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审阅业务或相关服务业务前,接受委托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除考虑本指南第31段至第33段提及的事项外,可能还需要评估变更业务对法律责任或业务约定的影响。

35.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审阅业务或相关服务业务具有合理理由,截至变更日已执行的审计工作可能与变更后的业务相关,然而,注册会计师需要执行的工作和出具的报告要与变更后的业务相匹配。为避免引起报告使用者的误解,对相关服务业务出具的报告不应提及下列事项:

(1)原审计业务;

(2)在原审计业务中已执行的程序。

只有将审计业务变更为执行商定程序业务,注册会计师才可在报告中提及已执行的程序。

六、业务承接时的其他考虑

(一)相关部门对财务报告准则的补充规定(参见本准则第十八条)

36.如果相关部门对涉及财务会计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从运用审计准则的角度看,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既包括被认可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也包括这些补充规定,但前提是这些补充规定与被认可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不存在冲突。例如,相关部门规定了除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之外的其他披露,或缩小了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可作出选择的范围。

(二)相关部门对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影响业务承接的其他事项(参见本准则第十九条)

37.相关部门可能规定审计意见中使用“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等措辞,而注册会计师认为相关部门规定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不可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报告中使用的规定的措辞可能与审计准则的要求存在明显不一致(参见本准则第二十一条)。

(三)相关部门对审计报告的规定(参见本准则第二十一条)38.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除非注册会计师遵守了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所有审计准则,否则不应声称遵守了审计准则。如果相关部门规定的审计报告的结构或措辞与审计准则要求的明显不一致,并且注册会计师认为在审计报告中作出的补充解释不能减轻可能的误解,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声明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特殊考虑

39.在公共部门领域,法律法规可能对公共部门审计提出具体要求。例如,如果被审计单位试图限制审计范围,接受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附录1:(参见本指南第24段和第26段)

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合同式)

本附录为注册会计师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通用目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提供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参考格式。本约定书不具有强制性,仅作为一种指引,注册会计师可结合本准则中概述的考虑事项使用。本约定书是针对单个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审计而起草的,并且需要根据具体要求和情况作出修改。如果拟用于连续审计(参见本准则第十三条),则需要予以修改。就拟议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是否适用,注册会计师可寻求法律建议。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ABC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20×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审计工作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3.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反映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甲方管理层负责评估甲方的持续经营能力,必须时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甲方治理层负责监督甲方的财务报告过程。

4.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

所需的其他的信息(在20×2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下段适用于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使用时需根据客户/约定项目的特定情况修改,如果加入此段,应相应修改本约定书第一项关于业务范围的表述,并调整下面其他条款的编号。]

[6.为满足乙方对甲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甲方须确保:

乙方和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不受任何限制。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的重要沟通(包括就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沟通)。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就与财务信息有关的事项进行的重要沟通。

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允许乙方接触组成部分的信息、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并允许乙方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

6.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7.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8.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9.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乙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

2.乙方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3.乙方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1。

4.乙方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5.乙方对甲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甲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乙方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乙方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乙方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甲方不能持续经营。

6.乙方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

1如果注册会计师结合财务报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应当删除“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的措辞。

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下段适用于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使用时需根据客户/约定项目的特定情况修改,如果加入此段,应相应修改本约定书第一项关于业务范围的表述,并调整下面其他条款的编号。]

[7.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7.乙方从与甲方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确定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并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如适用)。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乙方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8.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要求。

9.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无法避免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10.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20×2年×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11.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

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向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进行报备;(6)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审计收费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之日起×日内支付×%的审计费用,其余款项于[审计报告草稿完成日]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部分第1段所述的审计费用。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中止,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日内支付。

5.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

审计业务约定书(完整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8078 审计业务约定书(完整版) Engagement letter

审计业务约定书(完整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完成审核报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义务及责任(一)受托方的义务及责任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方提供约定的服务。2.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并按时出具审核报告。3.受托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4.因受托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委托方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委托方的义务及责任1.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账册、凭证、报表以及

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ABC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20×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的20×1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 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20×2 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下段适用于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使用时需按每位客户/约定项目的特定情况而修改,如果加入此段,应相应修改下面其他条款编号。] 【3.为乙方对甲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甲方须确保: 乙方和为组成部分执行审计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其他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汇编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2月15日,在“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上,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正式发布,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财会[2006]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财会[2006]4号 (1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财会[2006]4号 (1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财会[2006]4号 (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财会[2006]4号 (2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财会[2006]4号 (3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财会[2006]4号4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财会[2006]4号 (5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财会[2006]4号 (6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财会[2006]4号 (6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财会[2006]4号 (6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财会[2006]4号8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财会[2006]4号 (9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财会[2006]4号 (9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财会[2006]4号 (10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财会[2006]4号 (11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财会[2006]4号 (11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财会[2006]4号 (12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财会[2006]4号 (12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财会[2006]4号 (13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财会[2006]4号 (13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财会[2006]4号 (14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财会[2006]4号 (14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财会[2006]4号 (14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财会[2006]4号 (15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财会[2006]4号 (15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财会[2006]4号 (15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财会[2006]4号 (15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财会[2006]4号 (16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财会[2006]4号 (16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财会[2006]4号 (17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财会[2006]4号 (17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财会

审计业务约定书范本

审计业务约定书范例 甲方:ABC有限公司 乙方:XX会计师事务所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进行19XX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及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19XX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以及截止该日19XX年度的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审计。 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对甲方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契约基础上对上述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 甲方的义务是: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有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计工作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够支付审计费用。 4、有19XX年X月X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要全部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4、在19XX年X月X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审计收费 乙方应收本约定审计事项的费用,按照乙方实际参加本项审计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所花费时间及《XX收费规定》的计费标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XX元。 如因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增审计费用。 五、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XX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六、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定自19XX年X月X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甲方:ABC有限公司乙方:XX会计师事务所 (签章)(签章)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审计业务约定书(年审)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宁夏福银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 2015 年1-8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 达成以下约定: 一、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15 年 8 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5 年1-8月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 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 2015 年 8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1-8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 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 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其他会计资料),这 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 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 信息(在 2015 年 9月9 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 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5.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 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7.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 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清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清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一、综合类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 2、企业股东会关于公司清算的决议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注销证明资料; 4、企业股东会清算决议及清算委员会人员名单; 5、企业债权登记公告; 6、企业开业验资报告及变更验资报告; 7、企业章程、协议及重大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清算委员会会议纪要; 8、企业执行的财务制度、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 9、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资产分配表; 10、企业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税务鉴证报告; 11、其他相关资料。 注:上述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加盖公司公章 二、财务资料 1、企业营业截止时点及清算截止时点的资产负债表; 2、企业清算损益表; 3、公司清算年度的总帐、明细帐、会计凭证; 4、清算年度的银行存款对帐单; 5、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明细及盘点表; 6、企业债权人、债务人清单(应包括名称、金额); 7、清算资产的评估报告或非货币性资产变现价值确认书; 9、经股东或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财产分配表; 10、其他与清算相关的资料; 11、企业近三年的纳税申报相关资料; 12、有关减、免税的税务机关批文。 三、其他资料 1、审计业务约定书; 2、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 注:如清算企业近三年没有进行过任何纳税和年度审计,上述资料要提供近三年的

三资企业清算审计资料清单 一、公司基本资料: 1、商务委员会核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2、商务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的批复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章程、合同复印件 5、财政登记证复印件 6、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7、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8、外管局核发的外汇IC卡复印件(双面) 9、外汇开户通知书复印件 10、海关登记证复印件 11、有关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复印件 12、前两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13、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14、清算程序 15、关于清算期间事宜的协议 16、财务清算说明 17、已在XX报纸上发布的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公开发行的报纸) 二、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备查) 1、清算时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清算时期总帐、明细帐、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凭证 3、清算时点各开户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税务登记核准及纳税申报资料

审计业务约定书 范本

合同编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委托人(甲方): 咨询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年月日的资产负债表,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乙方对甲方的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年月日

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询证等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5.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6.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乙方在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管理建议书。 7.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审计业务约定书范本

合同编号 审计业务约定书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 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_ 年—月—日的资产负债表,______________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 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乙方对甲方的 ____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

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甲方的义务 1 ?及时为乙方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年_月_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确保乙 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3.甲方管理层 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 ?为乙方派出的有关 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 .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询证等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 ?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5.由于测试的性 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审计准则第122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年月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运用重要性概念,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评价识别出的错报对审计的影响以及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时,如何运用重要性概念。 第三条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从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的角度阐释重要性概念。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可能以不同的术语解释重要性,但通常而言,重要性概念可从下列方面进行理解: (一)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包括漏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二)对重要性的判断是根据具体环境作出的,并受错报的金额或性质的影响,或受两者共同作用的影响; (三)判断某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重大,是在考虑财务报表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基础上作出的。由于不同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可能差异很大,因此不考虑错报对个别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四条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重要性概念的规定,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确定重要性提供了参考依据。如果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未对重要性概念作出规定,本准则第三条为注册会计师确定重要性提供了参考依据。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的确定属于职业判断,受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认识的影响。就审计而言,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下列假定是合理的: (一)拥有经营、经济活动和会计方面的适当知识,并有意愿认真研究财务报表中的信息; (二)理解财务报表是在运用重要性水平基础上编制、列报和审计的; (三)认可建立在对估计和判断的应用以及对未来事项的考虑的基础上的会计计量具有固有的不确定性; (四)依据财务报表中的信息作出合理的经济决策。 第六条在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评价识别出的错报对审计的影响,以及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的影响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重要性概念。 第七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对认为重大的错报金额作出判断。 作出的判断为下列方面提供基础: (一)确定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二)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三)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确定的重要性(即确定的某一金额),并不必然表明单独或汇总起来低于该金额的未更正错报一定被评价为不重大。即使某些错报低于重要性,与这些错报相关的具体情形可能使注册会计师将其评价为重大。 尽管设计审计程序以发现仅因其性质而可能被评价为重大的错报并不可行,但是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时,不仅要考虑错报金额的大小,还要考虑错报的性质以及错报发生

2020新版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2020新版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2142

2020新版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单位:______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委托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单位)进行下述专项审计(以在下列项目中打“√”的为准) 1.经济责任制审计() 2.破产清算审计() 3.净资产验证(审计)()

4.经济绩效审计() 5.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 6.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 7.其他() 双方约定如下: 一、本次委托和受托审计的范围(包括会计期间、经济内容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二、委托单位委托审计的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三、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委托单位的会计责任;按照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保障委托单位合理使用审计报告是受托单位的审计责任。 四、委托单位承担下列义务 1.向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提供为实现审计目的所需的资料,

审计业务约定书-经典版

编号:xxx约字[ ] 号 审计业务约定书 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审计业务约定书 编号:xx约字[ ] 号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填列被审计单位)(下称被审计单位)20 _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的(属于审计范围的,以打勾标示): □20 年月日资产负债表; □20 年月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20 年度利润表; □20 年度合并利润表; □20 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 年度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 年度现金流量表; □20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20 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 □20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当涉及合并报表审计时,本审计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需要单独出具审计报告的被审计单位名单附后,以双方盖章确认为准。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 甲方负责人及或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交易资料、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甲方与被审计单位为非同一方,则甲方有责任要求并确保被审计单位提供乙方审计所需的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交易资料、会

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2020版)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2020版)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2020版)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单位:______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委托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单位)进行下述专项审计(以在下列项目中打“√”的为准)1.经济责任制审计() 2.破产清算审计() 3.净资产验证(审计)() 4.经济绩效审计()5.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6.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7.其他() 双方约定如下: 一、本次委托和受托审计的范围(包括会计期间、经济内容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二、委托单位委托审计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三、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委托单位的会计责任;按照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保障委托单位合理使用审计报告是受托单位的审计责任。 四、委托单位承担下列义务1.向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提供为实现审计目的所需的资料,不限制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2.按照本约定书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五、受托单位承担下列义务1.在本约定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2.保守在执行本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六、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 七、本项审计业务预定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根据深圳市有关部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2019年2月20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运用重要性概念,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评价识别出的错报对审计的影响以及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时,如何运用重要性概念。 第三条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从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的角度阐释重要性概念。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可能以不同的术语解释重要性,但通常而言,重要性概念可从下列方面进行理解: (一)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包括漏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二)对重要性的判断是根据具体环境作出的,并受错报的金额或性质的影响,或受两者共同作用的影响; (三)判断某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重大,是在考虑财务报表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基础上作出的。由于不同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可能差异很大,因此不考虑错报对个别财

务报表使用者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四条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重要性概念的规定,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确定重要性提供了参考依据。如果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未对重要性概念作出规定,本准则第三条为注册会计师确定重要性提供了参考依据。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的确定属于职业判断,受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认识的影响。就审计而言,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下列假定是合理的: (一)拥有经营、经济活动和会计方面的适当知识,并有意愿认真研究财务报表中的信息; (二)理解财务报表是在运用重要性水平基础上编制、列报和审计的; (三)认可建立在对估计和判断的应用以及对未来事项的考虑的基础上的会计计量具有固有的不确定性; (四)依据财务报表中的信息作出合理的经济决策。 第六条在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评价识别出的错报对审计的影响,以及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的影响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重要性概念。 第七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判断何种情形构成重大错报。 作出的判断为下列方面提供基础: (一)确定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二)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三)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甲方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的责任 1、提供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记录。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甲方的义务 1、在年月日之前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

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审计证据。 3、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有责任指明甲方在重大方面未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调整的事项。 5、由于测试的性质以及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时未被发现的情形,因此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者当局的责任。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 --- 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应用指南 (2010年11月I日发布) 一、错报的定义(参见本准则第三条) 1.错报可能由下列事项导致: (1)收集或处理用以编制财务报表的数据时出现错误; (2)遗漏某项金额或披露; (3}由于疏忽或明显误解有关事实导致作出不正确的会计估计; (4)注册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对会汁估计作出不合理的判断或对会计政策作出不恰当的选择和运用。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应用指南》列举了由于舞弊导致的错报的例子。 二、累积识别出的错报(参见本准则第六条) 2.注册会计师可能将低于某一金额的错报界定为明显微小的错报,对这类错报不需要累积,因为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些错报的汇总数明显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明显微小”不等同于“不重大明显微小错报的金额的数量级,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的重要性的数量级相比,是完全不同的(明显微小错报的数量级更小)。这些明显微小的错报,无论单独或者汇总起来,无论从规模性质或其发生的环境来看都是明显微不足道的。如果不确定一个或多个错报是否明显微小,就不能认为这些错报是明显微小的。

3?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评价审计过程中累积的错报的影响以及与管理层和 治理层沟通错报事项,将错报区分为事实错报、判断错报和推断错报可能是有用的。事实错报是毋庸置疑的错报;判断错报是由于注册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对会计估计作出不合理的判断或不恰当地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而导致的差异;推断错报是注册会计师对总体存在的错报作出的最佳估计数,涉及根据在审计样本中识别 出的错报来推断总体的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一审计抽样》规定了如何确定推断错报和评价样本结果。 三、对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的考虑(参见本准则第七条和第八条) 4.错报可能不会孤立发生,一项错报的发生还可能表明存在其他错报。例 如,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由于内部控制失效而导致的错报,或被审计单位广泛运用 不恰当的假设或评估方法而导致的错报,均可能表明还存在其他错报。 5.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可能导致某些错报未被发现。审计过程中累积错 报的汇总数接近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的规定确定的重要性,则表明存在比可接受的低风险水平更大的风险,即可能未被发现的错报连同审计过程中累积错报的汇总数,可能超过重要性。 6.注册会计师可能要求管理层检查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使管理 层了解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的错报的发生原因,并要求管理层采取措施以确定这些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实际发生错报的金额,以及对财务报表作出适当的调整。例如,在从审计样本中识别出的错报推断总体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可能提出这些要求。

审计业务约定书范本

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完成审核报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受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并按时出具审核报告。 3.受托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负有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4.因受托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委托方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委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账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委托方对建立健全企业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及账册、凭证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如因委托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受托方不负赔偿责任。 3.作为审核程序的一部分,在受托方认为必要时,委托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4.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费。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按照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委托方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对上述代理费用支付50%,其余50%在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 (三)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方增加审计程序使

审计业务约定书内容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与被审计单位协商一致后,即可指派人员起草审计业务约定书。起草完毕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应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任何方如需修改、补充约定书,均应以适当方式获得对方的确认。审计业务约定书在审计约定事项完成后,归入审计业务档案。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基本内容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不同,但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2.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3.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4.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5.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6.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7.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 8.管理层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9.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10.管理层对其做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11.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12.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13.违约责任;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5.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特殊考虑 1.考虑特定需要。如果情况需要,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列明下列内容: (1)在某些方面对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工作的安排; (2)与审计涉及的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其他员工工作的协调; (3)预期向被审计单位提交的其他函件或报告; (4)与治理层整体直接沟通; (5)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时,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 (6)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需要达成进一步协议的事项。 2.集团审计。如果负责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同时负责组成部分财务报表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是否与各个组成部分单独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 (1)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委托人; (2)是否对组成部分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3)法律法规的规定; (4)母公司、总公司或总部拥有组成部分地所有权份额; (5)组成部分管理层的独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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