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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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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论文2012—2013第一学期

学院:管理学院

班级:人资102班

学号:103937240

姓名:王盟盟

成绩:

浅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班级:人资102班姓名:王盟盟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中,随着市场的逐步扩大,每一个人都是现实或潜在的消费者,是经济市场循环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本文简单描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消费者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屡受侵犯的事实,利用案例分析方法深入地剖析消费者被侵权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议与对策。

关键字:消费者权益;协商;消费者协会;维权;制度

正文:消费者是社会消费的主体,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国家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的前提和基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国家在立法上保证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能得到正当的保护,免受恶意的伤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愈加的尖锐和突出。(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交易时应完全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受任何干涉或强迫,双方应信守承诺,不作虚假陈述或隐瞒陈述。

2、国家保护原则。消费者较生产者、销售者而言,往往处于劣势,因此国家制定专门的法律对消费者权益予以保护,这种保护体现在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

3、社会监督原则。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手段、方式和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社会监督可以有效地弥补国家保护的不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是消费者在消费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是消费者权益在法律上的表现。消费者在实际的市场交易过程中,相较于生产者、销售者处于弱势,因而保护消费者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消费者的权利就是就是对消费者

各方面的保护,让消费者更好地享受生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如下9项权利:①保障安全权②知悉真情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⑤依法求偿权⑥依法结社权⑦获取知识权⑧维护尊严权⑨监督批评权(3)经营者义务

经营者的义务就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以此来规范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如下10项义务:①依法或依约履行的义务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③保障安全的义务④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⑤标明经营者真实身份的义务⑥出具购货凭证、服务单据的义务⑦质量担保义务⑧售后服务的义务⑨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义务⑩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4)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是消费者与经营者解决争议的最基本、最简便、最快捷的方式之一,是指双方发生争议后,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就有关争议进行协商,最终达成解决方案。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作为第三方对有关争议进行调节协商以解决争议,但这不具有法律效力。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要求予以处理。有关部门可以依职权对不法行为作出处罚,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消费者可以依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消费争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争议发生后,消费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

我国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9项权利外,目前己经形成了一系列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

法》、《广告管理条例》、《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由此可见,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权益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现状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以下就是几条显著的现状:

1、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近几年我国继“三鹿奶粉”事件后,又相继出现了苏丹红鸭蛋、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一批劣质产品,严重侵犯和威胁着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引起人们的不满和恐慌,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2、很多行业缺乏价格、产品透明度。比如医疗领域,人们对这一领域的知识没有多少了解,对药品成分、规格及其价格都不清楚,所以就存在商家侵犯消费者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以及药品乱用、价格欺诈现象的发生。

3、虚假广告增多。现在打开电视、电脑,铺天盖地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广告,经营者可能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性能、成分、使用方法及副作用,并夸大其功效或故意捏造功效来欺骗和引诱消费者。诸如此类的事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悉真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4、不平等格式条款难以遏制。现下很多商场的服装上都写有“不买勿摸”的字样,这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尊严权;还有很多KTV都规定“严禁自带酒水”或有最低消费标准,这就强迫消费者在自己店内消费,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5、消费争议的投诉增多,但解决的效率低下。近些年以来,我国的消费争议投诉愈来愈多,但解决的效率仍很低下。例如据统计,中消协将其于2006年起联合全国45个省市对消费者进行的调查显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35.9%的消费者表示合理要求虽然得到解决,但本人并不满意;27.2%的消费者反映合理要求根本没有得到解决。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医患维权案例

张女士发现自己左乳有肿块,到武汉的甲医院检查,甲医院切除了她左乳两个肿块。随后做病理切片检查,甲医院出具了检验报告,诊断为“管状腺癌”。见病情严重,张女士准备在医院手术治疗,但是甲医院病员众多、床位紧张,她只好拿着检验报告到乙医院进行治疗。乙医院的医生根据甲医院出具的病理报告,切除了张女士的左侧乳房。术后,乙医院让张女士的家属到甲去借阅病理切片。但这个时候,甲医院却告诉张女士的家人说检验报告有错误,并不是“管状腺癌”,而是“管状腺瘤”。甲医院虽然通知比较及时,但没想到张女士害怕病情严重做了手术,而手术的依据恰巧就是这个错误的检验报告。请问这是哪方的错?张女士应怎样维护自己权益?

案例分析:(个人观点)

看病是人们为了恢复健康而寻求服务的行为,所以看病行为应该是消费行为,患者也应该是消费者。我国医患纠纷也一直是消费过程中的一大问题,由于大部分人们对医药领域的知识了解不多,医药领域又是人们平常很频繁接触的,所以其中也必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上案例所述,张女士拿着在甲医院的检验报告在乙医院做了手术后,却被告知检验报告是错误的,这种损害张女士的权益的后果该有哪方承担呢?这引起了我们的深思。在我看来应该从三方面入手:首先,甲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甲医院未尽到准确诊断义务,在诊断出错的情况下才导致了后来张女士的伤残;其次,是乙医院的责任,乙医院并未尽到审核的义务,没有准确的核对张女士的身体信息,也没能再次给张女士做检验以确诊,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最后,我认为张女士也有一定的责任,她在甲医院听到自己得了重病后,并未在乙医院在此诊断以保确诊,致使自己最后的悲剧。但这一点我认为是情有可原,在一个人听到自己身患重病时,不免有些慌乱,只能想到尽早的治愈。就是这种种原因,致使张女士的伤残。

我认为,张女士应向甲、乙两医院去索赔,如果医院不予处理或拖延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这两所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予以赔偿医疗费、整形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让该事件的责任方承担起它们的责任。

案例引起的思索:医患的维权是很艰难的,由于医药价格的不透明,医药领域

知识的专业化,以及医疗事故责任的不明确,都使得我们消费者权益被侵害以及维权的艰难,由此医患的维权该如何做更合理,引起了我们的深思。

案例二:案例背景

某镇一服装店自称要转让,并在门口张贴了“清仓大处理”、“大减价”等标语。因时值冬季,该店称原价几千元的皮大衣先全部降到千元以下,且数量不多,欲购从速。不少消费者为此争相抢购,李某也花了800元购买了一件。但事后,发现所购的皮衣质量不好,便到有关商家及部门询问,原来其所购的皮大衣只值300-400元。李某为此到该服装店理论,但被告知概不退货。请问李某该怎么办?

案例分析:(个人观点)

案例中的事情相信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碰到,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该怎么做呢?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案例中的经营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后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都是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例中的服饰店采用“大减价”,是弄虚作假,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其次,就是我们消费者如何维权。案例中的李某找到经营者理论,但经营者并不予理睬,告诉他不予退货。李某可以找当地消费者协会予以处理或者找当地价格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服饰店予以赔偿。有关部门可依法对经营者的这种行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案例引发的思索:在我国以上案例中的事件随处可见,还有一些“假一赔十”等的标语,但我们消费者在买到假的东西时,并没有很好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是就这样算了,自己下次注意就是了的态度,这是为什么?我国应当如何真正的建立起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机制?

(四)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的原因

(1)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自身存在不足和缺陷。①法

律赋予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虽多,但在实践中难以发挥实效。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违法经营者很少会积极主动配合协商;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较少,且无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调解成功率并不高;我国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不清,在处理案件上相互推诿。而且即使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行政调解协议的情况下,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行政机关不能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也难以成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靠山。由于实行仲裁制度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就纠纷解决办法达成了仲裁协议。而现实生活中,在消费纠纷发生后,很少有经营者主动愿意或积极配合与消费者达成通过仲裁解决消费纠纷的协议。因此,在客观上,消费纠纷仲裁制度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力度不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大多数条款都是建议性的,不能有力地起到打击不法经营者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2)经营者在经营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很多经营者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不断地侵犯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造成很大程度上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3)消费者在保护自身利益方面存在的问题。①消费者的相对弱势地位。经营者通晓商品的技术性、了解市场行情、掌握顾客心理、具有一定的销售技巧,可以说知己知彼;而消费者却缺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所接受的消费信息大多是经过加工的、有促销和诱导成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难免不被经营者所操纵,并与之建立非公平的交易契约。②我国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

(4)我国消费者协会在保护消费者方面存在的问题。消费者协会居于第三方对消费争议进行调节,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但协议的执行力度问题,消费者协会没有强制力,不能使其强制执行。

(五)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和对策

(1)完善消费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消费纠纷中,一方为实力雄厚的企业,

另一方为势单力薄的消费者个人,因此消费诉讼应当实行简便易行的程序,强调简易、迅速、经济地解决消费纠纷。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根据消费纠纷的特点专设诉讼程序的规定,而将消费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起共同适用普通审判程序,不能体现国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特殊保护。我国必须借鉴吸纳发达国家的消费者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一是建立小额的消费诉讼法庭,灵活的解决消费纠纷。二是实行巡回法庭办案,独任审判等,以减轻消费者的诉讼之累,激起消费者诉讼的积极性。

(2)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关系到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因此,当前各国在消费者立法中,普遍加重了对违法者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我国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假冒伪劣产品大行其道的情况下,我国也应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让违法的经营者得不偿失,再也不敢涉足违法经营。

(3)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一个消费者都是潜在的可能受害人。由于现代的消费涉及的面较广,特别是那些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涉及的地域广,受害的消费者也多,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消费者诉讼具有公益诉讼的属性,国家应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强化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产品进人市场之前,政府职能部门要把好注册审批关,从源头上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产品进人市场之后,工商、质检、卫生防疫、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尽量降低消费侵权发生的可能性。在消费纠纷发生后,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绝不能互相推诿。对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建议赋予消费者起诉行政机关的权利。

(5)强化消费者协会的维权职能。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保障各级消费者协会的经费和人员,赋予消费者协会更广泛的职能,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可靠对象和信赖对象。

(6)合理的举证责任制度。如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解释,是指当患者将医院推上被告席时,首先要由医院证明自己“清白”。如果医院拿不出证据,法院将判医院败诉。这无疑是对弱势群体一种关注,体现出我国对普通消费者的重视。

(7)加大消费者自我维权的宣传与教育力度。让消费者认识到自己的权利,意识到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束语:作为消费者,消费者的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并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需要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惩罚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将不断的提高,维权途径将会更多更高效,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消费者权益有效的保护,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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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试论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26、试比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异同 27、试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28、试论商业贿赂的特征 29、试论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30、试论我国产品质量立法所遵循的原则 31、试述保证产品质量是生产者的首要义务 32、试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33、论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 34、试述我国证券发行制度 35、试述我国证券交易制度 36、试述票据权利的转让与一般债权转让的区别 37、试述在统计工作中必须贯彻的原则 38、试述我国的投资主体 39、论述我国的银行体系 40、论述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41、论述贷款原则和贷款条件 42、论述商业银行的性质及其主要职责 43、论述审计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的区别 44、试论我国的国家审计的领导体系 45、试论我国审计监督的原则 46、试论我国建立社会审计的必要性 47、试论经济法理论创立的条件 48、大陆法系经济法理论与英美法系经济法理论之比较 49、经济法理论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初探 50、论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机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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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及其法律规制 摘要:从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的劳动现象入手,着手分析了就业歧视的内涵及其分类,并从国内和国外对就业歧视的分析以及法律的发展趋势论述了就业歧视的危害,从危害和立法需求的方面对解决就业歧视这一现象做出了分析。 关键词:就业;歧视;公平 一就业歧视的内涵:它是指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民族、党派、年龄、国籍、户籍等不同而造成的对劳动者就业方面的剥夺或损害。根据各国劳动法或就业法对特殊劳动者和弱势群体如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实施保护原则而产生的区别对待以及不同职业对劳动者身体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水平等方面的不同要求不在“就业歧视”之列。 二我国就业歧视表现形式:目前,我国劳动就业歧视这一现象非常普遍,不 仅存在于各种民营,私营企业中,而且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学校,研究机构等在录用劳动者的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我国就业歧视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疾病歧视、地域歧视、学历与经验歧视、身高与容貌歧视。而在以上几种就业歧视表现形式当中以户籍歧视现象尤为突出。 三我国劳动就业歧视原因 凡事有其果,就必有其因,我国劳动就业歧视的成因有其复杂的原因背景,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1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就业歧视的严重化很大程度上归根 到底还是我国的国情问题,经济虽然在快速发展,且我国的总体资源多,但同时中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流动迁移人口规模庞大,劳动就业、消除贫困和社会保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尖锐的状况将长期存在。2 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又快,大量的富余劳动力需要就业,满足不了需求,劳动者处于买方市场,用人单位挑选的范围大,不担心招不到人,因此其招聘条件一栏中就丰富起来了,也即出现了歧视性的限制条件.3劳动法律法规不健全一方面,劳动就业法律法规不全面。4用人单位的选才观念,就目前情况来讲,招聘人才是用人单位的事,怎么用人,怎么选人都是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其素质的高低,理性或非理性起着直接作用,优秀的企业有科学的管理经验,而许多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在用人观念上缺乏先进的人才理论和科学依据,片面化,注重求职者的外表,将许多其他外表不占优势的求职者拒之门外。5地方保护主义这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一个地方状况的好坏与其地方政府多具执行的法律法规是由地方出台的,而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低本业率等利益而擅自制定一些保护性政策,限制户口,构成歧视,6传统的政策壁垒,严重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本身就是歧视的体现,现在虽然这种制度在逐步改善,但毕竟还有很多的残余力量。具体说来是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劳动力市场也形成了“二元结构”的格局。7用人单 位预测的不足,指企业在招聘求职者的过程中,会对其潜在生产能力进行估价,在这种时候就会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对求职者的实际能力造成偏见,因为预测往往会根据求职者这个个体的环境,包括家庭环境(例如是否是独生子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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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经济法论文2000字 经济法具有兼顾公平、促进效率的特殊价值,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 展并融入世界,宏观调控不断加强,经济法特殊价值的法律运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彰显。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认识经济法论文2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认识经济法论文2000字篇1 浅谈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支持 一、法务会计概述 法务会计是一门新兴学科,法务会计是指接受委托或授权的特定主体,以综合运 用会计学、审计学、通过对经济业务运行过程中涉及的会计纠纷、法律纠纷的会计证 据实施搜集、专业判断并对会计事件进行专业鉴定,进而根据搜集的证据、专业判断 和专业鉴定的结果发表专家性意见及提供诉讼证据支持等相关服务的一种中介活动,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蓬勃发展起来,并且在诉讼领域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我国在 20 世纪末期,一方面,人民法院开始受理证券市场中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 在诉讼程序中如何认定同财产报告信息的提供者与信息使用者有关的责任、证据,从 而形成法院审判中法官确定诉讼结果的支持证据这一事项非常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很 多涉及会计职业的专业判断,大大超出了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法官的专业胜任范围,同时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大量增加,使得需要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任务非常繁重。 在这种情况下,1985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大连召开了全国检察系统刑事技术工作座谈会,通过了《关于检查机关刑事技术工作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在省、市 两级人民检察院中设置司法会计岗位,并且把它纳入检察机关刑事技术工作。1990 年10 月 15 日,吉林省长春市建立了中国第一家司法会计鉴定所———长春市司法会计 鉴定所,它的建立标志着“法务会计”在中国的世纪诞生。 二、法务会计在诉讼领域研究的现状 (一)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的内涵和领域。 诉讼支持是对正在进行的或悬而未决的法律案件中具有会计性质的问题进行确认、分析,并提供专家意见的一种法律服务。在诉讼日益增多的年代,会计师事务所咨询 领域的诉讼支持业务也迅速增长。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主要与诉讼程序相关联,是

关于经济法论文题目

关于经济法论文题目 经济法所追求的整体利益是经济社会化、现代化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既不同于个人利益,又不同于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新型利益,是一种发展中的动态的“社会利益”和“增量利益”。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经济法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经济法论文题目(一) 1. 公司设立中的出资制度研究 2. 公司减资法律制度研究 3.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 4. 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行法规制 5.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度研究 6. 搭售行为研究 7. 目标公司反收购的法律规制 8. 入世后我国外资并购的法律问题研究 9. 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10.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民事能力探析 11. 公司章程法律问题研究 12. 公司社会责任若干问题研究 13. 公司民事关系研究 14. 运输法草案中海上履约方及其责任问题研究 15. 国际化的MBO面临的风险与法律监管研究 16. 无船承运人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17. 论国际海事条约在我国的适用 18. 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责任基础研究 19. 船长刑事责任法律问题研究 20. 船舶经营人的识别及其法律地位 关于经济法论文题目(二) 1. 跟单信用证诈骗与反诈骗的法律分析 2. 论商业特许经营领域的反垄断法规制

3. 论企业合并评估中效率问题的处理 4. 破产公司的环境侵权责任 5. 论股东权保护中优先股制度的引入 6. 论合并控制制度中的破产公司规则 7. 论我国上市公司小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和保护 8. 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法制规制 9. 论反垄断法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 10. 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实施的环境 11. 公司僵局解决机制研究 12. 中韩扣押船舶制度比较研究 13. 我国的公司设立制度研究 14. 海上强制保险的法律理论基础及其发展 15. 特别经济区的最新发展趋势及立法研究 16. 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17. 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之研究 18. 论我国股东请求解散公司之诉的法律构建 19. 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的法律制度研究 关于经济法论文题目(三) 1. 论中小企业的法律界定 2. 论GATS第6条与我国服务贸易法规的发展 3. 论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跨境规制 4. 上市公司收购之信息披露义务研究 5. 论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 6.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资本问题研究 7. 论电子提单的法律地位 8. 公司中小股东诉权与司法干预尺度的平衡——从中英美相关公司法比较视角议之 9. 论反对派股东委托书征集资格的限定 10. 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在我国完善的建议 11. 论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

经济法论文参考文献精选3篇

经济法论文参考文献精选3篇 经济法论文参考文献精选1篇 《经济法》,杨紫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及修订最新版 《经济法学》,李昌麒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1999版及修订最新版 《经济法原理》,王保树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及修订最新版 《经济法学》,漆多俊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及修订最新版 《经济法》,潘静成,刘文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及修订最新版 《经济法教程》,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 《经济法学理与案例分析》陈大刚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新编经济法教程》陈大刚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经济法学》侯怀霞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经济法总论》,史际春,邓峰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版 《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第1版 《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王全兴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 《经济法的法学与经济学分析》,吕忠梅,刘大洪著,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 《经济法基础理论》,漆多俊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及修订各版 《欧共体竞争法》,王晓晔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孔祥俊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 《反垄断法研究》,曹士兵著,法律出版社1996年 《税法原理》,张守文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金融监管法论》,张忠军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 《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刘大洪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

《政府改革与第三部门发展》,吴锦良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经济法论丛》,漆多俊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 《经济法学评论》,史际春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 《经济法研究》,杨紫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经济法论丛》,徐杰主编,法律出版社 《财税法论丛》,刘剑文主编,法律出版社 各类报刊杂志,网站有关经济法的论文 《经济法概论》,(日)金泽良雄著,满达人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版 《经济法》,(法)阿莱克西、雅克曼,居伊、施朗斯著,宇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 《经济法理论》,(苏)B、B、拉普捷夫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室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 《德国经济行政法》,罗尔夫、斯特博著,苏颖霞,陈少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管制与市场》,[美]丹尼尔、F、史普博著,余晖等译,上海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德]马克斯、韦伯著,张乃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经济法的挑战》,苏永钦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公平交易法新论》,赖源河编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 《日本税法》,[日]金子宏著,战宪斌,郑林银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 《法和经济学》,[美]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张军等译,上海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 《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册,[美]理查德、A、波斯纳著,蒋兆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 《反托拉斯法》(第二版),[美]波斯纳著,孙秋宁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

经济法论文选题 题目汇总

一、民法总论 1、论我国民事权利救济制度 2、我国监护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3、论胎儿利益的私法保护 4、论民事法律行为 5、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6、论意思表示 7、民事权利的类型化和体系构建 8、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 9、论法人的民事责任 10、论我国宣告失踪制度 11、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 12、论财团法人制度 13、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4、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 15、论诚实信用原则 16、论公序良俗原则 17、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18、论隐名合伙

19、论有限合伙 20、我国时效制度的构建 21、论代理中的连带责任 22、论代理权的取得与行使 23、论无权代理 24、论表见代理 25、论复代理 26、论损害赔偿范围与因果关系 27、论合伙的法律地位 28、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29、论取得时效 30、论除斥期间 31、论法人人格否认 32、论惩罚性损害赔偿与消费者保护 33、论过错责任原则 34、论无过错责任原则 35、论意思表示瑕疵与补救 36、论合伙债务 37、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38、论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 39、论法人财产的有限责任 40、论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41、论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 42、论法人名称权 43、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44、论学校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45、论民法上的请求权竞合 46、论民事代理权的滥用 二、物权法 1、论所有权的限制 2、论相邻关系 3、论物权的效力 4、论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5、论物权法定原则 6、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交易安全保障 7、论物权公示公信制度 8、论善意取得制度

9、论取得时效制度 10、论物权行为 11、论悬赏广告 12、论典权 13、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4、论占有制度 15、论最高额保证 16、论所有权保留制度 17、论物权的变动 18、论无权处分 19、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 三、合同法 1.论合同的解除 2.论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3.论合同的附随义务 4.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5.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6.论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 7.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关于经济法的论文

关于经济法的论文 经济法的理念以及价值范畴的宗旨在于完成经济法的规定任务,同时也相应的提出 了有关的准则以及相应的经济标准。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经济法 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经济法的论文篇1 浅析经济法的价值 1 经济法的界定及理念 (一)经济法的界定 经济法的理念如果从纯文化的角度来说,是对经济法律的一种概括,是从高度抽 象的角度来对经济法进行认知。然而关于经济法的界定,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 具有代表性有"经济法理念是经济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是经济法 的最高原理。"与此略有不同的,"经济法理念是国家在依法敢于经济中,通过理性认 知能力所把握的国家敢于经济的法律形式--经济法的内在精神和普遍范型。这是不同 角度下对经济法的认知的不同观念。也体现了目前经济法的界定并没有明确的标准答案。 (二)经济法的基本理念 经济法的基本理念从本质上来将体现的是正义。正义是经济法的最终价值体现, 也是对经济活动的最高维护标准。通过对正义的伸张而立下原则,在一部上会忽视人 体的主观因素以及法律的滞后性,与此同时也会导致维护形式上的非正义。经济法中 包含的经济主义与法律形式都有所体现的民商法就无法对个人地位的现代性突破,整 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实现难以达到完美的效果。经济法强调保护的内容是 消费者、劳动者以及经营上带有明显弱势的弱势群体,它具有一定的人格保护,致力 于通过公平自由和理性的秩序来实现社会的共同发展。同时也体现了追求社会公正是 经济法的最高价值目标和追求。所以,经济法在本质上是追求正义,它体现的不仅是 一种内在精神,也是理论同实践相结合的法制管理准则,是经济法所不断追寻的理念。 经济法具备着新型的法律理念,突出的核心理念是社会本位的提出。社会本位就 是相对于个人和国家而言的一种法律本位,这是经济法中体现的观念。社会经济的不 断发展使得利益不断扩大化,社会本位的作用日益突出,其诉求与观念也是经济法能 够有效利用的元素,经济法是社会本位中衍生出来的法律,它承担着法律作用的同时

经济法论文

浅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原则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如今,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指的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经济法,它不仅仅考虑的是经济的增长而且还同时兼顾到社会、文化、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协调、综合的发展和进步。它追求的是社会正义,维护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原则 1 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概念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最终在1987 年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发展,既考虑当前发展的需求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这种发展模式的提出是基于对18、19 世纪那种掠夺式的发展的反思后做出的。 当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既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求,同时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这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经典表述。根据这个表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就不能够只追求经济的自我增长,而是既要考虑到经济的主要的产值方面的实现,又要保持能够在未来能够拥有永不衰竭的发展的动力。 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全面战略,它主要包括在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指的是鼓励经济增长而不是以环境保护为名取消经济增长,但可持续发展不仅重视经济增长的数量,更追求经济发展的质量。生态可持续发展指的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与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和改善地球生态环境,保证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和,使人类的发展控制在地球承载能力之内。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提高人类健康水平,创造一个保障人们平等、自由、的社会环境。在人类可持续发展系统中,经济可持续是基础,生态可持续是条件,社会可持续才是目的。 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是一种与各个要素之间建立广泛而又友好的关系,并实现其良好的互动局面的法则。着中法则的最终实现会对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而其本身的实现又是需要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的。因此,可持续发展是在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建立良好关系基础之上,而后实现的

关于经济法的相关论文题目

关于经济法的相关论文题目 1. 有限责任合伙制在完善专业服务机构中的法律价值 2.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法律思考 3. 提单并入条款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4. 缔约托运人权利、义务及责任问题研究 5. 中国外资并购法律问题研究 6. 关于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立法思考 7. 论修改海商法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间的相互影响 8. 论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安徽大学 9. 试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10.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 11. 电子提单对传统提单功能实现的研究 12. 论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13.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问题研究 14. 论海商法中的船舶留置权 15. 公司发起人法律问题研究 16. 欧美航运竞争法的比较与借鉴 17. 试论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18. 船舶抵押权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9. 无单放货若干问题研究 20. 清算中公司诉讼问题研究 21. 独立董事法律地位研究 1. 现代公司内部监督机关研究

2. 破产复权制度研究 3.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规制 4. 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 5. 垄断控制制度研究 6.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法规制若干问题研究 7. 公司清算义务人研究 8. 不正当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9. 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10. 一人公司治理结构及人格否认研究 11. 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 12.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研究 13.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构建 14. 论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对我国外资法的影响及对策 15. 派生诉讼制度简论 16. 论董事会权力制约机制的完善 17. 渔船船员劳动权益纠纷的新发展 18. 公司登记法律制度研究 19. 董事对第三人的独立责任 20. 对我国企业法人登记一体制改革的思考 21. 论上市公司非正当关联交易的公司法规制 22. 公司法出资形式法律问题研究 23.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24. 有限责任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1. 行政垄断问题研究 2. 记名提单项下的无单放货问题研究

经济法方面的论文范文2篇

经济法方面的论文范文2篇 经济法方面的论文范文一:低碳经济法律法规的完善 一、目前我国低碳经济相关法律规范存在的缺陷 (一)低碳经济相关立法进程的缓慢 从最开始的控制气候变暖到如今的低碳经济,世界各国学者包括我国学者对此都做过不少相应的研究工作,如今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是大势所趋,并且我国也相继展开了这方面的试点及具体工作部署。从2007年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出台,到目前没有对相关法律进行相应的修改也没有进行专门的立法。与此同时低碳经济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法律关系却出现了无法可依的现象。这不能不说是立法缓慢所造成的。 (二)低碳经济法律规范缺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中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但同时,其也具有缺陷。在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中《,循环经济促进法》是于2008年通过的,由于其是对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规定,对低碳经济也必须通过法律解释来进行适用。这一切源于法律具有滞后性,必须进行相应的立法或进行相应的修订才能满足现实社会的需要。低碳经济没有特定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只是借助于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包含,这种相关法律并不能满足低碳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需要。政策文件的指导性并不能代替法律文件的强制性效力,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相应的障

碍。 (三)综合性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立法缺失 目前,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有《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但这些法律都是从侧面对二氧化碳排放做的具体的措施和制度,使得低碳经济发展的原则、体制、机制、综合性制度不能得到集中体现,不免在以后的实践中出现各种法律之间相互矛盾的情形。 二、完善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立法建议 (一)合理立法要结合实际国情 合理的立法要改变过去的观念,社会在发展,具体的立法环境也在相应的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观念的相应转变才能符合实际情况。而且鉴于国外已有相应的法律。我国在制定相应法律的时候切不可照搬国外,每个国家的基本情况不同,国情不同,经济不同,所处的发展阶段也不一样,这些在立法的过程中都要考虑到。 (二)环保要和经济一起发展,环境优先 一直以来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导向的gdp,都是走的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结果往往是治理的费用和难度都是大问题,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这种观念需要转变,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并不是零和博弈,而且共同的目的都是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这个观念建议在低碳经济的立法中得到充分体现,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的同时发展经济。 (三)加快低碳经济的法律化进程 第一,政策法律化的科学性。政策具有政策的特殊属性,不同的政策不同的作用,不可盲目的将其法律化,否则违背了初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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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探析 2.浅谈竞争法的秩序价值 3.论公用企业垄断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及法律规制 4.试析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与限制 5.反垄断法中的消费者权益探讨 6.从反垄断法看和谐社会建构 7.刍议反垄断法的基本功能 8.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任务分析 9.行政垄断的概念及特征分析 10.论公民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11.反思环境法的权利基础 12.论污染者自负原则 13.排污权制度初探 14.关于环境法主体的思考 15.浅谈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 16.论环境法上的公正 17.环境法的伦理基础刍议 18.论环境法的国家干预原则 19.我国环境立法的目的探析 20.试论环境法上的社会连带责任 21.试论WTO对我国经济法的影响 22.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分析 23.经济法视野下的分配正义思考 24.论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刘功任25.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再思考 26.论食品安全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27.反倾销法中的公共利益原则阐释 28.论金融消费者信息权益的保障 29.论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 30.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31.论境外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32.试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 33.论保险“霸王条款”的治理 34.刍议产品制造责缺陷的认定与证明 35.论格式合同及其规制 36.宏观调控权的法律解析 37.浅谈社会法的特有属性 38.论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 39.论经济法的人本主义理念 40.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考察 41.关于政府干预的法律规制探究《郝宇峰四月份已交》 42.再论经济法的地位 43.论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机制 44.关于我国经济法定位的反思

有关经济法的论文

有关经济法的论文 浅谈小产权房的利益冲突及法律解决 摘要伴随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严重不足,成为制约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瓶颈。小产权房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存的购房压力,但也引发了深层次的制度问题。2021 年国家开始针对小产权房展开试点整治工作。在此背景下本文 围绕小产权房的治理难题,从概念界定、产生原因、利益冲突和治理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 关键词小产权房利益冲突法律解决。 一、小产权房的界定。 本文论述的“小产权房”,俗称“乡产权房”,是指无法获得国家颁发的产权证而由基层政府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由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政策明确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 二、产生小产权房的法律原因。 小产权房急剧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城市边缘土地的低成本等,但就法律层面讲,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 1.土地产权的双轨制使依法开发集体土地程序繁琐新《土地管理法》第 43 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这两条规定剥夺了集体土地的部分开发权和处分权,即集体土地只能用来建设自用的村民住宅、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不能用于其他目的的建设用地开发,故要想合法拓展乡村房产市场颇费精力。 2.当前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使得商家容易“打擦边球”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解读上述第 43 条,这就意味着在指定情况内建小产权房,只要不占用耕地,办好相关的手续,一般也就涉及不到所谓的“违法”问题。正是因为政策法律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房产商留下了打“擦边球”的空间。 二政府宏观政策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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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专利侵权之苹果与诺基亚智能手机专利战 Ccengjingde zuoye beicuide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的存在价值。在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一些企业通过诉讼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由此引发了诸多错综复杂的问题。本文通过苹果与诺基亚的智能手机专利纷争指出专利权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如何专利纠纷中寻求和解措施以降低企业风险。 关键词专利专利侵权案情回顾现状分析和解措施 一、专利及专利侵权 (一)、专利的概念 专利具有两层含义:第一,指专利权,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其发明创造依法取得在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第二。专利技术,指经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并赋予专有权的发明创造。 (二)专利侵权的概念及其特征 1.专利侵权的概念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2.专利侵权行为的特征 专利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3)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专利侵权判定一直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如今智能手机市场的火爆场面,令手机厂商无不垂涎三尺,并纷纷杀入这一领域。与此同时,这也导致专利混乱,诉讼不断,手机厂商们的不少精力都耗费于此。 二、案情回顾 以下是诺基亚和苹果之间的法律纠纷的时间表: 2007年6月29日,苹果的iPhone开始销售。然后两家公司就授权问题就开始展开谈判。 2008 年春天,诺基亚要求挑选苹果的专利,希望以此作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遭到苹果公司的拒绝。 2009 年5月,诺基亚要求特许权使用费大约是2008年的3倍高,同时挑选一些苹果公司的专利。 9月,诺基亚的需求已下降至2007年底的水平。苹果公司认为他们仍然非常过分。 10月22日,诺基亚在特拉华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苹果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 12月11日 - 苹果提出反诉,指控诺基亚的反竞争和违反专利的行为。 12月29日 - 诺基亚提起了与美国的贸易组织国际贸易委员会投诉,要求禁止进口到美国苹果公司iPhone手机和其他产品。 2010年1月15日苹果公司提出了自己的贸易中心投诉,要求禁止进口到美国的诺基亚手机。 4月9日 - 美国特拉华州法院将主要诉讼案件分成三个不同的审判,并于2012年

经济法学小论文

浅谈对经济法学的认识 经过这一学期的学习,我对经济法的概念、涉及的领域及具体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虽然对经济法的很多具体规定感到不是很理解,但总比之前对经济法学一无所知好了很多。 通过对经济法学这本书的学习,我知道了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学科地位。在学习一门课程之前必须对这门课程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大概了解,经济法学也不例外。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的现象、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经济法律规范及其实施,以及经济法与社会经济生活、其他部门法等各种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的法学学科。经济法研究的对象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具体内容。首先就是经济法,具体包括经济法规范本身、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历史、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范畴、经济法规的创制和实现(即经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经济法律关系等等。这是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基础和核心,没有经济法,就不会有经济法学。经济法和经济法学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同时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又有根本区别,前者是一个学科,后者是一个法律部门。不过为了方便,人们往往习惯于用“经济法”来表达经济法学的概念。如经济法专业、经济法课程等用语中的“经济法”,实际上是指经济法学。再就是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尤其是同民法、商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宪法等的关系。经济法学还研究经济法与经济生活的关系。包括各种经济现象,尤其是经济法与经济活动和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经济法这种社会现象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经济活动和经济制度密切相关。经济法学不仅仅只研究与经济生活的关系,事实上它还研究与政治、文化、道德、民俗习惯、科学技术等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既然称为经济法学,当然就得研究经济法学本身,包括经济法学的概念、内容、体系、历史、地位、作用、研究方法以及经济法学教育、经济法学科建设等。 在我国法学体系中,经济法学是一个独立而重要的学科。它属于法学的范畴,与法学的其他学科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法学学科体系,我国官方将其定位为法学的二级学科之一。作为法学的二级学科,经济法学又分为若干不同的专业方向,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国内经济法、涉外经济法、比较经济法这四个方面。经济法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尽管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和干预自古就有,但经济法学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它的产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或自觉地对社会经济进行组织、协调,同时社会经济运行及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 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私有制和自由经济引起社会矛盾激化,资本主义国家走向了垄断和社会化发展阶段,产生了垄断财团。它们操纵或独占市场,破坏了自由竞争和民主,以及民法的一系列原则。社会矛盾的激化还导致了经济危机和战争。于是,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改变对经济的不干预政策,逐步采用“国家干预”、“宏观调控”、“管理贸易”等新的做法,加强国家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而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都是通过法的手段实施的,于是就与民商法和其他传统法律迥然不同的经济性法律法规,即经济法。 经济法涵盖了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例如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等等。市场经济作为自由竞争的一种经济形式,自然具有独特的优越性。但是如果放任市场经济自由放任的发展,必定会发生不可预想的后果,这时候就需要对市场经济通过适当的形式加以控制,使其朝健康的方向发展,而竞争法就是为了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竞争法作为调整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过的对象是竞争关系,所谓的竞争关系指的就是竞争者相互之间以及竞争者与国家之间在竞争活动及监督管理中产生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竞争活动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竞争法立法模式主要有法规群体模式、基本法主导模式和二元调整模式。竞争法的体系主要由维护竞争秩序的法律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任何法律都有基本原则,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自由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合法竞争原则。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竞争法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指调整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对象有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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