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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应提供的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应提供的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应提供的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应提供的文件

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

(2)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3)非上市股份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红利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开发行新股或非公开定向发行新股),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上市股份公司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确认的《协助查询确认函》

(6)上市股份公司涉及国有股权变更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过户确认书。

(7)公司境外上市发行增加注册资本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同时请企业咨询外商务部是否必须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

提请注意: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可以不低于增量部分的30%,也可以与原注册资本配比后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30%(上市公司除外)

注册资本全额缴足后,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的注册资本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且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

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

股东以技术成果出资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的,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本文由长沙营业执照年检,沙代理公司,星沙工商注册,长沙代验资,长沙县工商代办,长沙办理公司,长沙工商执照代办编辑,https://www.wendangku.net/doc/104608589.html,转载请注明!

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公司的变更登记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2、住所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 4、注册资本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最新修订版)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22号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局长王众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能否用房屋使用权出资???)i 债券可以用作出资吗?ii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关于申请增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的请示

关于申请增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的请示 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我(企业名称)公司系由(各方投资者的名称)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或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于年月经(批准企业成立的审批机关名称)批准成立,并于年月工商登记注册,法定地址位于,经营期限年,经营范围为:。 公司投资总额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其中,(投资各方应认缴注册资本的比例)。经(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验证,目前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占注册资本的%;其中,(投资各方实际认缴注册资本的金额及其所占应缴出资额的比例)。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或其他原因),公司各方投资者经协商决定,拟增加对公司的投资。增资后,公司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增加至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增加至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其中,(增资后投资各方认缴注册资本的金额及其比例)。增资部分的注册资金将于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分期投入。 公司各方投资者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友好协商的约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于年月日对原合资(或合作)经营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注:外资企业无须签订补充协议),并于年月日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正。现特就增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的有关事项向贵局提出申请,有关申报资料附后。 我们郑重承诺,所提交的有关申报资料和签名字样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申报资料及虚假签名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敬请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 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 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 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 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

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 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 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 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 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 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 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 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 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 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 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

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于XXXX年XX月XX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XXXX年度第X次股东会。本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应到会几方,实到会几方,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X%的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XXXX召集,由XXXX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XX万元增加到XX万元,本次增资XX万元,本次增 资部分由股东A认缴XX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 权、土地使用权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为(晚于等于股东会决议的未来一个时间);由股东B认缴XX万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根据自己的实 际情况选择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为(晚于等于股东会决议的未来一 个时 间);……。此次增资后,公司股东的股权结构明细如下: 此项决议的表决情况:代表XX%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代表XX%表决权的股东反对;代表XX%表决权的股东弃权。

二、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此项决议的表决情况:代表 XX% 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权的股东反对;代表XX% 表决权的股 代表XX% 表决 东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XXXXXXXX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之签署页) 股东(自然人签字或法人盖章): 本单位盖章 XXXX 年XX 月XX 日

注: 1. 请双击页眉,修改公司名称。 2. 自然人签字要求黑色水笔签字。 3. 当股东委托第三人参加股东会时,请在委托书中写明被委托人、委托事 项和委托期限,委托人签字(自然人股东黑色水笔签字和法人股东盖公司公章)被委托人签字(自然人股东黑色水笔签字和法人股东盖公司公章)。 4. 注意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主持程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地址变更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事项内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 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入、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内资企业变为外资企业登记、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同区变更,营业执照拿到后,要在30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相应的变更 地税变更,需带资料: 1、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法人签字,盖公章,填一份就行了 2、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 3、房屋租凭发票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公章

7、工本费六元 以上资料均要A4纸。 国税: 1、拿着国税那个卡去办理初始化和登记。 2、同时把税务登记证副本给人家看一下。 准备材料: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下载法人签字,盖章)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房产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订案。 5.指定委托书代理人证件(下载法人签字,盖章)6.股东会议决议。 7.钱 8.公章 9.变更税务登记表(下载法人签字,盖章)10.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1.房屋租赁发票复印件 1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最新公司法股份公司注册资金

最新公司法股份公司注册资金 最新公司法股份公司注册资金 (一)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金的0.8‰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最低收费50元。营业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注册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程序: 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申请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收费标准: (一)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金的0.8‰ 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 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最低收费50元。营业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二)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 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 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注册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程序: 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 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 核准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第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企业增资减资全套细节流程(史上最完善)

股份增资及减资程序方案稿 一、企业增资所需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 2、税务登记证正本 3、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开户许可证原件 5、银行抬头章 6、公司章一套(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投资人原件 8、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9、公司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10、公司股东会决议书复印件 11、其它所需材料 二、企业增资总流程: 1.首先确定增资金额,是否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 2.确定增资方案,做好增资股东会决议及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 4.银行开设验资,入资进帐,凭进帐单等由会计事务所出验资报告(一般收费为0.2%) 5.拿增资后的验资报告去工商局申请增资后新营业执照。 6.资金过转到公司基本户,注销验资户(增资时开设的临时) 7.增资全过程完成后,财务调整增资后的帐务及调整会计报表。 8. 办理工商、税务(一个月)等系列变更登记、如发生住所等四大项变更需再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企业增资细分流程:(约25个工作日左右) 工商变更相关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建议由律师出具 (3)公司章程修正案,需与原公司章程核对; 1、至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金及验资 2、至银行开立验资账户需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委托书; (7)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 3、将要增加的资本以投资款形式从股东的个人账户转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 4、验资银行出具“银行询证函”交由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5、银行在收到存款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银行询证函”后的第2个工作日出具报告寄到会计师事务所; 6、会计师事务所在收到报告后第2个工作日出具验资报告; 7.至工商所办理增资事项 携带下列填写、签字、盖章完毕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 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验资报告; (3)代理人; (4)其它所需材料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一元一股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一元一股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是一元一股的吗?不是的,是依据股票的价值而定的,不一定是1元,也可以是几元或几十元甚至更多。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第一节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解释: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后并公开上市交易的。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1、上市公司必须是已向社会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不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 1)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交易,成为上市公司。 2)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后,经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后,又达到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也可以依法申请为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国务院可以直接批准上市公司,也可以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证券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对证券的发行、交易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节股票的发行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及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条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条件和程序,将导致企业增资的无效或撤销。 公司增资流程: 第一、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第二、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资金的验资报告和财务账本等资料,去会计事务所让他们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去工商局申请执照变更: 登记要求: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2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 3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作出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 4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 5 、法人营业执照; 6 、专业机构出具的变更注册资本应提交的发行资本的资本报告,公司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的资本数额,股东名单。 第四、获得新的授权,去税务局做相应变更: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有关变更登记证明文件

3 、原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 4 、其他文件 出资注意事项 一.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5、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7、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

公司注册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从2015年1月24日召开的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传 出消息,《公司法修正案》目前已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将于今 年3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工商部门将随之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工 商登记制度改革。 据了解,这次修改了现行《公司法》的12个条款,进一步降 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将注册资本 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 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 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 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 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 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

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 要提交验资报告。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我市新发展各类企业16072户,总数达133569户,同比增长4.2%;新发展个体工商户55136户,总数达312773户,同比增长3.8%。新修改的《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首期必须出资20%及剩余注册资本必须在2年内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等,将使设立 公司更为便捷,成本更为低廉,这也将更好地鼓励我市市民个人 创业,刺激个体经济的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如 果需要高于这个最低限额的,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比如,保险法规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保险公司的, 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证券法规定,可以采取股 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证券公司,在证券公司中属于经纪类的,最 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千万元;属于综合类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公司的实有资本,也就是为 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它包括公司发起人缴纳的 股本和公开募集募得的股本。

最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最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最新公司法注册资本 新修改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新公司施行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 一、注册资本实缴制与注册资本认缴制 1、二者的相同之处: 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对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 2、二者的不同之处: 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3、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优点: 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二、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 根据最新公司法,除了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之后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 根据全国人大会的决议,将《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旧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

增加注册资本股东会决议范本

增加注册资本股东会决议范本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 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 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_、股东______、股东______,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① 修改公司章程;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④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⑤ 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______万元增加至______万元,实收资本由______万元增加至______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股东______以货币形式增资 ______万元,股东______以货币形式增资______万元,股东______以货币形式增资______万元。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收资本______万元。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股东______持有公司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缴 ______万元);股东______持有公司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等方面的变更,变更这些信息,公司股东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营业执照的具体程序规定: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股份制公司注册须知及条件

股份制公司注册须知及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由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全部股份的行为;募集设立发行是公司发起人只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并由社会公众认购该股份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

2020年最新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

2020年最新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 修改: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 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区别: 1)注册资本是企业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是国家 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2)注册资本与企业的实有资产数额是分离的,企业实有资产数额的变化一般不会影响注册资本的变化;企业注册资金的数额与实有资 产数额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当企业的实有资产增加或减少超过 注册资金数额的20%时,企业应按实有资产数额变更注册资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 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 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 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 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 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 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1.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要求和设立法定人数要求 2006年新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 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并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为500万元。允许公司 在2年内分期缴清,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投资 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形式,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人数不再具有两人以上限制, 只规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即可。股份有限公司则应当以两人 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 有住所。 2.放宽出资方式 3.提高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 原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新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即 非货币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最高出资比例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0%。 什么是注册资本?什么是注册资金?两者有什么区别?对不同公司的注册资本和不同企业的注册资金有什么不同的要求?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 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 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 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金减少2020范文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金什么程序

注册资金减少XX范文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金什么程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格式及登报公告需要的材料 减资公告格式: 北京市××有限公司(注册号:××××) 经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万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 五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请求。 特此公告 减资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例如北京地区: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法制晚报等北京办理电话是 5289 0024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二、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1、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减资手续 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___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02-20修订,自3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4号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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