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05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
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复习难度较大,特别是企业所得税,考生在复习时需要结合会计
实务的内容准确理解税法原理。本章主要介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
在近 3 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0 分。本章考试的题型一般为单项选择题、多
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2019 年考试中,考生依然要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和个
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教材变化
2019 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有:
1.对企业所得税中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新增和调整。
(1)调整的有:
①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自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
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
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
摊销。
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④企业在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新增的有:
①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
资格年度之前 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
②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 2
年(24 个月)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该
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
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重新对个人所得税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章考点导读
单元 01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013 年判断题
2014 年单选题、判断题
2015 年单选题、判断题
2016 年单选题、判断题
2018 年单选题、判断题
1.纳税人
【提示 1】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纳税义务。
【提示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考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2014 年)
A.事业单位
B.合伙企业
C.社会团体
D.民办非企业单位
【答案】B
【考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2015 年)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
B.
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乙公司 C.
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在境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丁公司
【答案】D
【考题3?判断题】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 年)
【答案】√
【考题4?判断题】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 年)
【答案】√
【考题5?判断题】按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2016 年)
【答案】×
【解析】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考题6?判断题】居民企业无需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 年)
【答案】×
【解析】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考题7?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2018 年)
A.甲有限责任公司
B.乙事业单位
C.丙个人独资企业
D.丁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C
【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考题8?判断题】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 年)【答案】×
【解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2.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013 年单选题
2016 年多选题
【考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确定所得来源地的表述,正确的有()。(2016 年)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D.股息所得,按照分配股息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答案】ABD
【解析】选项 C: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考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8 年)
A.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B. 股息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C. 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D.提供劳动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答案】ABCD
【考点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 1】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提示 2】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
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2019 年新增)
【提示 3】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第 38 讲-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章节 05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法律制度
单元 01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 3】收入总额
2013 年不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