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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原材料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原材料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原材料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1、目的

对进厂原材料进行规定的查验,以保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进货的控制。

3、职责和权限

生产技术科负责原材料的进厂查验,质检科负责质量检验。

4、程序概述

4.1 原材料进厂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查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有关许可证明文件,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不得接收入库。

4.2 经查验合格入库的原材料,生产技术科应如实记录进货相关信息,需要记录的内容如下:

a 原材料的名称

b 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c 产品合格证、规格、数量

d 供货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e 进货日期

4.3 原材料进厂后需经质检科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 质检科应该按批次,第一时间对入厂原材料进行取样,并及时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生产持续稳定进行。

4.4 质检不合格的原材料,要立即上报车间主任或主管生产的经理,及时联系进货原材料厂家进行处置。

4.5 质检科保留质检原始数据及检验报告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

4.6 生产技术科保存原材料进货记录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

4.7 原材料进货厂家的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由生产技术科进行收集并负责归档。

5、记录

原材料进货记录表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51826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4.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5. 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6.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7.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8.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9.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10.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1.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2.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专用并保持清洁,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3.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严把材料质量进货关,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险部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材料进货的检验、试验的委托 工作。 二、工作程序 1、质检员对公司产品所需材料按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进货查验,经查验合 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当某些检验或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行检验或试验,对委托单位能力、资质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记录。 3、检验结束后,质检员及时做好状态表标识,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作好记录,原则上按退货处理,在不影响质量情况下,经公司经理和分管经理批准,也可做让步接受处理,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4、对无标准、又无明确指导性文件,也无生产厂合格证的,或采购商品不在合格厂评估范围内的,质检员有权拒绝验收。 5、质检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做到记录完整、及时、准确。并有质检人员签名. 6、质检员有质检部门负责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质检工作。 三、检验规程 1、原材料进场应按合同要求验收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进货材料按进货5%进行抽样,检查技术参数的准确性。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目的: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有部门、车间和个人。 1、生产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定及研究 2、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控制负责并推广执行,对车间员工进行监督。 制度: 1、人员管理 2、生产车间是生产任务的具体完成部门。 3、生产经理负责检查监督车间整体工作情况,统一一进行班组间的协调和出现问题的解决. 4、生产经理负责工人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培训合格上岗。 5、生产负责人员,每天生产结束填写生产工作日记,并于当天上报生产经理。 管理方法: 1、生产经理和生产负责人在生产前工艺条件,技术文件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生产. 2、车间主任应指导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867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范本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对于原材料,检验人员应记录《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原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以及感官检验结论。 2.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 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原辅料进货查验规章制度

北大荒亲民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有机酸菜分公司 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 目的 为加强原辅料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产品原辅料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凡是本公司购进原辅料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内容 1、购进的任何原辅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在购进原辅料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要证明原辅料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原辅料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经营包装原辅料的,要对原辅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3.1查验原辅料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原辅料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原辅料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用人群的。 3.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3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原辅料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3.4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5原辅料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3.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3.7进口原辅料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3.8辐照原辅料、转基因原辅料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应加强检查原辅料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原辅料,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审查原辅料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原辅料,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原辅料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 度 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外购、外协产品的采购活动的控制。 3、职责 4、采购部负责对供方的评定工作,确定合格供方名单并负责从名单中挑选厂家或商店实施采购。 5、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验证。 6、4、工作程序 7、对供方的评价依据(以下条款至少满足一条) 8、a、供方(厂、商)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生产经营。 b、产品能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或取得各类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的,如 QS 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 c、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关系 6 个月以上且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9、对供方的评价 10、a 采购部根据评价依据,对供方进行调查,并由供方填写“供方调查表”,加以评价,在“供方调查表”上,针对评价结果确定是否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b 根据评价结果,采购部编制“合格供方名单”。 11、对供方的控制 12、a 凡供应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配套件、辅助材料的供方,可

13、不进行实地考查,只进行供方质量信誉考查。考察结果填入“供方评价表”。 b 由质检部对每批进公司的物资进行验收,并将结果报告采购部,如有质量问题,由采购部通知供方退货或调换,并限期改进,同样问题出现两次以上,报请总经理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采购资料a 生产科提供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中表明:需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日期等,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至采购部。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b 如情况特殊,需要到合格供方名单外的供方去采购,采购部应填写“采购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采购产品验证 a 本公司按“产品检验规范(原材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方法对采购产品入公司后进行验证。 b 本公司或顾客如要在供方处对供方产品进行验证时,应在采购计划或有关合同/协议中规定验证和放行的方法。 2、食品原辅料的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各类原辅料、产成品的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库存、运输途中原辅料、产成品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原辅料、产成品仓库和运输管理。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 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了使采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能够满足 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可入库。 三、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查验供货 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 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检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 方式、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 明。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录。其 中,联系方式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五、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一)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净含量、规格、型号等项目。 (二)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三)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四)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五)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 (六)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

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 应由供货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采购进货。 六、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生要 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并立即停止进 货和使用,进行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七、在进货查验时,发现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发现 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报告。 八、进货查验记录应如实记录进货时原始情况,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少 于二年。

11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1目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是食品生产加工的必备条件,其质量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必须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1.2适用范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验收、验证和进货检验的控制。1.3管理职责1.3.1供销部负责制订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采购清单及审批后的采购实施。1.3.2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负责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的审批。1.3.3仓库管理员负责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货验证及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收发和贮存管理。1.3.4检验员员负责对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1.4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制度1.4.1采购控制程序1.4.1.1合格供应商的选择 1.4.1.1.1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有年检章)、生产许可证(涉及生产许可的),经销商应具备有效期1 的营业执照(有年检章)、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1.4.1.1.2供销部应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考查情况及“样品”检验记录进行全面分析。1.4.1.1.3供销部应从供应商的生产设施、技术力量、质量管理体系、检测装置、质量控制及产品质量、交货能力、产品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选择。 1.4.1.2采购计划:供销部应根据车间的生产计划、实际进度申报采购厂家、品种、 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情况,经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组织进货。 1.4.1.3采购清单: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制订合理的采购清单或合同。1.4.1.4采购监督:品管部、仓库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实行监督,是否按“供应商清单”采购原则采购,否则,品管部应拒绝进货检验,仓库拒绝入库。1.5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验收制度1.5.1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及时到场验收。 1.5.2依照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如下: 1.5. 2.1原辅材料:感官、净含量、数量、标识、包装。1.5.2.2包装袋:感官、数量、标识。

食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00515191007)

食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 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 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 全的食品。 2. 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 方式及摆放位置。 3 .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 墙(大于20厘米)、离地(大于3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 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 量、日期。 6. 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 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 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 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 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 等资料备案存档。 9.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

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 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 13. 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 明显区分标志。 14. 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 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 清除。 15. 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尝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尝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收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二、从食品生产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盖章(或签字)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或供货清单。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应与供货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货合同。 三、食品原料统一采购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也需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 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五、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六、不得采购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采购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 七、生肉、禽类应索取畜牧部门的检疫合格证,不采购没有检

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以及来自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肉。 八、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建档,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九、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帐。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保证进货查验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二、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2、进货查验检查项目: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有中文说明书及标签;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产品注册证中批准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6)采购合同(采购记录) 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4、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保证销售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四、售出医疗器械按要求开具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便于质量追踪,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五、医疗器械销售应做到100%出库复核,保证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出库。 六、销售员应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客户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客户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服务质量。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使公司对原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需的原料采购 三(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合格书)。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收货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检验入库;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退换货处理。 3(采购资料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保管开据的采购需求量要求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采购部。在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采购产品的验证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 QS 标志的产品,1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原辅材料验收: 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a.采购产品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

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应视情况对其采购产品拒收或单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 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 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 连续 3 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 验证货证是否相符,货证不符的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存放; 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b.原辅料的贮存: 原辅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 5(采购产品的质量跟踪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

进货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 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 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 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

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 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 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 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相关文件 《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原材料检验报告》、《入库单》 生产过程 控制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生产加工环节过程中,杜绝因操作不慎造成损失及违反作业指导书等问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编号:SM-ZD-45495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

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 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符合本公司生产工艺和卫生质量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凡是本公司购进原辅材料都必须遵守本制度,一律应当实地查验。 2、质检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及包装材料的检验和质量监督以及执行质量问题的处罚工作。原料仓主管负责记录原辅料进货台账。 3、质检部应及时收集原辅材料及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的执行标准。 4、质检部应按规定及时抽样检验,认真填写原辅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的原辅料,应通知原料仓库入库并及时填写进货台账;如有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应通知原料仓库退货;发现有假冒伪劣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检验员应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检验员应检查所采购的原辅材料的三证(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要求供货方提供货物来源的票证,并保 存原件或复印件。 7、检查原辅料包装标识是否有品名、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保质期、生产厂家、合格证等,具体请参考《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8、检查所采购的原辅材料是否新鲜,无污染,无病虫害,无腐烂,无异味,无虫蛀等变质现象。 9、检查盛装原辅材料的包装材料,是否完整无破损,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无毒无害。 10、检查原辅材料与添加剂是否分类存放,不得混装,不得与有碍食品卫生的物品放在一起。 11、检查已入库的原辅材料与添加剂有无挂牌明示,标识牌上的项目有无填写完整。 12、检查原辅材料的使用是否做到先进货先使用。 13、未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准投入生产使用。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使食堂对原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需的原料采购 三、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采购产品的验证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 QS 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科 1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原辅材料验收: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a.采购产品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应视情况对其采购产品拒收或单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连续 3 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运输车辆是否卫生;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验证货证是否相符,货证不符的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存放;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b.原辅料的贮存:原辅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 5.采购产品的质量跟踪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 餐饮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 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 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鼓

励建立电子台账。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8、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9、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台账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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