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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单

福州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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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兼职人员)

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审查师名单

李哲生* 戴一鸣* 丁胜生罗河岩林永锋林金梅

林天赐* 张伟建* 翁钟波阮文泰吴蒙陈政恩* 黄汉民* 黄春风* 梁章旋* 施建日* 彭国腾陈汉民* 晏音* 程济基* 卢伟煌* 陈瑞贞龚昌基陈再文

李金锁龚兵* 程宏伟* 林清霖陈佩文郭筱莹* 柯丽云黄玉华林卫东*

备注:*为兼职

河北施工图审查要点

2009河北省施工图审查要点(结构专业第一部分) (二)房屋建筑结构专业 1.一般规定 1.1施工图审查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06]220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等地方法规、文件的规定;应依据国家及河北省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有效版本)。 1.2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文件和施工图技术文件(计算书、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进行审查,技术性审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2.1 勘察文件中工程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的可靠性,勘察文件内容的完整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不允许在无“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情况下进行地基基础设计,也不允许仅参照相邻建筑物的地质勘查报告进行地基基础设计。 1.2.2 建筑物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是否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批件的要求;是否符合业主设计任务书中的合法要求;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1.2.4 采用计算软件进行计算的,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计算模型是否与实际相符,计算输入数据是否准确,输出结果是否可靠。 ,计算书是否完整、正确。 ,有无审查意见及审查通过的相关批件,并应以专家审查论证结论意见为施工图审查依据。,是否按鉴定报告结论进行设计。 ,设计图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详图通常由有资质的钢结构制作单位根据设计图纸编制,也可由设计单位分阶段编制。施工图审查仅审查钢结构设计图部分。 ,内容是否符合以上技术审查内容的要求。 程序性审查详见本要点第二部分“程序性审查和政策性审查”。 1.3本要点所依据的标准、规范为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若遇国家标准、规范调整,相关内容应以调整后的有效版本执行。 1.4外省市的规程标准未经河北省建设厅批准认可不能作为我省施工图审查的依据。 1. 5本要点所采用的抗震规范均指:GB50011-2001(2008年版)。 1.6施工图审查时,设计文件应满足以下各章、节要求。 2 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 2.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及计算书。 2.2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第4章

山东省施工图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山东 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审查 1、勘察单位资质: (1)是否在勘察报告规定的位置加盖勘察证书专用章; (2)勘察单位是否超越资质承揽任务。 2、设计单位资质: (1)是否在工程设计图纸的规定位置加盖设计证书专用章; (2)设计单位是否超资质承揽任务。 二、法定基建程序审查 1、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工程项目立项、计划、用地等有关前期手续; 2、是否办理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 3、设计文件中的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是否与计划批文相符; 4、勘察报告中的《勘察点平面位置图》与设计文件中总平面图工程项目的位置是否相符; 5、勘察报告中的勘察范围与工程项目的平面尺度(长度、宽度)是否相适应; 6、工程勘察成果(勘察报告)是否已经审查,是否持有加盖“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 审查专用章”的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意见; 三、跨市、跨省勘察设计单位备案审查 1、勘察设计单位跨市来本市承包勘察设计项目,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勘察设计单位跨省来本市承包勘察设计项目,是否已到省建设厅办理“单项工程进鲁承担 任务通知单”及本市建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四、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审查 1、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1)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为注册建筑师; (2)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承担该项目的建筑设计。 2、建筑设计图纸有无注册建筑师在图签相应栏目中签字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是 否存在注册建筑师为他人设计的图纸代盖执业专用章的问题。 3、结构设计图纸有无注册结构工程师在图签相应的栏目中签字并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 专用章,是否存在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他人设计的图纸代盖执业专用章问题。 4、工程设计等级二级及以上的项目,其建设设计是否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承担,设计项目负 责人是否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承担,其结构设计是否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承担。 5、甲、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结构专业负责人”、“结构审定人”是否由注册结构工程师担 任。 6、民用建筑二级及以上、工业建筑中型及以上项目,“结构专业负责人”或以结构为主的工 业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否由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 7、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编号的前七位数与单位资质印章编号是否相一 致。 五、三级校审制度审查 1、是否建立三级校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 2、图纸的“设计”、“校对”、“审核”、“审定”人是否签字。 3、图签栏中不允许出现无责任人签字及“跨栏”签字的现象。 六、设计程序审查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这是应遵循的设计程序。 1、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按照鲁建法发[1997]367号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查并经批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等专项 工程,下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 市建设规模认定本市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对本市施工图审查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 行政区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

第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从事勘察文件审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一类机构和主 城区内的二类机构审查人员必须全部为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分类标准要求的专职人员;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二 类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 的50%。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的50%。 第七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施工图审 查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应当设立施工图审查专门机构,其人员、财务等应当单独管理。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审查机构颁发审查机构认 定书和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审查机构认定书、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审查机构认定书有效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 据建设规模和各机构运行情况,对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和调整。 第三章审查人员 第十条审查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专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期 间不得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总则 1.为指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2.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3.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完整的设计文件(含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各专业齐全的设计图纸、设备和材料表、原工程设计图); (3)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4.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消防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5.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二、设计深度 1.设计文件应加盖编制单位出图印章; 2.设计说明应有对所采用装饰材料和设备质量标准的要求; 3.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与深度应能满足施工操作,能据此安排材料、设备采购和非标准设备制作,并能作为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概预算的依据; 4.图纸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名称、设计编号、编制年月、编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签字或授权盖章等内容。 三、建筑专业 (一)防火设计审查 1.根据使用功能对室内总体设计(包括平面布局)是否满足防火规范要求进行审查; 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是否改变了原设计使用功能,若有改变是

否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原设计单位是否同意; 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是否改变原防火设计内容,包括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垂直或水平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如防火门窗、消火栓、喷淋头、报警器、防排烟设施等)的布置,若有改变应有相应专业修改图,并应得到原设计单位和消防主管部门的认可; 4.室内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规定,特别是对地下室、门厅、公共通道和文化娱乐游艺放映场所所使用材料的等级应重点审查; 5.钢、木构配件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二)安全性审查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若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2.对改建工程的分隔墙体材料,应符合该类建筑的耐火极限,保证其强度和隔声的要求; 3.室内墙面、天棚装饰的分隔尺寸、材料规格、抗弯强度、主要做法、节点详图能否满足安全、环保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包括主体结构与主龙骨的连接、预埋件数量、规格、位置、防腐处理、干挂石材或装饰板的安装、封口处理、防火、保温处理及变形缝安装等; 4、室内装饰构配件材料选择是否安全可靠,措施是否到位(如装饰构件、落地玻璃等); 5.安全玻璃使用部位是否明确、恰当,材质是否满足要求等。 (三)环保、防疫审查 1.使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2.对室内设计中有厨房、餐厅、食品储藏及加工等卫生要求较高的房间应根据国家卫生防疫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措施是否恰当; 3.对有特殊要求房间的装饰做法是否符合要求,如屏蔽、防震、防腐蚀、防爆、防辐射、防尘、防噪声等。 (四)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是否具备合法的鉴定证书和相关部门推广应用的意见,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五)室外装修工程审查

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布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第九条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安全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建筑外立面装饰施工图审查要点汇编

《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配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 点 第一篇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1.第七条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当符合规划、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城市容貌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处理好排水、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审查要点: 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和相临地块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尤其是紧临建设用地红线的建筑的阳台、空调板、雨蓬等。 2.第九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将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的风格、色彩等作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内容。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对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的材料、施工工艺的选用以及附加设备、附加设施的设置等进行审查。未按照本规定进行设计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查要点: 不符合本规定的设计文件,应当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注:本条中的“施工工艺”对应设计图纸中的“构造做法”。 3.第十三条建筑外墙饰面应当采用安全、环保、反射系数低的建筑材料和防止脱落的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鼓励使用高耐候性、高耐玷污性、高保色性的高性能建筑涂料。 审查要点: ⑴外墙饰面砖工程应当符合《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的要求。 ⑵采用外保温的外墙面不得粘贴饰面砖(板)。 ⑶不得在架空楼板底部抹保温砂浆或在挤塑板下抹灰。 ⑷装饰百叶等构件应有构造连接措施。 ⑸禁止使用GRC构件。 4.第十四条建筑外墙饰面材料采用石材饰面板的,鼓励采用干挂式施工工艺进行施工,限制采用水泥砂浆现场粘贴石材饰面板。确需采用水泥砂浆现场粘贴石材饰面板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嵌固措施,且石材饰面板墙面的离地高度不得超过3米。 审查要点: ⑴建筑外墙饰面采用水泥砂浆现场粘贴石材饰面板的,粘贴离地高度不得超过3米。

施工图审查参考标准(结构)

施工图审查参考标准(结构) 1、检查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1993年局部修订GBJ10-89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 13-94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及1999年局 部修订条文JGJ3-91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2、检查要点 2.1 总则 2.1.1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单位工程 最终沉降量计算值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2.1.2检查工程设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2.1.3检查地震设防是否明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基本烈度、设防烈度、近震与远震、 场地土类型、结构抗震等级。 2.1.4施工中可操作性如何,有无设计上的功能隐患,设计是否经济。 2.2 地基、基础及地下室 2.2.1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在需做地基处理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特点,参考周边同 类建筑的地基处理模式,参考专家意见选择经济可靠的地基处理方案,对于软土地基需作地基沉降、变形计算及提出变形控制措施、建议。 2.2.2桩基选型 1)可根据详勘报告并结合各类桩基的工程特性、经济性,确定可选用的桩基类型,提出意见; 2)组织技术讨论会或研讨会,对各类可以使用的桩基类型进行技术交流,充分吸

收专家和其他技术单位的意见(公司各有关部门均可参加); 3)根据建筑物四周环境条件、建筑物层高、基坑支护等条件综合考虑,最终审核桩基形式; 4)桩基的承载力取值是否合理,对预制桩可通过提前试桩来确定,对人工挖孔桩、冲砖孔桩可通过现场施工取样和地质报告相互对应来确定,持力层的确定应经济合理,施工参数的取值应合理,且施工时可操作性强。 2.2.3地下室部分 1)地下室的留洞 a)管道穿越地下室的外墙必须预留防水套管; b)管道穿越地下室的顶板,如位置在室外时必须预留防水套管; c)地下室防排烟洞口、柴油发电机排烟洞口应特别注意,这些洞口较大且在 结构图上容易遗漏; d)地下室的留洞在施工前,各专业应汇总校对,检查是否有会签,以防遗漏; e)干管穿越地下室梁的留洞在水平方向应考虑留有较大的富裕,以避免施工 误差,使管道安装困难。管道穿梁的位置是否对梁的受力不利,是否有加 强处理措施。 2)地下室设备房 a)变配电房、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不宜放在较低的位置,以免被水淹; b)变配电房如在地下室应考虑局部的抬高; c)发电机房应考虑给排水,一般应设置排水地漏,设置环保除尘的给排水, 洗手池,排水应首先考虑能自然排到地下室的排水集坑内,但不能排到 电梯集坑内; d)配电房的电缆沟由于多种原因容易进水,应考虑增设排水集坑采用水泵进 行排水。 3)人防 a)人防的洗消间应设置防暴地漏,施工时应特别注意,应委托专业公司预埋 或指导; b)人防的洗消间等通道应设置放暴门铃,施工时应注意; c)穿越人防外墙的管道,在人防一侧必须安装放暴阀门,穿越人防分区墙的

珠海正青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

珠海正青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编号(审图机构填写): 建设单位(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工程地址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及 证书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注册人员: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工程概况 工程类型 (打√)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 □公建□厂房□装修□其它 总建筑面积 ㎡ 地上:㎡,地下:㎡工程规模 (打√)□ 大型□中型□小型是否超限(打√)□超限□不超限 本次总投资额万元人防审查(打√)□有□无 抗震设防度高度m 结构类型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送审资料(打√)□ 1.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包括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规划报建图复印件1份 □ 2.图纸: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勘察、节能(绿建)各份(提供图纸的专业打√) □ 3.计算书:份□节能□结构□空调□给排水□9. 人防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 □ 4.勘察报告原件1份及勘察任务书原件1份□10. 环保、卫生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 □ 5.超限审查审批意见复印件及设计回复原件各1份□11.地震审批意见复印件及地震安评报告1份□ 6.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复印件及设计回复原件各1份□12. 有条件提供的电子文件(按序号列出):□7.立项批复意见复印件1份□13. 其他: □8.消防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 项目负责 人姓名专业注册类型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是否 已做 信息 登记 主要设计 人员 施工图审查机构受理情况受理人:联系电话:受理时间: 注:1.请建设单位如实填写表中内容,多栋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附工程项目清单; 2.建设单位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委托两家及两家以上审查机构审查; 3.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交审查机构,作为施工图审查合同的附件。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批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批 许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一类、二类。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3、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4、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 5、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6、审查机构中专职从事审查工作的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各专业审查人员要求数量的50%。专职从事审查的注册人员,在审查期间保留其注册资格,但须暂停勘察设计执业;兼职从事审查工作的注册人员,应当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 7、申请某一类型市政工程审查机构认定的,其必须配套的专业人员与本机构其他类型市政工程所需专业或者必须配套的专业人员专业相同的,该人员在认定时可以重复使用。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3)、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3.1强制性条件《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中第4.1.3、4.1.7、4.9.1、4.11.7、4.11.17条,具体条文从略。 3.2 基本规定 3.2.1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建筑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的要求;图纸表达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和《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的规定。 2.战时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宜有比例不小于1:50的结构详图,主要表示防护密闭们、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位置及配筋,以及扩散室、临空墙、防护单元间隔墙等配筋。 3.采用平站转换设计的防空地下室,应提供转换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措施的施工详图。 4.设计文件应提供本要点附录A中底A.2节规定的内容。 3.2.2 设计依据 1.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级别等应与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一致。 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中引用的其他标准(含国家2. 建筑标准设计)应为有效版本。

3.设计采用的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抗浮设计水位等应与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致。 结构设计总说明3.2.3 每一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宜编写统一的结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若防空地下室与其上部的地面建筑为同一个子项,可与地面建筑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合写,也可专门列一小节,说明地面建筑设计总说明中未包含人防设计的内容。 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时,宜提供供审查使用的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防空地下室的平时功能、战时功能,防护单元划分及各防护单元的抗力级别等。 2、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包括防空地下室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遵循的标准、规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以及地面建筑抗震设计条件等。 3、各结构构件采用的战时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包括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底板、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门框墙、防倒塌棚架等。 4、防空地下室所有结构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及相应的产品标准, 有防水、密闭要求的结构构件的抗渗等级等。 5、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说明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长方法、并对某些构件或部位的材料提出特殊要求。 6、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及图纸中的标高、尺寸的

浅谈如何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摘要:建设工程中对施工图纸的熟悉和审查,是工程师事前控制的重要一环,通过多年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笔者有很深的感触,由于对规范的理解深度不够,一些问题常被忽视。本文谈一下笔者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施工图审查;事前控制;设计交底 引言: 施工图审核既是工程开工前专业人员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求技术前期工作,是开展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的基础,又是编制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依据,更是日后体现该项目技术管理质量好坏的效果之一。所以,我们在从事施工时应当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1.重视对施工图的审查 项目施工做好施工图纸的审查,首先必须要认真学习及全面领会设计的思路和内容,不然就无法胜任图纸审查和日后具体的施工工作,在先前的理念中,似乎强调得多的是项目主管工程师要及时发现并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但随着我国建设事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各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涌现,势必要求我们的专业管理工程师要以渊博的专业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来适应这一趋势,如果仅依靠以往积累的技术和经验是远不够的。目前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为适应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不少建筑公司都把开拓新领域、新行业、新业务作为自身的效益增长点,努力朝综合性建筑公司发展,这对专业管理人员显然有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而通过新项目施工图的审查,可以将其视为一条吸取新领域新业务方面工程专业技术,拓展新知识面的途径,由此掌握相关的管理依据、要点和规范标准,有助于自身不断夯实功底,加强知识积累,使自己“厚积薄发”而处于主动地位。故在学习和消化施工图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1规范主导思想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应了解项目的设计主导思想,建设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范,确定的抗震、防火等级、基础、结构、内外装修及机电设备设计等,而对积累有一定施工实践的专业管理工程师而言,要注意找出与过去承担项目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从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利于总结提高。 1.2掌握工程特点等要求 要了解和掌握该项目的工程特点、工艺流程、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关键设备的要求,主控项目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要点及注意事项。阅图也要做好阅图笔记,将有关的施工流程、工艺路线、涉及的监控要点难点摘录下来作为备考,便于自己日后开展工作。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34965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任务,并支付审查费用。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m2 高度:m 层数:

4、结构类型工程造价:万元 5、工程内容: 6、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7、勘察单位:资质等级: 第二条施工图文件审查依据 1、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xx]279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xx]134号。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20xx]81号。 (4)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第九条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安全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第十条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后,由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施工图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并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

1-施工图审查政策法规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 ◆政策法规◆技术性审查 树立法规意识认清指导方针明确工作职责熟悉标准掌握强条抓住要点

政策法规

一、法令法规体系 工程建设法规体系按其立法权限不同,可分为5个层次,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 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发布 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各项法律,它是工程建 设法规体系的核心。目前已颁布实施的工程建 设相关法律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 的一部大法,以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为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工程建设相关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法制定并以总理令的形式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各项法规。已颁布实施的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第一部与《建筑法》相配套、专门规范工程质量的行政法规。另外,还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各项规章,或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规章。主要有:《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

工程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是指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工程建设方面的法规。包括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报经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各种法规。 工程建设相关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的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章。

送审表(表格样本)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工程名称子项名称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勘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资质等级及证书号市外单位在渝备案证号备案时间 主要设计人员情况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姓名 注册号 注册等级 工程概况 工程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类型: □住宅□公建□商住□厂房□其它 工程规模M2总投资万元设计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停车位 送审子项建筑面积合计M2送审范围 子项名称占地面 积(M2) 层数建筑高 度(M) 建筑面积(M2) 地下地上住宅面积商业面积办公面积车库面积其他合计面积 总计/ / / 子项名称结构类型基础形式设防烈度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人防等级是否属超限高层 消防设计基本情况民用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情况附属工程名称: 附属工程送审表共页 见附表一共页见附表二共页 送审资料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按规定不需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备案文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号_________________ 2.消防部门初步设计防火设计审查意见(未纳入初步设计并联审批范围的项目)□ 3.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 ____ 套,结构计算书____ 本,建筑专业CAD施工图、节能热工计算模型光盘 ____ 张, 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____ 本,暖通热工计算书本 5.《重庆市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基本参数表》□ 6.设计合同□设计任务委托书□ 7.其他资料: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情况属实,审查机构验证人签字:审查机构审查专用章: 1. 此表一式十份; 2. “设计单位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内容由设计单位如实填写,其余内容由建设单位如实填写; 3. 同一建设工程不能委托两家及以上审查机构审查; 4. 扩建、改建工程需送原工程审查机构审查; 5. 审查机构应在符合送审情况的送审表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6. 工程概况栏子项目多的可加行,子项目情况相同的可采用“M-N栋”方式填写; 7. 涉及安全且工程特征与主体工程截然不同、规模较大的附属工程特别是边坡工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终稿)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二零零五年八月

前言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第134号 2004年8月23日)、《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 203号 2004年11月23日)以及《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规发〔2004〕1499号 2004年11月29日)的要求,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组织部分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专家编制完成《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我市开展勘察文件审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了施工图审查机构、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形成了本要点。 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为根本依据,除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容外,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对安全和公众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容。 本要点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类型分四篇编写,第一篇:公路工程和城市桥涵、支挡结构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二篇:室外管道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三篇:城市道路、公路路基、路堤、路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四篇:地下铁道、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由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类型繁多,施工图审查中如遇到本要点未涉及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工程勘察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区经验及工程师的综合判断。勘察文件审查的主要对象限于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不涵盖工程勘察的全部容。进行工程勘察时,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应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不能认为未列入本要点的容就可以不执行。 本要点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容的解释。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参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参加编制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孔千、王笃礼、刘建华、李耀刚、张建青、杨俊峰、周宏磊、武威、 赵大鹏、赵志强、郭明田、温靖、葛虹、董辉、廉得瑞参加审查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秀云、王新杰、张在明、罗玲、项勃、顾宝和、袁炳麟、高文新、 黄志仑

施工图审查技术规范书

施工图审查技术规范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施工图审查技术规范书 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施工图审查内容包括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影响较大的部分非强条条文;建筑、给排水、暖通、及电气专业与强条关系密切且对安全和公共利益影响较大的部分非强条文;对节能设计质量影响较大的部分条文;法规中设计技术管理且需要在施工图中落实的规定。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审查内容如下: 1. 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

2. 结构专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等。 3. 给排水专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等。 4. 暖通专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汽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 5. 电气专业:《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汽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 各专业除按以上规范内容审查外,尚需审查下列内容: 1.工程设计使用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是否已审查且合 格。 2.是否使用属于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使用限制使用的 建筑材料时是否符合相应的限制条件。

重庆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

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质量,充分发挥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质量的把关作用,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提高、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渝建发【2006】75号文)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158号文)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审查机构的综合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审查机构内部管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审查机构审查行为三个方面。 第三条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包括办公场地及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人员情况、档案管理、报表上报等各项内容。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包括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合格书三个部分内容。 (一)程序性审查主要包括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前期批准手续、勘察资料、设计文件签章等各项的核查情况。 (二)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国家及地方行业设计标准和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 (三)合格书应符合相关要求规定。 第五条审查机构审查行为主要包括业务承接范围、审查人员条件、审查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评价方式 第六条评价方式采用动态检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以综合得分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其中审查质量得分为所检查项目审查质量总得分的平均值。 第七条本标准分值总分100分(详附件1),其中:内部管理25分,审查质量65分,审查行为10分。 第八条动态检查是由各级建委组织专家对所在地备案项目进行检查,并对审查质量评价;各级建委应将检查情况(详附件2)在每季度末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建委汇总。 第九条年度检查是由市建委组织专家,会同区县建委实地对审查机构进行检查,并对内部管理、审查质量、审查行为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 第十条检查项目数量不少于备案项目总数的10%。 第四章评价结果处理 第十一条评价结果按综合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等级,其中:85分(含)以上为优秀,85~70(含)为良好,70~60分(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但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综合得分不作为评价等级的依据;其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并依照有关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1.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包括勘察文件)中仍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并造成实体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2.超出认定类别和限定范围的; 3.使用未经认可的审查人员的。 第十三条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审查机构将授予“年度先进审查机构”称号,并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连续两年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重新认定时可直接进行认定。评价等级为“优秀”和“良好”作为提高审查类别和扩大审查范围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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