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一次会议2017年6月30日通过)

一、学历博士1016人

(一)哲学博士学位 36人

1.哲学学院36人

唐启良蒋贤明朱燕玲许颖陈素文师俊华

郭怡王东颜雅琴徐倩孙艮陶马志亮

朱晓璇吕宏山毛艳邹芳莲田仁湛彭婷

任立耿余吴晓欣邹俊娟徐强钟焕林

朱松苗鄭希通刘乐乐史建成魏华陈丽

陈桂香刘莉莎姜含琪宗亮商士杰吕行

(二)经济学博士学位48人

1.经济与管理学院37人

黄炜王颢李先玲赵立新杨敏王勇

罗秦朱凼凼刘争明徐松陶芸柯尊全

曹子瑛蒋银娟严雅雪彭梓倩曾荣吴德祖

刘博宇丁君涛周强陈龙计飞刘慧明

王保双黄锦鹏徐融马永健曹红涛万庆

许文立张楠薛桂芝付英俊尹智超李睿

魏玮

2.财政金融研究中心 1人

沈勇涛

3.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10人

雷斌邵玮孙博文全星澄陈路张政黄世芳桂立白洁吴腾

(三)法学博士学位135人

1.法学院 76人

蔡葵孙建华刘晓明刘国利刘桂新杨尚文申蕾耿翔王少南陈先郡李莺郝雅烨子刘柳周旸洋孟睿偲刘丹李显锋邱思珣居梦彭胜坤刘阳李钰朱林彭超虞文梁谢清平聂淼王金鹏朱慧兰李洁毛真真曾青未刘庆孙来清涂罡庞远福王宇欢苏绍龙杨丽娟张彬李福林敖海静胡波周天泓杨淼鑫马微范庆荣黎珞梁君瑜王东伟郑涛杨丹郭航上官腾飞马龙顾德瑞钟瑛嫦潘凤湘张文松康京涛段帷帷王镥权秦红嫚严阳焦海洋李彦胡小伟卫乐乐王青松刘贞李琛钟彦君危薇王宏何丹郑华

2.国际问题研究1人

李德俊

3.马克思主义学院42人

卢云辉朱华杰凌琦李彦博刘洪波范纯琍田九霞佟斐于欧朱红艳王怀民孙一仰赵亚男曹义恒谭晓玲程为民殷豆豆谭泽春朱妍袁珠萍刘方平蒋英文胡永干张银霞江小燕向晋文李琨周梅玲刘影莫炳坤谢月华袁玉梅潘学良高飞杨婷赵癸萍肖洋王迎迎李秀吴海燕李骥赵同良4.社会学系8人

杨雪陆朋蒋叶莎叶闽慎林寒

李永萍蔡蔚萍叶萍

5.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6人

闫明明刘远亮周理张涵之边留峰徐芳6.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1人

朱宝林

7.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1人

高冠宇

(四)文学博士学位 59人

1.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6人

周巍董艳丽毕文静聂品张栋殷燕2.国际软件学院1人

朱珊虹

3.文学院26人

张琳方鹏毕光明杨龙杨小彬彭琼吴群涛向林尧玮王苗王丹荣林翠云江丹袁媛袁劲陈守湖田笑张明明张金蕾王新立田源仲雷耿庆伟杨春芳杭泰斌黄艳

4.新闻与传播学院22人

乔同舟熊英吴俊黄毛毛祝兴平欧霞王媛徐迪张蓓郑忠明田忠卿贾军杨逐原姚鹏黄丽媛周立春权玺晋艺菡李斐飞简予繁谈浩渊王巍

5.艺术学院 4人

王雪璞柯琦范炀王晓丽

(五)历史学博士学位20人

1.历史学院 17人

李默然李长盈高一致黄杰朱美娣孙卓李园严忠良汪洋钟远明关伟刘文祥齐子通王翠柏杨芳芳陈太勇邹俊杰

2.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3人

翁春萌何璇王献松

(六)理学博士学位236人

1.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8 人

陈登杨倩李游罗丰赵珍珍邹玲

王晓密孟祥超

2.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31人

张海天张曦周贝贝陈俊龙周挽平鲍磊张彰元覃拈郑旭东韩滨郑中成王霄张国祯杜霖曹凡蒋沛恒张庭梁敬华赵宾温建郑定山白利华王竞立王添南凡马良程自强李委委刘嵚罗山梦黛阿布来提·阿布力孜

3.数学与统计学院 19 人

郭丽莎李平常远洋张与彪涂强赵广文马聪变陈卓恒赵小科樊迎哲何躏万灵程峰杜文胜王刚童评韦相李高西李志辉

4.药学院 15 人

李芸芳巫攀卞光凯葛岚岚卢育智黄敏坚徐韡瞿春容邓志强彭安林徐佳吕美男刘云坤丁明敏李学飞

5.生命科学学院64 人

汪相宏胡小虎何永刚李刚周洁琼冯暕李杨刘雷余礼邹文萱李志刚李倩茹邓丽娟叶婷张国月陈俊波陈世优祝凤涛黄雅青周康平钱乾王伟禹小波陈奕成

李建双李锋程晓庆吴亚杨桃王晓月汪凯王文标曾聪高晓威杨晓丹万雨顺梁舒恒聂文超喻晶毛瑞峰樊俊鹏孟兰霞谢自力胡道恒侯昊丽黄小荣付玉志魏进姜丽群刘姗姗王文君宋阳朱亚辉刘婷胡立志刘薇杨庆雷品极闫凤娟王雪卢琴唐施翼肖昌龙李雅木

6.健康学院2人

王瑾瑶王震坤

7.基础医学院3人

刘红梅曹俊张志锋

8.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80人

孙恩泽张琳程序陈玲刘翠吴秋妹姚惠文王磊余辉黄理金胡姣杨娟曹迪朱链许琛吴勇王春花韩娟娟李鑫亮平兆华杜成代增进江卓刘琦杨雁冰朱泉霏褚洁梅郭宁陈金阳刘小兰吴勉王娟毛志强王杰柴兆斐何志勇洪婷婷陈玉琪余玲刘腾霄罗佳佳张旭武坤易红唐山刘冬武卫龙高文超姜军陈才友宗路一王灿李俊卫亮左权熊亚樊晓阳周志强杨立云吉维肖

薛迎辉谭丽芳李焰汪森方燕蒋其民雷琪赵丹李仕颖成红刘理涵李有梅胡昊泽黄俊超郭珊张小娥吴晋军彭磊金海洋吴双泉

9.电子信息学院7人

翁寅侃吴诚刘雯景傅岩马克涛王晓东崔啸

10.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6人

杨喜平鲁仕维汤圣君周连杰张翔胡传博11.经济与管理学院1人

廖祺

(七)工学博士学位279人

1.测绘学院32人

王峥孙同贺刘焕玲班亚章迪黄晶晶王奕丹吴明魁王晓姚朝龙朱邦彦王彬郭向李彬陈振炜刘涛王庆栋王琼洁李昕覃发超潘元进宣伟班伟任晓东许超钤严俊卢立果冯建迪邱耀东赵庆志韦进王喜娜

2.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33人

田英洁李鹏飞高云龙刘洪强马爱龙崔婷婷仇林遥熊庆唐伟徐博黄荣刚胡泓达

范城城涂继辉杜文英张磊徐文张发明李少宁杜臣昌孙黎明姜伟葛亮翟曦朱婷婷贺威董燕妮赵锐岳林蔚杨健相成志张帆赵济

3.城市设计学院3人

薄立明张毅川蒲向军

4.电气工程学院23人

邹宏亮张振鹏宋继明熊一余光正武利会郭婷郑峰仉梦林任劼帅齐伟强刘超屈路李鹏飞尹晨旭魏大千李体明刘宇舜姜欣魏亮亮季曾超刘溟欧阳庭辉

5.电子信息学院11人

顾健李杰龙嘉川周晨胡凡林贻翔冯天鹏姚渭箐黄太奇朱国威代荡荡

6.动力与机械学院 19 人

汪繁荣郭海峰赵文强李登谌莉吕桥江维王杨唐茜胡磊许凡孟凡刚赖奇暐朱伟林万祥章先涛魏加强任秀宏李昌铮

7.国际软件学院1人

王志波

8.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4人

杨帆雒国凤魏雪琴孙光林

9.计算机学院 34人

孙俊杨莎王松江东明谢武平刘健博江俊彦邵飞鄢小虎胡国香陈华锋王正陈亮王小毛徐勇閤大海王才华李焕哲吴亦奇杨龙黄华聂雷沈凡凡陈强张传超黄佳佳郑麟张青朱小柯廖祥云刘金会黄震坤黄克斌陈荆亮

10.水利水电学院45人

万玉文由星莹李涛罗伟伟吴绍飞樊咏阳宛良朋崔玉洁郭文成谭君位邹金钱龙夏林生张蕾刘章君洪兴骏石卫江聪孟钰肖洋邓超韩丽娟朱博渊薛娇吴松柏望思强赵芳范子龙周建烽王敏姚孟迪冯楚桥徐轶李馨馨冷振东周俊汝沈晓明杨梦卉洪佳敏魏凯王卓民李浩鑫周浩邓建陈燕飞

11.土木建筑工程学院13 人

许涛陈保勋黄群罗滔黄乐周伦伦马昊代涛梁城谢理想阳杰金磊陈丹

12.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6人

王爱国刘文建隋心屈利忠苏醒赵斌1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人

陈勇群徐俊骅赵西坡宋笑影曲干曹宜吴文惠程念蔡博余文静贺兆波熊遥杨薇李涛杨三军刘军卢定泽雷红伟陈昭张锋

14.遥感信息工程学院14人

秦永翁宝凤张东映胡玉龙李寅超巫远黄伟魏海涛刘健辰杨应乔长建余磊曹如军袁焱

15.印刷与包装学院2人

白洪强张然然

16.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1人

墙强

17.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18人

查吕应王志平夏辉彭晓琳曹启花李宛怡樊勇李国元孙力楠李瑞雯周梦杰黄立文陈玮婧石荧原严坤田江王腾仇阿根

(八)医学博士学位 106人

1.口腔医学院 26 人

余艳琴李水根岳海棠韦家强冯晓伟喻健宋芳芳李镭吴涛刘小郁任洪芋王欣欢

李兆菲常茂琳吕逢源裴斐杨建光叶小静许利琴范腾飞余自力钟文群许智晏挺林马思锐常婷

2.健康学院5人

刘星朱丽雯高旭东杨芬王莹

3.基础医学院22人

冷俊李国华匡长春郭铭丁荃荃杨一菲熊萌卢雅静陈良君高彦茹周兵飞刘明周涂镇波黄小星占建波屈蒙蒙陈文陈琳王超张玉松陈雪薇向田

4.第一临床学院 30人

李维肖业达张倩张吉翔杨俭代子玄胡娟田亭黄振鹏王政强史志猛宋宏宁熊小菊卢文杨靖丁曼赵锐张兴华王栋良唐政杨宁余天周斌吳士豪马屹茕王丹丹刘娅廖海含王丕晓张娟5.第二临床学院 23 人

徐鹏王乐陈刘冰方程周亚娟兰秀彩陈静周锋王涛王雪玢柳洪周秦弦钱开宇寿康全崔操潘正启罗瀚文曾承何忠时孙敏宋海滨刘文楼陈佳梅

(九)管理学博士85人

1.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3人

李纪伟彭金金张蕾

2.信息管理学院30人

刘文俊刘畅殷聪张芳源庄晓喆余厚强杨海锋苏静张炯罗毅朱琳完颜邓邓刘先红魏巍陈德鑫陈一宋旅黄李白杨贾欢张家年陈柏彤李阳李力黄鑫李立睿郭凤娇柴雯叶翠王雯刘玲武3.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2人

许启彤曹余阳

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11人

彭聪廖澍华李游董楠卢小波刘芸陈川许伟张冲覃延长姚虹

5.经济与管理学院30人

钟国栋易锐林涛晋向东贾兴洪王可熊兵高晓路肖橹徐纯钟慧洁汤才坤邵福泽胡晓兰王晓倩钱晶晶廖俊云黄净陈贝贝李诚志李祎曾姝张毅恒梅诗晔周材荣郑馨怡雷卫华颜垒陈略赵尉清6.教育科学研究院9人

刘汉霞杨元妍江迟欧玉芳姚宇华陈越

李汉学韦耀阳游长松

(十)留学生博士 12 人

法学博士2人

1.法学院1人

DJIBRIL MOUDACHIROU

2.社会学系1人

UKWATTAGE WIJAYANTHA UDAYAKUMARA

文学博士6人

1.文学院6人

PHAM THI THU HUONG HUYNH KIM BAO LE MINH THANH CHOMPHICHIT APINYA GAVRILYUK MARINA ZAVERTAILO KATERYNA

理学博士1人

1.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1人

RI JIN HYOK

工学博士1人

1.测绘学院1人

BUI THI KIEN TRINH

管理学博士2人

1.信息管理学院2人

ATHUKORALAGE WATHSALA VEENADARI ATHUKORALA

A.WANIGASOORIYA ARACHCHIGE PRIYANWADA LAKMALI WANIGASOORIYA

二、同等学力博士4人

(一)文学博士1人

1.艺术学院1人

李红青

(二)医学博士1人

1.健康学院1人

叶静萍

(三)管理学博士2人

1.教育科学研究院2人

曹慧丽姚建涛

三、专业学位博士91人

(一)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单证)44人

1.口腔医学院1人

高璐

2.第一临床学院29人

傅永旺曹天泽包龙棠余艳丽刘佳黎梅

余勇军曹永飞贾吉光李琪任伟向银洲

汤华韩晶陶维元甄瑾王忠段英俊

赵庆红王兆薇蔡彦力张岱阳孙芳田海燕

付秀立李秉枢张红波赵智慧郝伟

3.第二临床学院14人

丰大利冯刚张利鹏王欣郑晨果陈林

尚晖仝伟兵成少平叶辉殷元万吕云罡

张伟谭永胜

(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双证)24人

1.第一临床学院14人

崔凝单迎光刘皇军汪志顺梅志丹王永平

颜奇廖芫熙张春袁润石乔洪莎莎

李曼曹省

2.第二临床学院10人

鞠洁旸陈毅斐冯鸿曹锐简超赵红

吴晗张诗民陈修平章鑫

(三)“八年一贯,本博融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23人

1.口腔医学院10人

黄叶全张巧匡文颖程雪高忆雪陈靓雯

岳嘉曦何琼琼曹佩琳彭梦东

2.第二临床学院13人

刘铮杨梓琪唐芳郑洵梁津瑜董巧巧

郭雨鸣李翊向涵薛超陈德志陈卓彬龚俊

29所高校获中国首批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点

29所高校获中国首批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点 1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的通知》,共有27所高校获批新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所军校获批对应调整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共计有29所高校获得我国首批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据了解,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和空军工程大学是将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为网络空间安全一级 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撤销的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从2016年起不再招收研究生,待在学研究生毕业后,其学位授予权即予终止,其余27所高校为全新增列。 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点增设过程 2015年6月11日,为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加快网络空间安全高层次人才培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工学”门类下增设“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学科代码为“0839”,授予“工学”学位。 2015年10月30日,开启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 2016年1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

[2016]2号】)》、《关于同意对应调整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2016]2号】)》,同意29所高校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条件 (一)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新增“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 1. 应同时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数学”一级学科(或“密码学”二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 2. 在网络空间安全方面应具有3~5个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有一支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整体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 3. 在相关学科下正在开展网络空间安全方面研究生培养工作,与网络空间安全相关领域的研究机构或企业有良好合作。 (二)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将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为“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 申请对应调整的现有学科应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数学”或“军队指挥学”四个一级学科之一,并具有博士学位授权。

上海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

上海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

资料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教育统计手册2008》 上海已经建立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体系。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实施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上海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1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包括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中不包括一级学科授权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其中博士学位授权涵盖了《专业目录》89个一级学科中的69个,占77.5%,硕士学位授权涵盖了80个一级学科,占89.9%(学位授权空白的学科主要是受上海地理特征和城市功能定位的限制,如兵器科学与技术、林业工程、军事学等)。 近年来,上海持续加大学科专业建设的力度。一方面,针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积极开设了一批新的学科专业,主要分布在数字媒体、金融工程、信息安全、影视艺术及会展经济、文化产业、航空航天工程等新兴学科专业领域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所急需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上海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水平得到整体提高。目前,上海高校已拥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30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6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8个。上海所拥有的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已经覆盖了上海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2.倡导“三区联动”,完成“2+2+X+2”高等教育发展总体布局 “十五”期间,上海高等教育顺应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和城市建设的推进在空间上完成了形态布局调整,目前已基本完成了“2+2+X+2”的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参见表二)。其中,第一个“2”是指南北两个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为核心的高校集聚地,即杨浦大学城和闵行紫竹科学园区;第二个“2”是指东西两个采取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建设相结合的大学园区,即松江大学城和南汇科教园区;所谓的“X”是指建设若干个与产业联系密切的特色高校,如在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新校区,

学位授予机构是那个机构

篇一:《学位证书将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 学位证书将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 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其不得使用国徽图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其不得使用国徽图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学位证书制发方式和管理办法的决议,为更好地适应学位工作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需要,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各学位授予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位证书制发方式的调整工作,做好宣传解释,确保稳步实施。 附件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2015年6月26日 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位证书制发,加强学位授予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一次会议2017年6月30日通过) 一、学历博士1016人 (一)哲学博士学位 36人 1.哲学学院36人 唐启良蒋贤明朱燕玲许颖陈素文师俊华 郭怡王东颜雅琴徐倩孙艮陶马志亮 朱晓璇吕宏山毛艳邹芳莲田仁湛彭婷 任立耿余吴晓欣邹俊娟徐强钟焕林 朱松苗鄭希通刘乐乐史建成魏华陈丽 陈桂香刘莉莎姜含琪宗亮商士杰吕行 (二)经济学博士学位48人 1.经济与管理学院37人 黄炜王颢李先玲赵立新杨敏王勇 罗秦朱凼凼刘争明徐松陶芸柯尊全 曹子瑛蒋银娟严雅雪彭梓倩曾荣吴德祖 刘博宇丁君涛周强陈龙计飞刘慧明 王保双黄锦鹏徐融马永健曹红涛万庆 许文立张楠薛桂芝付英俊尹智超李睿 魏玮 2.财政金融研究中心 1人

沈勇涛 3.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10人 雷斌邵玮孙博文全星澄陈路张政黄世芳桂立白洁吴腾 (三)法学博士学位135人 1.法学院 76人 蔡葵孙建华刘晓明刘国利刘桂新杨尚文申蕾耿翔王少南陈先郡李莺郝雅烨子刘柳周旸洋孟睿偲刘丹李显锋邱思珣居梦彭胜坤刘阳李钰朱林彭超虞文梁谢清平聂淼王金鹏朱慧兰李洁毛真真曾青未刘庆孙来清涂罡庞远福王宇欢苏绍龙杨丽娟张彬李福林敖海静胡波周天泓杨淼鑫马微范庆荣黎珞梁君瑜王东伟郑涛杨丹郭航上官腾飞马龙顾德瑞钟瑛嫦潘凤湘张文松康京涛段帷帷王镥权秦红嫚严阳焦海洋李彦胡小伟卫乐乐王青松刘贞李琛钟彦君危薇王宏何丹郑华 2.国际问题研究1人 李德俊 3.马克思主义学院42人

卢云辉朱华杰凌琦李彦博刘洪波范纯琍田九霞佟斐于欧朱红艳王怀民孙一仰赵亚男曹义恒谭晓玲程为民殷豆豆谭泽春朱妍袁珠萍刘方平蒋英文胡永干张银霞江小燕向晋文李琨周梅玲刘影莫炳坤谢月华袁玉梅潘学良高飞杨婷赵癸萍肖洋王迎迎李秀吴海燕李骥赵同良4.社会学系8人 杨雪陆朋蒋叶莎叶闽慎林寒 李永萍蔡蔚萍叶萍 5.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6人 闫明明刘远亮周理张涵之边留峰徐芳6.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1人 朱宝林 7.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1人 高冠宇 (四)文学博士学位 59人 1.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6人 周巍董艳丽毕文静聂品张栋殷燕2.国际软件学院1人 朱珊虹 3.文学院26人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赤峰学院 一、发展概况 赤峰学院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成立的全日制多科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7年成立的赤峰师范学校。厚重的办学历史和人才培养的突出贡献,铸就了赤峰学院在内蒙古东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和知名育人品牌。进入“十二五”以来,学校坚持走融入赤峰、服务地方、突出特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创业型人才的转型发展道路,发展势头日益强劲,学校面貌日新月异。 2011年,作为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首家被评高校,学校顺利通过评估,并入选全国高校以评促建先进典型案例库。同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填补了自治区文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空白。2013年,学校实施了国家留学基金委的ISEC项目,引入国际先进教学理念和模式,有力促进了学校的教学改革。2015年,学校以“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为突破口,实现了个别专业的一本招生。2016年,学校凭借在率先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被确立为全区转型发展试点院校的排头兵,同时被列入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将获得国家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

2017年,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赤峰学院等高校加强博士、硕士单位建设”的指示精神,在现有研究生教育基础上,学校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整合教育资源,划拨专项经费,强化协同创新,为支撑研究生培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办学定位与特色 赤峰学院是赤峰市唯一一所本科院校,也是内蒙古东部五盟市三所本科院校之一,在服务赤峰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 学校所在地赤峰市,地处蒙冀辽三省交汇处。全市总面积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64.3万,是内蒙古第一人口大市,其中蒙古族人口94.3万。赤峰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红山文化发祥地、北方诸多游牧民族发源地、契丹辽王朝故都,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浓厚的“草原文化”底蕴。赤峰市是内蒙古“锡赤通经济圈”的核心地带,也是京津冀城市一体化的重要一员,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西部大开发中具有突出的战略地位,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均十分明显,发展潜力巨大。 赤峰学院立足于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实际,依托赤峰市及周边地区得天独厚的办学资源和条件,深入挖掘建校六十年来业已形成的历史积淀和办学特色,坚持“区域性、民族性、应用性”的办学定位和“立足赤峰、面向全区、辐射周边”的服务面向,确立了把学校打造成蒙东地区重要的人才培养高地和科技文化创新与服务基地的奋斗目标。 在凝练形成办学特色方面,学校依托独特的地域优势和厚重的人

2008-2015年新增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2008-2015年新增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博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1天津体育学院 2天津理工大学 3石家庄铁道学院 4河北理工大学(含华北煤炭医学院) 5内蒙古科技大学 6沈阳建筑大学 7东北电力大学 8长春工业大学 9佳木斯大学 10上海对外贸易大学 11徐州医学院 12南通大学 13浙江师范大学 1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5安徽中医学院 16安徽工业大学 17集美大学 18南昌航空大学 19景德镇陶瓷学院 20江西中医学院 21华东交通大学 22山东理工大学 23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 24济南大学 2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6河南中医学院 27河南科技大学 28河南工业大学 29武汉工程大学 30三峡大学 31湖南科技大学 32广东医学院 33广东海洋大学 34桂林理工大学 3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6广西民族大学 37海南师范大学

39四川外语学院 40西南科技大学 41成都体育学院 42贵州师范大学 43云南民族大学 44云南财经大学 45西南林业大学 46西藏大学 47西藏藏医学院 48西安外国语大学 49西安工业大学 50甘肃中医学院 51青海师范大学 52宁夏医科大学 53新疆师范大学 54新疆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太原师范学院 3沈阳医学院 4吉林化工学院 5长春大学 6齐齐哈尔医学院 7牡丹江医学院 8上海政法学院 9南京审计学院 10淮海工学院 11浙江科技学院 12绍兴文理学院 13阜阳师范学院 14福建工程学院 15赣南医学院 16井冈山大学 17山东工商学院 1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19郧阳医学院 20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1湖南商学院 22湖南理工学院 23右江民族医学院 24海南医学院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 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 (1986年4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 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单位,是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行使审批权。审核工作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三个文件的精神,按照第三批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科范围和条件。 (一)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范围是: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理学门类,以及综合大学中与理学密切相关的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理工科院校的工学门类以及与工学门类密切相关的理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医学院校的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农林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农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科学院各学部的理学和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的各学科、专业。 (二)属于上述门类的学科、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才可自行审批: 1.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简称《专业目录》,下同)中的一级学科范围内,首批和第二批授权学科、专业点中,至少有一个学科、专业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者至少有两个学科、专业已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2.学科、专业名称一般应是已列入《专业目录》的。属于新兴和边缘学科、专业,《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在自行审批前,应将新增学科、专业的名称及其理由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经征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有关评议分组的同意后,方可审批。学位授予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6年7月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种类、领域授予。 对于可授予不同门类学位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原有专业基础以及研究生所学课程、研究课题,授予相应门类学位。 第三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各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或专业学位全国教学(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中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学术规范,在本校学习并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术水平者,经我校审查同意,均可按本细则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使用同一篇学位论文重复申请学位。 凡因考试作弊或违反学术规范受到处分的不授予学位。

第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五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机构设置 (一)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各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学者组成。成员一般为25名,主席由校长担任,任期2~3年。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提名,校长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二)根据学科门类成立若干学位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学位分委员会一般由7~1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任期2~3年。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提名,报校长批准。 (三)按培养单位成立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及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 1.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由7~1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原则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总数不低于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且至少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术骨干、一名其他学院相关学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成员必须包括院长(主任)、分管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主任),院长(主任)担任委员会召集人。教育与学位委员会的产生,一般由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提名,经研究生院与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协商汇总,报校长批准。 教育与学位委员会任期2~3年。因学院(直属系、附属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整体水平 分项指标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整体水平分项指标 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声誉 排名得分排名得分排名得分排名得分排名得分 同济大学1 88.96 1 88.60 1 84.41 1 87.72 2 99.39 清华大学2 83.96 2 85.80 2 76.05 2 81.31 1 100 哈尔滨工业大学3 78.80 3 82.13 4 75.70 4 68.45 3 94.44 浙江大学4 77.70 6 78.97 5 75.55 5 67.88 4 93.18 大连理工大学5 75.83 4 82.05 6 72.69 7 65.66 7 88.12 东南大学6 73.78 5 79.01 11 66.61 10 65.02 5 92.74 河海大学7 73.25 14 71.59 3 75.77 11 64.51 12 81.95 西南交通大学8 73.20 7 77.89 7 69.12 6 67.29 9 83.33 湖南大学9 71.08 13 72.44 10 68.31 13 64.31 8 83.60 天津大学10 70.49 12 72.88 17 64.41 17 63.23 6 88.61 中南大学11 70.38 11 73.33 9 68.49 9 65.27 16 77.33 北京交通大学(原北方交通大学)12 69.62 10 73.65 19 63.87 11 64.51 11 82.50 重庆大学13 69.34 16 68.76 14 65.08 8 65.63 10 82.7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4 69.28 9 73.85 13 65.41 16 63.35 14 79.15 华南理工大学15 67.78 15 70.74 16 64.43 18 62.27 15 77.94 华中科技大学16 67.75 20 65.71 15 64.86 14 63.93 13 80.36 武汉理工大学17 67.55 17 68.51 12 66.44 15 63.56 18 73.76 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18 67.47 8 74.51 8 68.53 26 60.09 21 67.43 福州大学19 65.69 18 68.33 18 63.96 19 61.71 19 71.17 广州大学20 65.11 24 63.75 20 63.15 3 69.53 23 64.40 东北大学21 64.98 21 65.69 23 62.28 21 61.31 17 73.98 广西大学22 63.17 22 64.24 21 62.47 22 61.30 22 65.72 哈尔滨工程大学23 62.82 23 63.80 25 60.74 23 61.18 20 67.70 河北工程学院(原河北建筑科技学24 62.72 19 68.06 24 61.38 24 61.12 25 61.38 贵州工业大学25 61.69 25 63.15 22 62.42 25 60.72 26 60.00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26 61.25 26 60.00 26 60.60 20 61.35 24 63.69 评论|3515 2013-08-28 21:46热心网友 中国各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简介 全国共有188所大学开设土木工程专业,92所大学招收土木工程研究生,70所大学有结构工程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51所大学有岩土工程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30所大学有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23所大学有桥梁与隧道工程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

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

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72号文件)。 工程博士是国家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将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国家重大需求相结合的一种新型专业学位,通过对工程博士的培养,使其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 今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并成立了全国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咨询专家组,为确保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对申报高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确定首批试点单位仅面向“985”高校并且申报单位须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目前全国已批准开展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涉及: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四个领域。 名单如下: 1、北京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清华大学(“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4、北京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5、天津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6、吉林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7、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8、复旦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9、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0、上海交通大学(“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领域 11、东南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2、浙江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4、山东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5、中国海洋大学(能源与环保”领域) 16、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7、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8、中南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9、四川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0、重庆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21、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领域) 22、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3、西北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电子与信息”领域) 25、国防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关于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学位点: 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学科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升学科水平、体现学科特色和优势、提高人才培养层次的重要途径。我校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获得了博士学位授予权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点数量大幅度增加。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学科实力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新增博士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学科范围 我校2003年以前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基本条件,申报学科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队伍,能持续不断地进行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其整体学术水平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处于前列;学术队伍中有若干名60岁以下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并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学科、专业点的几个主要研究方向均有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学术带头人中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至少有1位具备了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水平和能力。 (二)科学研究 有较宽的学科研究领域和较好的科研基础,有3个以上相对

稳定的主要研究方向,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 科研工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面向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学术水平较高,贡献较大,在国内同一学科中居于先进行列,并在国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近5年来科研成绩显著,有较多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或取得较多的重要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工程技术和实践性强的学科、专业,其科研工作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直接贡献。 目前承担有较多国家、省部的重要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学术水平较高的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三)教学与人才培养 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有比较丰富的培养研究生的成功经验,培养质量比较好。能够开设高水平的研究生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合理,能够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最新成果。 (四)工作条件 有培养研究生的实验室和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具有及时获取开展研究工作所需信息的技术和设备,有必要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五)相关学科条件 学科、专业点所在一级学科或与其紧密相关的其他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力量,已有硕士学位授权覆盖的学科面较宽。具备按宽口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条件。 (六)管理工作 研究生考核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三、申报及校内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科自愿申报,鼓励基本符合条件的优势和特

浙江万里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浙万院〔2014〕39号 浙江万里学院财务结算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结算的程序和手续,维护学校财务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国家对公务支出控制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报销凭证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1. 发票由各级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2. 事业收据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财政票据监制章。

3. 收款凭条向个人购买价值低廉的农副产品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须向对方取得收款凭条,详细注明采购时间、物品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售货方的签名或盖章、联系方式。 上述三种票据,除向个人获得的收款凭条外,其他从外单位取得的非正式发票或收据,原则上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4.校内自制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印制的票据,主要用于领取劳务费、报销差旅费等。 (二) 财务报销凭证的填写要求 1.报销凭证一律用蓝黑墨水(复写套用除外)填写或税控系统打印、复写,不得涂改、挖补。使用有奖发票的,对奖联不得撕毁,否则发票无效。校内单位自行打印的单据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用蓝色墨水签字。 2.报销票据内容填写完整,应具备:单位名称;开票日期;开票人签名或盖章;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大、小写相符)。金额在200元以上的购物发票,若采购内容无法准确反映时,需另附所购物品的明细清单,并加盖与发票签章相同的发票专用章。 3.报销凭证按不同业务内容分类汇总,填制《浙江万里学院报销汇总单》,由经办人及经费负责人签字。 4.报销凭证遗失处理办法:(1) 须提供原开具单位盖有发票专用章的证明(应具备票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或加盖原开具单位发票专用章的票据记账联复印件,由本人和所在-2-

学位[2015]40号附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试点后修订稿)

附件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 类别动态调整办法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调整,系指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可以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授权点,包括: 1.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仅包含博士学位授予权,不包含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2.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3.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5.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下的授权工程领域。 第四条撤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1.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 (1)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但所增列学科应已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为拟同时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4)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5)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下的授权工程领域。 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 (1)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下的授权工程领域。 3. 撤销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一级学科下已有二级学科,按以下情况处理: (1)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1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2)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2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按本条规定撤销后仍在本单位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应为与撤销授权点所属学科不同的其他一级学科。 第五条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下的授权工程领域,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1. 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下述之一: (1)其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008-2015年新增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全面)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2008-2015年)博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1天津体育学院 2天津理工大学 3石家庄铁道学院 4河北理工大学(含华北煤炭医学院) 5内蒙古科技大学 6沈阳建筑大学 7东北电力大学 8长春工业大学 9佳木斯大学 10上海对外贸易大学 11徐州医学院 12南通大学 13浙江师范大学 1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5安徽中医学院 16安徽工业大学 17集美大学 18南昌航空大学 19景德镇陶瓷学院 20江西中医学院 21华东交通大学 22山东理工大学 23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 24济南大学 2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6河南中医学院 27河南科技大学 28河南工业大学 29武汉工程大学 30三峡大学

31湖南科技大学 32广东医学院 33广东海洋大学 34桂林理工大学 3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6广西民族大学 37海南师范大学 38重庆邮电大学 39四川外语学院 40西南科技大学 41成都体育学院 42贵州师范大学 43云南民族大学 44云南财经大学 45西南林业大学 46西藏大学 47西藏藏医学院 48西安外国语大学 49西安工业大学 50甘肃中医学院 51青海师范大学 52宁夏医科大学 53新疆师范大学 54新疆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太原师范学院 3沈阳医学院 4吉林化工学院 5长春大学 6齐齐哈尔医学院 7牡丹江医学院

8上海政法学院 9南京审计学院 10淮海工学院 11浙江科技学院 12绍兴文理学院 13阜阳师范学院 14福建工程学院 15赣南医学院 16井冈山大学 17山东工商学院 1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19郧阳医学院 20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1湖南商学院 22湖南理工学院 23右江民族医学院 24海南医学院 25重庆三峡学院 26宝鸡文理学院 27新疆艺术学院

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

附件: 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 授权一级学科名单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 北京大学 新闻传播学 生物医学工程 中西医结合 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人民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 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清华大学 政治学 教育学 体育学 外国语言文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应用经济学北京交通大学 数学

物理学 北京交通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北京工业大学 应用经济学 数学 力学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电子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交通运输工程 法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 数学 物理学 公共管理 北京理工大学 应用经济学 教育学 数学 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北京理工大学 工商管理 北京科技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 物理学 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北京化工大学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 北京邮电大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 应用经济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化学 水利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公共管理 北京林业大学 机械工程 建筑学 农业资源利用 北京协和医学院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中西医结合

首都医科大学 生物学 基础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药学 北京师范大学 体育学 外国语言文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首都师范大学 哲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 心理学 外国语言文学 地理学 生物学 光学工程 北京语言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传媒大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中央财经大学 理论经济学 工商管理 理论经济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 工商管理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附件: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经济学 唐静刘江宜赵福军庞明礼伍青杨有志吴英娜李锐邓瑛 管理学 聂曼曼陈辉刘巍 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经济学 褚青锋任芳刘婷婷王懂礼刘素梅袁毅阳吕海忠李敏潘晓尚童春芽刘有平许惠彤王晓刚李史芳陈彬黎贤强吴瑛李朝晖薛东生陈俐谢国清韩国红武永丽周慧丽刘月龙宋时凤陈志毅金晓燕束敏胡兰武胜伟宋瑜王丹沈洁颖陈芳李相才朱长明冯雨林国熙施翔邱作云杨浩盛传运高珊麦雄伟龚宏富黄冬梅李思敏李荣斌孙志杰李栋章叶英周爱国董丽军贾惠婷刘燕娇涂畅叶健曹红顾育匡廖强莫文弘孙显慧杨洁张蕾黄晖杨红艳黄振春万昱君朱晓东侯岩胡威陈平刘继平徐兵南文涛马莉丽冀新华甘小钧付妍姜海华李志栋沈荣弟马超群谢万形郭蕾蔡秀勇刘湘李刚李新民熊垂超黄宁马凌卢威冯鸣高保红马廷波李琴易云霞李颖张学强韩保玲徐御罗娟李阳何畅蔡汝江杨建设张荣烈江若洋刘莉萍徐红宇赵秀玲李怀斌涂德志华素青贾丽胡海金峰蔡桂全陈春李正兴张菊芳丁世勋李国栋刘勇刚陈燕新曾浩里刘海燕佘雪锋崔红芳苏文金李艳平余瑛田家富陈学妍纪慧瑾陆海乐万兰芳吴早生

刘姝马伦姣曹永红陈川川许少英邓迪祥施军赵振铎李猛王承涛钟珊何苗熊绍刚李莉马龙邝雨黄建妮奚汉通韩宗强邓青李红萍黄顺根温建平冉兰赵世敏徐雪竹杨丽梅柴峰伍德凤王芳李炳顺何永达任文苏建华梁盛尤欣赵维娜赵越刘慧英王红兵饶佳宁乔燕君陈斌陈曦刘晓辉王翔李光明井树枫金顺敬程慧芳李莉斯培森陈纪忠邢文采肖季军王辉李劲松尤心源刘思林谈晓艺袁勤曹洪盛董杰赵森陈永邹玉杨帆单亚东马永刚邓沛楷陈育文王勇朱明朱选良马艳琼李鹏曾晓菊周育萍陈云涛邢斌乌力吉李广辉牙祖将洪飞勇王华周燕贺晖刘梁炜张晖严淑娴王东升赵菊花杜洪瑞陈美容俞立玉赵纳佳刘沂蒙郭瑞恒王震宇尹冬梅 管理学 苏霓斌毕小燕张世敏姜莉王建安邹同军安靖蔡玲何书安成秀丽王琴宁雅玲翟文娟曹水林叶曼潘琳王群张志彬潘莹曹雄林廖翔毛华王文洁张兵何建民陈丹韩志超程亮王亚敏陈忠民李亮陈宏桥李平马昱王振博常文光孙立陈倩郭俊浩杨朝暾危磊吕振发赵莺陈申万朱浩伟邱玉新魏平秀廖民辉沈伶俐陈瑶瑶姜永杰蒋耀春吴金星杜春兰张文君戴华越王郑达汪涓武迎春王虎黄江艳狄绯牛卫东高航谢金芝黄宣民胡晓男段禾青赵英华樊光中熊燕肖鹏举张芳富敏苏菁巢岱徐翔吕建波董黎龚伍荣徐萌吴兆喆徐艳路岩郑少玲桂高山何珊蒋贤勇徐运平孙辉乔宗利郭焕银林焕富马达严真红徐宝君王秀丽郭加林黄晔叶帆杨洪孙玉竹谢红郭磊陈磊

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表C 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主要学科、专业简况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 申请学科专 代码: 是否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1 / 1

填表说明 一、封面:单位代码按照原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5年12月21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管理基本信息集》(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填写。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主要学科、专业基本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本学科、专业。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本学科、专业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三、第1页:Ⅰ-1栏目,按照本学科、专业的实体及其现有在编人数,以室为基本单位依次填写,兼职人员不计入。 四、第2页:Ⅰ-2栏目中的“研究方向”应大体相当于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三级学科,不宜划分过细。 五、第3~10页:分别填写4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简况。由本学科、专业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本人填写。“授课主要对象”填写“博士生”或“硕士生”或“本科生”。 六、第11~13页:分别填写3个研究方向的简况。所填方向是本学科、专业在较长期的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形成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学科方向上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与长远的经济、社会、科技及文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七、第14~17页:Ⅱ-2~Ⅱ-5栏目,应选择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不必全部罗列。“作者”和“项目完成人”栏只填属本学科梯队成员的作者或项目完成人。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单位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 八、第19页:限填由本学科、专业梯队成员作负责人的项目或子项目,“科研经费”栏应填与该项目对应部分的科研经费。 九、第20页:Ⅲ-1栏目中“授予学位人数”按授学位的年度统计。 十、第22页:Ⅲ-6栏目中填写的项目应是研究生本人为主完成的,论文应是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成果应是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获奖项目。 十一、第23页:Ⅳ-1栏目,只需填写与培养研究生有关的实验室情况。 十二、第25~26页:Ⅴ-1栏目,填写本学科、专业所在一级学科的有关统计数据。Ⅴ-2栏目,填写本学科、专业所在一级学科的其他硕士点基本情况。 十三、第27页:Ⅵ栏目,填写与本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其他一级学科的硕士点。 十四、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 十五、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按规定需与本表合订一起的材料,订在本表之后。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及专业领域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共计25个)及专业领域: 1、北京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清华大学(“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4、北京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5、天津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6、吉林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7、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8、复旦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9、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0、上海交通大学(“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领域) 11、东南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2、浙江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4、山东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5、中国海洋大学(能源与环保”领域) 16、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7、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8、中南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9、四川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0、重庆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21、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领域) 22、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3、西北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电子与信息”领域) 25、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 二○○九年三月九日

目录 一、单位简介及总体建设目标 (1) 二、申请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的必要性和特殊性分析 (5) 三、授权学科建设规划 (10) (一)基础医学学科建设规划 (10) (二)内科学学科建设规划 (16) (三)生物学学科建设规划 (21) 四、支撑学科建设规划 (27) (一)药学学科建设规划 (27) (二)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科建设规划 (29) 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31) (一)现状分析 (31) (二)建设目标 (32) (三)建设内容及措施 (33)

一、学院简介及总体建设目标 (一)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医学院校。1986年恢复本科教育并获得学士学位授权。1997年一次性通过原国家教委合格评估,成为首批合格本科院校。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教育部评估结论为良好。2003年申报了国家第九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5年经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1.办学规模 学院内设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一系、临床医学二系、医学影像学系、药学系、麻醉学系、医学检验学系、口腔医学系、护理学系、社会科学部、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卫生经济管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15个教学单位。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2所临床教学医院。 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7116人。开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公共事业管理14个本科专业。 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学是黑龙江省重点专业,医学影像学是省级一类特色专业和国家一类特色建设专业。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药理学是黑龙江省省级重点学科,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医学遗传学、病原生物学是黑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 现有黑龙江省抗纤维化生物治疗重点实验室,与哈尔滨医科大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