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汇编(通用型)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汇编(通用型)

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货币资金业务审批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支付办理的操作流程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4、现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得有下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未经开户银行批准坐支现金;

(3)超出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

(4)用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抵顶库存现金;

(5)以现金形式保留账外公款;

(6)编造用途或用转账凭证套用现金;

(7)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8)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5、银行结算账户的开设、使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央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擅自改变银行结算账户用途;

(4)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5)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6)不及时撤销应当撤销的银行结算账户;

(7)其他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6、支付结算符合《支付结算办法》。不得有下列违反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

(1)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2)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3)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其他违反《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行为。

工会现金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设立专兼职出纳人员,实行钱、账分管。

2、工会各项资金均统一纳入工会预算会计核算,严禁设置“小金库”和账外账。

3、设立“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每日现金结余数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多余现金应及时送缴银行,每月终了,应当计算当月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5、因工作或业务需要临时借款,应按批准权属履行借款手续,现金当面点清,工作或业务结束,督促及时结账,禁止无故拖欠借款。

6、工会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工会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国家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存款户。

2、所有涉及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办理均由专人负责,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3、“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调节表经审核人员复核签章后,与银行对账单一并装订保存。

4、对银行存款未达账,认真查找未达原因,及时取得相关单据,并登记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单位之间经济业务往来原则上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6、银行票据、印鉴应分别保管,分不同地点保存,确保资金安全。

7、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

工会票据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等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从上级工会领用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以下称收据)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盗、防霉烂、防损毁、防虫蛀、防鼠咬、防丢失。

2、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仅限于工会依法取得的“五项收入”。填写的项目完整、内容真实、金额准确,同号各联次之间项目、内容、金额应完全一致。

3、领购、使用、缴销等工作符合规定,做到手续清、记录清、责任清。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校验、注销手续,按规定重新办理领取手续。

4、不得有相互转借、转让收据或擅自处理空白联和其它质量残次无效联的行为。

5、对停止使用的收据做好清理登记工作,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6、银行票据有明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设置登记簿进行记录。

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

2、工会经费各项收支符合《工会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办理与工会工作无关的资金收付。

3、遵守《预算法》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工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报告,组织预算执行。

4、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5、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和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项目明晰,依据充分,说明清楚,程序规范,签章齐全,报送及时。

6、无重大支出项目的年度,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7、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工会经费来源项目,充分考虑当年各项收入的变动因素进行编制,做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切实可行。

8、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分轻重缓急进行编制。

9、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请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

过,并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10、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应收尽收,不得随意减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按照预算编制程序编制调整预算并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11、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预算贯彻执行。

12、每笔费用开支据实报销,不得“以拨代支”、“以领代报”或“虚报冒领”。会议、活动、培训、维修等较大开支附有具体开支明细清单及有关附件。

13、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比例及时分成和足额上解,不得擅自改变经费收缴渠道,不得少记、隐瞒、转移行政拨缴经费,不得截留、挪用应上解经费。

14、各种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工会财务处理程序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和上级工会要求处理会计业务。

2、各项经济业务全部通过本单位财会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等统一核算。

3、会计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4、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关附件,报销单据上经办、证明、验收、稽核、批报等相关人员签章齐全。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盖有出具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与收款单位名称相符。对外单位开具的原始凭证盖有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规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简明、科目正确、数字准确、编号连续、字迹清晰,相关会计人员签章齐全。会计凭证装订厚薄适中、工整美观。

6、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基层工会日记总账),并设有必要的辅助账和备查账,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7、明细账包括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备查账包括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

8、账簿登记以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为依据。各种账簿

单独装订,页号连续,整洁美观。

9、定期核对相关账目记录,并将账目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同一经济业务在不同账簿之间的记录相符)、账实相符(各类账簿记录与资产、负债实有数额相符)。

10、按照上级工会和有关方面要求定期编报会计报表。会计年度终了,按时编制工会财务报告。工会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封面、决算说明书、收支决算表,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来款项明细表,年度经费收解报告表。

11、发生调整预算的,附有本级工会的调整预算报告。

12、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格式统一、装订整齐、报送及时,并经分管财务的工会主席、经审主任及编制人审阅并签章。年度财务报告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按时上报上一级工会。

13、账务处理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配置与会计电算化需要相适应的硬件,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选用财务软件,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实施。

14、纸质记账凭证应及时打印;纸质会计报表应按季打印;纸质会计账簿、决算报告应在次年第一个月内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打印、装订成册。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规范办理调阅和销毁事宜。

工会内部会计控制及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内部财会制度,加强内部会计控制,防范化解财务风险。

2、一切财务收支必须首先经过审核,符合要求后才能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复核后才能据以记账。对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工作要分人交叉进行。

3、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实行会计、出纳分设,钱、账、物分管,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在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时应做到:凡涉及财产和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及其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二人分工掌管。

5、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负责日常收支核算和审核工作,编报本级工会各期财务报表、年度经费收支决算,确保各种会计资料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7、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财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参加地方财政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和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8、财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任免应符合法定手续,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工会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组织开展本会的会计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经费运营管理。

2、组织制定本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等。

4、参与运行决策和各种经济合同的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5、负责本工会的审核、记账、算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公开账目。

6、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工会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做到逐日逐笔记账,每日结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3、定期和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4、安全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5、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各项规定。

6、不坐支现金。

7、不公款私存。

8、不白条抵库。

9、不挪用公款。

10、不超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工会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对固定资产、库存物品等进行登记、核算、管理和处置。实行工会资产独立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

2、加强本级工会固定资产、库存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实物盘点,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

3、工会房屋建筑物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

4、不得用工会经费进行高风险投资。没有用工会经费进行担保的行为。

5、严格按照《工会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破产企业工会资产的处置意见,做好破产企业工会资产的处置工作。

工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专业资料。依法保管会计档案,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是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会计档案管理具体执行《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

2、会计档案的内容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台账、辅助账簿;

(3)财务报告类:季度报表、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

(4)其他类:置于存储介质的年度财务数据,视同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立卷、归档

会计档案按职责分工及立卷要求,分别进行整理、装订、立卷,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月会计凭证需在次月25日前装订完毕。年度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需在报表批准后的15个工作日内装订完毕。

4、会计档案日常管理

(1)已受理未报销的原始凭证、已装订未移交的保存期内会计档

案,由会计妥善保管。

(2)未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除上级检查外不得转移出财务部门。

5、会计档案的调阅

(1)本单位人员调阅,需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2)外单位人员调阅,需持介绍信,经财务主管审阅,报工会主席批准后,详细记录调阅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等,向档案保管人出具调阅手续。外单位人员调阅时须有本单位工会财务人员在场。

(3)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由工会主席批准。

(4)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人员,严禁在档案上做任何记录、符号或标记,更不准涂画、拆封和抽换。需复印会计凭证的,应征得财务主管同意。

6、会计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会计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会同工会负责人共同鉴定,经确认无误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工会主席审查批准后销毁。

(2)超过保管期限但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关联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保管人员到具体事项终止时再行销毁。

(3)会计档案销毁时,工会负责人会同档案保管人员共同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将销毁情况书面报告工会主席。

工会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为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配备与会计软件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专门用于会计电算化工作,不能联入单位局域网及互联网,需要联网的,应通过物理隔离等技术,保证账务数据的安全。账务处理等电子数据定期备份。财务软件、报表软件能满足上级工会及有关方面数据上报、报表上报的要求。

2、根据业务特点及电算化标准,分设电算化主管(兼数据管理员)、数据录入员和数据审核管理员,做到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制约。

3、严格操作程序,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会计电算化专用计算机,不得调阅会计数据和资料,以确保会计数据安全保密。

4、操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和使用权限内进行操作,严格管理操作密码并定期更新。

5、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打开数据库,不得修改系统软件。对软件的必要维护,应向电算化主管汇报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

6、做好硬件、软件的安全与保护工作,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会计核算存储介质必须放在通风、干燥、防磁的场所,以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7、规范处理日常账务。做到原始凭证审核无误,记账凭证录入准确,记账前认真核对,月末及时计算生成各种会计报表,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年终核对总账、明细账,并确保下年初始化数据准确

无误。

8、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会计数据必须做好备份,每月备份一次;年终数据应采用光盘介质备份,以便长期保管。会计凭证按月打印装订,会计报表按月打印,会计账簿年度终了打印并各自装订成册。所有会计资料及时归档,专人负责。

9、做好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移交工作。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