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安全生产基本术语和概念

安全生产基本术语和概念

安全生产基本术语和概念

1、安全生产方针

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红线意识”

出自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6日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3、安全生产“三个必须”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4、安全生产责任

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上述两个概念出自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7月1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强调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5、事故隐患

出自《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6、“四不两直”

出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96号):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9月建立并实施的一项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也是一种工作方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7、安全生产“三同时”

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两重点一重大”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9、“五落实五到位”

出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

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

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4)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6)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10、生产安全事故“四个等级”

出自《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1、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

书: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签:化学品安全标签。

12、“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3、消防“四个能力”

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

14、消防“三懂四会”

懂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

会报警;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15、四种安全标志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16、四种安全色

红色代表禁止;黄色代表警告;蓝色代表指令;绿色代表提示。

17、隐患整改“五定”原则

出自《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

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来源;定整改方案或措施;定临时应对措施。

18、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处理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19、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37种)

1)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2)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5)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6)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7)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

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8)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9)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10)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的;

12)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3)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4)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5)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

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6)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

17)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18)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19)进行爆破、吊装等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20)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21)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22)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23)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24)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25)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2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27)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2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或者对

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

29)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30)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

31)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2)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的;

33)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

34)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35)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

36)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

37)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20、中国海油“五想五不干”

一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

二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

三想安全工具,未配备不干;

四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

五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

21、中国海油HSE核心理念

安全第一、环保至上,人为根本、设备完好。

22、中国海油十八种安全标志行为2015年5月总公司下发了《关于倡导实施<中国海油安全标志行为>的通知》,分别从领导干部、员

工、组织三个方面,提出18条日常安全标志行为。

其中领导干部安全标志行为:公开承诺守法合规;公开宣传健康安全环保理念;公开表达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安全环保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作业现场调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应急演练。

组织安全标志行为:召开会议有安全提示;现场活动有安全教育;大型集会有防范措施;差旅安全有规章制度;节假日安全有值班部署;私家车安全有指导支持。

员工安全标志行为:现场作业确认“五想五不干”;知晓所处环境应急通道;及时干预不安全行为;驾车乘车系安全带;行人车辆不闯红灯;上下楼梯扶好扶手。

23、中国海油《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累积记分暂行办法》

1)适用范围: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和书记同责,同样记分;境内管辖范围的企业发生的,并被政府判定有管理责任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2)记分方式:二级单位管辖范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中定义的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即记分:一般事故,计2分;较大事故,计6分;计满10分,将降级或撤职。

3)记分周期:现任干部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新任干部从公司下文之日开始记分,每三年一个周期,分随人走;三年到期,不到10分的记录归零。

24、气电集团QHSE体系对事故的定义及分级对照

目前总公司将事故分成了安全类事故、工程质量类事故和生产设备事故。

安全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职业病和火灾爆炸及伴随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总称。由QHSE部门归口管理。

工程质量类事故: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由工程部门归口管理。

生产设备事故:指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运或性能降低而影响生产并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未引起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的设备事件。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

25、领导干部值班带班

出自福建LNG《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

(1)执行和参与值班制度的领导干部主要包括:

a、公司总经理、各分管副总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公司领导;

b、生产运行部和各项目组经理、副总经理、岗位经理等领导。

(2)执行和参与带班制度的领导干部主要包括:

a、公司总经理、各分管副总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公司领导;

b、综合管理部、总调度室、工程部、对外协调部、技术部、生产运行部及各项目组经理、副经理、总助等部门领导。

(3)哪些情况要求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重要

活动;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生产情况出现重大异常;突发应急事件;其他特殊时期。

26、领导干部巡回检查

出自福建LNG《领导干部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检查频次要求:

(1)公司领导应每月对管辖工作领域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部门领导应每周对管辖工作领域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检查手册使用要求:

(1)检查手册中的记录表一式三联,其中:

a、第一联领导干部留存,待下次检查时跟踪整改情况,并留作记录;

b、第二联交安全管理部门;

c、第三联交被检查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2)各部门应记录领导到现场的检查情况,并积极组织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后要主动将整改情况上报该领导,并保存相关记录。

(3)综合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公司领导巡查记录。

(4)部门领导干部巡回检查资料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5)QHSE部定期对领导干部巡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归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