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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学生管理规定试卷(有答案)

2014级学生管理规定试卷(有答案)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4级新生

《学籍管理规定》《在榕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学生手册》《平安校园安全知识手册》试卷

系部班级姓名学号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

1、学院开通“绿色通道”是面向(A)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A.大一年级

B.大二年级

C.大三年级

D.全校

2、学生在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应处以( C )处分。

A.通报批评 B.严重警告 C.记过以上

3、对教职工以及学校执勤人员不礼貌或不服从劝导教育者,视情节轻重,给予(C)处分。

A开除学籍. B. 留校察看 C. 通报批评 D.口头警告

4、凡偷窃、骗取、敲诈、勒索财物者,未构成犯罪的,给予( C )以上处分。

A.通报批评 B.严重警告 C.记过 D.开除学籍

5、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周不少于(B)小时。

A.6 B.2 C.8 D.4

6、在异性宿舍留宿、留宿舍异性者,应处以( D )以上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记过

D.留校察看

7、全体全日制高职学生都必须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如在校医务室就诊、取药时(A)

A.免费

B.自付10%

C. 自付15%

D.自付30%

8、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并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要在接到申诉之日起(C)内复查,并将结论告知申诉人。

A.5 B.10 C.15 D.30

9、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基本学制为年,允许学生在校学年内修够毕业总学分。( C )

A.4 2-5 B.2 3-6 C.3 2-5 D.3 2-6

10、《高等学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中规定,学生可进入指定网站查询本人学籍注册情况。省、校两级网站中无学生信息者即无,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 A )

A .学籍学历证书 B.注册学籍 C.学历证书学籍 D.学籍注册

11、学生应于学期开学时,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系(部)办公室负责依据学院财务部门提供的学生( B )信息按规定办理学生的注册工作。

A.注册 B.已缴费 C.退学 D.毕业

12、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可给予处分。( A )

A.留校察看 B.开除学籍 C.记过以下

13、在游泳时肌肉抽筋采取自救办法不恰当的是( A )

A.头后仰

B.尽量使口鼻露出水面

C.不使劲挣扎

D.将手上举14、衣服着火时,需( A)。

A.扑在地上打滚

B.用手拍身上的

C.不理它,它会自己熄灭的

15、在火场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危险:烈焰、高温、烟雾、毒气等,下面几种保护措施,哪一条是不正确的?( C)

A.在火场中站立、直行,并大口呼吸

B.迅速躲避在火声的下风处

C.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必要时匍匐前行

16、发生煤气泄漏时,下面哪种措施是不正确的?( B )

A.马上关掉煤气开关,不动任何电器开关

B.打开排气扇通风

C.打开门窗,让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

二、简答题(共3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宿舍(公寓)防盗应注意哪些问题?

A.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要关(锁)好门窗

B.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都要过问

C.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他人

D.要保管好宿舍(公寓)的钥匙

2、目前国家及我校有哪些具体资助贫困生措施?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2、学院励志奖学金、学院助学金

3、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4、勤工助学

3、学生须作结业处理的情况有哪些?(学籍管理规定第29-30页)

三、论述题:(共1题,22分)

某位同学在校就读期间意外摔伤骨折,需住院治疗。结合《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手册》、《平安校园安全知识手册》《在榕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简介》的学习,对他接下来所要办理的手续,谈谈你的具体操作方法。(请在背面作答)

本题提供得分点参考,只要学生有答到得分点即给分

1、意外摔伤发生后,应按《平安校园安全知识手册》即《安全教育读本》第一时间简单处理伤口、

马上通知辅导员并及时送医6分

2、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请假手续5分

3、按学籍管理规定对所欠课程学时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及任课老师沟通5分

4、如有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痊愈后应及时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6分

评分标准

1、逻辑性强,能深刻理解,字迹清晰的,每个得分点给分75%—90%

2、只是一般化阐述,每个得分点给分60%—74%

3、对学习内容不了解,逻辑性差,每个得分点给分10%—59%

4、无作答,0分

学生管理规定考试答案

学生管理规定教育考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请在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唯一正确的答案,然后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 1.我校对各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类别的学生的外语能力要求,错误的是()。 A.非英语类非涉外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00分及以上 B.非英语类涉外专业(含涉外专业方向)和ACCA、CFA等国际合作项目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00分及以上 C.英语专业的学生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55分及以上;法语专业的学生参加全国专业法语四级考试成绩达55分及以上 D.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参加重庆市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360分及以上 2. 学生无故未办理请假手续连续及其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B ) A. 一周 B. 二周 C. 三周 D. 四周 3. 学生因缺课或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所学课程总学时的,该门课程平时成绩应为不及格。( B )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4. 学生迟交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到或超过,所学课程平时成绩应为不及格。( B )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5. 学生次及以上抄袭作业、实验报告者,所学课程平时成绩应为不及格。( A ) A. 二 B. 三 C. 四 D. 五 6.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经学校批准可以续休,累计休学不得超过年。( A ) A. 二 B. 三 C. 四 D. 五 7.一学期内,学生累计取得的学分低于学分,给予学业警示。( B ) A.10 B.15 C.20 D.25 8.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者,取消参加该课程本次考试的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并给予处分。( D ) A. 警告处分 B. 严重警告处分 C. 留校察看处分 D. 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9.由他人代替考试或者代替他人考试者,将取消参加该课程考试的资格,并给予处分。( D ) A. 警告处分 B.严重警告处分 C.留校察看处分 D.开除学籍处分 10.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将取消参加该课程本次考试的资格,并给予处分。( C ) A.警告处分 B.严重警告处分 C.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D.开除学籍处分 11.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学生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开除学籍.( C ) A. 罚款 B. 写检查 C. 留校察看 D. 记大过 12.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次学业警示,应予退学处理。( C ) A. 1 B. 2 C. 3 D. 5 13.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视其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D ) A. 严重警告 B. 警告 C. 留校察看 D. 记过 14. 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以上处分。( A )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15. 不听劝阻,在校园内组织宗教活动者,给予以上处分。( C ) A. 记过 B. 开除学籍 C. 严重警告 D. 警告 16. 利用学生团体从事非法活动者,视其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以上处分。( D ) A. 严重警告 B. 留校察看 C. 罚款 D. 警告 17. 有制毒、运毒、藏毒、贩毒、吸毒行为者,给予处分。( C ) A. 刑事拘留 B. 罚款 C. 开除学籍 D. 留校察看 18. 在公寓、食堂、教室、会场、体育活动场地或其他公共场所哄闹、乱砸物品和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他人、集体合法权益,情节或后果较轻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情节或后果较重的,给予以上处分.( A ) A. 留校察看 B. 记大过 C. 严重警告 D. 开除学籍 19. 弄虚作假者,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者,给予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B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完整篇.doc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解读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组织编写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10) 第三章学籍管理(22)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22) 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30) 第三节转专业和转学(37) 第四节休学与复学(42) 第五节退学(45) 第六节毕业、结业与肄业(48) 第四章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55)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74) 第六章附则(93)

第一章总则 【本章提要】所谓总则,是指统领法律、法规、规章全篇并贯穿其始终的总规则。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章,都由若干条文构成,凡结构较为复杂的法律、法规、规章,都要有总则部分。一部法规的总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立法宗旨,表明立法的目的和意图;(2)法律依据,表明本法依据何法而制定;(3)适用范围,表明本法调整何种具体的社会关系;(4)基本原则,表明本法对某一具体社会关系调整所应遵循的根本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学生实施管理的一部基础性的规章,对全国高等学校和其他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的学生管理都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因此,与其他基础性法律法规一样,在开头设有总则一章。在这一章主要说明立法的目的和依据的基本原则以及调整的对象和适用范围等问题。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解读】本条是有关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和说明。从立法目的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秩序表明的是社会活动的有序状态,它是人们从事社会活动的基础和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2014级学生管理规定试卷(有答案)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4级新生 《学籍管理规定》《在榕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学生手册》《平安校园安全知识手册》试卷 系部班级姓名学号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 1、学院开通“绿色通道”是面向(A)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A.大一年级 B.大二年级 C.大三年级 D.全校 2、学生在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应处以( C )处分。 A.通报批评 B.严重警告 C.记过以上 3、对教职工以及学校执勤人员不礼貌或不服从劝导教育者,视情节轻重,给予(C)处分。 A开除学籍. B. 留校察看 C. 通报批评 D.口头警告 4、凡偷窃、骗取、敲诈、勒索财物者,未构成犯罪的,给予( C )以上处分。 A.通报批评 B.严重警告 C.记过 D.开除学籍 5、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周不少于(B)小时。 A.6 B.2 C.8 D.4 6、在异性宿舍留宿、留宿舍异性者,应处以( D )以上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记过 D.留校察看 7、全体全日制高职学生都必须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如在校医务室就诊、取药时(A) A.免费 B.自付10% C. 自付15% D.自付30% 8、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并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要在接到申诉之日起(C)内复查,并将结论告知申诉人。 A.5 B.10 C.15 D.30 9、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基本学制为年,允许学生在校学年内修够毕业总学分。( C ) A.4 2-5 B.2 3-6 C.3 2-5 D.3 2-6 10、《高等学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中规定,学生可进入指定网站查询本人学籍注册情况。省、校两级网站中无学生信息者即无,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 A ) A .学籍学历证书 B.注册学籍 C.学历证书学籍 D.学籍注册 11、学生应于学期开学时,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系(部)办公室负责依据学院财务部门提供的学生( B )信息按规定办理学生的注册工作。 A.注册 B.已缴费 C.退学 D.毕业 12、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可给予处分。( A ) A.留校察看 B.开除学籍 C.记过以下 13、在游泳时肌肉抽筋采取自救办法不恰当的是( A ) A.头后仰 B.尽量使口鼻露出水面 C.不使劲挣扎 D.将手上举14、衣服着火时,需( A)。 A.扑在地上打滚 B.用手拍身上的 C.不理它,它会自己熄灭的 15、在火场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危险:烈焰、高温、烟雾、毒气等,下面几种保护措施,哪一条是不正确的?( C) A.在火场中站立、直行,并大口呼吸 B.迅速躲避在火声的下风处 C.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必要时匍匐前行 16、发生煤气泄漏时,下面哪种措施是不正确的?( B ) A.马上关掉煤气开关,不动任何电器开关 B.打开排气扇通风 C.打开门窗,让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 二、简答题(共3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宿舍(公寓)防盗应注意哪些问题? A.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要关(锁)好门窗 B.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都要过问 C.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他人 D.要保管好宿舍(公寓)的钥匙 2、目前国家及我校有哪些具体资助贫困生措施?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2、学院励志奖学金、学院助学金 3、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4、勤工助学 3、学生须作结业处理的情况有哪些?(学籍管理规定第29-30页) 三、论述题:(共1题,22分) 某位同学在校就读期间意外摔伤骨折,需住院治疗。结合《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手册》、《平安校园安全知识手册》《在榕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简介》的学习,对他接下来所要办理的手续,谈谈你的具体操作方法。(请在背面作答) 本题提供得分点参考,只要学生有答到得分点即给分 1、意外摔伤发生后,应按《平安校园安全知识手册》即《安全教育读本》第一时间简单处理伤口、 马上通知辅导员并及时送医6分 2、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请假手续5分 3、按学籍管理规定对所欠课程学时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及任课老师沟通5分 4、如有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痊愈后应及时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6分 评分标准 1、逻辑性强,能深刻理解,字迹清晰的,每个得分点给分75%—90% 2、只是一般化阐述,每个得分点给分60%—74% 3、对学习内容不了解,逻辑性差,每个得分点给分10%—59% 4、无作答,0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 1

【发布单位】国家教委 【发布文号】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 【发布日期】1990-01-20 【生效日期】1990-01-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990年1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应当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

知识。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严治校,优化办学环境,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健全管理制度应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警惕并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思想政治渗透和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袭,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鲁教基字〔2009〕18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当前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考试工作的基本 依据。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监督指导;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检查落实及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管理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普通中小学考试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许可、由学科教师实施的学科课程的单元测验,义务教育阶段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的模块(学分认定)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模拟考试。 第二章目标与原则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习心得体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习心得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以下欢迎阅读为大家带来的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习心得_篇1 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琐碎、细致而又十分重要的工作。它不是简单的孤立的工作,而是与其他一切工作密不可分,息息相关。尤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更新,独生子女和特殊群体学生的增多,给学校学生日常的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要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要有一个大局观念,统筹安排。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从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教师良好的人格魅力是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前提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生命融入事业之中,生命和使命同行,人格就能闪发出耀眼的光辉。教师人格高尚、完美,就对学生有感染力、辐射力,教育效果就良好。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以教师的人格为依据。因为教育力量只能从人格的活的源泉中产生出来,任何规章制度,任何人为的机关,无论设想得如何巧妙,都不能代替教育事业中教师人格的作用。"确实如此,凡是成功的教师,无论他是大学、中学、小学的教师,无不以人格之光烛照学生的心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人格。 教育学生是个过程,不管教师自觉不自觉,对学生都在起作用,产生影响。不是正面作用,就是负面作用,对学生的影响不可能是"零"。当十几年班主任,有些学生走路、说话、写字都有班主任的影子,这就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结果。教师的一言一行影响学生成长、成人、成才,言教重要,身教更重要。所以,我认为教师应该塑造完美的人格,在德、才、识、能诸多方面均须自觉锤炼,不断提高,不断完善。德行教师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使命感、责任感,忠诚带来,热爱学生,与学生心心相印。才学须好学不倦,苦练基本功,研究学生,因材施教。 二、严格的规章制度是做好日常管理的有利保障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在于如何去整治谁,而在于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学习,使其内化为学生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十几年的班主任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即养成教育,必须居于各种教育手段之首位。一个集体,如果缺少高尚道德情操的熏染和规章制度的约束,必将是一盘散沙。因此,学校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学习,尤其是通过广泛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使学生更加充分认识到这些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并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和讨论。让学生明确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在明辨是非的同时,不断增强自制能力。同时,这对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都有很大的帮助。 三、班级管理是作好学生管理的重要手段 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在班集体管理中起着组织者、管理者和指挥者的作用。不论是初次踏上班主任工作岗位的年青教师.还是饱尝班主任甘苦的老园丁都要从以下方面作到: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高等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

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享有下列权利”,将第(二)项修改为:“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将第(三)项修改为:“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将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将第六条第(二)项修改为:“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第(三)项修改为:“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第(四)项修改为:“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贷款及相应义务”;第(六)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将第八条修改为:“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主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学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一、考试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 1、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考试结果,探索“轻负担、高质量”之路。 2、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3、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关注学生兴趣、态度、习惯,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二、考试的基本原则是: 1、基础性原则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对应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素养,选择基础性代表强的内容和问题进行测量与评价,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2、发展性原则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评价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从而促进学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3、开放性原则考试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效果。 三、小学只可进行以下类别的考试并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1、日常考试小学日常考试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考试。主要指学科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也可采用学生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每科每个单元最多进行一次测验。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的随堂检测等不列入日常考试范围。 2、义务教育阶段期未考试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是一种阶段性考试,由学校组织。一般安排在学期放假前一周,每学期只进行一次,试题由学校命制或由县、镇教研究室提供样题。 四、考试、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一二年级为语文、数学,三至六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查科目为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五、实施规范

高校学生工作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工作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总结了关于高校学生工作的管理办法。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具体的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如下: 一、学生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 (一)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1、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习、军训等都应进行考勤,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以补考机会。 2、学生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册,归入本人档案。考核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口试、现场操作、第三者评价、证明书、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工件制作、大型作业(设计)、论文等多种形式。 3、课程考核按考试课、考查课、实践课等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计分方式。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应根据教学环节或课程的不同性质确定,一般情况下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可以采用百分制记载,也可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考查课程的考核,在停课考试周前的一周结束,按五级制记载。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考勤、作业、测验、学习态度等方面情况评定成绩,是否组织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若安排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考。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学生无故不参加考核,视为旷考,该课程按“0”分处理。 5、经学院同意,学生在其他学校修读的课程,所取得的成绩由学院予以认定后,按选修课或必修课记录本人总成绩。 6、学生违反考核纪律或者考试作弊的,按《学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7、学生毕业时,其成绩档案一式两份,一份归入学生档案,一份留存教务处档案室。 (二)请假与考勤 1、学院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实行考勤制度。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和统一安排的课外活动等集体活动。因故不能上课或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须办理请假手续。

解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解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新《规定》是一部具有鲜明导向性、生动主体性和时代创新性的行政规章。 一是坚持办学方向,明确把培养目标与促进学生的个人全面发展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体现了高等教育必须深深扎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 二是进一步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法治观念,为新形势下学校加强和改进学生管理提供了制度基础。 总则部分的第五条明确了“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项条款的增加,既反映了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迁,体现了学生法律地位的变化,也反映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的重要转变。 三是总结了高等学校管理实践的成功经验,体现了引领高等学校管理创新的先进理念,反映了我国高等学校管理改革的方向。 新《规定》体现了更开放的管理服务理念。第三条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就是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修改为“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加“服务”二字,既是管理理念的进步,也是对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认识的深化。高校与学生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第一类是管理关系,即不对等的关系,主要分为学籍管理关系和日常管理关系,具有单方的强制性与约束性特征。第二类是契约关系,即平等的民事关系,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社会化特征。高等教育的育人职责,既体现在课堂教学上,也体现在管理服务等学校工作的各方面。 新《规定》体现了更积极的改革创新理念,体现了尊重高等教育规律、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师生创造性的理念。

新《规定》体现了保障教育公平的理念。强化了高校对学生学籍管理的职责,如第九条关于入学资格审查的规定,一是将“复查”改为“审查”,二是对取消入学资格的规定更加严格,“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005年教育部制定实施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对高等院校学生管理制度具有创新指导意义。这一《规定》体现出融合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的思想,要求学生管理工作要把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学生结合起来。展示出我国大学学生管理的总体趋势已经发展到人性化、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阶段。不过,刚性化的高等院校学生管理制度还存在以下一些缺失: 一、管理制度过于刚性,易造成情感对立,削弱教育效果 不可否认,实施人性化管理不能脱离合理的规章制度,治理学校也必须依法进行。没有合理的规范化规章制度,学校的学生管理无以实施,所有工作都将散乱无章。“合理的制度体系必须构建,用制度明确告知学生学校的基本态度和要求。”这种刚性管理传统显然对大学生不够信任、缺乏理解,过度依赖和相信制度的约束作用,教育方法有简单粗暴倾向,可能损伤大学生的自尊心,不利于学生的情感认同与信服,而且可能导致学生的逆反心理,引发学生质疑和敌视思想政治教育,在师生之间难以建立正常的人际感情,甚至于适得其反、触发大学生的极端行为。这种模式的缺点是经常会有管理缺位和滞后的现象,极端情况下会在管理中出现比较严重的对立情绪,教育效果非常不理想。 信息化的影响之一是教师权威的弱化和管理强制力的实施难度增加。就信息来源来说,赋予教育者权力的信息资源越来越均等。传统社会里经济、科技水平非常有限,垄断化的信息成为一种资源,赋予教育者权力,对学生来说,教师是知识的拥有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这放大了他们的权力。进入知识经济和信息化社会以后,遍布生活方方面面的网络和大众传媒是最突出的特点,人们拥有了获得知识和信息资源的平等机会。曾经为教师的独有的不能再支撑教育者的特权,教育信息资源共同为教师和学生分享,从而构成了对教师权威的挑战。教师不能像从前一样控制学生的信息或者指导其行为,也难以对学生的思想变化起到从前的主导作用。 二、管理模式极度死板,压抑个性的发展 著名的人本主义教育家着重指出:“教育的重要意义是保证每个学生个体根据个性特长自由地发展”。当代流行很多教育思想,有的强调主体、创造、素质,有的强调合作、创业和成功,虽然分别有所侧重,但是共同重视个性教育和创造教育。现代教育的组织形式也在经历各种改革,但是共同的特点是都在为学生特长和个性发展营造良好的形式。 刚性的学生管理模式依靠的是严格细化管理制度与纪律,凸显管理的权威性。刚性学生管理模式实施规范化管理,这种制度突出特点是严格性、约束性、细致性、一致性和惩罚性,它抑制和扼杀了学生的个性、创造性、活力和生命本性。而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强调创新思维和创造性,这就需要宽松和谐的氛围,能够让个性释放潜能、给人充分的发展自由。实施个性化创造教育的前提是营造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制度及补考制度

十.关于考试管理制度及补考制度 根据新余司法警官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列入学生成绩考核管理之中,学生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和定级。 ?考试:每个专业每学期考试科目,可分别采取笔试、或实行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并在教学计划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命题是考试的重要环节,由教务处协同教研室统一组织进行。具体由教研室负责,于考试前 周完成。命题的基本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命题。 ?试题的深度、广度适度,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有适当的量。既要考核学生全面掌握知识的状况,又要有一定难度的题目,以考核学生掌握重点、难点的程度。试题要注意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避免出现死记硬背的题目。试题应有一定的坡度,难易比例适当,以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学科,考试题由教务处统一抽定。尚无的学科,由任课教师拟定两套以上试题,由教务处选用。试题拟定后,要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拟定的试题要经过试做。由教务处审查、选定 毕业考试由教务副校长审定。命题工作开始后,任课教师即可停止辅导,只进行答疑,不允许划复习范围、重点和出复习题。

?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应在考试前 周对考试做出安排,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印发执行。 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有两位教师监考。考试时间一般为 ?分钟。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实因无法克服困难不能参加考试时,按规定请假。经队长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考场规则 ①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考试准备,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除应试必须的文具外,不得携带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存入。 ②考试期间保持安静,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议论。 ③有试题不清时,可以要求监考教师回答,不得提出其它问题。答卷应使用钢笔、圆珠笔。答卷应力求整洁、字迹清楚。学生应独立完成考试。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窥视、传递、夹带、抄袭等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除该门成绩按 分计算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结合以校纪处分。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作弊者,不论主动与被动,均按作弊处理。考试时间结束,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正面朝下放于课桌上离开考场。 ?教考教师职责 ①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十五分钟领取试卷,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新学期伊始,又有一批大学新生怀着对大学生活的美好憧憬,从五湖四海汇集到高等学府,再一次经历磨炼洗礼。他们希望学有成就,实现人生的飞跃。但是,对刚刚跨入大学校门并处于人生重要转折时期的大一新生,所面临的第一堂课是如何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了解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高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是学生遵纪守法、规范行为、完成学业所不可缺少的。大学生不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而且要深入学习、理解这些管理制度,还应当严格遵守这些管理制度,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下面介绍一些主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生管理规定。 一、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是对学生从入校到毕(结)业整个培养过程的学业管理,涉及到学生的入学与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各个方面,是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之一。了解学籍管理是很重要的,它可以使每一个在校学生都知道在大学学习期间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学业,如何规范自己的学习行为。学籍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入学与注册。同学们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并被我校录取,即可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原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招生办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并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新生入学要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疾病患者,取消入学资格;符合录取条件,但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内过集体生活的疾病患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的学生,可于第二学年开学前持学院的指定医院的健康证明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校医疗部门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缴费和注册手续,方可取得该学期学习资格。未缴费者不得注册,未注册者即未能取得本学年学籍,不能参加上课和考试。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因不

对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认识和看法

对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认识和看法 当今时代,经历了十几年的社会发展,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个方面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等教育经历了跨越式的发展。我们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阶段,办学形式多样化,情况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我们在这种情况下,高等教育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呼吁我们新的学生管理规定要出台,老规定要适应新的形势的发展。就这样,在新的时代的催发下,在各方的努力之下,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社会复杂多变,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改的一些规定就是在以一些事件为背景从而进行完善的,说明其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社会性,而且《规定》也体现了出与教育法、高等教育有关规定的承接,学校规章逐步与相关法律“接轨”。新《规定》内容十分详尽,涉及到各方各面,下面我将就其中给我感受最深的与我们学生密切相关的考试作弊和学生申诉相关事宜的条例说明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我们知道考试作弊对一名大学生来说是十分严重的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利益的侵害,但旧《规定》对于考试作弊的惩处规则不够细化,以致于经常出现一些问题,而新《规定》对此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说明,有助于作弊问题更加有效地处理。此外,在高校中学生申诉事宜也常常因学校单方的相关规定让学生的申诉变得举步维艰,无法体现在法律意义上的平等性,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对学生人权的不尊重,违背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最终偏离道德与法律的要求。在《新规》中对此问题做了详细的说明,可以让学生在申诉时有据可依,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惩处考试作弊规则细化 关于考试作弊所引起的纠纷层出不鲜,例如2005年3月3日,河南省首例因考试作弊引发的受教育权诉讼案开庭审理。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郑州大学对原告某大学生因作弊而作出的“勒令退学”处分决定,认为学校制定的校规不符合1990年起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处分过重。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对于判决结果也是各有各的看法,因为在规定中没有明确的条纹规定,在旧《规定》是这样规定的中:“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而纪律处分从警告到开除学籍分为六种,正是因为学生管理规定对于作弊行为明确的规定的缺失,才导致了纠纷的一再出现,《新规》针对当今社会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做了细化,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新规》的第五十二条第(四)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学校可以予以开除学籍处分。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关于考试作弊这一规则的细化。大学生作弊违反了诚信道德和学术准则,为了维护的学校的公平和正气,理应有其对这种行为作出严惩,作为大学生,也是一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规则的细化,可以有力的保证学校处分权利的实施,也能限制学校权利的滥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对学生形成有效的警告,让学生明确的了解到有规定必须要去遵守,而不是让学生犯了错犯有机可乘,这样会对学风校风甚至社会风气造成不好的冲击。 (二)被处分学生可逐级申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 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本暂行规定所称学生指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即按国家任务、用人单位委托培养、自费三种计划形式录取的学生。 高等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专业及青年学生的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学校应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定进行防盗、防火、防特、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高等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须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 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高等学校要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年级班主任。学校应由一名校领导主要负责。? 高等学校应确定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其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其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全体教职工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研究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研究 一、严格与尊重结合 管理制度柔性化并不否定制度的严肃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管理的保证,在制度面前应该人人平等。但是,管理制度柔性化要求在执行制度的严肃性的同时,要与尊重学生相结合。尊重学生就是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由于传统因素的影响和实际上存在着的学校与学生实际地位的不对称,学校以学生为中心,把学生视为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与学校的平等主体意识还不强。当代大学生具有自我实现的需要,具有自主自觉性,在实现所认同的目标活动中,都能够进行自我指导,依靠自我激励,实现自我控制。高校管理者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认识到学生这种特点,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意识。只有高度强调教育活动中学生的主体地位,视学生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维护学生的权益,才能使整个学生管理活动更具人性化特点,更能适合大学生的身心发展,使管理制度更容易得到学生的认同,变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动要求,在学生的自我控制中实现理想的管理效果,到达促进学生发展的目的。 二、规范与宽容结合 大学教育的系统性、严密的计划性、学校教学和生活节奏的规律性的特点,要求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要在一定的规范的制度下进行,规范的行为准则和纪律是保证教育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总体上是重共性轻个性,像工业流水线上生产机器一样批量生产学生,传统的学生管理制度追求“齐步走”、“整齐划一”,导致许多管理者总喜欢学生循规蹈矩,惟命是从,不能容忍学生的缺点,一旦学生有某些不规矩的地方,就认为是故意的,是品德上的问题,于是便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教育手段,使其就范。过分的强调制度的规范性,对学生个体之间差异和个性特征重视不够,因而造就出来的学生都是“千人一面”,缺乏创新性的思维品质,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在管理制度中体现宽容,就是应减少对学生各种活动的干预,尽量不用简单划一的规定去套千差万别的实践,尽量减少对学生的强制和监督。要能够包容和接纳学生个性的多样性、异己性,着重为学生提供一些方向性和指导性的建议和意见,要鼓励学生活动中的百花齐放和千姿百态。在管理制度中体现宽容,也要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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