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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案卷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案卷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案卷的通知

关于印发《武陵源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行政执法

档案建档规定》的通知

武安执发[2012] 号

各乡镇安监站、股、室,森林公园安监科:

现将《武陵源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档案建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陵源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

武陵源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执法档案建档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和行政许可审批案卷(以下统称案卷)的管理,明确立卷、归档程序审核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乡镇安监理站、股、室及森林公园安监科各办案机构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和大队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的制作及档案建档以本规定实施管理。

第三条案卷的封面、卷宗目录(见附件)由大队制作统一格式,使用时需按卷内的具体情况认真、准确填写,不得漏项。

第四条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文书按照制发时间、程序倒置的顺序装订。

一般程序案卷文书排列的基本顺序为:

1.结案报告;

2.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

3.没收物品凭证、物品清单、送达回执;

4.罚没款收据;

5.案件审理集体讨论记录;

6.撤案通知书;

7.法律文书签发单;

8.案件审核意见书;

9.案件会议记录;

10.听证意见书、听证笔录;

11.听证通知书、听证告知书;

12.陈述、申辩笔录;

13.行政处罚告知书;

1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5.立案决定书;

16.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物品清单;

17.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物品清单;

18.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物品清单;

19.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物品清单;

20.现场检查笔录;

21.调查笔录;

22.其它有关证据;

23.改正报告材料;

24.责令改正通知书;

25.立案申请表;

26.举报登记表;

27.案件移送书;

28.延(分)期缴纳罚没款申请;

29.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30.没收物品处理清单、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

31.其它。

简易程序案卷文书基本顺序为:

1. 结案报告;

2.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

3. 罚款收据;

4. 现场检查笔录;

5. 调查笔录;

6. 其它有关证据。

多次发生的同一类文书(如2次以上调查当事人),应按制作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序。

第五条行政处罚案卷罚没款额不足一万元的卷宗,保存期限不低于三年;罚没款额一万元至五万元的卷宗,保存期限不低于五年;罚没款额超过五万元或者有重大影响需长期保存的卷宗,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

第六条行政许可案卷卷内文书顺序按照制发时间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决定性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的要求装订。

行政许可案卷文书基本顺序为:

1、许可项目审批决定及附件、送达回执;

2、行政许可审批文书;

3、受理通知单;

4、补正通知单;

5、听证通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

6、行政许可申请;

7、其它相关材料。

第七条行政许可案卷、无证生产经营类卷宗保存期限6年;安全事故类卷宗保存期限6年;其它类卷宗保存期限4年。

第八条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后,应当年立卷。跨年度的文书,在结案年立卷,并实行一案一卷。办结的案件都应制成完整、系统的档案。收集归档的文书材料,其种类、份数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卷内文书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文书材料正面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用打号机打印页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装具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并用文字标出所摄像、录音、拷贝、下载等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制作人。

第十条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宗目录,对文书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的应

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但无确切内容的亦应重新拟写;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宗目录放在卷首。

第十一条案卷有关实物证据或其它不宜装订入卷的证据,应另行存放并制作书面说明,注明证据的制作人、见证人的姓名和制作时间,存放地点及其它需说明的事项,列在其相关证据之后。

第十二条应归档的文书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保持客观、原始、全面反映案件的状况。记录材料、制作书写文书过程中,应使用蓝黑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其它颜色的笔书写。

第十三条对破损的文书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案卷应采用专用卷夹装订入盒。

第十四条案卷按不同保管期限、处罚及许可类别和结案时间分别排列,前后一致,不得随意改动。

第十五条按照案卷的排列顺序号编制卷号,以固定案卷位置。在一册案卷目录内不得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第十六条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按本规定要求完成立卷建档工作。行政处罚案卷实行承办人立卷和统一管理;行政许可案卷实行相关单位、股、室立卷和统一管理。案件承办机构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案卷集中

交大队办公室存档,并按公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归档后案卷的保管、借阅、鉴定与销毁统一按档案管理要求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武陵源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例分析赵明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赵明 案例一 某市环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违法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1月25日,区安监局监察大队对环科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液碱(氢氧化钠)10吨和15吨柴油]。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该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人民币三千元的行政处罚,该企业已将储罐拆除,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该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实施处罚的主体错误。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 (1)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来源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 (2)行使行政权的方式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基于委托取得的行政权不能独立行使,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 (3)法律地位和行为的后果不同。由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行政权,因此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是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 政复议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资格,其行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属于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可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

2、擅自由5万减到了3000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超出法定幅度范围。 3、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4、文书使用不当。 5、送达回执中无收件人签名,送达无效。 6、文书填写不规范。 7、取证不充分。 8、缺少执法文书。 9、现场检查记录中检查场所填写不规范。 10、认定违法事实和作出行政处罚所引用的法律依据未准确到条、款、项。 11、卷内目录缺少文件编号。 12、未正确编写页码。 13、罚款收据复制件未经确认。 案例二 某市中宏工贸有限公司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5月20日某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中宏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 1、两名电工未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在岗作业。 2、配电室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5项问题。 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在6月11日前整改完毕。6月13日复查,5项问题整改了3项,有2项逾期未整改。 区安监局于6月23日立案,并在同一天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 依据《安全生产法》八十二条第(四)项,拟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八十三条第(五)项,拟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拟对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4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企业于6月28日提出减轻行政处罚申请(6月26、27日是星期六和星期日),6月28日报《案件处理呈批表》,将行政处罚改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5000

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实践与思考

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实践与思考丰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邹凤国、杨志远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实现公平正义就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就是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是依法治安的题中之义,能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助于形成和谐法治社会。结合当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践,从以下几方面谈些思考举措。 一、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牢固树立执法意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各级安监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灵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就要做到加强执法工作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充实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这对于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止和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坚持执法必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权威,关键在于依法行政,程序化执行。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守法者切实依法予以维护,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铁腕依法行政。强化程序意识,依法完善有关执法程序的制度和规则,加大对程序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同时公开行政执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确保程序正当、合法。二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性的内部监督制度,完善定期执法分析制度,全面掌握执法动态,评估执法效果,调整执法工作的重点,做出正确的执法决策,减少执法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对年度、季度和月执法工作超前做出决策,有计划、按步骤开展执法工作,不定期自查自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强化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范文最新推荐------------------------------------------------------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15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 1 / 6

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

安监执法程序

安监执法程序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被检查单位明确指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配合检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 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立案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中,除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调查。 《询问通知书》,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回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及证人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询问时应当做好《询问笔录》,询问结束后,笔录应交被调查人(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笔录涂改处应由被调查人签名、押樱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应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押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

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被抽样取证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到场,并填写《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抽样取证单 位的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请 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也可以采用录音、录象等方式记录有关物品、场所的情况后,再进行勘验检查。 八、对涉及专业问题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检验单位或有专业知识、技术能力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鉴定委托书》。技术鉴定单位或专家出具《鉴定意见书》。 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并在7日内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可以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十、案件调查结束后,负责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案件证据,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料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经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违法案件或依法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案件移送书》,移送有关部门或者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依 法处理。 行政处罚 一、经立案审理,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其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分别给予以下种类的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吊销有关证照; (七)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由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决定,由发证机关作出。 三、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消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处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当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直接处罚依据清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直接处罚依据清单 序号类 别 检查内容 检查 依据 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 自由裁量 情节适用处罚标准 1 组 织 机 构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是 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 人员超过一百人的,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 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 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 全生 产 法》 生产经营 单位未按 照规定设 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 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责令限期 改正、罚 款、停产停 业整顿 首次 发现 责令限期改正,可 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 未改 正 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五万元以 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 下的罚款。 2 安 全 培 训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由主管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 全生 产 法》 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 人员未按 照规定经 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 格的; 责令限期 改正、罚 款、停产停 业整顿 首次 发现 责令限期改正,可 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 未改 正 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五万元以 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 下的罚款。

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近年来,全国各地随着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察执法网络逐步建立,行政执法工作迫切地摆在各级安监组织面前。各地虽然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有益的尝试,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行政执法规范运行。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浅谈一些体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础薄弱,一是目前多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还局限于某些方面或仅限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知识,缺乏对行政法律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的条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有偏差;二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太规范,对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等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还有一定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理解重视不够,多数模式上习惯于重检查而轻监察,重行政手段而轻执法手段,行政执法中也是重实体而轻程序;四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也相对滞后,对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准确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检查和纠正。 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发展与安全的矛盾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刀阔斧上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在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明显存在,主要表现为:

一是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影响投资热情,所以人为限制各种安全执法检查;二是一味追求速度,不按程序办事,怂恿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三是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有的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处罚;四是给执法部门领导加压,要求采取各种变通手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等等,致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职责时很难到位。 二、法制建设滞后,给行政执法带来困难。一是目前的安全生产的立法和细则滞后于实际工作。二是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法规得不到及时修改。随着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如何监管缺乏具体法规。三是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法律条款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有法难依”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三同时”如何具体实施没有配套规定。四是法律、法规规定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许多法规、规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造成了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容易,而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困难。 三、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一是随着烟花爆竹和职业危害监管职能列入安监部门,各级安监机构的监管范围越来越大,而各级安监执法机构力量非常薄弱。执法装备落后,不仅人员数量不能满足面广量大的执法工作需要,而且新招录的执法人员由于刚进入安监队伍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又未经过专业培训,在进行执法、处理案件时必然会遇到困难,加上基层安监部门有的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或懂法律的专职人员,没有对日常行

合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填写指导意见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填写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必要形式。(不同的文书适用于不同的场合,何时使用何种文书应当准确)。 (二)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执法的对象、执法的内容要有基本了解,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的放矢。 (三)实施安全监管执法的人员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并持有效的执法证件(如行政执法证、执法资格证)。 (四)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时,应携带安监总局统一样式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填写执法文书时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对某些不需要在现场制作的文书(如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呈批表,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听证会告知书、通知书、报告书等)也可以采用统一格式的电子版进行微机打印。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与填写 国家安监总局统一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共有36种,主要是根据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开展顺序和需要的程序编制的,视具体情况使用。如有的执法文书因终止有关程序,而不再使用下一程序的执法文书;有的执法内容不需进行抽样、勘验等工作而减少程序,不必使用相关文书,等等。

(一)《现场检查记录》 1、注意事项 现场检查记录是在安全检查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有关地点、场所、设备进行实地查看、调查所作的记录。现场检查记录是执法开始的重要程序,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是进行下一步执法工作乃至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执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应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2、填写要求 (1)被检查单位:应填写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全称(与营业执照相一致的名称); (2)地址:应填写详细地址,如街、路、门牌号等; (3)检查场所:详细填写被检查的具体场所,注明该单位的××车间、××仓库等具体处所或者该单位的配电柜、※※设备等具体部位; (4)检查时间:检查的起止时间,从※月※时起到※时止; (5)检查情况:按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如《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或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这是实体要件)、对检查的情况扼要如实记录,须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情形,如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违法问题,要具体叙述什么部位(设备)存在什么隐患,在管理上存在哪些违法事实等; (6)对检查过程中提取证据、拍照取证、询问调查等活动也要

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

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 新的一年终于姗姗来迟,我们站在了新的起点,面临着更大的挑战,那么如何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欢迎阅读。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篇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公司2015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及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环保部提出以下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控制风险、持续改进。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人身伤亡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爆炸事故为零;生产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污染事故为零;急性中毒事故为零;职业病事故为零;轻伤率小于1‰;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实施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时将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增强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法律观念。 2、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忧患意识,保证生产安全顺利地进行。 1、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职工安全培训记录。 2、对换岗、转岗、复工人员,单位要进行安全技能和岗位操作方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记录。 3、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4、使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措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 5、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6、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7、通过各种形式,使职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 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措施。 1、建立健全生产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及测量设备台帐,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确保相关证件齐全。 2、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确保作业安全。 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张贴警示标志或告知牌。 4、原料与成品合理存放,并设立醒目的分级存放标志,预防火灾、化学事故。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图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流程图 1、监督检查: 2、整改复查: 4、立案: 3、受理: 5、调查取证: 6、核审: 7、审批: 9、告知听证权利: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到期复查并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对仍未落实整改的或仍存在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 有违法行为的初步证据,属于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填写《立案审批表》,经主管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局长批准立案。 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有违法嫌疑的,或者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直接立案查处。 案件承办人组织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有关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等。 现场检查,使用《现场检查记录》。 现场拍照、录音、录像 现场勘验,使用《现场勘验笔录》。 登记保存证据,主要是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封存或扣押相关物品或设备,使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询问取证,使用《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 抽样取证,使用《抽样取证凭证》。 检验检测,主要是委托其它部门协助调查取证,使用《鉴定委托书》; 案件调查结束,承办人员制作《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 料提交局案审办进行复核。提出案 件适用法律法规和处理意见。 不属于听证范围的,交案审办成员审核无误后,分别在《案件处理呈批表》签名,呈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批。 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制作《听证告知书》,送达相对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10、听证 8、告知 11、案审会审理: 12、送达: 14、催缴 : 13、执行 : 15、分期缴纳 16、申请强制执行: 17、结案: 18、文书归档 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相对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三天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的,由综合法规科组织听证。 召开听证会七天前,发出《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参加听证的人员。 召开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结束后,写出《听证会报告书》。 对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由案件承办人进行笔录,使用《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听证程序结束后,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处罚意见,由局长在《案件处理呈批表》签名批准执行。 当事人申辩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应当采纳的,该案件交由案审会集体研究确定。 案件承办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市罚款缴款通知书》和《行政 处罚送达回执》,送达当事人执行。 对行政处罚没有异议的,可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交回案审办重新核审,如无采纳意见的,按原审批意见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十五天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予以结案。 逾期不履行的,发出《罚款催缴通知书》。 对数额较大的罚款,当事人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案审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发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本局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由承办人填写结案审批表,报大队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批准结案。 按一案一档的原则由承办人立卷归档。 当事人不提出听证要求的,提交案审会讨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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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大兴安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安监部门的形象。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依法治“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基层的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就目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粗浅的体会和看法。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础相对薄弱 目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缺乏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凭经验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误差;二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够规范,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结案等程序不到位,甚至有一定的随意性;三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理解重视不够,多数模式上习惯于重检查而轻监察,重行政手段而轻执法手段,行政执法中也是重实体而轻程序,重结果而轻过程。四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滞后,对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谨,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

要解决上述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主动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要全面系统,除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外,更应学习和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等基本知识;二是安监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制度,使行政执法立案、备案、行政复议、应诉、结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规定;三是健全法制机构或落实专职人员。目前大部分地方未设法制机构,有些虽设有但发挥的作用不够明显。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做到公正、合理、客观,正确行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至关重要。一是执法要公平公正,此权乃国家民众所给,此法为国计民生所执,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可偏私。执法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考虑相对人的权益,采用尊重相对人权利的方式和程序,要平等地对待相对人,要平等地对待有类似行为的相对人;二是一定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凭主观臆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准确、充分;三是要顾全整体利益,既要严格执法,认真执法,又要考虑到发展生产,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要慎重考虑。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

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基本知识及实践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总队 郭虎银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知识 本部分重点讲以下几个问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涵、作用、主要方式,查处案件与执法检查的区别与联系,搞好查处案件和执法检查需要注意的事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涵 依法设立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活动。 理解此内涵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主体合法,2)法定授权,3)法律有明确规定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作用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权威的重要手段; 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主要方式 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查办案件) 监督检查(执法检查) 行政强制(有的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执行,有的需要在法定时间内执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办理主体是法院) 本讲主要学习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的知识 四、行政处罚(查处案件) 行政处罚案件的主要来源:1)执法检查发现的;2)投诉举报的;3)相关单位移送的;4)上级领导交办的。 行政处罚的核心是必须存在违法行为(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权力的限制和义务的设定 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1)处罚法定; 2)公正公开;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刑事责任; 6)一事不再罚。 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要素的理解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有责任能力和无责任能力公民的区分; 2)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要找到明确的法律条款; 3)判定是否故意和过失以法律实施后其行为是否仍然存在(经法定部门政策认定的除外); 4)判定其是否构成危害以未遵守法律形成生产经营现实为依据,不能依事故为依据; 5)四位一体,缺一不可。 六、执法检查(监督检查)

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现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富阳”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我市“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执法与服务结合,案件查处与日常监管结合,促进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厂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从严执法,有效遏制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案件比去年同比增长50%以上,其中,非事故查处案件数占80%以上。 三、具体工作安排 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的要求,加大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2、开展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长效管理机制。 3、开展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实施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执法。以高空悬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机械冲压设备使用等行业为重点,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4、巩固200x年矿山安全执法年活动成果,按照“六查六到位”的要求,重点开展针对地下矿山、基建期矿山、尾

安监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安监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监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推动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监管和执法,查处取缔主管行业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周期管理;落实安全经济政策,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做到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督促乡镇(园区)和县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及时查处取缔本区域或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XX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县安监局现有监管执法人员16名,监管检查全覆盖对象有: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1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1家),甲类危化品经营单位加油站(34家)、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油漆农药

(320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1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1142家)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四、执法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立案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行政检查发现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法行为;通过受理公众的申诉、控告、举报或其他信息渠道知悉行政相对人实施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经办人填制立案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批。批准日为案件办理起始时间。 二、调查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予以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确需立即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5日内补办立案手续。调查需经过一下环节: (一)询问。安全执法人员可依法对当事人及证明人进行询问,询问前应当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询问必须有两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其中一人负责询问,一人负责记录,并填制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经被询问人签字后作为案件查处证据。 (二)收集证据。有权要求当事人及证明人提供材料或

者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并由提供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 (三)勘验。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可以进行勘验,勘验检查时须有两名勘验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还需另外邀请一名勘验人员,并通知当事人或其委托代表到场参加。勘验结束后,填制勘验检查笔录,经勘验人、记录人、被邀勘验人、当事人或其委托代表签字后按手印作为证据。 (四)调查取证。需对有关物品进行抽样调查取证的,应通知被调查取证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并开具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和被抽验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被抽样检测单位。被抽样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到场的,可由在场其他人员见证签字。 (五)鉴定。需对有关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完成后,鉴定单位应出具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人签名、鉴定单位盖章后交委托鉴定单位。 (六)登记。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填制证据保存清单,并在7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是违法事实成立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可以扣留、封存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扣留或封存。二是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予以没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大力推进执法工作上台阶、规范化,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安徽西北部,隶属××市,人口127.4万,面积209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0万亩,辖15个乡镇、2个办事处、1个工业园区和1个林场。20XX年全县GDP总量为89亿元。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据统计全县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810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790家,液化气经营单位140家,城乡采石厂及砖瓦窑厂141家,建筑施工队1200多家。在岗职工人数3.6万人,机动车保有量(含农用车辆)10万辆,公路通车里程(含省道、县乡道)1418公里,境内河流4条,批准设立渡口25道,渡船27艘,渔船及农用自备船等523艘,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近几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在深化专项整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整改消除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安全事故在连续三年有较大幅度下降的基础上,20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7起,事故死亡41人,伤78人,同比分别下降38.5%、36.9%和14.2%。事故死亡人数低于市下达我县年度控制指标29.3个百分点;亿元GDP事故死亡率由0.73降至0.46;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由1.676降至1.139;万车事故死亡率由6.44降至4.1。在市政府组织的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县被评定为优秀档次,并被国家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授予“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光荣称号。今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4起,死亡32人,伤45人,同比分别下降35.3%、36%和35.7%。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监管、规范执法、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工作原则,有效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为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安监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严格按程序规范执法、依法行政。20XX年3月份和今年5月份,我局牵头分别组织了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执法培训班,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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