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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协议书

代持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鉴于:

1、受托人所持深圳市前海幸福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东方”)48%股权,实际出资人为王东方。

2、鉴于国家目前对幸福东方公司的主体有所限制,自然人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股东,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权,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48%,对应公司出资240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股权如下:

*********有限公司代持出资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有限公司代持出资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幸福东方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 如幸福东方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3.6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

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东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股权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3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帐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双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倍数的,以成交价的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股权比例。

第五条标的股权的转让

5.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 若标的股权的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则标的股权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6.1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 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受托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个人代持股协议书

个人代持股协议书 代持股指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行为,进行个人的代持股时,为了利益的不受损失,需要签订代持股协议书。下面给大家带来个人代持股协议书范文篇,供大家参考! 个人代持股协议书范文篇一 甲方(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代持股人): 上海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 公司")是拟由甲方、乙方等众多投资者集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特殊原因,公司将以乙方等部分出资人作为全体出资人的代表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成立,甲方对公司的实际投资股份由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出资人与代持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设立公司时,以现金的方式出资人民币元。上述股份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乙方同意无偿代甲方持有上述股份。 二、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甲方有权且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利: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对公司执行董事提出质询和建议; 3、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购; 7、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8、《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公司股东会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乙方应征求甲方的意见,如意见一致,乙方可代甲方进行表决,如乙方与甲方或乙方代表的其他股东的意见不一致时,表决事项按照出资比例决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个人代持股协议书范文篇二 委托人(甲方):地址: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 因(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 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权及相应权

代持股协议书范本

代持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 住址: 受托人(乙方): : 住址: 甲、乙双方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现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乙方在公司共持股%,其中乙方自有股份为%,代持甲方的股份为%,代持甲方的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该代持甲方部分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份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代持股协议书(公司)最新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代持股协议书(公司)最新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傅小华 鉴丁: 江西白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禾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转让本人名下白禾公司1万元价值股份给乙方。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白禾公司的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白禾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 3.3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白禾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届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代持股费用

5.1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丁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在代持期间,若甲方需要转让股权,由乙方回购,回购价格根据市值进行。 甲方除需要交纳正常变更登记费用外,另外支付转让总价值20%合予乙方。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

股权代持协议书简单版

编号:_____________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与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

受。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乙方承诺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授权。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2020最新公司代持股协议书范本

2020最新公司代持股协议书范本 2020最新公司代持股协议书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公司代持股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将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

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权益、所得或收入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

代持股协议书

代持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隐名股东):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受托人(乙方、显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持股权情况: 另为乙方出资额占股比例,对应出资额为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由甲方出资,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显名)代甲方投入到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不享有代持股实际所有权,仅享有所持 股权的实际所有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将代持股收益交付给甲方,交付前乙方代甲方暂时持有、保管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实际股权(代持股权部分) %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与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甲乙双方按其持股比例享有。 使表决权。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按照其实际持股比例行 使股东的监督、决策权。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若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与处 分权益时,应取得甲方的特别授权。除此以外,乙方不得行使与处分所代持股份的 权益与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 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公司其她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东会决议确定的第三人名下时,乙方有义务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与安全性,非经甲方书 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或在该股权上设定质押 等限制权利。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全额转交给甲方。 四、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的薪酬待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除享受10%股权收益外,同时享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薪酬待遇。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公司股东会决议指定的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与税收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权的转让 1、甲方对其享有的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书面同意, 方可转让股权。

股权代持协议书及授权委托书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护照: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委托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29%的股权。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目标公司29%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 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臵权和收益权,所有股东权利全部由乙方行使。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目标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

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股权处臵权和收益权等。 2.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 1.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特别约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 3.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4.乙方承诺,甲方对目标公司享有股权优先认购权,认购期限及比例如下: 认购比例 认购期限认购对价(人民币, 单位:万元) 150 4% 150 2%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代持股协议书

代持股权协议书 甲方:身份号码: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 1、根据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资料,甲方出资人民币元持有公司 %股权。 2、甲方对公司出资实际为乙方所有,甲方持有的公司相应股权亦实际为乙方所有,甲方仅代乙方持有公司股权,即乙方为实际股东,甲方仅为名义股东。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作为名义股东,对公司的股权不享有任何权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以及相应的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情形),亦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不可撤销的全权委托乙方或者

乙方指定的人员代为行使股东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收益权等权利)。 3、如确需股东亲自办理的事务甲方应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处理。 4、在乙方处分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由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向第三方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将股权设定质押等情形)时,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5、甲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向其所做出的关于行使公司股东权利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指示,并不得就行使股东权利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擅自作出任何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股东表决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行使的其他权利等),一切事务均应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处理。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在代持股期间基于名义股东所应承担的各项税费以及执行乙方指示所应承担的各项税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对以甲方名义持有的股权实际享有全部股东权利。 2、乙方有权处分其实际持有的公司股权,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3、乙方有权就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对甲方做出指示,甲方应无条件执行。 4、乙方应承担甲方在代持股期间基于名义股东所应承担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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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2018-0103 合同编号: 代持股协议书范本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下简称“代表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委托权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

册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

代持股权协议书

代持股权协议书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河北科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0%股权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占目标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但该代持股权以乙方名义持有并登记。乙方实际占目标公司20%的股权,并代持甲方的20%股权,乙方名下登记的股权共计40%。 第二条:双方确认,甲方为上述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乙方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所有人。 第三条:双方确认,甲方享有因该代持股权所产生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全部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表决权、以出资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等。如果目标公司分红须经手乙方,则乙方应在获得分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双方确认,代持期间,如涉及出席股东会、以股东的身份签署有关决议、合同等文件的,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根据一致意见进行表决和签署。 第五条:代持股权的转让、质押、置换、赠与、继承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置权利均由甲方实际享有和行使,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给予签字配合。乙方不得单独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 以资本公积金或者其他方式转增的股权,属于代持股权所对应的份额,其全部权益归属于甲方所有。 第六条:双方确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出资、验资证明等,与本协议所载内容不一致的,实际均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执行,任何一方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本协议如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代持股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因个人原因将其在有限公司持有的出资额万元,占%的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持有股份,并且委托方担任法人代表,但乙方仅为名义股东,名义法人代表,不享有股东实际分红权利,管理权。 二、公司运营 因乙方为名义股东、名义法人代表,为方便公司的经营,乙方应出具全权委托,甲方有权监督。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实际股东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获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工商备案手续

甲乙方以股权交易的形式根据工商机关的要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丙方、丁方、戊方予以配合出具股东会决议等,但协议及股东会决议仅为备案使用,不代表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模板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 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 % 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 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 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 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 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 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有限公司 %的股权,计出资

金额万元人民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 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 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 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 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 有权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 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 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 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 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 出资,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 情形。 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 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 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隐名股东;委托代持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显名股东;受托代持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代持甲方对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币贰拾万元出资所形成的股份(该出资占“”总注册资本的%。以下简称“”),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如下: 1、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公司股东在(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并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 2、乙方以该代持股份的股东身份参与(某公司)相应的经营活动,

并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 3、乙方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乙方在行使该代持股部分的表决权时,须先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后方能参与表决。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行使该部分表决权的,该部分的股权表决无效。 4、代为行使《公司法》所规定的及(某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委托持股期限(见第八条其他事项)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且承受。 2、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及乙方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持甲方实际向(某公司)出资的人民币贰拾万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部分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乙方有权以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身份对(某公司)的经营管理、

代持股协议书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代持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____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____)。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_____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4、甲、乙双方和第三方名义持股比例、实际持股比例和代持股比例见下表: 股东姓名名义持 股比例名义出资 额(万元) 实际持股 比例 实际出资 额(万元) 代持股对应出资 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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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公司代持股协议书范本 。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XXX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代持股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详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鉴于: 1、受托人以股权内部转让方式将各自所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中的25%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 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公司的主体有所限制,自然人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股东,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权,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1.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25%对应公司岀资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股权如下: 有限公司代持岀资万兀,占公司出资比例%; 有限公司代持岀资万兀,占公司出资比例%。 1.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 享有。 由甲方按岀资比例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 前,以书面指示的 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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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资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 (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其它事项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

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 (四)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 (五)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将因代持获得的收益交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

公司代持股协议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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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持股协议书(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 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元; 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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