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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出台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控制和精简会议,节约会议费开支,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央国家机关将实行新的会议费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对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定额控制,同时对参会人数、会期、会议费开支范围都作了具体规定。

一类会议是国务院批准的、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综合定额每人每天400元(含会议室租金)。

二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3天;与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0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20%以内;综合定额每人每天300元(含会议室租金)。

三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2天;与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5%以内;综合定额每人每天260元(含会议室租金)。

我国将提高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标准

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从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提高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标准,但同时限定开会实行定点管理,不得租用高级宾馆、饭店。

财政部日前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对即将实施的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及开会改革的各项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悉,《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一方面将会议费开支标准提高到原来的三倍多,综合定额提高到每人每天:一类会议400元;二类会议300元;三类会议260元。另一方面实行定点住宿招标以确定定点饭店。各单位召开会议尽量使用内部的宾馆、招待所、会议室和车辆,内部宾馆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必须到定点饭店召开,不得租用高级宾馆、饭店召开会议。

该办法指出,新制度实施后,定点饭店招标完成之前,这一期间的会议和出差接待,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安排在社会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会议费应严格控制在会议费开支标准之内。

此外,《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也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确定了相应的差旅费开支标准上限。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前两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后两项实行定额包干。

根据这一办法,从全国来看,住宿费上限提高到每人每天:副部长级600元,司局级300元,处级以下150元,具体到每个城市将随招标结果产生不同的开支标准上限。伙食补助费提高到每人每天50元(到基层单位实习、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5元);公杂费提高到每人每天30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市场价格水平看,新的住宿费标准可以基本保证出差人员入住二、三星级饭店及相当条件的招待所,保证住宿环境的安全、卫生。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能保证出差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市内交通、通讯开支需要。

中央国家机关召开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记者韩洁、周芙蓉)将于200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

会议分类:一类会议是国务院批准的、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二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会议审批程序。一类会议,经批准后,会议接待、总务、经费预算及费用结算工作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二类会议,各单位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计划召开的二类会议的报批文件(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及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等)送财政部审核会签后,按程序报批。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召开一个二类会议,需要召开多个的,应阐述理由。三类会议,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费预算指标,从严审批。

《管理办法》还对三类会议的天数、人数、地点及会议费开支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自理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记者韩洁、周芙蓉)将于200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副部长及相当职务的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普通舱(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管理办法》指出,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管理办法》规定,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差率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依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X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公司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旅途补贴、住宿费等。 三、范围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发生的合法、有效的车票、机票、船票费用及各种补贴费用。 (二)因出差发生到车站、码头、机场的市内交通费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凭票据实报销:其他的市内交通费均不属于出差费用的报销范畴,应纳入各个部门公务交通费定额管理。 四、原则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实行分项计算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二)通讯费补助与《通讯管理规定》中的移动话费合并使用,当月话费小于合并标准时,据实报销,当月话费超出合并标准时,按标准报销。 五、差旅费标准

(一)住宿费、伙食费补助、通讯费、市内交通费标准,按不同地区确定。全国一线城市的住宿费每人每天8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5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100元;二线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80元;三线城市及以下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50元. (二)员工赴外地出差期间,伙食补助包括在途和住宿,每人每天按包干标准补助,补助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扣减一天计算,住宿补助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三)住宿凭住宿发票案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节约归己;如无发票,报销标准则按照标准的50%包干个人。 (三)部门经理以下岗位的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座、二等记二等以上船舱。确因工作需要坐飞机、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船舱的,需要事前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呈总经理批准。 (四)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和长途客船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坐火车、长途汽车、长途客船十小时以上,可购买相对应级别的卧铺,如未乘坐卧铺,则按票价的50%给予长途补助;乘软卧、卧铺、飞机的均不予补助。 (五)常驻外的机构及公司批准的常驻外学习的员工,其住勤费用补贴参照公司员工工作餐标准执行;经批准跨地区行动按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四条市直单位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

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 第八条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

苏州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学校会议管理,规范会议费支出行为,节约会议开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2〕44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行会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费用,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条各单位举办、承办会议应该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经费的使用应与所举办的会议具有相关性。 第四条学校对各类会议实行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的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举办、承办的各类会议。其中使用上级外事部门专项拨款举办的国际会议,按照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2〕1号)文件执行。 第二章会议管理 第六条学校对会议实行分级审批管理。具体审批权限

按下表执行: 会议审批一览表 第七条会议经费实行会前预算、综合定额控制的管理办法。会议举办、承办单位应按《苏州大学会议经费预算表》(格式见附件一)编报会议经费预算,列明会议的主办单位、校外协作单位、会议名称、主要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会议开支项目、会议经费来源等。会议预算经财务处审核后,按第七条规定审批。会议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如突破预算,需按原程序报批。

第八条各单位召开会议应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第九条校内管理类工作会议必须在校内召开,其他会议应尽量使用学校内部的会场和车辆,如不具备条件,应在政府或学校采购的会议定点饭店(四星级及以下)召开会议。不得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高级饭店和旅游风景名胜区度假村、宾馆、饭店等场所召开会议。对不符合会议地点要求的会议费,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十条会议举办、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会议规模和会期召开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的10%以内。 第十一条除学校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董事大会等重要会议外,各单位举办、承办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校领导出席,其他校领导不陪会。各单位邀请校领导出席有关会议,应按程序提前报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审批。 第十二条收取会务费时必须开具财务处提供的合法票据,收取的会务费、票据存根和记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处入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三条各单位不得委托旅行社等中介机构代办各类会议。 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

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会议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议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农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各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行),境外分行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议费是指因召开会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第四条会议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预算控制。各级行应根据会议计划编制会议费预算,纳入费用总预算统筹规划,对会议开支实行年度和单项预算管理。 (二)分类管理,明确标准。各级行应按性质和重要程度对会议进行分类管理,通过明确各类会议的天数、人数、费用标准,管理和控制会议支出。 (三)严格审批、据实列支。各级行应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按规定流程审核审批会议支出,并坚持实事求是,据实列支。 第二章列支规定 第五条会议费主要包括因召开会议而发生的会议伙食费、住宿费、会务交通费、会场租用费及会议用品、资料等支出。 第六条要区分会议费与差旅费及其他费用之间的界限:

(一)职工因公外出参加会议而按规定标准报销的车(船、飞机)费用、补助费、住宿费等,应纳入“差旅费”科目列支。 (二)公派职工参加业务培训而支出的培训费,应从“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列支; (三)为宣传推广本行业务而举办的产品推介会、发布会、路演等宣传活动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业务宣传费”科目核算。 第七条各级行在列支会议费用时,除必须取得符合外部监管制度和我行费用管理办法要求的合规原始单据外,还需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费预算单(参考格式见附件)等证明材料,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八条管理分工。 (一)办公室为本级行会议支出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行全年会议计划的制定、审核、会议的统筹安排,负责会议标准的控制与审核、单项会议预算的初审,协助制定本级行会议费标准及年度总预算控制等工作。 (二)各会议承办部门为会议召开的申请部门和会议预算的编制部门,负责填报会议相关要素,编制会议费用预算单,及实施经审批的会议费用预算。 (三)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本级行会议费标准的制定、总预算管理、会议费核算、监测等工作。 (四)审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会议支出的管理和核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部门分类与本行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由各级行视部门设置和业务分工情况予以明确。

出差管理办法及补助标准

出差管理办法及补助标准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严控出差纪律,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三、出差审批程序。 3.1 公司员工出差,须事先详细填写《出差申请表》,并需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必要时报总经理批准; 3.2 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出差申请表》的,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四、出差后需履行的手续 4.1 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出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出差天数,出差往返具体时间,交部门经理审核,凭出差申请表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最后将《出差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4.2 员工出差须按时返回,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须电话提前请示主管领导。出差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五、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 5.1员工出差如需预借差旅费,须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及其他必须的凭证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有关手续; 5.2 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申请表》,签字确认往返时间后,出差员工方可凭《出差申请表》及其他必须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5.3 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 5.4 办理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时,公司本着“前帐不清、

后账不借”的原则。如出差员工账务未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办理新借款手续。 5.5员工差旅费预借标准,由部门经理估算签批。 六、差旅费审批权限 6.1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10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领取; 6.2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超过1000元,由部门经理审批,报董事长助理审批,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领取。 七、差旅费标准 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7.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票据,所有报销需要提供正规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情况说明书,由部门经理审核-董事长助理审批-总经理签批方可报销。 7.2 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需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 差旅补助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31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会议费用管理,有力支持业务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会议费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会议费定义: 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召开的各项会议费用,包括因会议支付的餐饮、差旅费、会务费、会场租用费及纸张文具等费用。 二、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内部会议和外部会议。 1、内部会议是指公司召开的各种经营分析、总结、培训讨论及激励表彰等会议,具体划分如下: (1)管理条线的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2)区域、条线季度经营分析会议、专题会议; (3)公司检视会; (4)大型项目启动或培训会议。 2、外部会议是指非我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 (1)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直属专业机构举办并要求我公司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 (2)同业或其它机构举办并邀请我公司管理人员参加的专业交流会议; (3)外部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组织的论坛、研讨会、表彰会、峰会以及各类以培训为名、行非培训之实的活动。

三、具体政策: 1、会议召开应精简节约,少于15人的内部会议原则上应在公司内召开,不得发生会议场租等费用;应充分利用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 2、差旅费既包括主办方工作人员所发生的,又包括员工参加会议所发生的。 3、一般行政会议立项时需在签报中列明会议议题、参加人员、餐费、住宿标准等内容。 4、会议聘请专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会议费列支。 5、外出召开会议,主办单位应优先选择协议酒店,统一安排住宿等事宜,分公司人员参加总公司举办的会议,原则上分公司参会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分公司承担。 6、会议费报销起始(结束)日期不得早(晚)于会议的前(后)一天。 7、凡食宿已统一解决的,出差人员不得再回本单位报销食宿费及伙食补助。 8、区域、条线季度经营分析会议、专题可根据每季指标完成情况,适当给予上浮,凡每季度全面达成指标的,会议费报销标准最高可上浮20%。 9、高峰会、产品推销、激励等相关的活动不在会议费规定范围,应单独提交立项签报,提供投产分析。 10、会议所需纪念品、礼品应纳入招待费报账,按招待费流程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最新版

2013年,财政部曾印发过差旅费用的管理办法[2013]531号,该办法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问责做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于2013年12 月31日公布,全文如下所示: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出差人员等级及乘坐交通工具对照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事业祝福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

会议费报销细则

附件: 会议费报销管理细则 一、会议审批制度 建立内部会议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会议,对确需召开的会议,应当经委领导办公会议或主要领导批准。 1、执行会议分类管理。根据《临沂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分类管理规定,我委只能召开二类、三类会议。二类会议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县区党政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或市委、市政府确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三类会议是委组织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 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各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开到乡(镇)一级。 2、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压减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参会人员在100人以内的会议,原则上在委内部会议室召开。所有会议一律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 3、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手段,控制规模,限制时间,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 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其中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 - 1 -

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由会议代表回单位报销。 2、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3、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公务支出审批单、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定点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规划财务科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单位、县区转嫁或摊派。 三、说明事项 1、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2、应当严格控制会议住宿用房标准,以标准间为主;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要严格控制菜品种类和数量,不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3、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 2 -

[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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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财政局 衡财行[2009]136 号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11-03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切实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壹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岀, 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05]3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市直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开支标准 (壹)住宿标准。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具体标准按所于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 (二)餐费标准。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于衡阳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天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于衡阳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天按30-60元标准执行。 (三)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壹般只安排壹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于衡阳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餐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于衡阳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餐按30-60元标准执行。宴请要体现湖南特色,以湘菜为主;酒水、香烟原则上采用本省产品,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壹。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数壹般控制于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 (五)市直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市州、县(市、区)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壹律安排 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营销公司 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编号: 版本: 修订: 编制:销售管理部 审核:杨思白 审定:姚立强 批准:邓晓南 会签:王剑锋 发布日期:2012年2月1 日 实施日期:2012年2月1日

营销公司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调动出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差旅费用,降低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汽有限营销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差管理。 三、管理职责 1、销售管理部 1.1为差旅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1.2负责出差人员差旅费用的登记; 1.3负责差旅费用预算的监督审核工作。 2、各销售公司、各部门 2.1负责提报月度差旅费用的预算; 2.2严格执行差旅费用的预算及相关标准; 2.3出差前必须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需借款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4出差后必须如实、在标准范围内报销差旅费; 2.5销售公司负责市场一线人员差旅票据的审核把关。 四、管理规定 1、出差审批 1.1后勤出差人员因公出差前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出差申请报告》(附件1),经本销售公司经理或部门领导签字,报营销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签批后的《出差申请报告》交至销售管理部备案。未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1.2市场业务人员由各销售公司根据规定,安排出差及返回时间。

3、出差工作汇报 3.1除市场业务人员外,所有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应填写《出差工作汇报》(附件2)及《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附件3),并向本销售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部长)汇报工作,没有经过签字审阅的《出差工作汇报》及《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3.2市场业务人员出差回公司后提报出差期间《市场巡回表》(附件4),加盖走访经销商公章原件,并向本销售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部长)汇报工作,没有经过签字审阅的《市场巡回表》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3.3经签字审阅后的《出差工作汇报》(复印件)统一报营销公司销售管理部备案留存。 五、差旅报销标准 1、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 1.1 交通费 1.1.1原则上部长级以上干部出差可以乘坐飞机,其它员工出差只能按乘坐硬卧火车的金额标准报销,特殊情况须在《出差审批单》或《出差工作汇报》中单独特殊说明并经营销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报销。 1.1.2后勤人员出差到以下地区或城市可以乘坐飞机: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福建。 1.1.3市场一线人员从北京往返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海南可以乘坐飞机;从北京往返福建、广西、广东机票价格在七折以下可以乘坐飞机,如超出7折及以上乘坐飞机,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1.1.4出差人员往返机场、车站,乘坐地铁、公交车票予以报销。订票费原则上不予以报销,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 1.1.5下级必须随同上级领导出差的,可以乘坐与上级领导相同的交通工具,并按上级领导的标准报销。 1.1.6符合上述乘坐标准规定的,交通费按票面金额实报实销;高于乘坐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 1.1.7票据丢失的一律不予报销;出差人员夜间乘火车,购买餐车茶座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1.1.8出差地在北京地区的,原则上后勤管理人员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贴。营销公司市场一线人员属地出差的,按标准的1/3报销(含住宿费、伙食补贴和市内交通费);在北京地区出差,家在外地居住的,按标准报销,其往返远郊区经销商和用户驻地的交通费按标准凭票报销。 1.1.9自驾车: ①单程超过500公里不允许自带车; ②单程500公里以内的,据有效凭据报销出差期间的过路过桥费,报销的总加油费不得超出火车票金额,且北京地区加油票不予报销。 1.1.10卡车、越野、轻客销售公司市场一线人员、集团销售公司军车服务经理回公司开会期间,家不在北京的,开会期间的补助标准按照90元/天/人(包含分公司经理、业务经理)。

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参照《**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市委员会。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当按规定报经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市级财政部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价格以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选乘交通工具。具体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应当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机场快轨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省内出差,执行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十三条地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县级和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差旅费管理办法(简单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总则 1、为了保证公司公务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期出差补贴。 3、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4、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加强廉政建设。 二、交通费 1、出差人员应按下表的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①、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②、出差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随票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 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订票、退票费,凭据报销。 3、出差需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或经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可购卧铺票。 4、公务出差人员经过公司领导批准,自驾车出差的,其驾车补贴标准按实际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 1、出差需要住宿的,住宿费在规定限额的上限内凭据据实报支。员工同性双人出差应住标准间,即以单人住宿费上限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具体标准限额如下: ①、部门经理以上级别,每人每天上限为300元; ②、其他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四、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午餐或晚餐,经理级以上每餐20元,其他人员每餐15元,早餐不予报销并不再凭据报销途中伙食费。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如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可回公司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五、长期出差补贴 员工当月出差天数达到20天的补贴1000元,满15天不足20天的补贴500元,15 天以下的不进行另外补贴。 六、附则 1、本公司公务出差人员应自觉执行本办法,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事行政部 2018年3月7日附件: 出差申请单 201_年 ______ 月 ___ 日

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国(境)内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06]3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省会以外地区的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分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 包括出租小汽车) 副省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 (软座、 一等软座、软卧) 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 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事业单位中 相当于机关正副厅(局)长的被聘到三级和四级职员岗位的管理人员,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软席 (软座、 一等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 (硬座、硬卧) 二等软座 三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自1996年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省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1996)承市财事字第93号】以后,至200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已经享受机关正副厅(局)级有关待遇的,在执行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后,继续保持原来的待遇不变。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未买卧铺票,而买直达硬座通票,因受交通条件限制,出差人员必须中途转车又未住宿的,可按规定的直达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票价40%)计发补助费;因公必须中途下车中转或办事,并已住宿的,则分段计算。即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而未买卧铺票的,可按规定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票价40%)计发补助费。对不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则不发此项补助费。

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费管理,统一会议费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成本控制,在总结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基础上,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会议费,是指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因召开和参加会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会议期间的食宿费、会场租赁费、会场布置费、设备租赁费、文件资料印刷费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本部会议费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建立健全公司会议费管理制度和标准; 2、组织研究、完善、监督、执行本部会议费的审批和报销程序; 3、组织定期盘点、分析、通报本部会议费使用情况。 第四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各直管项目部为公司会议费的使用部门。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细化会议费管控措施; 2、编制、上报、执行会议费年度计划; 3、定期汇总、分析会议费使用情况; 4、对公司会议费管控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管理标准与要求 第五条依据公司下达的会议费指标,公司对会议费实行总额控制。 第六条公司部会议分类及会议组织参照会议管理制 度进行。 第七条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部会议场所能 满足会议要求的,不在外部租赁会议场所;可以合并召开的专业会议,要合并召开;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召开电视会议和视频网络会议(按《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办法》执行),减 少和避免参会人员往来奔波以及由此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八条在公司部会议场所召开的各类会议,遵照公司 会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公司本部会议室的,由会议组织部门(或单位、直管项目部)在信息网上履行申请程序(《本部会议室使用申请单》见附件1)。 第九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拟在外部场所租用会场召开 会议,须于每年1月底前填写《外部场所会议计划表》,见附件2),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汇总,形成公司本部外部场所年度会议计划,报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根据公司下达会议费预算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控措施,严格控制在外部场所召开会 议。 第十一条纳入公司本部外部场所年度会议计划的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提前填写《外部场所召开会议申请表》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和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出差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3条因公出差应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附件1),并按权限审批。因会议、学习、培训出差的须附相关会议、学习、培训通知。 第4条集团总部人员出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 1.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差:董事会、监事会发起人→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2.集团高层领导出差:高层发起人→总裁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3.中层及员工出差:集团部门发起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审批(出

差时间超过2天:→集团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4.员工因公出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集团部门发起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审批→集团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区域公司、子公司出差审批流程参照集团总部出差流程自行制定。因公出国或出境由集团领导审批。 第5条出差人员凭《因公出差审批表》办理差旅费预借审批、机票定购手续;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差人员须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回来及时报到。 第6条出差中途改变路线和延长时间的,需报分管领导同意,报销审批时另附说明。 第7条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三章差旅费构成、报销标准

关于《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关于《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鲁财行〔2015〕58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 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办行〔2014〕90 号),现就《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14〕4号)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伙食费交 纳问题。除接待单位按照《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 理办法》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 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 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 二、关于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 的市内交通费交纳问题。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 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 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 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 三、关于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差旅 费报销问题。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 果是住在自己家里或到边远地区出差等,确实无法取得住宿 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负责同志批

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 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四、关于工作人员调动搬迁路费报销问题。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 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 员自理。 五、关于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 是否给予补助问题。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是 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差 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车 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 六、关于经单位负责同志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 亲办事的差旅费报销问题。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 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 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 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七、关于出差乘坐飞机,从驻地到机场的交通费报销问题。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 按出差自然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 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 报销。

2018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差旅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差旅费是指员工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工程或公务、商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补贴和市内交通费等。 第四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补贴、市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各部门员工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本部门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差旅费管理原则 第六条出差是指员工到常驻地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开展商务工作及工程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等各项业务活动,包括:调研、检查、培训、参加会议、验收、参观、走访客户、工程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等。

(一)城市间交通费 1.出差人员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一般情况下可乘坐汽车(不包括出租小汽车)、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如遇紧急任务或业务需要等特殊情况,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机票价格超过原价八五折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未经批准自行乘坐飞机的费用与火车票费用(普通火车硬座或高铁二等座)差价部分由个人负担。乘坐飞机人身意外险已由单位统一购买的,出差时不再报销。 如遇紧急任务或业务需要等特殊情况,需乘坐高铁动卧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凭发票和行程单,经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据实报销出租车或网约车费用:①出差到较偏远,交通不便利的地方;②应急售后服务,应急投标、应急技术交流等紧急商务、事务;③到达目的地公共交通已停止运营;④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出行。 4.乘坐普通火车,自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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