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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质量评分、分级标准与奖罚措施

病历质量评分、分级标准与奖罚措施
病历质量评分、分级标准与奖罚措施

病历质量评分、分级标准及奖罚措施

一、分级标准及奖罚措施

1 、优秀病历 : 评分≥98 分 ,且符合入选条件 ,经医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每份奖励人民币元。

2 、甲级病历 : 评分≥90 分。科室甲级病历率连续

3 个月 <90% , 扣除科室奖金人民币元

3 、乙级病历 : 评分≥70 分 , 且 <90 分。每份乙级病历扣除科室奖金人民币元。

4 、丙级病历 : 评分 <70 分。每份丙级病历扣除科室奖金人民币元,主要责任人到医教部学习病历书写规范三个月。

5 、病历中 , 属于医技科室、会诊科室等其他相关科室的扣分,相关科室共同承担。

如有一份“ 有多科室书写记录” 的病历 , 其评分的扣分处理 :

1.各科单独扣分未达到乙级病历 , 合计达到乙级病历的,均作通报,不列入

科室乙级病历的统计计算,但要按照分值权重,分别扣除奖金。

2.各责任科室单独扣分达到乙级病历的,纳入责任科室的乙级病历统计和质

控, 并分别扣奖。

③凡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中,或由院外专家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并通报的,每份扣责任科室奖金元,相关科室按照本条中第①、②条规定承担责任;丙级病历按上述第4条处理。

④其他类型的情况,上报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处理。

6 、违反或不认真执行核心制度者,提请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给予行政处罚,记入档案,纳入年终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职称晋升及执业考核的管理。对于实习期医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处罚。

运行病历质量考评细则

科室:患者姓名: 住院号:床号:管床医师:

终末病历质量考评细则

科室:患者姓名: 住院号:床号:管床医师:

最新住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住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为提高我院医师的病历书写水平,确保病历质量,更加高效的完善各项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出院病历无科主任签名,每一份病历(以下简称每份)扣科主任或组长30元,经治医师15元。 二、主诉与入院第一诊断不符合,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三、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乏同主要疾病的鉴别诊断,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扣10元。 四、 五、上级医师查房后,超过72小时,主管医师未写查房记录每份扣10元。 六、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手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手术后及时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 七、死亡病人7天内无死亡病例讨论结果记录,每份扣科主任50元,经治医师25元。 八、 九、检验单粘贴无序或未标阴性或阳性结果,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 十、出院其他诊断漏项,每漏一项,扣经治医师5元。

十一、出院病历中,无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或护理访视记录,每项分别扣相关科室的当事人和科主任各20元。 十二、 十三、病人入院3天以上,未完善辅助检查,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十四、出院病历中有临时CT报告单,每张扣经治医师科主任各10元。十五、 十六、出院病历中,凡病人出现两个以上姓名者,扣经治医师和医疗组长各10元。 十七、 十八、住院病历的首次病程记录未在病人入院8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十九、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未在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二十、辅检报告单中遗漏重要项目,如姓名、年龄科室、床位及检查部位、每项扣相关科室当事人及科主任各5元。 十六、当月的出院病历需在下月10日前交到病案室,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算起,基础价每份10元,每多一天在原基础上加10元。二十一、每周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过医务科组织全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各科室带头人)成员,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对病案书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的医务人员参与病案质控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医疗文书综合质量和临床医师诊治水平,减少医疗缺陷,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拟定以下管理办法及奖惩。 一、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业务副院长,各科主任及医技科主任组成。 二、由医务科组织每周对住院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及归档病历)进行质量检查。运行病历每个病区抽查2-5份,每月归档病历抽查10%以上。 三、出院病历科室质控员及科主任检查定级后及时送病案室归档,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每超过一天,扣相关科室50元;归档病历检查未定级或无上级医师签字,病案室管理人员如擅自接收扣病案室管理员100元;住院死亡病历在病人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未归档,每份给予其责任科室罚款200元。 四、凡遗失住院病历或故意销毁、隐匿病历者,给予经管医生每份罚款1000元,责令其责任科室重写、整理及恢复病历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通报全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住院病历的病案首页一旦经科主任签名上交到病案室,该病历被认定为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各临床科室每月甲级病案率(总分90分以上)必须≥90%。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评定为丙级病历。 1)病历质评﹤75分。 2)病历缺页致病历不完整。 3)病历丢失,抽查的病历无法提供。 4)终末病历缺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或无病程记录,或缺出院小结。 5)死亡病历缺死亡记录或死亡病历缺讨论记录。 6)危重、疑难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7)疑难病例缺疑难病历讨论记录。 8)病情较重或难度较大的手术病例缺术前讨论记录。 9)手术病人病历无手术记录或缺麻醉会诊单及麻醉记录(局麻应在手术记录中注明)。 10)缺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1)缺手术(含扩大手术范围)同意书或麻醉同意书或缺(近亲属)签名。 12)因病历记载有误而导致严重医疗纠纷。 13)存在判定乙级病历标准三种以上缺陷者。

病历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大荔县妇幼保健院病历质量管理奖罚办法客观、准确、完整、及时书写医疗文书,是医务人员的责任。病历的书写必须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医务人员参与病案质控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医疗文书综合质量和临床医师诊治水平,减少医疗缺陷,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拟定以下管理及奖罚办法: 一、由医务科组织每月对住院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及终末病历)进行质量检查(运行病历随时抽查,数量不限;终末病历专人每份检查),并通报存在的问题。 二、出院病历经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及科主任检查后应在出院3天内送病案室归档,每超过1天一份病历扣责任科室50元;归档病历未检查或无上级医师签字,每份扣科主任10元。住院死亡病历在病人死亡后7天内应归档,每超过1天一份病历扣责任科室50元。以上罚款从该科室的劳务费中扣除,每月结算1次(由病案室负责统计上报医务科)。 三、凡遗失住院病历,给予责任人每份罚款100元,除责令其科室和责任人重写、整理及恢复该病历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和科室共同承担,并通报全院。 四、对故意销毁或隐匿病历者,除给予其责任人每份罚款100元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通报全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住院病历的病案首页一旦经科主任签名上交到病案室,该病历则被认定为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各临床科室每月甲级病案率(总分90分以上)必须≥90%。已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被院级病案质控小组检查确定为乙级病案数超过总病案数10%,每份处罚责任科室150元,其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写该病历,以达到甲级病案为准。 已经过科室质控的住院病历被院级病案质控小组检查确定为丙级病案,每份处罚责任人500元,责任科质控人员500元,其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写该病历,以达到甲级病案为准。 六、病案首页不按《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要求与说明》填写者,缺一项扣主管医师10元。 七、运行病历发现以下问题的每项罚款50元,病历书写未按时限完成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办法.doc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办法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湖北省护理文书书写要求》,进一步强化病历质量管理,特修订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医疗病历书写管理 一、门诊病历管理: 1、按《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病历,病历缺项,每份扣发10元。门诊病历交病人保管;留观病人应写留观病历,每天有病情记录,留观期间存护办室,观察结束后交病人保管。未按规定每份扣发10元。 2、门诊医生应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合格处方,未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不合格处方的,每张处方扣10元。 二、现病历管理: 1、未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及时书写入院录、首次病程录、病程记录、入院诊断及各种信息的每份扣10元;取消“简易病历”。 2、下病危通知的危重病人,无抢救记录的;诊断不清或疑难病症的无专业组或科内讨论的,须院内会诊未院内会诊的;二类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的;手术无核查记录的;未及时书写手术记录的每份扣20元;

3、未按要求填写各类知情同意书,每份扣10元;缺知情同意书的每份扣50元。 4、临床诊疗管理规定: 以下各项若未按规定执行,每处扣20元 (1)未及时记录三级或上级查房的; (2)未及时书写阶段小结,转出、转入记录的; (3)未及时书写输血记录的;请会诊无会诊记录的(含院外会诊未经医务科审批的); (4)未按诊疗常规进行辅助检查的; (5)疑似医院感染病例无细菌培养加药敏的; (6)未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开具医嘱的; 以下各项若未按规定执行,每处扣50元 (1)从病人体内切下的固体标本未送检的; (2)重要器官切除、截肢、致残手术和新开展手术无请示报告的;(3)死亡病例未按规范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的,或未按规定上报的;(4)属于医院内感染的病例24小时内未上报院感办的; 5、医技科室的各项检查报告单应由检查科室按规定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签名正规,重要的阳性结果及超过紧急值的要及时通知临床科室。若出现报告单缺项,填写或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专用术语描述不准确、签名不规范、无报告日期,每处扣10元;若出现报告单发错科室或造成丢失,每次扣20元;若出现错发报告,每次扣50元,引起不良后果导致医疗纠纷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XX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为使我院病历书写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强化科级病历质量控制,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XX医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XX医院病历质量控制制度》、《XX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及《XX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一、全院的病历质量管理工作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医务科负责具体工作。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病历质控工作,设立病历质控员,制定切实可行质控方案。把好病历质量关,做到不合格病历不出科。出院病历由主管医生负责及时完成,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科主任、病案质控员负责对每份病历的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有质量问题病历流出科室。 三、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的同时,要加强对病历质量内涵建设的检查力度,

重点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对科室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制度落实的时限性;病历形式的规范性;病历内容的完整性。2、对患者安全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落实情况。3、突出对应用适宜性临床诊疗技术和合理用药的检查。4、加强对病历中反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合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 四、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病历(包括运行病历、终末病历)进行质量评定,评分≥90 分为甲级病历,评分在75~90分为乙级病历,评分<75分为丙级病历。 五、医务科每月组织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名单及组别见附件)检查终末病历,全院每名病历书写医生至少抽查1份。由参加病历质量检查的专家组根据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根据分值情况评定病历质量,进行奖惩,并通报全院。 六、医务科每月组织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根据抽签随机抽查3个科室运行病历,抽检科室每名病历书写医生至少抽查1份。由参加病历质量检查的专家组根据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根据分值情况评定病历质量,进行奖惩,并通报全院。 七、医务科负责监督病历质量检查工作,如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检查病历质量不认真,敷衍了事,医务科

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分表

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分表 科别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项目内容标准分扣分标准得分 首页及楣栏首页有项必填。病历楣栏项目齐全。 病历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要求记 到时、分)。 5 1、首页各项必填,空项或填写不全每项减0.2分, 3项以上扣2分;填写错误每项减1~2分 2、缺传染病上报标记减1分 3、病历中楣栏未按规定填写每处减0.2分 4、缺各级医师签名或代签每处减0.5分, 5、签名潦草难认每处扣0.5分,修改超过6个 字以上扣2分。 6、入院病历超过24小时未完成扣1分;患者出 院或死亡后病历超过72小时未完成扣1分; 主诉简明扼要不超过20个字体现出:症状 +(部位)+时间。能导出第一诊断。 5 1、主诉不能导出第一诊断减1~2分,主诉不完整 (包括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时间)减2分; 2、症状(体征)、时间缺一项扣1分; 3、诊断代主诉(确无症状者除外)减2分 4、应简明扼要,主诉冗长减1分,描述欠准确减 1~2分, 病史与主诉相关、相符,有鉴别诊断资料, 反映主要病症的发展、变化过程,重点 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运用术语 准确。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史、生育 史、家庭史齐全,传染病应有流行病史, 小儿应有喂养史。 25 1、病史不能与主诉紧密结合减2分,发病时间、 原因或诱因记述不清,每处减1分,主要症状发 生、发展、变化过程(包括院外检查、诊疗情) 况)描述不清减2分 2、叙述混乱、颠倒、层次不清扣2分; 3、不能反映主要疾病发展变化过程扣3分; 4、缺与本次入院有关鉴别诊断的重要阴性症状、 体征记录减2分,若有重要遗漏减2分; 5、五史缺一项扣2分,记录或描述不全减1~2 体检一般检查项目齐全。各系统检查齐全。 有专科或重点检查。 15 1、生命体征四项每缺一项减0.5分,一般体检项 目缺一项减1分;遗漏舌象、脉象每项减2分 2、遗漏一个系统或一个阳性体征各扣1分; 3、遗漏专科、重点检查扣2分,遗漏与诊断有关 的阳性体征扣5分; 4、项目混乱、错误、影响诊断治疗扣5分。 诊断确切、依据充分。主次排列有序。 应有的辅助检查及检验齐全。 5 1.主要诊断错误扣5分,诊断不确切、依据不充 分扣2分; 2.诊断不及时减1分; 3.次要诊断中有重要遗漏减1分; 4.诊断主次排序不当减1分; 5.无中医疾病与证候诊断每项减4分 首次病程记录1. 首次病程记录必须由经治医师或值 班医师书写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 成,按规定注明记录时间。 2. 首次病程记录中必须有中医辨病辨 证依据、西医诊断依据、必要的疾病和 证型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 5 1、首次病程记录非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减5 分,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减2分。未按规定注明 记录时间减1分 2、首次病程记录缺病例特点、中医辨病辨证依据、 西医诊断依据、必要的疾病和证型鉴别诊断及诊 疗计划每项减2分

住院病历质量检查奖罚办法

住院病历质量检查(管理)奖惩实施办法 一、病历质量检查:可由县级专业组织(医政股或城镇居民医保中心)独立随时进行,但以卫生院办公室、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组成病历质量检查小组为主,负责病历质量自查监督、抽查,对各科室病历进行抽查,医疗组负责组织、汇总、反馈。根据卫生院规定进行奖罚,特殊情况报卫生院办公室研究。 二、住院病历等级标准及奖惩方法: 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病案质控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病历书写医生为具体责任人,均为奖罚对象, (一)优秀病历标准及奖励方法: 1、标准:病历评分≥97分。 2、奖励方法:年终按照卫生院有关规定评选优秀病案,颁发证书,通报表扬。 (二)、乙级病历标准及处罚方法: 1、标准: (1)病历评分: 70-89.9分。(2)存在17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之一者(见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2、处罚方法: (1)计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 (2)一年内累计3份乙级病案的责任者,当年考核不及格,取消当年晋升资格或绩效考核系数下降一级半年; (3)全院通报。 (三)、丙级病历的标准及处罚方法: 1、标准: (1)病历评分<69分。(2)存在三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或缺入院记录者。 2、处罚方法: (1)计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 (2)当年考核不及格,取消当年晋升资格或绩效考核系数下降一级一年; (3)全院通报。 (四)、对参与优秀病历或乙级病历、丙级病历书写的医生。 三、病案管理: 1、丢失1份病案,当事人赔偿人民币2000元。因丢失病案导致赔偿者,当事入承担赔偿数额的5-20%。科室承担50%-80%。 2、对于私自提供借阅、复印、病案内容丢失等,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扣发当月奖金,由此引发纠纷、赔偿,个人承担赔偿金的80%,科室承担20%。 3、对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全院通报,纳入科室和个人考核。

唐河红十字会医院病历质量奖罚制度

唐河红十字会医院病历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院病历书写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完善医院病历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措施,医院制定了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第一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管理办法》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1)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100元; (2)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 第二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对违反该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的,每违反一条扣发责任人10元。 第三条、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病历质量控制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三级质量控制。三级质控分≥90为甲级病历,三级质控分≥85分而<85乙级病历,三级质控分<75分为丙级病历。住院病人出院后4天,病历必须归档,逾期未交扣发责任人20元;遗失病历的扣发3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第四条、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未完成扣20元。 第五条、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未按规定完成扣当时人20元。 第六条、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要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认真及时书写,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20元。 第七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并审核签字。未按要求完成扣责任人50元。

病历考核细则

烟台海港医院 病历质量考核细则 (二○一○年十二月修订). 病历不但真实反映患者病情,也直接反映医院医疗质量、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病历不但为医疗、科研、教学提供极其宝贵的基础资料,也为医院管理提供不可缺少的医疗信息;在涉及医疗争议时,病历又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在医疗保险中,病历是相关医疗付费的凭据。为规范病历管理,提高病历质量,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烟台市病历质量评价标准》的要求,特制定病历质量管理细则如下: 一、病历质量控制体系 1、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对病历质量控制的最高管理组织,下设医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 2、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院感科、病案室是在院长及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病案质量控制管理的职能机构。 3、科室设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专业组组长等3~4人组成。 4、临床医务人员是病历质量最基础、最根本的管理者。 二、各级管理组织职责 1、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宏观控制,通过病案管理方案及奖罚措施,督导职能部门及医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的工作。 2、医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负责对全院住院病历质量的检查与评价。 3、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有关管理方案及实施细则,经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通过后组织具体实施;定期督查,每月进行一次质控汇总,并作出病历质量分析报告,提交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并反馈科室;负责对各级人员的质量教育与培训。

4、科室病历管理小组负责对本科室病历质量的审核,按时上交病案室,做到不经审核的病历不出科,不合格病历不出科,每月书写一期自查整改分析报告,科内公布、存档,并上交医务科,以促质量的提高。 5、临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烟台市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及相关法律与规章,具体负责对病历及申请单、报告单等医疗文书的书写、检查与管理。 三、奖罚措施 ㈠奖励措施 每月甲级病案率达到100%、返修≤5%的科室,奖励科室500元。 ㈡处罚措施 1、月病案甲级率<90%,处罚科室500元。 2、出现一份乙级病历,处罚科室50元。 3、出现一份丙级病历,处罚科室100元。 4、出现单项否决项目,每项次处罚科室50元。 5、每月返修病历比例大于15%,处罚科室100元;每月返修病历比例在16-30%之间,处罚科室300元;每月返修病历比例大于30%,处罚科室500元。 6、返修病历应在三日内上交,超过三天每份病历每天处罚科室10元。 7、出院病历未按规定24小时内出科,每超一天每份病历处罚科室10元。 8各类辅助检查、化验单、麻醉及手术记录单等有关记录不合格,每份处罚相关科室10元,所扣分数不列入该病历总分考核。 9、运行病历检查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主任采取抽查方式检查,主要内容有:科室管理(各类记录本)、病历书写的时限性、医患沟通(签字)、跨专业收治病人等内容,每项次不合格处罚科室10元。若因跨专业收治病人引起医疗纠纷,另行处理。 10、发现一份空白门诊病历者,处罚科室50元。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

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制度,提高病历质量。我院对病历质量管理将实行临床治疗组负责制,现就病历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临床医师在执业的不同阶段,需要根据其职责范围,完成一定数量的病历书写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病历质量要求:各级医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病历,年总病历质量甲级率>95%。 2、病历管理职责范围: (1)住院医师:负责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首页等病历资料的书写及质量,以及对实习生病历书写的检查、指导。 (2)主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医疗制度落实(包括病例讨论、会诊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 (3)主任(副主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疾病诊断正确性、治疗合理性、医疗知情同意等。 (二)管理基本流程 1、自我登记:住院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对自己书写和负责的出院病历,根据医院病历书写登记本进行完整登记。其他各级医师可以参照住院医师的方式进行登记。 2、自我评估:主治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用医院住院病历检查评分表对治疗组内住院医师登记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并记录。 3、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每季度将病历书写登记本、评分表交医务科核实备案。 4、医务科每季度对上述病历及其它归档病历进行抽查评估,并记录在案。 5、各级医师在晋升申报时,医院组织病历考核评估小组对其提交的聘任期内登记病历资料按要求进行评估。 (三)处罚细则:

凡被查病历属乙级或丙级病历,都将被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同时根据各级医师职责与转正、定级、晋升、聘任及个人奖金挂钩: 1、新分配住院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年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1年转正、定级;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2、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及主治医师(晋升副高医师前):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3、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一年内出现乙级及丙级病历占其职责范围内的病历数5%或以上的,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4、主任医师:出现乙级病历或丙级病历者,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5、进修医师:在其书写的病历中,一年内出现三份乙级病历者,不发结业证。若查到丙级病历者,则取消其进修资格,改为参观学习。 二、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经治医师) 1、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己。 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 5、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 7、手术记录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三、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间隔时间 l、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 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4、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 5、新病人入院48小时,术前、术后至少记录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6、主治医师日常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

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住院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病案书写质量,杜绝医疗差错和重大缺陷的发生,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病历评定标准 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为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参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2014卫计委)试用版为评分标准。 (一)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中的单项否决项目,病历中存在下列其中1条者即为乙级病历: (1)涂改、伪造病历内容或拷贝导致的严重错误。 (2)未在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或非执业(助理)医师书写。 (3)缺首次病程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4)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5)有创诊疗操作记录非操作者签名或无有创诊疗操作记 录。 (6)缺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7)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的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或手术者未参加讨论。

8)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或无手术者签 名。 9)无麻醉记录。 10)缺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11)缺手术器械清点记录。 12)缺出院(死亡)记录或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出院(死亡)记录未在患者出院(死亡)后48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未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13)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治疗)、病危(重)等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缺患方签名者。 14)病案首页中主要信息未填写。 2.单份病历评分≦90分、>75分判定为乙级病历。 (二)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中的规定,病历中存在3条或者3条以上乙级病历判定标准单项否决项目者为丙级病历; 2.缺入院记录或非本科内有执业医师证者书写。 3.单份病历评分≦75分判定为丙级病历。 二、优秀病历奖励条例 (一)每月对各医生归档病历中判定为甲级病历的,按每份病历15元奖励。 (二)全年无乙级及丙级病历(在院及归档)的医生奖励200元。

(完整版)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该病历查出缺陷:_____项,共计扣_____分,该病历得分:_____分。其他需说明适事宜: 病历评审员签名: 日期:

说明:1、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对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质量评价,包括对病历的环节质量评价及终末质量评价,同样部分可运用于其他各类病历质量评价; 2、用于病历的环节质量评价时,按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中存在的缺陷,不评定病历等级; 3、用于病历的终末质量评价时: (1)首先用单项否决法进行筛选(单项否决共计17条,评分表上“·”号注明,单列附后)。病历中存在的单项否决所列缺陷之一者,为乙级病历;存在3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或缺入院记录者,为丙级病历;存在单项否决所列缺陷的病历不再进行质量评分; (2)经筛选合格病历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对每一书写项目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方法,最高不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标准分值,如:病程记录部分标准分值为4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内的扣分累计最高可达40分; (4)对复杂疑难患者病历、查房内容体现国内外新进展以及有教学意识的加3--5分; (5)总分100分,根据所得分数划分病历等级:≥90分为甲级,≥70分为乙级,<69分为丙级。 附: 1、病历中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之一者病案质量属乙级病历。 (1)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2)传染病漏报; (3)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主要诊断、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 (4)危重患者住院期间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5)缺手术记录; (6)缺有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手术方案; (7)新开展的手术与大型手术缺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 (8)缺有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诊疗方案; (9)死亡病历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10)缺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11)缺有创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字; (12)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13)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14)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15)有明显涂改; (16)在病历中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2、病历存在以下重大缺陷者病历质量属丙级病历: (1)终末病历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笔视为缺入院记录); (2)存在3项以上单项否决所列缺陷;

病历质量奖惩规定

巫溪县人民医院病历质量奖惩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病案书写质量,杜绝医疗差错和重大缺陷的发生,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 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一、优秀病历评定标准以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 版)为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以卫生部《住院病历质量考评标准》为评分标准。书写整洁、诊断治疗规范、各项医疗文件记录详细完整、具有较高内涵质量、评为甲级病历且评分在95 分以上的病历,可由科室质控员直接推荐,或经院病历质量检查组人员评审后推荐,参加由院组织的每半年的优秀病历评选。 二、缺陷病历判定标准 (一)乙级病历判定标准 1. 根据《巫溪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审表》中的单项 否决项目,病历中存在下列其中1 条者即为乙级病历: 1)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诊断依据或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2)缺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手术方案;

1. 死亡病历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2. 危重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3. 新开展及大型手术无科主任或授权医师签名; 4. 缺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诊疗方案; 5. 缺手术记录; 6. 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7. 传染病漏报; 8. 缺出院(或死亡)记录; 9. 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 10. 缺有创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 名; 11. 缺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2. 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13. 有明显涂改者; 14. 在病历中摹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15. 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 误 2. 单份病历评分v 90分、》75分判定为乙级病历 ( 二) 丙级病历判定标准 根据《巫溪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审表》中的规定,病历中存在3 条或者3 条以上乙级病历判定标准单项否决项目者为丙级病

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讲解

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患者姓名科室书写项目 检查要求 项目分值 一、病案首页 5 分 病案 5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规范首页 二、出院(死亡)记录10 分 1.于患者出院(死亡) 24 小 时内完成,记录内容包括:入 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 断、诊疗经过、出院(死亡) 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 死亡记录内容同上述要求外, 应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出 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具体到分 院 (死 10 2.出院诊断依据充分、诊断明亡)确、全面 记 录 3.住院期间诊断、治疗方案的合理,符 合诊疗规范要求 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对死亡病 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要求 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内容包 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 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记录讨论 意见,记录者签名等 病历住院号 扣分标准 首页空白 某项未填写、填写不 规范、错误 缺出院(或死亡)记 录或未在患者出院 (或死亡)后 24 小时 内完成 缺某一部分内容或记 录有缺陷 出院记录缺医师签名 死亡记录无死亡原因、 死亡时间 出院诊断依据不充分、 诊断不全面,有缺陷 诊断、治疗方案不合 理,不符合诊疗规范 要求 缺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不 规范 得分 扣分 扣分及理由 项目 分值得分 得分: 5 0.5/ 项 得分: 10(乙) 1 /项 2 1 /项 1-2 3 10(乙) 1 /处 三、入院记录25 分得分:入院* 缺入院记录或入院记单项 记录 * 由经治医师在患者入院后录未在患者入院后 24否决 (或 24 小时内完成,实习、试用期医小时内完成(丙) 再次25务人员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 入院未及时签名或者是未 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2记录)冠签者 一般 1一般项目填写齐全、准确缺项或错误或不规范 项目 1.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 体征)及持续时间,简明扼要,主诉超过20个字、未 不超过 20 个字,能导出第一导出第一诊断 主 诉 3 诊断 0.5/ 项 2 2.主要症状、体征及持续时间, 原则上不用诊断名称代替(肿 瘤等特殊疾病除外) 现 1.现病史是患者本次疾病的病5 发生、演变、诊疗等情况,现 史病史应与主诉相关相符主诉不规范或用诊断 名称代替,而在现病 史中发现有症状的 现病史与主诉不相关、 不相符 1 2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XXXX医院 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 为加强病历质量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质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三者根本利益,杜绝医疗差错、纠纷,根据《河南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及奖惩办法》。 一、建立健全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对病历质量实行动态、长期和有效的质量控制。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运行和出院病历的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务科及护理部组成,由院级质控员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归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病历管理员组成,负责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归档病历、运行病历的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4、四级质控组织由业务副院长和各科科主任、护士长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展评,特别要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实行病历质量监控三级负责制。 住院医师对实习医师的病历质量负责,主治医师对住院医师、实习医师的病历质量负责,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负责对全科医师的病历质量负总责。 三、病历质量管理标准

依卫生部2010年1月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河南省卫生厅2011年5月印发的《河南省病案书写规范实施细则》和我院2010年11月印发的《病案书写规范》及相关补充规定为质控标准。 四、制定《XXXX医院运行病历质量评价表》和《XXXX医院归档病历质量评价表》,由各临床科室质控员对全部归档病历进行评价,由院级质控员抽查临床科室部分运行病历进行评价,强化管理,严格要求。对病历质量监控做到3年内甲级病历合格率达到95%,消除丙级病历。 五、病历质量检查中出现缺陷者,将进行下列相应处罚: 1、病历书写出现缺陷、未达甲级标准的,要求医师对缺陷病历在3天内修订和完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病历未按规定时间修订和完善的,给予20, 50元的经济处罚。 2、年度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的,责令暂停执业1,2个月,同时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下一年内不得进修学习。暂停执业活动期间,重新接受病历书写培训和学习。暂停执业活动期满,进行病历书写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准许其继续执业活动。 3、同一年度内出现2份或2份以上丙级病历者,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12个月,并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专业技术职务缓聘或低聘1,3年,取消1,3年科室评优、评先资格及进修学习机会。暂停执业活动期间,重新接受病历书写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准许其继续执业活动。 4、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将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上报院委会及卫生局,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病历质量考核方案

医院病历质量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病历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以病历为中心,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医疗质量、确保医疗质量的有效性和案件性,保证医疗活动运行的安全、稳定、有效,从源头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我院有关病案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这方面出现的突出为题,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病历质量集中评阅情况的通报》情况,针对病案质量出现的诸多问题,经汇总分析关键原因是问题症结于医院基础管理不到位,临床医师不重视。为使全院医护人员深刻认识到病案质量是医院整体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提高大家对病历和处方法律地位的认识,对照标准找差距整改落实保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目标 以市卫生局《关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病历质量集中评阅情况的通报》通报出的问题为基础,规范病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节质量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和教学水平,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二,方案对象 临床科室各个病房的住院运行病历及门诊病历 三,方案重点 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体现医疗质量内容

3.关系到病人的医疗安全及知情同意权内容 四;方案组织实施 (一)病历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寇永宁 副组长:白剑军万玉丽 成员:杨萍邓清云乔广发白兴勇赵桂珍 胡全斌徐勇刘俊华侯立强刘建红王永平吴志强李彦飞 备注:每月月底全院病历质控小组成员在内科四楼会议室评阅病历(每个科室至少有科主任一人参加) (一)工作职责 病历评审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院的医疗工作实际情况,随时对各项医疗工作的质量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并提出奖惩办法及改进措施,定期将本院医疗工作的质量问题向院长汇报。 (二)方案考核内容 1.门诊病历书写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 ⑴医务科每月抽查各专业5份病历和处方。连续3次不合格停止处方权。 (2)展示多次出现的不合格病历和处方。 (3)申请单和报告单由医务处每月抽查。 2.除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外,重点检查病历项目是否齐全及病历

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一)归档病历及运行病历(住院时间>7 天或术后三天以上的运行病历) 住院病历及运行病历(住院时间>7天或术后三天以上的运行病历)按《病历质量评定标准》作为评分标准。住院病历经院级以上病历质控检查,若检查得分:>85分且<90分,每份扣50元;>80分且≤85分,每份扣100元;>75 分且≤80分,每份扣200元;≤75分,每份扣300元;入院录书写者∶经治医师∶主管医师∶科主任扣款比例为 2.5∶2.5∶2.5∶2.5。住院病历每丢失1页扣50元,丢失整份病历扣500元。出院病历超过7个工作日未上交,扣所在科室300元。下级医师伪造上级医师签名,每发现1例扣所在科室50元。伪造医疗文书以掩饰错误,查实1次扣所在科室 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运行病历 所有运行病历的检查,亦可按《病历质量评定标准》作为评分标准,专项检查参照此标准进行评分,要求所有运行病历均应为满分;未满分者扣款金额为所扣分值乘以10。入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病情一次; (三)门急诊病历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应符合规范,若缺项、漏项或未按时进行传染病、脑卒中、冠心病报告卡报告的,查实每份扣100元,扣款落实至个人。腹泻门诊腹泻登记本按时登记。 (四)存在少收、漏收现象的,一经查实按少收、漏收两倍罚款。 (五)全院药占比控制在50%以下。 果里镇中心卫生院

病历质量持续改进管理及奖惩办法

病历质量持续改进管理及奖惩办法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新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等相关法规,规范病历书写,建立病历质量监控组织,强化病历质量管理,完善病历质量流程,持续改进病历质量,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持续改进管理及奖惩办法。 一、病历质量组织管理 1、病案三级质控组织: 第一级:各科室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质控医师、质控护士、住院总为成员。负责出科前的全部病历质控工作,每月由科主任负责召开一次病历质量管理小组例会,解决本科病历质量问题并有记录,以备后查, 从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四方面对病案质量监控。第二级:病案管理办公室设置病历质检组,主任任组长,由主任指定相关专业人员为质检成员,主要负责归档病案每月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检查(抽查归档病案20—30%)及奖惩工作,检查合格的病案归档上架, 不合格病案通知责任科室及时整改。第三级: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下设质控中心专家督导组)和医务部负责每季(抽查归档病案和运行病历及门诊病历10%)对全院病历质量管理各环节监督检查、执行奖惩。 2、建立院、科二级病历质控员队伍: 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下设质控中心,质控中心由病案专家督导组成员、病案管理办公室病案质检组成员、各住院科室病历质控员(以上报病案管理办公室为准)组成,形成院、科二级病历质量质控员队伍。强化全院病案基础、环节、终末质量管理和质控。 二、强化病历质量管理和质控: 1、病案质控目的: 按卫生部2010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新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通过每月、每季定量抽查全院归档病案、运行病历及门诊病历,强化病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病历质量,确保病案书写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真实性、规范性、科学性。 2、病案质控目标: (1)病案甲级率大于90%,无丙级病案; (2)出院病案3个工作日归档率≥95%,出院病案7天归档率100%。 3、病案质控检查方法: (1)病案质量检查标准以卫生部制定的(2010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为评价标准。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历的管理。 第四条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评估与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病历的质量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识号码。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行检索。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子页码。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第九条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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