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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办法

凤糖科技综合楼工程

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本工程保质、保量、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对本工程安全进行管理:

1 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中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轻伤率不大于3‰,安全达优。

2设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实行安全生产承包合同制度,贯彻落实工程队队长、工长、施工员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安全意识,使施工人员思想上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施工检查标准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分析、检查安全工作动态。

3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程队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狠抓事故苗头,防患于未然。

4项目经理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从而将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5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6交生产任务的同时做好安全交底,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严禁酒后及带病上岗。实行挂牌上岗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严格执行“三工制度”(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奖评),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各作业班组在交班前均应对该班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对危险作业特别要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监督岗,并在危险作业区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以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并及时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8安全员每天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通知安全员、施工员或项目部经理,以便及时派人整改。

9施工现场进行用电统一设计,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所有的机电设备做好接零或接地保护,转动部位设置安全防护罩,坚持“一机一漏”配电箱上锁制,严禁酒后上班和操作施工机械。现场设专职电工,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用电的安装及拆除工作。落实定机定员,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机具运转记录,严禁机具带病或超负荷工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

10 高空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保护措施:

(1)认真落实“三宝利用”,即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利用,

做好“四口”(楼梯口、出入口、电梯口、阳台口)及“五

临边”的防护工作。

(2)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及吊装方案,须有关部门人员审核、审批后实施。施工层满铺脚手板,设防护栏,挂防护网,

进行全封闭施工。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五级以

上大风及雨天不得吊装,上高空要穿防滑软底鞋,作业时,

严禁向下抛投垃圾或物品。

(3)架体设专用上下通道,所有人员严禁攀登架子或支撑上下。

(4)交叉作业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各项防护设施是否安全、严密、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施工时,上

层的操作人员不得往下丢物品,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11 预防自然灾害措施:

(1)垂直运输设备,钢管外架按有关规范要求设避雷针,以防雷击。(2)密切注意天气情况,作好洪涝期间对低洼地段物资的抢运工作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3)现场备足够抽水泵,以便做好雨季期间基坑(槽)的抽水排水救急工作。

(4)脚手架及工棚与高压电线之间要有足够的距离。

(5)现场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制定急救措施,备齐急救器材及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夏季施工采取防暑措施,对高温工作和

露天作业场所,搭设临时遮阳棚,备足清凉饮料,食堂做好防

腐防中毒工作。

12 防火、防爆措施:

(1)施工现场成立由项目部副经理兼组长的消防保卫小组,组员相对固定,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定期对工地的消防保卫工作情况进

行检查。

(2)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备足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栓,实行点火审批手续和点火监护制度。

(3)施工现场不准乱搭盖,并做到人走火灭。工棚照明灯泡不准超过60瓦,严禁用电炉做饭、炒菜。冬天严禁用柴火、电炉取

暖。

(4)施工现场不准随便吸烟,吸烟须到指定的吸烟室,防止火灾的发生。

(5)健全防火责任制,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现场凡有工棚的地方按规定备足消防器材和灭火具。施工

现场主要入口处设立警卫室,建立警卫制度和现场保卫记录,

并设置报警及监督电话。

以上制度各班组及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反违反规定者按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法规责任。

项目经理:

2004年8月4日

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严禁酒后上岗作业,思想、精神状态有异常行为不得上岗作业。 3、按规定做好作业场所班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落实人员整改,隐患未排除不得作业,不得不进行班前安全确认就组织生产。 4、按规定做好班前安全会议召开,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长不在应委托人员组织召开,不得不开好班前安全会就组织生产。 5、作业前班组应进行合理的工作安排、布置、分工,不得无工作安排随意进行作业。有特种作业岗位的必须由具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人员操作。 6、严禁擅自拆除、拆改、移动或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7、严禁在无人防护的情况下往上或往下抛投材料和工用具。 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锁好安全锁,安全带高挂低用。 9、生产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坑、沟、池、井必须有盖板或围栏,原材料、器材、废料应合理分类堆放,不得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10、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1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在作业期间应安排有经验和操作技能熟练的人员带领,井下不得少于6个月,地面不得少于3个月,带领期满后经带领人员评估是否能单独上岗作业,否则不得单独上岗作业。 12、从事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围巾或其他配饰物上班,严禁用工用具或身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位。 13、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4、作业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5、作业中各岗位人员必须做好协调、监护工作。 16、作业中班组长或现场值班人员搞好现场监管、巡视工作,制止“三违”行为,督促作业人员按规程作业,预防事故发生。如发现有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现场所有人员至安全地点,并立即报告,对危险场所做好防范措施。精品文档word 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 (2003年6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2号公布根据2015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号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行政,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员制度。煤矿安全监察员是从事煤矿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国家公务员。 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煤矿安全监察员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察员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二)熟悉煤矿安全监察业务,具有煤矿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工作经历和年龄要求; (五)身体健康,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需要。 第五条煤矿安全监察员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考核,并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察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实施煤矿安全监察,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阻挠。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煤矿安全实施监察; (二)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检查;

(三)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提出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 (四)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以及对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五)监督检查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六)参加煤矿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处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由煤矿安全监察员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察员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具有下列权力: (一)有权随时进入煤矿作业场所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参加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向有关单位或者人员了解情况; (二)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煤矿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四)发现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煤矿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五)发现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发现工人违章作业的,有权立即责令纠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六)发现煤矿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需要查封或者扣押的,应当及时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为煤矿安全监察员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 煤矿安全监察员下井工作,享受井下工作津贴。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使用好安全监控系统,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有效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切实实现“监控有效、预防为主、处置迅速”的目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监控系统由安全监控联网系统和各矿安全监控系统组成,安全监控联网系统和各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及有关上级文件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矿、总部机关安全生产各专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总体规划工作,负责质量标准化安全监控系统的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监控联网系统的维护,负责总部机关安全监控系统客户端的安装、设置。 第五条:集团公司通防处负责对安全监控联网系统、各矿安全监控系统中通防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安全监控系统中传感器安装地点、数量、限值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集团公司经济运行处、安监局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应急处理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各级管理人员负有安全监控系统相关的使用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各矿是本单位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应用、维护的责任单位。其中: 矿长是安全监控系统第一管理责任者,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中“人、财、物”的落实,必须总体了解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有重点地掌握安全监测数据变化趋势,并及时安排处理。 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监处长对安全监控系统负有相关领导管理责任,对因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矿通风、信息、安全、生产、机电、调度等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对口直接管理责任,对系统“误报、漏报、迟报和报警处置不及时”负管理责任. 第九条:矿信息中心是保证本单位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巡检、调校和撤除等工作,负责管理、指导、检查现场监测设备的使用工作,协助矿调度室做好报警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监控联网系统接口软件的维护工作。 第十条:矿通风区(科)是本单位安全监控系统中通防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研究、分析和预报,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修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修改) 第一条为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的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进口、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行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批。 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备案。 本办法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第三条根据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第四条除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的单位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除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许可证外,其他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一个辐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使用多类放射源、射线装置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只需要申请一个许可证。 辐射工作单位需要同时分别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的,其许可证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颁发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 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许可证。 第六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的进口进行审批。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出口的有关手续。

生产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5415 生产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生产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现场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正常生产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现场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同时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最终落脚点,从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可看出企

安全监察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标准版)

安全监察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15

安全监察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标准版) 1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安全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各级行政机关对公司实施安全监督的有效方法,也是公司自身安全管理的需要。 2公司除迎接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关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自身也要组织好安全检查。 3公司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3.1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3公司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4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在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5定期安全检查重点:(1)季节性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房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风为重点;秋季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2)节日前检查:针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作业准备等进行检查。 6专业性检查。每年对装车机、电气设备、储存设备、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雷防静电等方面进行专业性检查,必要时聘请具有安全检查资质的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7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公司能解决的,按照“四定”原则,应限期抓紧整改,明确时间、措施和责任人,并要记录在案;公司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8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建议书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由于整改不力,出现事故,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doc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预防煤矿瓦斯事故,完善我矿的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规范安全监控系统操作、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发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结合我矿实际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煤矿安全监控装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连线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并严格按信号电缆的要求进行缚设,吊挂整齐有序,严禁与调度电话线或动力电缆共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防雷保护,调度室负责定期对防雷接地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2、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当系统主机和主通信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由分站实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为了保证甲烷浓度的连续检测,当电网停电 后,备用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小于2小时,且系统具有馈电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3、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备机和服务器必须专人专用,不得安装与安全监

控无关的软件,定期进行系统和数据维护,并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4、甲烷传感器和甲烷断电仪应具备下列闭锁功能: ⑴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⑵甲烷浓度达到断电浓度时,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 ⑶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应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5、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二、职责范围 1、调度室负责对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和使用,从地面机房到监控分站及大巷、采区上车场主干线路由调度 室负责维护,分站以下通信线路及各种传感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撤除。 2、调度室负责根据现场实际布置及时绘制和修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并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必须经技术和业务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工序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项危险危害因素得到有效识别与控制,确保每项工序的作业安全,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明电〔2014〕4号)中关于“六不开工”的规定、《中国交建作业许可管理实施意见》、《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四公局技发〔2013〕542号)、《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四公局安发〔2014〕394号)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工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每道工序(以下简称“工序”)首次作业安全许可和每日作业安全许可,本办法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范围见附件一。 第三条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确定在建工程需进行安全许可的工程的范围与各工序,由工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其他

部门按安全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章工序首次作业安全许可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首次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提出申请,填写《工序首次作业安全许可申请单》(附表1),并准备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序首次作业安全许可申请单》; 2.作业安全风险评估,包括作业工艺、存在风险及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审批齐全、论证规范、交底到位。 4.现场施工生产“五牌一图”齐全、安全文明标准化“三牌两图一规程”完备,包括:工艺流程牌、质量标准牌、危险源告知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救援交通线路图,安全操作规程等; 5.对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的作业,应进行气体或粉尘浓度检测,并确认检测结果合格。应在许可申请单或安全施工方案中说明工作期间的检测时间和频次,并注明需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五条本办法中作业负责人是指项目生产负责人、工区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工程部门在收到工序首次作业许可申请后,由项目安全主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物资、设备、试验检测、测量、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安全监察质量部制度与管理办法

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为控制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环境,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广元电力开发总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2、本标准执行的主要专业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 3、职责 3.1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负领导责任。 3.2分管生产的各级领导,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3.3工程负责人负责文明施工的计划、安排和贯彻落实;由工程部、项目部施工安全员,共同参加工程交底、验收和施工的组织、检查、监督工作。 3.4安全监察部和各工程项目部安全员是本公司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归口管理、监督部门,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负监督监察责任。 3.5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司全体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措施,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负直接管理和操作责任。 3.6公司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对文明施工与标准化作业现场(项目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及作业要求 4.1.1新参加工作的职工 (含实习生和临时用工),必须按公司安全培训有关规定的内容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和“临时用工安全告知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岗位(工种)作业。 4.1.2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和检(抢)修新设备,应由甲、乙双

方技术人员,对实施者进行设备性能、工艺流程、施工方案、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的教育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1.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合格证者不准作业。 4.1.4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全员、全面、全过程进行管理。 4.1.5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能。 4.1.6公司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认真总结安全工作。 4.1.7工程项目管理部和各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坚持每周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 并安排下周安全工作。 4.1.8岗位(工种)人员,除自己遵章规章制度作业外,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9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将小孩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现场,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准脱岗或在岗位上闲聊、游逛。 4.1.10职工上岗或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4.1.11工作前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详细检查工具、设备及安全装置(含设施)是否完整、良好,经确认无误后开始工作。 4.1.12工作中不许擅自脱岗或将岗位托付给他人,非岗位人员严禁乱动设备、仪器的开关和水、电、风、气的阀门等。 4.1.13工作现场必须保持整齐、清洁,留有安全通道,原材料、成品、备件堆放不得超高;施工机具、备品(件)和拆下的废旧工件放置不得妨碍通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1m 。 4.1.14 施工现场和通道的光线要充足,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4.1.15施工现场的安全警告、警示标志和各种信号及安全防护设施

最新 安全生产综合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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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包括:矿井综合监控系统(KJ95N)、井下人员定位系 统(KJ69)、光纤工业电视系统(KJ28)。 各生产区队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 全监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 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采煤工作面以及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 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 置甲烷传感器。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 员、班长、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 式甲烷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 光学甲烷检测仪。 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 置甲烷传感器;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监测报 警仪。 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其断电范围必须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二节 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第七条 生产使用单位应在开工前 5 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提出《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电讯 科监测队。《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中应有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 数量,现场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示意图、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等内容。 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 供断电条件,并接通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 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 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八条 电讯科监测队接到《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后,应及时编制《安 全监控设备安装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在规定的正常运行日期之 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场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示意图,断电仪主机(监控分站)、各种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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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我矿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第五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煤矿应当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 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当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除应符合第六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管理网络 1、安全管理目标 保证安全生产,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 2、安全管理网络和措施 根据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公司安全部门检查督促,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和主要工种的工长或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订并落实《事故应急预案》。 二、安全管理制度 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⑷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按本项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⑸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过街人行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队伍要具有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承包队伍,杜绝进入本现场施工。 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2、项目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⑷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3、项目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项目施工员是项目工程分阶段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⑷安排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详细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对施工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⑸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改正为止。 ⑹班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和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4、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⑵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一、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刘荣亮 副主任:岳书平、康应喜、李鑫 成员:郭宝清、刘兵兵、杨吉平、冯艳平、刘建平、刘照马高科成、杨爱启、张存斌、张玉明、杨保平、姚建忠 张金平、张平平、张从久、张国光、岳书林、杨建喜 张杰、刘玉生、王瑞山、高宝平、刘德刚、艾海军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监岗位制度 一、安监站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通知。 二、在矿委会、主管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安全业务全面责任,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妥善安排。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当好主管矿长的助手,矿工的知音。 三、坚持按正规设计和作业规程办事。对本矿的设计规划,作业规程,防洪措施有权进行审核,风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四、组织安排本站工作,编制年度安全任务及落实,检查督促本站人员高质量的完成分管工作,不出现空班漏检,接受安全员的汇报,群众的反映。 五、参加并组织每日三次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例会,对“三违”的领导和个人有权制止。对不的劝阻的有权处理,对不安全问题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先撤人后汇报。 六、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深入现场组织调查亲自参加分析组织抢救,但不冒检,并及时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七、协助职教部门抓好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杜绝未学保安知识人员入井,审阅各种报表,发现问题要及时安排处理。坚持参加高度会议,安排安全任务,提出注意事项。 八、教育全站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在立足安全的前提下,面向生产,不忘监督检查,主动搞好协作配合工作。

二、安监员岗位责任制 一、安监人员是战斗在一线的尖兵,责任重大。在安全工作中执行规章制度上起模范带头作用,永远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不违章,不冒险的原则。 二、认真检查井下各个生产环节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敢于问“三违人员”作斗争,发现工作面有威胁工人生命安全的有权停产撤人,先做安全工作,后汇报站内。 三、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通知、指令。 四、在安全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做老好人,要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五、认真完成站长下达的各项安全任务。包括现场管理监督,填写安全评估和安全信息日志台账,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例会。 六、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副井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更不能随意矿工,有事执行请假。 2、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徇私情,以身作现。 3、工作人员不允许偷、漏检、更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顶岗。严格履行检身制度。 4、严格检身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烟草,火处等易燃易爆物品入井。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

编号:SM-ZD-16880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准确及时的反映井下作业环境状况,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07及矿“一通三防”文件中有关要求执行,做到“监控有效”,即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责范围:电气仪表室:1、负责地面中心站及其监测设备、线缆的标准化管理。2、在相关单位(机电、通风、使用单位)的配合下,负责井下安全监测设备、线缆的一次性安装。3、对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做到及时处理。4、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监测设备及线路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并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考核。 使用单位:1、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监测设备及线缆的安全、防爆和标准化管理。每天检查监测传感器线路及按标准吊挂传感器,保证传感器清洁卫生。2、提供与监测分站

1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七月五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通信工程各参建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种通信工程(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工程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制造)商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并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管理部门指具体牵头实施该项工程的部门)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项目经理作为履行工程建设中相关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工程管理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落实。 第二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第八条负责对本地区管理范围内通信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有关规定。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第十条不得对合作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定期组织建设工程的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组织或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一条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三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必须签署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行本规定所有条款。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

质量安全监察管理制度

第七章质量安全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目的 为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监察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察工作标准和管理流程,强化工程营造精细化管理,促进产品品质的整体提升,确保公司精品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目标 (1)通过工程质量安全监察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建立、完善自我诊断、持续改进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品质意识,提升工程管理人员的质量问题预控能力,推动施工合作单位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 (2)降低或避免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客户投诉率,提高客户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3)根据巡查通病或者项目类型,整合编制各类施工技术指导手册,强化公司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技术保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公司的工程质量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条管理架构 1、在公司和项目公司二个层面分别设置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察部和项目质量督导员,形成二级督导管理架构。

2、项目质量督导员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设为专职或兼职,但重点或重大项目必须设立专职质量督导员。 3、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察部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分管,直接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条管理职责 1、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察部管理职责 (1)负责对集团范围内各重点、重大项目和项目的重点节点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随机检查、指导,及时提出改进、完善意见并督促实施; (2)负责审核项目部督导员的督导计划,并根据上报的督导计划和各项目的工程进度节点,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工程质量安全监察计划; (3)负责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监察工作中发现的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酌情对项目公司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等相关管理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4)负责定期提交工程质量分析报告; (5)通过轮岗培训的方式,输出优秀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 (6)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通病、工程技术难题处理专题研讨,并提出工程管控中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7)负责对项目部督导员的考核工作; (8)配合客户服务部处理疑难、重要的工程质量投诉。 (9)通过考察国内外优秀工程与产品缺陷的分析,及时收集、整理新工艺、新材料,逐步建立与本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的工程质量企业规范,优化施工工艺工法; (10)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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