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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至第五章会计法律制度讲义

第一章至第五章会计法律制度讲义
第一章至第五章会计法律制度讲义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的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会计法律

1.指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调整范围: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3.包括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单选)

①制定:我国的会计法律是1985年通过的,经过1993年第一次修订,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②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③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注册会计师法》——了解

《注册会计师法》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单选)

1.制定机构: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2.制定依据:《会计法》

3.包括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单选,多选)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会计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的形式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包括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4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6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7号令)《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10号令)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3号令)

2.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

包括内容:(注意多选)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共38项)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适用范围:(单选,多选,判断)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小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之外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3)《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注意:在会计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是依次减弱的,除单位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以外,就是会计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最低。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由谁来管

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

(二)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多选)

要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由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管理。(单、判)

对于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和条件,也属于会计市场运行管理的范畴。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行业自律,自己管理自己

两项内容:协会,学会(了解)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

(二)中国会计学会

1.学会的三大特征——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2.接受财政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由谁来管,出了问题找谁?

(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1.单位负责人的概念: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

具体那些人可以称之为单位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针对法人企业):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最高行政官员

(2)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非法人企业):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会计法》规定:

(1)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授意——暗示;指使——明示;强令——强迫。

(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单位会计人员归谁管理

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

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1)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这是《会计法》对会计资料所作的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的要求

会计账簿是会计核算的载体。建账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依法建账是建账的最基本要求。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要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实行代理记账。

(3)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统一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2.会计资料的要求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多选)

(3)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真实性,完整性

(4)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①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

②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

③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据虚假)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以假乱真。

3.会计核算的内容

具体包括的内容:(多选题,按六要素去记忆,重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所有者权益;(5)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在有关会计制度中未列出的一些新出现的会计事项。

二、会计凭证的规定

会计凭证按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2.原始凭证取得的填制要求

(1)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2)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提示】对于“及时”的时间期限,一般理解为是一个会计结算期。

3.原始凭证处理的基本要求

(1)审核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①真实性②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③完整性④正确性

(2)错误的更正(几乎每年都考,要求记忆)

①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注意:是不得涂改,不是不得更正)

②内容有误,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③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出具单位重开;(陷阱:是金额不是单价)

④开具单位应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4.原始凭证的保管

(1)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

(2)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陷阱:档案保管人员)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记账凭证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编制。——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1.内容

除部分转账业务以及结账、更正错误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2.编制要求

(1)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

(2)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必须经过审核无误,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

三、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的种类(多选)

任何单位都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

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

1.总账——订本账。

2.明细账——活页账。

3.日记账(现金,银行)——订本账。

4.其他辅助账簿。——又称备查簿,是对某些在明细账、日记账中未能记载的事项进行补充登记的账簿,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如租借固定资产登记簿、合同登记簿,它们起备查作用。

(二)会计账簿的登记

会计账簿的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

2.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注意:《会计基础》提到的是由会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链接】错账更正的方法: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

跳行隔页的更正方法:红色墨水划对角线注销,或注明此页空白或此行空白的字样。注意都别忘了盖章。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会计账簿的核对(注意单选、多选)

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注意】会计基础没有账表相符。

1.账实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每天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每月至少一次

(3)各种财物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核对相符;——每年至少一次

2.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有关内容核对相符。

3.账账相符。会计账簿之间对应记录核对相符。

(1)总账各账户之间的核对;(试算平衡)

(2)总账与明细账之间的核对;(平行登记)

(3)总账与日记账之间的核对;(平行登记)

(4)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账与保管部门、使用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之间的核对。

4.账表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核对相符。

(四)结账

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的每年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四、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1.概念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和其他单位向有关各方面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其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2.构成(★多选)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财务情况说明书

【注意】凭证、账簿、计划、审计报告都不属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1.编制目标

2.编制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

3.编制要求

各单位应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1)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重要环节(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这里的“法”,既包括会计法律也包括其他法律

(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判断)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单选、多选、综合,重点是签章和责任主体)

1.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季度或月份、报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重点)

3.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4.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由注册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这是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重要措施,

也是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有效利用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手段。

五、会计档案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单选、多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种类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提示】:各单位的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二)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多选,综合)

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注意:不是档案机构编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6.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四)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和25年5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单选;判断)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五)会计档案的销毁(单选、多选、判断)

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2.专人负责监销。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人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有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毕时为止。另外,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

六、其他规定

(一)会计年度(判断)

1.《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3.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财政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和财政管理。

(二)记账本位币(判断)

《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三)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法》第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四)会计记录文字的要求

1.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2.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提示】会计记录使用中文是前提、必须的、强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性的。

(五)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六)财产清查的基本要求

财产清查是指根据账簿记录,对各项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进行实物盘点,对银行存款和债权债务进行核对,保证财产物资、货币资金以及账面数额相符的一种专门的方法。

财产清查的意义:

1.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和真实性,

2.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遵守财经纪律,

3.挖掘财产物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等

第四节会计监督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多选)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监督——层次最低

(一)主体和对象(单选、判断)

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多选、判断)

《会计法》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内部牵制制度防止舞弊)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防止吃回扣,暗箱操作)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查什么,什么时间查,怎么查)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外部监督——层次最高——对单位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一)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单选、多选)

主体: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单选)

2.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多选)

(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单选、多选、简答)

1.对象:

(1)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2.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判断、单选)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再监督。

【提示】没有对“税”的监督

(四)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要求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外部监督——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

(一)概念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1.注册会计师

2.会计师事务所

3.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区别:

1.审计目标不同;

2.独立性不同;

3.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4.审计标准不同;

5.审计的时间不同

(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审计业务、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其中审计业务包括: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1.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会计业务繁简情况和会计管理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

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

2.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中层领导

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未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负责人:被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

2.任职资格(单选)

《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3年工作经历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

1.范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内容:

(1)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提示】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近姻亲关系。

二、代理记账

(一)概念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注意】代理记账不能是个人,个人可以做兼职会计,但是不能代理记账。

(二)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多选)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委托人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五)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

(六)法律责任

1.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2.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选)

(二)适用范围【提示】档案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不需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没有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要求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陷阱:货币银行学)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单选,多选)

1.上岗注册登记——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

2.离岗备案——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

3.调转登记----90日内。

4.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以及发生接受继续教育、受到表彰奖励、被处罚等情况等发生变更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针对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1)针对性(2)适应性(3)灵活性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多选)

(1)会计理论与实务(2)财务、会计法规制度(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4)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接受培训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单选)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1.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级——大专5年;本科4年;双学士或研究生2年,硕士1年,博士0年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可以登记固定资产。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多选)

(1)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2)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原则:交接清楚,分清责任,谁的责任谁承担

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时,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一)交接范围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综合)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交接的基本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3)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5)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及其他会计用品等,也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将有关电子数据在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单选、判断)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的情况:

①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②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及时监交。③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④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项。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判断)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第六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会计法》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形式。

二、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形式

(一)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单选)

(1)规定行政处罚的目的(了解)(2)具体规定:

①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此外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如通报)。

【提示】《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③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④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者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二)刑事责任——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制裁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单选)

(1)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也就是说,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多选,重点)

《会计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

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

【注意1】与“税”有关的不属于违法会计行为。

(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单选、多选、简答)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

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四、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

(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

【提示】重点区分“伪造”与“变造”

(5)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虚假的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对财务会计报告擅自进行没有依据的修改的行为。——以假乱真

2.刑事责任(一般不考)

刑事责任的形式

罪名条件处罚

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 10%-30%,并且偷税数额在1-10万元

或者二次因偷税受到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

税数额 1~5倍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 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

3~7年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

1~5倍罚金

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与财务报告有关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 2~20万元罚金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中介机构有关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其他

因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贪污、挪用公款、

侵占企业财产、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实施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定罪、

处罚。

3.行政责任(单选、多选、综合)

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具体包括:

(1)通报。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行为特征隐匿,是指故意转移、隐藏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故意销毁,是指故意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予以毁灭的行为

2.责任(基本同伪造、变造)

(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行为特征:授意——暗示;指使——明示;强令——强迫。

(1)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分——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四)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多选)

1.刑事责任

情节恶劣的,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政责任——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1)恢复其名誉。(2)恢复原有职位、级别。

(五)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六)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法律责任——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广义: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狭义:仅指银行转账结算(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多选题;简答题)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票据方式:本票、支票、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金额等应当规范。(单选、多选、判断)

(1)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2)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按要求使用中文大写;(3)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4)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5)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如用途),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二)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多选题)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对于写“整”(或“正”)字的要求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7.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陷阱】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票据无效”。注意,不是无效而是银行不予受理。

第二节现金管理(新增章节)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P47)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1.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核定。

2.限额一般不超过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3.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以放宽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长也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15天)

5.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6.单位向开户银行领取零星现金时,在现金支票用途栏应注明“备用金”字样,不属于备用金范围需要的现金,应另开现金支票领取。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得作为库存现金留存,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

1.坐支: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

(二)企业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且不得私设“小金库”

(三)现金管理“八不准”(了解)

四、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钱账分管,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

一方面,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注意】不是出纳什么账都不能登记,出纳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现金开支审批制

(1)现金开支范围(8条)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

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人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是指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

它包括以下几点: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单证是否相符;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3)现金盘点(4)根据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4.现金清查制度

5.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又称人民币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1)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四种。(多选、简答)

(2)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因使用借记卡、信用卡在银行或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程序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提示】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发生的变化或改变

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5个工作日内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4.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撤销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2.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3.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五、基本存款账户(单选、多选、判断)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重要)

1.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2.存款人只能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二)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1.开机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几乎是独立核算的所有组织)

2.需出具的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

(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

六、一般存款账户(多选、判断)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范围

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二)开户要求

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三)开立程序

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该账户。【注意】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七、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范围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⑶财政预算外资金;⑷粮、棉、油收购资金;⑸证券交易结算资金;⑽单位银行卡备用金;⑾住房基金;⒂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二)开户要求

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各项专用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开设程序

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该账户。

注意: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八、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范围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资金。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时效: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二)开户要求——简单了解(三)开立程序——简单了解

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是指存款人有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范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而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二)开户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军官证、警官证等有效证件。(三)

开立程序(了解)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范围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二)开户要求——了解(三)开立程序——了解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央行)

(二)银行的管理(开户银行)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三)存款人的管理(开户的企业或个人)

1.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2.妥善保管密码。

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对开户单位的处罚)

区分非经营性存款人和经营性存款人的处罚。

1、对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都是1千元;

2、对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有3种:

(1)1000元的罚款(2)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3)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开立撤销1万到3万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过程中)

1.违反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P72)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

一、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

3.结算功能。

4.信用功能。

(三)票据法律关系(了解)

(四)票据当事人(多选、单选)

1.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1)、在汇票及支票中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2)、在本票中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并非所有的票据当事人一定同时出现在某一张票据上,除基本当事人外,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完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不同票据上可能出现的票据当事人也有所不同。

(五)票据权利与责任

1.票据权利

(1)概念: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①付款请求权,②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

③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④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2)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①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2年;②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2年;

③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6个月;④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6个月;

⑤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3个月。注意: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

(3)票据权利的行使

承兑、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权提示承兑(了解)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行为。

①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②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③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④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4)票据权利行使的时间和地点

票据权利的行使场所一般是银行营业点,其时间就是银行营业的时间,即票据时效的最后期限是以银行的营业结束时间为限,而不能以当日的24小时为限。

(5)票据权利的保全(了解)(6)票据权利的抗辩(了解)(7)票据的伪造变造(了解)

2.票据责任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不具有制裁性质,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六)票据行为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多选题)

(七)票据签章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

注意: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是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不可缺少的应载事项。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的签章,该项票据行为无效。(多选)

(八)票据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等。

(九)票据丧失的补救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判断、多选)

1.挂失止付——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四种。

2.公示催告——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失票人不知道票据的下落,利害关系人也不明确。

3.普通诉讼——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须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和种类

初级会计学第1章习题及答案

精甜文档 第?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就是()。 A.会计程序 B.会计对象 C.会计制度 D.会计方法 2.在会计基本前提的基础上,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称为()。 A.会计核算 B.会计假设 C.会计主体 D.会计要素 3.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最终要素是()。 A.资产 B.收入 C.利润 D.所有者权益 4.一个企业资产的价值量必然等于()。 A.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B.所有者权益与负债之差 C.收入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D.收入与费用之差 5.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确定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是()- A.会计要素 B.会计假设 C.会计科目 D.会计凭证 6.在企业淸算时,拥有忧先淸偿权的是()。 A.投资者 B.债权人 C.企业管理者 D.企业职工 7.在各项会计要素中,可以参与利润分配的是()。 A.资产 B.负债 C.收入 D.所有者权益 8.各会计要素之间的基本关系通过()来农明。 A.会计科目 B.会计等式 C.会计假设 D.会计制度 9.下面各项,能够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是()。 A.增发新股 B.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C.提取盈余公积 D.提取公益金 10.某公司会计期间期初资产总额为100 000元,当期期末负债总额比期初减少20 000元,期末所有者权益比期初增加60 000元。则该企业期末资产总额为()元。 A. 80 000 B. 100 000 C. 140 000 D. 160 000 11.在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中,确定会计核算空间范圉的是()。 A.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 D.货币计量 12.正确划分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经济活动范圉的界限,所遵循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 A.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 D.货币计量 13.下列单位中,是会计主体但不是法律主体(法人)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 C.有限贵任公司 D.自然人合伙企业 14.企业会计分期存在的基础是()。 A.会计主体 B.法律主体 C.持续经营 D.货币计量 15.长期借款按期预提利息费用所体现的的是()。 A.谨慎性 B.重要性 C.权责发生制 D.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16.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属于收益性支出的是()。 A.购买无形资产支出 B.购建固定资产支出 C.专设销售机构人员工资支出 D.在建工程支出 17.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根本区别是() A.资产和负债的入账时间不同 B.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标准不同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点整理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________的总称,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规范。我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企业、____________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3、会计法律的制定者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______。 4、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者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 5、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者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会计规章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地方性会计法规的制定者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遵循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则,由______________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除国务院财政部门外,_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_____________备案。(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_________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_____________。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___________负责。 2、单位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见书本P6—7 三、会计核算 (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依法建立账册,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________________。 2、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1)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 (2)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主要有:涉及“伪造、变造,虚假财务报告”见书本P9

第1章 会计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第一章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国务院用来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是()。A.会计行政法规 B.地方性会计法规 C.会计法律 D.会计部门规章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会计法规是()。 A.会计法律 B.会计规章 C.会计规范性文件 D.地方性会计法规 3.()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A.《宪法》 B.《会计法》 C.《企业会计准则》 D.《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下列各项中,会计法律制度效力最低的是()。 A.宪法 B.会计法律 C.会计部门规章 D.会计行政法规 5.实行回避制度的单位,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 A.会计机构负责人 B.商场收银员 C.出纳 D.稽核 6.下列关于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B.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遵循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C.我国地方会计工作管理主要实行的是属地管理的原则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一个单位是设置会计机构还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的会计人员,由()。 A.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繁简和实际需要决定 B.各单位提出设置方案,报税务部门批准 C.各单位提出设置方案,报财政部门批准 D.各单位提出设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批准 8.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经历1年以上 B.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经历2年以上 C.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经历3年以上 D.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经历5年以上 9.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有关负责人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应当()。A.签名 B.盖章 C.签名或盖章 D.签名并盖章 10.下列关于单位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发现外来原始凭证的金额有错误,正确的处理是()。A.原出具凭证单位更正并加盖公章

(法律法规课件)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会计法律是指()。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会计制度》 3、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D.《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4、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于()以财政部第33号令形式发布的。 A.2006年2月15日 B.2001年2月20日 C.1985年1月15日 D.1992年2月15日 5、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 A.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B.分级领导,分级管理 C.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D.分级领导,统一管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在公司制企业中,对本单位会计工作承担第一责任的人员的是()。 A.董事长 B.总经理 C.总会计师 D.会计机构负责人 7、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其最短期限是()。 A.5年 B.3年 C.15年 D.25年 8、单位会计账簿记录与之相应的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也称之为()。 A.账账相符 B.账证相符 C.账实相符 D.账表相符 9、收入中不包括的项目是()。 A.销售商品 B.销售非商品财产 C.提供劳务 D.让渡资产使用权 10、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记录文字符合规定的是()。 A.只能使用中文

(题目)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1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是( )。 A.审计署 B.国家税务总局 C.财政部门 D.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 A.真实性和相关性 B.明晰性和谨慎性 C.真实性和完整性 D.重要性和及时性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不相容职务的是()。 A.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 B.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C.现金日记账与出纳 D.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4.关于记账本位币,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记账本位币是指日常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用以计量的货币 B.我国会计核算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C.法律不允许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选定某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D.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折算成人民币反映 5.下列会计资料不属于会计档案的是()。 A.记账凭证 B.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C.年度财务计划 D.银行对账单 6.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一般情况下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7.在我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一般是指()。 A.财政、税务、审计机关 B.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 C.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D.本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 8.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交接会计资料存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需要对该问题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A.接替人 B.移交人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 9.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A.24学分 B.60学分 C.90学分 D.120学分 10.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B.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C.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D.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1.单位会计人员在填制记账凭证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项,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是()。 A.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 B.一张结账的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 C.一张发票所列支出需要两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向其他应负担单位提供发票复印件 D.一张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 12.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报表组成部分的是()。 A.利润表 B.附表 C.现金流量表 D.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多项选择题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A.会计核算 B.会计监督 C.会计机构 D.会计人员 2.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有()。 A.某公司为一客户虚开假发票一张,并按票面金额的15%收取好处费伪造 B.将购货发票上的金额50万元涂改为80万元报账 C.企业某现金出纳将一张报销凭证上的金额10000元涂改为40000元 D.购货部门转来一张购货发票,原金额计算有误,出票单位已作更正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3.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实施行政处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述的财政部门的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课堂练习及答案 注:突出显示即为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企业会计制度》 C、《总会计师条例》 D、《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2、财政部门在会计人员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不包括()。 A、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B、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 C、追究违法会计人员的刑事责任 D、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3、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据 相关准则、制度和规范执行业务的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称之为()A、会计市场退出管理 C、会计市场准入管理 D、会计市场培训管理 4、下列关于会计监督检查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B、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或人员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C、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并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D、县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

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我国组织实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的是()。 A、财政部 B、中国会计学会 C、审计署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单位负责人的是()。 A、总会计师 B、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D、国有企业厂长 7、采购员王某出差花去500元住宿费,却采用涂改手段,将500元改为5000 元的住宿发票前来报销。王某的这种行为属于()的行为。 A、伪造会计凭证 C、伪造会计账簿 D、变造会计账簿 9、单位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发现外来原始凭证的金额有错误,应由()。 A、接受凭证单位更正并加盖公章 B、原出具凭证单位更正并加盖公章 C、原出具凭证单位重开 D、经办人员更正并报领导审批 10、某单位会计人员夏某在填制记账凭证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项,正确的是(八 A、将若干张原始凭证进行汇总,根据汇总后的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B、一张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 C、由于一张购货发票涉及了另一单位,发票原件被对方保存,故根据发票复印 件填制记账凭证 D、填制记账凭证时,因出现文字错误,遂用划线更正法进行了更正

《初级会计学》学习手册

《初级会计学》学习指导 第一章总论 内容概要:本章要紧讲述会计是如何产生,又是如何样进展的,会计的概念内涵是什么,会计的职能、目标和任务有哪些,什么是会计的对象和要素,会计准则的概念包含哪些内容,会计核算的差不多前提、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以及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有哪些等问题。 重点难点: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求大伙儿重点理解和掌握会计的概念、职能、对象、要素,会计核算的差不多前提、一般原则和专门方法等问题;一般性了解和掌握会计的产生和进展,会计的目标和任务,会计准则的概念等本章的其他相关内容。 复习提要: 一、会计的产生和进展 (一)会计的产生: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会计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二)会计的进展:会计的进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和时期,初学者要

了解古今中外会计及其理论进展的历史过程。 二、会计的概念和职能 (一)会计概念的涵义 1、会计对各单位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经济业务进行计量; 2、会计是以货币为要紧的计量手段,此外还有次要的计量手段如实物量等; 3、会计核算必须借助于一系列专门的方法和程序; 4、会计核算要求能够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反映经济业务; 5、会计要求在核算的过程中实行监督; 6、会计的本质是一项治理活动。 (二)会计的差不多职能: 1、核算职能:又叫反映职能,它是会计的首要职能,也是全部会计治理工作的基础。会计核确实是通过价值量对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将经济活动的内容转换成会计信息,并进行公正报告的工作。 2、监督职能:又叫操纵职能,会计监督的依据有合法性及合理性两种,合法性的依据是国家颁布的财经法令和法规,合理性的依据是客观经济规律及经营治理方面的要求,会计监督的目的确实是保证企业会计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会计的目标和任务 (一)会计的目标:会计目标是指会计工作所要达到的终极目的。服从服务于经济治理的总目标,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习题

以下习题是按照章节顺序编排的,同学们可以按照教材的顺序,对着书来做。第一轮只要大家对各个考点有个印象,知道在教材的什么位置,习题的目的就达到了。后续,我会对同学们提出更高的做题要求。加油,各位!为了我们都能考过,期间是需要洒下汗水的。为了能笑到最后,大家一定要按我的要求来做题。大家辛苦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知识结构图】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例题1·单选题】《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属于() 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规章D.会计规性文件 【答案】A 【例题2·判断题】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的,其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答案】√ 【例题3·多选题】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性文件的总称。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是()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规章 D.单位制定的部监督制度 【答案】ABC 【例题4·单项选择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行使会计工作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是()。 A.税务部门B.财政部门C.审计部门D.金融主管部门 【答案】B 【例题5·判断题】因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最终责任,所以会计人员对本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没有责任。() 【答案】× 【例题6·单项选择题】A单位会计王某采用涂改手段,将金额为10000元的购货发票改为4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有关规定,该行为属于()。 A.伪造会计凭证 B.变造会计凭证C.伪造会计账簿 D.变造会计账簿 【答案】B 【例题7·判断题】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1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1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单项选择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负责会计工作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超(). A.审计部门 B. 业务主管部门 C. 财政部门 D.税务部门 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指的是( ) . A.经济关系B、合伙人关系 C.上下级关系 D.会计关系 3.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的文件的是( ) . A.会计法律制度 B.税收法律制度 C.会计制度 D.地方性法规二、多项选择题 1、单位负责人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单位负责人应事必躬亲认真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B、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C.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负责D.应依法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内容有( ) .A.国家统一会计核算制度B、会计监督制度 C.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D.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三、判断题 1、国务院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一第2节会计核算与监督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监督制度的是( ) .A、政府监督B、社会监督C.单位内部监督D. 群众监督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财政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内容的是( ).A、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各单位是否按照税法的规定按时足额纳税 C.各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D.各单位是否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3、下列不属于会计工作 的政府监督主体造( ).

《会计学原理》讲义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会计概述 一、会计的概念 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适应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 1 2 ”。 3、明末清初,我国设计了“龙门账”,是我国复式记账方法的最初形式。 4、人类会计方法的演进,经历了由单式簿记向复式簿记转化的过程。 5、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会计学家卢卡·帕乔利的《数学大全》一书对借贷复式记账作了系统的介绍。 (二)会计的概念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或: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依据,采用专门的技术和方法,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并定期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二、会计的特点 (一)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二)对经济活动事项的核算具有连续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核算职能与监督职能相结合 (四)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三、会计的基本职能及其含义 (一)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它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记录、计算、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会计核算主要采取货币形式,从价值量方面连续、系统、综合、全面地反映主体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活动,即进行事后核算。 (二)实施会计监督 要求各项经济业务必须遵守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同时还应遵守企业单位的经营方针、政策。其内容包括合法性监督和合理性监督两个方面。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两项基本职能的关系:核算职能是会计监督职能的基础,监督职能则又贯穿于核算的全过程(是保证),两者相辅相承,既独立要求,又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四、会计的对象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

1、2005年10月10日,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在办理报销工作中,收到2张乙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均有更改现象:其中一张发票更改了数量和用途,另一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两张发票均有乙公司的单位印章。张某全部予以报销。要求: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均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所以第一张发票是可以报销的。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所以第二张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重开。 2、2004年10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3、2005年11月,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公司财会部预测公司本年度将发生800万元亏损。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会计技术处理。”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年度亏损已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总会计师感到左右为难,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去办,自己以后在公司不好呆下去,如果按照总经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为此,总会计师思想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 要求: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因为总经理是违反了《会计法》中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练习题(附答案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例题·判断题】会计法律制度指的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会计法律制度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包含在里面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会计制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会计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B.《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C.《会计法》是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 D.《会计法》是国家宪法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但不是宪法。 【例题·单选题】在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会计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会计行政法规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有()。 A.总会计师条例 B.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会计行政法规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例题·多选题】会计部门规章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等。 A.会计监督制度 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C.法律责任 D.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会计部门规章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3)、“会计监督制度”(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5)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2)等。 【例题·单选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属于()。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MBA《会计学》讲义

MBA《会计学》讲义 前言 一、财务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它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对企业经济活动、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计量、记录及反映,以提供有关企业财务方面的信息。 二、财务会计处理的是企业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对于尚未发生和尚未完成的经济事项则不予处理。 三、当前会计面对的是更为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面临多样化风险和未来的不确定因素,因此传统财务会计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急须改革和完善。 四、未来的财务会计应该提供能满足预测和不确定决策需要的会计信息。 五、会计随着商业环境的变化发展而逐步发展与完善,现代会计的发展可以整理出几个重要的阶段: 1.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帕乔利出版了他的天才着作《数学大全》,即《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一书。其中有关簿记的篇章是最早出版的论述意大利复式簿记发展的总结性文献,反映了到15世纪末期为止威尼斯簿记的先进方法。他的出版有力的推动了复式簿记在西方的传播与发展,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会计学者,为西方会计科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这一会计史上的辉煌成果完全取决于当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管理的需要,是人类长期簿记实践经验的积累与升华。 2.19世纪中叶,股份有限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开始出现并得以发展,由此而促进财务会计的产生和发展。会计由内部信息系统演化成为一种规范化、公开化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上的特点发展出以下会计实务:

(1)会计期间的确定; (2)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 (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4)资产的计价; (5)收入的实现与确认; (6)跨期费用的摊配与跨期收入的调整。 3.19世纪后期,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对会计的另一推动作用是促进了专业审计的形成和注册会计师制度的产生。审计的内容也随着企业经济行为的变化而发生着变化。 4.19世纪中后叶,工业革命蓬勃发展,现代工厂制度得以建立,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不断涌现,使企业能够筹集到大量的资金购置昂贵的生产设备,引起间接费用在成本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加上企业生产的产品日趋多样化,如何在各品种的产品上分配间接费用成为成本计算面临的一大难题。科学、系统的成本计算要求将成本的形成、积累与结转纳入复式簿记之中,实现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的有机结合。这一目标的实现标志着以复式簿记为基础的企业会计系统从整体上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进入20世纪以后,成本会计得到了快速发展,到1920年已基本上创立了现代全部的成本会计方法,成本会计已经成为完整而成熟的体系。 5.成本会计向更高层次的发展,表现为从实际的成本计算发展成为标准成本系统,形成了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有效方法。泰罗制在工厂管理中的具体实行,“标准成本”、“差异分析”和“预算控制”这些同泰罗的科学管理方法直接相联系的技术方法开始引进,运用到会计体系中来,形成独特的标准成本系统,使它能有效的为加强成本管理、降低作业成本服务。以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为基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标准成本系统是管理会计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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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学 第一章概述 一、会计的定义: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和综合的反映和控制,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 二、会计职能 ⑴基本职能:反映、监督 ⑵拓展职能:控制、分析、预测、参与 ※“六职能”,反映经济情况、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过程、分析经济效果、 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定 三、会计目标: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四、会计对象:由所有者投入的资金 资金筹集 由债券投入的资金 供应过程 资金的循环和周转生产过程 资金运动销售过程 按法定程序返回投资者的投资 资金的退出偿还各项债务 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润 五、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①资产: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特征:1.资产是资源,而且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资产应当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 3.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 确认:1.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分类: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 ②负债:负债也称债权人权益,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特征:1.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3.负债的清偿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确认: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业务。 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 分类: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利润或股利、应缴税费。 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1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练习题及答案

单选: 1-5 CCBCB 6-10 BCDAB 11-15BCCDC 16-20 DBCDC 21-25 CCBBC 26-30 BDBCB 31-35 CBDDB 36-41 CABBAB 多选 1、AD 2、ABC 3、ABCD 4、ABC 5、ABCD 6、ABD 7、AB 8、CD 9、ABCD 10、BCD 11、CD 12、ABC 13、BC 14、AB 15、ABCD 16、ABD 17、ACD 18、ABCD 19、ABD 20、AC 21、ACD 22、ABCD 23、ABCD 24、BCD 25、BD 26、AD 27、ABCD 28、BCD 29、ABCD 30、ABCD 31、AD 32、ABC 33、BCD 34、ACD 35、ABC 36、AD 37、ABC 38、AB 39、ACD 40、AB 41、AB 42、AD 43、BCD 44、ABC 45、BD 46、BCD 下页是判断题与综合题

三、判断题 1、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是内部控制的终极目标。(х) 2、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任用会计人员均应当实行回避制度。(х) 3、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为搞好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而制定的一种内部工作制度,因此各单位应以自身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进行制定。(х) 4、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类型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х) 5、业务员甲出差花去3000元住宿费,却采用涂改手段将3000元改为5000元的住宿发票前来报销。甲的这种行为属于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х) 6、中国会计学会是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营利性社会组织。(х) 7、内部审计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都设在本单位内部,审计的内容更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与执行。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较高,并且以建议性意见为主。(х) 8、对犯有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单位负责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9、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

初级会计学 第一章绪论习题(含答案).

初级会计学第一章绪论习题(含答案 一、判断题 1.会计监督仅对会计核算进行监督。( 2.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其中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3.资产最主要的特征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4.会计恒等式的实质是资产项目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一一对应。( 5.会计计量单位只有货币计量。( 6.权责发生制是正确进行资产、负债确认的基础。( 7.费用可以视同为瞬间资产。( 8.会计核算的完整性是指对企业发生的所有交易或事项都要进行核算。( 9.任何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都应确认为收入。( 10.负债包括企业承担的现实义务和潜在义务。( 二、单选题 1.下列各项中,构成会计基本职能的是(。 A.核算与监督 B.分析与考核 C.预测与决策 D.核算与控制

2.下列各项中,属于流动资产的是(。 A.固定资产 B.原材料 C.无形资产 D.工程物资 3.作为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之一的货币计量,其建立的基础是(。 A.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 D.币值基本稳定 4.下列各项中,能够同时引起资产和利润减少的是(。 A.以银行存款支付管理费用 B.以银行存款偿还借款 C.向投资者支付利润 D.赊购材料 5.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空间范围。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会计主体的是(。 A.企业集团 B.分公司

C.合伙企业 D.子公司 6.下列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中,作为产生权责发生制基础的是( A.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 D.货币计量 7.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作为自有资产核算,依据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 A.谨慎性 B.实质重于形式 C.重要性 D.相关性 8.某企业20×6年12月19日销售预收贷款的商品一批,价款20万元(已预收5万元, 20×7年1月19日收到剩余销售款。如果该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则20×6年确认的收入金额为(万元。 A.0B.5C.15D.20 9.为了保证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可比,对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是(。 A.会计处理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性 B.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

会计从业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学员在学习中需要注意: 学习本讲时最好听过精讲班和冲刺班的讲解,对内容有相当的掌握; 习题要一次性独立完成,不要边看答案边做题,一定要先做一遍后,将错误的或模糊的知识点找出来重点理解和记忆,融会贯通。 主要针对最后的冲刺阶段来使大家练习使用,不是押题性质。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方法,报()备案。 A.国务院 B.国务院财政部 C.中央军委 D.国家审计部门 答案:B 试题解析: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在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中,()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 A.会计部门规章 B.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C.会计行政法规 D.会计规范性文件 答案:B 试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由人大及常委制定,在会计法律制度中地位最高。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的是()。 A.国务院财政部门 B.国务院 C.审计署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A 试题解析:《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4、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管理原则是()。 A.相互协作、相互配合 B.统一领导、分项管理 C.统一部署、分级安排 D.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答案:D 试题解析: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资料的是() A.会计凭证

初级会计学第1章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就是( )。 A.会计程序 B.会计对象 C.会计制度 D.会计方法 2.在会计基本前提的基础上,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称为( )。 A.会计核算 B.会计假设 C.会计主体 D.会计要素 3.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最终要素是( )。 A.资产 B.收入 C.利润 D.所有者权益 4.一个企业资产的价值量必然等于( )。 A.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B.所有者权益与负债之差 C.收入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D.收入与费用之差 5.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确定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是( )。 A.会计要素 B.会计假设 C.会计科目 D.会计凭证 6.在企业清算时,拥有优先清偿权的是( )。 A.投资者 B.债权人 C.企业管理者 D.企业职工 7.在各项会计要素中,可以参与利润分配的是( )。 A.资产 B.负债 C.收入 D.所有者权益 8.各会计要素之间的基本关系通过( )来表明。 A.会计科目 B.会计等式 C.会计假设 D.会计制度 9.下面各项,能够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是( )。 A.增发新股 B.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C.提取盈余公积 D.提取公益金10.某公司会计期间期初资产总额为100 000元,当期期末负债总额比期初减少20 000元,期末所有者权益比期初增加60 000元。则该企业期末资产总额为( )元。 A.80 000 B.100 000 C.140 000 D.160 000 11.在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中,确定会计核算空间范围的是( )。 A.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 D.货币计量 12.正确划分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经济活动范围的界限,所遵循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

第一章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与会计法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会计在处理各种经济业务关系必须有一些具有约束力的规范,这些规范包括:1、道德的规范;2、单位内部规范;3、行业组织规范;4、国家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简称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最高层次的会计法律规范,是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中权威性最高,法律效力最高,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绳和根本大法。 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考点】 【注意:1、法律法规由哪些部门制定2、法律层次的高低3、包含的相关内容】 按照法律的构成、制订机关和效力的不同,我国的法律体系常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构成。法律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包括所有由国家制定发布或认定的法律规范。 狭义的法律指有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法律规范。【国家主席签署】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经【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的法律规范。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经【国务院各管理部门首长】和【地方人民政府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法律规范。 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即地方性法规。 就法律定位而言,会计法律制度是财经法规的组成部分。按照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的不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如下: (一)会计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调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在办理会计事务中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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