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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验收规范

苗木验收规范
苗木验收规范

苗木验收流程及规范(草案)

为加强公司苗木到场的验收规范,提高所采购苗木的质量,特制定以下苗木验收规范:

一、验收小组的组成

1、苗木验收小组由我苗圃代表、养护方、公司采购代表组成。每

次到货后都必须到场参加验收。

2、验收小组应严格按验收程序和标准执行验收。

3、采购人员应在苗木到场前一天通知验收小组,以便验收小组及

时准备验收工作。

二、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到场后,验收小组应及时对苗木进行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应第一时间通知该批次苗木的采购负责人,由采购负责人与苗木供应商协商处理办法,出现下列情形,验收不合格:

1、不符合规格尺寸者。

2、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

树皮有明显疤痕或机械破伤者。

3、树型不端正匀称、树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

者。

4、土球损坏散落者;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

落者。

5、剪型类苗木,其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者。

6、土球达不到标准、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

7、高压苗、插条苗,未经苗圃培养两年以上者。

8、灌木、草花等分枝过少,枝叶不茂盛者。

9、树干上附有有害寄生植物,明显脱皮严重者。

10、针叶树类,银杏、雪松、杉树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断枝断梢

者。

三、验收方法

1、检验方法包括:卷尺测量,观察检查和对照采购计划中的的苗木品种、规格等详细信息,核实苗木质量及数量。

2、按照验收单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填写并及时回传到采购部。

四、规格定义

1乔木:

土球:当季栽植,土球尺寸通常是胸径的6-8倍,土球厚度是土球直径的2/3以上;反季节栽植,土球尺寸通常是胸径的8-10倍,土球厚度是土球直径的2/3以上;树干纵向生长的苗木,土球的纵向尺寸是杆径的10倍。

根径:树干最底部;

地径(D):距离地面30公分处;

米径:距离地面1米处;

胸径:距离地面1.2米处;

分枝点:树干自然生长第一分枝处;

冠幅(P):一级分枝以上整个树冠的尺寸;

高度(H):土球的最上端至梢部顶端的距离;

2.灌木

冠幅(P):分枝以上整个冠型的尺寸;

高度(H):土球的最上端至梢部顶端的距离;

蔓长(L):根部到藤蔓最前端的距离;

3.地被

地被花卉主要看其生长是否旺盛,是否在生长旺盛期的前期。草坪死株比例一般不能高于10%

五、进场苗木允许偏差值规格

进场苗木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76254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301的有关规定。 7.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1.专业术语和定义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1.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绿化材料)

一、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二、苗木质量要求: 1、乔木质量 (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 (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 (3)主侧枝分布均匀; (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标准要求、包装不松散; (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 (7)无病虫害; (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 (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 (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 (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 (4)无严重病虫害; (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 (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 (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 (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 (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 (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 (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 (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 (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 (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 (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 (3)无明显碎块; (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 (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 (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 (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 (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

最新苗木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 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 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米至 15 米的乔木。 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米至 8 米的乔木。

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2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 1 米处的直径。 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2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 D 表示。 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字母 P 表示。 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 H 表示。 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三、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1、苗木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679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

园林绿化苗木验收规范 (2)

(一)常用苗木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南华强一期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仅适用于湖南华强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 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 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 3.4 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 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 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 3.7 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 3.8 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 3.9 干径(胸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3.10 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米处的直径。 3.11 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 3.12 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3 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4 树高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5 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3.16 灌高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7 移植次数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4、技术要求 4.1 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 4.1.l 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 4.1.2 使用苗木的树种(品种)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量。 4.1.3 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4.1.4 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5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1 次;5年生以上(含5年生)的移植培育至少2次。野生苗和山地亩应经湖南本地苗圃养护培育3年以上,适应当地环境和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应用。 4.1.5 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外埠苗木进入株洲市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株洲市有关规定执行。 4.2 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4.2.1 乔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湖南常用植物

苗木验收表格

苗木进场报验表 工程名称:编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于2011年2月17日,进场的工程材料数量如下(见附件)。现将质量证明文件自检结果报上,请予以审核。 附件: [ ] 苗木进场清单份页 [ ] 苗木出圃单份页 [ ] 苗木检疫报告份页 [ ] 苗木运输证份页 [ ] 苗木质量验收记录份页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苗木进场清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品种规格数量产地水杉H:8m;Φ:8cm;P:2m;冠形优美350株山东省银杏Φ:35cm;P:3.5m;分枝点 3.0,干形通直2株山东省国槐Φ:10cm;P:2.5-3.5m;全冠207株山东省雪松H:4-5m;P:2.5-3.5m;全冠204株山东省国槐Φ:35cm;P:4m;分枝点 3.0,冠形优美8株山东省泡桐Φ:10cm;P:2m;分枝点 2.8,干形通直110株山东省 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编号: 工程名称苗木名称水杉(Φ:8cm)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专业监理工 程师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99 施工单位 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带土球苗木的土球符合规范、设计要求,不得散台 2 苗木规格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低线 3 苗木无病虫害,外地苗木必须检疫 一般项目 1 苗木形态符合设计要求 2 苗木包装符合规范要求 3 苗木主干顺直,树形丰满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评定 项目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项目进场苗木验收标准 为保证项目苗木成活率和景观艺术效果,防止因为苗木进场不合格而造成项目损失,特制订此进场苗木验收质量标准: 1、苗木规格说明: (1)树高(H):指苗木经过正常修剪后地面至最高生长点之间的距离。 (2)胸径(Φ):指苗木土球顶往上1.3m处平均直径。 (3)地径:土球顶部平均直径。 (4)冠幅(P):经过正常修剪后,苗木主要观赏面的冠形投影直径。小乔木、球类冠幅,指各个面平均冠幅,伸出外面的两三个单枝不在冠幅所指范围内。 (5)藤长(L):指藤本植物或匍匐状藤本地上部分的长度。 (6)土球大小:土球直径*土球厚度 2、不合格苗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死亡苗木,如发现现场有运输过来死亡苗木,单株罚款1000元。 (2)苗木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具体包括胸径(地面往上 1.3米处起量)偏小、冠幅高度等达不到要求、土球大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3)有蛀干害虫和严重病虫害,如腐烂病、干腐病、溃疡病、根癌病等。 (4)土球严重偏小、达不到胸径8倍或散土球、假土球等(如

果存在假土球情况,则采取惩罚措施,单株扣减2000元)。 (5)乔木二级以上主枝受损,有明显主干的苗木(实生银杏、水杉、重阳木、三角枫、白玉兰、雪松等)顶梢受损。 (6)嫁接苗木嫁接口以上基本死亡,冠形不完整。 (7)树干弯曲严重、偏冠等。 (8)特型植物、造型植物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者。 (9)苗木土球为红壤或沙壤者。 (10)地被、草坪运输时间过长,被捂热、黄等。 (11)苗木土球严重干旱、苗木出现脱水情况。 (12)容器苗容器偏小、容器破损等。 (13)花灌木脱腿严重,绿篱类苗木下部基本裸露。 (14)乔木主根劈裂。 3、苗木土球挖掘包裹标准: (1)土球为胸径8-10倍,不散土球,土球厚度保证为土球直径3/5以上。 (2)竹类:选2-3年生母竹,来鞭20-30cm,去鞭30-40cm,根系完整,软包装包裹,并喷水保湿。 (3)土球包装:土球修好后,应立即用草绳进行包装,一般用橘子包、井字包、五角包三种包装法。以保证土球不散为准。 4、苗木的运输要求: (1)大乔木类运输时应预先包扎树干和树冠,以免断枝影响苗木栽植效果和成活。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标准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苗 木 验 收 规 范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 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大写)一般 用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

h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2.2苗木外观要求 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外形要求。 2.2.2进场苗木为地苗时应保留骨架,避免形成独干,应满足无病虫害、无机械 损伤等外形要求。 2.3土球要求 2.3.1进场苗木应土球完整,无松散、假土球现象; 2.3.2土球直径和土球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苗木验收规范

苗木验收流程及规范(草案) 为加强公司苗木到场的验收规范,提高所采购苗木的质量,特制定以下苗木验收规范: 一、验收小组的组成 1、苗木验收小组由我苗圃代表、养护方、公司采购代表组成。每 次到货后都必须到场参加验收。 2、验收小组应严格按验收程序和标准执行验收。 3、采购人员应在苗木到场前一天通知验收小组,以便验收小组及 时准备验收工作。 二、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到场后,验收小组应及时对苗木进行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应第一时间通知该批次苗木的采购负责人,由采购负责人与苗木供应商协商处理办法,出现下列情形,验收不合格: 1、不符合规格尺寸者。 2、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 树皮有明显疤痕或机械破伤者。 3、树型不端正匀称、树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 者。 4、土球损坏散落者;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 落者。 5、剪型类苗木,其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者。

6、土球达不到标准、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 7、高压苗、插条苗,未经苗圃培养两年以上者。 8、灌木、草花等分枝过少,枝叶不茂盛者。 9、树干上附有有害寄生植物,明显脱皮严重者。 10、针叶树类,银杏、雪松、杉树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断枝断梢 者。 三、验收方法 1、检验方法包括:卷尺测量,观察检查和对照采购计划中的的苗木品种、规格等详细信息,核实苗木质量及数量。 2、按照验收单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填写并及时回传到采购部。 四、规格定义 1乔木: 土球:当季栽植,土球尺寸通常是胸径的6-8倍,土球厚度是土球直径的2/3以上;反季节栽植,土球尺寸通常是胸径的8-10倍,土球厚度是土球直径的2/3以上;树干纵向生长的苗木,土球的纵向尺寸是杆径的10倍。 根径:树干最底部; 地径(D):距离地面30公分处; 米径:距离地面1米处; 胸径:距离地面1.2米处; 分枝点:树干自然生长第一分枝处;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9-03-10 10:4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苗木验收要求(精)

苗木验收要求 苗木到场的验收是苗木种植过程中最主要的环节,其关系到苗木的成活率及影响到整个景观效果。所以一定要严把质量关。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所供 苗木品种纯正、无病虫害、无疫情、无皮伤、无断枝、无断根、无断头、长势健壮、树形完美,树干笔直,树冠丰满; 2、带土球苗木要求用网布裹缠紧实或用草绳绑扎,无松散现象,土球必须达到15cm 以上。具体尺寸根据土球要求再定; 3、苗木包装:月季、红叶石楠、红王子锦带、丁香、榆叶梅、连翘、海棠、 龙柏、紫荆等花灌木用塑料绳或草绳绑扎;国槐、雪松、油松、华山松、白皮松、云杉、塔柏、楸树、五角枫、桧柏球、红叶李、日本樱花、紫薇等乔木、大灌木 土球全部用草绳绑扎;瓜子黄杨用纱布绑扎,金叶女贞、红叶小檗等小灌木用塑料袋绑扎或营养钵。 (月季、瓜子黄杨、金叶女贞、红叶小檗每 10株用塑料袋包装 4、小灌木(瓜子黄杨、金叶女贞、红叶小檗、月季等在清点完数量后, 必须对 数量和规格进行抽查,抽查方法,打开清点完毕的苗木包装,用 30%的点数随机抽查(每 10包抽查 3包 ,抽查人数必须三人以上(含供货商 ,抽查的不合格苗和合格苗的 比例来确定苗木数量, 同品种的抽查比例须算出平均比例后乘以总数量为合格苗木,非同品种苗木的比例数不能平均。 5、所供苗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不合格苗木,甲方有权将其退回: A 、所供苗木有病虫害、有疫情、无检疫证明的; B 、所供苗木树形不完整、达不到甲方苗木规格要求的(包括抽查不合格苗木 ; C 、苗木在运到现场后经甲方检测有发热、干叶、失水等现象的, (发热温度高于室外温度 18°以上为发热苗 ; D 、所有要求带土丘苗木有严重破损、断根现象的(土丘破损度大于三分之一以上的 ;

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一、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二、苗木质量要求: 1、乔木质量 (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 (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 (3)主侧枝分布均匀; (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标准要求、包装不松散; (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 (7)无病虫害; (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 (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 (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 (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 (4)无严重病虫害; (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 (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 (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 (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

(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 (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 (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 (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 (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 (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 (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 (3)无明显碎块; (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 (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 (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 (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 (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 (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 三、验收细节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5米以上的乔木。 8米至15米的乔木。 5米至8米的乔木。 1.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 (大写)一般用于乔 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p (小写) 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 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 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 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 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 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2.2苗木外观要求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园林验收规范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b]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 [size=9pt]来源:绿化苗木种植养护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化212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2—99 条文说明 前言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经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以建标[1999]46号文批准,业以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1 总则 1.0.1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它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是大都市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指标。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发展迅速,但是,自建国以来,我国未专门制定过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性规范,五十年代基本套用苏联的有关模式,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的第九篇对绿化工程施工曾做了部分规定,但由于这些技术法规不完善,且原有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依据和必要的法规管理,致使一些绿化工程质量不高、成活率低,影响了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在总结建国以来国内各主要城市绿化施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园林植物的主要生物学特性及城市独特的生存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施工规范,作为绿化工程施工法规性文件,使城市绿化施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提高城市绿化树木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 编制本规范的依据是: 一、建国以来,我国务城市在绿化工程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并进行了技术总结,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城市的绿化技术规程以及其他城市绿化施工经验是制定本规范的基础。 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中指出:“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当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施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请遵守版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本规范即是绿化工程质量和验收的依据。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各类绿地及风景林地的工程施工及验收,不包括农村及山区绿化,因其使用功能和立地条件不同。其中生产绿地的施工,育苗规范已有详尽规定。 1.0.3—1.0.4绿化工程施工中相关的各专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提高绿化工程整体施工质量。 2 术语 在绿化工程中,由于我国幅原辽阔,个别施工术语,各地名称不一。本章内容是对本规范涉及的基本术语进行统一用词、统一词解以利于对本规范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对于用词,本规范力将使用的术语给出确切的名称和内涵。 如:本规范中的种植穴和种植槽,有的地区称种植坑和种植带,或称树坑和树带。 为了统一用词,经分析,坑的内涵随意性较大,穴的内涵有一定要求;槽的内涵有一定长度和深度;带的内涵泛指一定长度。因此,本规范对种植穴、槽的定义为: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圆形、方形称穴,长条形称槽。 又如,在栽植树木时,有时需带土球栽植,有的地区称为土台,大多数地区称为土球,本规范根据大

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 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 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米至 15 米的乔木。

4 花苗、地被、绿篱 及模纹色块植物 株型茁壮,根系基础良好,无 伤苗,茎、叶无污染,病虫害危 害程度不超过植株的5%~1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 10株为1点,不少于5点。 ≤50株应全数检查。检查方 法:观察 5 整型景观树姿态独特、质朴古拙,株高不小 于150cm,多干式桩景的叶片托 盘不少于7个~9个,土球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 方法:观察、尺量 2、苗木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 (cm) 检查频率检查 方法范围点数 1 乔木胸径 ≤5cm -0.2 每100株检 查10株,每 株1点,少于 20株全数检 查 10 量测 6cm~9cm -0.5 10cm~15cm -0.8 16cm~20cm -1.0 高度- -20 冠幅- -20 2 灌木高度 ≥100cm -10 <100cm -5 冠径 ≥100cm -10 <100cm -5 3 球类 苗木 冠径 <50cm 0 每100株检 查10株,每 株为1点,少 于20株全数 检查10 量测 50cm~100cm -5 110cm~200cm -10 >200cm -20 高度 <50cm 0 50cm~100cm -5 110cm~200cm -10 >200cm -20 4 藤本主蔓长≥150cm -10 主蔓茎≥1cm 0 5 棕榈 类植 物 株高≤100cm 0 每100株检 查10株,每 株为1点,少 于29株全数 检查 10 量测 101cm~250cm -10 251cm~400cm -20 >400cm -30 地径≤10cm -1 11cm~40cm -2 >40cm -3

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苗圃苗木进场验收标准(初稿) 为保证苗木成活率和景观艺术效果,防止因为苗木进场不合格而造成项目损失,特制订此苗木进场验收质量标准: 1、苗木规格说明: (1)树高(H):指苗木经过正常修剪后地面至最高生长点之间的距离。 (2)胸径(Φ):指苗木土球顶往上1.3m处平均直径。 (3)地径:土球顶部平均直径。 (4)冠幅(P):经过正常修剪后,苗木主要观赏面的冠形投影直径。小乔木、球类冠幅,指各个面平均冠幅,伸出外面的两三个单枝不在冠幅所指范围内。 (5)藤长(L):指藤本植物或匍匐状藤本地上部分的长度。 (6)土球大小:土球直径*土球厚度 2、不合格苗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死亡苗木,如发现现场有运输过来死亡苗木。 (2)苗木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具体包括胸径(地面往上 1.3米处起量)偏小、冠幅高度等达不到要求、土球大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3)有蛀干害虫和严重病虫害,如腐烂病、干腐病、溃疡病、根癌病等。 (4)土球严重偏小、达不到胸径8倍或散土球、假土球等。 (5)乔木二级以上主枝受损,有明显主干的苗木顶梢受损。

(6)嫁接苗木嫁接口以上基本死亡,冠形不完整。 (7)树干弯曲严重、偏冠等。 (8)特型植物、造型植物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者。 (9)苗木土球为红壤或沙壤者。 (10)地被、草坪运输时间过长,被捂热、黄等。 (11)苗木土球严重干旱、苗木出现脱水情况。 (12)容器苗容器偏小、容器破损等。 (13)花灌木脱腿严重,绿篱类苗木下部基本裸露。 (14)乔木主根劈裂。 3、苗木土球挖掘包裹标准: (1)土球为胸径8-10倍,不散土球,土球厚度保证为土球直径3/5以上。 (2)竹类:选2-3年生母竹,来鞭20-30cm,去鞭30-40cm,根系完整,软包装包裹,并喷水保湿。 (3)土球包装:土球修好后,应立即用草绳进行包装,一般用橘子包、井字包、五角包三种包装法。以保证土球不散为准。 4、苗木的运输要求: (1)大乔木类运输时应预先包扎树干和树冠,以免断枝影响苗木栽植效果和成活。 (2)苗木吊装应尽量采用吊车,少用挖机和铲车、人工等,以免苗木损伤。 (3)苗木运输途中要保湿,全程用篷布遮盖。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大写)一般用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

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 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1规格要求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胸径(地径、头径)冠幅苗木高度净干高(棕榈类)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10 cm±0.5cm<2m±20cm<3m±30cm<1m±10cm10~20cm±1cm2~4m±30cm3~5m±50cm1~3m±15cm>20cm±2cm>4m±50cm>5m±80cm>3m±30cm

苗木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CJJ/T82-99的有关规定。 7、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 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 表示。 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 表示。 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字母P 表示。 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 表示。 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苗木进场验收管理规定

苗木进场验收管理规定 ——四川省志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一、苗木质量要求: 1、乔木质量 (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 (3)主侧枝分布均匀; (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符合要求、包装不松散; (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 (7)无病虫害; (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 (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 (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 (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

(4)无严重病虫害; (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 (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 (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 (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 (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 (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 (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不倒伏,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 (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 (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 (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 (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

(3)杂草率不超过5%; (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 (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 (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 (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 (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 (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 二、苗木验收方法: 苗木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及时通知材料员和财务人员到现场共同对苗木进行验收,验收时主要通过看、测来判断苗木规格、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1、卸车前,查看送货单、车辆规格、每车装载数量、苗木装车情况,材料员及时收集苗木检验检疫证和运输证,并对到场苗木做以下判断:

最新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纠正施工过 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二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依据: a)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任务书、设计文件等; b)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 c)施工图纸和说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签证和技术核定单。 d)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XX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有关施工记录及工程所用的材料、构件、设备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报告单。 f)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 g)国家颁布的有关竣工验收文件。 第三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责任单位 第四条集团产品管理部:

a)指导地区公司编制验收方案,并审核; b)对自检验收进行监督并抽查。 c)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 a)编制验收方案,方案经地区公司审批后上报集团产品管理部审核; b)负责编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c)负责检查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和记录。 d)负责检查工程质量记录文件和有关质量的证明文件。 e)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f)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组卷是否恰当,核查图纸资料的数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g)组织设计院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地区公司项目部: 按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第七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内容: a)技术及施工资料验收。 b)工程量清单(数量及规格)核对 c)施工质量(包括综合观感、实测实量)验收检查; d)隐蔽工程破坏性验收检验。

绿化项目苗木验收标准

绿化项目苗木验收标准 1、苗木规格检验: (1)地径或胸径胸径尺测量;植株高,分枝点高度和冠幅用钢卷尺或木制直尺测量,读数精确到0.5厘米。 (2)苗高:自地径至顶芽基部。 (3)冠幅:水平投影的最大直径。 (4)分枝点:主树干与第一根分支的交点 (5)土球包装:检查土球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散球现象。 2、土球: 土球泥土密实,成标准圆球状,全部带原生地土球,不能有假土球。原生土球包装用草绳或有孔透气塑料薄膜包扎牢固,在运输途中不能散开; (1)落叶的乔木: 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8-10倍。 土球进场的损伤的度不超过1/5。 (2)常绿乔木: 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8-10倍。 土球进场的损伤度不超过1/5。 3.树体: (1)落叶的乔木:生长健壮,无明显的枯弱主枝,全树冠进场,3级以上骨架枝型无损伤,可不保留树叶。 (2)常绿乔木:生长健壮,无明显的枯弱主枝,全树冠进场,4级以上骨架枝无损伤,树叶保留1/5。 树皮和树木顶芽以及根系无损伤,劈裂。 4.病虫害情况: 成都采购苗木送货时必须随带当地林业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与合格证;树木长势健康,无病虫害情况,绕树一周察看树干,叶面,枝条是否有虫孔,树皮是否有虫粪,病斑。 5.树形: 独干大乔木:主干直,枝条分布均匀,无明显偏冠现象。 丛生树木:树形优美,树冠饱满紧凑,无明显偏冠现象。 6.运输时间: (1)西安地区采购苗木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成都地区采购苗木运输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7.起挖前与到场后验收: 树木起挖前1-2天通知苗木供应商,起挖前派专人对所选苗木打铅封或用喷漆标

记,运输到场后核实苗木是否为我司所订购苗木,并填写验收记录表,由验收人确认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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