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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科技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手册

XXX科技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手册
XXX科技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手册

XXX

质量管理制度手册

A/0

编制:

审核:

批准:

20 - - 发布 20 - - 实施

XXX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发布

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修订记录

手册说明

1 .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健全XXX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形象。

2 .范围

适用于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及人员。

3.职责

3.1质量部ISO体系管理:

3.1.1 负责本质量管理制度手册、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1.2 负责对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质量奖励的核实和重大事故争议裁决以及报告工作。

3.2总经理:

3.2.1 负责本制度之核准;

3.2.1 负责对奖励与处罚实施的最终方案的批准。

3.3 质量部:

3.3.1 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判责质量事故的归口管理;

3.3.2 负责跟进批量性事故的纠正预防措施;

3.3.3 负责按本制度手册执行质量奖励与处罚处置工作执行。

3.4行政部:

3.4.1 负责核准质量奖励与处罚的具体落实工作;

3.4.2 负责质量奖惩通报文件的下发工作。

3.4 售后部:负责客户投诉信息收集、整理、信息传递和信息真实性查证。

3.5 各责任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手册的宣贯工作及相关质量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和纠正改进具体落实、保障工作。

程序性文件、资料、记录

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质量管理工作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质量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质量工作行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完整性,保证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质量控制全过程,公司所有质

量控制文件、资料、记录均适用本制度。

三、规定:

(一)文件管理

1.编码说明

公司所有质量文件均为“YYY/XX-ZL-XX-20XX”标示:YYY代表公司名称,ZL代表质量管理,20XX代表文件编制年度。

(1)质量管理制度中编号“YYY/QM-ZL-XX-20XX”:

QM代表“制度”英文字母;

XX代表各制度的顺序编号;

(2)质量管理职责中“YYY/QD-ZL-XX-20XX”:

QD代表“职责”英文字母;

XX代表各职责顺序编号;

(3)质量管理程序中“YYY/QP-ZL-XX-20XX”:

QP代表“程序”英文字母;

XX代表各程序顺序编号;

(4)质量管理作业文件“YYY/ZY-ZL-XX-20XX”:

ZY代表“作业”英文字母;

XX代表各作业文件顺序编号;

(5)质量管理记录文件“YYY/JL-ZL-XX-20XX”:

JL代表“记录”英文字母;

XX代表各记录顺序编号;

2.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区性有关实施办法规定文件,统一由质量部负责收集整理,交于行政人事部保管,并由行政人事部有计划地打印分发员工学习和掌握。

3.有关外部相关机构对我司质量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发票、凭据等,统一由财务部收集并管理。

4.公司所属真空离子镀膜设备产品及其从属产品的质量标准、授权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文件的电子版、以及文字性的文件正本,统一由行政人事部保存管理、发放。

5.文件须分类成套装订,文字标注,要求一目了解,存取便捷。发放文件须实行领取登记,及时回收。文件原件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司经理人员。

(二)资料管理

1.产品宣传资料由高管团队设计、出样安排印刷、保管与发放。

2.质量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由质量部从外部学术会、培训会获取,并按规定存档保管。

3.有关真空离子镀膜机、零部件及其从属产品的市场行情资料,由市场部负责收集,整理,保存。

4.产品合同文件、装箱单、产品报告书、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由相关职能部门存档、管理;保密文件按总经理指示受控管理。

5.公司人事档案资料、培训资料等相关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整理、保存。

(三)记录类管理

1.相关外部质量管理机构的重要电话、邮件发放等,由公司总机转接后通报高管、管

代或质量部。

2.各类评审会议、专题会议、质量会议等要有专门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整理、保存。

3.设备产品附属件及零部件(含外协件)采购记录,由采购部建立并记录,要求注明日期、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供应商名称及电话、采购人等。

4.售后服务记录由售后部负责建立并保管,记录以设备安装运行日为起始日,用户质量反映情况和维修情况以及维修后用户信息反馈等。

5.记录应由实际岗位人员负责填写,由各部门经理按月、年整理,需要形成电子文件的记录,应严格履行输入核对,严防差错导致失误。

6.记录填写应清晰整洁、准确、认真、及时,不能事后补写;统一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或铅笔。

7.记录应完整,不可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应划线后在旁边填写,并在划线处加盖个人印章或签名,以示负责。

8.形成电子文件的记录,应定期转成PDF格式保存。

9.公司各部门经理对各自部门所属的记录应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改进意见,采取改进措施。

10.公司外部提供的凭证、票据、证照复印件,应由相应分管部门的相关专职人员进行验收和鉴定真伪,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配合上级领导解决问题。

11.所有购进和销售的票据、凭证、记录必须合法、规范,做到帐目、票据、货物相符。

12.对记录和凭证进行标识、汇集、编目和归档成册,便于查询,移交时应有交接记录,防止损坏、变质、丢失。

注:

1.如有图片形式的信息文件,需重新建立WORD文档保存;

2.记录所属部门均需有专人做记录保管,不可丢失;

3.到销毁年限的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按相关程序和规定销毁。

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零部件产品满足技术文件及装配要求,确保整机设备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而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司所有对零部件产品(或整机设备)质量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活动及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部员工的质量奖惩,根据《不合格评审表》,由IPQC检验人员或生产部经理开出《质量奖惩申请表》,经质量部经理核准确认,提交质量副总审批通过后转交行政人事部;

3.2对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含各厂长)的质量奖惩,由各部门负责人开出《质量奖惩申请表》,经质量部经理核准确认,提交质量副总审批通过后转交行政人事部;

3.3对各部门经理级别的质量奖惩,统一由质量部经理负责提交质量事件、事故调查报告,提交质量副总审批通过后转交行政人事部;

3.4行政人事部依照质量副总批准的《质量奖惩申请表》,在相关人员当月工资发放时予以奖惩兑现、协助质量相关职能部门做通报表扬、批评;

3.5奖惩最终表格由行政人事部保存,发扫描件发至质量部备案;

3.6《质量奖惩申请表》可作为各部门人员工资升降调整的参考依据。

四、规定

4.1 质量事故分类: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4.1.1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质量事故:

a) 违反本公司己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检验SIP、操作SOP及相关管理制度等)中任何一项规定,造成损失金额累计<1000元的;

b) 生产过程中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不按权限和程序规定私下放行或处理不良品的;

c) 生产加工中,因人为造成产品返修、报废损失金额累计<1000元的;

d) 材料及产品因搬运、防护等不当,造成返修、报废损失金额累计<1000元的;

e) 质量异常未及时反馈上报,造成问题处理不及时的;

f) 制程中,由后工序发现的明显低级错误,如磕碰、损毁、材料用错、混乱等状况的;

g) 半成品IPQC抽检时发现有工艺错误、尺寸错误等情况的;

h) 部门(所属厂)负责人,对发生在本部门(本厂)诸如本规定的质量事故,听之任之、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员也不主动开具《质量奖惩申请表》进行处罚的;

i)同一质量问题在月度内连续发生3次以上(含3次,情节严重度无论大小)的。

4.1.2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质量事故:

a) 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未经检验发货等原因造成重大客户投诉的;

b)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批量退货、索赔或取消订单的(注:凡与客户有争议的退货,在经质量部及公司相关领导核实,如责任确实不在本司的,可免予处罚);

c) 出现4.1.1情形,造成经济损失累计≥1000元的,或数量≥50件的。

4.2 质量处罚

4.2.1 一般质量事故处罚:

a) 对直接责任人处罚,按首次20元,再犯50元,第三次起按100元进行处罚;

b) 对存在4.1.1中“h”条款现象的管理人员,经调查属实的,对每人按100-200元进行处罚,相应给予举报者每人100-200元奖励;

c) 造成经济损失≤200元的,以通报批评为主;

4.2.2较严重及重大质量事故处罚:

a) 造成经济损失>200、<500元的,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人;

b) 造成经济损失≥500、<1000元的,处罚直接责任人100元/人、直接领导50元/人;

c) 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人,处罚直接领导100元/人,处罚间接领导50元/人;

4.2.3 一般质量事故处罚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罚,单次或月度对各责任人累计处罚金额以不超过该员工月工资的20%作为上限;如有超出,可按月度分期处罚,直至处罚结束。

4.2.4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由公司高层另行决定处理。

4.2.5对于内部批量质量事故或外部客户质量投诉与退货的,统一由质量部负责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完成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分送至质量副总及总经理处。

4.3市场部

4.3.1产品在与客户交接过程中无交接记录,发生丢失、损坏的,交予客户的产品与产品合同不符的、发货地点不正确的处罚100元。

4.3.2未按体系要求对顾客财产进行登记管理,造成顾客财产丢失、损坏的按照损失金额的30%进行处罚。

4.4技术部

4.4.1技术文件:作为加工、检验的唯一的权威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编制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其奖惩亦适用于4.2质量处罚和4.3质量奖励;

4.4.2凡涉及图纸及工艺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合格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质量部调查原因报质量副总处理;4.4.3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主设计师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师处罚20元;

4.5.4客户相关产品的设计临时更改的,相关设计师接收后要及时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因延迟或没传递到相关部门造成质量后果,处罚责任设计师200元;

4.5采购部

4.5.1 物料采购奖惩亦适用于4.2质量处罚和4.3质量奖励;

4.5.2.采购物流因防护不当造成损毁、丢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10%处罚。

4.6生产部

4.6.1多次送检不合格(连续三次,每次3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作业者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20元;

4.6.2批量质量异常,每次按损失成本10%价值处罚;

4.6.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及图纸、工艺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责任,厂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6.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等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4.6.5质量检验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拒不执行的,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不等;拒不执行情节恶劣的,经质量部经理核实后上报,由质量副总进行处理;

4.6.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

4.6.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200元以上),由厂长折合计算并向质量部提交报告,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200元;

4.6.8产品特别放行必须由质量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共同完成,并各自分别做特别放行记录;

对擅自决定特别放行的责任人处罚200元。

4.7质量检验

4.7.1质量检验的奖惩完全适用于4.2质量处罚和4.3质量奖励条款;

4.7.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IPQC检验人员处罚50元;

4.7.3因单品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导致装配无法进行的,FQC检验人员处罚50元;

4.7.4因单品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FQC检验人员处罚100元;4.7.5故意放行不合格单品至客户处的,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4.8对于以上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质量部有权要求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责任人及时处理,尽量挽回或减少损失,对于态度不好、意识不强的除以上罚款外还应额外追加处罚,并协调行政人事部予以全厂通报批评。

4.9其他未尽事宜由质量副总及总经理酌情而定。

五、质量奖励

5.1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5.1.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20~100元;

5.1.2员工发现对质量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重大质量事故的,经质量、技术经理核实后一次性奖励50~200元;

5.1.3员工如发现上道工序漏检,误检或重大质量缺陷,并及时制止、汇报者,经质量部核实后视情节奖励20~50元,如挽救损失金额巨大,质量经理上报质量副总另行奖励。

5.1.4每季度评选2名,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无任何质量异常,并具有很强质量意识和质量责任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质量意识,由各部门提出,质量部核实后报质量副总批准,奖励200元;

5.1.5向质量检验人员或厂长举报他人不安规定或质量要求进行作业,经确认核实的一次奖励50元;

5.1.6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质量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经确认核实一次奖励100~200元;

5.1.7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由质量副总、管理者代表及总经理视其影响程度大小给予奖励500~1000元或其他方式奖励。

六、处罚调整原则(根据处罚细节中的原处罚金额×对应系数)

质量奖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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