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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方便社会公众使用,进一步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厕,是指在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的,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包括:(一)直管公厕,是指由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公厕;

(二)社会公厕,是指由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公厕。

第四条城市公厕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功能完善、卫生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

城市公厕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市城市公厕专项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城市公厕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城市公厕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属的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和园区城市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园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公厕的下列工作:

(一)负责直管公厕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社会公厕管理维护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园林、环境保护、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市公厕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当有计划的逐年加大城市公厕建设及管理资金的投入,将城市公厕建设和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和建设部门,按照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公厕规划和设计标准》和其他

公厕管理制度(城市公厕开放时间的规定)

公厕管理制度(城市公厕开放时间的规定) 公厕也有“朝九晚五”? 对此,近日,有市民在成都市网络理政平台反映,成都某公园的公厕在白天是关闭的,无法使用。公园街道办9月7日作出回应,称公园公厕管理精细化,景区管委会派专人值班。按照公厕维护管理制度,每天8:30-12:00、13:00-17:00开放,其他时间关闭,“以保证公厕设施设备完好,提高游客服务质量”。 公共厕所的外部位置 在一个开放的公园里,其实有公共厕所,从9点到5点执行“作息时间”,真的是大开眼界。公园解释的理由似乎很充分:一者,公园内也有公厕是全天开放的;二者,对其限时开放,主要是因为“厕所里的卫生纸、洗手液和垃圾桶被盗”和“这大大增加了我们的管理和维护成本”。言下之意是,这不影响市民和游客正常如厕需求,也是“被迫帮忙”。但是,这样的理由真的站得住脚吗?一方面,是否真的不影响人的需求,归根结底还是人说了算。既然这件事反映在本地网络治理平台上,说明公众对此有意见和疑虑。另一方面,如果公厕里的物品被“偷”了,就干脆减少开放,更像是一种“小负荷”。不文明行为确实应该谴责,但除了将责任推给使用者,故而限制使用时间以外,难道就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颇显讽刺的是,享受“朝九晚五”待遇的公厕据说是3A级厕所“在装修、招牌、厕所规格、无障碍设施等方面都比普通公厕强”。

所以在限制开放之后,出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景象:用重金修建的“高级”厕所,不能为大众所用。这一幕的出现,表面看是管理方式的不当,背后其实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每当你上厕所,就要看我们想怎么上班,怎么休息,怎么管理——。我不管你舒服不舒服,先让我“舒服”。 3A级公共厕所 超越个别案例,在现实中看到这样的做法和思考并不少见。改厕所许可、审批、签字、转学等也很常见。社会一直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看,事难办”作为一种政府作风和官僚作风。公厕限量开放背后的思路其实是一致的。——只顾服务提供者的“舒服”,而不顾被服务者的需要。 特别是,此次事件中的“朝九晚五”制度,更像是一种隐喻应该保持警惕。这种规则和礼仪已经从政府机构蔓延到公园管理和厕所管理的社会化事务,这意味着它应该“约束”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接受并适应它。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苏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苏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苏府[2003]97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6.26 【实施日期】2003.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苏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府[2003]9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公厕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厕(又名公共卫生间,下同),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员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道路、广场、旅游景区(点)、公共绿地和车站、码头、宾馆、商场、餐饮店、体育、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附设的公厕。 第四条苏州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卫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环卫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厕的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财政、卫生、物价、园林绿化、交通、贸易、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做好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城市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 第六条城市公厕应当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建改并重、方便卫生、有利排放、便于清运、美观适用的原则,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员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公厕规划,作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公厕管理制度

公厕管理制度 1、公厕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 2、公厕每天保洁次数应不少于2次; 3、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4、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 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 5、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 6、座便器、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 7、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管道保持畅通; &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冲水设备 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 9、公厕设有醒目标志牌,方便群众入厕; 10、蝇蚊孳生季节,应安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明 蛆孳生。 九源徐矿城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公厕保洁人员职责 1、实行全日制保洁,每天对公厕冲洗两次。 2、各类标牌标志制度需配挂齐全。 3、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六无六净”即: 及时清洁地面及大小便池,及时倒空纸篓不溢满做到无痰涕纸屑、无屎尿堵塞。及时保洁,确 保公厕清洁无蛆蝇无恶臭。及时清理地面,做无污泥积水。每日清洁门窗、墙面、

灯具,做到无积尘蛛网。六净”即墙壁净、门窗净、间板净、蹲位净、地面净、取粪口净。 4、及时上报公厕设施损坏及运转不良情况,并及时维修保持公厕正常使用。 5、保持公厕周边环境整洁。 6、做好夏季公厕消杀工作,避免蚊蝇滋生,做到每年粉刷墙壁一次,每月消毒一次。 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 1、对初检不合格的食品,市场检测员应当复检。 2、复检仍不合格的,检测员应当报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 人。市场主办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责令不合格食品下架、销 毁。 3、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由经营者与市场主办单位共同 将不合格食品送法定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经营者先行 垫付, 若检测结果与市场主办单位检测结果不一致, 检 测费用由市场主办单位支付、 4、对不合格食品,应根据不同食品类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 销毁。市场主办单位销毁不合格食品时,应通知工商部 门或农委部门以及经营者到场。 5、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迅速召 回,防止危害扩大。 6、市场主办单位应当追溯不合格食品来源,并及时向属地工 商、农委部门报告。 7、工商、农委等部门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 及时发 布相关信息。

公厕管理方案

公厕管理方案 一、目的 为促进城市公厕运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为宾客和市民提供舒适、整洁、环保的如厕环境,依据《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市政配套独立公厕。 三、管理部门职责 (一)保洁部负责公厕整体运行清洁与维护工作。 (二)维修部负责公厕设施设备故障维修和保养。 四、开放与维护时间 (一)公厕运行时间实行24小时对外开放。 (二)清洁与维护16小时,上午6:00—晚上22:00。 五、运行标准 (一)配套设施功能齐备完好运行,外观整洁统一。 (二)设施设备损坏修复更换维修及时。 (三)化粪池定期清掏运输,保障功能正常运转。 (四)房屋建筑外观定期清洗或粉刷,保持观瞻效果。 六、清洁标准 (一)一类公厕每天从6:00-22:00时配专人全时段看管,随脏随保洁;二类公厕每天从6:00-22:00时设专人巡回随脏随保洁,每天不少于6次。 (二)每个公厕必须免费提供厕纸服务、及时补给厕纸、公厕内保持有绿化植物点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要达到“五净”、“七无”(即:地面干净、蹲位及尿槽干净、墙壁及门窗干净、公厕四周环境干净;无乱张贴、无乱涂污、无杂草、无烟头、无蝇蛆、无淤塞、无臭味)。 (三)公厕内的所有设施(包括:马桶、厕兜、隔板、门窗、洗手盆、镜、水龙头、水箱、水管、电灯、电线等)如有损坏,由中标人更换、补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四)每个公厕在晚上18:00时亮灯至第二天早上7:00时,如遇特别天气情况,能见度差,应适当调整照明,水费由中标人支付。

(五)化粪池每半年清掏一次,每年至少一次粉刷墙身、天花,清洗外墙、排水、排污疏通清理,清理时通知采购人,以便监督、验收登记,做好台帐。 (六)室内设备擦拭2次/天,保持无灰尘、痕迹,全天定岗随时维护。 (七)房屋建筑外观清洗擦拭1次/周,保持观瞻效果。 (八)公厕消杀1次/周,保持无蚊蝇滋生。 (九)垃圾外运1次/天,保持随时清、无滞留。 七、清洁程序 (一)对公厕设施(地面、便池、门窗等)由左至右、由里到外进行擦拭。(二)对公厕设施(房屋建筑外观等)由上至下、由左至右进行擦拭冲洗。(三)对公厕设施(消杀处置)由里到外进行全面物理消杀。 八、公厕保洁专员岗位职责 (一)保洁主管岗位职责 1、保洁主管在管理处经理领导下,负责实施所辖区域项目现场的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和办公环境。 2、对保洁工作的现场进行管理,及时了解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 3、严格按清洁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和考核制度,检查和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绩效挂钩。 4、合理配置所辖区域内各现场保洁人员和清扫工具的数量,确保各现场清洁工作不留卫生死角。 5、坚持每天巡视项目现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6、负责项目现场清洁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经常组织召开保洁员工会议,落实公司相关制度。 7、负责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的安排。 8、对保洁各类物资的领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带领保洁各班组完成公司安排的临时任务。 (二)保洁领班岗位职责

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方便社会公众使用,进一步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厕,是指在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的,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包括:(一)直管公厕,是指由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公厕; (二)社会公厕,是指由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公厕。 第四条城市公厕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功能完善、卫生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

城市公厕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市城市公厕专项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城市公厕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城市公厕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属的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和园区城市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园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公厕的下列工作: (一)负责直管公厕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社会公厕管理维护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园林、环境保护、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市公厕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当有计划的逐年加大城市公厕建设及管理资金的投入,将城市公厕建设和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和建设部门,按照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公厕规划和设计标准》和其他

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及远离城市旅游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管理和卫生监测评价。集镇公共厕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的分类按CJJ 14-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在短期内没有条件建设下水道地段,可参照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标准建设非水冲式公共厕所。 3 卫生要求 3.1 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值(见表)。 表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值

注: 1. 2号卫生指标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贮粪池周围30~50cm以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 2. 非水冲式厕所也应符合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 3.2 规划设计的卫生要求 3.2.1 在城市,以建水冲式公共厕所为主要发展方向。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和卫生器具数量必须满足服务范围内人群的需要。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材料建筑。 3.2.2 公共厕所的地址应选择在使用方便、地点适宜的地段,与饮食食品行业、托幼机构和城市集中给水点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3.2.3 男厕所的小便器(池)与大便器(槽)分室设置。一、二类公共厕所应设管理间。 3.2.4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之间必须设置隔断和门。一类厕所的隔断不得低于1.8米,一、二类男厕所的小便器(池)应设隔断。 3.2.5 公共厕所必须安装防蝇、防蛆、防鼠设施。 3.2.6 公共厕所的化粪池或贮粪池,在建筑上应做到密闭、有盖、不渗漏,防止污染地下水。 3.2.7 在重点旅游区设置的公共厕所,除满足一类水冲厕所标准

武汉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武汉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方便市民使用,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的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及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是指设置于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和商业、民用建筑,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是本市公厕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人民政府是本区公厕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厕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旅游、环保、水务、园林、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厕管理的相关工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按照本办法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的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公厕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厕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以区为主、建改并重、方便实用、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五条下列区域和场所应当设置公厕: (一)城市道路两侧; (二)车站、港口、机场、大型停车场、加油站、医院、体育、文化、教育场馆、会议展览场馆、影剧院、广场、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 (三)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品交易和商业服务场所; (四)具有一定规模的居民住宅小区。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各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按照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原建设部制发的《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和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厕设置规划,纳入本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平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条城市道路两侧设置的公厕,由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 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厕设置规划,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两侧公厕的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城市旧城改造、新区开发、新建住宅小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等建设工程的配套公厕,由建设单位设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和标准,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建城[2008]170号)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城[2008]170号 【发布日期】2008-09-16 【生效日期】2008-09-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建城[2008]17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市政管委、市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各地普遍重视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管理,设施和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着规划不落实、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厕的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加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一)环卫事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城市公厕是城市重要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现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加强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把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xx公厕建设和管理目标 (二)全面落实《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利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一般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3-5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65%;直

辖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4-7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逐步建立起以固定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网络格局;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环境协调、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市公厕全部免费使用,有效服务社会公众。 三、完善xx公厕建设规划 (三)城市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环卫专业规划的编制,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城市公厕的现状调查和评估,依据《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等规章、技术标准,编制和完善环卫专业规划;城市环卫专业规划中有关公厕的主要内容应纳入各层次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要对城市公厕的布局和数量、建设标准、实施计划、投资等做出统筹安排,落到实处,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公厕的具体选址方案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厕建设用地。 四、加快xx公厕配套建设 (四)公厕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工程报建、施工监管、竣工验收、投资决算、备案归档等建设程序,确保公厕建设质量和标准。 (五)居住小区、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道路广场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公园绿地等建设项目要明确配建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建筑面积,所需建设资金要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大型金融网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在公共活动空间设置公厕。公厕要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须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参与,对没有按设计配套建设的,不得通过验收。 (六)要按照规划布局和城市建设进程,及时新建和逐步改造城市公厕。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拆除公厕的,须报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应坚持先建后拆,特殊情况要落实重建资金还建措施,确保公厕的重建。在拆迁和重建过程中,应设立临时公厕,明确公厕还建日期,并向社会公示。 (七)公厕的设计要严格执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05),做到识别性强,与城市整体环境协调,内部设施完善、功能

公共厕所设计要求要求规范-厕所设计要求

厕所设计规范 3.3.1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100mm,小于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1.8m、三类公厕大于1.5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0.8m的隔断板。 3.3.2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3.3.3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所需要的各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

设施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的器具。

3.3.4 公共厕所内部空间布置应合理,应加大采光系数或增加人工照明。大便器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通过调整冲水和下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前后空间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3.4节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冬季应配置暖气、夏季应配置空调。 3.3.5 公共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规定。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为6L的冲水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 3.3.6 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h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3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通风口应设在蹲(坐、站)位上方1.75m以上。大便器应采用具有水封功能的前冲式蹲便器,小便器宜采用半挂式便斗。有条件时可采用单厕排风的空气交换方式。公共厕所在

杭州市公厕管理办法

杭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1998年6月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等24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0年11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处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公厕的管理,提高城市公厕卫生水平,美化城市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公厕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道路、广场和机场、车站、码头、宾馆、商店、饭店、影剧院、公园、体育馆、娱乐场所、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 第四条任何人使用城市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 第五条杭州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厕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城市公厕的规划 第六条城市公厕应当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建改并重、方便群众、卫生适用、有利排放、便于清运、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城市公厕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组成部分。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公厕的建设规模、等级等具体要求,必要时,可以城区为单位编制公厕布点专项规划。 第八条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厕应按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 每座新建公厕的建筑面积应当达到六十平方米以上(含六十平方米),男女厕位的比例应当达到二比三。 第九条下列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公厕: (一)广场; (二)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中型商场(店)、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影剧院、体育馆(场)、展览馆; (三)公园、各类市场、大中型停车场; (四)住宅小区。 人流量密集、建厕地点难以落实的繁华地段,沿街公共建筑附设的内部厕所应对外开放,供游人使用。 城市公厕的设置,应当符合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第十条城市公厕应当修建在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放或清运的地点,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021年公厕管理制度范文

公厕管理制度范文 一、学校公共厕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公共厕所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六、师生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龙池初级中学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公厕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制定木规定。 第二条城市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 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展览馆等)附设的公厕。本市市区及郊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工矿区、旅游区范围内的城市公厕管理和维护,适用木规定。 第三条城市公厕应当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第四条设置城市公厕应当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规定。车站、广场、繁华街道两侧、集贸市场、旅游景点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场所附近,必须设置城市公厕。 第五条城镇街道两侧的城市公厕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其他公厕的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由其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第六条使用城市公厕,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设施

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GB/T 17217-1998)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及远离城市旅游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管理和卫生监测评价。集镇公共厕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的分类按CJJ 14-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在短期内没有条件建设下水道地段,可参照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标准建设非水冲式公共厕所。 3 卫生要求 3.1 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值(见表)。 表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值 编号 卫生指标 水冲式公共厕所类型

注: 1. 2号卫生指标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贮粪池周围30~50cm以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 2. 非水冲式厕所也应符合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 3.2 规划设计的卫生要求 3.2.1 在城市,以建水冲式公共厕所为主要发展方向。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和卫生器具数量必须满足服务范围内人群的需要。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材料建筑。 3.2.2 公共厕所的地址应选择在使用方便、地点适宜的地段,与饮食食品行业、托幼机构和城市集中给水点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

3.2.3 男厕所的小便器(池)与大便器(槽)分室设置。一、二类公共厕所应设管理间。 3.2.4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之间必须设置隔断和门。一类厕所的隔断不得低于1.8米,一、二类男厕所的小便器(池)应设隔断。 3.2.5 公共厕所必须安装防蝇、防蛆、防鼠设施。 3.2.6 公共厕所的化粪池或贮粪池,在建筑上应做到密闭、有盖、不渗漏,防止污染地下水。 3.2.7 在重点旅游区设置的公共厕所,除满足一类水冲厕所标准外,还应增加自动(或脚踏)洗手设备、烘手器、梳妆室、机械通风装置以及必要的室内美化、香化。 var cpro_psid ="u2572954"; var cpro_pswidth =966; var cpro_psheight =120;

公厕运行管理方案

城市公厕运行管理方案 一、目的 为促进城市公厕运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为宾客和市民提供舒适、整洁、环保的如厕环境,依据《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市政配套独立公厕。 三、管理部门职责 (一)保洁部负责公厕整体运行清洁与维护工作。 (二)工程部负责公厕设施设备故障维修和保养。 四、开放与维护时间 (一)公厕运行时间实行24小时对外开放。 (二)清洁与维护16小时,上午6:00-14:00、下午14:00-22:00(以实际情况调整为准)。 五、运行标准 (一)配套设施功能齐备完好运行,外观整洁统一。 (二)设施设备损坏修复更换维修及时。 (三)化粪池定期清掏运输,保障功能正常运转。 (四)房屋建筑外观定期清洗或粉刷,保持观瞻效果。 六、清洁标准 (一)清洁期间配套放置工作导视牌。 (二)室内设备擦拭2次/天,保持无灰尘、痕迹,全天定岗随时维护。 (三)房屋建筑外观清洗擦拭1次/周,保持观瞻效果。 (四)公厕消杀1次/周,保持无蚊蝇滋生。 (五)垃圾外运1次/天,保持随时清、无滞留。 七、清洁程序 (一)对公厕设施(地面、便池、门窗等)由左至右、由里到外进行擦拭。 (二)对公厕设施(房屋建筑外观等)由上至下、由左至右进行擦拭冲洗。 (三)对公厕设施(消杀处置)由里到外进行全面物理消杀。 八、质量检查 (一)班长每日巡检不少于2次,并填写相关记录。 (二)主管每日巡检不少于1次,并填写相关记录。 九、注意事项 (一)保洁员注意自身保护,防止药物中毒。 (二)高空作业应做好防护措施。 (三)公厕设施损坏及时上报主管,保障功能运行正常。

管理用房工具摆放整齐统一,规范管理。 (四)

公厕管理制度

公厕管理制度 1、入厕人员要服从公厕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 礼貌,遵守社会公德,确实以“走近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的道德理念。 2、入厕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厕卫生,不得随地乱扔, 乱放,做到大便入槽,小便入池,纸屑入筐。3、入厕人员要爱护公厕设施,禁止在墙壁上乱贴, 乱画和书写污言秽语。违者罚款10至20元,损坏设施必须照价赔偿,并处罚款20至50元。4、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依照有关 规定实施处罚,对拒绝执法并辱骂,殴打管理人员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创建社会治安稳定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保障。我社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构建社会和谐社区为宗旨,在街办党工委的领导下,在社区内开展了综治工作,并做了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1、我社区高度重视社区综治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我社区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与驻地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 任书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等。 二、注重治安、狠抓宣传 1、社区领导非常重视综治工作,成立了综治机构,建立健全了各种组织,我们把有责任感、有能力的、热心此项工作的社区居民充实到此项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他们最大的能力,使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继续把创建“无案社区、无毒社区、无赌社区”活动开展下去,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型宣传活动,如:法制宣传、禁毒宣传、科普宣传等,充分利用3月份“爱路护路”宣传月、“6· 26”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 17217-1998) Hygienic Standard for public toilet in municipality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及远离城市旅游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管理和卫生监测评价。集镇公共厕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的分类按CJJ 14-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 在短期内没有条件建设下水道地段,可参照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标准建设非水冲式公共厕所。 3卫生要求 3.1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值(见表)。 表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值 编号 9卫生指标 成蝇(只) 蝇蛆(尾) 臭味强度(级) 氨(mg/m3) 硫化氢(mg/m3)

厕室内温度(℃) 厕室内相对湿 0."01度 (%) 换气次数(次/小时) 采光系数水冲式公共厕所类型一类00 <1 0.3 0.01 ≥14 ≤30 ≥5 1:6~1:8 >40二类 <30≤2 1.0 0.01 ≥10 ≤80 ≥5

34~40三类 <50≤3 3.0 0.011:6~1:820~3010人工照明(Lx) 注: 1. 2号卫生指标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贮粪池周围30~50cm 以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 2.非水冲式厕所也应符合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 3.2规划设计的卫生要求 3. 2."1在城市,以建水冲式公共厕所为主要发展方向。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和卫生器具数量必须满足服务范围内人群的需要。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材料建筑。 3. 2."2公共厕所的地址应选择在使用方便、地点适宜的地段,与饮食食品行业、托幼机构和城市集中给水点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 3. 2."3男厕所的小便器(池)与大便器(槽)分室设置。 一、"二类公共厕所应设管理间。 3. 2."4公共厕所的大便器之间必须设置隔断和门。一类厕所的隔断不得低于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一、学校公共厕所(盥洗室)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和斑迹,下水道畅通,配备专用垃圾箱内干净卫生无异味,节水设备安全使用。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化粪池内定期清空。 六、师生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不将饮料袋、瓶等杂物抛入便池,随手关灯,不在厕所内大专喧哗,拖把房内工具用完清洗后按序上架。 为保持景区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树立景区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景区公共场所卫生 1、景区路面: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工作区内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无枯朽树枝,无杂草。 6、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二、公共卫生间 公共卫生间达到六无、六净、三好: 六无:(1)无痰涕、纸屑(2)无堵塞(3)无污垢

公共卫生间设计规范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 14-2005 J 476-2005)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1.0.3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1.0.4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置格局;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对辅助设施的需要。 1.0.5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 2 术语 2.0.1 公共厕所(公厕)WC,public toilets,lavatory,restroom 在道路两旁或公共场所等处设置的厕所。 2.0.2 独立式公共厕所independence public toilets 不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2.0.3 附属式公共厕所dependence public toilets 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2.0.4 无障碍专用厕所toilets for disable people 供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方便的人使用的厕所。 2.0.5 活动式公共厕所(活动厕所)mobile public toilets 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2.0.6固定式公共厕所fix up public toilets 不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2.0.7 单体厕所monocase public toilets 只包含一套卫生器具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8 组装厕所movable combination public toilets 由多个单体厕所组合在一起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9 拖动厕所drag-movable public toilets 由其他车辆拉动至使用场所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10 汽车厕所busses public toilets 能行驶至使用场所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11 水冲便器water closet 用水冲洗的坐(蹲)便器。 2.0.12 卫生间toilets,lavatory 用于大小便、洗漱并安装了相应卫生洁具的房间或建筑物。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1.0.3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1.0.4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臵格局; 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对辅助设施的需要。 1.0.5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3 设计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防臭的原则。 3.1.2 公共厕所外观和色彩的设计应与环境协调,并应注意美观。 3.1.3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臵卫生洁具和洁具的使用空间,并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臵。 3.1.4 公共厕所应分为独立式、附属式和活动式公共厕所三种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应根据公共厕所的位臵和服务对象按相应类别的设计要求进行。

3.1.5 独立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三类。各类公共厕所的设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应设臵一类公共厕所; 2 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应设臵二类公共厕所; 3 其他街道和区域应设臵三类公共厕所。 3.1.6 附属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二类。各类公共厕所的设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商场、饭店、展览馆、机场、火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省市级医院应设臵一类公共厕所; 2 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餐饮店、招待所和区县级医院应设臵二类公共厕所。 3.1.7 活动式公共厕所按其结构特点和服务对象应分为组装厕所、单体厕所、汽车厕所、拖动厕所和无障碍厕所五种类别。 3.1.8 公共厕所应适当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的比例宜为1:1~2:3。独立式公共厕所宜为1:1,商业区域内公共厕所宜为2:3。 3.2 卫生设施的设臵

公共卫生间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公共卫生间管理制度 篇一:厕所管理制度 厕所管理制度 1.爱护厕所公共卫生设施,专人负责清洁卫生。 2.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3.经常检查厕所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4.文明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乱划。 5.卫生间清洁值班员每日必须将卫生间冲洗2—3次。 6.必须每周消毒两次,严防各种病毒传染,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篇二: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公共厕所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共厕所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杜绝安全隐患,落实专人负责,特制定本规定。 公厕开放时间: 5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至24:00 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5:00至晚23:00 一、公厕每天至少打扫二次,公厕所内无蝇虫,基本无臭味,地 面无积水、痰迹或者烟头、纸屑等杂物,便器内无污垢、杂物、积存粪便,墙壁、顶棚无积灰、污迹、蛛网等。并做好相应的设备运行记录。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公示服务标准、监督电话,便于

公众监督。 二、公共厕所因设施故障等原因确需临时停用的,维护管理责任 人应当公示停用期限,并及时维修。清扫保洁时应设置提示标志,地面保洁时应设置防滑标志,文字清晰。 三、公共厕所应当文明使用。公共厕所内禁止下列行为:1.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在便器外便溺。 3.向便器、粪井内排倒污水、污物、废弃物。 4. 在公共厕所内的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张贴、乱刻画。 5. 毁损公共厕所内的设施、设备或者将其移作他用。 6.禁止在公共厕所内吸烟,使用明火,防止沼气中毒及爆 炸。 7. 其他影响环境卫生和公共厕所正常使用的行为。 四、公厕管理员要保持服装整洁,佩戴胸卡。文明作业,礼貌待 人,照顾老、弱、病、残、孕等人员, 五、熟悉厕所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及保养。主动介公厕设施的 使用方法;填写报修记录,并及时报修。发现求救信号,应及时给予帮助。 六、公厕管理员必须严守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发现空岗 一次提出警告,累计二次罚款50元,予以辞退。 七、公厕管理员由所在村委会选拔使用。由北京上庄诚泰兴业公 共环境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提供必

公厕管理和保洁制度

公厕管理和保洁制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公厕管理和保洁制度 为加强公厕管理,提高我区公厕管理水平,方便市民、游客如厕,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毕节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管理制度 1、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 2、公厕每天保洁次数不少于4次。 3、公厕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 4、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尘、污迹、蜘蛛网、无乱涂知己画,内外墙面整洁。 5、公厕地面光洁,无积水。 6、座便器、便池、蹲位应整洁,无粪便污物和尿碱。 7、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冲水设备应完好,无积尘和污物。

8、公厕设有醒目标志牌,方便市民群众入厕。 9、定期进行杀菌消毒,保证厕内无蝇、无蛆,基本无臭味。 10、公厕内蚊蝇不超过3只。 11、使用城市公厕,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设施设备,服从公员的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城管部门依据《贵州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毕节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给予相关处罚。 保洁制度 1、地面无杂物、纸屑、无污迹,保持地面全天干净。 2、墙壁上各种标牌干净整洁,无积尘、水迹、斑点、蜘蛛网。 3、门窗、玻璃干净整洁,无积尘、水迹、斑点、蜘蛛网。 4、保洁人员应经常擦洗地面,墙体、门窗、洗手池、拖把池,保持其完好整洁;并负责厕所通水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

护,保证厕所化粪池、贮粪装置及下水道畅通。 5、便池、洗手池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干净,便池内无尿碱,无粪便积存。 6、爱护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指定位置。 7、垃圾倒入指定设施内,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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