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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

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

4.1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

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

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0拾金不昧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2.11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50-300元。

4.2.12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4.2.13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50—100元奖励。

4.2.16获得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分别给予奖金(100-500元)或奖品。

4.2.17对病情复杂、难度大的病危患者抢救成功,且无医疗缺陷

者,对医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每例奖励300-500元。

4.2.18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技能,在国家、省市以及医院等各层次的理论、技能考核和竞赛中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每人50-200元。

4.2.19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奖励200-1000元;凡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500 元,国家级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1000 元,在省级学术会上宣读论文的奖200 元。

4.2.20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者。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300元;省级的奖励200元;市级的奖励100元;区级的奖励5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10元。

4.2.21积极为医院穿针引线,动员海内外人士、团体向医院捐赠资金、设备的,按捐款总数的3%奖励公关者。

4.2.22 节约药品奖励:各科室节约药品,以节约价值的25%奖励该科室,18%奖励药剂科,5%奖励财务科。

4.2.23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20%奖励。

4.2.24关心和爱护医院财产,节约医院资源,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者,按增收节支奖励办法给奖。

4.2.25医院认为应奖励的其它行为。

五、处罚制度细则

5.1处罚方式包括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5.2工作中员工犯有下列过失,相应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薪)、调岗、辞退等行政纪律处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能诚恳接受批评帮教的可以从轻处罚:

5.2.1顾客服务方面

5.2.1.1病人有疑问或有问题急需解决时,工作人员不理睬、不解释的,罚款50 元;医护人员以各种理由置患者于不顾、不及时诊治的,

罚款100元;顾客反映强烈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5.2.1.2服务态度恶劣,顶撞病人或与病人发生争吵,被病人投诉,经查属实者扣当事人100 元;影响极坏,或一年内被有效投诉三次者,予以辞退。科室负责人出现上述情况予以免职。

5.2.1.3导医没有发现需要帮助的顾客的,1次扣10元;门诊与住院、科与科之间推诿病人的,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者从严处理。

5.2.2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方面

5.2.2.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或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40%,科室主任、医务科或护理部负责人、医院主管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5.2.2.2医院将按医疗质量考核办法扣责任科室月质量考核分。行政、后勤等各类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职或过失,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参照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5.2.3处方等文书书写方面

5.2.3.1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本院检查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元,可累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0元。

5.2.3.2护理文书书写以《护理文件书写规范》的标准执行,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发责任人5元,可累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0元。

5.2.4病历书写方面

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病历质量控制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院科二级级质量控制。

5.2.4.1病历无二级质控的,缺一级扣罚责任人10元/份。

5.2.4.2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元,并责令重写;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20元,并责令重写。

5.2.4.3住院病人出院后一周,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扣发责任人5元;逾期一周未交的扣发50元。

5.2.4.4造成病历遗失的,扣罚5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5.2.5其它资料文书书写

5.2.5.1病情记录不分析检查结果,不分析病情,扣当事人10 元/次。

5.2.5.2重要用药或特殊治疗不在病情记录中说明理由,扣当事人20 元/次。

5.2.5.3危重病、疑难病、大中手术的科主任查房记录应详细,如诊断、鉴别诊断、诊治措施、治疗或术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如只写“XX 主任查房,同意诊断及治疗”,经治医生扣20 元。超过24 小时无科主任签名者扣科主任20 元。

5.2.5.4术前无总结、术后8 小时无手术记录或术后记录,扣经治医生20 元。

5.2.5.5大中手术前无讨论记录者扣当事人及科主任各30 元,重大、疑难及新开展手术,手术前应报告业务副院长,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违者扣当事人及科主任各30 元。

5.2.5.6入院评估表应在24 小时完成,护理记录、体温单、医嘱单、物品记录、交班报告,按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出院小结、出院指导,出院24小时内完成,否则扣责任人20 元。

5.2.6执行业务操作制度规程方面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

5.2.

6.1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2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100元;轻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50

元。

5.2.

6.2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一般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严重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100-200元。

5.2.

6.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对违反该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的,每违反一条扣发责任人30元;不服从主管人员或上级医师合理指导者,每次扣罚30元;屡劝不改者,给予降10%工资或辞退处理。

5.2.

6.4术前必须核查病人,严禁不看病人而开医嘱或手术,违者扣当事人100 元。

5.2.

6.5未按预约时间给病人作检查、化验、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罚当事人10元;顾客投诉的给予罚款50元;各种检查报告单书写要字迹清晰可辩,有原则性错误,罚款当事人30元/次。错发报告,罚当事人50 元;因错发报告造成严重后果者扣200 元并解聘。

5.2.

6.6从事临床医疗、护理的医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入职2个月内办理好执业变更注册手续、超过2个月未办理变更的须先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后的再上班,超过3个月的给予降低10-20%的工资或解聘,确保依法执业。

5.2.

6.7请上级医师会诊,上级医师不及时会诊者(急会诊上班时间10分钟内,班外时间半小时内), 扣上级医师50 元.收治危重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违者扣当事人50 元。无正当理由而不执行上级医师意见者,扣当事人50 元。

5.2.

6.8正常工作日管床医生每天查房不少于2 次,每少一次扣20 元。科主任在24 小时内应检查新入院病人,并在病情记录中签名,违者每次扣科主任30 元。科主任每周查房不少于2 次,少一次扣50 元。

5.2.

6.9严重违反诊疗操作常规者,扣当事人100 元,3 次以上者解聘。

5.2.

6.10药房错漏发药品,扣当事人30 元/例,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00 元或解聘。

5.2.

6.11违反麻醉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者,扣责任人每支(片、

丸)50 元,麻醉处方不合格,而又不及时更正者,扣当事人30 元。

5.2.

6.12给患者治疗时:打错针、发错药、漏执行医嘱、漏执行护理项目,扣当事人30 元/次,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扣200 元并给予解聘。顾客输液完护士没发现1次扣10元;滥用抗菌素的,每张处方扣罚20元。

5.2.

6.13发生褥疮等护理并发症一例扣责任人200 元。

5.2.

6.14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者,罚当事人50 元,罚责任人100 元。

5.2.

6.15违反各种规章制度造成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另按有关规定处理。

5.2.

6.16收费员漏收、少收,财务人员丢失发票的,赔偿相应损失。

5.2.

6.17凡是发现为顾客出具假疾病诊断书者,每次罚款100元;开具假报告者(院领导批准的属于保护性医疗措施等特殊情况除外),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非医学需要,利用B 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罚责任人300元。

5.2.

6.18需要戴帽签名,不及时签名或盖章的给予罚款30元一次,造成不良后者的,给予罚款100-300元。

5.2.

6.19 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按照5.2.2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方面规定处理。

5.2.7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方面

5.2.7.1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防治法》、

和《消毒管理办法》以及医院制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出现一起不符合要求的扣发责任人10元;造成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视情节扣罚责任人200—600元,给医院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30%—40%;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2.7.2不执行传染病报告管理规定,传染病报告不及时,每漏报或迟报l 例,扣当事人50 元。

5.2.7.3供应室供应一件灭菌不合格物品,扣责任人100 元。

5.2.7.4消毒液浓度及一次性用品处理不当者、在器械方盘、消毒容器(盒、杯等)上标注不正确的扣责任人10 元∕件。被卫生行政部门发现的扣责任人50元。

5.2.8廉洁自律方面

5.2.8.1在未经医院主管部门允许而自己向病人推销非正常渠道购进的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用品)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视情况相应给予记过、降级(降薪)或调岗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

5.2.8.2凡来院就诊的门诊、住院病人或月子馆顾客所有费用一律由医院财务部门为其出具统一收据、发票。凡未经医院同意而私自收费的,除对当事者处以3倍罚款外,并视情况相应给予当事者记过、降级(降薪)或调岗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

5.2.8.3凡未经财务部门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变相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多收费等,除如数退还顾客之外,给予个人或科室1倍罚款,并全院通报批评、作记过处分。

5.2.8.4在各种业务来往中,收受的回扣费,手续费或价值500元以上的实物,必须三日内主动上缴办公室,否则以受贿论处,除没收全部所得,按3倍罚款,并视情况给予辞退,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为了取得回扣,抬价进货,盲目采购,降低工程、物资质量的,加重处罚。

5.2.8.5利用处方权直接或间接从药品生产厂家,各医药公司医药代表中获取药品回扣者,除追缴全部非法所得外,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发现第二次者除加倍罚款外,工资下调10%;并视情况给予辞退.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5.2.8.6擅自占用医院公物、住房或拒不退房者,除强行追回公物外,并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5.2.8.7在职医务人员未经医院批准,在院外从事有偿医疗活动或将本院能够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介绍到院外检查治疗的,私自转诊本院有能力处理的顾客者,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200—500元。

5.2.9违反劳动纪律的,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5.2.9.1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当面顶撞领导,或在会上、门诊、办公区域吵闹,经教育不改的,罚款50-100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从下月起工资下调10%或辞退。

5.2.9.2员工调薪、停工、停职、辞退,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任何职能部门、科室不得擅自辞退、停职其下属员工,违者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200元,第二次免去其部门负责人职务并罚款500元。

5.2.9.3在门诊大厅、一、二楼科室、咨询台、药房、收费处等窗口岗位吃饭、吃零食的,每次罚款20元;顾客面前打私人电话的给予罚款30元;经教育不改的,加倍罚款。

5.2.9.4上班时间看小说、看电视、下棋、打扑克、听音乐、玩手机、做私活、窜岗聊天等,每次罚款20元,打磕睡罚款30元;用医院电话谈私事的罚款20元并按话费3倍罚款,通报批评;用电脑在线看视频影响网速的,罚款20元;在经营服务场所内打麻将、纸牌的罚款100-500元;在宿舍内喧哗、打闹,23点以后电视音量过大影响其他员工休息的罚款20元,影响到对面住院客户的,罚款50元;经批评不改者,加倍罚款。

5.2.9.5员工上班必须佩戴胸牌,无故不戴者,每次罚款5元。工作时,无故不着工装工作者、穿拖鞋上班者,每次每项罚款10元。

5.2.9.6值班医生、护士要坚守岗位,发现擅自离岗一次扣30元(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的,应与值班医生、护士或咨询台说明去向)。

5.2.9.7夜班或待班人员电话不通或者无故不接电话的,罚款20 -50元;延误病人诊治的,给予罚款50-100元。待班人员接到电话必须10分钟内赶到病房,超过15分钟的,给予罚款50-100元。

5.2.9.8在医疗活动中,各级之间的不同看法不得向患者及家属透露,不能在患者面前发牢骚、互相拆台、谈论医生护士的不足、抵毁其他医务人员,违者给予当事者批评教育并罚款 50-100元。

5.2.9.9员工内部纠纷,经教育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对主要责任一方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罚款100元;侮辱诽谤他人,破

坏他人名誉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罚款100元。员工在工作区、会议室大吵大闹、拍桌子的给予罚款50-100元;内部员工之间打架斗殴者,先动手的一方罚100元,后动手的一方罚50元;有一方先动手,但另一方能克制忍让不还手的,先动手一方罚100元,忍让的一方奖励100元。造成伤害的、由个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给予辞退处理。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伪证、暴力威胁、恐吓,制造事端者,扣罚50-200元,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

5.2.9.10因不执行或违反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造成刑事案件,火灾、火警,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一定的损失外,还应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2.9.11下班未关灯、风扇、空调、电脑者,每次每项罚款20元。或离开工作场所20分钟以上未关风扇、空调者罚款20元. 空调温度设置低于25度的,每次给予罚款10元。

5.2.9.12注意环境卫生,乱丢垃圾给予罚款10元;员工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发现者每次罚款20元。勤杂工、清洁工、洗衣工当班职责未及时完成,影响临床正常工作,扣当事人20 元,所负责的卫生区域未符合卫生要求,垃圾未按要求分类包装,及时送指定地点倾倒,扣当事人20 元,并按有关制度处理。

5.2.9.13除了年满60岁以上(女同志50岁)的员工、因病就医的员工、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员工、送餐及运送物品的员工、因公陪同顾客的员工可以乘坐电梯外,其它员工不得乘坐电梯,违者每次罚款30元。

5.2.9.14保安人员要负责医院的环境秩序、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情发生。凡来院就医人员和家属丢失物品、车辆,当班保安人员扣50-100 元,或相关责任人酌情赔偿30%(数额较大的可分月扣)。未按巡逻地点执勤;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扣当事人50 元;遇坏人、坏事,视而不见、不敢斗争,扣当事人200 元并解聘。

5.2.9.15所有员工原则上每天4次打卡,一线员工有特殊情况报院长批准者、紧急抢救等情况过后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办公室签字留存备查。漏、忘打卡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办公室留存备查,一月内不超过4次。

5.2.9.16员工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罚款50元。

5.2.9.17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擅自离岗导致科室无人延误病人检查、治疗、抢救,或被投诉,不论时间长短,扣100—200元,导致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并解聘。

5.2.9.18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除罚款外,按自动离职处理。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自行安排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5.2.9.19科室工作人员之间不准相互借用假期,未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换班或未经交接班就私自下班者,罚款30-50元。

5.2.9.20员工公休、调休须事先征得科主任、护士长同意;科主任、护士长公休、调休(包括外出)超过1天须征得有关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休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2.9.21全院性或科室业务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当事人30 元。业务考核考试,无故缺席者每缺一次扣40 元,考核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一次重考,再不合格者扣当事人40 元。

5.2.9.22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填写离职登记表,并经领导审批后上交院办公室,否则按即辞即走处理,扣15天(基本)工资。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的,医院重新安排新人到岗后,应在三天内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离职员工到处散布不利于医院的不良言论、与领导大吵大闹的按即辞即走处理并扣5天工资,经教育不改的,扣15天工资,令其马上离开医院。员工办好离职手续后应在3天内搬出宿舍,超过3天以上每天收住宿费40元,(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5.2.9.23凡不服从医院调动、院、科临时工作安排、医院总值班临时调动的,给予罚款40元。因工作、个人原因与部门主管、院领导大吵大闹的,给予罚款50-100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从下月起工资下调10%或开除。

5.2.10违反保密制度处罚如下:

5.2.10.1员工未遵守病人医密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200元罚款。

A泄露病人医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已泄病人露医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2.10.2员工未遵守医保密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A故意或过失泄露医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B违反保护病人医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病人医密的;

5.2.10.3财务部、办公室、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员工本人,泄露员工个人工资、奖金情况或员工相互打听他人工资、奖金的,各给予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降职(降薪)或调岗。

5.2.1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医院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2.11.1每年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每年累计迟到、早退共10次(含10次)以上的。

5.2.11.2向医院提供虚假学历、职称证明或其他资料、文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5.2.11.3违反依法执业法规的,以及医生护士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经警告不改者。

5.2.11.4未经批准在外私自外出会诊、手术者,经教育不改者。

5.2.11.5在医院内大吵大闹或打架斗殴,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5.2.11.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5.2.11.7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5.2.11.8盗窃公私财物的。

5.2.11.9向病人或病人家属暗示、索取、收受红包者。

5.2.11.10因工作失职或其他任何原因,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达到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5.2.12医保部分

5.2.12.1奖励:对没有发生违规行为以及医保工作突出的个人及科室按季度或年度评为“医保先进个人及科室”等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5.2.12.2处罚:

六、奖罚程序与权限:

6.1奖罚程序

6.1.1医院日常管理奖罚流程:直属上级(或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值班)开具书面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在上面注明)——执行——医院办公室审核备档。

6.1.2总办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总办检查小组对开具奖罚总单——医院陪同检查领导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医院领导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总办办公室审核备档。

6.2行政奖罚权限

6.2.1口头表扬和口头警告由员工直接主管作出。

6.2.2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由员工的直接主管提出、报科室主任、医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审批。

6.2.3书面警告: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经院长批准,给予警告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性扣罚奖金。

6.2.4记过:由员工直属主管书面提出,经院长批准,给予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性扣罚奖金。

6.2.5辞退:由员工直属主管书面提出,经科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院长批准,给予辞退。

6.3经济奖罚权限

6.3.1总办检查小组奖惩权限1000元/人及以上。

6.3.2医院奖惩权限(最高为1000元/人)的管理人员:院长;

6.3.3医院奖惩权限(最高为500元/人)的管理人员: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科长。

6.3.4医院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元/人)管理人员:(办公室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科长以外的)总值班人员、科室主任、护士长。

注: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同意确认;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七、附则

7.1本奖惩条例已经医院员工代表大会讨论,从 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中如有与本条例不符的,以本条例为准。

7.2本条例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2012-10-20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知识测试题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暂行规定》 知识测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 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下面简称“集团公司”)员工奖惩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2、员工奖惩条例在集团公司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1月 16日下发。 3、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4、员工奖惩按照“谁管辖、谁实施”的原则办理,由员工管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记入员工档案。 5、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其中荣誉奖励分为“通报表彰”、“授荣誉称号”、“特殊贡献奖”和“杰出贡献奖”四种。 6、惩戒包括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7、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取消荣誉(政治)待遇、诫勉谈话、调整岗位、责令辞职、职务禁入和停职、免职等。 8、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及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9、经济处罚指扣减薪酬或赔偿经济损失。 10、处分期间指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至解除处分之日止的时间区间。分别为:警告6个月;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12个月;撤职、留用察看24个月。 11、员工在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行为或受到上级和集团公司表彰的,原处分批准单位或上级单位可作出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12、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或优秀人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级、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工资级别和工资水平。 13、企业领导人员因违反本规定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二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14、受到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级、原职务和原待遇。 15、违反本规定分则中规定的两种及以上应当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合并处理,按违规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16、受处分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分决定的单位或上一级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提出申诉,也可提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员工受警告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5%;受记过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10%;受记大过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20%;受降级(降职)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30%;受撤职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50%。员工因责任追究被责令辞职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30%;免职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40%。党员员工受党纪处分的,比照执行。 18、员工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管制、拘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9、违反国家信访法律法规,组织、串联、煽动集体上访或者滥访、闹访、缠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二、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为了规范公司在职员工的工作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正常规范运作,明确公司对各类功过行为的处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书面材料为基础,以客观调查为主要工作方法。 (二)以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 (三)互相监督,奖惩相宜,充分发挥公司管理功效。 二、奖励条例 公司本着以精神奖励、工作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提倡积极、上进、好学、见义勇为、奉公守法、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予以奖励: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管理改进的成效显著;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等。 (1)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的即时奖励。 (2)年度特别奖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表现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员工,可即时给予奖励,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一)奖励方式 1、部门内通报表扬:根据相关规定,在部门内对员工的良好表现进行会议或书面通报表扬。 2、公司通报表扬: (1)员工的优良表现达到相关规定,由公司行文通报表扬; (2)凡受到物质奖励或特别调薪奖励的,均由公司行文通报表扬; (3)凡受到公司通报表扬的,在年终考核时可适当考虑加分。 3、物质奖励:通常以现金形式为主要物质奖励形式,一般在当月工资中计算发放。 4、特别调薪:通常对于长期表现优异者,结合其工资标准,经批准可给予特别调薪,加薪的幅度视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5、晋升:具有突出才能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晋升。 (二)奖励内容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职工奖惩条例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员工奖励条例

员工奖励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奖励行为 第四章奖励形式 第五章评选程序及权限 第六章附则

员工奖励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集团内部激励机制,强化集团价值观导向,弘扬正气、鼓励先进,依据XXXXXXX的有关思想、原则,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成员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奖励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观导向。 以集团要求和倡导的价值观为指引,引导和激励员工的行为符合集团的行为准则,成为践行集团价值观的典范。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奖励须以行为事实为依据,并以相关制度为衡量标准。 (三)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奖励可以以物质的形式体现,也可以以精神嘉奖的形式体现,也可以二者结合使用。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四)即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 即时奖励,是在员工应受奖励的行为发生后,及时对员工进行奖励,以体现奖励的时效性;定期奖励,是对某一时段内员工的总体工作绩效出色或表现突出所给予的奖励。即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使奖励具有良好的激励性和感召力。 第三章奖励行为 第五条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将酌情予以奖励,具体的奖励形式按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事迹突出; 2.在完成工作任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维护集团品牌形象,为公司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4.获得外部荣誉,对提升集团和企业形象起到积极作用; 5.积极向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6.坚持公司利益至上,揭发并制止各种危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7.为公司防止和挽救非本人责任而造成的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8.有重大发明创造,对公司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9.勤于学习、积极钻研,成为岗位能手或一专多能,并起到标杆作用; 10.乐于助人,关爱他人,受到高度赞扬;

晋城煤业集团员工奖惩条例

晋城煤业集团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集团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明确员工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规范和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鼓励和鞭策员工奋发向上,岗位成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理论知识、持续提升业务技能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先争优,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员工的奖惩是指: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的,对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以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为目的,对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惩罚。 第四条对员工的奖惩,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激励与约束的原则;(三)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四)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六条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委员会 主任: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集团公司副职领导 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员工奖惩条例,研究解决员工奖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批准重大员工奖惩事项。 员工奖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成员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部、工会、纪委、监察处、安监局、秘书局、宣传部、技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员工奖惩条例,组织制定员工奖惩的支持性文件;组织界定员工奖惩事项;组织开展员工奖惩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员工奖惩情况。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北京顺艺驰科技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细则 一,奖惩的基本原则 二,奖励种类 三,奖励条件 四,惩处办法 五,补充说明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奖励先进,鞭策落后,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逐步提高员工收入水平,特制订本条列,适用于全体员工。 一,奖惩的基本原则 1,奖惩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为准则。做到按章行事,以理服人。 2,奖惩工作将本着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方针,及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激励与惩罚。做到公正合理,奖罚分明。3,奖惩针对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其依据为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100-300)元。重大贡献嘉奖(300-500)元。晋级加薪。带薪假期。

三,条件: 1,品德端正、思想进步、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3,节约资金,节约材料,节约费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 4,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办公会和总经理认为应当奖励的。 四,处罚种类:一般处罚、加重处罚、辞退并处罚金。 有下列行为者为一般处罚:(10—50元) 1,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 3,因个人原因以致发生差错,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条列。 5,无故不参加公司会议和培训课程。 6,初次不服从领导、带班安排工作者。 7,浪费生产物资和办公用品。 8,未按公司规定着装(工服和劳保防护)。 9,无故未完成生产任务,不加班者。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 1 页共13 页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 2 页共13 页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职工奖惩条例表格.格式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完整word版)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大全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牧尼夫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公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

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第八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九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十一条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章奖惩职责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奖惩工作的提出。 第十三条人事行政经理负责审批员工500元以下的奖惩决定。 第十四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奖/罚工作的落实、决定复核与复议。 第十五条总经理负责公司全体员工记过与记功(含)以上、奖罚单次金额超过500元或涉及晋/降级(薪、职)的决定的审批。 第四章奖励 第十六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二)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12-03 员工的奖惩制度是一个企业不可缺少的制度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____,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和谐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 (一)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林彦群 副组长:张敏(职工代表)、蔡浩(工会组长)、郭芳 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通过公司奖惩制度和各项奖惩决定。 (二)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和奖惩决定并提交奖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三章奖励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一)工作绩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完成中长期经济指标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开拓创新:在研发、技术质量、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工作纪律:忠于职守,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 (四)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廉洁从业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五)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部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的;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六)其他公司明文规定应给予奖励的。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A级)、授予荣誉称号(B 级)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可以和通报表扬、荣誉称号同时使用。 (一)通报表扬以发文奖励为主,一般不进行物质奖励。 (二)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以公司颁发荣誉证书为主。 (三)受到奖励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公司表彰一般按下列程序开展: (一)员工所在部门推荐或申请。 (二)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审核表彰建议,并拟定奖惩决定报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

职工奖惩条例通用版==经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职工奖惩条例通用版==经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鼓舞先进、鞭策降后、奖勤罚懒,规范公司人事治理,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快速的进展,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称为公司职员。第三条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舞和物质鼓舞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关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员,应当赋予奖励:(一)在生产、治理及改进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等方面为公司制造较大经济效益的。(二)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和四新技术应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经济效益的。(三)及时、有效地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或在抢险抢修中挺身而出,使人员及财产避幸免受较大损失的。(四)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在制止、揭发违法、违纪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五)对本岗位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六)对公司填补业绩、增加资质、开拓新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七)其他应当赋予奖励的。第五条对职员的奖励分为:记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榜样等荣誉称号。在赋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第六条记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榜样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或者组织评选,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第七条对职员赋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经公司批准。职员获得奖励,由公司记入本人档案。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公司赋予职员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一、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二、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第九条公司职员纪律处分有四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第十条职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赋予警告处分:一、一周内两次以上擅离岗位,懈怠工作的。二、严峻失职、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下的。三、别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的。四、别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任务,给公司造成别利妨碍的。五、违反规定在禁火区吸烟,但未造成损失的。六、一周内两次半小时以内的迟到、早退的。七、别按规定填写本岗位职责规定的原始记录的。八、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 九、年度内一次别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十、年度内延续旷工2天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别含本数,下同)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8天以下(别含节假日)的。十一、违反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十二、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的。十三、由于个人疏忽遗失或损毁公司财务、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赋予记过处分:一、对所在单位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别能如期完成,给公司造成别良妨碍的。二、经常违犯劳动纪律,如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干私活等,一年内受警告处分累计二次的。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创造事端者或挑拨离间,蛊惑人心,破坏公司团结,情节严峻的。五、违反考勤制度弄虚作假的。六、年度内两次别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七、年度内延续旷工2天以上、4天以下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10天以下(别含节假日)的。八、严峻失职、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赋予记大过处分:一、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的。二、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的。三、造谣惑众诋毁公司,给公司形象造成伤害的。四、在工作时刻内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的。五、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等惊险品进入公司,给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六、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创造事端者或挑拨离间,蛊惑人心,破坏公司团结,情节严峻的。七、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情节较严峻的。八、对下属正常申诉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峻的。九、拒绝主管人员调遣、指挥并有严峻侮辱或吓唬之行为者。十、年度内两次别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调遣以及正常工作安排的,态度恶劣的。十一、未经许可向他人透露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或其他材料、数据、图纸、领导指示决定等。十二、试图掩饰、包庇其他职员所犯过错行为,对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处理 第二章惩罚措施(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2.办公环境: 3.考勤;

请假时间:病假早 10: 00 周。否则以旷工计4.车辆使用:

5.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100元处罚: (一)在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负责人销假者。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了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程序,加快公司发展步伐,提高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生机和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公司职工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政策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当优秀员工。 (三)实行奖惩制度,思想工作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共同结合。在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鼓励相结合,以精神为主的原则,在处分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四)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有限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二级公司全体员工。二、奖励 (一)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予以奖励。 1、对公司经营有重大贡献,为公司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者,承担1000万元以上工程,连续三次获得质量优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工。 2、承担的项目获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优秀项目奖等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施工生产、施工工艺有重大革新,对公司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4、在改进经营管理,开辟主业市场,拓展经营领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斜气,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8、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应给予记功的其他情况。 (二)对员工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

的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三)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由部门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或报请集团公司审批。 (四)职工获奖,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终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 三、处分 (一)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或者没有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早退时间总和不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2)擅离岗位累计三次,作旷工一天论处。 (3)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处分。 (4)职工无故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或者单位完不成全年主要工作计划任务时,应追究责任,情节较重者,处以警告以上、撤职(或工资降级)以下处分及经济处罚。 (5)严禁职工从事与本单位经营范围有关的第二职业,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开除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工作调动、或者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的。 (1)职工不服从调动或无故不按调令规定日期到达调入部门报到的,其超过期间按旷工论处。两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按自动离职处理。 (2)调入或调出部门(二级单位)无故阻扰调令执行,追究该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处分。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职工生活秩序,经教育不改的,处以警告以上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处理。 3、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定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国家、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1)管理人员和机要人员泄密资料,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警告以上、撤职以下处分。以谋私利有意对外提供内部信息、文件、图纸等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处理,追缴非法所得,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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