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求仓库作业合理化,特制定本办法,凡本公司有关商

品的管理事项,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系指为应销售需要而储存的各型商品及其供

应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管理,包括存量计划与控制、进货、出货、试用、调货、保管、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及商品运输等。

存货计划与控制

第一条本公司各项商品的存量,应由仓库部妥为控制,以避免资金呆

滞或存量不足影响销货,期以达成适货、适量、适时的商品供应目标。

第二条销路较广的商品,仓库部应于每月10日(或随时)会同各有关

部门,参照以往销售记录、市场状况及营业计划等因素,分别机动制

订最合适的订购点、订购量以及安全存量。

第三条订有订购点、订购量及安全存量的商品,应由仓库部确实据以

控制,存量到达订购点时,应及时申请购货补充。

进货

第一条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估回或试用、表演收回等,均应经仓管单位检验后始得入库。

第二条仓管单位应将每项进库的商品,限于翌日清晨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商品型号入帐,俾凭以控制每件商品的性能。

第三条商品的验收,应依有关的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等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办理验收。如发觉型号、规格不符或外箱破损等情形时,应即通知进货或采购单位办理。

第四条因试用、表演、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会同服务部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商品价格赔偿。

第五条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发货单位,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六条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仓管单位签认而自行于销货报告上予以销退。

出货

第一条仓管单位应在下列六种情况下出货:

1.交货。

2.交客户试用。

3.示范表演。

4.本公司同仁之职前或在职训练使用。

5.展示中心陈列。

6.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借用。

第二条除上述各项出货外,总公司仓库部可随时视实际情形的需要对分公司出货。

第三条各项出货除仓库部对分公司的出货应凭分公司填具的“商品

(供应品)订货单”出货外,其余各项出货应由出货人出示业经其单

位主管亲笔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附件)领货

记录卡”向仓管人员出货。

第四条仓库部于接到分公司的订货单时,应即于当日发货,如缺货而

须调拨供应时,亦应于当日回复预定供货的日期。

第五条仓库部库存充足时,应依据过去的销售资料统计及各分公司市

场需要的预测,随时注意分公司库存情形,将库存商品依比例分配给

各分公司。

第六条任何出货,仓管人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入帐,以利存

货的控制。

第七条各单位人员向仓管单位领货时,应在仓库的柜台办理,不得随

意自行进入仓库内部,各仓管人员得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

第八条出货人于商品领出时,应同时要求仓管人员详予检查商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九条商品领出后,严禁出货人擅自将所领出的商品移转给其他同仁

或其他单位或任意更换商品予客户。

第十条库存商品经出货后(除陈列展示外)一律限于当天还仓或开立

发票交货,如当天未能交货而必须交予客户试用者,则应按规定办理。试用

第一条为推广市场及服务顾客起见,本公司部分商品可应顾客的要求,作短期的试用。

第二条为保持商品的流通,各型商品均应依试用规定期限归还,营业单位主管的试用期限核准权限最高为7日,若因特殊情形而需超过此期限者,则应事先以书面表明理由及希望延长天数,报请所属副总经理核准,书面报告即日转交仓管单位作为延长试用的凭证。

第三条试用的规定:营业人员在外试用的商品最多不得超过3件,如超过3件,而欲再行出货时,则“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须经仓库单位主管加签核准后始得出货(分公司由单位主管加签核准)。

第四条各单位主管应负随时审查在外试用的商品有无未经核准而超越期限之责,若经仓库部发觉各单位的试用商品有超越期限者,则该单位主管应即追回试用商品并缴还仓库部。第五条申请试用时,应取得经客户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商品试用签收单”并应填明客户之详细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约定的试用天数,俾由仓管单位主管负责查证,若因特殊情形无法取得正式签收单时,则应于试用当天将商品试用签收单呈报单位主管签核后,交仓管单位收存,仓管单位主管应根据该签收单上所列资料派员予以查证。

第六条“试用签收单”应于出货的当日交仓管人员保管。

第七条试用签收单的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所有要项均应确实详填,营业人员不得假借理由伪造“商品试用签收单”。

调货

第一条为调节各地的需要,仓库部应保有各分公司库存情形的动态记录,并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出调货通知。

第二条各分公司与总公司各营业部间的调货,应由仓库部以“商品(供应品)调拨单”统筹办理,严禁各单位间擅自调拨。

第三条仓库部的紧急调货单应视为调货命令,各单位对仓库部所发出的“紧急调货单”,除非该项商品将于三天内交货,否则均不得对该项调货的要求予以拒绝,并应依通知的内容,尽速于二日内(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算)办理完毕。

第四条若分公司以将在三天内开立发票销货为由,拒绝调货,则仓库部应得根据销货报告与存货帐表查核该单位对调货通知的答复是否确实。

第五条仓库部的调货通知以及各分公司对调货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办理,但紧急时得由主管以电话联络,唯应随即补行书面通知并应在备注栏内加注电话联络的日期、时间等。

保管

第一条仓库部及各分公司可就既有的仓库场所,分别陈列各项商品并予保管。

第二条各仓的仓管人员应负责综理该仓商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表报的登录等业务。

第三条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商品的排形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第四条商品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第五条库存商品如有呆废或损毁非仓管人员可自行克服,仓管人员应即填具“商品送修单”连同商品送交服务单位修护。

第六条各仓除仓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第七条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商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仓并得

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第八条每年年终,仓库部应会同财务部、服务部等共同办理总盘存,

盘存时必须实地查点商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帐面的记载相符。

第九条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

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仓管人员签名负责。

第十条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管单位主管

呈现董事长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部经管人员负

责赔偿。

第十一条直接保管商品的仓管人员异动时,应由其所属的单位主管查

列库存商品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

第一条凡商品的进货如系新购,则采购单位应负责于抵库前三日内将

有关的订购单、提单、或验收单等交仓管单位,才由仓管单位凭以验

收登帐;抵库之商品如系商品类,则仓管人员应将其型号等详列于

“型号登记簿”上,如系供应品,则应将其规格、数量等详细登入

“存货日记簿”上,仓管单位并应于进货的怠日,根据实际进货之规格、数量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除第四联自行留存外,余

第一、二、三联应即转送财务部入帐。

第二条各分公司的进货应凭“商品(供应品)订货单”向仓库部订货。

第三条仓库部对各分公司的订货,应于接到订货单的当日答复并出货,出货时应填制“商品(供应品)调拨单”,除第四联自存外,第一、二、三联应连同商品寄送进货单位签收进货之。

第四条各分公司于收到仓库部寄下的商品时,应即根据“货品交运明

细表”及“商品(供应品)调拨单”上所载的进货内容办理验收进货后,于“商品明细表”或“存货日记簿”上入帐,“商品(供应品)

调拨单”应于验收无误时签收后,将其第二联寄还仓库部,第三联连

同“货品交运明细表”第二联寄送财务部,第一联自行留存。

第五条仓管人员应就所保管的商品按型号或规格分别列记于“型号明

细表”或“存货日记簿”上。

第六条库存任何商品的出货,一律限由领货人出示业经单位主管签准

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营业单位人员并应另填“商品(附件)领货卡”等作为出货的凭单。

第七条“商品(供应品)领货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领货人交单位

会计员存查,第二联由仓管单位存查。“商品(附件)领货卡”由仓

管单位于每月月底当天将营业单位各月内所领出商品尚未还仓部分逐

一依人员别过入新卡后,发文至各单位并由各单位会计员统一代为保管。第八条库存商品经出货后,仓管人员应即于当日凭“商品(供应品)领货单”上的记载登入“型号登记簿”中有关的记载栏内,作为

该商品去向的追踪,“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则应于出货时,由

仓管人员签注后,即交还原出货人。

第九条领货人除于出货的当日即行开立发票交货外,否则统限于出货

的当日下午下班前将领出的商品归还仓管单位。如经持往客户处试用

致无法还仓时,亦应于出货的当日下午下班前,将业经客户正式盖章

签收或单位主管签准的“商品试用签收单”,持交仓管人员保管。

第十条领出的商品如系已洽妥欲交货者,则领货人应于出货后,根据“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上的型号、号码等有关的资料,另填

“交货通知请示单”,请示核准后,交单位会计员开立发票。

第十一条各营业单位的会计员于开立发票时应先核对“交货通知请示单”内有关客户名称、型号、号码等的记载是否与“商品(附件)领

用记录卡”上所载相符,同时并应根据卡上所载内容详细记载于发票

摘要栏内,不得误登或漏登。

第十二条领出的商品如系供客户试用、表演或更换等而还仓时,原领

货人应将商品及“商品(附件)领用记录卡”一并持至仓库部,由仓

管人员负责验收后在“商品(附件)领用记录卡”上签收并将原领货

人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加注商品还仓日期后作废。还仓的商

品若经发现有毁损或附件短缺情形时,则仓管人员应依据实际验收情形,另行填制“商品(附件)毁损赔偿明细单”,交由领货人签认后,第一联由领货人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扣款,第三联由仓管人员留存。

第十三条凡营业单位于销售商品时应客户要求必须估回旧货时,应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事先请示核准后,始得办理估回旧货手续。旧货估回时,应即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同时在备注栏内注

明“旧货估回”等字样,并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呈请签准后,连同商品向仓管单位办理商品进仓。

第十四条仓管人员于收到估回旧货的商品时,应依“商品(供应品)

进库单”上所载的内容,办理签收入帐,第二联交由原持货人持回,

交单位会计员附于当日的货报告上,一并送交财务部稽核,第三联由

仓库部留存。

第十五条凡营业单位于销售商品时遇有销货退回情形发生时,应即填

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同时在备注栏内注明“销货退回”字样,并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呈请签准后,连同商品向仓管单位办理

货物进仓。

第十六条仓管人员于收到销货退回的商品时,应即行详细检查,如无

毁损或附件短少情形者,应即在“商品(供应品)进库单”上予以签

收后同时登入“商品登记簿”内,并将“商品(供应品)进库单”的

第一联转送财务部入帐,第二联交由原持货人持回交单位会计员办理

销货退回手续后附于当日的销货报告上一并送交财务部稽核,第三联

仓库部留存。如商品经仓管人员检查发现有毁损或附件短少情形时,

应即依实际验收的情形另行填制“商品(附件)毁损赔偿明细单”,

交由原持商品人签认后,第一联由原持商品人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

扣款,第三联由仓管人员留存。

第十七条供应品经出货后,如系耗用,则领货人应填具“附件(供应品)耗用单”,并依,“权责划分办法“规定呈报核准后,交仓管单

位凭以销帐。

第十八条各营业单位会计员于填制销货报告时,不得有漏填型号的事

情发生。凡未经出货,各营业单位会计员不得擅自虚开发票。如因实

际需要应由该笔交易的经办人事先书面层呈所属副总经理核准后,始

得先行开立发票,惟该书面报告应随同销货报告转送仓管单位保管之,如未经附送书面报告者,一律不予核计实绩。

第十九条仓管人员应每日根据销货报告分别销帐,不得误销或漏销。

第二十条库存商品如因不可避免的因素,致有所毁损或待料时,仓管

人员应填具“商品送修单”述明缺件或故障情形,连同商品送服务单

位修护。分公司若无法自行克服时,亦应填具“商品送修单”,并应

将货物寄送仓库部,统由仓库部转送服务部修护。

第二十一条“商品送修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由送修单位仓管人员存查,第二、三联由送修单位连同商品送仓库部转送服务部签收后,第

二联由仓库部留存,第三联由服务部留存,第四联由服务部填妥预定

修妥日期后,寄还送修单位交仓管人员收存。

第二十二条服务部修妥送修的商品后,应将原留存的“商品送修单”

第三联及商品一并持交仓库部并由仓管人员签收后收存,如该商品系

分公司送修的商品,则仓管人员应于两日内寄还送修单位。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送修的待料商品,除非向仓库部办理调拨手续转由

仓库部进货,否则一律视为存货帐上的库存商品。

第二十四条仓管人员应于每日自行清点所经管的商品,分公司的仓管

人员并应于每周末及每月月底当天清点后,填制“商品存货月报表”

及“供应品存货月报表”寄送总公司仓库部及财务部核对,仓库部在

核对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呈报迄上月底止全公司“商品存货月报表”及“供应品存货月报表”。

商品运输

第一条本章所称“商品运输”系指业经抵达本公司仓库部的一切商品

其正式销售前之运送,凡新购商品其抵库前的一切运输问题概由采购

单位负责与供货厂商洽办。

第二条凡有关仓库部与各单位间的商品运输,包括运输人员、运输车辆、车辆调配、货品包装托寄、保险、索赔等,概由仓库部负责,并

会同有关单位办理。P>第三条凡本公司库存商品的运输,除由公司备

置车辆输送外,并视实际业务的需要,由仓库部会同总务部洽请托运

处托运。

第四条商品运输前,仓管人员应妥善处理装箱、包装、搬运等工作,

以确保运输商品的安全。

第五条商品交运时,仓管人员除应将交运件数详细登载于“货品交运

明细表”上,交由运送人员持往运往单位凭以签收外,并应另行填制“商品(供应品)调拨单”寄往运往单位签复,同时作为其进货的入

帐凭证。

第六条凡商品经由公司车辆运送时,有关车辆的调配等悉依“车辆管

理办法”办理。

企业部定货单编号办法。

附则

第一条各分公司商品管理可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办法自呈奉总经理核准之日起实施。

1.凡本公司产品的订货单编号及工程承揽的工作号,均依本办法的规

定编订。

2.本编号由7位数字组成,共分三段,其代表内容如下:

(1)合约号:4位数字,各企业部从0001依次与客户所订合约次序流水编号,每三年另从头开始。

(2)项号:同一合约内有多项不同工程须分别登记成本或分别计价者,又如同一合约内有多项规范不同须分别登记成本,分别计价,分别发

工制造者,均在同一合约号后附加两位数字之流水编号,不同合约号

之项号均从01开始,一合约只有一种二种工程或一种产品者,此项号乃为01。

(3)变号:表某合约中某项遇设计变更,规范变更,数量变更者依次编为1、2、3……。各上项变更则为0。

3.各项工程或各项产品制造的发工、领料、成本等制造费用均以此项编号归户登帐,工程及制造进度的追踪亦以此为准。

注:此项编号虽各企业部重复,但领料单、发工单均载有部门编号与此联合运用,当不致混淆。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质量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的监审; .仪器量规的管理; .制程质量管理; . 成品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产品质量确认; .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某某公司质量改进管理办法1.doc

某某公司质量改进管理办法1 质量改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质量持续改进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和保证,为调动公司各级员工参与解决质量问题的积极性,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多层次质量改进活动,以解决产品质量不稳定、波动大、质量问题不断重复发生等问题,促进产品质量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委室、二级单位(分、子公司)。 第二条质量改进的基本原则 讲究实效,及时改进。 抓住重点,全力攻关。 不断提高,持续改进。 奖罚并重,突出领导责任考核。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职责 (一)XXXXX部是质量改进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项目的立项评估、审核,工作协调、检查、指导与督促,效果的跟踪验证;负责专业厂级项目的备案管理;负责组织成果的评审、奖励;负责根据公司要求或质量现状需要下达指令性改进任务。

(二)XXXXXX负责公司级质量改进项目立项的技术审核;参加成果的评审。 (三)各单位负责质量改进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申请立项、组织项目实施、成果总结;负责将验证有效的成果纳入 规范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专业厂级质量改进项目的归口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项目确立 (一)质量改进项目根据重要度、难度,分为公司级、专业厂两个级别。 1.公司级质量改进项目 系统性疑难问题、重大典型或重复多发问题、需多部门配合的问题等具有一定难度的项目均可列为公司级质量改进项目。 出现由于各单位责任原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质量问题、10万元以上责任质量损失或重复出现重大责任质量索赔,5级及以上质量事故,生产中和销售后频繁重复发生的责任性问题等情况时,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可下达指令性质量改进要求,包括改进内容、完成进度、改进后达到的目标值或要求等相关内容,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下发到相关单位,由其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召开质量改进相关会议,布置质量改进工作。

砖厂质量管理条例

四川建园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信誉,提高公司综合效益,产品质量必须达到或高于国家标准,把公司的产品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树立“以质量为中心”的管理思路,坚决贯彻执行“质量问责制度”。 三、严格管理各道工序的工艺标准,使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在质量管理中发挥作用,使各级管理人员都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 四、为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标准GB5101- 2003《烧结普通砖》、GB13554-2000《烧结多孔砖》、GB13545-200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7T2542—2003《砌墙砖试验方法》和《烧结砖瓦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本公司的产品质量由总经理全面负责。质量管理部门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公司职工的收入分配体现“质量第一的方针”。把产品质量与职工的荣誉和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使质量指标具有否决权。 二、公司领导和职工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的宗旨,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加强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及时排除影响质量的因素,确保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出厂产品符合产品标准。 三、公司设立质量管理科,设科长1 名,成员2~3 名;各车间设立质检员1~2 名。 四、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品质检验

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对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 (二)质量管理 根据产品标准的要求,制订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并按质量管理规程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产品质量的违章行为,应用数理统计等科学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防范和能力。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三)产品监督严格按产品标准检测出厂产品质量,签发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防止混等及不合格出厂。 (四)参与制定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评价各工序的产品质量,为质量奖惩提供依据,行使质量否决权。 (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出厂产品不合格等重大质量事故。第三章工艺操作 标准要求 一、原料车间: 1、原料车间在主任的领导下,使原料的粒径2伽以上不得超过13% 中等颗粒的不得超过20%。月累计合格率不低于99%;每天化验结果反馈到车间,月末由质管科根据化验结果考核。 2、一搅水份标准必须控制在%沱间,每天化验员将化验结果反馈到车 间,月末由化验室根据成型生产情况考核。月累计合格率100% 3、原料用料必须执行化验室提出的用料掺兑量,主要依据中控室提供的数据。用料位置及配比由车间主任依据化验单据来确定,以保证需要的发热量。配料时通知化验员,化验员到现场监督。 4、原料车间一搅岗位工随时观察下料情况,发现大颗粒要及时汇报到原料中控室,同时大

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953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 Model of Product Quality Traceability Management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

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

质量改进(8D)管理办法PDF.pdf

1.0 目的及范围 为明确产品质量改进的程序和内容,以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的效率和效果,更好地满足顾客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量产产品的质量改进。 2.0 定义 2.1 产品质量改进:为了避免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已经发生、发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再 次发生,或为了防止潜在的不合格、缺陷或其它不希望情况的发生,消除其原因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2.2 8D工作程序:特指在产品质量改进过程中应遵循和贯彻的8条基本准则 (8Disciplines)(或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步骤),具体包括: 1) 建立项目组 2) 说明所要解决的问题 3) 确定和实施临时处理措施 4) 寻找和确定根本原因 5) 验证并确定纠正措施 6) 实施永久性纠正措施 7) 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8) 总结和激励 3.0 职责 3.1 质量部是质量改进的牵头部门,其主要职责 3.1.1负责产品质量改进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3.1.2负责组织制定产品质量改进项目计划; 3.1.3负责组织对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对比和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改进立项申请的提报、

审批,提出项目组长人选及改进项目目标及完成日期; 3.1.4负责8D项目改进组的备案,并对其质量改进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和激励; 3.1.5负责组织产品质量改进项目改进效果的验证和验收。 3.2 销售公司 3.2.1负责产品市场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及反馈; 3.2.2 负责产品质量改进过程中各种纠正(预防)措施在市场上的实施; 3.2.3负责向产品质量改进项目组提供市场失效件; 3.2.4负责质量改进结果的市场跟踪验证及结果反馈; 3.2.5负责向质量信息中心提报产品质量改进项目的立项建议。 3.3 产品开发部 3.3.1负责产品质量改进项目涉及设计改进、系统改进方面的分析、改进; 3.3.2负责产品质量改进项目综合性问题的分析、改进; 3.3.3参与相关质量改进项目的实施、验证和验收; 3.3.4负责向质量信息中心提报产品质量改进项目的立项建议。 3.4 产品管理部 3.4.1负责产品质量改进项目涉及技术管理改进方面的分析、改进; 3.4.2参与相关质量改进项目的实施、验证和验收; 3.4.3负责向质量信息中心提报产品质量改进项目的立项建议。 3.5 采购部 3.5.1负责产品质量改进项目涉及配套件质量改进方面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调度; 3.5.2 负责产品质量改进涉及供应商体系方面的分析、评估和优化; 3.5.3参与相关质量改进项目的实施、验证和验收; 3.5.4负责向质量信息中心提报产品质量改进项目的立项建议。

代工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代工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代工产品主要指深圳东风公司的订单,在东风四通公司委托加工的各种产品,特制订该规定以在生产管理中实施。质量管理的一致性 ?公司职工在生产活动中,要遵守“质量管理规章”的相关条款,生产加工深圳东风总部的各种产品时,在执行东风四通公司“质量管理规章”的管理文件同时,还必须执行“代工产品质量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以便有效保证代工产品的加工质量和生产进度。 代工总部产品质量控制方案 ?东风四通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依托深圳东风的强大研发能力,努力建设成为总部在西南地区的生产制造基地,为此公司高度重视为总部代工的各型整车和部件生产,并将逐步建立一套涵盖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结构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代工产品的生产产品的实物制造质量。 1. 职责范围及责任人 ?公司的总经理为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范围内的产品质量负责; ?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该部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该部门的工作质量及产品质量的责任,带领并督促该部门的员工完成相应的生产任务; ?生产车间各小组组长为基层单位的质量责任人,对本小组

担负的产品生产加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2.代工产品检查的标准依据 ?为总部代工的产品检查必须严格依据深东风技术部、质保部提供的相应技术质量管理文件,贯彻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在生产组织、管理中全面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必须首先熟悉并掌握这些标准,并督促生产现场工人遵守,填写、质量报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检查,保证代工产品的重要零部件、整车都具可追溯性,使职工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总部的代工产品。 3.现场质量控制的管理文件及报表 ?现场质量控制以组合工装为重点,严格按照检验程序,在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三按”“三检制”,确保零部件及总成的加工质量。为提高现场质量管理水平,加工过程中,生产小组和质检人员必须正确填写各种质量报表,如实反映加工的部件的尺寸是否达到主要设计参数,使其控制的零部件在允许的公差范围内,以保证部件实物质量合格性,让合格产品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加工或总装。重要零部件必须在易检查位置打上钢码,逐一登记,保证可追溯性。4.质量管理控制报表: ?产品加工流程卡:由生产小组组长填写,质量检查人员签字认可后收回交规质量管理部保存;

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1 1. 0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明确公司质量信息系统的组织构架、各级职能部门的职责、信息提报 流程及模板、信息传递时限要求及质量信息的处置,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量产过程)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 整理、传递、处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2.0 定义 质量信息:产品质量形成和用户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有用的情报和资料。 生产过程质量信息:自各种原材料、协作配套件入厂到制造成品入库前所 发生的与产品质量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质量信息。 市场质量信息:自产品交付成品库到产品销售及服务的全过程中,因设 计、制造、采购件质量问题等原因所发生的各种质量信息。 3.0 内容 3. 1 组织机构 3.1.1质量信息由质量部统一管理 , 在质量部设立公司质量信息中心;相关各部门(技术 中心、工艺部、采购部、制造部、销售部等)分级管理,并设立质量信息 子中心。 详见“图 1:质量信息系统机构图”。

质量信息管理机构图 3.1.2质量信息子中心必须指定一位经理及以上领导作为其子中心的第一质量责任人, 并设置专职质量信息员(当前各部门视具体情况可兼职)。 3.2 职责 3.2.1质量信息中心 1)负责公司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2)负责制订质量信息中心与子中心之间质量信息传递的流程及质量信息提报、传递 的模板; 3)负责月度质量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以及改进项目的确定; 4)负责组织对市场 A、 B 级和生产过程 A 级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传递、 处理、验证和归档工作; 5)负责定期对各质量信息子中心的运行质量进行评价。 3.2.2产品开发部子中心 1)负责本质量信息子中心的有效建设、运行和管理; 2)负责按规定要求反馈、接收、处理、汇总分析质量信息,并按要求提报;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 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1.目的 ?采用过程测量方法评估质量管理状况,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统一产品质量评估的组织、方法和流程。 ?通过定期评估,识别高质量风险项目,跟踪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措施以消除质量隐 患。 ?确保质量底线,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判断一线公司工程管理状况,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管理的要求,从而达到 提高质量稳定性以及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科集团所有在建(自开工至交付完成)项目和各一线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项目以及非全资但万科负责经营管理的公司和项目。 3.组织 3.1.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在建项目及一线公司的评估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 全进行管理。 3.2.各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评估区域: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及成都四个区域。 4.职责 4.1.集团工程管理部 4.1.1.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 4.1.2.负责集团项目分区域评估报告的收集分析和集团总体评估报告的发布。 4.1.3.对各区域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4.1.4.负责对集团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4.1. 5.根据实测及评估结果对一线工程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4.1.6.负责每季度发布各一线公司的工程管理报告。 4.1.7.负责共享集团内成功经验和教训。 4.2.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 4.2.1.根据区域项目以及工程管理的实际状况,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2.2.制定本区域的工作执行细则并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4.2.3.负责编制区域内组织的质量安全管理报告,报区域管理层和集团工程管理部。

持续改进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持续不断地改进产品、工艺、服务、质量和成本,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工艺、服务、质量和成本有关的所有持续改进活动。 3、职责 3.1 公司各部门均应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等主题,不断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3.2 质检部负责持续改进的归口办理。 3.3 技术部和生产部负责持续改进项目的协调和验证工作。 4、管理内容 4.1 公司应全面遵循持续改进的原则,在全公司各项与产品、工艺、服务和成本有关的日常活动中不断地深入开展持续改进活动。 4.2 技术部有计划地向公司全员贯彻持续改进并鼓励每位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安排时间作相关持续改进技术的培训。 4.3 根据公司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内审结果,管理评审及公司业务计划中提出的要求每年年初由质检部负责制定年度持续改进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往各部门。 4.4 公司员工均随时有提出持续改进建议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持续改进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技术部按照所提建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做分析和评估,纳入年度改进计划中并组织实施。 4.5 持续改进的项目内容 4.5.1 产品改进 技术部针对具体产品的设计和结构,对照同类产品的设计和结构,结合生产实际中曾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具体产品的现状,找出差距,制定持续改进的计划,利用相关持续改进技术,如试验设计(DOE)、FMEA、价值分析(VA)、防错技术和8D问题解决法等,持续不断的实施产品改进。技术部负责组织人员对改进项目进行跟踪、验证。 4.5.2 工艺改进 技术部应对生产部提供的工序能力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据其对产品的加工工艺(尤其是涉及特殊特性的工艺条件)进行监控,可采用控制图、工序能力指数、设备总效率和8D问题解决法等改进技术,具体可参照SPC手册。按照统计过程控制的数据输出,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证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 国际贸易和发展国际质量认证合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产品质量认证(以下简称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 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 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第三条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设立的行业认证委员 会申请认证。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不经认证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的产品,按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 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要求。 第五条获准认证的产品,除接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 其他检查,并享有实行优质优价、优先推荐评为国优产品等国家规定的优惠。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的认证工作;国务院标准 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设立的或者授权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行业认证委 员会负责认证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认证工作的职责是:(一)制定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 (二)统一规定或者批准认证标志的样式; (三)审批认证委员会的组成、章程; (四)审批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 (五)对承担认证工作的检查人员进行注册管理;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供应商评定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供应商能够保证如期、如质、如价提供交付产品,减少供货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供应商和新开发的供应商。 3、职责 3.1技质部负责供应商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 3.2采购物流部、制造部、财务部参与供应商评审,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4、供应商评选原则 4.1经长期检验、考核,证明其产品交付质量稳定、交付绩效保持在一、二级供应商范围的,在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2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3已经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有验证其已经纠正之前,不得考虑重新评定供应商资格; 4.4在评定得分相同条件下,厂址就近的优先; 5、供应商评定方法 5.1评定小组 由技质部、采购物流部、财务部、制造部组成供应商评定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供货能力、价格等进行全面评定,作出评定结论。 5.2评定方法 5.2.1新开发的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单位还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没有提供基本情况调查资质文件的供方不得参与评定。 5.2.2供应商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和供货能力实行供方现场评定。

评定内容见《供应商评审报告书》,评审报告书经管理者代表签署同意后,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6、没有经过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天人公司供货系统。 二、供应商评审 1、供应商评审频次:供应商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 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增加评审频次: 1.1.1产品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没有提交整改报告的;(次月评审) 1.1.2连续两个月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次月评审) 1.1.3供应商等级为改进供应商或连续两年为一般供应商的;(6个月评审一次) 1.1.4停供整改恢复供货资格后。(6个月评审一次)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以两年评审一次: 1.2.1当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的; 1.2.2连续两年没有质量索赔、交付中断的; 1.2.3原材料经销商;(不包括坯料、管料供应商) 2、评审程序、内容 2.1评审程序 2.2.1技质部每年的12月30日前编制下发《供应商评审计划》; 2.2.2在评审5个工作日前通知被评审供应商; 2.2评审内容(见供应商评审表) 3、改善计划及验证 3.1供应商评审后发给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的1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30日内完成问题关闭,提交整改证据。 3.2供应商问题整改原则上不实行现场关闭,但对不能按时关闭或未提交整改证据的供应商,将实行现场验证关闭。 三、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1、按照TS16949:2009标准要求,供应商应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开发,原则上在签订供货协议一年内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三方审核的证书。有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可以不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但必须接收二方审核: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doc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1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公司实行全员质量管理,产品出厂 要达到合格率100%。 2、严格执行“四不”方针,即不合格原材料不准投产,不合格的毛坯不准 加工,不合格的零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实行层层把关、件件落实。 二、内容 1、原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质保书。质检员检验其几何尺寸、表面锈蚀及 变形状况,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2、外购件:由质检员检查附有生产厂家的质保文件和技术资料,根据相关 标准或技术要求检验其安装部位的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3、外协件:质检员根据图纸检验其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

《检 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4、加工质量管理: (1)质检员根据分工,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首检、巡检、抽检和终检,做好检验记录,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质检过程发现问题,有权要求操 作者进行返修、返工直至停工,有权建议上级主管对操作者实行奖罚。 (2)操作人员必须对本道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合格,方可接受。不合格,退回上道工序。否则,出现质量责任后,承担30% 的连带责任。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强化自检意识,确保产品质量。 (4)执行最终检验制度。由操作人员申请,综合部质管中心安排检验。必 要时,可会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 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 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 执行。检验完毕,填写《终检报告》。 三、奖惩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制度 一、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纳入各项工作中。 二、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工作。 三、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医院医疗、护理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考核办法。 四、加强对医院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督促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保证医患权利。 五、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各科室每月检查一次本科医疗质量;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院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点评。 六、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要有文字记录,由质量管理小组定期检查,进行讲评,提出改进意见,有利于不断改进医院医疗服务技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七、医疗质量管理的检查结果与个人考评挂钩,以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的真正落实。 医患沟通制度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认真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二、医患沟通的时机 (一)门急诊医师接诊时,应在规范诊疗的基础上,就疾病诊疗的有关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争取患者和家属对诊疗的理解和配合。必要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二)病区医护人员接诊时,应与患者或家属就住院事项进行沟通。 (三)主管医师必须在患者入院后72小时内与患者及亲属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签署《入院病情知情书》。 (四)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与患者及时沟通: 1.患者病情变化时; 2.有创检查及操作处置前; 3.变更主要治疗方案时; 4.贵重药品使用前; 5.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 6.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 7.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 8.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9.输血或血液制品前; 10.对医保、农合患者采用医保、农合目录外诊疗或药品前。 (五)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疗情况、出院后饮食、用药等注意事 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进行沟通。 三、医患沟通的内容 (一)在诊疗前,医护人员应主动听取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二)在诊疗中,医护人员应就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收费等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精)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修改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特区产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特区产品的生产、销售,产品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其他能独立保持其原有特性和用途的产品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药品、食品、农产品等特定产品的质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深圳市各级人民政府鼓励企业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保险机构推行以产品侵权损害赔偿为主的产品质量责任保险。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四条深圳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条例的施行。 第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市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市、区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特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费者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新闻舆论机构,对产品质量实行社会监督。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产品标准和质量认证管理

质量信息及质量改进管理办法

质量信息及质量改进管理办法 1.目的 对质量信息与质量改进实施有效管理,确保质量信息按程序传递处理,质量改进按程序进行,提高信息的利用率和质量改进的效率和效果,为产品质量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满足顾客要求,实现公司质量目标。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反馈、分析和改进管理。 3.职责 3.1品管部 3.1.1负责公司各产品质量信息与改进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3.1.2负责公司质量信息与改进的协调、处理、评价、激励; 3.1.3负责确定质量信息提报的模板和传递流程; 3.1.4负责公司级质量改进项目的立项、过程管理、评审、验收、评价和激励; 3.1.5负责定期发布生产过程及市场质量信息等相关分析、统计资料、报告;3.1.6负责对各质量信息子中心的运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激励。 3.2研发中心 3.2.1负责新产品生产准阶段质量问题汇总、统计; 3.2.2负责产品工艺方面、工装模具方面质量信息的处理与整改; 3.2.3负责对生产过程中设计问题现场响应与处理;

3.2.4负责产品开发试制阶段(批量投产之前)以及试验过程中质量问题的整改; 3.2.5负责设计质量问题分析改进、调度管理; 3.2.6负责与设计相关质量问题解决措施、技术方案的制订; 3.3采购管理部 3.3.1负责采购、外协零部件质量问题现场响应与处理; 3.3.2负责采购、外协零部件质量信息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计划、过程调度、监控、验收与验证; 3.4营销部 3.4.1负责市场信息、市场抱怨问题的收集、落实、报告,并建立信息处理台帐; 3.4.2负责客户及市场突发重大、批量质量的收集并及时上报; 3.4.3负责质量问题整改方案的市场跟踪、验证与反馈; 3.4.4负责仓储、运输、销售过程的质量信息收集、反馈; 3.4.5负责新产品(试装过程)质量跟踪并分析、反馈跟踪结果; 3.4.6负责质量分析用失效件的调用。 3.5各制造部 3.5.1负责生产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反馈,对质量问题进行初步判断,严格按照信息指令单要求对质量问题进行填写,并建立相应的信息处理台帐; 3.5.2负责生产过程中质量问题改进效果的验证、反馈;

(完整版)持续改进管理办法

文件名称:持续改进管理办法页数:第1页共4页 文件编号:编制: 生效日期:审批: 1 目的 为持续不断地改进产品、工艺、服务、质量和成本,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工艺、服务、质量和成本有关的所有持续改进活动。 3、职责 3.1 公司各部门均应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等主题,不断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3.2 质检部负责持续改进的归口办理。 3.3 技术部和生产部负责持续改进项目的协调和验证工作。 4、管理内容 4.1 公司应全面遵循持续改进的原则,在全公司各项与产品、工艺、服务和成本有关的日常活动中不断地深入开展持续改进活动。 4.2 技术部有计划地向公司全员贯彻持续改进并鼓励每位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安排时间作相关持续改进技术的培训。 4.3 根据公司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内审结果,管理评审及公司业务计划中提出的要求每年年初由质检部负责制定年度持续改进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往各部门。 4.4 公司员工均随时有提出持续改进建议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持续改进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技术部按照所提建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做分析和评估,纳入年度改进计划中并组织实施。 4.5 持续改进的项目内容 4.5.1 产品改进 技术部针对具体产品的设计和结构,对照同类产品的设计和结构,结合生产实际中曾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具体产品的现状,找出差距,制定持续改进的计划,利用相关持续改进技术,如试验设计(DOE)、FMEA、价值分析(VA)、防错技术和8D问题解决法等,持续不断的实施产品改进。技术部负责组织人员对改进项目进行跟踪、验证。 4.5.2 工艺改进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求仓库作业合理化,特制定本办法,凡本公司有关商 品的管理事项,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系指为应销售需要而储存的各型商品及其供 应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管理,包括存量计划与控制、进货、出货、试用、调货、保管、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及商品运输等。 存货计划与控制 第一条本公司各项商品的存量,应由仓库部妥为控制,以避免资金呆 滞或存量不足影响销货,期以达成适货、适量、适时的商品供应目标。 第二条销路较广的商品,仓库部应于每月10日(或随时)会同各有关 部门,参照以往销售记录、市场状况及营业计划等因素,分别机动制 订最合适的订购点、订购量以及安全存量。 第三条订有订购点、订购量及安全存量的商品,应由仓库部确实据以 控制,存量到达订购点时,应及时申请购货补充。 进货 第一条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估回或试用、表演收回等,均应经仓管单位检验后始得入库。 第二条仓管单位应将每项进库的商品,限于翌日清晨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商品型号入帐,俾凭以控制每件商品的性能。

第三条商品的验收,应依有关的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等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办理验收。如发觉型号、规格不符或外箱破损等情形时,应即通知进货或采购单位办理。 第四条因试用、表演、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会同服务部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商品价格赔偿。 第五条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发货单位,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六条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仓管单位签认而自行于销货报告上予以销退。 出货 第一条仓管单位应在下列六种情况下出货: 1.交货。 2.交客户试用。 3.示范表演。 4.本公司同仁之职前或在职训练使用。 5.展示中心陈列。 6.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借用。 第二条除上述各项出货外,总公司仓库部可随时视实际情形的需要对分公司出货。

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定产品质量信息收集途径和流程,确保质量信息及时得到收集、传递和处理。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内、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 3 职责 3.1质保部负责公司质量信息归口管理工作,对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进行监督和考核。 3.2营销部负责顾客和市场反馈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 3.3各部门、生产厂负责本部门有关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产品质量信息分为: a、内部反馈信息(在加工、装配、试验等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质量问题,包括上工序、供方产品质量信息等); b、外部反馈信息(包括市场和顾客反馈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信息等); c、供方反馈信息(包括对产品改进的信息等); d、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变更信息等。 4.2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 4.2.1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 4.2.1.1质保部收集的信息包括 a、公司内部产品质量状况(包括进货物资、过程检查和监督、成品检验过程等); b、产品监督检查信息(包括对供方监督检查); c、产品理化分析有关信息; d、外部反馈信息(市场和用户反馈); e、来自供方的信息(包括对产品改进的建议和意见等); 4.2.1.2营销部收集的信息包括 a、产品外部反馈质量问题,包括市场和用户反馈信息; b、与供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供方产品和服务质量、供方改进的建议等);

c、与产品改进有关的信息(包括来自用户、各代理商等); d、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等。 4.2.1.3研究所收集的信息包括 a、公司内部产品质量状况(包括对产品技术、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b、产品外部反馈信息(包括市场和用户反馈); c、来自供方的信息(包括对产品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d、与产品改进有关的信息(包括来自公司内各生产厂、相关部门和用户、各代理商等); e、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等。 4.2.1.4各生产厂、相关部门收集的信息包括 在产品加工、装配、试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上工序、本工序和供方信息);4.2.2公司内部产品质量信息的传递和处理 4.2.2.1在生产、加工、装配和试验过程中发现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信息,由信息发现单位开出《质量信息单》或以专题报告形式传递到质保部,由质保部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处理;也可由信息发现单位直接协调责任单位进行处理,但处理情况和结果必须进行登记并按要求报告质保部。 4.2.2.2《质量信息单》填写应规范,信息发现单位如实填写,应明确信息有关的内容,包括产品实际质量状况、不合格件数、造成的损失等; 4.2.2.3《质量信息单》应在当日传递到质保部;质保部收到信息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落实责任单位或相关措施;责任单位收到《质量信息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如不能按时进行处理的,应说明理由,否则对责任单位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2.4《质量信息单》处理结果的验证:信息处理完毕后,责任单位应将处理情况反馈质保部,由质保部组织验证信息处理结果,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由责任单位落实进一步的措施。 4.2.3外部质量信息的传递和处理 4.2.3.1营销部负责将外部反馈的质量信息,包括三包服务信息、用户和代理商、各代表处反馈的信息及时传递到质保部、研究所等相关部门; 4.2.3.2研究所负责将直接从市场和用户收集的质量信息按照《产品质量、技术改进实施细则》执行; 4.2.2.3质保部对收集到的外部产品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落实责任单位,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修订版)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签发: 一、目的 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扩大市场配套份额,降低质量成本,推动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的稳步提高,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所包含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小五件等外协外购件从入厂检验到产品出厂的质量管理及产品售后质量服务。 三、职责 1、品保部负责产品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各种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负责产品零件的质量检验、不合格品管理、计量管理、理化管理和质量数据统计及记录管理;负责协助开展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2、拨叉分厂、变速鼓分厂、出口分厂和总装车间负责产品零件按计划、作业标准书、指导书等的策划要求组织生产,并按要求实施生产现场质量控制。 3、生产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进行批次管理、防护、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 4、机动部负责产品加工设备的维护、检查、修理,确保其精度要求。 5、工具分厂负责产品加工工装、夹具、检具的制造和检定,以确保其正确性和有效性。 6、技术部负责产品技术标准的策划、发布、更新,对生产、检验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保障。 四、管理要求 (一)、外购外协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变速鼓、拨叉坯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1、入厂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交检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必须是经过坯件厂家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检测资料的产品。检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报告、原材料材质证明书等。出厂检验报告需加盖坯件厂家检验专用章和出厂检验员的签名或盖章。 未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坯件或经检查实物与检测报告数据严重不符,包括实测值超出公差带一倍或超差件比例达10%以上(包括10%),扣款200元/批次。若胜利公司外协检验员未按上述要求验收,一次罚款100元。 1.2、变速鼓、拨叉坯件质量检验标准 品保部负责根据产品坯件图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相应的变速鼓、拨叉坯件检验作业指导书,并

质量管理改进制度

质量管理改进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采取有效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和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实施与验证。 三、职责 1、行政部部是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协调重大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2、工程部是产品质量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产品质量问题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协调、监督及组织重大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工作。 3、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协调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4、各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相应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5、售后服务人员负责有效地处理顾客意见。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持续改进的策划 1、公司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就必须不断提高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在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的活动过程中,持续追求对质量体系各过程的改进。 2、日常改进活动的策划和管理;参见以下二、三条款。 3、较重大的改进项目 3.1涉及对现有过程和产品的更改及资源需求变化,在策划和管理时应考虑:改进项目的目标和总体要求;分析现有过程的状况确定改进方案;实施改进并评价改进的效果。 3.2重大技术工艺改进的实施:由设计部、工程部根据公司精神、公司设备运行及使用情况提出,或市场部业务经理根据客户实际操作情况反映提出,通过各相关部门对方案的论证,经行政部,再执行过程要求;

a、由工程部指定一个专职的技改项目负责人,由该负责人对该项技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直到技改项目验收完毕。 b、技改方案的设计、需有技术总结审核,工艺流程需由设计部负责审核。 c、技改中的方案由设计部负责实施,现场的工艺流程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d、技改方案技术改进完成后,工程部要提出鉴定申请报告,将改进情况、自验结果、经济效益、存在问题等陈述清楚,经经营部、设计部、总工程师初步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e、将技术改造整套资料整理入档。 4、公司通过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贯彻过程、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管理评审的结果。积极寻找持续改进的机会,确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设备技术改造、工艺优化、技术改进、资源配置等),组织各部门进行策划制订改进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纠正措施 1、对于存在的不合格应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2、识别不合格,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输出的信息进行识别,共有以下几种不合格情况: 1)过程、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检验人员检验时发现同样问题出现3次以上情况),或超过公司规定值时; 2)售后服务收到客户投诉产品同样问题3次以上(漏雨问题); 3)零部件供方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4)其他不符合质量方针、目标、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3、原因分析、措施制定、实施与验证,对以上种种识别不合格情况,可采用统计技术或试验的方法来确定主要原因: 1)情况1:由工程部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交生产管理者,生产管理者根据情况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讨论,填写“原因分析”栏,制订纠正措施,并规定实施和完成时间,报公司总工批准,工程部质检工程师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