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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技能训练计划

军事技能训练计划

一、军事技能训练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等文件精神确定军事技能训练目的:使学生在就学期间,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激发爱国热情,树立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为国家培养综合素质人才和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提供合格的后备兵员打好基础。

二、军事技能训练内容

1.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教育

2.队列训练

3.军体拳

4.人民防空教育

5.统—内务秩序

6.刺杀操

7.敌火下运动

8.危机逃生训练

9.阅兵(阅兵式、分列式)

10.军事项目汇报表演

三、军事技能训练形式

1.组建内蒙古师范大学军训师,在两个校区对学生进行军事技能训练。

2.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军事技能训练以室外操场训练为主,室内理论教育为辅,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突出队列动作、纪律作风、内务卫生及规范的作息制度等科目的教育。

四、军事技能训练时间、参训学生情况

训练时间:2011年9月3日—9月5日为军事技能训练准备时间,2011年9月6日——9月18日为军事技能训练时间。此外,为便于管理并保证训练的连贯性,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周六、日及中秋节不休息。

参训学生:2011级新生和往届未训学生约7000人参加军训,(其中盛乐校区新生:3441人,赛罕校区新生:3200人)。

五、军事技能训练地点

赛罕校区各学院的学生集中在赛罕校区东篮球场、生物楼北侧篮球场和排球场进行军训。

盛乐校区各学院的学生集中在盛乐校区体育馆前篮球场、教学楼北侧篮球场和教学楼周边马路进行军训。各营具体训练场地由各团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六、军事技能训练组织机构

实行师、团、营三级领导体制。

1.成立军训师师部

师部首长由内蒙古军区教导大队、军区汽车团、学校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领导担任。师部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各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承训部队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军训师下设二个军训团

一团:盛乐校区十五个学院编成十五个军训营。

二团:赛罕校区十一个学院编成十一个军训营。

各团长由承训部队指派,各团政治委员由武装部指派。

3.以学院为单位组建军训营

营长由承训部队指派。教导员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学院分管领导)担任。副教导员由各学院团总支书记(或学工办主任)

担任。

4.军训营下设若干个军训连

原则上以学院学科专业为单位组建军训连。人数不足编为营、连的学院则进行相应合并组建。

5.军训排由学生(专业)班组成。排长由学生骨干担任。

七、各职能部门任务分工

(一)司令部

1.负责制定训练实施计划,按照训练计划,组织实施完成训练任务;

2.及时了解掌握当日训练情况,掌握训练进度;

3.制定汇报表演方案,组织实施汇报表演训练科目;

4.组织各团进行国防知识教育;

5.组织队列会操、阅兵式、分列式的评比工作;军事汇报表演项目的设计、组织、训练工作。

6.向师部汇报训练情况。

(二)政治部

1.负责参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参训干部的考勤工作;

2.负责军训期间的宣传工作;

3.组织协调各学院进行军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4.制定并且实施板报比赛、宣传报道比赛方案;

5.征集军训来稿,收集军训期间好人好事、突出事迹、实地采访、报道军训期间各类消息,编发《军训快讯》;

6.负责动员大会、总结大会的会场布置、横幅制作、音响设备、场景布置;负责制定大会议程;负责起草领导讲话稿、阅兵解说词。

7.组织实施军训期间军训先进工作者、优秀标兵的评选工作;

8.向师部汇报工作情况。

(三)后勤部

1.负责接送承训官兵;

2.负责落实军训教官的住宿、洗澡、用餐事宜;

3.安排师部(承训部队)首长的办公、住宿、生活事宜;

4.妥善安排参训学生洗澡、饮水、就餐、医疗事宜;

5.制定车辆运输计划,安排军训期间车辆运输工作;

6.负责内务卫生的评比工作;

7.负责制作各项评比奖状;

8.向师部汇报后勤保障情况。

八、军事技能训练评比内容:

(一)集体项目:

1.队列训练前六名;(依据队列会操、分列式平均得分排名次);2.内务卫生前六名;(依据多次检查累计得分排名次);

3.宣传报道前六名;(依据宣传报道评比办法排名次);

4.歌咏比赛取前六名;(一首为校歌必唱,一首为自选);

5.军事化管理前六名;(依据队列、内务、宣传、歌咏四项名次得分相加结果排名次)。

(二)个人项目:

1.军事技能训练先进工作者(从军训师所有干部及学院班主任中评选);

2.优秀教官(从人武学院学员和汽车团教官中评选);

3.军事技能训练标兵(按5%比例从参训学生中评出评选)。

九、军事技能训练考核内容:

1.队列动作、内务整理:由营长、正副教导员采取单兵教练或其它方法组织考核,按照规范标准以百分制计算成绩;

2.军事技能训练成绩=(队列+内务)/2。

十、军事技能训练要求

1.全体参训人员要不断提高对军事技能训练的目的、意义的认识,积极投入训练生活,自觉磨炼意志,艰苦努力,吃苦耐劳,团结奋发,圆满完成训练科目。

2.各级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守岗位责职,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3.参训学生要严格遵守各项训练制度,一切行动听指挥,自觉服从各级领导,尊重教员,团结同学,保证教育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4.军训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操作规程,爱护武器装备和各种器材,确保人身安全,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5.军训期间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外出。

6.各学院要了解掌握体弱、有病同学的情况。患病学生原则上不要参加剧烈活动,可以组织其为参训同学做保障和服务工作,视为观训。考核成绩可根据平时表现予以打分,分数不宜高于75分。

7.训练期间要严格控制出勤人数,确保参训人员的落实。对无故不参加训练达2小时以上的学生,对不听从指挥的学生,对打架斗殴无组织无纪律的学生,学院在考核时可对其定为训练不合格,来年重训。

8.军训期间请假权限规定:

(1)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凡临时请假外出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由教导员或副教导员批准,方可离开学校;准假后将请假学生名单告知连长,以便掌握出勤人数;

(2)凡参加军事技能训练以外活动的同学,必须经师部领导批准,方可请假;

(3)凡请病假者,须凭校医院的证明向教导员或副教导员请假,方可按规定休息(半休或全休)。请病假三天以上者,由军训团领导批准;

(4)凡请假者,必须按时归队,并向领导销假;

(5)训练期间,请假时间超过五天(不含五天)者,要在毕业前参加补训。

9.参训学生要认真参加训练,军事考核成绩载入个人档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10.教导员、副教导员和班主任原则上要跟班训练,特殊情况要至少保证一人在训练现场协助营长负责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及训练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军事技能训练计划

的顺利实施。

11.往届未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和2011级同学一同参加本次军事技能训练,统一编到连排班中,特别要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出勤登记和加强管理。

12.教导员、副教导员和参训学生要按规定着装、佩带标志,军容严整。

13.各团不定期在操场对各营、连领导到训情况组织签到,及时掌握营连领导到训情况。

14.预备会后,各学院领导和连长相互留下联系方式,明确集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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